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三昧
我现在之所以做了一个写字的人,大半是因为蒙童时期的“童子功”练得不错吧。有时,我忍不住会这样想。
一、认字
小时候我跟着外婆在乡下长大。五岁那一年,隔壁的老疤就开始教我认字。现在想来,这真是我莫大的福分。
老疤好像是桐城人,初以补伞为业,四方游走,补到我们村就住下来了,仿佛看准了我们村的破伞最多。老疤这一回看走眼了,我们村的破伞并不多——我们村的人下雨天出门喜欢戴斗笠,偏就不喜欢花钱去买伞来打,老疤有什么办法呢?老疤只好改行开了染坊,不料我们村的人也不喜欢把衣裳的颜色变来变去,这就迫使老疤又改做了修铜壶补锅的。这一行总算合了我们村人的胃口,老疤终于在我们村待下来了。因为他的后脑勺上有一个又圆又亮的疤,就像新补过的一样,所以大家都喊他老疤。
我也开始喊他老疤的时候,那一年,据他自己说,他五十四了。
大约是桐城自古多文人的缘故吧,老疤说他的祖上都是极有学问的人,因此他执意要教我认字,以便我长大后可以和他的祖上一样有学问。他捏着一块木炭信手在地上一画,然后指着那黑圈儿教我念:
“滚、滚,滚你娘个蛋的滚!”
“滚、滚,滚你娘个蛋的滚!”我专心致志地跟着他大声读。
之后我天天去他家,他就天天教我认这个“滚”字,我也照例是天天认真地学。
老疤有个老婆,据说是老疤年轻时从青楼里赎出来的风尘女。当时我觉得老疤很了不起,因为那时候我猜想风尘女和仙女大概是一个意思,更何况别人的老婆都是娶来的,独独老疤的老婆是赎来的,那还了得?有一回吃夜饭的时候,老疤喝着酒,不知怎么喝生气了,擂着桌子冲他老婆吼:
“滚!滚!滚你娘个蛋!”
我一听觉得不对劲,疑心老疤一生气就忘了词,赶紧一擂桌子替他接上去:
“——的滚!”我喊得震天响。
大家猛一错愕,随即面面相觑。我矜然四顾,心想自己好歹念对了一回。
这便是我开始学认字的故事了,尽管老疤笔下的“滚”字很不好认,时而是个圆圈,时而是个椭圆,时而又像根茄子似的,但我总算知道了认字也不稀奇,不过就那么回事儿。
二、学诗
说起学诗,我的福气可比香菱差得远。我的师父名不见经传,他叫骚和尚。
骚和尚三十六岁还没讨到老婆,一个村的人都说他可怜。听人家说骚和尚十七岁时还在念小学三年级,因为脑子实在太笨,就停了学不再念了。骚和尚却再三申辩,说他的语文原是一等一的,只不过算术嘛……有点那个。
骚和尚的原名我记不大清了。因为没有老婆,人家就叫他和尚。又因为没有老婆,他见了年轻一点的女人家,两眼就放直光,像个“花痴”,所以人们又在和尚前面冠以“骚”字。骚和尚对此很不满意,他认为索性加个“花”字,叫作“花和尚”,那便要好得多了。怎奈大家都不愿意把他和鲁提辖混作一处,皆一口咬定叫他骚和尚,他也就只好少数服从多数了。
骚和尚是个绝对的好人。他每天来我家,替我外婆挑满一缸水后,就开始教我念唐诗。他再三叮嘱我一定要把唐诗学好,这是世间顶要紧的事。这不由得使我肃然起敬,我便一丝不苟、逐字逐句地跟他念诵起来:
“大屁呀大屁,本是一股气,趁你不注意,一下溜出去,熏倒了百姓,也臭死皇帝!”
这首“唐诗”朗朗上口,原是极易背诵的,我学不多久便烂熟了。骚和尚一时又想不出新的“唐诗”来教我,于是我们只得天天温故时习之,只把这首“大屁呀大屁”的“唐诗”颠来倒去地念个不停。
有一天把我外婆吵烦了,她去门后边擎来一把扫帚疙瘩,一边在骚和尚身上死命地抽,一边大声念道:
“躺尸!躺尸!叫你躺尸去!叫你躺尸去!”
我悚然敬凛,觉得外婆也是不可小觑的,她居然也知道我们念的是“唐诗”。
我的第一首“唐诗”,就这样学会了。至于“斫取青光写楚辞,腻香春粉黑离离”那些个诗句,是我长大以后费了大力气从书里背来的——这是后话了。
三、比喻
老实说,我第一次学会运用修辞学里的比喻,和表哥实在有极大渊源。
表哥是乡下所说的“泡新鲜”那种人,凡事爱赶时髦。他曾依仗一只烧汽油的打火机,在村里辉煌了一个冬天,因为当时村里人认定洋火(火柴)是世间唯一可以引火的东西。直到剃头师傅小瘌痢不知从何方洞府也弄来一只打火机,这才削弱了表哥的气焰,他进而就郁郁寡欢起来。至于他从此对小瘌痢心存芥蒂,那是不言而喻的了。
表哥曾去县城读过西瓜种植培训班。回村后,西瓜不见得种得高明,却学着城里人的样子,在瓜地尽头的山坳里,搭了一个男女分家的茅厕,以供大家方便。男的使用东头那半间,大家戏称“东厢房”;女的使用西头的半间,自然就叫“西厢房”了。
我头一次学会运用比喻,就是在那“东厢房”里。那会儿我正在方便,忽听得“西厢房”有两个女人家在说笑。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
“这男人家和女人家就是不一样。就说走路吧,男人走路有一股子猛劲儿,跟打鼓似的,咚!咚!咚!那女人家呢,一股子软劲儿,一款一摆,跟打锣似的,哐——哐——哐——”
两人说着,又一齐哧哧地笑起来。
待我从“东厢房”出来,走上通向瓜地的那条田埂时,见到适才说话的两位正走在前面。她们徐徐地,缓缓地,一款一摆地,跟打锣似的走着。我急于超前,无奈田埂太窄,她俩又只顾说笑,浑然不理会身后有人。我正琢磨着怎样招呼她们闪开道,忽然脑间灵光一闪,提气喝道:
“喂,打锣的,让打鼓的先走啊!”
两人一惊,蓦然回头,均绯红了脸,羞赧地让到一边去了。我便理直气壮地扬长而过。
这一年我九岁,头一次运用比喻,效果就不坏,以至于如今每当我看见时装模特儿或礼仪小姐什么的在台上地下走,我都忍不住想喊她们一声:“打锣的!”
忽而又感慨世风已改,如今无论什么事,常见“打锣的”一股疯劲冲在前面,且再也不愿给“打鼓的”让路。“锣钹”开道,“钟鼓”尾随的新潮流已蔚然汹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