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在路上

美国作家凯鲁亚克有一部著名的小说《在路上》,很早我就买了,而且很早我就知道,这部小说不仅是美国“垮掉一代”的代表作,也是我们这一代人(出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圣经”。但我买了这部小说之后,却没敢去阅读。或者说,我读了第一页(“我同妻子离婚不久便第一次同狄安相遇……”)就没敢继续读下去。不是不喜欢,而是害怕。不是害怕凯鲁亚克,而是害怕我自己。我怕自己失控,去追随书中的人物,走上一条不归路。

我向往“出走”,向往那种四海为家的漂泊生活。这从少年时代读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的时候就开始了。但讽刺的是,我是同龄人中最早恋爱、最早结婚并生子的人。也就是说,是最早过起稳定的家庭生活的人。然后,又一部小说,就是英国作家毛姆以高更为原型创作的《月亮和六便士》,把我狠狠地搞了一下,让我成天心上心下,想入非非。让我对自己的现状有了动摇(希望像小说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也就是他的原型高更那样,抛妻别子,去当一个流落异乡的艺术家)。但同样讽刺的是,当我周围的朋友都纷纷把现妻搞成了前妻,披头散发地开始浪迹天涯的时候,我却一如既往地固守家中,那些离经叛道的幻想并未在现实中如期而至。

我就这样表里不一地生活了几十年。我常常自我安慰说,不走是最好的走。所谓坐地日行八万里,我在神游。我写诗,写小说,可以美其名曰在文字中“出走”。有次我对我老婆说,你别看我人在这里,其实我不在这里。我老婆笑了,说,我管你在不在这里,你现在去把抽水马桶修好就行。当我自称是资深“住家男人”的时候,有朋友便调侃我是在撒娇。他们说,看你2006年的博客,一会去凉山,一会去重庆,一会去南京,一会又去杭州、黄山和北京,就没消停过。更别说你以前大江南北的,去过的地方不知有多少,这也算住家男人?

是的,我不否认2006年乃至以前,我去过的地方不少。但都不是我想要的“在路上”的那种感觉,而是出差加旅游。它们之间的区别是,“在路上”没有确切的目的地,只有一颗不安分的心,哪里黑哪里歇。路上的条件也比较艰苦,很多时候都要为路费、旅馆费乃至伙食费忧心发愁。说白了,就是流浪。而出差或旅游就不一样了,路费充足,吃住的开销也都在预算之中,且常常有富余,顺便还可买点土特产、纪念品什么的。更重要的是,选择“在路上”,就等于是选择了一种居无定所的生活方式,与舒适(也可能是不舒适)的家庭(主流)生活彻底决裂。而出差或者旅游,我们都知道,那种“在路上”的状态是暂时的,你迟早都得回家。

前不久,一位在企业做老总的朋友问我,你觉得中国现在最缺少的是什么?冷不丁听上去是个大问题,且大得有些无当。但我跟这位朋友闲来没事常谈这类话题,所以见怪不怪。我回答他说,中国最缺少的是流浪汉。他笑了,说,成都街头到处都是,还少?我说,不是那样的流浪汉,他们都是被迫的。我说的是,比如像你这样的老总,主动放弃现在的生活,甘愿去流浪,也就是所谓的“自我放逐”。他“哈”了一声,问我,你怎么不去呢?我说,问题的严重性就在这里,虽然我不如你有钱,但就现在这点安稳的生活,要我放弃,也是缺少勇气的。他又问,这样的流浪汉多了,好处在哪里?我说,具体有什么好处我也说不上来,我只是觉得,(套用一句摇滚歌词)像现在这样活着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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