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当今学界研究士人的生活,视域大抵集中在其诗酒酬唱、琴棋书画上。但这样的生活必定在世俗生活领域中取得支持,否则根本不能进行,故文人的世俗生活非常重要。非常可惜的是,由于诗文集及史学著作中这方面的资料较少,学界对此探讨亦不多。

笔者在2004~2007年跟随北京师范大学于天池教授攻读博士学位时,发现明清话本小说,特别是明末清初及以后的话本小说,保留了大量士人世俗生活资料,为此笔者写了两篇小文章,一篇是《明末清初秀才资格考试的物质支出》,一篇为《贡生的凄婉悲歌》,于老师见了之后大为支持。笔者从而决定全面爬梳话本小说的资料,采用文史互证的方法,对士人的科举、治生、婚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具体的研究。

写作修改的甘苦只有自己才知。如《人中画·自作孽》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贡生出身的黄舆以儒学训导身份参加乡试进而中举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这个描写非常具体,应该是社会的真实反映。但在重读《明史·选举志》时,才看到:“其学校训导专教生徒……不许入试。”按此说法,小说中的情节是一种艺术的虚构。为了证实这种看法,笔者查了一些今人的科举著作,发现他们的说法要么和《明史》一致,要么不谈。于是,笔者完全放心了。然而,当后来读到《大明会典》其卷七十七发现《礼部三十五·贡举·科举·乡试》中明确记载,嘉靖六年,朝廷规定,岁贡出身的教职,工作三年且有成效,就可以在工作地点参加乡试。这就表明,贡生训导完全可以参加乡试。这样说来,话本小说的描写是真实的了。后来又翻顾起元的《客座赘语》(卷八《科举事例》)。他明言,嘉靖二十八年后,“诸所称杂流者,已尽禁不与登贤书矣”。也就是教官这样的不入流官已经禁止参加乡试了。这样一来,贡生训导允许参加乡试的时间只可能在嘉靖六年至二十八年(己酉)这一段很短的时间内,也就是一时的规定,那么出自明末清初的话本小说的这个描写应该算为虚构,最起码有乌托邦成分。那么,是不是如此呢?后来读明·杨士聪《玉堂荟记》,发现这本书里记载了崇祯年间有人以贡生教官身份参加乡试并获得成功的例子。现在完全可以确认小说的这个描写是真实的。小说的一处描写,在确认其真实与否的问题上,笔者就经历了四次求证的复杂过程,而落实在论文里也就是短短的千字左右。之所以举这个例子,当然不是自夸下了多大工夫,而是讲处处皆学问,仅以几年的工夫打造的论文一定存在大量纰漏之处,故顺利通过论文答辩后,笔者又对论文进行了修改。

直至今日,这部书稿已经过了8年的打磨。8年时间很长,从跟师学到为人师,但不变的是对此课题始终如一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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