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记》:一个时代的结尾

金书里的浩瀚雄奇

《鹿鼎记》:一个时代的结尾

在《鹿鼎记》之前,金庸写了无数武侠小说,给出了无数定律,诸如“无欲则刚加勤奋朴实才能天下无敌”(郭靖)、“反清复明是为正统”(红花会诸好汉们)、“至情至性从一而终才能收获爱情”(杨过与小龙女)、“不羁隐士击败野心家”(令狐冲)、“天意成全温善仁厚没有野心的好孩子”(段誉、虚竹、石破天)、“有情皆孽众生皆苦”(《天龙八部》),制造了一个浩瀚雄奇的武侠世界。

忽然之间,他写了一个狡猾的、无赖的、惫懒的、满嘴脏话的、偷懒的、好色的、滑稽的、没半句真话的、讨了大堆老婆的小流氓的不朽历史。

等于是,一个骑士小说家独自创造了骑士小说传统,然后,自己用一个堂吉诃德,推翻了自己设定的世界。

而且:

这个小流氓,恰好处于中国历史上最矛盾的时代——《鹿鼎记》里充满了汉人与满人的矛盾、汉人之间的矛盾(吴三桂、台湾郑家、天地会等无数势力的对决)、中国与外国的矛盾(中国与俄罗斯)、江湖帮会之间的矛盾。里头出现的人物,用阿九的话说是“这小小禅房之中,聚会了一个古往今来第一大反贼(李自成),一个古往今来第一大汉奸(吴三桂)”,韦小宝接茬“古往今来第一大美人(陈圆圆)”,加上康熙、鳌拜、顺治、施琅、索额图、郑经、陈永华,甚至俄罗斯苏菲亚公主、噶尔丹。

无限多的矛盾,无限多的历史人物,无限复杂的关系,而韦小宝,一个基本不太会武功的小流氓,就穿梭于天地会、清朝宫廷、俄罗斯宫廷、神龙教这无数地方之间,处处左右逢源,靠的就是各种小狡猾伎俩。

又而且:

这个小流氓的另一面,是康熙。整部《鹿鼎记》,其实以康熙平鳌拜开始,通过演绎康熙平三藩、平台湾、打平雅克萨,描述了康熙——姑且不论历史上实际如何——雄才大略的一面。

金庸以一部完全违反自己传统但是又最好看不过的小说,以他最熟练最自如的笔调(金庸小说里文笔之随意从容,能和《鹿鼎记》媲美的,只有《天龙八部》),推翻了自己所亲手制造的武侠世界及其惯有逻辑,从形式和内容上,完成了对自己所有作品——也是武侠史上最伟大的一批作品——的回溯和检讨,而且还顺便描述了康熙一朝大事,讨论了满汉矛盾这么大的一个主题。仅论小说,说这是金庸最好的小说,乃至武侠史上的《堂吉诃德》,毫不为过。

当然,也未必全是喜剧。

金庸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主角是红花会总舵主陈家洛:宰相公子,江湖老大,意图借助乾隆的汉人血统,劝励他反清复明。经过一场血与火的征战,丧了自己的爱人香香公主,没能扳倒清廷,失败了。

金庸的最后一部武侠小说,或者说,反武侠小说——《鹿鼎记》,主角是个扬州痞子韦小宝。他精神上的父亲,是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英雄豪杰,一意要反清复明。结果,倒在了自己人的剑下,死去了。

你说这巧合不是金庸故意的,我都不信。

在小说里,陈近南和顾炎武、黄宗羲们类似,都是反清复明的遗老,逆天而行,悲壮而执着。但陈近南在书里,必须一再平衡和沐王府的恩怨、和台湾的恩怨、和各路反清团体的恩怨,他是真的太累了。金庸以描写一个陈家洛式的侠为开始,以描述陈近南这样的侠为结束,无非在说:

陈近南一死,反清复明的、忠于旧时代的、意图以一己之力逆时而行的侠们,也结束了。韦小宝和康熙属于后一个,更现实、更聪明的时代。

韦小宝在《鹿鼎记》最后一回问顾炎武们:明朝皇帝好不好?有没有康熙好?如果没有,为什么要反清复明?他又回去问他妈妈,自己爹爹究竟是哪个族,他妈妈也说不清。这种滑稽玩世的态度,其实是金庸给出的另一个答案,更圆通,但可能更现实。陈近南始终以奉正朔为念,但韦小宝比他看得更开。

所以,陈近南的死很悲哀,但也许是唯一合理的结局。他是旧时代的人了,又过于执着。他结束了,反清复明的、黑白分明的、侠的时代,也就结束了。

《鸳鸯刀》:最后的英雄童话

《鸳鸯刀》是一本迷你版《鹿鼎记》。

《鹿鼎记》,1970年写的,是金庸给自己,也是给传统武侠写的一本《堂吉诃德》,自嘲,调侃,解构,怀疑,结束。

《鸳鸯刀》,1961年写的,是金庸前期小说的一个总结性解构。

最著名的角色,莫过于周威信镖头,没事一句“江湖上有言道”挂在嘴上,然而屡屡吃瘪。这个周镖头的境遇就像个典型的金庸读者——已经习惯了江湖规则,出来闯世界;发现往往事与愿违——“这个跟我们想的不一样啊”!

太岳四侠,看上去人人是高手,尤其是不动声色的大哥逍遥子,打起来惨不忍睹。

盖一鸣口才最好,却和周威信一样,爱用重复找笑料,随时都“大哥言之有理”,都是歪理。

这里有些片段,很有江南七怪的味道。

男女主角萧中慧和袁冠南,其实很有《书剑恩仇录》中李沅芷和余鱼同的感觉,脾气都一样。

林玉龙与任飞燕那对吵架夫妇,偏偏会“夫妻刀法”,这里明显是暗指《神雕侠侣》里需要搭档的玉女素心剑。

袁冠南用笔墨做武器耍帅,是陈家洛和朱子柳的作风——结果差点折了。

萧中慧和袁冠南差点成了兄妹,惨烈的伦理剧;结果因为萧中慧的父亲、当今第一高手是个太监,一下子拆解成喜剧了。

鸳鸯刀这对兵器,是《书剑恩仇录》里骆冰用的兵器。

大反派卓天雄,最后是被太岳四侠捡了现成便宜,捉回来的。

最后,所谓“无敌于天下”的秘密,不过是“仁者无敌”的四字口号。让人哑然。

《鸳鸯刀》的妙处在于,如果你单是当一本小说读,会觉得,好玩,但是不是太油滑?

但当你读熟了金庸,再读这本,会觉得处处出人意料,处处都在玩哏,处处都在反转。读完《鸳鸯刀》,再去读《书剑恩仇录》,会觉得金庸真舍得玩自己……

就是这意思。

更大一点,是这样的。

金庸其他的作品:

《书剑恩仇录》,反清复明;《碧血剑》,明末遗恨;《射雕英雄传》和《神雕侠侣》,国仇家恨与个人成长;《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英雄传记。大致上,陈家洛、袁承志、郭靖、杨过、胡斐,都还是国仇家恨,热血男儿的脾气。

而《鸳鸯刀》,为上面这一段做结。

之后:

《白马啸西风》,边塞故事。《倚天屠龙记》,张无忌的温吞仁厚。《连城诀》,狄云目睹的世间龌龊。《天龙八部》,众生皆苦。《侠客行》,几乎是童话作品了。《笑傲江湖》,政治寓言。《鹿鼎记》,不提了。

《鸳鸯刀》的调侃,结束了一段纯粹热血英雄的年代,开始了一段内心挣扎的年代。

《鸳鸯刀》之后,纯粹的英雄主角,只有萧峰了。还是个大悲剧。

所以《鸳鸯刀》用一段极致的、调侃的、脸谱化的笑剧,结束了一段坚定不移的英雄史诗年代。

就此开启了金庸作品带有怀疑色彩的、世界观更加复杂的后半段。

感觉就像金庸用《鸳鸯刀》跟读者这么说:

“我最后讲一个笑话哈,然后,英雄童话就讲完了,欢迎来到成年人的世界。”

八部众

天龙八部,分别对应八部众里的谁?

我第一次知道八部众,还真不是《天龙八部》。《西游记》末尾,论功行赏,唐僧旃檀功德佛,孙大圣斗战胜佛,威风都挺大;到猪八戒净坛使者,就是吃剩饭的,降了一级;沙僧是金身罗汉。小白龙呢?嗯,八部天龙。

所以后来我看《天龙八部》,第一反应:这是讲小白龙西游取经之后的故事吗?

八部众,我们现在知道了。一天二龙三夜叉,四乾闼婆五阿修罗,六紧那罗七迦楼罗八摩呼罗迦。我猜前两个地位尊崇些,便意译;后几个基本是音译,因此读来有些拗口。从名字上也显出等级差别,不提。

一天,乃是天众、天神,《天龙八部》里,约等于萧峰。天众按读音,是提婆族的意思。所谓吉祥天、帝释天、大梵天,都是提婆族的高官。当然,也有几位混得比较凄惨,但博大家一个耳熟能详:多闻天、持国天、增长天、广目天,后面加一个“王”字,就是南天门前凑麻将的四位,孙悟空出来进去,他们也不太敢管,只好满面堆笑:大圣又来啦?

当然提婆族也得死,得跌入轮回。所谓“天人五衰”,神也逃不出去。有种说法:帝释天面临五衰时,被投入毛驴腹中,按道理,下辈子得变成食草动物。

堂堂诸天第一领袖,要真成了驴子,如何是好?亏之前走后门求过佛陀。佛陀帮忙,母驴突然发狂,打破主人家物事,被主人发怒鞭挞,伤及胎儿,帝释天才逃过一劫。

这人工流产的解决办法,好像也不太体面。不过对比希腊那边宙斯为了勾搭女人,一会儿变鹅,一会儿变牛,帝释天还算端正了。

龙(Naga),也是意译,在印度当地,其实最初典,该是指印度眼镜蛇。这里又是亏翻译得好:天龙八部头两位,意译成一天二龙,比起一提婆二眼镜蛇,感觉差了好多。提婆译成天族,大蛇译成龙,算是天龙八部八部众的一个重要训示。假设这两个翻译得差了点,我们听见的八部众,就不是天龙八部,而是提婆蛇八部了——在我看来,就不那么酷了。

《天龙八部》里,龙应该指段誉。多说一句,段誉的扮相,我觉得,还是林志颖演的最佳。

说起来,西方龙是长翅膀的喷火怪物,印度龙本源是大蛇,跟中国这样的鹿角鹰爪鱼鳞负责下雨的长龙,确实不同。

夜叉在中国故事里很瘆人,仿佛恶鬼,但本意其实挺好的。半神,爱吃鬼。男夜叉不好看,女夜叉其实很美。母夜叉其实可以用来夸女人美貌才对。《天龙八部》里,男夜叉应该是虚竹,书里都明说他不好看了;女夜叉则是钟灵的母亲,俏药叉甘宝宝。

按本意,夜叉该是个好东西,又负责吃鬼,女的还好看。可惜在国内,夜叉被糟践得不轻。男夜叉要被哪吒这个洗海澡的官二代揍。母夜叉明明很美,却要去形容孙二娘这类泼辣凶残的阿姨。

和小姐、奇葩一样,好好的词,毁了。

乾闼婆是音乐神,不吃酒肉,只寻香气。这么一看,《天龙八部》里遍体香气的木婉清该是乾闼婆了吧?然而乾闼婆是地道的男神。又因为香气与音乐缥缈不定,梵语把海市蜃楼也挂上他的名字。天龙八部里,大概也和阿朱有关——人家会易容术嘛。

多说一句:乾闼婆的老婆,比乾闼婆自己还有名,就是飞天女神。飞天奖的飞天,敦煌壁画的飞天。从这个角度讲,乾闼婆大概算八部众里生活最文艺的:吃香气,奏音乐,有个老婆会飞天舞。妙哉。

阿修罗和提婆族,是同一个祖先,一般被说成明暗两面。金庸先生很为这个着墨写过,说阿修罗脾气暴躁,又横,愿意跟提婆族也就是天族打架。每次打起来惨烈非常,所以又叫修罗场。许多游戏,最后有个修罗难度,就是这么杀法。

一般说法,阿修罗应该对应慕容复,但阿修罗好嫉妒,爱跟人叫板,“老子不信你的邪”,其实还有点儿包不同和钟灵她爸爸钟万仇的意思。当然,鉴于阿修罗男的丑女的美,段正淳那几位爱吃醋的夫人,比如秦红棉和王语嫣她妈,也有点儿阿修罗的劲儿。

我听过一种说法,不知真假,说是天族和阿修罗对打的重要源头,是因为天族有美食而无美女,阿修罗有美女而无美食。我觉得按这个逻辑,天族虽然享受极大的福报,但似乎艳福不太多;阿修罗族缺的主要是口福。天族和阿修罗族的仇恨,颇有点儿富二代仗着阔气,抢穷人家美女老婆的意思——当然这个不能细想,一想就容易歪了。

迦楼罗极为有名,就是大鹏金翅鸟。大鹏一生爱吃龙,跟龙族是死敌,体内积累毒气,最后毒发自焚。《天龙八部》里,这明摆着就是鸠摩智,每天跟段誉为难,练了太多武功,临了内气冲撞,自己给废了。

《西游记》里,大鹏鸟算是孙悟空遇到过最牛的妖怪之一,飞行速度追得上筋斗云,还需要如来出面收服,论辈分还是如来的舅舅,了不起。

大鹏其实是个隐藏吃货,除了吃龙,还吃金银琉璃等物,最重要的是,自带调理功能,都能消化。五界众生,他也吃。但他吃这些,还真不是作恶。他吃的众生,都是善根成熟,只是被肉身所累;大鹏过来吃了皮囊,人家就解脱了。

我觉得这心态不错,以后我吃猪肉前,也可以幻想自己是金翅大鹏,“这头猪先生,你这一生辛苦,我吃了你,让你得脱形骸,回归虚空,转世去好处,当天蓬元帅吧”。然后吃完了事,还修了功德。

紧那罗有许多形态:人头马身、马头人身、人头鸟身、鸟头人身,一般在东南亚寺庙里,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鸟,可以和希腊的人头马去沟通沟通。比较好认的是他额上有角。

摩呼罗迦人身蛇头,应该是对应安了铁头后的游坦之了。值得一提的是,摩呼罗迦这个意象,和阿修罗一样,许多歌词作者都爱用。比如,张曼玉和王祖贤那部《青蛇》,其中妖冶迷人的一段南亚风舞曲,也就是片尾曲那首歌,就叫作《摩呼罗迦》。

中国也有人蛇合一的,那就是人头蛇身的女娲娘娘,以及女娲族后裔赵灵儿了。赵灵儿遇到摩呼罗迦,一定会彼此问:

“哎,话说,天生蛇头是什么体验?”

“你呢?天生人头什么体验?”

八部众是挺热闹的一群半神,神话里,他们会一起出动去听法,半天上压得黑乎乎,感觉像前排刷座位的那种。前年夏天,我去一处寺庙,有位师父带我们看诸位护法雕像。有些护法神慈眉善目,就地坐着;有些护法神就张牙舞爪,凶猛得多。然而师父说道,八部众虽然看着吓人,但金刚怒目,主要是摆样子震慑邪魔外道用的,本身对人无害,不必惧怕。

同去的一位长辈就很认真地问:

那么八部众听法护法,能不能喝酒吃肉呢?

真羡慕从未读过金庸的人

金庸先生,94岁了。

他写完《鹿鼎记》的最后一行,让韦爵爷微笑着归隐江湖,也就此封闭了他的江湖,至今也已经四十六年了——而他写那十五部,也就用了十八年光景。

我的希望?

嗯,他老人家敞开了活,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张三丰那个寿数只是个起始点。

然后……但愿我可以回到一种“从来没读过金庸小说”的状态去。

如此,好重新开始,从头读。

按说,生书熟戏,听不腻的曲艺,书是陌生的好。但金庸先生的书,很耐重读。耐重读的书,都如五香豆腐干,有味,耐嚼。书页当然没法扯来吃了,于是耐嚼就体现在尺寸与劲头上。读金庸熟了之后,每次重读,都像是孩子上游乐园,可以径直去找自己喜欢的段落。因为已经没有悬念,没有紧张,只剩读那一段儿的愉快了。

有朋友喜读情情爱爱的段落,看见张翠山与殷素素、张无忌与赵敏的纠葛就来劲;有朋友喜读男儿慷慨的段落,捧着胡一刀大战苗人凤便不撒手;爱读豪气干云的,翻到乔峰去聚贤庄就血脉偾张;爱读金戈铁马的,会死读成吉思汗与帐下诸将那些句子。

我甚至有朋友专爱看桃谷六仙扯皮,还一本正经跟我说:

“别看他们说的都是胡扯,就是好看,逻辑上还真不易驳倒,跟说相声似的……”

我自己无聊起来,爱重读《书剑恩仇录》里乾隆自命风流去嫖玉如意,被红花会捉了;《鹿鼎记》里一干大员官场酬酢,从韦小宝韦爵爷视角看来,格外搞笑。那是金庸先生戏笔调侃最好玩的所在。

偶尔也和朋友们聊,为什么无聊起来,就会想重读金庸的书。大概结论是:好看,这是其一。看久了,悲情的部分也不悲情了。于是只剩下一个虚拟的世界,仿佛古代人看山水画而向慕生活在其中似的。我们这些重读党,每次重读,都像是找一个任意门,重新回到金庸的武侠世界。萧大侠死在雁门关了吗?没关系,我们还是可以去无锡松鹤楼,看他和段誉斗酒;洪七公和欧阳锋拥抱着死在华山了吗?不要紧,我们可以立刻回到他和郭靖黄蓉初次见面时,去问黄蓉要鸡屁股吃,还吃了“二十四桥明月夜”“玉笛谁家听落梅”……

那是个很鲜活,很扎实,又安全的世界。这就够了。

我个人喜欢的重读顺序:《书剑恩仇录》,看个热闹。《飞狐外传》,顺手接着书剑。《雪山飞狐》,这样把乾隆年间三部曲算是看完了。《鸳鸯刀》,看之前三部大的,太憋屈了,看看《鸳鸯刀》散散心解解屈。《碧血剑》,热热身。《袁崇焕评传》,顺手看完。《连城诀》,紧紧情绪。《射雕英雄传》,舒舒服服看最肥而不腻的故事。《神雕侠侣》,比《射雕英雄传》憋屈,也紧,但能看看。《倚天屠龙记》,勉强算大团圆,也收个尾。《白马啸西风》,看完三部曲,拿这个散散心。《侠客行》,上部结尾有点儿哀怨,看这部欢乐一下。《笑傲江湖》,清逸飘洒。《天龙八部》,雄浑诡谲。《鹿鼎记》,举重若轻看完,收尾。《越女剑》,迅速读完,当最后甜点。

但真正的乐趣,还不在于重读。

回想起来,我读金庸小说,都是很久以前了——我大概小学五年级就读完十五部了吧。那时我读书经验不丰富,于是:

我第一次读《书剑恩仇录》,初时只以为主角是李沅芷,直到陈家洛出场,才发现气氛为之一变,觉得女主角是霍青桐;救出文泰来后,江南事了,以为大事已定;不料后半部分,陈家洛在大漠之上遇到香香公主,小说氛围立刻又天翻地覆,终于迷城玉峰之类情节齐出,真是弄雨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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