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现代中国的述学文体——以“引经据典”为中心

第一章 现代中国的述学文体——以“引经据典”为中心

一 作为述学文体表征的“引语”

晚清以降,著作体例与述学文体的巨大变更,使得现代中国的人文学者步履艰难。从当初的“拿来主义”,到今日的“与世界接轨”,在20世纪中国学界,占主导地位的声音是以“科学”取代“夸饰”。著述的不严谨乃至抄袭成风,确实是中国学界的痼疾,可这并不能掩盖问题的另一面,即人文学本身带有很强的“修辞”意味。谈论人文研究的修辞学[1],不妨先从述学文体说起,因这既牵涉到学术训练、表述能力,更根源于文化心态。不管是赓续传统,还是译述西学,如何弥合自家文体与论述对象之间的巨大缝隙,都是一个必须直面的难题。为了集中笔墨,这里只涉及作为现代中国述学文体之表征的“引语”。

阅读20世纪前后中国的学术著作,最为直接的感受,很可能是引语的内容变了,姿态变了,功能也变了。古今中外,凡有著述,在自我表述之外,大都还需要引入他人言语——或引录先贤判断,或摘抄相关史料。这似乎只是一种简单的写作技巧,任何一个提笔为文者,不经意间,就能安排妥帖。可仔细分析,你会发现,论者对于他人言语如何引录、怎样衔接、能否驾驭,其实关系重大。就以现代中国学术史上建立典范的开风气之作《中国哲学史大纲》为例,蔡元培(1868—1940)归纳其特点为证明的方法、扼要的手段、平等的眼光、系统的研究四点,而且明确指出该书能有如此成绩,得益于“依傍西洋人的哲学史”[2]。如此高屋建瓴的论述,最好配上冯友兰(1895—1990)生动的记忆:胡书一改传统的著述体例,经典的原文不是作为正文用大字顶格写下来,而是变成低一格书写(冯称书中引用古人的话变成小字,这点记忆有误);反而是作者胡适(1891—1962)的话成为正文,用大字顶格写下来。为何如此细节特别让青年学生冯友兰激动不已,几十年后还耿耿于怀?就因为这一新的著述体例,无意中凸显了大时代的变迁:“封建时代的著作,是以古人为主。而五四时期的著作是以自己为主。”[3]何以能如此见微知渐,就因为百年中国的著述文体,受制于“西学东渐”以及“旧学新知”两大潮流的牵引,一举一动,均意味深长。上下文之间,并非只是论述中必要的停顿与过渡,而很可能蕴涵着权力、欲望与美感。

这里不准备像苏联文艺理论家巴赫金那样抽象地谈论他人言语如何展示,以及间接言语、直接言语及其变体[4],而是落实为对百年中国述学文体变迁的思考。古人早就意识到“语出于己,作之固难;语借于古,用亦不易”[5],不过着眼点主要在于强调引用者必须学识渊博,以免出乖露丑。而对于身陷“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现代中国学者来说,知识纷至沓来,文本斑驳陆离,如何在自家著述中恰如其分地安置他人言语,这一工作,远比知识系统相对封闭的明清时代要困难得多。

“引经据典”作为一种广泛使用的修辞手段,对著书立说、讲古论今者来说,几乎是必不可少的。正因为其身影无所不至,故人们容易习焉不察。而这里所讨论的引语,既涉及修辞手段,更包含学术规范与文化理想。三者之间互相纠葛,只是因论述对象的差异、学科建制的区别,以及每个作者气质、才情不同,使得各有其自洽的协调方案。

作为古汉语最重要的修辞方式之一,“引经”受到了现代学者的充分重视[6]。问题在于,古人对于如何使用引语的讲究未免过于烦琐,用心细微处,后人难得体贴,也不想认真探究。元人陈绎曾《文说》分“用事”之法为正用、反用、借用、暗用、对用、扳用、比用、倒用、泛用等九类,明人高琦撰《文章一贯》时更上一层楼,一口气开列了十四种“引用”:正用、历用、列用、衍用、援用、评用、反用、活用、设用、借用、假用、藏用、暗用,以及逐段引证等[7]。面对如此庞杂的“引用”家族,论者往往缺乏严格的界说,既有引语,也包括用事与用典。故被现代修辞学家陈望道(1890—1977)所接纳的,只有明引(援用)与暗引(暗用)两种[8]。本章不限于辞格的分辨,而是将著作的体例、论者的心态、传播的媒介、表述的效果等纳入视野,对“修辞”做文化史的考察。

具体说来,便是参酌古今修辞学者的论述,以注明出处的“明引”与不注出处的“暗引”、正面表彰的“正引”与反面批驳的“反引”、完整引用的“全引”与转述大概的“略引”三组六类,分别对应现代中国的述学文体,着重讨论其牵涉到的学术规范、文化理想以及文章趣味。至于陈望道《修辞学发凡》中提及的“戏引”[9],虽也别具一格,但其割裂成文,以资谈笑,诙谐奇巧有余,却难语于著述之业,故从略。

二 明引与暗引

关于明引、暗引的分辨,古今修辞学家的意见相差不会很大。因二者的界限很清晰,不外注明出处(文字不妨略有出入),或不注出处(即便文字毫厘不爽)。对于小说、散文等文艺作品而言,作家们尽可随心所欲,因纯属修辞技巧,无所谓高低与正邪。专业著述可就不一样了,化“暗引”为“明引”,乃晚清开始引进、时至今日尚未完全确立的现代学术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传统中国的读书人,也在认真思考,也讲知识创新,但一般来说,并不刻意追求、更不会着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反过来,“含英咀华”“述而不作”,在很多中国人看来,是难能可贵的美德。那是因为,存在着虚拟的共同信仰,读书人要做的,只是如何更准确、更出色地表述往圣先贤的思想观念,并用以解决当下的困惑。因而,不必刻意突出自己的形象与观点。许多勤奋的文人学者,以笔记形式博采众长,既摭拾隽言妙语,也旁采奇闻逸事,还囊括不少精彩的考辨与推理。而所有这些,往往不注明出处,也不必担心有人指责其抄袭。所谓“忌剽窃”的戒律,主要指向诗文;至于以发现为第一要务的学术研究,反而多有陈陈相因的论说。

也有学者提及此问题,但基本上属于道德自律。比如顾炎武(1613—1682)《日知录》卷二十中有“述古”“引古必用原文”两则,强调“引述古人之言,必当引其立言之人”,不可袭用为己说;“凡引前人之言,必用原文”,不要因避讳而改作。顾氏将此定为进学的前提——转化成现代语汇,那就是学者的职业道德。可这种声音十分微弱,论者更习惯于“择善而从”,轻易地将他人论述转化为自家言说;除非是碰到读书人全都烂熟于心的“四书”“五经”,否则很少注明出处。拟想读者是同样知书识礼的文人学士,我不明说,你也该知道典出何处;万一不懂,那是你的过失,你还不敢声张[10]。推广明引的巨大障碍,还在于时人多将著述作为文章来经营,故不愿旁征博引,以免显得啰哩啰唆。

清代史论家章学诚(1738—1801)希望兼顾文学与学术,将著述体例和引文方式相勾连,区分明引、暗引两种不同的引证策略。其《文史通义》内篇四之《说林》,对此有精彩的辨析:

著作之体,援引古义,袭用成文,不标所出,非为掠美,体势有所不暇及也;亦必视其志识之足以自立而无所借重于所引之言;且所引者,并悬天壤,而吾不病其重见焉,乃可语于著作之事也。考证之体,一字片言,必标所出;所出之书,或不一二而足,则必标最初者;最初之书既亡,则必标所引者,乃是“慎言其余”之定法也。书有并见,而不数其初,陋矣;引用逸书,而不标所出,罔矣;以考证之体,而妄援著作之义,以自文其剽窃之私焉,谬矣!

“著作”以立意为主,主要看见解是否高明,不必追究原始材料的来源;“考证”以独得为要,必须是前人未曾道及,故不允许抹杀证据或贪他人之功以为己有。或者说,抽象的事理分析不必刻意回避前人见解,具体的名物训诂必须有独立的考辨与发现,二者体例不同,引文的处理方式自然有异。问题在于,时人多“以考证之体,而妄援著作之义,以自文其剽窃之私”,这才是最令人忧虑的。很可惜,此语历经二百多年时光的淘洗,时至今日依然有效。

针对时人或敷衍塞责、或剽窃成书的恶习,章学诚提倡文史著述应该自注出处,以便读者复核。《文史通义》内篇三之《史注》专门讨论行文自注的必要性:

夫文史之籍,日以繁滋,一编刊定,则征材所取之书,不数十年,尝失亡其十之五六。宋元修史之成规,可覆按焉。使自注之例得行,则因援引所及,而得存先世藏书之大概,因以校正艺文著录之得失,是亦史法之一助也。且人心日漓,风气日变,缺文之义不闻,而附会之习,且愈出而愈工焉。在官修书,惟冀塞责,私门著述,苟饰虚名。或剽窃成书,或因陋就简,使其术稍黠,皆可愚一时之耳目,而著作之道益衰。诚得自注以标所去取,则闻见之广狭,功力之疏密,心术之诚伪,灼然可见于开卷之顷。而风气可以渐复于质古,是又为益之尤大者也。然则考之往代,家法既如彼;揆之后世,系重又如此。夫翰墨省于前,而功效多于旧,孰有加于自注也哉!

章氏之所以强调史著必须自注,从积极方面考虑,是便于保守旧文,存先世藏书之大概;从消极方面着眼,则是便于读者复核,防止小人剽窃成书。其实,此举并非章学诚的独特发明,中国古籍中不乏明引或自注的先例,如上述顾炎武的《日知录》等,只是不像章氏说得那么透彻而已。

一直到19世纪末,在中国学界,自注的体例依然很不通行。考据之作,承袭乾嘉遗风,还能中规中矩,不至于过河拆桥,或故意抹平来路上蹒跚学步的脚印;至于一般著述,可就大不一样了,涉及前人言论时,大都或袭用、或转化、或撮述。直到章太炎(1869—1936)兼及思想与学术,以考证之体,撰著作之文,方才出现“其志识之足以自立”,而又“一字片言,必标所出”的体制谨严之作。受其影响,梁启超(1873—1929)等也开始在行文中自注出处[11]

更重要的是,晚清以降,西学大潮汹涌而来,留学生归国以及新式学堂的创办,使得撰文必须自注这一西方史学著作的通例,逐渐为中国学界所接纳。曾参加西史译稿校改的夏曾佑(1863—1924),1904年起开始出版中学教科书《中国历史》,时人对其“篇中博采异说,悉注原书于下”非常欣赏,因“学者可以按书翻检,随时触发”。[12]十几年后,南京高师学生张其昀(1901—1985)将“行文自注,言必征信”作为新史学三大希望之一[13],有发扬光大章学诚史学理论的意味,但更是以西方文化大举输入作为背景[14]。张其昀等《史地学报》的重要成员固然未曾踏出国门,可史地研究会的指导员中,竺可桢(1890—1974)和徐则陵(1886—1972)都曾留学美国。更何况五四新文化运动后,西学书籍的译述日趋规范,其著述的体例及其优长处有目共睹。章学诚关于著书立说时行文自注的提倡,终于在沉寂百年后被重新发现,其实也系于西学东渐的映照。

随着行文自注体例的日渐通行,学术著述中明引之取代暗引,已是大势所趋。可同样是在著述中导入他人言语,研究中国文史与介绍西方学术,其处理方式有很大差异。大致而言,前者的引语逐渐缩小,后者的引语则迅速扩大。逐渐减少先贤言语在自家著述中的比例,此乃中国学者走出圣贤崇拜的标志;而更多地直接引证“西儒语录”,则表明中国学界对西学的理解日渐深入。

用若干穿插语,串联起一大堆先贤语录或原始资料,在清末民初的中国学界,乃是文史学者著述时的不二法门。刘师培(1884—1920)所撰《中国中古文学史》很得鲁迅欣赏,此书的特点正是“所引群书,以类相从,各附案词,以明文轨”[15]。著作人不做过多的阐释,而是大段大段地引录古人的见解,借此呈现早已消逝的历史场景与文学风貌。注重史料的选择与发掘,抑制自我表述以及进一步发挥的欲望,将评判蕴藏在寥寥无几的穿针引线之举与画龙点睛之笔中,这样一种低调的书写方式,上世纪30年代以后,方才逐渐被少年先进的高亢论述所取代。此后,各家各派均有自己的理论预设,古人言论只是作为原始文献来征引。虽然也曾出现为了某一政治目的而故意曲解史料的偏差,但总的来说,中国文史著述中的引语,已基本完成从暗引到明引的转变。

关于西学的论述,情况则大不一样。刚刚开眼看世界时,因知之甚少,过于精密的引证,既无必要,也没能力。故着意介绍西方文化者,大都采用编译而不是直译的办法;所谓“译意不译词”的主张,甚至使译者沾沾自喜于自家译述“似更优于原文也”[16]。至于论者,更是根据自己的理解,随意处置“西儒学说”。关于梁启超是否抄袭德富苏峰的争辩,以及后世学者对鲁迅(1881—1936)《摩罗诗力说》的材源考[17],让我们对清末民初文人学者谈论西学的态度和能力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

五四新文化运动以“输入学理”为“再造文明”的先决条件,大大促进了西方思想学说在中国的传播速度,为明引逐渐取代暗引创造了必要的学术基础。随着中国现代教育体系与学术制度的建立,上世纪30年代以后,关于西学的著述,起码在表面上,也都大致与欧美学界接轨。只是由于本就根基甚浅,加上长期的战争以及随后的意识形态隔阂,中国学界难得接触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开口说话时,难免捉襟见肘。最近二十年,被“创新”这条疯狗追得喘不过气来的中国学界[18],整体水平虽大有提升,但不时冒出抄袭外国论著的丑闻,实在令人尴尬。其实,像《南极政治与法律》那样几乎整本抄袭的,毕竟还是少数[19]。更多的是部分摘抄或编译,如2000年被揭发出来的《历史与实践》之以译代撰[20]。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作者本人并不以此为奇耻大辱,而是辩称:全书的理论框架自有特色,只是忘记为大段他人言语加引号和注出处[21]。从此事引起轩然大波看,国人对于西学著述中直接引语的关注,已经颇为自觉。

记得国外学界在调查北大一篇被控抄袭的论文时,有过这么一个提示:“从已经发表的资料中哪怕只抄了一小段,而不注明引用的参考文献,也是不能接受的做法。”[22]若以此标准衡量,中国学界之或采用模棱两可的暗引方式,有意无意地隐瞒资料来源,或“译意不译词”,借变换句式将他人论说纳入自家口袋,或黑虎掏心,袭取关键史料后倒打一耙,或偷梁换柱,引号故意加在不紧要处,其实都有变相抄袭的嫌疑,因而也就难避章学诚“陋”“罔”“谬”之讥。

三 正引与反引

修辞学意义上的引用,只是为了使文章显得更加理直气壮。至于述学时之所以离不开引语,有审美的考虑,但更多着眼于学理——尊重对象,依赖先贤,商榷同道,此乃使用引语的三大动机。明引与暗引只是涉及自家立说与他人论述的联系,至于更为关键的人我之间的抑扬褒贬,则取决于引录者的写作心态与论述策略。也就是说,前者解决的是学术规则,后者所体现的,则很可能是文化立场。同是引证,顶礼膜拜(“正引”的极端)与居高临下(“反引”之通例)所产生的效果,不可同日而语。而不同时期中国学者变化使用正引与反引,以吸纳上下左右的文本,无意中凸显了百年中国思想文化的变迁。以至单看引语的内容及其处理方式(引什么,如何引),你就能八九不离十地猜出文章大概的写作年代。

在大举输入西方文化之前,中国学者所能汲取的思想资源,基本上限于儒释道三教的经典著作,此时之驾驭引语,尚不难做到挥洒自如。进入20世纪后,这个局面大为改观,不管是作者还是读者,面对古今中外无数鸿儒哲人的锦言妙语,真有不知如何别择的感觉,更何况还要将其编织进自家论述而不显得过分突兀。这里所谈论的引语,不是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始资料(如尼采研究专著中所引录的尼采的话),而是作为理论依据的经典言说。如此至关重要的引证,其运用既包含技巧,更牵涉心态——选什么不选什么,取决于论述者对“经典”的想象。关键时刻,你是来一段《论语》的话呢,还是掏出《毛主席语录》,抑或干脆转而求助于尼采或海德格尔,大有讲究,既根源于你的文化趣味与知识结构,也受制于你的传播媒介与拟想读者。

何为立说时可以倚重的“经典论述”,百年中国,真可谓“城头变幻大王旗”(鲁迅诗句)。举个例子,从章太炎《诸子学略说》开始疑孔,到《新青年》同人的“打倒孔家店”,到30年代关于读经利弊之争,到抗战中的着力发掘传统文化价值,再到70年代的批林批孔,最后是世纪末的重提忠孝仁义,作为传统中国文化代表的孔子,其思想学说在20世纪的命运,真是变幻莫测。因此,写文章时是否需要“子曰”,在某种意义上,可作为中国历史进程左冲右突的方向标。

与国学的跌宕起伏相比,西学的地位可就稳固多了。赫胥黎早已过时,杜威、罗素也已隐退,马克思不再是非引录不可的了,但百年中国占主导地位的声音,依然是日渐强大的西学。即便是反帝口号响彻云霄、自力更生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五六十年代,我们所极力引证的,也不是传统中国的往圣先贤,而是同属西学体系的马恩列斯。更值得注意的是,引孔子的话时,可以上下其手、随意发挥,甚至“幽”他一“默”,也不会受到呵责;但如果引证马克思的话,出版社有责任根据原著复核,审查你是否胡编乱造,有无错别字,以及是否割裂原文。

一个是凛然不可侵犯的“原典”,一个是可供任意驱遣的“资料”,在处理这两种性质不同的引语时,作者俯仰之间,透出明显的权力意识。冯友兰关于《中国哲学史大纲》中中国经典的原文由大字变小字的追忆虽然有误,但很能显示时人对待先贤之由谦卑转为倨傲的心态。而“文化大革命”中的出版物,马恩列斯毛的引语用大一号的黑体字排印,显得格外醒目,并对相形见绌的论者言语造成极大的压抑。这种靠字体大小显示尊卑贵贱的滑稽局面虽然已经过去,但不等于所有文本都站在同一起跑线,隐约的权力关系依然左右着论者的思路。某些文本是不能挑战的,某些引语是毋庸置疑的,这样的写作心态,并不局限于所谓的“意识形态陷阱”。“马克思谆谆教导”这样的句式,现在已经很少见到;可取而代之的“正如海德格尔所指出的”,或“福柯早有预言”,也都是一锤定音,不必详加论证。征引的对象有所转移,但喜欢以某位西哲作为旗帜或靠山的习惯,并无大的改变。

更令人惊讶的是,到了上世纪末,中国学界迅速崛起“海外汉学”的研究热潮,一大批欧美及日本的中国研究著作被翻译介绍进来,并引起国人的极大兴趣。在“与国际接轨”的口号声中,术业有专攻的汉学家们,理所当然地受到了中国同行热情洋溢的表彰。但在译介以及研究的过程中,汉学家的功绩似乎被过分夸大,其论述也被胡乱引用。关注国外学界的进展、着意表彰同行的贡献,此乃学者的职业道德,值得欣赏。问题在于,目前的中国学界,普遍喜欢引证过去时的“学术大师”(指中国学者),以及现在时的“海外汉学”(指外国学者或用外文写作的海外华人),而唯独遗漏了近在眼前的国内同行。国内著作鱼龙混杂,而且转相借用,有时很难分辨谁是首创者,不若国外学者立说谨严,这固然是学者们严于律己(国内著述)而宽以待人(海外著述)的原因之一,但我以为,这不是最主要的。说这是“挟洋人以自重”固然偏颇;但笃信“远来的和尚会念经”,却是国人较为普遍的心态。单是尊重海外汉学而相对忽略国内同行这一点,便表明中国学界尚未真正自立。如果说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尽可能地打开国门,迎接八面来风,那么,新世纪中国学界所必须着意经营的,则是如何自立门户,自坚其说。出而参与世界事业的中国学者,很可能在“如何阐释中国”这个问题上,与海外中国学者意见相左,乃至发生正面冲突。希望借助于各种对话与合作,彼此沟通思路,争取各自走向成熟。[23]

其实,到底是引证东圣,还是称颂西哲,并非问题的核心;关键在于征引时是否能以平常心待之。若有依仗之心,或者夸耀之意,则不但不能很好地驾驭引语,还会为引语所奴役。王国维(1877—1927)的《红楼梦评论》固然是一代名篇,但以西学剪裁中学的痕迹十分明显,所谓日后幡然悔悟,“自怼以前所学未醇”[24],指的应该就是这一点;这也是他一转而为《人间词话》《宋元戏曲考》以及古史研究,绝口不再谈论西学的缘故。近代以来的许多学术大师,年轻时也都曾摭拾西哲语录(包括自尊心极强的章太炎),但很快走出“言必称希腊”的时尚。刻意回避流行理论及术语,是那一代学者学术自立的标志。这里所说的,当然仅限于以传统中国为研究对象者,至于西学专家,自是另当别论。

引语的作用,除了正面立论时之引进权威,还有反面批驳时的树立论敌。作为修辞手法的借抑彼以扬己,以及作为述学文体的“柿子拣软的捏”,二者合成了今日中国学界颇为流行的反引。如果说“正引”的陷阱是过多承袭笺证遗风,以仰视的目光看待经典,因而缺乏必要的批判意识,那么,“反引”的歧途,则是以杂文笔调为学术著述,爱憎过于鲜明,以致不惜断章取义。为了修辞效果而“痛打落水狗”,借批驳人所共知的谬论来重振雄风,虽胜之不武,尚无大碍。令人担忧的是,不想尊重论敌的思路,只求把对方批得“体无完肤”,这一论述策略,导致商榷文章难结正果。借“反引”来丑化论敌,很可能出现这么一种局面:引用的是他的词句,可拼接出来的,却并非他的原意。更可怕的是,双方都用同样手法作战,以杀伤论敌而不是探究真理为宗旨。“文革”期间的大批判文章,尤其是其深文周纳的手法,令人深恶痛绝,可这种极易掌握的技巧,并非来无影去无踪。

随着当代中国的逐渐开放,思想观念日趋多元,学者独立意识的强化,将使其运用引语时渐趋谨慎,“拉大旗做虎皮”的恶习很可能会受到某种抑制。我担心的是,过分自信的现代人,是否有耐心认真阅读并努力体味论敌的思路。如果只热衷于借“反引”来痛快淋漓地表述,而不反省其中蕴涵的暴力倾向[25],则很难有真正意义上的“对话”。

四 全引与略引

既然是“引用”而不是“转录”,就必然有所剪裁。这里所说的“全引”,不是全文引用,而是相对“略引”而言——同是注明出处,前者尊重原作,征引处毫厘不爽;后者只取大意,对原文略有增删。二者的区别,在古人那里,只能靠博学与语感来分辨(这也是标点校勘古籍时最难把握的地方);而在现代学界,则简化为加引号或不加引号。二者各有利弊,很难说孰高孰低。前者物我分离,隔岸观火,有利于冷静辨析;后者物我融合,一气呵成,显得血脉贯通。正因各具特色,讲究文章美感的与追求论证严密的,很可能选择不同的征引方式。

注重文章神韵的古代中国人,深知此中奥秘,更喜欢采用“略引”的手法。宋人陈亮《论作文法》有一妙语:

经句不全两,史举不全三。不用古人句,只用古人意。但用古人语,不用古人句。能造古人所不到处。

此乃经验之谈,难怪后世论文者经常转录[26]。大段引语容易破坏文章的整体感,使得文气阻隔;而不用引语又显得不学无术,故“引《易》引《诗》一两语作点缀,亦古文中常有之事”[27]。不只文章如此,连著述也都像顾炎武所说的,“略其文而用其意也”[28]。但这种略引法,只适合于以发挥义理为主的“著作之体”;倘若碰到以名物训诂为根基、“一字片言,必标所出”的“考证之体”,则不被看好。不要说天下孤本,即便是日用书籍,也都不一定案头必备,焉知你的撮述是否有误?在无法判断“略引”之句是否割裂歪曲的情况下,读者很难信服你哪怕是十分精彩的辨析。更何况,现代中国的述学文体,既受实证主义理念(以胡适为代表)的外来影响,又有以考证之体为著作之文(以章太炎为代表)的内部革新。而这二者,都以“准确”为著述的第一诉求。因此,晚清以降,学术著述中的引文,多采用“全引”。

照顾到了占主流地位的“专业化”与“科学性”,未免又怠慢了国人的口味,以至学术论文多成片段的集合(指语感而非思路)。学术著述不同于文艺创作,以探求真理而不是抒发情感为目标;可这并不等于说述学文章必然味同嚼蜡。将“著述”作为“文章”来经营,这一中国古老的书写传统,晚清以降并未完全消逝。像章太炎那样区分文士之文与学人之文,而且刻意贬低“出入风议,臧否人群”的文士之文,而褒扬“持理议礼,非擅其学莫能至”的学人之文[29],并非毫无道理。若“文实闳雅”的《訄书》《国故论衡》等,便得到文学史家胡适的大力赞赏,称其“皆有文学的意味,是古文学里上品的文章”[30]

1960年5月,钱穆(1895—1990)给时正负笈哈佛的得意门生余英时写信,畅谈述学文字。被钱氏列为“论学文之正轨”者,除了章太炎,还有梁启超与陈垣(1880—1971)。反而是在学界如日中天的王国维、陈寅恪(1890—1969),其述学文体,受到宾四先生比较严苛的挑剔。对论学宗旨基本相左的胡适,钱穆嫌其发言“多尖刻处”,但不否定其文章“清朗”“精劲”且“无芜词”[31]。钱氏的褒贬未必无懈可击,但强调“论学文字极宜着意修饰”,却是别具只眼。其实,钱穆本人及其弟子余英时,都是极为讲究述学文体,并因此而大获好评。

假如学术著述不只求真,而且求雅,那么,如何处理引语,便是个不大不小的难题。原因是,摆在现代中国人面前的,是三种互有关联但又不太协调的学术资源与书面语——传统中国文化,俗称国学,基本上是文言;现代中国文化,俗称新学,大都是白话;翻译成汉语的外国思想学说,俗称西学,白话为主,兼有部分文言。对于大多数学者来说,虽然术业有专攻,但也不能只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而将这三种风格大相径庭的引语,编织进自家著述而不显得扞格,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严复(1894—1921)所标榜的“译事三难:信、达、雅”,在20世纪中国翻译学界,始终是个争论不已的热门话题[32]。从全面接纳,交口赞颂,到考其得失,略有褒贬,最先受到挑战的,是其关于“雅”的追求。可有一点,时贤多未涉及:译文求雅,既是严复本人的趣味,也是读者的欲望(严复的拟想读者是“多读中国古书之人”,而非“市井乡僻之不学”[33]),更是与中国文章相衔接的前提。之所以选择某种字法句法,除了便于表达“精理微言”,更因译文最终必将汇入“国语的文学与文学的国语”(借用日后胡适的论说)。可这个过程,并非自然而然。尤其是对于无力直接阅读、翻译西学著作的学者来说,如何恰如其分地将富有“异国情调”的译文编织进自家著述,是个必须直面的难题。毕竟,像钱锺书《管锥编》那样纵论古今,且自译各种文本,使其与自家著述的文体相协调,是个特例;绝大部分中国的古典及现代学者,当他们需要借鉴西学时,只能引用翻译家的成果。想象在一篇论述韩愈的论文中,既有明白如话的自家论述,又有佶屈聱牙的韩愈诗文,还有作为参照系的曲里拐弯的欧化语,三者该如何平安相处,甚至相得益彰?这个时候,你会发现,严复“骎骎与晚周诸子相上下”的译文,很容易被编织进关于古代中国的论述。

可与此相对照的是,新文化运动取得决定性胜利后,面对即将形成的白话文一统天下,周作人(1884—1967)开始自我调整,提倡“混和散文的朴实与骈文的华美”,并借杂糅口语、欧化语、古文、方言等,以造成“有涩味与简单味”的“有精致的俗语文来”。[34]文章如此,著述也不例外。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所标举的先引原文,后加白话解说的方法[35],虽被后世大多数学者所接纳,但不知不觉中,解说文字不再“明白如话”,而是略带“混和散文的朴实与骈文的华美”的文言腔。原因是,倘若正文(白话)的质朴清新与引语(文言)之靡丽奇崛之间落差过大,作者与读者都会感觉不舒服。也许是耳濡目染,古书读多了,落笔为文必定趋于“雅健”;但也不排除作者意识到此中隔阂,借调整文体来填平鸿沟。至于像鲁迅那样,干脆用白话写小说、杂文,而用文言撰《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要》,并非只是逞才使气,此中深意,值得认真推敲。

既无能力自译各种外国文本,也不想用文言写作专业著述,这个时候,除了选择与论述对象比较接近的文体外,还可以用“略引”来弥补正文与引语之间可能存在的巨大缝隙。当然,前提是注明出处;而且需要详细辨析的关键性资料除外。如此说来,“全引”之取代“略引”,未必可一言以蔽之。

到底是教科书式的大段大段征引、古人文章般的师其意不师其辞,还是像专题论文那样关键处织入只言片语,抑或如演讲之将直接引语转为间接引语,其实没有一定之规。论文的写作,就像言语的表达一样,并非只是句法、语法以及词汇的系统集合,而是取决于对象、听众(读者)以及媒介,更取决于自家学识与才情。因此,就如何使用“引语”大做文章,一是意识到其中蕴涵着权力意识与文化趣味,不是一个单纯的修辞学命题;二是有感于“专业化思想”已深入人心,学者们自觉与“文人”划清界限,在注重论述的“科学性”的同时,摈弃了千百年来中国学者对于述学文体的刻意讲究,实在有点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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