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与生活》

关于《艺术与生活》

止庵

《艺术与生活》一九三一年二月由上海群益书社初版印行,一九三六年十二月中华书局列为“现代文学丛刊”之一重新出版。一九三〇年十月三十日作者所作《自序二》(此篇中华版《艺术与生活》删去,另编入《苦雨斋序跋文》中)有云:“这是四年前所编。”查一九二六年周作人日记,二月十日云:“下午整理拟给群益之旧稿。”二月二十二日云:“下午整理旧稿。”二十三日云:“上午寄群益函,又稿一部分。”即此书是也。所收计一九一八年五篇,一九一九年五篇,一九二〇年五篇,一九二一年一篇,一九二二年一篇,一九二三年一篇,一九二四年以后三篇(《中国戏剧的三条路》、《国语文学谈》和译作《论左拉》)。《自序》称,《艺术与生活》“是我唯一的长篇的论文集”,以文体论,则如作者所说“文章比较地长,态度也比较地正经”。与其别种著作,包括同为文艺批评的《自己的园地》和《谈龙集》都不相同。而“态度也比较地正经”,正是论文与随笔的根本区别所在。

如书名所示,这本书着眼于“艺术”与“生活”;而“艺术”又包括内容和形式,后一方面,如《勃来克的诗》之强调象征,《日本的诗歌》等之介绍小诗,于中国新文学的发展都是极具建设性的意见。至于前一方面,其实说的也是“生活”,——与五四其他代表人物一样,周作人当时也将文学视为影响改变社会与人生的手段。这里最要紧的一篇是《人的文学》,其他文章都可视为对它的补充发挥。关于《人的文学》,胡适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中说:“这是当时关于改革文学内容的一篇最重要的宣言。……周先生把我们那个时代所要提倡的种种文学内容,都包括在一个中心观念里,这个观念他叫做‘人的文学’。”这一“中心观念”除了通过“艺术”诉诸“生活”之外,本身的意义可能更为重要:周氏基于“人的灵肉二重的生活”的认识,构筑了一个完整的人道主义思想体系。而他一开始就将“人道主义”解释为“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确认“人间”与“个人”的相互联系,不偏居其中任何一极,最终所关心的是“人间”每一“个人”,乃是这一思想体系的关键所在。有关“生活”是这本书的另一重要部分,作者从上述人道主义思想出发,直接关注社会,所着力宣传的是日本的新村运动。

周作人是五四新文学运动代表人物之一,《艺术与生活》所反映的主要还是那一时期他作为思想家和文学理论家的面貌。如同《自序》所提示的,一九二四年以后周氏思想发生很大变化,“梦想家与传道者的气味渐渐地有点淡薄下去了。”晚年写《知堂回想录》,更对此多所反思:“在这个时期,我凭了那时浪漫的文艺思想,在做文学活动,这所谓浪漫的思想第一表现在我给《每周评论》所写而后来发表在《新青年》上的一篇《人的文学》里边。”(《文学与宗教》)又说:“那时登在《新潮》九月号的《访日本新村记》,是一篇极其幼稚的文章,处处现出宗教的兴奋来,……大概到了一九二四年的春天,发表了那篇《教训的无效》之后,才从这种迷妄里觉醒过来吧。”(《小河与新村下》)《艺术与生活》的部分内容,与其后来的“定论”已经不无距离。说来对人的本质认识是一回事,对这一认识得以变为现实所抱定的信心又是一回事,所谓《访日本新村记》的“幼稚”,《人的文学》的“浪漫”,都仅仅指后一方面而言,而现在他将二者区别开来了。周氏从此更接近于一个纯粹的思想家,对新村运动的热情固然早已冷却,关于人道主义的文学也不复宣扬,人道主义亦即“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却仍然是其思想核心所在。不仅《人的文学》的基本原则不曾放弃,《艺术与生活》一书由这一原则出发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妇女问题与儿童问题等,此后在许多文章中都有更为广泛深入的探讨。从这个意义上讲,《艺术与生活》奠定了周作人一生全部作品的思想基础。

此次据中华书局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初版本整理出版。原书自序四页,目录三页,正文四百八十六页。原目录中“自序”未列出。

上一章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