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读
他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个因为谈书而被人抛弃的场景。
那是初中二年级开学的第二天,因为是新课程、新课本,大家这两天在课间休息时基本都在讨论新课内容。而他们两个学习尖子、班干部,以讨论工作为名,凑在一起说话。今天的话题是他挑起的:交流假期的课外阅读。
他兴高采烈地说:“我终于把‘四大名著’中的《红楼梦》读完了,过去因为嫌那里边的诗词多、难弄懂,一直没有读完。”
她很抱歉地说:“我也在读,但没读完。”羞涩地笑了一下,她又自信地扬起头来,“我很喜欢《红楼梦》中的古体诗,写风景的让人身临其境,描写心理的让人同频共振。”
她正说着,体育委员来了,根本不顾二人在谈论什么,往她对面一站,就甜蜜蜜地笑望着她:“你说《简·爱》为什么这么抓人心呢?”
她嘘了一下,让体育委员放低声音,对方的道歉还没说完,她却急不可耐地开腔了:“正因为这个原因,我才又读了一遍。哎呀,越读越抓人心,让人不但手不释卷,而且寝食不宁……”
体育委员插话:“是呀是呀,我一连几天都和主人公一块入梦……”
“是呀是呀,我也是呀!”她抢过话头,笑着说,“我昨天晚上还哭醒了呢!还……”
二人你争我抢地谈论着,时说时笑,还相互击掌,完全不顾他的存在。
既插不上话,又接不上话,他只好低头离开。然而,可悲的是,直到放学,他还不知道他们在谈论什么。
一个全校师生公认的学霸,难道就因为一本书而被他人打败了吗?
让他非常难过的是,打败他的,是他非常喜欢的女孩和那个他非常尊敬的男孩。
放学回家后,他无心吃饭,一头钻进自己的小房间,打开了自己的小书柜,一伸手,就取出了《简·爱》。
因为,在放学的路上,他依稀记起,他们谈的是《简·爱》;依稀记起,她作为春节礼物送过他这本书。
那天,他给她送去《唐诗今译》,是精装本,很漂亮的新年礼物。她高兴得手舞足蹈,第一次把他领进她的小闺房,取出表姐刚寄来的《简·爱》,双手递到他的手上。从她那郑重的姿势来看,这个礼物是十分珍贵的。
然而,他的内心是不太喜欢外国文学的。因为,书中不仅有十分复杂的名词,而且有好多东西看不懂。所以,他把这本书拿回家后,和那几本外国小说一样,原封不动地放进了书柜。
他们能看懂,我为什么看不懂?他们看得那么痴迷,我不可能看不进去!认真审视了一下这淡雅的封面,他提笔在书桌的台历上写道:从今天起,阅读《简·爱》,连读三遍!
从这天开始,每天作业完成后他都花费三个小时,鼓足干劲阅读《简·爱》。
头天晚上是从9点半开始的,才看一个多小时就犯困了。确实难读,名词难记,逻辑跳跃,一会儿就打瞌睡了。在书本掉下又捡起、打开又掉下的折磨之中,又撑过半个小时,他已了无兴趣。洗完,上床,睡了十几分钟,想到她和体育委员对聊《简·爱》时的那股热情劲儿,他翻身起床,洗了把冷水脸,又坐下来读书,一口气读了一个半小时,似乎不困也不累了。然而,并没读懂什么。
但是,奇迹发生在阅读第二遍时。当他打开书本,大脑中那些零碎的情节、细节随之跃动起来,他似乎见到一批久违的乡亲,虽不太熟悉,但似曾相识。于是,他便有了认识的欲望,并在这种欲望的支持下,去努力走近他们。
读到第三遍时,书中人物如班上的同学,面对这些熟人,他要做的是既要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为什么这样干,又要明白自己想与他们沟通什么、为何沟通。在这样的探究之中,他入了书,书融了他。当他走出书来,那书便任由他来拆解、组合了。
三遍读完,他竟然有了写点什么的欲望。写什么呢?他把大脑里那些零碎的想法略一整理,便在纸上列出了一个大胆的写作计划:一篇谈总体印象的读后感,两篇关于心理描写、景物描写的小评论,三篇关于故事情节的改写。列完后,他把自己吓了一大跳:我能写文学评论了?我能改写小说了?如此发展下去,我能当评论家、小说家?这样想着,他热血沸腾,当晚便完成了一篇改写任务。
第二天,当他把自己的改写稿交给她时,她震惊了。
她问:“你把《简·爱》修改了?”
他说:“《简·爱》是一部完整的长篇小说,非常完美,无须改写。我只是抽出这个情节,依我的想象重新设置了故事的发展,写成了另一个故事。”
她望着他的眼睛,望了许久,把自己的脸憋得通红,才憋出一句话:“你会成功,我坚信,我喜欢!”
望着她跑走的背影,他心脏跳得咚咚作响。那年月的“我喜欢”,相当于现在的“我爱你”。因此,他不仅激动到脸红耳热,而且幸福得几乎要流出热泪、哭出声来。
从此,他把大量时间用于阅读和改写外国小说。白天的不少课堂时光,他偷着阅读;晚上的休息时间,他大多都在写作。一学期下来,他竟然阅读了31部中外名著,改写的小说稿达66篇16万字。这一系列稿件,让她佩服得五体投地。
然而,期末考试时,他却因严重偏科、学习成绩严重下滑而失去了学习委员职务,又因早恋而被班主任把他和家长一同叫去做了警告谈话。
因此,他没考上重点高中。得知她被家长转到省城去读高中了,他对高中生活失去了热情,既丢了课外阅读的爱好,又对学业不感兴趣。高考时,他勉强考了个二本。
真没想到,在大学的图书馆里,他又遇见了她。此时,他们已经长大,能够理性地对待学业与课外阅读、业余兴趣了。他又写了半年,发现写作并非自己的特长,难以成才,便理智地让写作迅速降温,只作兴趣爱好,不为人生目标。
然而,那种阅读的习惯始终保持着:凡是需要读的书,再难懂、再难读,都要设法读懂弄通,有时会反复阅读,甚至改写。
当了县级领导之后,他以理念新、观点新而全市闻名。因而,常被市里委以重任,担当重要材料的主要撰稿人。这些材料,常因立意新颖而成为开创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蓝图。
现在,他成了县里的主要领导,读书和调研又成了他的工作特色——凡要工作创新时,他就通过阅读来充实大脑,通过调研来提高认识,从而理出新思路,创出新亮点。
据说,他能脱颖而出、担任县里主要领导,缘于市里主要领导对他的发现。那次,他们一行十几人随市里主要领导外出,别人在途中不是聊天、打牌,就是玩手机、电脑,而他只读一本《世界是平的》,去时读头遍,回时读二遍。
据说,一位中央媒体的理论专家之所以数次深入该县,亲自替他调研、提炼党建经验,是因为对他的赏识。这赏识来自他关于基层干部要读中外经济理论书籍的一篇文章,文中列举的几本外国元首的著作正是那位专家的至爱。于是,专家主动与他沟通、加他为友,并与他成了相交较深的书友。
据说,他被母校请回去做了一次“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的讲座之后,便一连被请去九次,还成了特聘教授。学生对他的评价是:因为阅读量大,所以知识点多。
当这些“据说”成为共识,人们普遍认为:他的会读书来自于狠读,他的狠读书是为了“书为我用”。
尽管我没写明他姓甚名谁,但知情人已经知道他是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