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绪论

在整个20世纪的中国古典小说研究中,唐代小说研究的成就主要集中于基本史料的考订和纂集、作家作品的个案研究以及各种小说史论著的撰写(基本上都是采用依次罗列作家、作品的形式来进行论述)等几个方面。小说史论著中与唐代有关者主要有: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唐之传奇文》两篇;胡怀琛《中国小说研究》中“晋唐小说”一节;谭正璧《中国小说发达史》中“唐代传奇”一章;刘开荣的《唐代小说研究》——这是第一本专门研究唐代小说的论著;北大中文系所编《中国小说史》之“唐代小说”一章;李宗为、吴志达两位学者各自撰写的《唐人传奇》之专著——都是依时序论列作家、作品(集),其中前者对唐代小说的发展历程及题材、手法之演变作了较为清晰的描述,时有独到见解;程毅中的《唐代小说史话》——此书对唐代小说的发展源流进行了十分扎实的考论;吴志达的《中国文言小说史》中的唐代小说部分——其与刘开荣的《唐代小说研究》一样,都对这一时代小说繁荣的原因进行了多方面探讨;王梦鸥(台湾)的《唐人小说研究》——主要是对一些重要作品和作家加以考论;刘瑛(台湾)的《唐代传奇研究》——这是关于唐代小说的一部简史,但此书的论述过于简要;此外还有侯忠义的《隋唐五代小说史》、齐裕焜的《中国古代小说演变史》、陈平原的《中国小说史论》、杨义的《中国古典小说史论》等书均有专门章节论及唐代小说,其中后二书的唐代部分已经显示出打破小说史传统写作格局的明显倾向,如其中许多章节即从类型的角度来进行论述(比如前者从文体或题材类型角度进行论述,后者则从主题或风格类型角度进行论述等)。时至今日,传统小说史写作方式(实际上是从属于传统文学史写作形式的一种分体文学史类型)已经积累了十分丰硕的成果,且依然行之有效,但其作为一种沿用已久的观察视角和写作体例也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它在论列重要作家作品的点线式叙述模式中遮蔽了小说史的整体发展面貌,忽略了许多在小说史的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作家、作品以及过渡环节,更忽略了小说形式、主题、技巧等真正属于小说艺术本身的要素的传承与发展。而如果我们尝试着改变一下考察的视角,或许可以部分地避免上述局限,从而对这段小说史的面貌获得一些新的了解。这也是本书准备从类型角度来研究唐代小说的重要原因。

文学中的类型研究方法由来已久,其本身并不新鲜(具体论述可参看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中“文学的类型”一章以及陈平原《小说史:理论与实践》中之“中国小说类型研究”一篇),但具体到唐代小说的研究则另当别论。从类型的角度来考察中国文言小说应该始于刘知几《史通》中之《杂述》篇,其中论列了“偏记小说”共十类(但大都与现在之小说观念不符);明代胡应麟则在《少室山房笔丛》之《九流绪论》中分小说为六类,其中志怪、传奇二类接近于后代之所谓小说,其余则颇相出入;《四库全书总目》则分小说为三类,而传奇不在其列;其他如各种笔记和类书中亦反映出鲜明的类型观念(如《世说新语》、《太平广记》等)——但凡斯种种都只体现了一种简朴的类型观念,而算不上现代意义上的类型研究。类型视角之出现于小说史著作中(实际上是文学史著作中的小说史部分)殆始于日人盐谷温之《中国文学概论讲话》中论述小说的章节(他将唐代小说分为别传、剑侠、艳情和神怪四类,但具体论述则极为简略,难称研究);真正的小说类型研究始于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中论述明清小说的部分,而其中的唐代部分则仍体现为“传奇”之大名目下的作家作品罗列;其后郭昌鹤于1932年撰写《佳人才子小说研究》(见北大图书馆藏燕大学位论文)、杨文松于1935年撰写《唐小说中同型故事之研究》的学士学位论文(见北大图书馆藏燕大学位论文):前者虽无关乎唐代小说,但所用方法殊为典型,接近于普罗普对俄罗斯民间故事叙事结构及功能的区分;后者则在短短的篇幅中涉及九种唐代小说类型,而且基本停留于对同类型作品叙述模式的简单揭示和溯源,但作者在每一类型中所搜罗的例证则较为典型,即所选作品确实在形式及内容上存在着十分鲜明的承袭关系,说明作者对类型的选定并非随意。20世纪80年代以来,单篇论文中对唐代小说某一类型的研究逐渐增多,比如对婚恋小说(严正广《浅谈唐代的爱情小说》,费秉勋《唐人爱情悲剧小说初探》,任洪杰《试论唐传奇爱情故事的几种结局》等)、豪侠小说(王汝涛《论唐代的豪侠小说》,陈平原《江湖仗剑远行游——唐宋传奇中的侠》,褚荣昌《唐代游侠小说简评》等)、神仙小说、道教小说、荒诞小说、狐精小说以及梦幻小说等都有人论及,但总的说来并未取得多少引人注目的成果(只有陈平原是个例外,容后再论),原因殆在于:多数人仍然只关注重要作品,并在类型的名义下对作品进行印象式、鉴赏式分析(关于主题、内涵和美学效果等),没有深入到手法、技巧等形式的层面;其次则是所取时段较短,基本只局限于有唐一代,即使有的所取时段较长,但所事研究却多只是一种粗线条式的论述;再次则是缺乏明确的类型研究意识或只停留于对类型研究视角的简单运用。这一时期小说类型研究的成果主要体现于对某一类型作长时段考察的专著中,比较重要的有(依出版年代之先后排列):王海林的《中国武侠小说史》(1988年)、陈平原的《千古文人侠客梦》(1990年)、刘勇强的《幻想的魅力》(写于1984年前后,1992年出版)、齐裕焜和陈慧琴合著的《中国讽刺小说史》(1993年)、欧阳健的《中国神怪小说通史》(1997年)、林辰的《神怪小说史》(1998年)、向楷的《世情小说史》(1998年)、曹亦冰的《侠义公案小说史》(1998年)等。这中间除了刘、陈两位学者的论著之外,其他的基本上都很难说是严格而自觉的类型研究,这主要是因为其类型的确定比较随意,比如《世情小说史》一书即将《游仙窟》、《东城老父传》与《莺莺传》等同归于“世情小说”名下,但三者之间似乎并不存在题材与手法上的紧密的内在关联。此外,还可以简要提及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1993年一版,1998年再版)一书的“代前言”——“唐稗思考录”中对唐代小说主题类型的划分,即将其划为性爱、历史、伦理、政治、梦幻、英雄、神仙、宿命、报应及兴趣等十类,其中梦幻、英雄(与通常所说的豪侠类较为接近)、神仙、兴趣等类中包含的一些作品比较符合一种严格的类型标准。程国赋的《唐代小说嬗变研究》(1997年)中则将唐代小说分为婚恋、逸事、佛道、侠义四类,然后分别论述其中的一些作品在后代小说戏曲中的演变历程,而不是对唐代小说类型本身的研究,而且每一类型中所涉及的作品也相对较少。

若以写作年代而论,刘勇强《幻想的魅力》一书的若干章节乃是较早从严格的类型角度来审视中国古代小说史的(当然全书的主旨并不在于此),其中对若干类型(如游历类型、梦幻类型、人鬼人神恋类型)的论定都已经考虑到一个作品系列在形式、技巧等方面的关联,在具体的论述中也试图发掘类型固有叙事模式(或曰叙事语法)后面所蕴藏的文化内涵(如对于游历类型模式所反映的民族心理的揭示),同时也体现出将文本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加以结合的倾向;但由于本书所含时段太长(每一类型都纵贯整个小说史,而且似乎对明清段要更为关注一些),而篇幅则相对较短,故各种类型都还有展开进一步研究的必要。陈平原的《千古文人侠客梦》和《小说史:理论与实践》二书则在类型研究的实践与理论两个方面均有深入开拓,体现出较为强烈的理论自觉意识:作者在设计前者的叙述框架时有意识地兼顾历史性描述和理论性分析,二者既在章节上彼此分立,又在具体论述中互渗交融,从而在体例上为小说类型史(类型通史)的研究与写作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的范例,即:既描述一个小说类型的发展历程,同时又对其共同手法与形式特征加以论述,亦即将小说的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相结合。此外,作者在这两本论著中又对西方类型理论及研究实践进行了探讨与反思,分析了将这一理论转化为研究实践时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诸如类型的确定及修正、研究的旨趣及其局限性等),给人以较多启示。另外,张庆民的《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通论》(2001年)一书也体现出某种类型研究的理论取向:该书在古代宗教志怪、道教志怪和佛教志怪三个大的类别下将这一时期的志怪小说归结为若干范型,如征验范型、幻化范型、复生范型、人鬼精魅相恋范型、神仙洞窟范型、仙凡相恋范型、梦幻人生范型、离魂范型等,这些范型基本概括了这一时期小说史的大体面貌。并且作者又分别论述了这些范型产生的思潮背景、叙事模式以及包括的主要作品等,这便打破了以往按作家、作品进行罗列和论述的小说史写作模式,显示出从类型角度来撰写断代小说史的新的前景。但因为该书中涵括的时段较短,每一范型中包括的作品不是太多(尤其是这一时期没有出现多少重要作品),故在作品的艺术成就上也乏善可陈,更难以看出其内在的发展脉络。不过,作者的初衷也并不在于要对魏晋南北朝小说作一种严格的类型研究,而是希图从宏观上对这一时期的小说加以整体的认知和把握,从而考察中国小说的生成。这一目标应该说是已经达到了。

从类型视角对唐代小说所进行的专门研究则有李丰楙(台湾学者,专门从事道教文学的研究)的一系列关于六朝隋唐仙道类小说的论文,其侧重点则在于对小说中道教因素的解析,同时对这类小说中的叙事及主题模式予以揭示(均见其《误入与谪降》及《忧与游》两本论文集,后者主要收录关于游仙诗的论文)。此外,台湾东海大学许雪玲的硕士论文《唐代游历仙境小说研究》(完成于1994年,全文约10万字)则参照民间故事类型理论及原型理论对八十七篇唐代游历仙境小说进行了集中研究,该文主要对此类型小说的渊源、情节单元(分为人物、背景、法术、服食、宴会、触犯禁忌、思归等)、叙事结构(分为出发、历程、回归三个阶段)、主题思想、社会文化价值及文学意义等进行了分析。此文较为成功地总结出此类小说所共有的形式因素,并对其文化内涵进行了阐释,但同时也忽略了对这一类型发展历史的描述,并将其具体丰富的艺术手法简化成了一些规则和程式。

在近一百年的唐代小说研究中,文献整理已有非常雄厚的基础,所有重要的作家作品也都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关注。但我们对唐代小说史的整体面貌却仍然感到十分模糊,比如对那些重要作家、作品周围的小说史现象或过渡衔接部分缺乏应有的关注,对小说史内在的艺术发展脉络也缺乏深入考察。而类型研究理论则正好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角度,可以让我们多少弥补一下上述两个方面的缺陷。因为这一研究乃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对某一时段内的文学作品进行分类编组,然后在类的范畴中对一批作品加以集中分析。在此,分类的标准主要是依据形式方面的特征,而不再仅仅根据作品的重要性来加以划分。这样,过去那种只由重要作品来连缀文学史的研究模式就可以有所突破,它们的地位和意义也可以在新的作品序列中得到重新审视,而许多不那么重要的作品也将进入我们的研究视野。同时,这种分类研究的方法也使我们可以在一个相对单一的前提下来考察作品艺术技巧的发展和演变,从而更准确地说明某一部作品的独创性之所在

通过近年来对唐代小说较为集中的阅读,笔者深感其中大量作品(不管其重要性如何)都可以依据彼此在题材和手法上的内在传承性而归于一个系列,而这些系列往往又有更远的渊源。通过对这些作品系列及其渊源的集中考察必然可以帮助我们从另一侧面去把握唐代小说史的面貌。其次从唐代小说的已有研究来看,与类型研究相关的成果还不是太多。正是基于以上两点考虑,笔者最终决定从本人认为较有价值的若干小说类型入手来开始我的研究。在类型的确定上我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这一类型可以包括相当数量的作品,尤其是应该包括一些重要作品;二是这些作品都具有形式、手法或题材上的内在延续性;三是这一类型或其所含要素(主要是题材和手法方面)在唐代以前有较长的渊源,并对以后的文言或白话小说产生过重大影响。在类型确定以后,本书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此类型之形式手法的发展进行细致分析,所希望达到的目的则有三:一、增进对唐代小说发展历程的理解,同时为后代某些小说中的表现手法寻找源头;二、从中提炼出某些对当代创作实践仍然有效的重要表现手段;三、从类型的发展历史中对部分重要作品的价值和地位予以重新评价。

在论述框架的设计方面,笔者首先遵循类型研究的分类原则确定三个主要的类型作为本书的研究对象:此即谐隐精怪类型、遭遇鬼神类型和梦幻类型三个大类。这三个大类的一个重要共同点即在于它们都属于非写实小说的范畴,另外它们又在一些具体的表现手法上也具备共同点,比如都具有一种类似于“梦”或者“幻”的叙事结构,又都要对虚实关系加以表现和处理等。在三个大的类型的整体构架中,本书又根据每一个类型的特点和本书的研究目的来确定类型内部的论述结构:首先为了凸显类型的发展历史,亦即说明其中作品的内容、风格和表现手法之演变,每一类型都分别采取追源溯流式的历时性论述线索;有时还会根据需要(主要是作品的实际情况)、并按一定标准在同一类型内部分出若干亚型,对其中的作品也是按时间次序加以论述。考虑到唐代小说的实际情况及其研究现状,本书将把重点放在对类型演变历史及作品表现手法的细致论析之上。因为在笔者看来,首先,唐代非写实类型小说数量众多,其整体面貌尚未得到集中描述和展示,故加重对史的关注就很有必要;其次,这些类型各自所包含的作品在整体情节模式上的共同性实际上极为明显,并不难于揭示,但许多作品的艺术特色却体现在共有模式之外的语言、风格、内容和细节经营等方面,这就要求我们对文本进行细致的分析。而根据每一类型的不同特点及笔者本人兴趣之所在,分析的侧重点也各有差异。笔者希望通过这样一种论述方式来使唐代小说的丰富样态也能呈现于类型研究的视野中。最后有必要加以特别说明的是,在类型的确定及作品的圈定方面,本书基本是以题材和手法方面的类同作为标准的,但在类型的命名方面却并未将其整齐划一,而是着重突出其特点,比如谐隐精怪类型实际上是精怪小说中的一个亚型,但因为谐隐这一手法本身较有特色,故本书即对之加以专门考察。另外,书中的各个类型之间也偶有交叉的情况出现,也就是说某一篇作品可能同时包含两个以上类型的一些艺术特征,这种情形一般作为突破或跨越单一类型的例证加以处理,但有时也会分别在不同的类型序列中加以论述。

  1. 这方面的成果如鲁迅的《稗边小缀》、钱钟书《管锥编》中关于《太平广记》的札记、王梦鸥《唐人小说校释》前三册、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一书,其中尤以后者网罗最富、考订亦最精审。
  2. 《中国小说史论》之“逸事与志怪”、“女性魅力与游侠精神”等节即从类型角度立论,参见《陈平原小说史论集》下册,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中国古典小说史论》中对唐代音乐、梦幻题材小说进行了专门论述,尤其是音乐题材小说向来不为人所注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161、166页。
  3. 参见《文学理论》第十七章“文学的类型”,三联书店1984年版,256页;《小说史:理论与实践》第三篇“中国小说类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139页。
  4. 参见陈平原《小说史:理论与实践》之“中国古代小说类型观念”一节,同前书,163页。
  5. 胡从经《中国小说史学史长编》一书第四章第六节“类型研究的尝试”专门介绍了郭昌鹤的这篇论文。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315页。
  6. 这些类型包括离魂、传书、动物报恩、坠入深洞、梦幻等。
  7. 比如“柳毅传书”类型中即包括以下作品:“邵敬伯”、“谢二”、“刘贯词”、“三卫”、“柳毅”。
  8. 依次载于《求是学刊》1982年第3期;《唐代文学论丛》1984年第5期;《辽宁大学学报》1989年第4期。
  9. 依次载于《南开大学学报》1984年第5期;《文艺评论》1990年第2期;《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
  10. 这十个主题类型就名称而言似乎更接近于对小说题材的分类,李剑国先生在文中也指出:如果可以将主题理解为作品题材意蕴的抽象概括而不单纯是思想的话则可以进行如此分类云云。参见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一书,南开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51页。
  11. 参见《幻想的魅力》一书的有关论述,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167、168页。
  12. 参见《魏晋南北朝小说通论》的“后记”,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321页。
  13. 《误入与谪降》、《忧与游:六朝隋唐游仙诗论集》,台湾学生书局1996年印行。
  14. 笔者只得到此论文的部分复印件,字数只是一个大概的估计。
  15. 参见《文学理论》第十七章“文学的类型”所述:“总的说来,我们的类型概念应该倾向形式主义一边……因为我们谈的是‘文学的’种类,而不是那些同样可以运用到非文学上的题材分类法。”同前书,265页。
  16. 参见《文学理论》第十七章:“类型研究的明显价值之一是这种研究能引起我们对文学的内在发展的注意。”同前书,269页。又请参见《小说史:理论和实践》中“小说类型研究概论”一节:“小说类型研究最明显的功绩,一是说明什么是真正的艺术独创性,一是更有效地呈现小说艺术发展的总体趋向。”同前书,148页。
  17. 比如人鬼恋亚型的作品几乎无一例外都是采用这样一个情节模式即:某男子在路途中遇到一所住宅,便进去投宿(或者是被邀请进去住宿),遂被该家招为女婿。等到几天后他因为某种原因离去时,才发现自己所闯入的地方是一个墓穴。
  18. 实际上,类型之间的交叉、过渡、混合也是难以避免的,也就是说不存在单一、纯净的文学类型。对此,韦勒克在《文学理论》中即有所论述:“古典主义理论不但相信类型与类型之间有性质上和光彩上的区别,而且相信它们必须各自独立,不得相混。这就是有名的‘类型纯粹’说,或‘类型分立’说。虽然这一理论从来也没有严密地、轮廓鲜明地被制订出来过,但它却确实包含有一个真正的美学原理,并不仅仅是一套社会等级区分。这一美学原理就是:要求作品情调有一种僵硬的统一性,要求风格的纯粹和简明性,要求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个单一的情节和主题上,创造一种单一的情绪(如恐惧或笑等)。”同前书,266、267页。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