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20 世纪前李白的女性题材诗研究述评

第一节 20 世纪前李白的女性题材诗研究述评

20 世纪前李白的女性题材诗研究,主要是对其女性题材诗的思想、风格等作印象式的评述及对具体诗篇、诗句的鉴赏等,大多偏于感性的体悟与评点,较为零碎和分散,同时对这类诗的论述皆较简单、概括,往往点到为止,且绝大部分都偏重于从内容层面来对李白其人的道德、人品进行评价,尤其是与杜甫忧君爱国的内容相较,乃至出现后代尊杜抑李的局面。

20 世纪前对李白女性题材诗的评价影响广泛而深远的要数宋人王安石。据《钟山语录》云:“荆公次第四家诗,以李白最下,俗人多疑之。公曰:‘白诗近俗,人易悦故也。白识见污下,十首九说妇人与酒,然其才豪俊亦可取也。”此说可谓是后代以“名教”论李白女性题材诗之滥觞,尤以两宋为最,如北宋苏辙认为:“李白诗类其为人,骏发豪放,华而不实,好事喜名,而不知义理之所在也。……杜甫有好义之心,白所不及也。”黄徹亦有同样的论调:“世俗夸太白赐床调羹为荣,力士脱靴为勇。愚观唐宗渠渠于白,岂真乐道下贤者哉?其意急得艳词媟语,以悦妇人耳。白之论撰,亦不过为玉楼、金殿、鸳鸯、翡翠等语,社稷苍生何赖?……历考全集,爱国忧民之心如子美语,一何鲜也。……余窃谓如论其文章豪逸,真一代伟人;如论其心术事业,可施廊庙,李、杜齐名,真忝窃也。”葛立方也谓李白“跌宕不羁,钟情于花酒风月”;赵次公在《杜工部草堂记》中亦以“教化”论诋毁李白诗歌,而极力揄扬杜甫及杜诗:“李杜,号诗人之雄,而白之诗,多在于风月草木之间,神仙虚无之说,亦何补于教化哉!惟杜陵野老,负王佐之才,有意当世,而肮脏不偶,胸中所蕴,一切写之以诗。”持相同论调的,还有南宋的罗大经:“李太白当王室多艰、海宇横溃之日,作为诗歌,不过豪侠使气,狂醉于花月之间耳。社稷苍生,曾不系其心胸。其视杜少陵之忧国忧民,岂可同年语哉!”明代方弘静对此也颇有微词:“太白开口语仙,又欲振大雅,而篇中不离酒色,多淫辞,此其远逊子美者。”南宋费袞更以唐诗尚靡丽来论李白女性题材诗数量之多的根源:“唐诗偏工靡丽,虽李太白十句九句言妇人。其后王建、元稹、韩偓之徒皆然。……盖当时词章习尚如此,故人人能道此等语也。”

王安石本人以“名教中心”论来看待李白及其诗歌,这表明:首先,是王安石对李白诗作缺乏深刻认识,其论极不公允;其次,是王安石以李白诗作来评论李白其人“识见污下”,其本身偏离了作品分析,乃属人身攻击的污蔑之辞。而这主要是缘于李白在天宝年间,正当高力士、杨国忠、李林甫等权臣为祸庙堂之时,后又遭逢安史之乱,于是伤朝廷乱象之不被识,感忠君之不被见,怨才华之不被用,悲愤积于胸而发之为诗时,多沿袭《诗》《骚》之比兴寄托的写作传统,因此其诗歌厥旨渊放,而以俊逸之气掩之,其女性题材诗同是兴寄遥深,非知人论世者亦不能识其诗。当然,历代真具慧眼者亦多矣,宋人张戒就对王安石之论予以有力的辩驳,认为不能因诗中言女性则属“识见污下”:“王介甫云:‘白诗多说妇人,识见污下。’介甫之论过也。孔子删诗三百五篇,说妇人者过半,岂可亦谓之识见污下耶?”更有甚者,陆游甚至怀疑王安石评议的真实性,否认王安石有此说法,而是不喜李白诗歌之人的妄言:“世言荆公《四家诗》,后李白,以其十首九首说酒及妇人,恐非荆公之言。白诗乐府外,及妇人者实少,言酒固多,比之陶渊明辈,亦未为过。此乃读白诗不熟者,妄立此论耳。《四家诗》未必有次序,使诚不喜白,当自有故。”南宋陈善亦在《扪虱新话》中驳斥了王安石之论:“予谓诗者妙思逸想,所寓而已。太白之神气当游戏万物之表,其于诗,特寓意焉耳,岂以妇人与酒能败其志乎?不然,则渊明篇篇有酒,谢安游山必携妓,亦可谓其识不高耶?欧公文字寄兴高远,多喜为风月闲适之语,盖是效太白为之。故东坡作《欧公集序》亦云‘诗赋似李白’,此未可以优劣论也。”又,南宋陈藻在《读李翰林诗》中论道:“杜陵尊酒罕相逢,举世谁堪入此公;莫怪篇篇吟妇女,别无人物与形容。”他认为李白之所以大量以女性题材入诗,是由于没有其他的人或物可以充分表现和传达其丰富深广的思想世界。换言之,其女性题材诗是李白用来表达自我情感的,是寄遇了李白对人生的诸多困惑、思考以至希望和梦想,是属于“言志”之作,而非纯粹反映现实生活之作。

下迄明代,许学夷认为王荆公此论真乃“俗儒之见耳”,陆时雍以为李白放浪诗酒乃借此托喻:“宋人抑太白而尊少陵,谓是道学作用,如此将置风人于何地?放浪诗酒,乃太白本行,忠君爱国,子美乃感辄发;其性既殊,所遭复异,奈何以此定诗优劣也!”田艺蘅以唐代齐己的诗篇为之明鉴:“齐己云:‘须知一一丈夫气,不是绮罗儿女言。’此真知太白者。”黄淳耀《小山集序》一文中论世人不懂骚人之旨而以酒色訾之:“然考太白元本《风》《骚》,含嚼汉魏,其生平爱君忠国愍时病俗之志,方诸少陵无毫发惭负。特以其才高气雄,故精意深识,反为所掩,读者徒得其横被六合,飘飘凌云之致而已。其朱颜娭光,极美人之形容,清香冻饮,备醴齐之妙理;而后世卒不闻,以酒色病骚人者,知其为寓言也?”

清代亦不乏真知李白者。贺贻孙就认为后人不能以己度人而妄自尊之或毁之:“太白诗天然奇绝;正惟奇绝,所以不能无小疵。然其奇处不可及,疵处更不可及;奇处不在耻郑、卫,疵处不在于言酒色,酒色郑卫,在太白分中原无挂碍。李阳冰自见太白耻郑、卫耳,若太白则何妨言酒色。以己为量而妄尊之,且与太白无与,况以己为量而妄毁之,多见其不知量也。”吴乔对苏辙的论断力加反驳,且谓子由不知诗之兴寄也:“予谓宋人不知比兴,不独三百篇,即说唐诗亦不得实。太白胸怀,有高出六合之气,诗则寄兴为之,非促促然诗人之作也。饮酒、学仙、用兵、游侠,又其诗之寄兴也。子由以为赋而讥之,不知诗,何以知太白之为人耶!”应时同样指出不能因表面言女性而以辞害意也:“太白愠于群小,乃放还山,而纵酒以浪游,岂得已哉。故于乐府多清怨,盖不敢忘君也。夫怨生于情,而情,人每于儿女间为切切焉。读者勿以辞害意可矣。”著名诗论家王夫之对李白艳诗的评论切中肯綮:“艳诗有述欢好者,有述怨情者,三百篇亦不废,顾皆流览而达其定情,非沉迷不返,以身为妖冶之媒也。嗣是作者,如‘荷叶罗裙一色裁’、‘昨夜风开露井桃’,皆艳极而有所止。至如太白《乌栖曲》诸篇,则又寓意高远,尤为雅奏。”有相同观点的,还有刘熙载,其曰:“太白诗言侠,言仙,言女,言酒,特借用乐府形体耳。读者或认作真身,岂非皮相。”王琦针对前人对李白的不公之论,“知人论世”,细致全面地予以分析阐述,所论较为透彻和公允:“至谓其诗多甘酒爱色之语,遂目以人品污下,是盖忘唐时风俗,而又未明其诗之义旨也。唐时侑觞多以女伎,故青蛾皓齿,歌扇舞衫,见之宴饮诗中,即老杜亦未能免俗,他文士又无论已,岂惟太白哉?若其《古风》、乐府,怨情感兴等篇,多属寓言,意有托寄,阳冰所谓言多讽兴者也,而反以是相诋訾。然则指《楚辞》之望有娀,留二姚,捐玦采芳以遗湘君下女之辞,而谓灵均之人品污下;指《闲情赋》语之亵,又指其诗中篇篇有酒,而谓靖节之人品污下,可乎?若谓彼皆有所托,而言之为无害,则太白又何以异于彼耶?至谓其当国家多艰之日,而酣歌纵饮,无杜少陵忧国忧民之心,以此为优劣,则又不然。诗者,性情之所寄。性情不能无偏,或偏于多乐,或偏于多忧,本自不同。况少陵奔走陇、蜀僻远之地,频遭丧乱,困顿流离,妻子不免饥寒;太白往来吴、楚安富之壤,所至郊迎而致礼者,非二千石则百里宰,乐饮赋诗,无间日夕,其境遇又异。兼之少陵爵禄曾列于朝,出入曾诏于国,白头幕府,职授郎官;太白则白衣供奉,未霑一命,逍遥人外,蝉蜕尘埃。”

除对李白的女性题材诗作整体的感悟、评论外,有些论者则截取其女性题材诗中的一些艳情诗或诗句来加以评述。金元时期的李治认为李诗中的一些艳情诗句乃是淫词媟语,有伤风化:“李白诗‘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朝共琅玕之绮食,暮宿鸳鸯之锦衾’,已极淫媟矣。至‘秋草秋蛾飞,相思愁落晖。何由一相见,灭烛解罗衣。’若此等类又可谓不可道者也,其何以示子孙?”降至明代,朱谏对李白女性题材诗视若仇雠,硬说李白《玉阶怨》《捣衣篇》《长相思》《江夏行》《夜坐吟》《妾薄命》《去妇词》等名篇是“浅俗”、“无味”,认定“乃厕鬼伪作”,并梳理李白集中女性诗为伪作的多达三十多首。明代钟惺也认为李白的《清平调》三首及《宫中行乐词》“虽流丽而未免浅薄”。反之,对此论予以批驳的,亦代不乏人,如明孙慎行《选诗序》中云:“太白以诗为谏,《乌棲曲》、《清平调》、《苏台》、《越中作》,真所谓咏歌之不足则长言之,长言之不足则嗟叹之者也。……太白《宫中行乐词》、闺情诗,叙写深致,而无艳泆,是之为可群。诸类是者,若谷藏山峙,不可量也。”逮至清代贺贻孙有着同样的质疑,并认为李白胆气过人:“太白《清平》三绝与《宫中行乐词》,钟、谭讥其浅薄。然大醉之后,援笔成篇,如此婉丽,岂非才人。……不知太白此诗最有胆气,如‘可怜飞燕倚新妆’,又《行乐词》‘飞燕在昭阳’二语,大肆讥诮,谁人敢道?”清代王琦承续前人观点,所论甚为平和与公正:“若夫《清平调》、《宫中行乐词》,皆应诏而赋者,其辞以富丽为工,其意以颂美为之,刺讥之语无庸涉其笔端,理也。或乃寻扯其引用之故事,钩稽其点缀之虚词,曰此为隐讽,此为谲谏,支离其语,娓娓动人。然按之正文,皆节外生枝,杳无当于诗人之本意。”

总之,从唐至清代,对李白女性题材诗的探讨经历了一个曲折变化的过程:有唐一代,虽有元、白的尊杜抑李的倾向,但绝大多数予以高扬之,李、杜并重,不置轩轾,韩愈可为代表,“李杜文章在,光焰万年长”;而对其女性题材诗则甚少触及。宋代以“名教中心”论李白,以其诗中的酒色病之诋之,尤以杜甫忧国忧民之心而目李白“识见污下”,王介甫为之典范,并开后代以此论李白女性题材诗之先河。逮至明清,因距唐久远,历史的迷雾散去,对李白的女性题材诗有了更全面更清晰的理解和把握,对宋代以道德人品议李白的论断予以辨别,并加以平和与公正的阐释,这可以刘熙载、王琦为典型,指出李白诗中的酒色仅仅是形体而非真相,究其实质,则是托物讽兴、寄旨深微之作也。

注:《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六引《钟山语录》,见金涛声、朱文彩编:《李白资料汇编·唐宋之部》(上册),中华书局 2007 年版,第 140 页。

注:《栾城第三集》卷八,见金涛声、朱文彩编:《李白资料汇编·唐宋之部》(上册),中华书局2007 年版,第 171 页。

注:《溪诗话》卷二,见金涛声、朱文彩编:《李白资料汇编·唐宋之部》(上册),中华书局2007 年版,第 222—223 页。

注:《韵语阳秋》卷十二,见金涛声、朱文彩编:《李白资料汇编·唐宋之部》(上册),中华书局2007 年版,第 243 页。

注:《成都文类》卷四十二,见金涛声、朱文彩编:《李白资料汇编·唐宋之部》(下册),中华书局 2007 年版,第 395 页。

注:《鹤林玉露》丙编卷六,见金涛声、朱文彩编:《李白资料汇编·唐宋之部》(下册),中华书局 2007 年版,第 541 页。

注:《千一录》卷十一,见裴斐、刘善良编:《李白资料汇编·金元明清之部》(第一册),中华书局 1994 年版,第 334 页。

注:《梁谿漫志》卷七,见金涛声、朱文彩编:《李白资料汇编·唐宋之部》(下册),中华书局2007 年版,第 497 页。

注:《岁寒堂诗话》卷上,见金涛声、朱文彩编:《李白资料汇编·唐宋之部》(上册),中华书局2007 年版,第 313 页。

注:《老学庵笔记》卷六,见金涛声、朱文彩编:《李白资料汇编·唐宋之部》(下册),中华书局2007 年版,第 412 页。

注:《扪虱新话》上集卷三,见金涛声、朱文彩编:《李白资料汇编·唐宋之部》(上册),中华书局 2007 年版,第 382 页。

注:《乐轩集》卷一,见金涛声、朱文彩编:《李白资料汇编·唐宋之部》(下册),中华书局 2007年版,第 680 页。

注:《诗源辩体》卷十八,见裴斐、刘善良编:《李白资料汇编·金元明清之部》(第二册),中华书局 1994 年版,第 455 页。

注:《诗镜总论》,见裴斐、刘善良编:《李白资料汇编·金元明清之部》(第二册),中华书局1994 年版,第 466 页。

注:《留青日札》卷五,见裴斐、刘善良编:《李白资料汇编·金元明清之部》(第一册),中华书局 1994 年版,第 367 页。

注:《陶庵全集·文集》卷二,见裴斐、刘善良编:《李白资料汇编·金元明清之部》(第二册),中华书局 1994 年版,第 563 页。

注:《诗筏》,见裴斐、刘善良编:《李白资料汇编·金元明清之部》(第二册),中华书局 1994 年版,第 575 页。

注:《围炉诗话》卷四,见裴斐、刘善良编:《李白资料汇编·金元明清之部》(第二册),中华书局 1994 年版,第 819 页。

注:《李杜诗纬·李集》,见裴斐、刘善良编:《李白资料汇编·金元明清之部》(第二册),中华书局 1994 年版,第 693 页。

注:《姜斋诗话》,见裴斐,刘善良编:《李白资料汇编·金元明清之部》(第二册),中华书局1994 年版,第 623—624 页。

注:《艺概》卷二,见裴斐、刘善良编:《李白资料汇编·金元明清之部》(第三册),中华书局1994 年版,第 1233 页。

注:《跋五则》,(清)王琦注:《李太白全集》(下册),中华书局 1977 年版,第 1693—1694 页。

注:《敬斋古今黈》卷五,见裴斐、刘善良编:《李白资料汇编·金元明清之部》(第一册),中华书局 1994 年版,第 13 页。

注:《李诗辩疑》,见裴斐、刘善良编:《李白资料汇编·金元明清之部》(第一册),中华书局1994 年版,第 240—270 页。

注:《唐诗归》卷十五,见裴斐、刘善良编:《李白资料汇编·金元明清之部》(第二册),中华书局 1994 年版,第 481 页。

注:《明文海》卷二百六十九,见裴斐、刘善良编:《李白资料汇编·金元明清之部》(第二册),中华书局 1994 年版,第 471 页。

注:《诗筏》,见裴斐、刘善良编:《李白资料汇编·金元明清之部》(第二册),中华书局 1994 年版,第 577 页。

注:《跋五则》,(清)王琦注:《李太白全集》(下册),中华书局 1977 年版,第 169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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