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20 世纪李白的女性题材诗研究述评

第二节 20 世纪李白的女性题材诗研究述评

20 世纪李白的女性题材诗研究,尤其是“五四”后在西学东渐的影响下,逐渐开始了对李白近代意义上的科学研究。在此阶段,如果要分期的话,大致可分为两个时期:学术转型期(1901—1949)和深入发展期(1978 年直至 20 世纪末)。

一、学术转型期的李白女性题材诗研究(1901—1949)

这一时期的李白女性题材诗研究,由于受西方美学、文学批评观念的传播和影响,其研究思想和方式已有了许多新变的特征:传统感悟式、评点式的诗学评点模式被系统性和科学性的文学批评所取代,其传统诗学批评跨入了现代学术研究的阶段。但缘于这一时期“救亡图存”的国家意识形态占绝对性地位的社会历史语境,文学及文学批评往往是从“为人生”、“为社会”的角度立论,因而被烙刻上了浓烈的功利化色彩,学界关注的重点还是在通过李白的女性题材诗来研究李白的思想和性格,批驳李白思想中的“悲观”、“颓废”和淫靡色彩为其主流观点。由此可见当时学界受宋代诸人的影响之深刻,并没有摆脱传统道德批评的桎梏。

徐嘉瑞运用西方颓废派的观点来观照李白思想,在他的《颓废派之文人李白》一文中提出:李白的生活是“贪肉欲的欢乐,官能的刺激”,是“狎妓”与“吃酒”,无所不为,“所以他的诗中崇拜酒和妓女性的美人也不知有多少”。这话完全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王安石评论的翻版,不仅没有多少创新的内容,且以西方颓废派的思想来盲目比附李白的女性题材诗,没有进行特定历史境况的分析,应是一种严重的理论错位。同时,此论没有对李白女性题材诗所表达的思想实质进行深入的剖析,因此也无法从本质上说明李白大量创作女性题材诗的真正原因。

同时期汪静之所著的《李杜研究》是进行李杜比较研究最早的专著之一,汪氏将李、杜诗歌从思想、作品、性格、境遇、行为、嗜好和身体等七个方面予以对比性的研究。就思想方面而言,汪认为李白思想“悲观”、“纵乐颓废”、“个人主义”及“为肉所霸占”,“李离经叛道,而杜拘守礼教。李藐视俗众,而杜爱民如子。李是社稷苍生从未系其心,而杜时以民生疾苦为念。李对于战事,不闻不问,而杜非战,忧时忧世”。从作品方面看,则认为李白是“贵族的文学”,而杜甫是“平民的文学”,“李诗中多女酒二字,杜诗中多饥饿肉饭饱五字”、“李缠绵委婉之恋歌甚多,而杜绝对没有一首恋歌”,甚至认为“从为人生为社会的见地看来,杜甫的诗有益社会人生,李白的诗不但没有这些功效,甚至还有伤风化”。这确实是对李白女性题材诗的深刻误解,这样的观点依然是蹈前人之旧轨,实在是难以令人苟同。

三十年代有几部比较有影响的文学史都提到了李白的女性题材诗,如郑宾于的《中国文学流变史》,将李白的女性题材诗的内容认定为歌唱放荡生活和醇酒妇人;陆侃如、冯沅君的《中国文学史简编》中提出李白“堕入‘饮醇酒多近妇人’的颓废公式内,言情之作颇多。……总之,李白是极浪漫与颓废之能事”的观点;苏雪林在《唐诗概论》第十章“浪漫文学主力作家李白”中指出李白思想有颓废的一面,既沉湎于酒,又讲究现实的享受,皆是颓废思想的表现,因此李白是“一个极端的个人主义者,一个浪漫诗人,同时是一个颓废文学的大师”。这些对李白女性题材诗的理解存在着极大的片面性,也没能超出前人的窠臼。

四十年代詹锳先生承继三十年代的主流观点,在《李白之生平及其诗》一文中认为:李白一生似隐士似豪侠,“实则既非真隐士,而亦未尝终其身为豪侠。一生落魄,走入颓废之路,饮醇酒不已,又加以近妇人”。此时期公盾的《李白研究》运用了唯物的历史观和审美观对李白诗歌从内容到艺术层面都作了整体观照和独具个性的把握,指出其留下了歌妓、弃妇、商人妇、宫女、戍妇等女性形象,且“李白诗歌中所创造的妇女形象是相当动人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旧中国妇女内心的悲哀和欢乐”,“为生活在当时社会广大妇女的不幸遭遇提出抗议”,这在当时确是一个较新的见解和提法。

总之,这一时期的研究是在西方学术思潮影响下运用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来重新审视李白女性题材诗的,但很显然承袭前人的多,而真正具有独到创见的较少。

二、深入发展期的李白女性题材诗研究(1949 年到 20 世纪末)

从新中国成立初到文革时期,往往都运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审视李白及其作品,围绕李白诗歌思想内容方面的“现实性”、“人民性”、“阶级性”、“斗争性”、“进步性”、“消极性”以及“盛唐气象”、籍贯、种族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此时期对李白女性题材诗着笔不多,主要是将其作为李白“现实性”、“人民性”、“阶级性”、“斗争性”和“自然”、“清真”的语言风格等观点的例证,同时也批判其中有关携妓享乐的诗歌,但几乎都属于一笔带过,根本没有较为深入的探究,或许这是当时历史语境下集体有意忽略的结果,如五六十年代出版的几本权威的文学史著作,如李长之的《中国文学史略稿》(五十年代出版社1954 年版)、林庚的《中国文学简史》(古典文学出版社 1957 年版)、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专业 1955 级集体编著的《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 1958 年版)、刘大杰的《中国文学发展史》(中华书局 1962 年版)、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中国文学史编写组编写的《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 1962 年版)、游国恩等人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 1963 年版)等均有这样的特点。这一时期文学史写作中对李白女性题材诗的探讨以游国恩等人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为代表:一方面肯定李白是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其“政治上的远大抱负,他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权贵势力,对封建社会一切压迫和羁束毫不调和的叛逆态度,正是他诗歌浪漫主义精神的主要表现”;另一方面也附带指出李白“羡慕谢安携妓享乐的生活,也见于行动,流于歌咏”。此时期还有孙殊青著的《李白诗论及其他》中专文讨论了李白诗歌的妇女形象,指出李白是一个伟大的人道主义者,对女性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并真实地反映出她们的痛苦、要求和愿望,且热烈地歌颂她们反抗暴力的斗争行为。这与此时期的文学史中对李白女性题材诗的观点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以对封建社会的反抗与斗争为主旋律。

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李白研究,主要围绕李白是否是反孔反儒以及是否为法家思想而展开论争,对其女性题材诗的研究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唐诵在《评抑李扬杜》一文中提到了李杜的女性题材诗,认为李白在妇女问题上具有开明的思想,也较少流露男尊女卑的思想,而杜甫写妇女的诗篇,则表现出特别浓厚的封建意识。这也仅仅是以李杜的女性题材诗来说明李杜优劣的观点而已。至 1979 年,肖文苑的论文《浅谈李白的爱情诗》才专论李白的女性题材诗,虽整体上只是以李白的爱情诗作为盛唐气象的表征来立论的,但这在认识上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肖认为李白描写爱情的诗反映了唐代人民的精神风貌,与盛唐气象是合拍的,反映在爱情上是大胆泼辣的,表现出女性追求解放的倾向及对礼教的蔑视。这从内容上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反映商人夫妻的悲欢离合;二是反映非正义战争给爱情带来的痛苦与不幸;三是歌颂坚贞的爱情,斥责薄情无义的男子,对妇女的不幸命运表示深切的同情和关怀。这从风格上又可分三类:一是直率纯真,痛快淋漓;二是深沉含蓄,耐人咀嚼;三是大胆追求,丰富的奇想。另有吴企明针对《别内赴征三首》的真伪问题展开探究,认为《别内赴征三首》是“李白集中的伪诗,或为好事者所伪托,或为他人诗误入。朱谏发端于前,笔者补正于后”

改革开放后迎来了李白研究的热潮,对其女性题材诗的研究愈加深入,专门论述李白女性题材诗的文章显著增多,讨论的范围更深广更细致,运用西方学术话语研究的水准较以前明显提高。可见,对李白女性题材诗的关注比以前大大增多,这主要表现在,此一时期不再限于具体作品的阐释和鉴赏以及以女性题材诗作为其思想或艺术风格的例证,而是出现了许多专门论李白女性题材诗的文章以及在李白研究著作中分专章来进行论述。

八十年代的研究还承续着以前的一些观点,如以文学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的视角来观照之,认为李白以人道主义精神和平等的态度对待妇女,反映了唐代社会妇女生活尤其是下层妇女生活的现实,这以安旗和乔象钟的研究为代表。安旗在《与“卑贱者”同呼吸共命运———李白关于妇女的诗歌》一文中明确提出李白具有“男女平等的思想”,是“真正关心妇女命运,同情人民疾苦”的,其妇女诗“体现了诗人与‘卑贱者’同呼吸、共命运的优良品德,和李白整个作品中的反抗权贵、同情人民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稍后,乔象钟《李白诗歌中的妇女群像》着重探究了李白描写妇女的诗的类型和所反映的社会现实,“大致可以分为估客妇、征人妻、劳动妇女、宫廷妇女、女道士、女勇士和自己的妻子等类,是盛唐妇女的写生画卷”,且总结了李白妇女诗的特点:一是继承和发扬了《诗经》中现实主义的优良传统,二是可以窥见盛唐时代妇女的生活风貌。在此基础上,他深入分析了李白大量创作妇女诗的社会现实根源。其分析全面具体,并对此时期李白女性题材诗的研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刘忆萱、管士光虽没分专题论述,但在其《李白新论》前言中指出李白写女性的诗“反映了封建专制社会被压迫被损害的妇女内心的痛苦”,并认为李白是“用平等的态度,同情的笔触,塑造各种类型的妇女形象,确是难能可贵,这与诗人的叛逆性格是紧密相连的”。陈书良《试论李白怨妇诗的人民性和艺术特点》一文阐明李白“对人民的热爱,关心他们的生活和痛苦,控诉、谴责统治阶级对于他们的迫害和摧残,是李白诗歌的重要的思想内容。怨妇诗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因而也就具有深刻的人民性”。这一时期,日本当代研究李白的著名学者松浦友久在其《李白———诗歌及其内在心象》一书中分专题论述了李白的女性诗,且将李白所描写的女性形象分为三种类型:宫中的女性;征人妇的“思妇”形象;生活在民间的庶民女性形象。同时,松浦友久对李白女性诗歌创作的特点作了相当精辟的分析:“李白所描绘的女性形象,特别是他的代表作,都是第三者的,第三人称的。美貌的女性,可爱的女性,客观存在的女性;不是作为自己的爱慕的对象,而是作为普遍的美、普遍的可爱而存在的女性形象。总结为一句话,就是贯穿在李白的诗歌风格中的客体化表现手法。”这一论断具有宏观的知识视野和缜密的逻辑思辨性,是对李白女性题材诗非常深刻且精确的阐释。

九十年代的李白女性题材诗研究,开始摆脱其“人民性”和“现实性”观点的影响,并以新的视角从各个层面深入挖掘其所反映的李白思想和情感世界,如赵晓岚《李白爱情诗述评》一文认为,李白的爱情诗往往糅合了作者的人生体验,且“李白爱情诗的审美体验是多样化的……这其中更多地体现了道家的审美认识”。傅绍良《论李白的妇女诗及其人格美》一文中论述了李白妇女诗中所描写的四种妇女类型:自由、悲怨、游乐和勇武,且这四种妇女类型与李白的性格是相对应的,“它们补充和丰富了李白人格的基本内容”。蒋景明分析了李白以大量描写妇女诗歌来控诉整个封建社会的不平等,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妇女的痛苦与希望,并体现了诗人的人格美与其诗歌的进步性。张浩逊、史耀朴专门研究了李白的赠内诗,得出其赠内诗反映了李白“可贵的民主意识和进步的妇女观”的观点。这一时期以孟修祥的研究最具理论深度和创见,他认为在李白诗作中,许多美女形象是表达政治之恋的喻指符号,礼赞女性美质,也大多是政治理想失落后得到的一种心理补偿;李白的“赠内”诗表现了他对爱情的珍视,即使是对婚外性爱的表现,也是为了求得精神的慰藉,而“宫怨”“闺怨”诗更蕴含着沉重的现实感。周敏在《男女之情———李白比兴言志的重要手段》一文中认为,李白诗中“固然不乏单纯歌咏女性、倾诉恋情的作品,像《越女词》《寄远十二首》等等,但相当一部分则是比兴言志、另有寄托的政治抒情诗……是继承了源于《诗》、《骚》的优良诗歌传统。醉酒美人常常不是他的创作目的,而是比兴手段,旷男怨女之情往往表达的是他孤臣孽子之心”。当然,也有承续八十年代的观点来研究的,如杨海波《李白思想研究》中所阐述李白的妇女观:“李白一生坚持人道的、平等的、民主的态度关怀妇女、尊重妇女、歌颂妇女,从而显示其开明进步的妇女观”。

此时期海外学者的研究很有些新锐的观点,因较早地触及女性主义的批评维度,在当时是一种全新的突破,如日本神户大学的笕久美子持续地关注了李白的女性题材诗:《李白结婚考》论述了李白同许氏、宗氏两个女性结婚及其于李白的意义,认为李白与许氏的婚姻是李白基于人生仕途的考量,“即使李白的祖先出身是与李唐王室有关联的贵族血统门第。可是,一旦跌落为工商杂类最低庶民,不管他以多么富裕的商人阶级的经济实力为后盾,也无法出入政界。为了踏上社会,步入仕门,无论如何也需要一个体面的社会身分。对李白来说,同名门许氏结婚是相当合适,非常必要的”。而许氏就是看重“李白的人品、才华和对未来所寄予的希望”,因此两人缔结婚姻;而李白晚年与宗夫人的婚姻应是基于共同道教信仰而跨越身份差别的婚姻,属于志同道合的婚姻,因此她在李白下浔阳狱时积极奔走营救,患难与共;在《“赠给妻子的诗”与“爱怜妻子的诗”———试论李白和杜甫诗中的妻子形象》一文中将李、杜诗中的妻子形象相较,认为李白是“采取一种与对方保持一定距离,平等相待的态度赠诗以妻子。李白在诗中是把妻子作为一个独立的客体而论的,并以其幽默的手法抒发自己的感情。这种超越时代的夫妻关系真是饶有趣味”;而杜甫诗中的妻子形象却是生动鲜活的:质朴自然、温和贤惠,一生勤勉操劳,与诗人相依为命。也可以说杜甫的妻子是具有主体性的,“透过其诗可自然感受到他们的夫妇关系是同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无缘的,其夫妻感情是真切而牢固的”;而《以“女性学”观点试论李白杜甫寄内忆内诗》从“女性学”的角度出发研究李杜的寄内忆内诗,认为李杜二人在对待妻子的态度上是不同的,杜甫的“夫妻感情是真切而牢固的”,而李白却是“跨时代地一对等关系相处的夫妻。……李白这种自由而先进的夫妻关系,在他所生活的唐代不能为一般常识理解与接受,完全是可以想见的”。加拿大汉学教授方秀洁《新、旧、现实———李白诗中的女性形象》一文从女性主义批评出发,批驳把李白的女性题材诗当作反映现实的诗作,指出李白是在文学历史、文本传统中进行创作的,李白诗中的女性形象是他所建构的女性形象,“很难说给人以现实主义感”,而是通过女性形象表达一种自我认同。这种分析虽与中国“比兴言志”的观点相似,但更见其研究的深度与力度。日本学者松浦友久继续其对李白诗歌的研究,在其《中国诗歌原理》第二编《唐诗中表现的女性形象和女性观》中进一步涉及了李白的女性题材诗,并以此来说明唐诗中所表现的女性形象带有极大的类型化特色,所描写的手法是客观的、客体化的方法。

注:徐嘉瑞:《颓废派之文人李白》,见《中国文学研究》,商务印书馆 1927 年版,第 152 页。

注:汪静之:《李杜研究》,商务印书馆 1928 年版,第 12—22 页。

注:郑宾于:《中国文学流变史》,中州古籍出版社 1936 年版,第 153 页。

注:陆侃如、冯沅君:《中国文学史简编》,开明书店 1932 年版,第 60—61 页。

注:苏雪林:《唐诗概论》,商务印书馆 1934 年版,第 80 页。

注:参见《思想与时代》24 期(遵义),1943. 7. 1。

注:公盾:《李白研究》,见《李白研究论文集》,中华书局 1964 年版,第 68 页。

注:游国恩、王起、萧涤非等主编:《中国文学史》(二),人民文学出版社 1963 年版,第 85 页。

注:孙殊青:《论李白诗歌中的妇女形象》,见《李白诗论及其他》,长江文艺出版社 1957 年版,第 99 页。

注:参见《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74 年第 4 期。

注:参见《吉林大学学报》1979 年第 4 期。

注:吴企明:《论李白〈别内赴征三首〉的真伪问题》,载于《江苏师院学报》1979 年第 4 期。

注:参见《西北大学学报》1980 年第 1 期。

注:参见《中州学刊》1984 年第 6 期。

注:刘忆萱、管士光:《李白新论》,山西人民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3 页。

注:参见《中国文学研究》1986 年第 1 期。

注:[日]松浦友久:《李白———诗歌及其内在心象》,张守惠译,陕西人民出版社 1983 年版,第52—53 页。

注:参见《中国文学研究》1990 第 2 期。

注:参见《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91 第 1 期。

注:蒋景明:《李白笔下的妇女之歌》,载于《邵阳师专学报》1994 年第 3 期。

注:张浩逊、史耀朴:《从赠内诗看李白的爱情生活》,载于《阴山学刊》1997 第 1 期。

注:孟修祥:《论女性与李白的情感世界》,载于《湖北大学学报》1996 第 4 期。

注:《中国李白研究》(1997 年集),安徽文艺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25—234 页。

注:杨海波:《李白思想研究》,学林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165 页。

注:《李白结婚考》,见《中国李白研究》(1990 年集·下),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235 页。

注:《中国李白研究》(1991 年集),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225 页。

注:《唐代文学研究———中国唐代文学学会暨唐代文学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第三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2 年版,第 68 页。

注:《中国李白研究》(1998—1999 年集),黄山书社 1999 年版,第 379—387 页。

注:[日]松浦友久:《中国诗歌原理》,孙昌武、郑天刚译,辽宁教育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43—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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