十六国春秋辑补卷六十六

夏录三赫连昌

赫连昌,一名折,勃勃之第三子。身长八尺,魁岸美姿貌。勃勃薨,赫连昌发二百里内民二万五千人凿嘉平陵,七千人缮清庙于契吴。初,昌父勃勃北游契吴,升高而叹曰:“美哉斯阜!临广泽而带清流。吾行地多矣,未有若斯之美。”昌以勃勃平昔之意也,故立庙焉。葬勃勃于城西十五里,起行宫,模写统万宫殿,饰以金银珠玑。葬讫焚之,杀骏马四十匹。此段(依《御览》五百五十五引补。)勃勃葬,即位于永安台,大赦,改真兴七年为承光元年。

(丙寅。)二年七月,杏城刘睹川有青石,大如马头,浮在水上,逆流而行。人见而送之,群臣咸贺,以为石者沉而浮,隐者出,逆流而行,荆吴入朝之象。昌原引作勃大悦。(此段亦见《北堂书钞》。)十月,魏乘虚来伐。

(丁卯。)三年五月,战于黑渠,为魏所败。昌与数千骑奔还,魏追骑亦至,昌留河内公费连乌提守高平,徙诸城民七万户于安定以都之。

(戊辰。)四年(宋元嘉五年)二月,魏军至安定,攻城。三月,城溃,昌奔秦州,魏东平公鹅青追擒之,送于魏。(上二节,《通鉴考异》引《十六国春秋钞》亦与此同。明云与《魏书》纪传言安颉擒昌不同,而屠本偏舍此而录《魏书》,何哉?)魏封昌秦王,尚始平公主,为魏所杀。

赫连定

赫连定,勃勃第五子。凤翔二年,封平原公、雍州牧,镇长安。率众赴安定,进封平原王、大将军,领司徒。昌为魏所擒,定遂率遗众数万据平原,僭称皇帝,大赦,改承光四年为胜光元年。进征南大将军、白兰王吐谷浑慕 ,为开府仪同三司、河南王。

(己巳。)二年十月,畋于阴磐,定登苛(《初学记》八引作子可)二字。蓝山而望统万城,泣曰:“先帝若以朕承大业者,岂有今日之事乎!使天假朕年,当与诸卿建王季之业。”俄而有群狐百数鸣于定傍,令射之,无所获。定恶之,曰:“大不善,咄咄天道,复何言哉!”

(庚午。)三年九月,魏师来袭。十月,克安定,进攻平原。十一月,定遂掠民五万户,西奔上封。

(辛未。)四年,(宋元嘉八年。)河南王慕 因戎狄之众,东面以争天下, 原作魏。遣益州刺史没利延、宁州刺史拾虎率骑三万来伐,执定以归。(此节亦见《通鉴考异》。)吐谷浑拾虎(原作寅,因唐讳改。)者,拾虔之弟也。年数岁,犹大啼哭,母氏念忧其不惠,父树洛干曰:“此儿吾家骊肩驯驹,伯乐尚不能目之,而况庸人哉!终成吾门户者,必在此子。”年六七岁,而器识不恒,或谓之神童。(此段依《御览》三百八十四引补。)遂送定于魏。勃勃初号龙升元年,岁在丁未,至是岁在辛未,二十五载也。(《载记》作自勃勃至定,二十有六载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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