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野菜
一
食物是人的宇宙性内容,烹调则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界的标志之一。烹调方式和饮食习惯,是文化的重要差异。列维・施特劳斯由此入手,研究特定的文化结构。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生产方式,影响着人们的味觉习惯和肠胃功能。游牧民族对肉食和乳制品有偏好,农业民族对植物有偏好,沿海地区的人大量吃鱼虾,高山密林里的人多吃山珍野味,都是不同地域的物产决定的。大自然是如此慷慨,为人类提供了赖以生存的食物。而由此也形成了各种各样文化的偏见,肉食为主的游牧民族,嘲笑以食植物为主的民族是食草民族,更有甚者干脆说是喂兔子。而农耕民族的人初到牧区,最无法忍受的是没有青菜。相传乌孙公主所作的《悲秋歌》,“吾家嫁吾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毡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居常之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作为政治联姻的工具,远嫁的不幸除了语言的障碍之外,首先是饮食习惯的差异。就是同一民族中的人,也因为饮食习惯的不同而多有误解。北方人到南方,最受不了的是吃不饱,南方人到北方则是吃不了。不仅是食量,也包括食物的品种和烹调的方式。少小时,认识一位阿姨,她有一个亲戚是南方人,家人从来不请她做客,原因是怕伺候不好饮食。
饮食成分具有明显的阶级差异。在上古时代,吃肉是贵族的特权,平民百姓是基本吃素的,故有《诗经》中“彼君子兮,不素餐兮”的牢骚。《曹刿论战》中,也有“食肉者鄙,未能远谋”的记载。冯谖有“食无鱼”的不平,他是信陵君的门客,地位界乎于贵族和平民之间。大概是从畜牧文化普及开始,肉不再是珍贵的东西,平民百姓也可以吃上,故陆游有“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的诗句。就是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年底杀猪也是农家普遍的风俗。就是在城市里,待客的时候如果没有肉,也会被认为不恭,甚至引起亲友失和。东北农民想象的国宴,是猪肉炖粉条子可劲儿造。而南方的村妇想象的帝妃生活,只是睡醒了觉对丫环说,拿一个柿饼来。可见东北比南方富庶,天气寒冷,摄入卡路里的需要量也高。此外男人对于肉的需求量比女人要大,大约是因为要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劳动。除此以外,还有文化的禁忌,女人爱吃肉违背淑女风范,至少是馋,也说明不会过日子。而当代农民对市民的讥讽,则是一年收十二个秋,天天都吃肉。
辨别植物是文明的开端,神农尝百草的传说应该是最早的起源。而由此引申开去的语用,则形成汉语的不少词汇,“尝试”泛指所有的探索。而进一步发展的生产活动,也是以植物为条件,无论是采集、种植还是游牧,都依赖于植物。医学一开始也建立在关于植物性能的知识上面,李时珍作《本草纲目》,张仲景被称为医圣,都和他们对于植物的药理发现有关系。就是在西方,民间的医药也是以植物为主,乔治・桑笔下的小法岱・特,有用草药治病的特殊本领而具有神秘性。托尼・莫里森《所罗门之歌》中的一个女黑人,也会用草药和偏方治病。进一步的推广,应用到织物的印染,更不用说环境的绿化与居室的布置,总之,植物与人类的文明休戚相关。
一个人对于植物的辨别,大约是从吃开始。粮食、蔬菜和水果,是最基本的食物。古人所谓“民以食为天”,指的就是以粮食为主的植物。在旧日农村,“糠菜半年粮”是一般农家基本的饮食条件。这里所说的菜,指的还是蔬菜,所谓“瓜菜代”。连一个伟人都教导人民“忙时吃干,闲时吃稀”。青黄不接的时候,蔬菜一类植物就是宝贵的活命粮。就是在没有饥荒的年头,对于粮食的珍惜也是全民性的观念。历史上饥荒的记忆,影响着民族的心理,“吃了吗”成为见面时的问候语。东北的民谚云:家有万贯,不吃咸豆拌饭。各地区的民间故事中,多有教育孩子节约粮食的内容,都是这一民族集体无意识的表征。一旦遇见大的水旱灾害,或者外族入侵和各种战争,农事荒废,就连蔬菜也吃不上,也就是所谓的荒年,只好以野菜充饥。如果连野菜也没有的时候,则只能是吃观音土,甚至易子而食。特别是在北方地区,无霜期短,可以采摘野菜的时间也很短。而外族的入侵又很频繁,据历史学家分析,西北牧区每十年中就要有一次大的干旱,水源枯竭,牧草不生,牲畜大批死亡。游牧的人群活下去的唯一办法,就是抢劫接壤的农耕地区,所以,北方乱世特别多。老实的农民流离失所,名之为逃荒。有血性的青壮年则揭竿而起,农民起义由此不断。李自成号召民众的口号是“迎闯王,不纳粮”。刘恒的著名小说《狗日的粮食》,就是讲述一个农妇为了填饱全家人的肚子所经历的磨难。一位博学的先生,分析汉字简约形象的表意功能时,举“饭”字为例,左为“食”右为“反”,无食即反;而“和”字,左为“禾”,右为“口”,口中有粮即和,可谓精辟。
如是说来,野菜真是一个好东西,既能解决民生的问题,又可以保持社会的安定。这就难怪,朱元璋的第五个儿子朱橚封王驻开封,他采集种植了五百多种野菜,研究它们的品质性能,还编了一本《救荒百草》,帮助百姓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渡过饥馑。清代高邮散曲作家王磐,号西楼,被称为北曲之冠。他编了一本《野菜谱》,自绘52种野菜,还配了朗朗上口的散曲,将民众的疾苦、野菜的吃法一起写进词中,当然还有他悯农的情怀。湘军围攻南京的时候,城中粮食几乎罄尽,天王洪秀全号召居民吃野菜,称之为“天禄”。他还在天王府的后花园中,亲自种植各种野菜,以示与民同甘共苦。洪秀全最终死于疾病,有一种说法就是因为吃野菜中毒而死。已故作家汪曾祺的书画中,多有寻常花草,有一幅画的是一只松鼠站在一蓬野果上,边款题字是“桑植山中有野果曰舅舅粮,亦名救命粮”。还有一幅画的是几个荸荠,边款题字是“水乡赖此救荒”。民本的思想,首先体现在对民食的关注。由此生发开去,则是文人对于植物的普遍兴趣。从古到今,吟诵植物的诗文不胜枚举。著名作家张洁有一篇散文《挖荠菜》,是回忆早年的经历,但更多抒发的是对淳朴乡情的怀恋。野菜成为一种象征物,联系着乡土与自然。这和民生相比,自然是文人一厢情愿的艺术想象,但是作为一种诗性的情怀,则是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诗经》中,以采集野菜起兴的诗篇为数不少,第一首《关雎》,有“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就是在大量的植物能够人工培植的今天,以野菜为主的采集文化仍然相当普遍。东北的蕨菜、西藏的红景天、湘西的石耳,仍然需要人工采集。就是药用植物,也以野生的药性为好,仍然是给山野农民带来商业效益的重要副业。至于以“香草”和“美人”并举形容君子,更是自屈原开始中国士大夫阶级自喻的修辞手段,由此形成一个语义系统,至今还在置换出不同的内容。
野菜还和彻底疏离庙堂的遗民传统相关。孤竹君之二子不食周粟,在首阳山采薇,直至饿死。鲁迅作《采薇》,意在讽刺遗民的情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野生的薇自然也不能除外,这就揭示了封建时代的士人们没有安身立命之本的基本文化困境。他是学医出身,有生物学的基础,所以可以把薇的简单烹饪方法想象得很生动。查《新华字典》,薇是巢菜,也就是野豌豆,嫩的枝叶是蔬菜,成熟的果实即是粮食。如果大量采集并且能够贮存过冬的话,伯夷和叔齐是不至于饿死的。流传下来的《采薇歌》,相传是他们二人所作:“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适安归兮?吁嗟徂兮,命之衰兮。”从这首诗来看,他们和周王朝不合作的态度,不完全是遗民的心理。张爱玲对于遗老家庭有过透辟的分析:满清亡国了,说得上是国恨家仇,做官就是资敌。而《采薇歌》中提到的神农,是以尝试植物解决了民食的问题,成为人民崇拜的领袖;夏为舜所创建,而尧舜禅让更是古代民主制的神话。他们都是原始社会时期卓越的部落联盟长,代表着士人质朴的政治理想,“至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与他们一起消亡的政治制度,是伯夷和叔齐无所安身立命的根本原因。或者说对于现实政治的幻灭,导致了他们生命的衰萎。其中还包括对于一切暴力的厌恶,这就在根本上超越了一般的遗民心理。乱世之中的人,都向往政治的清明,而且都是在历史的传说中建立自己的想象,法先王是普遍的心理趋向。孔子念念不忘恢复周礼,老子小国寡民的理想更是回归到自然状态中,近似于《击壤歌》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与我何有哉?!”鲁迅以现实主义的态度,从政治学的角度,延续了古来的传说,由一个长舌妇去发难,这似乎是他们直接的死因。而对于更深刻的心理原因,则几乎没有涉及。他们是贵族出身,估计没有生产技能,绝对不会有鲁宾逊在一片蛮荒中开辟出生活的能力。采薇只能解决吃的问题,而住的状况如何没有记载。孤竹国在河北唐山一带,冬天的气候肯定是寒冷的,我推想他们更可能是冻死的。
二
对于经历过饥荒的人来说,挖野菜的记忆是深刻的。
六十年代的大饥馑,是初通人事以后世界留给我最深的印象。马路两边的柳树刚发芽,就被饥饿的人群撸得精光。柳树芽是苦的,根本不能吃,必须在水里泡,把苦味儿拔出去,和在玉米面里蒸窝头或贴饼子。槐树的花和叶更是上品,微甜而有清香,掺和在玉米面中散蒸,柔软而适口。榆树浑身都可以吃,树叶黏滑,口感近于木耳菜;果实叫榆钱,因形状似制钱而得名,也带微甜,丰足的年头,与白面和在一起蒸熟是著名的榆钱饭,属于上好的吃食,一般农家用来待客;树皮晒干后磨成粉,和玉米面和在一起,可以擀面条。所有可以入口的东西,人们都抢夺。从麦收到秋收,围在地边等待拾荒的人,黑压压一大片,多是女人和孩子。麦穗、玉米、白薯和高粱,各种各样的蔬菜,一直到白薯的藤蔓、洋白菜的根,都是人们觊觎的对象。一个人喊一声,收齐了!人群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涌进去,足以覆盖地面。人比物要多,互相拥挤着引起冲撞,叫骂声和哭喊声不绝,有的时候还会拳脚相加。随着人群去拾荒是童年的多次经历,并不是被生活所迫,而是在风气影响下随俗从众。几乎没有拾到过什么,看热闹倒是排遣了寂寞。我家的附近有一座粮库,内有榨油的车间,废水顺着一条沟流出来,上面漂着一层油。有当地的居民撇了上面的油食用,一般是用作炸油饼,不能炒菜。近似于这些年城市里的地沟油,只是当时并没有听说谁吃出毛病,也可能生了病乃至死了人也没有人知道。
吃的问题空前的严重,蔬菜已经是奢侈品,一个人一天只供应二两菜,全家合在一起也不过一斤多,端到饭桌上的汤里能漂着几条菜丝,就高兴得不行。一家邻居,把铺地的砖起开,在屋子里开出一小块地,把白菜根种在里面,浇上水之后,白菜的芽就生长出来,而且擗掉一层,又生长出新的叶子。这大概是他家的独创,此后我再也没有遇见过第二次。各种解决饥饿的办法也应运而生,母亲学校的校办工厂,研制出了人造淀粉,是用稻草一类的东西发酵。我曾随了邻居家的大姐姐,提了小铅桶去领,那是一种灰白色的半黏稠物质,吃在嘴里有一股石灰味儿。孩子们在垃圾堆里寻找带鱼的头和骨,放在炉子上烤焦了吃。
春天终于来了,我们爬到刺槐树上撸花和叶,顺手把花塞进嘴里,像吃糖一样津津有味,顾不得手被刺扎破。父亲领着我们去挖马绳菜,那是一种匍匐在地面的野菜,紫红色的茎和老绿色的椭圆叶子都厚且嫩,一掐就出水,枝叶的连接处开细碎的小黄花。女孩子经常把叶子撸掉,把茎一正一反一小截儿一小截地掐掉,只连着一层皮,挂在耳朵上当耳坠。它的学名是马齿苋,还有一个通行的名称叫长寿菜,因为性耐旱、生命力强,也因为营养价值高、可药用,有益于人的身体。休息日的时候,我们穿过小镇,走到很远的林场,挖上几麻袋,用车推回来。放在开水里炸熟,捞出来以后晾干储存起来,入冬以后用水泡开,和在棒子面里蒸窝头。这是首选的野菜,附近的早已经被人挖完了。林场是学校的领地,不许外人进入,还可以挖到。还有一种经常采的是野苋菜,棵大茎长、叶子是紫红色,也有绿色的,或者绿色中圈着紫色。在南方那里是人工种植的蔬菜,但是北方人不认,只有野生的。掐下它的嫩叶炒着吃,是从春天到秋天的家常菜肴。因为经常撸树叶、挖野菜,手也被染成灰绿色,洗都洗不掉,只有等到皮肤自然代谢才能褪尽。
后来单位一家分了二分地,在院子后面的柳树林中。父亲每天起早,吃一点东西,就去种玉米,然后再上班。夏天的时候,玉米棒子灌浆了,掰下来煮一煮是上好的美食。等不到秋天,父亲种的玉米就吃完了,只剩下一片秸秆。每个人的粮食定量有限,组织上还要号召大家捐赠支援灾区。吃菜的问题不再严重,母亲单位的食堂加了一道无油菜,基本就是水煮菜,有的时候是小白菜,有的时候是大白菜,总之是随着季节变化。有一位阿姨受到全校表扬,就是因为她大量地吃无油菜,节约下一些粮票捐给灾区。成年后,遇到不少城市里的人,听他们讲起对于饥荒的刻骨感受,便深深地庆幸,生活在乡下的好处,还有野菜可挖。此外,能果腹的东西也很多,打鱼摸虾钓田鸡,嚼玉米、高粱的秸秆和芦苇的根,一直吃到玉米根部的虫瘿。那是一种包状的东西,灰白黑三色纠缠在一起形成像大理石一样的图案,约有拳头大小,切成片素炒,味道近似于生菜。
三
饥荒过去了,挖野菜的事情并没有结束。
随着自由市场的开放,各种小打小闹的私人农牧活动也被容许。种自留地、养鸡养兔,一直到养羊。养鸡的饲料主要是剩饭,没有剩饭的时候,就把白菜帮子剁碎和上一点玉米面。养羊的人家主要是放,牵了羊到野地里吃青草,用不着挖野菜。只有养兔子的人家,需要去挖野菜,俗话说是打兔草。有一种兔子特别爱吃的野菜,当地人叫苣荬菜,宽长的叶子呈灰绿色,开小黄花。后来知道,那就是著名的苦菜,也有的地方叫苦苦菜。北方的农家不仅用来喂兔子,而且沾了酱生吃佐餐,微苦的味道大约有清火的性能。
学雷锋的时候,我们的校外活动小组,经常到一家五保户家去做好事。那是在离学校不远的一个村子,站在土围墙上就可以看见黄秃秃的农舍。星期六的下午,走上土墙,钻过密集的紫穗槐,跳下壕沟,爬上公路,就到了村子边缘的农家。老奶奶双目失明,老大爷腿脚不便。我们推水车浇菜园,烧柴灶煮开水,更多的时候是帮他家打猪草。几个人背了筐,在附近的农田中,寻找各种猪和兔吃的野菜,这使我学会了辨别各种野菜。除了麻绳菜和苣荬菜之外,还有蓟菜的嫩芽。那是一种半人高的花草,枝子上有刺,羽状的叶子,开紫色的花,密集的花瓣挤成一团,比小菊花还要细小。采的时候要小心着刺,一枝一枝地把芽掐下来。有一种长穗多汁的野菜,因形状而得名猪尾巴菜。还有一种长着小紫叶的大棵野菜,也是要它的嫩枝叶,名字好像是灰灰菜。车前子也是我们寻找的对象,当时管它叫猪耳朵菜,因为它的叶子形状像猪的耳朵。
“文革”期间,学校停课。和小伙伴们一起去挖兔菜,是经常性的活动。因为家长不让远走,我们经常去的地方是父母学校的菜园附近。那里生长着很多各种大棵的野菜,周围是杂树,树荫下清凉如水。知了的叫声响彻澳热的下午,蜻蜓落在灌木丛的叶尖上,蚂蚱在草丛里蹦来蹦去,成堆的蘑菇生长在潮湿的冷土中。我们跑来跑去,一会儿捉蜻蜓,一会儿逮蚂蚱,还要抓知了拣蘑菇,通常是一下午也采不满一小筐。这近似于《诗经》中的《卷耳》,所谓“采采卷耳,不盈倾筐”。
一个严峻的时代,就在这种游戏般的劳作中倏忽而过。在一起去的小伙伴儿中,每次我的收获都是最少的,篮子里的野菜勉强盖住底,但这个过程中享受的快乐足以弥补。有一个小伙伴儿,竟然在挖野菜的时候拣到了一对金戒指,其中的一个上面还镶着一块红宝石。那个时代的气氛是紧张的,所有值钱一点的东西都被视为四旧,而且没有任何私人的空间,胆子小一点的人都不敢收藏。我们挖野菜的菜园,就在女生宿舍的后面,那是一个有圆月门的灰砖瓦房的院子。可能是哪个胆小的女学生,顺手从后窗户扔了出来。
武斗开始以后,气氛更加紧张,所有的人都在设法逃离危难之境。母亲带了我们辗转到父亲的学校,那是建在杨柳青附近一片荒滩上的几排平房。临时找了一大间房子居住,估计是空着的学生宿舍,里面是大通铺。因为自己不能开伙,每天在学校的食堂打饭吃,基本都是水煮菜,寡而无味儿。远离城镇,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去。熟人也少,来往的不多。姐妹兄弟几个,便终日在野地里跑着玩儿。沙土地上的柳树行中,经常可以找到蘑菇。所谓柳树行,是把柳树从根上砍掉,让分蘖的枝条生长,形成一排一排的灌木丛。长到一定的尺寸,再砍下来卖,用做编筐一类的农具,这样既固了沙,又有经济价值。在两排柳树行之间,是大片的荒沙地,只生长一种毛毛草。成群的蚂蚱,在里面蹦来蹦去,有的干脆蹦进你的裤腿里。我们把抓住的蚂蚱串在草茎上,一串一串地拎到地头上,点上荒草烧熟,吃得满嘴喷香,嘴角都是黑的。还有一个意外的发现,是在一片收获过的地里,长着一些土豆苗,拔起来挖开土,有一些大大小小的土豆。用衣襟兜着回家,洗干净放进茶缸里,支上几块砖头,点着枯树枝煮着吃。只是无论如何也煮不烂,吃在嘴里也很涩。一开始以为是火候不够,后来父亲说,发了芽的土豆淀粉变质,加上冻了,就是煮不熟,而且可能还有毒素。于是,不敢再去挖来吃。
四
家搬到太行山区以后,吃的问题有了很大的改善。因为交通不便,东西运不出去,购买力又很低,物价极其便宜。尽管文件三令五申,不许买卖统购物资,甚至不许公职人员买私人出售的东西。但是,山区里没有副食供应系统,不买私人的东西就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除了盐可以到供销社去买,其他的副食几乎都没有公家的供销点,总不能让大家吃盐花吧。所有的人都心照不宣地买农民自家出产的菜,而管事的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使管也管不过来。
由于生活不方便,只能向大自然索取。冬天买不到劈柴,就要到松树林里拣松塔,搂松毛,家家几乎都要烧柴灶。夏天蚊虫很厉害,没有化学制造的驱虫药,就到集市上买晒干了的蒿草编成的火绳,一毛钱可以买一大捆。傍晚时分,点着了,一股清香随着清烟弥散开去,蚊子就不再飞过来。这种蒿草大概就是曹操诗篇《蒿里行》所说的蒿,就是在最平常的生活细节中,也会遭遇历史。有一段时间,连暖水瓶的盖子也买不着,精通树木品质的人出主意,可以到山上砍一些软木,锯开以后削一削做成瓶盖子。医疗条件也很差,冬天感冒咳嗽是多发病,一般是托进山的人带一截阴沉木回来,放在水里煮,汤可以治咳嗽哮喘。春天在野地里采茵芩蒿的嫩芽,加上红枣和一个鸡蛋,煮成汤喝了有预防肝炎的功效。
这里的野菜品种明显地多于平原地区。野葱和松蘑,都是上好的野蔬品种。路边地角生长着开白花的荠菜,母亲看见了很高兴,说在老家南方,家家园子里都种着这种菜,只是比这里的棵子大一些。她挖了好多,用手绢兜回来,放在开水里炸软,剁碎以后,与猪肉和在一起包饺子,味道鲜美异常。这有点像古代“挑春”的风俗,开春以后,不论贫富,女人们都从居室院墙中走出来,挖野菜也是游春的一种方式,活动身体的同时也舒展了精神。这样的风俗至今盛行,只是没有古代的风雅名称。我工作的校院里,野菜破土的那几天,采挖的人遍地都是,不论职业,也不分男女。至于植物园中,挖野菜的人更是络绎不绝。母亲出身山地,且是性情中人,每到生活比较安定的时候,她就要想方设法地改善家里的伙食。她把散落在地上的玫瑰花瓣拣回来,加进一些白糖,放进玻璃瓶子里腌,蒸豆沙包的时候当做调料,便有了玫瑰的香味。她把小白菜切碎,装进玻璃瓶,倒着扣起来,不久就有一种很香的酸味。她说,这是老家腌菜的方法,名字就叫倒菜。她在野地里采来野薄荷的叶子,贴在我们的太阳穴上,一股清凉浸透脑仁,驱除了酷暑引起的烦躁。她用晒干了的薄荷叶子冲凉茶,是防暑的最佳饮料。成年之后,我才能理解,母亲是以这样的方式,圆她的思乡梦,也在苦难中满足一点优雅的精神需求。
我在农场的时候,又重新遭遇了拾荒的场面。只是,这次我的角色发生了变化,我不再是一个拾荒的人,而是一个与土地有着联系的护秋的人。从麦收到秋收,每年两次的护秋是农场的重要工作。一般都由青壮年的男工承担,也有需要女工助阵的时候。每年几乎都要发生一些斗殴伤残的事件,而且来拾荒的不都是女人和孩子,有许多是年轻力壮的男人。他们人多势众,与其说是拾,不如说是抢。地缘很长,而人力有限,经常是赶走了这边的,那边又涌进来。据说有一年,经过周密的组织动员之后,一秋的粮食都被抢光了。周围都是盐碱地,水灾频繁,种什么收成都不好。农民们终年吃的东西是“三红”:红高粱、红辣椒和红萝卜。红萝卜即胡萝卜,因为抗盐碱而产量比较高。蒸熟以后当饭吃,也可以晒干了当零食吃。小的时候,我曾经吃到过胡萝卜干,那是父亲的同事从家里带回来的。拾荒几乎是当地的农民获取粮食的唯一途径,所以倾巢出动,不能错过一年仅有的两次收获。因为是机械化的收割,遗失在地里的庄稼很多。连收胡萝卜和花生,都是用拖拉机拉着五铧犁把地先耕一遍,其他的人则拿着大麻袋跟在后面,拾取从土里翻出来的果实。在收秋之后,先是让本场的工人和家属们先拾,这近似于福利待遇。曾听说有一个分场的职工,一个人一个早晨拾到的花生就有一脸盆。然后才容许附近的农民们拾荒,他们所得也不会太少。
我已经过了好热闹的年龄,不太容易被情势所裹挟。粮食定量足够我吃,又没有积攒过日子的长远打算,吃集体伙食,也没有做饭的工具,所以不再参与拾荒的运动。只是站在地边上惊怯地看各种争斗,不知道谁更有道理。我在那里也挖过野菜,那是生地黄,暗绿色的宽大叶子上凸起紫红色的筋脉,上面有一层油亮的光泽,贴在地面上生长,麦子地里特别多。写信告诉母亲。母亲回信说这种野菜性凉,根可以医治中耳炎,让我挖一些带回家,给小弟治耳朵。麦收过后,请假回家。先到地里找到大棵的,挖出地下的根,那是像小拇指一样粗细的短根。带回家,母亲把根里的汁捣出来,滴进弟弟的耳朵。经过一段时间这样的治疗,弟弟多年的耳疾大有好转。
五
进城以后最初的年月,我几乎和野菜绝缘了。即使偶尔接触,也和实用无关。在北大读书的时候,规定的劳动时间是在草坪上拔野草。带领我们的生物系女教师说,把单子叶的留下,双子叶的拔掉。她说的话很专业,许多同学觉得可笑,偷着学她说话的腔调。我明白刚出土的叶子叫子叶,单子叶的是草,双子叶的是野菜。而草和野菜都很小,用手一棵一棵地抠,一上午也抠不了多大一块地方。但这工作让我觉得亲切,使我回想起童年的生活。
大约是在80年代末,北京的路边出现了卖野菜的。先是一堆一堆的荠菜,摆在路边,后来又出现了苣荬菜也就是苦菜,还有绿色的苋菜,都是一块钱一堆。我喜出望外,赶紧买了一堆荠菜,拿回家按照母亲的方法炮制,包好了饺子全家吃。家中父子两人都说没有什么特别的味道,我也觉得没有小时候吃过的香。先是疑心自己的味觉退化,后来又怀疑是地里用了农药化肥,影响到荠菜的品质。不甘心,又买来做了几次,都没有少年时代的效果。后来发现,街上卖的荠菜比母亲挖来的大得多,突然明白,这可能是人工种植的,遂不再做重温旧时光的梦。近些年的超市,卖各种馅的冻饺子,其中也有荠菜馅的,如果都是野生的话,恐怕会供不应求。于是,不再买任何与荠菜有关的商品,与其说味道让我失望,不如说是想更多地保留野荠菜原汁原味儿的记忆。
只有回到父母的家,野菜又会自然地进入日常的生活。父亲在门前的小院里种了薄荷、金银花,夏天用新鲜的叶子泡茶,余下的晒干,留在冬天吃。他还种了紫苏,也是类似薄菏的大棵植物,种子是从南方老家搞来的。在我的家乡,紫苏是烧鱼时必用的作料,春夏秋三季都用新鲜的,冬天用晒干的。每次回家,母亲烧鱼都放紫苏,有时是直接从院子里采,我称这是家乡鱼。有一年到广东,朋友招待吃饭,有一道炒田螺,我一吃就吃出了紫苏的味道。说给朋友听,她大惊之下说,你们北方人还知道紫苏。其实北方也有紫苏,出生在东北的外子曾随了父母在农村插队,那里的农民叫它苏子叶,因为叶子宽大可以食用,农家都把它垫在笼屉上蒸粘豆包。只有朝鲜族人种植,并且腌成咸菜出售,价格几倍于普通的咸菜。只是没有人想到用它当作料,更不会像我的家人把它看得那么珍贵。
野菜远离了我的生活,就像我远离了自然。挖野菜的情趣不可再得,就像我不能再回到童年。时光流逝,我感激艰辛岁月赠予我的巨大欢乐。野菜对于我来说,是亲情的象征,是我与这个世界最自然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