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与女人之战争与和平
一
创作一出三小时的舞台剧,和写一篇论文是没分别的—当然,它所成就的不是“学位”,却是剧作者对自己、对社会的“期许”:我在我所选择的题目上好好思考了一次,现在,就让我与大家分享眼前的成果,以有趣的方式。“有趣”的意思,是它必须达到对观众来说有启蒙的效果—不是被告知他们看见什么,是在看见的同时明白一点什么。说得更具体,就是moment of truth。
排演《男人与女人之战争与和平》时,我问阿菇moment of truth怎样翻译成中文,她的答案不是“永恒真理”,而是“开窍”,继而另一个声音又说:“顿悟。”是的,艺术也好,人生也好,它们之所以打动人心,就是在乎个中有多少教人刹那间的心清眼亮。所以,“如何看”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关键词。“看”电影,不是把电影“看”完便完,因为真正要被完成的过程,是经历寻找视觉而达致的穿越。
电影、戏剧、文学、画作,以至社会事件,大多不会直接告诉我们其存在的理由和意义。爱情更不例外,一个人从映入眼帘到在心头上驱之不去,很多时候都有着远比我们想象中复杂的缘由:因此,我相信有爱情,但不相信一见钟情是“前世注定,宿世姻缘”。
一见钟情,于我到底是一个人“如何看自己与别人异同之处”的学问。只是“一见钟情”作为很多人对“爱情”的崇高理想,它似乎否定了“学问”在这段关系中扮演的角色—毕竟,它作为上联,下联该不会是“二见分手”吧?才刚碰头就发现遇对上了先生或小姐,后来自然是“从今之后快快乐乐生活在一起”。
如此现成的结局,很难不被过分勤劳的我看成是“懒惰”。爱情的价值不就是来自两个陌生人在互相了解中体味的甜酸苦辣吗?假如甫见面便掉入历史编写的童话故事里,那种快乐极其量是参加化装舞会式的快乐,完全公式化的“心想事成”,试问可以带来怎样的moment of truth?
为了排一个戏而读了好几本“男人来自哪里”、“女人来自哪里”的“攻防教战守则”后,我加倍觉得对“一见钟情”的憧憬只是为了放心“闭上眼睛”:你所追求的那个人生下来不外是帮助你实现梦想,偏偏现实不可能让多数人如愿以偿,难怪期望落空的碎片,会把这个时代的男男女女弄得伤痕累累。
二
不少人把有明星、偶像加盟演出的舞台剧一律视为“噱头”,并且怀疑作品的水平,若你问我,这是一种“双重偏见”。因为,从来就没有人对有大明星压阵的电影投不信任票,即使有,也是一边斜着眼睛,一只手已兴奋地往腰包掏钱买票。其中分别,自然又是“金钱万恶”所致—电影门票再昂贵,也贵不过真人演出的舞台剧。
何其矛盾的大众心理。只要那位“真人”能教大家把幻想和欲望寄托在他身上,哪怕是付出更高代价,也是先把门票弄上手再说。然而七上八下的心情,有部分出现在看戏前—万一戏不好看,岂非赔了金钱又浪费时间?另一部分是在看戏后有—早知戏是好戏,就不用花精力在忧虑上。不论哪种担忧其实都是源自害怕自己“吃亏”,看电影不会有的压力,因为消费比例不一样,经常令人恐惧自己花钱买难受。
当然也不能说类似心情完全没有根据—理由太简单了,“戏剧”一向被供奉为殿堂级艺术—虽然成功的、经典的作品没有几出不是在取得艺术成就的同时,也因广受欢迎而获得市场肯定—它一旦和“娱乐”挂钩,就有媚俗、降格的嫌疑。分不开一出戏的性质和取向,犹如强逼所有女人都只准饰演“贤妻良母”,先别说这种做法是否矫枉过正,首先,它本身就有因信心不足而压抑人性的问题存在:“戏剧”要有生命力,就不能戴上清教徒的面谱,它如果能够“说教”,为什么不可以“纯嬉戏”?任何戏剧在剧场里,在舞台上都可以得道或堕落,所以,胡闹沦为无聊是创作人自己选择的,但把无聊变成艺术,也可以是有才华的戏剧艺术家在示范化腐朽为神奇。因为这样,我多番恳请大众不要把戏剧以“商业”和“艺术”的分野论英雄—“艺术”也有失败的例子,“商业”亦不一定等于言之无物。我对“优”与“劣”的定义不是放在标签上,却是要看一件作品有趣没趣、有没有视野和当中蕴含多少启发性。
明星、偶像的加盟能够做到好玩又有深度当然最好,只是一些被不良经验吓怕了的戏剧观众往往对“明星戏剧”杯弓蛇影,甚至,更极端的例子,是“恶意中伤”。譬如,《华丽上班族之生活与生存》巡回内地三十多场后,回到香港终站演出时,坊间便有谣言散播:“剧场内粉丝们不理这是演唱会还是舞台剧,一见偶像出场便高声尖叫与猛挥动荧光人名牌。”意思是教“真正”为了戏剧入场的观众退避三舍。然而,这些可怕景象真有发生?抑或,只是“想当然”?身为每一场演出都列席的观众又是导演的我,可以呈上每场的录像带作证,观众席中最干扰的举动只有“拍照”,但谁敢一口咬定拿出摄影机者百分百是粉丝一族?以我的观察,每次在舞台下有闪光灯随“咔嚓”一亮,通常都因舞台上出现慑人画面。以现代人什么都要留影纪念的习惯来看,硬要把“影响他人看戏”之举全部归罪于被偶像明星吸引进场的“特定观众”,不是有心,也是间接栽赃吧?
另一种常见对明星偶像演舞台剧的诟病是,他们人气十足,可是演技未臻踏足“艺术殿堂”的程度。举个例子,《哈利·波特》男主角丹尼尔·雷德克里夫前年演出著名的《恋马狂》,当然是一票难求—明星效应与角色需求确是相得益彰。但若你问我,戏在他的加持之下可有更加精彩?答案是:“裸体演出部分确实抢眼球,但散场后对演出留下多少记忆?恐怕也只有男主角的全裸。”骤听不很正面的评价,其实想深一层也无伤大雅:《恋马狂》放在这个时候演出的意义原来就不大,加上导演手法亦未曾“破旧立新”,那么丹尼尔演得好与不好就不足以成就或摧毁一台戏。他的“求仁得仁”,因而体现在“某年做了一出令大家愿意买票入场看他(而又没有太失望)的舞台剧……”之中—志在看“他”,不是看“戏”,为什么不可以是在利用“艺术”提供“娱乐”的同时,也让某撮既在意“美景”也在意“好酒”的醉翁两者兼得?
只要导演能够掌握大众心理,又懂得演员的可看性在哪里,不论舞台剧经验是识途老马还是初哥,他或她都可以因挥洒自如而教观众喜出望外。
三
敢把“男人和女人”当成“主题”处理,其实不无胆战心惊—试问有哪一出戏剧没有两性战争?放眼目下的“戏剧市场”(我是说针对年轻和具消费力阶层的“白领戏”),有几部不是奇谋尽出,试图在男人和女人“水火不容却又不能没有对方”的爱彼为难中寻找题材?
当然,才写完“爱彼为难”实时已觉不妥。光从捧场客大多数是女性看来,其实会把“男人和女人”视为奇难杂症者中,的确是阴盛阳衰—(一)爱情标志着女性的“自身”和“天命”,这是现代女人换过多少袭时尚衣裳仍没法摆脱的传统心理;(二)当沟通加上爱情的标签,马上被提升至更高层次:合该是心灵上的“沟通”,是以“女人”一旦身陷情关,每句出自对象与自己口中的话语尽成了有待被反复聆听和解构的“密码”。(一)和(二)加起来能让“女人”找到“存在感”,但也可以相反的,使“她”在“他”的面前有若“对牛弹琴”。
故此,第一个被我锁定的题旨,是“语境”差异。亦即,同一句说话落在“男人”和“女人”的耳朵里会产生有几不同的化学作用。
剧本,本来就是对社会的不同语境进行检验与创作。每次抓住命题,免不了又要开辟文字与话语的新战场。在筹备剧本阶段,我总以为是为了打官司而劳师动众—除了出自张艾嘉手笔的《华丽上班族之生活与生存》是例外。下列创作模式是从当年《东宫西宫》系列时首开先河:先进行大量数据搜集,继而与台前幕后全体团队共同研习,不知内情的人会以为这是“查案小组”。最大的乐趣来自“在细节之中找到魔鬼,配合以让观众恍然大悟的参与形式,剧本才能一步一天地地得以顺产”(中途一定不缺痛苦的“难产”,如《华丽上班族之生活与生存》在张的定稿前便有王纪尧的四稿,《男人与女人之战争与和平》也在三星期内写了三个版本,而第三稿与之前两稿相比更是百分之九十全新创作)。
除了在编剧阶段“扮演”律师,之后导演又要担任“裁缝”。剧本能否让演员发挥得宜,得看“量身订造”可曾帮助角色达致理想效果。例子如裘德·洛站上舞台挑战《哈姆雷特》之所以教人引颈以待,也是出于个人气质与特定角色的相得益彰。此外,能够“影而优则剧”而变相接下前辈劳伦斯·奥利维尔令牌者,舍J先生其谁?从最新版《王子复仇记》片段所见,J先生以轻装上阵,布景亦不见累赘的亭台楼阁,可想而知,他就是要以自然、舒服的姿态拿下万千戏迷的心。“恰如其分”不一定代表“手到擒来”,更多时候,那只是对一个上乘演员把戏服穿得无影无形的由衷佩服。
导演作为一部戏剧的总设计师,也是鼓励演员在表演技术以外寻找精神力量的“心灵导师”,角色的建立是他必须领航的工作。《男人与女人之战争与和平》在围读第一与第二稿之初,何韵诗、林依晨不约而同表示对何思思(何)与安琪(林)摸不着使力点,倒是王耀庆通过朗朗上口的台词把人物表现得活灵活现。个中原因不难理解:有过三次合作经验,角色本身已累积足够来自王耀庆的气场。但,不能因此说“他”于王是毫无难度—当然不是,表面看来“简单”的男人,内里何曾不是千回百转,因为我们认同张贤亮所言甚是:“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然而,对比与林依晨、何韵诗的初次合作,我对王耀庆的想象无疑有着我认识的他做底子。
两位女士却让我在开始时如“摸着石头过河”。时间,遂如水流一样,我必须在湍急之中网住游鱼—导演看演员不能光看外在—那叫“卖相”—他要抓住的,是“潜能”。林依晨在拍摄宣传照片当天已令造型师眼前一亮—穿上露肩小黑裙的她,俨然另一个滨崎步。何韵诗刚举行过个人演唱会,连续四个晚上以红旗制造红海把红馆淹没,但不知为何,一片沸腾的热血性格中,却隐隐透出她的“小王子”一面:恍如一个人活在只比她体积略大一点的某星球上。
为张艾嘉打造一部戏,前后七年的交往分秒原来未曾浪费。何小姐林小姐再交浅言深,我到底还是她们眼中的半个陌生人。虽然有着大将之风的两位由始至终均不设心防地踏足排练场,可是,我只相信在编写剧本时理应打烂沙锅问到底,换了素材是演员,则言说不但只能让互相了解有限地奏效,就是凭气质臆测,也随时流于是导演的一厢情愿。幸好剧中充当二人桥梁的王耀庆给我提供很有用的解读:“何是看上去男孩气,内心很女孩;林是外表温柔,里面坚强。”
王呢?在一张三人合拍的照片上,我题:“星星,月亮,太阳”。何韵诗落下问号:“谁是谁呀?”登时把我难倒—真要“看图识字”,太阳是热力四射的王先生,月亮是柔情如水的林小姐,至于之前提及的“小王子”,岂不正是何韵诗,也就是星星的代号?然而,愈是与三人稔熟,愈是发现身份互易的无限空间。现在你该不会奇怪一度我曾考虑让林小姐演女强人,又由何小姐来演王先生这位蝙蝠侠身边的知更鸟(罗宾)。不过,再多奇思妙想之美亦比不上尘埃落定后的天衣无缝:剧中正是“小王子”何韵诗遇上了“小狐狸”林依晨,才意识到“以四根芒刺对抗世界的玫瑰花”者不一定是“女人”,也可以是以尖锐来掩饰脆弱的“男人”王耀庆。
更深入地认识我的三位主角后,他们在剧中关系的错综复杂忽而出现奇迹般的一道“光”(本想说是法国睿智派电影导演侯麦作品《绿光》中,那道有缘者才得见的一线希望:千山万水,挡不住你我来相会)—每个人会遇上每个人都因为他(们)曾播下有机的种子。谁和谁镜花水月,谁与谁开枝散叶都不是“纯属巧合”,恰恰相反,分离聚合皆有安排,譬如说,自知或半知或完全不自觉的“性别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