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诗》之文义观之,鸿之不当为鸟名既如彼,自文字音义及语言演变之迹观之,鸿为蟾蜍之异名,其确切又如此,然则《诗》之“鸿”为何物,乃常识之至浅近者,何二千年来说《诗》者无一人知之乎?曰,是不然也。《诗》“鸿”字之义,先秦师说不可考,汉儒固知之,不知者后人耳;鲁韩之说不可考,《齐诗》家固知之,不知者《毛诗》家耳。《易林·渐之睽》曰:“设罟捕鱼,反得居诸。”即用本诗。居诸者何?蟾蜍也。《初学记》一“居蠩”下注引《春秋元命苞》曰“月之为言阙也,两设蟾蠩与兔者,阴阳双居,明阳之制阴,阴之倚阳”,以蟾蠩释居蠩,是居蠩即蟾蠩也。居诸与居蠩同。《诗》曰“鸿则离之”,《易林》曰“反得居诸”,非齐说以鸿为蟾蜍之明验乎?

《史记·留侯世家》载高帝歌“鸿鹄高飞一举千里”。贾谊《惜誓》:“黄(一作鸿)鹄之一举兮,知山川之纡曲,再举兮,睹天地之圆方。”

《左·襄一四年》传“射鸿于圃”。《孟子·告子上》篇:“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艺文类聚》九〇引《庄子》“人知飞鸿者,吾必矰缴而射之”。(语在《天运》篇,今本《庄子》脱之,唐写本《华林遍略》残卷亦引。)《淮南子·人间》篇:“夫鸿鹄凌乎浮云,背负青天膺摩赤霄,虽有劲弩利矰微缴薄且子之巧,亦弗能加也。”

唐写本《华林遍略》残卷,《初学记》二〇,《太平御览》九一六并引。展母所《初学记》作展无所,齐襄君《御览》作齐襄公。

《艺文类聚》九〇引。

同书同卷引,近下脱行字,从唐写本《华林遍略》引补。

《清华学报》第九卷第四期。

《说文》鲜古文作鲜,从三鱼,是以鱼为鲜:《礼记·内则》曰“冬宜鲜羽”,《老子》六〇章曰“治大国若烹小鲜”,《易林·兑之无妄》曰“结网得鲜”,又并以鲜为鱼。鲜训美,而鱼鲜义可互通,故鱼可为美之象征。《国风》中男女之间互以鱼比其对方者,其例至繁,容续为文论之。

《说文·厂部》曰:“厱诸,治玉石也。”《广雅·释器》曰:“礛 ,砺也。”案厱诸谓之砺者,谓其质粗厉也。《说文·黾部》:“圥 ,詹诸也,其鸣詹诸(此解误甚,详下),其皮 ,其行圥圥。”其皮 ,亦谓其粗厉,《名医别录》陶注所谓“皮上多痱磊者”是矣。厱诸詹诸,盖异物而同名,以其粗厉,故厱诸亦名砺,詹诸亦名癞虾蟆。癞即疠字。《说文·疒部》“疠,恶疾也”。引申为人貌丑恶之称。字或作厉,《庄子·齐物论》篇“厉与西施”是也。《诗》以蟾蜍喻丑男子,意实谓其为厉耳。今俗语曰“癞虾蟆想吃天鹅肉”,其所由来旧矣。又案厱诸之名,近人章鸿钊谓本西域语。(说见《石雅》中编叶一八〇)果尔,则蟾蜍(戚施、籧篨)亦西域语。盖厱诸蟾蜍为译音,砺疠为译意。许君云“其鸣詹诸”,远失之矣。

《新方言》。

实则 字,奚圭并在支部,古为同音字,故从圭之字或亦从奚。 一作謑,鞋一作鞋,《淮南子·俶真》篇高注曰“觟读若傒”,《水经·钟水注》曰“鸡水一名桂水”,可证。

《语言学论丛》。

原误而,今正。

或曰《易林》之居诸,《初学记》之居蠩,二居字并詹之形误,似亦可通。然蟾蜍一曰居诸,古实有此称,说详《天问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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