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赐予的白丁香——关于生活的随想

生活赐予的白丁香

——关于生活的随想

生活。

生,意味着非死亡。活,意味着非死亡的个体在世界的时空中活动着——既在大自然的怀抱中,也在社会的网络中。

生活……


看到我写下以上几行,妻说:“怎么,你又要像谈命运那样,一味地严肃,一路地沉重么?”

我停下笔,微笑了。


是的,我要微笑地看待生活。

我微笑地看待生活,于是,生活也对我呈现出一个微笑。

去年春天,宗璞大姐从北京大学燕南园打电话来,约我和妻去看丁香花。其实这邀请发出两三年了,但以往的春天,不知怎么搞的,心向往之,却总未成行。去年春天,我们去践约了。

宗璞大姐他们居住的“三松堂”外,临着后门后窗,就有好大几株白丁香。但宗璞大姐说先不忙赏近处的,她带着我们,闲闲漫步于未名湖畔,寻觅丁香花盛处。宗璞大姐写过在燕园寻石、寻墓的散文,那天宗璞大姐领着我们寻丁香,却不是用笔,而是用她的一颗爱心,抒写着最优美的人生散文。

看过紫得耀目的大株丁香,嗅过淡紫浓香的小丛丁香,也赏过成片的白缎剪出绣出般的丁香,宗璞大姐引领我们来到一栋教学楼后,在松墙围起的一片隙地中,我们发现了一株生命力尤其旺健的紫丁香,不仅枝上的花穗繁密,而且,从它隐伏在地皮下的根系中,竟也蹿出了许多的嫩枝,有一根枝条,把我们的眼睛都照亮了,因为它蹿出地面后,不及一尺高,却径自举起了一串花穗,且爆裂般盛开着!我们的眼,把那一小株从地皮中拱出的丁香花,热烈地送进我们的心房,我们的心房因而倏地袭来一股勃勃暖流——啊!生命!啊!生活!

那天回到宗璞大姐家的书房,我们从那株径直蹿出地皮、径直烂漫开放的丁香花谈开去,谈得好亲切,好幽深,谈出好大一个橄榄,够我们在今后的人生途程中品味个够!

捧着一大把从宗璞家窗外剪下的白丁香,同妻一起返回城中家里,立即取出家中最大的瓷瓶,灌上清水,将那一大捧丁香插了进去。那一夜,丁香的气息充溢着我们的居室,也浸润着我们的灵魂。


热爱生命。热爱生活。

这应是一个命题的两种表述方式。

本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那篇《热爱生命》,打动过多少人的心。连忙于组织社会革命的列宁,读了这篇小说后也深受感染,以致他的夫人克鲁普斯卡娅在晚年撰写的回忆录中,专门记下了这一桩事。冰天雪地中,一只饿狼固执地追随着一个断粮断水、最后只好匍匐前进的淘金者,他只要松懈半分,那饿狼就会用最后一点力气扑上来,喝他的血,吃他的肉,从而结束一只兽追赶一个人的故事,然而那人凭着热爱生命、渴望继续生活的顽强信念和超人毅力,终于爬到海边,遇上了路过的海船,从而以兽的失败和人的胜利,结束了那个紧张得令人喘不过气来的故事。

在兽的追逐中,且是对方略占优势的角逐中,人咬着牙奋斗过来了,保住了生命,因而从此又可以展开丰富多彩、蓬蓬勃勃的生活,这故事具有普遍的象征意义。相信这世界上有许多读者同列宁一样,喜欢这篇小说。

宗璞大姐带着我们在燕园寻觅丁香时,所见到的那株直接从地皮中蹿出,并径直开出一穗花朵的紫丁香,该也是一个能同《热爱生命》媲美的故事。

要同那株丁香一样,喜欢自己这独特的生命,并自豪地开放出自己的花朵。也许,它太急了一点,太莽了一点,然而,那也是一种消耗生命的方式,也是一种拥抱生活的手段。

那株小小的丁香,在宗璞大姐和我们心中,永不凋零。


在谈命说运的过程中,我谈来谈去,最后把落点放在了“享受生活”上。

是的,要能够,并善于享受生活。

“什么?享受生活?”有人听了或许会耸起双眉。

一种是由于误会。认为我主张人生不必奉献,只图一味享受。或者能够领会我意,但担心我会招致这样的訾议——你是不是主张一味追求吃、喝、玩、乐呢?

一种是由于不屑。生活的意义应即事业,而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常会导致牺牲生活,而这种牺牲是高尚的、辉煌的、伟大的,你提出享受生活,岂不太庸俗、太猥琐、太渺小?

我想,误会应当消除,鄙夷、不屑似也不必。人是个体,然而人不能单独存在,我们常说:“不是在真空管里。”然也!人是社会动物,因而人必有社会义务,也必有社会责任。人需为社会、为世人做出贡献。不为社会、他人做出贡献的人,或是剥削者,或是凭借坐享遗产、倚仗权势、突发横财等等因素存活于世的角色,都不在我议及的范畴之内。当然,世上过去有过,现在亦不少,将来想必也仍会有,那样一种百分之一百将自己奉献给社会,或百分之一百将自己奉献于事业(这事业或许暂被社会所不解不容)的人物,如谭嗣同式的革命家(他在“戊戌政变”失败后有充裕的时间和充分的条件逃走,然而他“我自横刀向天笑”,不惜坐等被捕和砍头,以自我的牺牲警醒同人);又如某些一生不恋爱、不结婚、粗茶淡饭、布衣素鞋,完全扑到研究课题上的科学家……他们的高尚、辉煌、伟大自不待言,然而关于他们那样的人物的生命和生活,应作专门的研究,我自知于那样伟大的人格只有崇敬而不能透视,所以,只来谈平凡的人物的平凡生活。

就凡人而言,我仍认为,一定要懂得并善于享受生活。

妻是一所印刷厂的装订工人。她技术娴熟,掌握全套精装书的工艺流程,经她手装订出的书,我想已足可绕地球赤道一周。妻生下我们唯一的爱子不到一年,便去参加当时“深挖洞”的“战备劳动”,结果身体受损,至今仍显瘦弱,但妻有一个特点,就是极少失眠,我因系“爬格子的动物”,又属“夜猫子”型,所以妻入睡后,我常仍在灯下伏案疾书,这时妻平稳的鼻息,便成为我心灵流注中的一种无形伴奏。我很羡慕妻的不受失眠折磨,她说:“我一天为书累,为你和孩子累,上床的时候心里坦坦然,为什么要失眠?”我想这世上无数平凡的“上班族”,无数的普通劳动者,都同她一样,诚实劳动,默默奉献,他们带着一颗无愧的心上床,上帝也确实不该罚他们失眠。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失眠者便都是为上帝所罚,即如我,因选择了作家这一职业,又养成了昼夜不分随兴而动的习惯,所以夜间失眠是常有的事,但我自知并非做了什么亏心事,清夜扪心,于失眠中还是很坦然的。

在诚实劳动、竭诚奉献的前提下,自自然然地享受单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生活,这启示还是来自于妻的。

妻爱逛商店,穗港人称之为“行公司”。我原来最惧怕的,便是妻要我陪她“行公司”,我常常惊异于她的兴致何以那么浓厚——比如对我们家根本不需要的货物,或以我们的消费水平根本不能问津的货物,她也能细细检阅、观览一番,似乎当中有许多的乐趣;倘若她决定购买某种物品,那么,好,售货员是必得接受“服务公约”上那“百问不烦,百拿不厌”的考验了,我就常在柜台外为售货员鸣不平,催她快下决心,直到很久之后,我才略能领会她那认真挑选中的乐趣—那是一种于女性特别有诱惑力的琐屑的人生乐趣,是的,琐屑,然而绝对无害甚至有益的人生乐趣——我现在懂得,妻那样认真地用纤纤十指装订了无数的书,奉献于社会,那么,她用纤纤十指细心地在社会设置的商品交换场所里挑选洗面奶或羊毛衫,并以为快乐,实在是顺理成章的事。

妻喜欢弄菜。在饭馆吃过某种菜,觉得味道不错,妻就常回家凭着印象试验起来,倒并不依仗《菜谱》。妻一方面常对我毫不留余地倾泻她的牢骚:“你就知道吃现成饭!你哪里知道从采购原料到洗刷碗盘这当中有多少辛苦!”这时候我觉得她就是“三闾大夫屈原”。另一方面她又常常一个人在那里琢磨:“这个星期天该弄点什么来吃呢?”我和儿子出自真心地向她表态:“简单点,能填饱肚皮就行!”而她却常常令我们惊异地弄出一些似乎只有在饭馆里才能见到的汤菜来——除了中式的,也有西式的;当我和儿子咂嘴舐舌地赞好时,她得意地笑着,这时我又觉得她就是刚填完一阕好词的“易安居士李清照”。当然太频密是受不了的,但隔两三个月请一些友人来我家,由她精心设计出一桌“中西合璧”的饭菜,享受平凡人的吃喝之乐,亦是她及我们全家的生活兴趣之一。我出差在外,人问我想家不想,我总坦率承认当然是想的,倘再问最想念的是什么,我总答曰:“家中开饭前,厨房里油锅热了,莱叶子猛倒进锅里所发出的那一片响声!”这当然更属琐屑到极点的人生乐趣,然而,如今我不但珍惜,并能比以往更深切地享受。


写了几年小说,挣了一些稿费,因此家中买来了一架钢琴。客人见了总千篇一律地问:“给儿子买的吧?请的哪儿的老师教?”

其实,倒并不是冲着儿子买的。妻虽是个平凡到极点的装订工,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亦绝不例外,美的极致,有人认为一即音乐,一即高等数学,高等数学之美,少有人能领略,音乐之美,却相当普及,妻上小学时,家境不好,而邻居家里,就有钢琴,叮咚琴声,引她遐想,特别是一曲贺绿汀的《牧童短笛》,她在少女时代的梦中,就频有自己竟坐在钢琴前奏出旋律的幻境,因此当我们手头有了买下一架钢琴的钱币时,她一议及,我便呼应,两人兴冲冲地去买来了一架钢琴,钢琴抬进家门时,我俩都已年近40,然而妻竟在工余饭后,只凭着邻居中一位并不精于琴艺的老合唱队队员的指点,练起了钢琴来,并且不待弹完整本“拜厄”,便尝试起《牧童短笛》,也许是精诚所至吧,一曲连专业钢琴手也认为是难以驾驭的《牧童短笛》,经过一年的努力,硬被她“啃”了下来,后来又练会了《致爱丽丝》、《少女的祈祷》等曲目,自此以后,我家的生活乐趣,又大有增添;在妻的鼓励下,我以笨拙的双手,也练会了半阕《致爱丽丝》;当春风透入窗隙,或夏阳铺上键盘,或秋光泻入室中,或窗外雪片纷飞,我和妻抚琴自娱时,真如驾着自在之舟,驶入忘忧之境。我们的儿子反倒并不弹琴。

感谢生活,给了我们一架钢琴。感谢钢琴,使我们能更细腻地品味生活。


我们常常过分向往于名川大山,而忘记了品味家门前的风景。

这些年来,我逛了不少名胜古迹,不仅有神州大地上的,也有东洋和西洋的。名胜古迹自然了不起,有的,虽仅去过一次,那印象确实是铭刻到了灵魂深处,恐怕要到“此生休矣”时,方可泯灭了。然而,逛名胜古迹,常常不能从容。走马观花的,倒居多数。有的名胜,去时正是旅游旺季,闭眼一回想,竟是密密的游客,遮掩着名胜的全貌,面对着经过特殊处理的“最佳景色”明信片,常常不禁自问:“我真的去过这个美丽的地方么?”有的古迹,离开了历史资料和内行解说,览之便无大意趣。所以,在人生的乐趣之中,游览名胜古迹之乐虽大可揄扬,却亦不必夸张。

有一回,我参加一次远郊的旅游,跑了好远的路,耗费了好大的精力,而所见到的“新开辟风景点”,却景色平平,特别是因缺乏必要的配套措施,小摊档杂乱,满处乱扔着空瓶纸张,令人大失所望;然而,当我渐近家门时,却忽然发现,在夕阳映照下,离家门不远的树丛中,几簇早红的秋叶,在晚风中优雅地摇曳,而树下并未经意栽种的草丛中,兔尾草的茸毛在逆光中格外生动,几只瘦骨伶仃的蜻蜓,飞舞在草丛之上,而几株金黄的多头菊,隐隐从树后显现,一些蒲公英的种子,悠悠地飘动在空中……我不禁大吃一惊,原来我家门前,便有可观之景!而我竟忽略不赏,非汲汲孜孜地跑到那么远去“凑热闹”,真好笑!我在那家门前的“风景区”中,一个人静静地流连到暮色苍茫,这才款款走向家门。

据说法国雕塑大师罗丹说过,美其实是无处不在的,关键是你要有一双能发现美的眼睛。名胜古迹之美,是早由别人发现,让我们去享受现成的,游览观赏名胜古迹自然是一种重要的人生乐趣,我丝毫没有贬低的意思,纵使要贬低也只能是“蚍蜉撼大树”,但这里我要强调的,是经过我们自己搜寻、发现的美,更能构成我们人生途程中的一种惊喜,而这种美,往往就在我们家门口!我们千万不要忽略了家门口的风景啊!

家门口,也许连一株像样的树都没有,更没有花草,家门口也许确实无丝毫风景可言。

家门里呢?有人说,难道布置得漂亮一点,也就算风景么?有人说,家内之美,不在家具摆设如何堂皇富丽,更不在值钱物品如何充盈,全在情调和氛围是否高雅脱俗上……我是一大凡人俗人,不敢妄论高雅,且各人口味不同,高雅的标准也各异,再说家门里是地道的私人空间,人家乐意那样,你作为客人见了腹诽为俗,既无意义也无必要。但我认为每个家庭仍都有着似乎相同的风景——那就是入夜以后,家家燃亮电灯,从家门外望过去,那一窗粲然的灯火!

“万家灯火”,常被我们用作描摹城市夜景的词。细想起来,其间有多少人生滋味!我每次外出回家,在走近家门前,总不禁要驻步凝望自己家的那一窗灯火。我与妻在那灯火下也曾争吵、怄气,我们两口子在那灯火下也曾为儿子的舛错着急、吵嚷,我们小小的家庭自有着小小的悲欢,凡庸的歌哭……然而在这茫茫人海,攘攘人世,那一窗灯火之下,究竟有着我的家,有着一个可供我周旋于社会后憩息泊靠的小小港湾。我爱那一窗灯火。


几次去拜望冰心老前辈,她在同我娓娓闲谈中,几次谈到:“灾难里,人不寻短见,很重要的,是还有一个家支撑着。”后来读到她女儿吴青的一篇文章,比较详细地讲述到了“十年动乱”之中,她父母受冲击的状况,最严重的人格侮辱,是把从她家抄出来的旗袍、项链一类的物品,摆在一间屋子里开了个展览会,当然是批判“丑恶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而每天展览室开放时,都要她母亲胸前挂一个大黑牌,在门口低头接受批判,这自然是令人难以忍受的肉体和灵魂的双重蹂躏,然而他们一家都从那最黑暗的状况中挺下来了,因为每晚他们毕竟仍能聚在一个屋顶下,仍有着一盏属于他们小小私人空间的灯火,在那屋顶下,在那灯火中,他们互相慰藉,相濡以沫,大动乱的狂浪中,他们就凭借“家”这艘没有破碎的小船,终于熬到了风平浪静、噩梦过去是清晨的一天。

所以,珍惜自己的家庭,享受家庭的天伦之乐,在属于自己一家的私人空间中,在同一屋顶下,在白天的同一束日光之中,在夜晚的同一盏或数盏灯火下,相互以慰藉,以激励,以启示,以挚爱,而构成个体生命的支撑力之一,我以为是必要的和重要的。


“家?”

一位年轻的朋友露出一个鄙夷的微笑,坦率地对我说:

“你太保守了!我崇尚爱情,然而,家庭是爱情的坟墓,这是至理名言!我愿永在恋爱之中,而不愿将自己埋葬于家庭!”

我是否保守,可请为我作鉴定的人去反复斟酌考定,兹不讨论。这位年轻人的看法,我很尊重。因为像恋爱、婚姻这类事情,尽管都含有相当的社会性,然而大体而言,属于个体生命的私生话,当可允许在不触犯法律及不违背公德的前提下,各自保持种种独特的看法和做法。我个人的婚姻是稳定的,但我有若干极相好的朋友,相继发生了婚变,我以为我的稳定和他或她的变化,都是我们各自的私事,稳定的不好谥为“保守”,变化的更不能判定为“新潮”或“轻率”,我们互不干涉私生活,所以我们仍是朋友,有的离异的双方原来都是我们的朋友,他们离异后双方已不再来往,却都各自同我们保持来往,我们之间相处得都很好。

“家庭是爱情的坟墓”,相信是不少人的经验之谈,流传至今并有人笃信,也是自然之事。我想这种情况是一直存在的,但不能成为一条公理,否则,当我们望见城市的“万家灯火”时,岂不要毛骨悚然——难道那是万座坟墓在鬼火幢幢吗?

我主张在人生中细品家庭的平凡琐屑之乐,丝毫也不是想否认或抹煞另外的许多人生乐趣。

我就有一位极要好的朋友——不仅是我的朋友,也是我妻的朋友,并且我儿子长大后,他们也蛮有得可聊,所以是我们全家的挚友——他一直独身。以我对他的了解,我可以断言,他的独身,是自愿的,并是幸福的。在这千姿百态的世界和人生中,他所品尝的人生之果,便是独处的乐趣。

因为我自己是早就结婚并一直过着小家庭的生活,所以我不敢盲目描述和抒发像他那样的独身者的独特乐趣。但即使以我们的小小家庭而言,再怎么奢言我们的和谐安乐,也不能掩盖我们各自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这一铁的事实,既然我们三人毕竟各是各,我们就不可能没有相互排拒、相互回避的一面,也就不可能没有一种想在某一段时间里默然独处的强烈欲望。

默然独处,也是一种人生享受。

妻公然对我和儿子总结说:“这几年里过春节,我最快乐的一天,就是去年初三那天,那天我让你们去姑妈家拜年,自己一个人留在了家中,而且掐断了电铃的导线,紧关房门;我也没躺下睡觉,也没守着电视机,也没翻书看报,也没嗑瓜子吃零食;我就一个人坐在沙发椅上,让阳光射进来,铺满我全身,我把全身关节放松,把心思也放松,就那么悠哉游哉地一个人待着……我当然想到了很多很多,但既非国家大事,也非家庭小事,既不怨恨谁,也不想念谁,既不为什么而自豪,也不因什么而惭愧,我想到许多许多美丽有趣的事情,例如上初中时,我们跳‘荷花舞’的情景,还有小时候,邻居王姨跟我讲《红楼梦》的那些个语气表情,还有一回买到过又便宜又香甜的红香蕉苹果,以及有一年夏天,在颐和园看到过的一朵白得特别耀眼的荷花……哎呀,真是舒服极了!快乐极了!最后我想,你们都走了,多好呀!一个人也不来,多好呀!一个人这么待一阵,多好呀!”


人之独处,需要有一个“私人空间”。

这类的话我们听得太多了:人不要总是关在屋子里,人一定要经常走出屋门,即便一时去不了田原山川,就在街巷的行道树下散散步,在楼区的绿地中舒展舒展腰肢,也是于身心两利的;倘能进一步领会到大自然的雄奇瑰丽,能自觉地投身于大自然的怀抱,并以一片赤诚之心拥抱大自然,直至达于融会无间的程度,则人生的幸福、心灵的领悟,便都尽含其中了!……这类的劝诫不消说都是至理名言,我也持有相同的看法。但是,以我粗浅的人生体验,我却觉得,在目前的中国,又尤其在目前中国的大城市中,许许多多凡人的苦恼,倒还不是风景名胜的不够繁多,公众娱乐场所的缺少,每人所平均享受的绿地数量如何微小,以及在享受大自然方面还如何地不方便……那排在第一位的苦恼,大半以上是对私人空间的渴求悬而未获,如一大家子人,老少几辈仍合住在一处湫隘的房屋中;已婚颇久的夫妇,仍未能得到独立的住房;独身的青年男女,长期只能在两人以上的多人合住的宿舍栖身;虽已有一处住房,但夫妻各自并无独有的空间,兄弟或姐妹仍需合住一室,乃至大儿大女仍需将就一处……这似乎就扯到住房问题上去了,我写过这类题材的小说,如中篇《立体交叉桥》,就细腻展现和深入剖析了住房狭窄所派生出的人性扭曲、心灵碰撞,这里且撇下居住空间和心灵空间的交互作用这一角度,单说说作为个体生命的一种几乎无可避免的“洞穴需求”。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或更坦率地说,人是从兽进化而来,因而,人性中的兽性问题,就是一颇重要的研究课题,而在这一复杂的问题中,人的心灵中所潴留的兽类生活习惯的积淀,如在自择的封闭空间中能增加安全感,便是很值得抬出来探究的一种心理,我们姑且戏称为“洞穴需求”——亦即一种潜在的对“私人空间”的最低限度的需求。幼童在听了鬼故事或因其他原因产生恐怖感后,常在夜晚用被子严严地蒙住头;孩子在挨了老师训斥或家长的挞伐后,常愿躲进暗暗的角落,乃至柴火堆中、橱柜里面,蜷缩着暂避一时;成人在遭了侮辱或经受刺激后,也常愿一个人单独待在一间紧闭屋门(从里面锁紧)、严遮窗帘(忌讳他人窥探)的屋子里;即或仅仅是因为疲惫,人们也常常发出恳求:“请让我一个人待一会儿……”人就是这样常常需要一个哪怕是小小的、简陋的“洞穴”,在现代社会中,便是需要一个六面体——属于个人的“盒子”,即一处可由个人自由支配的房间;现代人到生命结束之后,也仍需要一只“盒子”,实行土葬的用棺材,实行火葬的用骨灰盒,有的民族有的宗教徒不用“盒子”,但所挖的葬尸穴也便是一只无形的“盒子”。当代西方社会,以及一些国民生产总值人均数目颇高的国家和地区,在住房的“大盒子”和死后所需的棺木“小盒子”之间,还有一种装着轱辘的“中等盒子”是必不可少的——即私人轿车。所以,在谈了许多关于人如何应到大自然中去尽情享受宇宙精华之后,我们也无妨来谈谈人如何应争取到一个私人空间,来合情合理地享受自己的那一份暂与大自然隔离开并且也暂与喧嚣的社会生活隔离开的宁静与快乐。

这就必然要说到隐私。人作为个体,当然有私的一面,而隐私,则几乎无人没有。凡不伤及他人和社会的隐私,他人及社会都务须加以尊重。人除了服务于社会、造福于他人,退到私人空间中时,当可安享处理隐私之乐。即以夫妻之间而言,我以为最和美的夫妻,如司马相如与卓文君,梁鸿与孟光,恐怕也都各自有着自己的隐私,有时就需要避开对方,独处一室中加以处理;在现今欧美等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夫妻除了合用的起居室、卧房等房间外,一般都各自仍有一间自己的“书房”,说是“书房”,其实不一定是用来看书和写作,那即是享受隐私处理权的个人“洞穴”,丈夫进入妻子的或妻子进入丈夫的“洞穴”前,一般都要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人内。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这样的条件一般都不具备,但虽同居一室,夫妻各有自己的箱笼,以及各有自己的专门抽屉,存放一点“私房钱”,或少男少女时期的纪念品,乃至婚前收到的非现配偶的情书、相片,等等,应已均非罕事。除了夫唱妇随或妇唱夫随的琴瑟相合之乐而外,夫妻各人独处时,清点一下自己的“私房”,重温一下少时旧梦,咀嚼品味一番只属于自己的人生曲调,当也是重要的人生乐趣之一。


人在社会热闹场中感到满足或疲惫了,便渴望有享受独处之乐的时空。人又不能总是独处,独处之乐达于充盈后,人便又愿投向社会,倘这种愿望遭到冷淡乃至排拒,则又会产生孤独感。

最近读到一位小我十多岁的学者的文章,讲到他当年在东北农村插队时,为寻找一位理想的谈伴,有时不得不步行十几华里,往返于苍莽田原之中,那寻求的艰辛,那交谈的快乐,非笔墨所能形容。

我深有同感。即如去年冬天一个晚上我忽然觉得有满肚子的话语,不便向弱妻憨子倾诉,而满楼邻居中,虽不乏对我充满好意之人,竟也无一可作为那时我心灵交流的理想对象,于是我毅然下楼,冒着凛冽的寒风,骑车奔向几公里外的一座楼中,敲开了一扇门——我欣喜他在家,而他也很欣喜我的突然造访。他家居住条件比我家差许多,一间居室夫妇共用,一间居室老母幼女合住又兼做饭堂客厅,门厅很小,只能放下冰箱和洗衣机,我俩聊天,必妨碍他的家人,但他让家人安歇后,便把我引到厨房中,关上门,一人一只小凳,一人一杯热茶,中间一盘炒葵花子,陪着我畅快地聊了一夜,直聊到窗外由黑转灰,由灰转明……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人在孤独感袭来时,所渴求的,往往并不是妻儿老小、情人骚客,排在第一位的,是朋友。

关于朋友,关于友谊或友情,世上有过那么多的描绘与论述,我也一度笃信过若干样板和定论。然而,细想起来,“陌路相逢,肥马轻裘,敝之而无憾”,绝非朋友和友情,应属义士和义举;“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则只是侠客与豪行;“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也很可能只是一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社会利益集团;解囊相助,相濡以沫,也只不过是困厄中的难友;不断提供新鲜信息和诚挚忠告,又很可能只仿佛师长;即使遭受威胁利诱,乃至严刑拷打,仍绝不出卖吐口,则当称革命同志……以上种种,似都全非或不全合于朋友和友情的界定。

依我的个人体验,朋友是那样一种人,当你感到孤独,而欲倾诉交流时,他或她能够乐于承受你的倾诉和交流,反之亦然;而友情的体现,也并非一定是提供忠告,给予慰藉,更并非一定是给予切实帮助(有的事是实在爱莫能助的),最真切的友情,是当你倾吐出最难为情的处境和最尴尬的心绪时,他或她绝不误解更绝不鄙夷,他或她对你已达成永远的理解与谅解,反之亦然;总起来说,可以不设防而对之一吐为快的人,即是你的朋友。

我想那位当年奔波于东北黑土地上的插队知青,他寻求谈伴的标准,可能比我上述界定的朋友要高,他的前提,是对方一定要有与他等同或超过的智力水平与知识积累,并在相互交谈中,要撞击出思想的火花,生发出创造性思维的快乐。有那样的朋友当然更好。我所说的那位冬夜中与我在厨房中倾谈的朋友,时常也能达到那样的水平。但以我一颗易于满足的心而言,纵使他只是承受我的倾吐,而并未主动迎击上来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予我以哲理的启迪、以诗情般的慰藉、以彻底解脱的痛快,我也其乐融融了。

那是怎样一个冷寂的冬夜啊,北风在窗外磨盘转动般地呼啸着,居室中又不时传来他老母和妻子的鼾声,我们对坐着交谈,嗑出一地的瓜子皮……

既然落生在世,茫茫人海中,应觅到知音。享受友谊吧,相互不设防地倾诉和倾听,该是多么金贵的人生乐趣!


我爱我的儿子。

儿子从小戴着眼镜,初次到我家做客的人见了总不免要问:“近视眼吗?多少度?”

总做出如下的回答:“不是近视,是远视,很难矫正哩!”

其实,更准确地说,应是左眼有内斜的毛病,因内斜而远视,由于久经矫正而收效甚微,现在已成弱视。一直说实在矫正不过来就去同仁医院动手术,但那只有美容的意义,左眼可不再略显偏斜,却无法改变弱视,甚至还会导致近盲效应,所以,至今也就还没有去动手术。

儿子的左眼为何内斜?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若说先天的,他两岁以前,我们只觉得他一对黝黑的瞳仁葡萄珠般美丽,从未感到左眼略向内偏;若说后天的,可回忆出两岁多刚会唤人时,被邻居中一位鲁莽的小伙子抱到他家去玩耍,后忽然听得我儿大哭,随即他抱着我儿来我家连连道歉——在他没抱稳的情况下,我儿一下子摔向了他家饭桌,正好磕着了眉骨,且幸没有伤着眼珠,当时心中大为不快,但人家绝非故意,而看去也确乎只是左眉红肿一块,眼珠依然黑白分明,只觉得是“不幸中之万幸”,便敷上一些药膏,渐渐也就平复;但后来又过了不知多久,忽觉我儿左眼球内斜起来!那绝无恶意的邻居莽小伙儿,怕就是导致我儿左眼出现问题的祸首吧?不过后来医院里医生细细检查之后,却又说很难断定是后天摔碰所致,有的先天缺憾,是要到孩子渐大以后,才由隐而显的——于是,后来我就对妻说:“你也这样想好了,都是我那精子里潜伏的遗传密码,导致了这一后果。”她颇不以为然,我却从这一自我定性中,获得了很大的心理满足。

我满足于:儿子毕竟是我这一个体生命的延续,我愿我生命中的种种优势遗传给他,我也承认我必有显性或隐性的弱点乃至劣势,延续到了他的个体生命之中,我坦然地承担我对他先天素质的全部责任,同时,我相信就如同我从不怨责我的父母给我遗传着某些弊病似的,我儿将来也不会怨责我没有把他生成得更完美更具有在这人世上的生存竞争优势。

我从没觉得我儿如何超常的可爱,超群的聪明,然而不管怎么样,他是我的——我的亲子,因而我有浓酽的父爱。我常常亲吻和抚摸我的儿子。

十几年以后,我儿长成一个大小伙子了,当年邻居中他的一位同龄人,也长成一个大小伙子了,那小伙子有一天到我家新住处来玩时,对我这样说:“刘叔叔,我真羡慕他——”他说着指着我儿,“您从小就总抚摸着他,我小时候可没人抚摸过我,稍大点以后,我渐渐懂事了,看见您把他揽在怀里,轻轻抚摸,心里就痒痒;到后来,再看见这种情形,我就浑身的皮肤,全都麻躁起来!……”啊,他所说的,即“皮肤饥渴症”,他生母早逝,生父娶了后妻之后,两人都对他非常不好,尤其是后母又生下个弟弟后,他简直就成了“多余的角色”,从未给予他轻抚柔摩的父爱和母爱,却是令他成人后回忆起来,再加对比时,铭心刻骨地感到哀痛的!天下欠缺父母爱抚而患有过“皮肤饥渴症”的人们,同来一哭!

爱自己的子女,特别是做父亲的,也如母亲般地乐于抱着他或她,把他或她拥在怀中,亲吻他或她的脸蛋,抚摸他或她裸露的皮肤和头发,挠他或她的胳肢窝而逗他或她欢笑……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人生责任和人生乐趣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使子女温饱,教他们知识,予他们训诫,驱他们读书劳作……都还不足以体现出父母对他们的亲子之爱,轻轻地抚摸他们吧,给他们以温柔的摩挲吧,这应是他们童年乃至少年时代最重要的身心滋补剂,这也应是初为人父人母的你我所能享受到的最大快乐之一!

爱幼子,同爱一切新生的、幼小的生命、事物的心态,是相通的。

即使是狮虎狼豹那样的猛兽,其幼兽只令我们觉得活泼生动,绝不产生恐惧之感。

即使是犀牛河马那样的丑兽,只要一缩小为稚嫩的小兽,乃至缩小为仿制的玩偶,我们也就消除了丑感而生出欣赏之心。

甚至小鳄鱼也有种娇媚之态,刚从破裂的蛋壳里爬出来的小蛇也有种令人怜惜的憨相。

更不用说幼小的孩子,无论黑、白、黄哪种肤色的,也无论他们的眉眼如何,只要显现着一派稚嫩的情态,我们就忍不住心生爱意,想去摸摸他们的头发,拉拉他们的小手,乃至吻吻他们的脸蛋……

从地皮中蹿出的一针春草,竹林中刚刚拱出的带绒毛的新笋,花枝上刚刚鼓起的花蕾,缀着露珠还没有成熟的青涩果子,老松树枝丫上的嫩绿的新松针,池塘中刚出水还不及展开的一片荷叶一朵莲苞……也都具有相同的魅力——让他们成长!让他们开放!让他们渐渐成熟!原谅他们的幼稚纤弱,喜爱他们的勃勃生机,祝福他们的辉煌前程……

不能爱好幼小的生命,起码是一种病态的心理。生命的历程有其两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一贯崇尚尊老,这其中有着值得永远发扬的精华,然而我们的文化传统中确也有过流传甚广的《二十四孝》,有过褒扬“郭巨埋儿”那种古怪做法的文字。生命的两端本来都值得格外重视,爱幼与尊老本应成为相辅相成的旺健民族生命力的驱动轴,然而“郭巨埋儿”那样的故事偏把新生命与老生命人为地对立起来,对立的结果,是肯定了老生命的无比崇高的价值,而主张以鲜活的新生命的彻底牺牲,来成全老生命的有限延缓——早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先贤鲁迅先生提及此“孝行”时,便愤懑地发誓,要用世界上最黑最黑的咒语来诅咒“郭巨埋儿”一类的文化心态,那真是传统文化中地地道道的糟粕!

珍惜幼小的生命,挚爱鲜活的个体,千方百计让该长大的长大,该成熟的成熟,应成为我们中华民族新的美德!


如今侨寓美国的小说家钟阿城在一篇纪念其父钟惦棐的文章中回忆说,他18岁那年,父亲坐到他对面,郑重地对他说:“阿城,我们从此是朋友了!”我不记得我父亲是从哪一天里哪一句话开始把我当作平辈朋友的,但“成年父子如兄弟”的人生感受,在我也如钟阿城一般浓酽。记得在“文革”最混乱的岁月里,父亲所任教的那所军事院校武斗炽烈,他只好带着母亲弃家逃到我姐姐姐夫家暂住,我那时尚未成家,只是不时地从单位里跑去看望父母,有一天仅只我和父亲独处时,父亲就同我谈起了他朦胧的初恋,那种绵绵倾吐和絮絮交谈,完全是成人式的,如兄弟,更似朋友。几十年前,父亲还是个翩翩少年郎时,上学放学总要从湖畔走过,临湖的一座房屋,有着一扇矮窗,白天,罩在窗外的遮板向上撑起,晚上,遮板放下,密密掩住全窗;经过得多了,便发现白天那扇玻璃不能推移的窗内,有一娟秀的少女,紧抿着嘴唇,默默地朝外张望;父亲自同她对过一次眼后,便总感觉她是在忧郁地朝他投去渴慕的目光,后来父亲每次走过那扇窗前时,便放慢脚步,而窗内的少女,也便几乎把脸贴到玻璃之上,渐渐地,父亲发现,那少女每看到他时,脸上便现出一个淡淡的然而蜜酿般的微笑,有一回,更把一件刺绣出的东西,向父亲得意地展示……后来呢?父亲没有再详细向我讲述,只交代:后来听说那家的那位少女患有“女儿痨”,并且不久后便去世了。那扇临湖的窗呢?据父亲的印象,是永远罩上了木遮板,连白天也不再撑起——我怀疑那是父亲心灵上的一种回避,而非真实,也许,父亲从此便不再从那窗前走过,而改换了别的行路取向……

对父亲朦胧的初恋,我做儿子的怎能加以评说!然而我很感念父亲,在那“文攻武卫”闹得乱麻麻的世道中,觅一个小小的空隙,向我倾吐这隐秘的情愫,以平衡他那受惊后偏斜的灵魂!

也许,就从那天起,我同父亲成了挚友。

如今父亲已仙逝十多年,我自己的儿子也已考入大学,当我同儿子对坐时,我和他都感到我们的关系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他不再需求我的物理性爱抚,我也不再需求他的童稚气嬉闹,我们开始娓娓谈心……

这是更高层次的人生享受。


生活的乐趣真是无尽无穷,犹如永不重复图案的万花筒。

“八小时以外”的常见乐趣,可以举出多少来哇:读书,写字,作画,摄影,对弈,听音乐,侃大山,跳交谊舞,跳迪斯科,登台演戏,参观展览,远足登山,湖中泛舟,跑步打球,游泳溜冰,豢养宠物,饲鸟喂鱼,栽花种树,练拳舞剑,自制摆设,自烹美食,自创时装,自我美容,去卡拉OK,泡咖啡厅,收藏不仅可以集邮、集火花、集藏书票,亦可搜聚最冷门的物品,交流不仅可以请客、做客、写长信、“煲电话粥”,也可以暂且密密记下心声待瓜熟时再蒂落献出……消极一些的是堆放自己于沙发中,看电视看录像直至画消带尽,或早早地钻进雪白的被窝,把身体恢复为母亲子宫中的姿势,甜甜地睡上一觉……

一个萧索的秋日,我去离家不远的公园散步,人稀鸟静,灰缎一般的湖水毫无生气,我缓缓地沿湖行进,忽然,我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位老先生,个子矮小,衣帽素朴,他似乎正弯腰在湖水中涮着一个拖把……再细细看去,他将那“拖把”从湖中提了出来,端头上却并非丛聚的布条布丝,而是捆裹成卵球形的人造海绵——他意欲何为?似颇怪异!又细观察,才发现他是用那东西作笔,蘸水在湖岸边镶砌的水泥护岸上书写着斗大的字,那水泥护岸恰好用浅沟分割为一块块的长方形,犹如一张张铺好的灰纸——我尾随着他,一格格跟踪读去,看见他书写的是古诗:“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写完这一首,又接着写:“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还有:“采葵莫伤根,伤根葵不生。结交莫羞贫,羞贫友不成……”忽然又是:“两叶能蔽目,双豆能塞聪。理身不知道,将为天地聋……”不知不觉,我已随他走了小半个湖畔,他似并未注意到我的追踪观察,依然悠悠然地俯身蘸水、书写,我回首一望,公园里仿佛除我两人而外,竟杳无人迹,而他写过的诗句,前头的已蒸发得不见踪影,剩下的亦缺笔少画,若非我细心随读,谁也不会知道那些水迹意味着什么……


那是一个北京秋日常有的一种雾蒙蒙的非阴非晴的天气,一切景物的色泽似乎都褪得趋向于灰调子,而且缺乏明暗对比,显得平板呆滞,可是那用大水“笔”书写着古诗的老先生,却使我眼中心中充溢着一种明亮的温馨的色彩。那老先生多么会享受生活啊!最高的享受境界,便是这种得大自在的超然与洒脱!

我本想过去招呼那老先生,同他交谈,后来我抑制住了自己,我意识到,人在自得其乐时,别人是不能去打扰的,他自己也是不需要同别人分享那快乐的。

每当我怨责生活单调无聊,每当我想从事一桩乐事却计较于“没有物质基础”时,我便想起了湖边的这一幕,想起了那位老先生“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的巧妙自娱,于是我便忠告自己:生活的乐趣如满山遍野的烂漫野花,只怕你视而不见!享受生活的乐趣不一定非得有多么丰厚的物质基础,只怕你心夯脑笨!

扑向生活的山野,采撷芬芳的花朵吧!


……那回从宗璞大姐家出来,手握一大捧馨馥的白丁香,与妻同搭公共汽车回家。公共汽车上非常拥挤,我站在售票台一侧,挺直脊柱,抗拒逼我前移的力量,死死地护住那一大捧丁香;妻在我身旁,不时与我对视,亦不时朝白丁香望去,似在提供我支撑住的力量……终于下了公共汽车,步行一段便可到家了,我和妻在苍茫的夜色中,于路灯下细看那一捧白丁香——由于我们的精心护卫,毫无损伤!我们都欣慰而得意地笑了。

我们享受了生活,也护卫住了生活赐予我们的美。

生活如溪水,仍在汨汨地流淌,我们将继续在那也许是平淡无奇、也许忽然跌落翻腾的流程中,相依相偎地品尝生活之美;插入瓷瓶的白丁香怒放几天后,终于凋谢,然而世上仍有丁香树,仍有春风春雨,仍有丁香盛开的花期,仍有丁香般雅洁的友人,仍有如丁香花般芬芳的温馨人情,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将永可享受不会凋谢的人生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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