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细节
这场雨把玻璃窗蒙得昏昏暗暗
使万物失去了边际
蔓上的黑色葡萄也若明若暗
庭院消失了
雨涟涟的黄昏给我带来了最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没有死,他回来了,是他的声音
节选自阿根廷诗人博尔赫斯,《雨》
时令
从2011年9月那个初秋来到荷兰,到现在已整整四年了。第五年和更长的日子在未来等待着我。从陌生到熟悉,生活了四年多的鹿特丹已经慢慢熬成了第三故乡。要写点什么好像反而不知从何写起,要把几年的生活经历压缩成几千文字让我有点不知从何下笔。荷兰著名的风车、木鞋、郁金香和自行车人尽皆知,不如从琐碎的细节开始,说点或许是您不知道的小事。
从我的生活经历上看,世界上每一个地方的人吃东西和日常生活都是讲究时令的,无论是有二十四节气的中国还是欧洲。小时候在北方草原,春天奶奶都会在家“研制”大酱,秋冬腌酸菜。吃的也有讲究,每个时令都有至少一道主菜:春夏时节是土豆炖豆角,秋冬时分是炖酸菜。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大陆运输还没有现在这么发达,这两道菜就是生活在偏远地区的人们蔬菜获取的主要来源了。当然还有少不了的手把肉和涮羊肉。在荷兰,人们一样遵照着很多祖上传下来的习惯生活,在一年四季周而复始的时令下生活,叫人安心,能够找得到归属感。
春芦笋和樱桃
春天是荷兰最令人开心的季节,温暖的阳光终结了人们漫长冬日的等待,欢乐的国王节和美丽的库肯霍夫郁金香都等待着人们。不过对于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春天吃芦笋才是最重要的事。一般4月中的国王节前期,就进入了为期两个月左右的芦笋季,荷兰的白芦笋号称“蔬菜皇后”。它营养价值高而且口感极其鲜美,就好像吃的是素,但嚼起来却比肉还令人回味。白芦笋的种植方式和普通绿芦笋不同,为了防止芦笋经过光合作用后变成绿色,因此在种植时,必须采取特殊的方式用土把芦笋顶部盖住,不让其直接接触阳光,这样才能收获高质量的白芦笋。我一般在超市里买芦笋,虽然比露天集市的芦笋新鲜度上差了一点,但方便而且价格也不贵。回家把芦笋过水煮熟,洒上配料后,再煎一块牛排和黑胡椒,最后洒上一点香叶,一道地道的荷式芦笋盘就算完成了(荷兰人更喜欢搭配培根)。新鲜的芦笋十分甜美,切开后芦笋的根部润湿着汁液,配上一小段培根和蛋黄酱一起吃下去,实在是鲜香十足。一般的荷兰人家里都会备一个专门煮芦笋的锅,这也是荷兰专门为了芦笋而设计的锅,足见这个食材对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说是多么重要了。
一般等芦笋的季节过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超市里和露天集市就会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大樱桃。超市里的樱桃都是一大盒样式装的,吃起来虽然味道一样纯美,但比起露天市场的来,好像总或多或少有种过熟的遗憾。露天集市的樱桃比超市便宜近一半,如果在黄昏去逛市场,小贩会把没卖掉的樱桃廉价处理,那时候1欧元甚至免费就可以得到1斤刚刚摘下来的新鲜大樱桃!
夏生鲱鱼和烧烤
生鲱鱼相对来说并不小众,每一个来过荷兰的游客或多或少都品尝过这吃下去有点油腻的新鲜海鱼。鲱鱼在荷兰历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公元14世纪的时候,一位荷兰渔民发明了特异的鲱鱼制作方法,将鲱鱼肉转化得别具风味,而他一刀处理鲱鱼的绝技也让荷兰成倍提高了鲱鱼产量。随之而来的不光是渔业的利润,还有海上运输航线的开辟。荷兰人的钱袋在那个大航海时代也是饱足的。每年五六月,大量的日光促使浮游生物迅速繁殖,足够的食物让鲱鱼成长肥美。随后也就是荷兰渔夫出海的时候了。
荷式鲱鱼的腌制过程并不复杂:先剖开鱼肚,移除鱼鳃、鱼肠和喉管等任何会让鱼变苦的内脏。鱼去掉鱼鳃才会放血,这样鱼血不至于进入鱼肉里,鱼刺附近也不能有血。这时候会把胰脏保留在鱼体内,靠其释放出的酶来帮助鲱鱼成熟。胰脏产生的酶能帮助鲱鱼消化食物,鲱鱼宰杀后加入一些盐,胰脏酶会继续在鱼肉上发生作用,让鲱鱼肉成熟。这种过程大概需要十日左右,荷兰生鲱鱼典型的气味就诞生了。
这二十厘米长、三到四厘米宽、一厘米厚的流线型滑溜鱼体想必就是荷兰人离乡后思念的美食之一吧。一如我对手把肉的感情。其实对于荷兰这样一个世代与海为伍的民族来说,众多鲜美的海产品竟然都没太引起他们的注意,唯独对生鲱鱼情有独钟。卖鲱鱼的小摊位从鲱鱼季开始会一直摆到严冬之前,这段快小半年的时间是吃鲱鱼的绝佳时间,虽然荷兰的夏天要比中国大部分地区短。
欧洲其他一些国家也吃鲱鱼,不知道是否也受了当年荷兰鲱鱼贸易的影响,而且基本也都是以路边小摊的模样出现在大众面前。比如比利时人把鲱鱼卤来吃,德国人的鲱鱼做法与荷兰类似,不过有些地方的配食不是洋葱和酸黄瓜。还有芬兰、瑞典、丹麦和挪威也都有吃鲱鱼的传统,尤其是瑞典,据说烤鲱鱼土豆饼是瑞典的传统美食。我以后有机会去瑞典的话,一定会尝尝这道瑞典国菜。
对一个中产荷兰市民而言,夏天除了度假、休息、游玩以外,最重要的事就是约上三五好友晒晒太阳,买上各种BBQ的肉串,然后在湖边支起烧烤架来一场烧烤。这也是我的最爱,对我来说,BBQ几乎就是夏天的代名词。或许不仅是因为好吃、快乐,而且这烧烤中也能找到故土烤羊肉串的味道吧。一般到了夏天,超市里会卖专门供人们烧烤的肉类:猪肉香肠、鸡肉串、大排骨、鸡翅等都会放好出售。买上钳子一串就好,配上烤茄子、青椒和玉米,阳光、啤酒、烧烤、音乐、聊天,有BBQ的夏天才是完整的荷兰夏日。
秋冬豆汤和农家菜
每年10月中旬开始,荷兰的气温就直线下降,漫长而不见阳光的冬天也就这么来了,等10月底过了冬令时时差,基本最低就已经到0度了。从这时候开始,一直到第二年3月底夏令时来到之前,漫长的5个多月时间里,漫漫冬日一直笼罩在荷兰上空。所以每年都有半年的时间,看天气预报是一种沮丧的心情,更重要的是这里的冬天大多数是阴天,连一点阳光都不给,白天也是厚厚的云层和刺骨的大风。
荷兰豆汤这时候就发挥作用了。说起荷兰豆汤,它实在是其貌不扬,看起来就好像是变成微绿色的中国东北“嘎达汤”,荷兰名叫erwtensoep。相传最初是因为荷兰冬日太过漫长而寒冷,人们把大袋的豌豆加入猪耳、猪蹄等熬化成泥,结冻成块后储藏在雪地里,吃的时候便敲下一块放在锅中煮化,再加上荷兰香肠,就成为一碗冬日驱寒的浓汤。
现在自然很难再有这样原始的汤,不过习俗还是保留了下来。超市里会卖出一袋一袋带好配料的食材,只要回家把所有配料切好放锅中炖煮上个把小时就可以保证好吃了。超市卖的豆汤食品包一般为:豌豆、胡萝卜、洋葱和作料。起初我刚来荷兰的时候一直纳闷,为什么超市会卖这种组合包,最开始的时候我买回来炖了牛尾吃,味道也不错;到后来朋友介绍才明白,这实则是荷兰豆汤。这种豌豆汤的配肠也很重要,要选腌制好的专门用来煮豆汤的猪肉肠,一起切到锅里煮。荷兰没有德国那么多的圣诞集市,这无聊而漫长的冬天要想不得抑郁症的话,自己烹制热腾腾的豆汤是良药之一。不过可能是豆子煮烂的关系,豆汤很容易吃撑,小小一碗喝下去已经撑得不行了。
所谓的荷兰农家菜其实是一种豆汤的简化版本。确切地说应该叫蔬菜土豆泥。其做法对我来说相对麻烦了一点:先把大量菠菜炒熟,再把已经煮过的马铃薯放入菠菜后一起搅拌,再加奶油和盐,搅拌成泥之后装盘,上面配一个和豆汤一样的香肠,这道典型荷兰农家菜就完成了。最初吃这道菜是在超市卖的半成品,我记得好像吃后还拉肚子了;后来在餐馆吃觉得味道很好,不过至今没有自己尝试过,今年冬天或许可以试着做一下。
感谢这周而复始的四季时令,无论是在荷兰还是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正是时令的变化,让生活有了期待和希望。
奶酪
虽然奶酪属于人尽皆知的荷兰特色之一,不过还是有必要特别提一下它。小时候喝的牛奶是爸爸每天去牧民家里现买来的纯新鲜牛奶,后来由于妈妈不吃奶制品,加上可能小时候鲜牛奶喝得有点“伤”,我对奶制品也有些“感冒”。初来荷兰的时候也只是偶尔买了尝一下,如果去餐馆吃饭的话,奶酪和橄榄一样,是一种你几乎没法不遇到的食材。2011年长居荷兰至今,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突然觉得奶酪是个挺好吃的东西,以至于有时候回国或者出门旅行时间久了,竟然会想念荷兰三明治里奶酪的味道来。或许,许多习惯在不经意间被荷兰人同化了吧,即使荷兰语的水平依然停留在初始阶段,但吃的方面倒是同步得很快。
荷兰人吃奶酪多半是夹面包来吃,从纯味软奶酪、中软奶酪、中硬奶酪到茴香味奶酪,可谓千变万化、无奇不有。奶酪主要分两种:北荷兰奶酪和豪达奶酪。阿尔克马尔和豪达是荷兰的两个奶酪重镇,每年5月到10月的周末,都会在市中心广场上举行古老的奶酪交易市场表演,重现当年荷兰人交易奶酪的情形,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旅游景点。
要说奶酪的历史,可能最初还是诞生于我故乡的草原一带。那时候游牧民族把鲜牛奶存放在牛皮背囊中,几日后牛奶经摇动发酵变酸,放置于凉爽湿润的地方,再经过数日就结成了极好吃的奶酪。每10公斤牛奶才能浓缩出大概1公斤奶酪。后来慢慢地经过人们的发展,也因为气候、地理环境、牛羊品种的不同,奶酪的质地、风味和制作方式也各有不同。美食书上常说法国人有365种不同的奶酪,每天换一种。其实荷兰也不差,或者说更胜一筹。不过法国人和荷兰人对奶酪的吃法却是大不同:荷兰人除了必备的面包夹奶酪或者意大利面和西餐需要撒奶酪外,多半是把奶酪切成2厘米左右的奶酪块,配上橄榄和坚果之类的小零食食用;法国人吃奶酪则是餐后甜点之一,配红酒一起吃。
在荷兰的超市里,奶酪总是占据了最主要、最显眼的柜台,并且拥有的排场也是最大的。对我来说,羊奶奶酪依然是一个禁区,有种吃了想吐的冲动。其他的奶酪多少都有尝试,即便觉得不错但依然吃不出个所以然来,不像荷兰人会品评奶酪的味道、软硬,甚至入口感觉,等等。4年的时间已经让一个几乎不吃奶制品的人开始想念奶酪,我不知道再过许多年的话,我会不会也像荷兰人一样,吃饭的时候会专心地拿着一块奶酪,评说其质地。我想,很有可能会的。
幸福的荷兰人
在网络上看到过类似的论述:如果这辈子投胎在非洲或者落后的拉美地区,算是倒霉了;如果投胎在东南亚或者中国大陆,只能算勉强凑合混过一生;投胎在西欧的孩子们,无疑将度过幸福的人生。这不是一个赢在起跑线上的文字游戏,因为幸福没有比拼,平等自由开放的国度里,人人都站在领奖台上。
生
在荷兰,结婚和同居的权利和义务相等,公司和政府给的福利也相等。不过同居也是需要去市政厅注册的,不是两个人住一起就算同居。即便这是一个在人们印象中妓女很多的国家,可实际上绝大部分荷兰人十分注重家庭观念,我上大学四年,从这些荷兰同学身上就可见一二。
据说早些年,荷兰女人几乎都是在家生小孩,即便现在也有相当数量的人选择在家生产。因为人们认为熟悉的环境更有安全感,孩子也应该在安全熟悉的环境里出生。与中国不同的是,这里没有坐月子的习惯,生了宝宝几天就可以带着宝宝出门逛了。政府对生孩子也有辅助金:0~5岁每季度1950欧元,6~11岁每季度2360欧元,12~17岁每季度2780欧元。按照我自己的生活标准,我觉得政府补助的这些钱已经足够支付一个小孩子成长所需要的费用,而且是很好很开心地长大。
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从幼儿园开始到大学毕业几乎是不需要花费的。即便是大学,也只是一年2000欧元左右的学费,而欧盟外的学生学费则是他们的3倍以上。中学以下的费用更加低廉,由于不认识这一年龄层的荷兰人,具体数额不太清楚。更重要的一点是孩子整个上学期间的交通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荷兰国土面积小,人们大多住在城市周边的乡村别墅,所以很多学生每天要坐1小时以上的火车才能从住的小村庄到达学校,而全部的交通费用都来自政府。
死
在荷兰四年,还从来没去过医院,连家庭医生也没去看过。甚至说我连医院的大门开在哪里都不知道。不过在荷兰买医疗保险是必需的,一来没有医疗保险不可以工作,二来一旦真有意外,没有保险要交数额惊人的医药费用,有保险则可以用保险直接支付。
一般的疾病不用去医院,都是找家附近的家庭医生。而家庭医生是需要预约的,也就是说,如果你周一感冒发烧到39度,你直接去找家庭医生是没用的,没有预约没人给你看。假如你的预约定在周五,那么很有可能那时候你的感冒已经好了。我觉得这是有好处的,荷兰人不主张一生病就吃药,家庭医生会告诉你:多喝水,多休息,养一养就好了。想来也真是,中国人怕是吃掉了世界上生产的80%以上的抗生素。当然这也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下某种成长的代价,不过我们有理由期待着它们新的转变。
每个地方都有不足和欠缺的地方,荷兰家庭医生也一样。有一次我听说一个朋友踢球的时候跟腱断裂,需要手术修复。但他的家庭医生却坚持只给他开止痛药而暂时不做手术处理,因为未危及生命的手术要排在后面,需要预约。这是荷兰的死规定,而且人人都誓死遵守捍卫。这也是在我看来并不十分人性化的地方。
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承认安乐死法律合法化的国家。不过安乐死依然需要在严格的制度下才可以实施。生理上的安乐死,一定是病人的病情无法用医药治疗,而病人非常痛苦,延长生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的情况下才可以。听说荷兰人最近又开始讨论精神安乐死的可能性,即身体无不治之症,单纯不想活了。这依然具有很大争议:如何判定?与自杀的区别何在?不过,能够讨论这样一个议题本身就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食
之前对荷兰的美食已经说了不少。不过荷兰人真正的主菜没有提到——三明治。几乎所有荷兰人中午就是三四片面包夹奶酪、火腿,偶尔复杂一些的三明治会有青菜。尤其是中午这一餐,每个人都是一种很随便的态度。大学里的老师一边上课讲话,一边手里还拿着个夹奶酪的三明治,这已是我司空见惯的事。
不过走过这么多欧洲国家,中餐最好最丰富的要数荷兰。这倒不是因为我居住时间长而熟悉的缘故,而更多的是一种中国留学生公认的选择。最初的中国菜馆大多是广东人开的粤菜馆,后来又有了很多日本菜、越南菜等东南亚料理,我住鹿特丹这几年,东北菜、韩国菜、四川菜和火锅店层出不穷,曾经最担心的中国胃问题已经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解决。反倒是我越来越惦记起法国菜了。
衣
荷兰人是欧洲最会精打细算的国度,加上这里气候多半寒冷,而且人人热爱运动,各种冲锋衣几乎成了荷兰家庭穿衣的首选。总之,在荷兰穿得不怎么像样始终不会是个大问题(在公司上班除外),一身运动服在平日会成为时尚和潮流。
彩虹旗飘扬的国度
彩虹旗是全世界同性恋的象征和标志。荷兰,是一个同性恋、妓女和大麻全部合法的国家。这些传统意义上在其他国家违法的事情,在这里是司空见惯的常事。同性恋可以自由注册结婚,在街上牵手接吻;你可以站在街边和东欧妓女讨价还价;也可以在家里忘情享受大麻,甚至包括致幻蘑菇等软性毒品。
一个国家有多开放、自由和宽容,也可以从侧面印证这个国家有多发达。荷兰人对国民开放了一切一般人觉得应该禁止的东西,而相反地,荷兰国民却生活得有滋有味,没有听说多少人深陷毒瘾。人性这个东西,总会对禁止的事物充满好奇,越是告诉你一切都可以,请随便的时候,人们反倒提不起精神了。我不觉得其他国家可以效仿荷兰,只有在同样高度发达、人民自身道德水平达到一定水准的时候,同样的开放和自由才适用。在荷兰,品尝一下大麻甚至是一些年轻人的成年礼,事情往往是这样,主动的尝试之后你的身体会告诉你,你是否适合和依赖此物。王小波在《黄金时代》里的观点是最直接明白的——面对一个巨大的异化的世界,性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自由、尊严的最后的保护所,个人在一方面被高度压抑,另一方面就会无限地绽放。总之,最开放、有高度教育和发达的工业国家,也一定是最和平的地方。
节日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节日,除了熟悉的中国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还有对我而言比较熟悉的俄罗斯巴斯克节,等等。荷兰也有很多独特的节日来纪念这个国家的过往和曾经。我最喜欢每年3月的复活节之后的那段时间,因为随之而来的是大大小小好几个节日。有节日就意味着放假!
首先,圣诞节是整个西方最重要的节日,这已不必多言。不过在荷兰,比圣诞节更重要或者说有同等地位的节日是圣尼古拉斯节。每年11月初开始,各个城市都会出现圣诞老人模样的圣尼古拉斯以及黑彼得一起给人们派送糖果和小礼物。12月5日晚上,是正式的圣尼古拉斯节,也是荷兰孩子的天堂,孩子们可以从父母手中拿到想要的礼物。
相传,荷兰人认为圣尼古拉斯来自西班牙,生于4世纪,是米拉的主教(米拉现在土耳其境内)。圣尼古拉斯曾把他管辖的城市从饥荒中拯救出来,使三个逝去的小孩复活,替贫困的女孩子们准备嫁妆。圣尼古拉斯逝于公元343年12月6日,所以在荷兰每年12月5日晚,人们认为圣尼古拉斯会降临而给小孩子们带来福音。2014年看新闻报道,很多人认为圣尼古拉斯身边的黑彼得属于种族歧视,不过荷兰的解释是:圣尼古拉斯是从每家的烟囱降临的,助手黑彼得需要帮忙,而在烟囱爬上爬下自然皮肤也就黑了。
另一个独具特色的节日是国王节(2014年之前是女王节)。现行的国王节是每年4月28日,因为这一天是在位的荷兰国王的生日,而之前他妈妈(荷兰女王)的生日是4月30日。所以,在春天过国王(女王)节,在荷兰已经30余年了,也正巧这对母子都是春天的金牛座。我真的很担心下一任国王要是射手座或者摩羯座该如何是好,要荷兰人在严寒中庆祝的话有点太困难了。
国王节这天,任何人都可以把自己家里不用的东西拿出来卖,任何人都可以摆摊出售东西,整个国家的公共交通免费或者部分免费运行,到处都是一片橙色,整个国家也变成了旧货市场,别致而有趣。
除了这两个特色节日外,还有5年一次的阿姆斯特丹帆船节,全世界几百万人和十几万只船汇聚阿姆;每年6月海牙席凡宁根海滩的鲱鱼节;每年8月初的同性恋大游行节;每年10月3日的莱顿解放日节……各种不同的节日串联了一年的光景。至于之前说的复活节过后的那几个节日倒基本被人们忽略了,除了可以放假外,荷兰已经几乎没人去真正在意耶稣复活、耶稣上十字架的节日之意义了。
叛逆的大家闺秀——阿姆斯特丹
城市不会泄露自己的过去,只会把它像手纹一样藏起来,它被写在街巷的角落、窗格的护栏、楼梯的扶手、避雷的天线和旗杆上,每一道印记都是抓挠、锯锉、刻凿、猛击留下的痕迹。——《看不见的城市》
如果把欧洲各个城市都比作一个女子,那么我觉得:巴黎是一个穿着长裙、脚踩一双精致的平底鞋在夏日有蝉的梧桐树下散步,手上还拿了一本艺术史书籍的文艺女青年;威尼斯是一个年近中年但风韵犹存的丰满少妇,浓妆艳抹的脸和黑色的连衣裙弥漫着荷尔蒙的气息;布鲁塞尔则是一个文静又老实的小学妹,五官精致,性格温顺,属于人们传统意义上的学霸;布拉格是位冷眼的长腿美女,每次她走过都会引来超高回头率;巴塞罗那是个热情奔放的拉美女孩,皮肤不那么白,身材也相对娇小可爱,是大家的开心果和调皮精灵;维也纳和华沙整天泡在一起,这两个文艺小清新女生有很多共同的嗜好和话题,而她们又觉得旁人完全不懂她们的思想,也不需要旁人懂得;而阿姆斯特丹,就是那个传统意义上的坏女孩——有着一个龙纹身的花臂文身,抽大麻和致幻剂,情人无数,喜欢开着敞篷车呼啸而过。不过这位龙纹身女孩也一定是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或许她就是威尼斯那个“丰满少妇”的青春时代,也难怪,人们都称阿姆斯特丹为“北方威尼斯”嘛。
虽然我住在鹿特丹,但74公里外的阿姆斯特丹倒是已经去过不知道多少次了。在旅行社工作期间,甚至每天要跑一次阿姆斯特丹而且持续半个月。在我看来,阿姆斯特丹这个龙纹身女孩出生于贵族家庭,但她却是一个叛逆的大家闺秀。她天资靓丽,出身不凡,饱读诗书,通晓琴棋书画,可就是喜欢涂黑了嘴唇,染红了头发,刺纹身,抽大麻,放纵自己。
不妨看看阿姆斯特丹市中心:中央火车站出来以后,前方便是红灯区,标志性的水坝广场和女王店也只有几百米距离。红灯区里是纵横交错的窄巷,窄巷内是面貌相似的暗红落地窗、嘈杂的酒馆、兜售大麻的“咖啡店”、油腻的薯条店、琳琅的性用品商店;空气中飘散着强烈的荷尔蒙和叛逆青春少年的味道。越过坚挺的老教堂尖顶,突然又好像换了一种模样:从红灯区步行不到半小时,就会发现一个完全不同的城市:整洁的街道,悠闲的露天咖啡馆,充满创意的小店,历史悠久的书店,时尚的画廊和精品店、绿地、公园、博物馆和美术馆;这里是梵高、伦勃朗们创作过作品的地方……
如同米兰·昆德拉笔下的阿姆斯特丹一样:神的世界和肮脏的世界只有一河之隔。我想,阿姆斯特丹这位龙纹身的女孩一定不会是若干年后威尼斯那位有点颓废的“丰满少妇”的翻版。她毕竟是个大户人家出生、受过良好教育的孩子。开阔的视野和胸襟终将会把这个龙纹身女孩变成一位有故事的女强人,说不定就是全球公司总裁甚至一国总统。更重要的是,她有十分优秀的父母,这倒不是说她会依靠家庭如何如何;而是指品德和德行上,她会随着时间的积累而越发像她的父母。不要忘了,1609年,正是从这里一位叫哈德逊的航海家出发了,他一路向西航行,发现并建设了“新阿姆斯特丹”——今天的纽约。
他乡即故乡——鹿特丹
来欧洲之初我是很不喜欢鹿特丹的,主要原因是那时候对欧洲的概念仅限于书本和电影里的印象,人对没有实地涉足的地方总会有不切实际的想象。另外就是因为鹿特丹太不欧洲了,整个城市由于二战时被炸毁,后来完全建起了新的、奇特的建筑群,高楼大厦不像是理想的欧洲元素。
不过4年的鹿特丹生活完全改变了我这一片面的想法,虽说仍然谈不上爱这座城市,但这里留下了我的奋斗、努力,我的朋友,逝去的感情,我几乎多半的二十几岁的年华都留在了这里。时间是会改变一个人的感情的,特别是当你在这里找到那种归属感时。
张爱玲说:“一座城市里,总有让你留下的充足理由。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格调和文化脾性。爱一座城市,源于对城市里很多元素的依赖。当一处景致,一片水域,一方人,一份情,一种方言,拨动了心弦的时候,这就是缘。每座城,总有她独特的韵味和特质。让人迷恋,让心为之翩跹。”
如果可以,我想要两个人生。一个像今生这样游荡四方,另一个则死守故乡草原。其实如果时代没有发展或者中国没有开放,一辈子就生活在边塞的草原小城也没什么不好,即使同样要面对那些人生的艰难,可那毕竟是家,有根。
而鹿特丹给我留下的,是我点点滴滴的努力和经历。写这段文字的时候,我甚至已经在这座城市正式地安了家。如果问我最喜欢欧洲哪座城市,或者最喜欢住哪座城市,我会选择巴黎或者波兰的克拉科夫。那里有我想要的那种感觉:淡淡的忧伤,绵长的细雨,迷人的城市气质,讲不完的历史故事。时常在网上看到对世界所谓“最宜居”城市的排名。其实我觉得所谓“最宜居”“最向往”的地方大多是传说中的,你切切实实地在哪里找到了幸福感、安全感,哪里发生的故事让你动容,回忆中感情最真挚的地方便是对你来说“最宜居”的城市,是属于你的天堂。
对于我来说,我的天堂依然还是故乡的草原,不过注定远行和漂泊,让我必须抓住另外一个可以停泊的港口。而恰巧鹿特丹还是世界第一大港口(虽已被上海超越,但设施和能力依然第一)。这里还有一个关于荷兰船长的故事:据说在1596年到1598年,一个名叫巴伦支的荷兰船长,试图找到从北面到达亚洲的路线。他经过了三文雅,在一个俄罗斯的岛屿,船被冰封的海面困住了。三文雅地处北极圈之内,巴伦支船长和17名荷兰水手在这里度过了8个月的漫长冬季。他们拆掉了船上的甲板做燃料,以便在零下40℃的严寒中保持体温;他们靠打猎来取得勉强维持生存的衣服和食物。在这样恶劣的险境中,8个人死去了。但荷兰商人却做了一件令人难以想象的事情,他们丝毫未动别人委托给他们的货物,而这些货物中就有可以挽救他们生命的衣物和药品。冬去春来,幸存的商人终于把货物几乎完好无损地带到了目的地,送到委托人手中。他们用生命作代价,守望信念,创造了传之后世的经商法则。在当时,这样的做法也给荷兰商人带来了显而易见的好处,那就是赢得了海运贸易的世界市场。
我喜欢在日落或者日出的时候拿相机去伊拉斯姆斯大桥拍照,一艘艘船带着信念走过,又是一天的开始或结束。
鹿特丹,这座我生活的城市。愿所有的伤痕都成为明日的勋章;愿所有的痛楚都化作清水,伴着今早的朝阳流入北海;愿这大千世界的众生,都拥有用温暖书写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