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的捕手
对我来说,小说的起点不是刻意的构思,有的时候是遇到一个人,或者是突然因为什么触发了你回忆里的某一个事,或者是阅读里突然间有一个感受打动了你。有时候会赶紧拿手机或笔记下来,有时候根本就不去记,它盘旋在意识里,隐藏在记忆深处,像一颗种子,不停地提醒你应该写一下,然后可能在某个时刻就去试一试。
这种牵引并不那么具体,有时候是一个思绪。比如我写小说《跷跷板》的时候,当时是我的一个朋友跟我说,他以前去采风看到过一个工厂,那个工厂人去楼空,就像一副巨大的骨架一样盘踞在那儿,但是里面的人都已经走空了。那块地可能有点问题,也没有开发,所以那些生锈的东西就一直放那儿,荒废了。
其实没有什么事件,只是提供了一个气氛、一个地点、一个场景,而且他说的时候是非常随意的,闲聊中提到。我就准备动手写,那时候我抽烟抽得很凶,和那个朋友一起住在人大的宿舍里,我抽烟形成的烟雾把他半夜呛醒了,他以为着火了,我想他应该很后悔给我讲了这个故事。原来那篇小说叫做《骸骨》,就是一个枯寂的骨头的意思,不只是书里写到的人的骨头,也是这个工厂巨大的骨头,后来给改的名。这里面包含了一些指代,但是后来就发现这种指代有点粗糙,所以小说开始写的时候和完成后可能完全是两个东西。最后形成的故事是什么样呢?大家可以听一下。
主人公“我”是个开吊车的工人,通过相亲认识在银行上班的女孩刘一朵,刘一朵的父亲刘庆革病危住院,叙述者“我”去陪护。刘庆革过去是一个工厂的厂长,他弥留之际产生了某种幻觉,或者说是灵光一现,一次顿悟,人到终点时看到的过往。他告诉“我”一个秘密,作为工厂厂长的他曾经杀害了一名工人,把这位工人的尸体埋在工厂幼儿园的跷跷板下——那时候的大厂都带着自己的幼儿园和医疗所、工人俱乐部,甚至有小学。“我”于是去寻找这副骸骨,刘庆革曾说,被他勒死的工人是厂里看大门的甘沛元,但当“我”进入工厂时却发现,甘沛元并没有死,还在看大门,可是我又真实地在跷跷板底下挖到了一副骸骨。其实用自己的语言概括自己的小说是很痛苦的事情,概括出来的只是骨骼,甚至连骨骼都不是,只能算是非常模糊的X光片。
最近的一次灵感来源是有一次回沈阳的时候,觉得沈阳挺冷的。说起来是一个平淡的感受,但吓了我自己一跳。它意味着,在北京待的时间长了,我对沈阳的气候更敏感了,也发现北京的色彩和沈阳的色彩那么不一样。以前没觉得沈阳是那么一个灰调子,没觉得沈阳色彩那么单一,那么少啊,没有那么绚烂,但是也很动人,仔细观察会发现这个灰调子也有很多种灰法。这些观察其实都在心里产生一些东西。这个时期的想法会渗透到你写的任何故事里。所以我就想写个什么东西,这就可能是我小说的开始:S市挺冷的。对故乡的认知有了变化,也可能就试一试去写。
这个也是我觉得小说有意思的地方,它无时无刻不在反映过往的积累和现在的想法。
我想为沈阳的寒冷写个小说,因为这段时间被这样的东西感动了,或者被影响和感染了。我是一个小说挺反映我这段时间想法的人,所以有时候我会说,小说就是我的日记,这是一种比较极端的说法,但是里面也包含了一些特征。
2014年的时候,我辞职已经快两年了,还没有怎么发表作品,心里压力挺大的,一直也想写点东西,但是因为人不是机器,不能不停地写,尤其那几年我写一系列的短篇小说、中篇小说,每一个都是崭新的开始、崭新的结束,每次都需要重新调动自己,会很疲劳,所以有段时间也是放空,什么也不干,准备后面再写点什么。
有一次,我突然间想到我父亲下棋这件事,我觉得他一生为下棋付出这么多的时间,这么多的情感,从功利的角度看,除了下棋那点快乐之外,最后一无所获,没有因为下棋挣一分钱,没有因为下棋改变自己的命运,买房买车,没有。
我就在想我写小说是不是也会面临这样的命运。这个想法很恐怖,也许这辈子写小说出不了头,这辈子你为它付出了很多,但是你也没有被承认,或者没有被看到,没有被看到比没有被承认更可怕,心里有一种感伤。感伤的气氛弥漫了几天后,变成了一种力量或者说决心,也可以叫自我蒙骗,这种蒙骗沉淀下来,就写了《大师》这个小说。它写的是棋,但其实写的是一个人为自己爱的东西去奉献,有的时候是什么收获也没有的。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不是“大师”呢?是不是胜利了呢?当时有个前辈看了这篇小说后说,题目完全错了,这样的人怎么能叫“大师”,哪一点都不配啊。我就觉得他既然这么说,那这篇小说真是应该写的,因为我的想法和他完全相反。这个小说我很少回头看,确实是投入了很多的感情,完全不是通过技术和精巧的东西完成的小说,基本上是想到了什么就写什么。后来有一次因为要去清华聊关于小说的东西,我就在人大的图书馆借了一本自己的书看,因为我手边没有。那是好几年后,我第一次重读《大师》,我哭了,我想在我身边自习的同学肯定感觉到莫名其妙,如果他知道这个人在读自己的书,肯定更加会觉得莫名其妙。
说到这里,想提一下我写小说的方式还是不太构思的,有了一个大概的方向、一个想法、一个情绪、一个氛围,就去试一试。今天这情绪来了,就去写,然后就以一个故事的方式去承接这些情绪,但故事具体怎么发展,怎么自我修正,是在写的过程中去发现的,当然这种方式更适合中短篇小说,因为我这几年写中短篇小说比较多,所以养成了这个习惯。
一个小说家,他没有选择诗的方式表达自己,他也没有选择用写新闻的方式表达自己,他也没有选择用音乐、用绘画的方式表达,他用一个故事的方式表达自己,就说明这个人某种程度上具备用故事的载体去表达自己的能力,或者说至少是爱故事的,他愿意用故事这种虚构的方式去表达自己,去承揽自己的这些情感,去给出自己的疑问。
当你的情绪有了,或者是你失恋了很难受,或者就是很孤单,你想用一个故事去表达自己。但是这个故事到底是什么,并不是一开始就想好了,不是按图索骥,没有那么简单的,至少对我来说没那么简单。这是我个人的一个习惯。就是一旦你开始了,或者有什么触发了你,就像一个开关一样,把这个房子暂时点亮了,然后你在这个房子里暂时去寻找什么东西。对我来说,一旦开始寻找,我会很珍惜这份光亮,努力把它写完,对初学者来说,写完一个故事很重要。
我小时候练毛笔字,老师经常说,字要写完,有时候左边写了一个偏旁部首,觉得写差了,就不愿意写了。但是老师说不管左边写得多么差,也要把右边写完,才能对中国字有本质的认识,因为这边写差了,你可以用右边救一救它,这是对完整性的要求和训练,或者说,一件事既然开头了,就要对它负责任。
说到小说的开头,什么样的开头是不错的小说开头呢?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一个小说的开头是“S君约我下午4点在星巴克喝东西,但是我来了,她还没到”,就是很简单的一句话啊,但是这句话作为小说的开头是蛮成立的,而且这句话放在小说里,你会感觉这个作者的语言是不差的。
你去感受整个长短句的错落和里面的人物状态,暗含了能够展开的东西,这些它都是具备的。你写破案的小说就可以这么写,“S君约我下午4点过来喝茶,我来了,但是他来不了了”,有点像黑色电影开头的旁白,它给出了某种结局,给了你空间去想象过程。
但这两句话也不是我深思熟虑之后才说的,想说明的意思是什么呢?小说的开头真的不一定是那么精心构思出来的,当然这也是一种方式,有些人仔细打磨自己的开头(奥兹的那本书《故事开始了》就讲了很多小说的开头,他说开头就是一种契约,作者和读者订立的契约,里面有一篇分析卡夫卡《乡村医生》的开头的文章很有意思,讲这篇小说开头的口吻像在为自己辩护,好像站在陪审团面前写的)。另一种方式是你可以很自然地进入一个小说。
比如我们再举个例子,“S君约我下午4点过来喝茶,我来了之后看见了他,他戴了一顶黄帽子”,是不是就觉得这句话平庸了一点?但是说“我来了,他还没有来”,是不是可能就变得更曲折一点,这也不一定,黄帽子也很有意思,是一个小小的支点,这个帽子的颜色很有意思。有小说感的句子,要不停地练习,你就会知道,你写出来的如何是一个比较舒服的句子。
但是不用在开头就想着你整个小说的情节设置,我要用一个什么样的开头引导我走向冲突,不用这么想,开始的地方随意一些,不要一开始就想着后面的情节要怎么发展。这个顺序不是这样的,你看契诃夫的小说开头都很舒服,但它们都是蛮日常的场景,比如说《大沃洛嘉和小沃洛嘉》,就是夫妻在马车上交谈开始,进入了两人的生活状态,妻子回忆过去,跟这两人的关系。信手拈来,不用那么紧绷。我刚才也说了,情节是你开始之后一步步长出来的。小说有自己的生命,你一方面要有自己的想法,一方面要倾听小说的声音。这多少有点宿命论,我是相信一点写作的宿命论的,它可以减轻写作者的压力。
就像踢球,你要先颠球,先热身,它和你之后的比赛是有关系的。你要慢慢来嘛,如果一下子就进入比赛状态容易腿沉,开头得写得特别漂亮,特别紧张,一直焦虑我怎么写个好的开头,我觉得反倒会阻碍一个好的开头诞生。慢慢来,尽量自然,你在这个时候想说啥,想写谁,你就先试一试,看它最后能发展出什么东西。这是我的感受,但我刚才也说了,也有其他的作家确实是精心设计开头的,因人而异,还是要在写作中自己体会。
《谈卡夫卡〈乡村医生〉的开头》,收于[以色列]阿摩司·奥兹著、杨振同译:《故事开始了》,译林出版社,2013年,第52页。
[俄罗斯]契诃夫著、汝龙译:《契诃夫小说选》(第9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1月,第84页。小说的开头是这样:“放开我,我要自己赶车!我要坐到车夫旁边去!”索菲雅·利沃芙娜大声说,“车夫,你等一等,我要跟你一块儿坐在赶车座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