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汉初儒生提出的社会政治问题

二、汉初儒生提出的社会政治问题

少年的贾谊要文帝“改正朔,易服色”,又要用“三表五饵以系单于”,遂为后人所嘲笑(《汉书》四十八传赞)。但他的谏书提出了一些社会政治问题,遂开了后来儒生改革事业的起点。后来的儒生高谈社会问题,主持政治改革,从晁错到王莽,从董仲舒到王安石,都可以说是贾谊开的风气。我们先略述贾谊当日提出的一些重要问题,来表示儒家的有为主义的色彩。

他提出的问题之中,他认为最迫切的——可为痛哭的——是怎样解决那汉高帝造成的新封建局面。汉高帝以为秦帝国废除同姓封藩,以致孤立而亡,故汉初分封功臣为诸侯,子弟为诸王,最大者有九国(燕、代、齐、赵、梁、楚、吴、淮南、长沙)。《汉书》(一四)说:诸侯比境,周匝三垂,外接胡越。天子自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巴蜀,非自云中至陇西,与京师内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颇邑其中。而藩国大者跨州兼郡,连城数十,宫室百官同制京师。天子直辖的地,在故秦三十六郡中只有十五郡,其余尽是大国,这个局面是很难持久的。诸吕乱后,文帝以代王入为天子,不久即有淮南王长谋反(前一七四)的事。故贾谊说:其异姓负强而动者,汉已幸胜之矣,又不易其所以然。同姓袭是迹而动,既有征矣,其势又复然。殃祸之变未知所移。(《汉书》四八)故他提出救济的原则如下: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无邪心。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从。具体的办法是:割地定制,令齐赵楚各为若干国,使悼惠王(齐)、幽王(赵)、元王(楚)之子孙毕以次各受祖之分地,地尽而止。及燕梁他国皆然。其分地众而子孙少者,建以为国,空而置之,须其子孙生者举使君之。(《汉书》四十八)这个计画初看似乎很平常,但后来经过几次变通修正,居然解决了这个很危险的局势。《汉书》(一四)说:故文帝采贾生之议,分齐赵;景帝用晁错之计,削吴楚。武帝施主父(主父偃)之策,下推恩之令,使诸侯王得分户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这就是贾谊的主张。)自此以来,齐分为七,赵分为六,梁分为五,淮南分为三。皇子始立者,大国不过十余城。长沙、燕、代虽有旧名,皆亡南北边矣。景遭七国之难,抑损诸侯,减黜其官。武有衡山、淮南之谋,作左官之律。(旧注,“仕于诸侯为左官”,如今人说“左迁”。)设附益之法。(据旧注,似是禁人阿附王侯之法。)诸侯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至于哀、平之际,皆继体苗裔,亲属疏远,生于帷墙之中,不为士民所尊,势与富室无异。这个问题的解决固然远在贾谊死后,但他有创议的功劳,是不可埋没的。

他又提出了君主待遇大臣的问题: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无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离主上不远也。……所以礼貌大臣而厉其节也。今自王侯三公之贵,……与众庶同黥劓髡刖笞(骂)弃市之法。然则堂不无陛乎?被戮辱者不泰迫乎?廉耻不行,大臣无乃握重权大官而有徒隶无耻之心乎?……

古者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古者大臣……定有其罪矣,犹未斥然正以呼之也,尚迁就而为之讳也。故其在大谴大何(诃)之域者,闻谴何,则白冠氂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上不执缚系引而行也。……其有大罪者,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上不使捽抑而刑之也。曰:“子大夫自有过耳,吾遇子有礼矣。”遇之有礼,故群臣自憙。婴以廉耻,故人矜节行。上设廉耻礼义以遇其臣,而臣不以节行报其上者,则非人类也。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两种社会思想的冲突。古代封建社会的阶级早已打破了,屠狗卖缯的都成了王侯将相了,还有什么用礼而不用刑的士大夫阶级?故萧何丞相一旦得罪,便得下廷尉狱,受械系;一旦放出来,便徒跣入谢。故韩信、彭越封王列士,一旦有罪,皆具五刑,夷三族。故淮南王长以帝子而封大国,一旦谋反失败,便用槛车传送,饿死在槛车之内。说的好听点,这便是后世俗话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便是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其实这是商鞅、李斯以来专制政体之下的威风。在那种独裁政体之下,旧阶级都消灭了,只剩下一个统治者和其余的被统治者。那独裁的君主有无限的淫威,而一切臣民都毫无保障。所以贾谊和一班书生都忘不了那古代封建阶级社会的几种遗风旧俗,他们自己属于新兴的智织阶级——新的“士”阶级——故颇追想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制度。试看贾谊说:古者圣王制为等列,内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后有官师小吏,延及庶人,等级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他们追念那“等级分明”的社会,而不知道那种社会已一去不复返了。这一点是违反时代性的错误思想,颇影响当时以及后世的儒家社会政治思想。

但那旧阶级社会的追恋,不过是贾谊的思想的一种背景。他所要提出的实际问题不但是主张皇帝应该用礼貌优待大臣,并且是一个更普遍的问题,即是反对严酷刑罚的问题。汉朝的刑法,承秦法之后,有种种残酷之刑。《刑法志》所记“具五刑”之法,至今使我们读了起最不快的感觉。汉以前的儒家当那封建阶级崩坏的时代,本已有以礼让治国的主张。从孔子以至荀卿,都有礼治之论。礼治之论,简单说来,只有两层要义:第一,古来上层社会的良风美俗应该充分保存;第二,用教化的方法,养成道德的习惯,使人不容易陷入刑戮。贾生提倡礼治,其实是反对当时的专任刑罚而不注意教化。他说: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政,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时;据此之公,无私如天地耳。岂顾不用哉?然而曰礼云礼云者,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为人主计者,莫如先审取舍。……安者非一日而安也,危者非一日而危也,皆以积渐然,不可不察也。人主之所积在其取舍中。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汤武置天下于仁义礼乐而德泽洽,……累子孙数十世。……秦王置天下于法令刑罚,德泽无一有,而怨毒盈于世,下憎恶之如仇讐,祸几及身,子孙诛绝。……这并不是根本否认刑罚,只是要政府看看亡秦的往事,不要专任严刑峻法,还得从教育下手,才可以建立长久的治安。

所以他又提出教育太子的问题。他说:天下之命县于太子,太子之善在于早谕教与选左右。他提议的教育太子之法,起于襁褓之中,用三公(太保、太傅、太师)、三少(少保、少傅、少师)作保傅,使他“生而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太子稍长,便入学校,学中有东学、南学、西学、北学及太学,叫做五学。这种提议便是后来国家立学校的起点。本意是为太子立学,推广到为国子立学,更推广到为国人立学,这是国学制度的演进。

但贾谊还提出一个更大的社会问题,就是怎样对付那新兴的商人阶级的问题。旧封建社会的阶级崩坏以来,商人渐渐占社会的重要地位。《史记·货殖传》说的最明白: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十倍),则卑下之;伯,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这便是新兴的私有资产制度的社会阶级的大致。《史记》又说: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通邑大都,酤一岁千酿,醯酱千,酱千甔,屠牛羊彘千皮,贩谷粜千钟,薪稿千车,船长千丈(总数长千丈),木千章,竹竿万个,其轺车百乘,牛车千两,木器髤(漆)者千枚,铜器千钧,素木铁器若卮茜千石(卮茜音支倩,是一种染料。此言素木器或铁器或卮茜千石。百二十斤为石),马蹄躈千,牛千足,羊彘千双,僮手指千(僮是奴婢,千指为百人),筋骨丹沙千斤,其帛絮细布千钧,文采千匹,榻布(粗厚之布)皮革千石,漆千斗,糵麹盐豉千瓵,鲐千斤,鲰千石,鲍千钧,枣栗千石者三之,狐鼦裘千皮,羔羊裘千石,旃席千具,他果菜千钟;子贷金钱千贯,节驵侩,贪贾三之,廉贾五之(此十七字是一项,旧注都错了。这是说,息借千贯钱来做买卖,贪贾得利多,廉贾得利少,故三个贪贾或五个廉贾,也可比千乘之家。上文“枣栗千石者三之”,也是说,这样的三个人才可比千乘之家)——此亦比千乘之家。其大率也。他杂业不中什二(不够二分利),则非吾财也。这是当日的所谓资产阶级,其中有工业家(酿酒、做醋、造酱、织布、漆器、铜器等),有大农(种树、种竹、畜牧等),有商贩,有运输业(车、船等)。其生产方法还在手工工业时代,故奴婢也是资本的一种。其利益至少在百分之二十以上。《货殖传》(此参用《汉书》本,比《史记》明白)又说:秦汉之制,列侯封君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此皆以钱计算。)朝觐聘享出其中。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租赋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好美矣。这个新兴的资产阶级的享用奢侈,是当时很惹起注意的一点。当时去古未远,封建阶级社会的遗风习俗还在记忆之中,社会思想还全在封建时代留遗的书籍的势力之下,故这种新的社会状态是一般儒生所不能了解容忍的。故贾谊说:今民卖僮(女奴)者,为之绣衣丝履,偏诸缘(偏诸,即编绪,略如今之花边),内之闲中。是古天子后服,所以庙而不宴者也,而庶人得以衣婢妾。白縠之表,薄纨之里,以偏诸,美者黼绣。是古天子之服,今富人大贾嘉会召客者以被墙。古者以奉一帝一后而节适,今庶人屋壁得为帝服,倡优下贱得为后饰。……

夫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欲天下无寒,胡可得也?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欲天下之无饥,不可得也。饥寒切于民之肌肤,欲其无为奸邪,不可得也。(《汉书》四十八)他从富人的奢侈,推想到国中财力的消耗。他以为商业的发达可以使人民弃农而就商,弃本而逐末,所以生财者减少而耗财者加多,势必至于国中财力竭蹶。他说: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生之有时,而用之无度,则物力必屈。……今背本而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淫侈之俗日日以长,是天下之大贼也。残贼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将泛,莫之振救。出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产何得不蹶?(《汉书》二十四)这是他的经济学原理,也便是许多儒者的经济学原理。这种经济观只承认农业和手工为生产的来源,而商业没有生产的功用;只承认农产和手工产物为财富,而货币是不急之物。他们只看见“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却没有看见那一人的提倡可以使百人千人得衣食之具。他们只看见“出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而没有知道那“靡之者多”正可以使“出之者”得高价,享厚利。

他们这种根据于农业社会的经济成见,遂使他们提出一种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贾谊说: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以战则胜。……今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汉书》二四)这个主张里含有多少传统的经济学原理!第一是粟多则国富,第二是农是财富之“本”,第三是商人是不自食其力的末技游食之民,第四是国家欲谋富足当驱民归农。

这个政策后来便成了西汉儒生的社会政策,在政治上发生了很重大的影响。晁错(死于前一五四)便是主张这政策最有力的一个。晁错的经济思想和贾谊最接近,但他说的更明白痛快。他说: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无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汉书》二四)这里又添了一条原则,就是“不农则不地著”。当时商业渐发达,民间自然有向都市移徙的趋势。这种趋势是很自然而且很有益的,因为这种移民可以救济乡间的人口过多,又可以用在都市工作所得来补助农事的收入。但这班儒者不能了解这趋势的意义,都以为民不归田则田无人耕种了,民不著地便成了鸟兽一样的游民了。晁错因此又得一个经济政策,叫做“贵五谷而贱金玉”。他说:夫球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为物轻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无饥寒之患。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盗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数石之重,中人弗胜,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他完全不了解货币的用处,只觉得货币有害而无利。如果没有那“轻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的货币,如果只有那笨重的五谷布帛,那么,人民就不会远徙了,盗贼也无所利了,商业也不会发达了。

晁错最诋毁商人,他以为商人是不劳而得利的寄生阶级,他们营利的方法全靠投机操纵市场,又兼并(兼并即现在所谓掠夺)农民,使农民不得不逃亡。他这样描写农民的生活: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价而卖,无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他又写商人的生活道: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者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无农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他很感慨的说: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汉初大乱之后,商人投机牟利,使物价腾贵,米至每石值万钱,马一匹值百金。故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这种法令到吕后时才得废弛,然而“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以上见《史记》三十)。这就是晁错所谓“法律贱商人”。

大概商人是新兴阶级,本来常受旧阶级的贱视。社会上越贱视商人,商人越不能不自卫;自卫的武器便是金钱的势力。此如中古欧洲贵族武士贱视犹太商人,而因为金钱都在犹太商人之手,他们终得最后的胜利。试举晁错同时的一件事为例:吴楚七国兵起(前一五四)时,长安中列侯封君行从军旅,赍贷子钱家。(旧注:“行者须赍粮而出,于子钱家贷之也。”列侯封君从军皆须自备资用,这是封建社会的遗制。欧洲封建时代也如此。)子钱家以为侯邑国在关东,关东成败未决,莫肯与。唯无盐氏出捐千金贷;其息什之(生一得十倍)。三月吴楚平。一岁之中,无盐氏之息什倍,用此富埒关中。(《史记》一二九)这种高利债便是这班钱鬼子自卫的方法,报复的武器,也便是他们最遭贵族文人仇视的原因。晁错所谓“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正是指此等行为。但在急需的时候,十倍之息还有人抢着要,何况一倍利呢?

晁错等人对于这个新兴而有绝大势力的商人阶级,都认为有实行裁制的必要。贾谊没有提出具体的方案,晁错是个大政治家,便提出了一个方案。晁错的提议是: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渫,散也)。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晁错的本意是重农而抑商,但他这个入粟拜爵策却是于农商两都有利的。他在无意之中发现了一条赋税原则,叫做赋税应“取于有余”,他的入粟拜爵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所得税,使有钱的人拿钱去买粟来捐爵,一面抬高农产的价格,一面又使国家增加一笔大收入。抽商人的余财以供国用,这是抑商。同时他使商人得买爵,这便抬高了商人阶级的地位了。

汉文帝和景帝都采用了这个政策。最初只募民“能输粟及转粟于边者拜爵”;后来边境的屯粮已够支五年了,又令民入粟于郡县,以备凶灾。晁错后来似乎专注重在那“损有余,补不足”的赋税原则,所以又奏请“郡县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文帝听了他的话,遂下诏豁免十二年(前一六八)的田租之半。明年(前一六七),遂全免民田的租税。过了十三年,景帝二年(前一五五),令民出田租之半额,原是十五分之一,半额便成了三十分之一了。(《汉书》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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