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红木方桌卖了10元钱

一张红木方桌卖了10元钱

在我的记忆中,我们家曾经有过一张红木方桌。

我家原先蛮殷实的。母亲和父亲结婚以后,一共生了六个孩子。虽然子女不少,但由于父母两人的收入加起来有200多元,这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绝对属于高工资,因此家里还有佣人帮助照料家务。1958年,父亲在运动中被迫一次次做检查,均无法通过,绝望之下,郁郁而终。两年以后,国家进入了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生活资源极度匮乏,我们家也陷入困境。

尽管贫穷,一家老小依然其乐融融。每当夜幕降临,家中25瓦的电灯就亮了起来。在灯光下一家人围坐在红木方桌边上,成了那时我们最幸福的时刻。我们兄妹先是做功课,然后说说学校的趣闻轶事,讲讲国内外大事。接着,大哥、二哥在桌子的一边玩起了游戏棒,游戏棒是用竹片劈细做成的;我和大弟则在方桌上摆开“战场”,小心翼翼地拿出纸折的青蛙,进行斗田鸡比赛,我们鼓起腮帮,用力地吹着,笑声、叫声不绝于耳;母亲则拿出针线包给我们缝补衣服。最淘气的是六岁的妹妹和四岁的弟弟,两个小不点儿和桌子差不多高,在桌底下钻来钻去嬉闹……红木方桌是祖传的,也许因为时间久了,它早已失去了应有的光泽,榫头也完全松了,几乎到了摇摇欲坠的地步。由于红木十分坚硬,无法用钉子加固,只能用木条撑住。母亲一再叮嘱,我们在桌上玩游戏也都小心翼翼的,生怕碰翻了祖传的宝贝。

后来,哥哥、妹妹和弟弟都先后到外地务农去了,家中只剩下母亲和我两人。吃饭时,偌大的方桌空荡荡的。一天,邻居的孩子来我家玩,不小心将支撑方桌的木板碰倒,轰隆一声,那张红木方桌散架了!

没有桌子,不像一个家啊。买一张新桌子是不可能的,因为当时买什么都要凭票,再说家里也拿不出这笔钱。唯一的办法,只有先将这张红木方桌卖掉,再去买一张旧方桌。那是1976年7月27日,我请单位的同事帮忙,用黄鱼车(人力三轮车,上海人觉得满大街跑的三轮车很像海里乱窜的黄鱼,因而称之为“黄鱼车”)将红木方桌送到海门路上的国营利群日用品调剂商店。其实离我家不远处就有一家国营立新风家具调剂商店,之所以舍近求远,是因为我事先摸了一下行情,利群寄售的价格要比立新风高些。当我和同事将红木方桌搬到车上的时候,母亲叹了口气,对我说:“老祖宗留下的东西都卖完了……”是啊,为了维持全家八口人的生活(当时我奶奶还在),只能将家中值钱的东西陆续变卖光了。

到了利群,我正要将红木方桌搬下去,从店里走出来一个戴着老花眼镜的师傅,说道:“别搬,估价后再说。”“老花眼镜”前后一打量,开价道:“10元。”“10元?太低了吧!”我说这是老红木的,是祖上传下来的。“老花眼镜”说:“红木有啥稀奇?前几年抄家,一卡车一卡车红木家什送过来,都是三钿不值两钿(不值钱),现在能卖到10元钱就已经很不错了。嫌价钱低,那就另请高明。价钿吊了高(价钱要高了),没人买,到时候还是要你过来再降价,或者再车(拉、载)回去。”

我很纠结,因为在这之前有人到我家来过,愿出12元买下红木方桌。可是,那时不敢私下买卖啊,一来母亲是单位的中层干部,二来父亲的问题始终是我们家的心病,不能为了几个钱再惹麻烦了。我无奈地对“老花眼镜”说:“就10元吧!”我将工作证递给了“老花眼镜”。“老花眼镜”将写好后的单据交给我,红木方桌成了“坏方台”(方桌),价格10元。此外,我的姓名、家庭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证件号码都写在了上面。我离开的时候,只见“老花眼镜”用粉笔在红木方桌上写了个大大的“10元”字样。

仅仅过了两天,就收到利群商店寄来的通知,说是红木方桌已经售出,可以凭“红色收据”来店里取钱。我实际到手的是9.3元,还有0.7元是服务费(也有叫佣金的)。拿了钱,我马上赶到立新风,因为那里有张杂木方桌,家里没有桌子太不方便了。我贴了5.7元,将那张杂木方桌买回家。

我至今保留着当年将红木方桌卖到寄售商店的原始发票。将近四十年过去了,那张红木方桌也不知被谁买了去,后来又派了什么用场。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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