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代文学史的起讫时间问题

关于现代文学史的起讫时间问题

中国现代文学史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由于民主革命的胜利,我们不仅有必要而且也有可能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这一完整的历史阶段的文学现象作出全面系统的考察,阐明它的发展过程和规律性,为社会主义的文学建设提供经验。建国之初,教育部就规定了“中国现代文学史”是大学中文系的必修课程之一。三十多年来,我们已经有了许多部关于现代文学史的著作。这些著作尽管各有特点,但它们所阐述的都是由1919年的“五四”运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三十年间的文学历史;也就是说,这门学科的起讫时间是明确的,并未引起人们的争论和怀疑。50年代还有些学校在讲完规定的课程内容之后,附带地讲述一些建国以来的文学情况,当时有一些现代文学史著作也是这样处理的;但由于建国以来的时间愈长,作品愈多,后来就把这一部分内容独立成为“当代文学”了。直到现在,我们一般都是将由鸦片战争至“五四”运动时期的文学视为近代文学,下与现代文学相接,而将建国以后的文学视为当代文学。这种“近代—现代—当代”的分期方式相沿已久,迄今未变,但它是否合理,近年来却引起了不同的意见。有人主张应将“近代”和“现代”合并为一个时期,也有人认为应将“现代”与“当代”合并为一个时期;这就是说,现在通行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起讫时间都有了问题。究竟应该如何对待这一争议呢?

历史分期是一个科学性的问题。因为历史进程虽然是连绵不断的,但又有它的阶段性,这是由该阶段史实的鲜明的重要特征所决定的。中国通史中关于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分界线一直争论了许多年,就因为它是一个重要的学术问题。因此有必要对现代文学史的时间起讫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

先说起点。

史学界长期以来就有许多人主张中国近代史的起讫时间应为从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840—1949),范文澜同志的《中国近代史》虽然写于建国之前,只讲到“五四”为止,但他于书名下标明“上”字,显然表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内容应属于中国近代史的范围。1954年胡绳同志在《历史研究》第一期上发表《中国近代历史的分期问题》,明确提出中国近代史的下限应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同年创刊的《近代史资料》也收入“五四”以后的文献。最近几年,这个问题又重新引起了争论。李侃同志发表了《中国近代史“终”于何时?》,李新同志发表了《中国近现代历史分期问题》,皆重申此说。他们认为历史分期应根据生产方式、社会制度来划分,“五四”运动并没有改变中国的社会性质,如果以“五四”作为现代史的起点,就是割裂了社会历史的完整性和民主革命的连续性;中国近代史的研究对象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历史,因此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作为近代史的下限和现代史的起点。但史学界另外也有一些人不同意这种意见,1980年成立的中国现代史学会,就是认为“五四”是现代史的起点的。他们和北京市历史学会曾于1983年9月召开“中国现代史科学体系讨论会”,会上绝大部分人都“主张1919年的‘五四’运动应是中国现代史的起点”。他们强调了十月革命的世界意义和“五四”以后领导阶级的变化,认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属于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范畴,“五四”运动对中国历史进程的影响十分巨大,因此它应成为现代史的起点。这一论争目前还没有一致的结论,许多学校的现代史课程仍然沿用由“五四”开始的体系;所以新出的《中国近代史词典》中说:“暂按习惯上的划分,以1919年的‘五四’运动作为近代史的下限。”

史学界的论争也引起了关于文学史分期的不同看法。在1982年10月召开的“全国近代文学讨论会”上,就有许多人提出近代文学史的范围应该是由鸦片战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840—1949),和中国近代史采取一致步调。他们除了由社会性质方面提出与史学界相同的理由以外,更从文学史的角度申述了这种观点。他们认为“五四”文学革命和新文学的主要特点,皆非“五四”以后才有,而是在前八十年中孕育和诞生的;诸如文学作品的反帝反封建性质,提倡白话文,主张学习外国,注重小说以及重视文学反映现实的社会作用等,在晚清皆有所表现和萌发。并且针对以“五四”为现代文学史开端的主张发出了如下的质问:“《新青年》创刊于1915年,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和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发表于1917年,鲁迅的《狂人日记》发表于1918年。”“这些现象又该如何解释?”此外也还有一些人发表过不同意以“五四”为现代文学史起点的看法,如姚雪垠同志在致茅盾的信中主张现代文学史应包括旧体诗词和包天笑、张恨水的小说,苏曼殊与南社诗人的作品。苏曼殊逝世于“五四”前一年,南社作为文学社团“五四”后已停止活动,这实质上是将现代文学史的起点向上推了。邢铁华同志主张现代文学史应从1894年的甲午战争开端等等。总之,同史学界的情况相似,目前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再说“讫”点。

史学界主张中国现代史应从“五四”开端的一派,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的三十年历史,应该归于一个大过程,不能拦腰截断”。“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革命总体系的两个紧密联系的组成部分,也是人民革命实践的不可分割的两部分。”这种意见在文学界也同样存在。例如冯牧同志就认为:“目前我们对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的研究采取了二者分家的办法,这显然是不大科学的。……从‘五四’以来的新文学,都应当属于现代文学的范围之内,但是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一个是现代文学的新民主主义时期,一个是现代文学的社会主义时期。”“现代文学的‘现代’二字,主要还不是时间概念,……除了时间概念,主要应当根据文学的思想性质来决定。”冯牧同志的看法是可以代表文艺界许多人的意见的;粉碎“四人帮”之后文艺界进行拨乱反正的工作,提出来的第一个口号就是“恢复‘五四’革命现实主义传统”,这一事实就说明了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的紧密联系。50年代,各大学的现代文学史课程本来是包括当代部分的,后来由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只有三十年,而建国以后已经超过了三十年,遂将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分为两门课程;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专业内容就将现、当代文学合而为一,称“中国现代文学”。由此可知,如果现代文学史的研究对象仍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文学,则当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讫止点;如果它还包括建国以后的文学则仍然有一个讫止点的问题。现在已经出版的几种当代文学史的书籍,由于写作时间有前后,因此讫止点是有所不同的。这就是说,对于现代文学史这门学科说来,它的起讫时间目前都是有争议的。

现在无论从高等院校的课程设置或学术论著的编纂体例看,大体上仍然沿用习惯的“近代—现代—当代”三分法,但学术争议并未解决。由于近年来国际间的文化学术交流日益广泛,英语中的modern和contemporary二字与我们的分期概念不相对应,也是引起人们争议的一个原因。但国外和台湾学者对于中国现代史起点的意见也并不一致,有主张始于1911年辛亥革命的;有主张始于1905年同盟会成立的;有主张始于1894年甲午之战的;有主张始于1915年新文化运动开始的;当然也有主张始于“五四”运动的。就现代文学史的起讫时间说,我同意冯牧同志的下述观点:“这是一个必须认真考虑的大问题。”“应该提到我们的议事日程上来,并且科学地加以解决,现在已经是时候了。”

现在我想就这个问题谈一点个人的意见。

我是主张中国现代文学史仍然应以“五四”作为它的起点的。正如中国史的分期虽然不能不考虑世界历史进程和国际历史条件,但主要应从中国历史本身的特点出发,不能与世界史强求一致。专史和通史的关系也是这样。通史当然应按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来分期,因为它要全面考虑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包括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许多方面。专史虽然也要受到如通史内容所讲的整个历史环境的制约,但主要应该考虑专史本身的对象所具有的特点。毛泽东同志在研究《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时,就是虽然也考虑和尊重“战争的规律”和“革命战争的规律”,但研究的主要问题是“中国革命战争的特点”。本文不拟讨论作为通史性质的近代史或现代史的起讫时间问题,但应该承认,有些专史虽然从总体看也受通史的时代特征的制约,但就它所研究的对象的特点看,是并不都与通史的分期特点完全一致的。史学界在讨论近代史的分期时,主张近代史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讫止点的同志常常引用毛泽东同志在《改造我们的学习》和《为什么要讨论白皮书》等文中关于“鸦片战争以来的近百年史”的提法,作为重要的论据;而主张近代史应只讲到“五四”为止的同志则往往引用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和《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关于“五四”运动的划时代意义的说明,作为重要的论据。毛泽东同志确实是有这两种不同的提法的,我以为其区别正在于通史与专史的性质的不同。前者所论述的是鸦片战争以来包括经济、政治、社会各方面的近百年史,而后者则主要是论述文化和文学的特点的。就文学史而言,“五四”以后的新文学的历史特点是如此显著,许多治现代文学的人认为以“五四”为开端是无需讨论的问题,因而对学术界的这种争议兴趣不大,参加者也不多。同时史学界有的同志对文学史的这种特点,也表示理解和尊重;如李新同志是不赞成把“五四”运动作为现代史的开端的,但他又说:“作为专史,例如现代文学史,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始是可以的。”同现代文学史有类似情况的还有思想史、文化史等,而戏剧界对于“现代”的概念比文学史的含义还要广泛,他们提倡传统戏、现代戏和新编历史剧三者并举的方针,而所谓“现代戏”与传统戏和历史剧的区别,似乎更着重于服装与表演艺术。例如天津市新编京剧《火烧望海楼》,时间在辛亥革命之前,他们也称之为现代戏;因为它不用古代服装,其中还有洋人上场,表演上也对传统程式有了革新和发展。这就说明,作为专史,应该充分考虑它的研究对象的历史特点。

从理论上说,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学,当然要为社会存在所影响所决定,每一时代的文学,都不能脱离当时的经济和政治。因此,文学史的分期是不能不考虑与之相应的历史分期的。但文学也有它自己的特点,经济和政治对文学的影响究竟何时以及如何在文学上反映出来,还要受到文学内部以及其他意识形态诸因素的制约,因此,它的发展进程并不永远是与历史环境同步的。苏联一般把高尔基的《母亲》视为社会主义文学的肇始,而《母亲》问世的1906年距十月革命还有十来年;就因为文学往往能在重大历史事件发生之前,就预感到社会的动荡和人民情绪的变化,因而敏锐地在作品中有所反映。“五四”文学革命也是这样,它的主要精神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要求用现代人的语言来表现现代人的思想感情;现代人的语言就是白话文,现代人思想感情的内容就是民主、科学以及稍后的社会主义。它实质上是中国人民要求现代化的历史性愿望和情绪在文学上的反映。无疑,它是先于历史本身的进程的。同样,在重大历史事件结束以后,它所留给人们的震动和感受也往往会引起深沉的反思;“四人帮”垮台以后出现的人们习惯称之为“伤痕文学”和“反思文学”的涌现,就是例证。因为经济虽然是社会生活的决定因素,但影响文学发展的因素很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1843年马克思说:“正像古代各族在幻想中、神话中经历自己的史前时期一样,我们德意志人是在思想中、哲学中经历自己未来的历史的。我们是本世纪的哲学同时代人,而不是历史同时代人。德国的哲学是德国历史在观念上的继续。”马克思这里是讲德国哲学的发生情况的。直到19世纪中叶,德国仍然是一个分裂的落后国家,但它产生的从莱布尼兹到黑格尔的古典哲学,在当时处于欧洲的最高水平,成为马克思主义的三大来源之一;其主要原因是当时欧洲正处于民主革命的高潮,德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受到外来的思想影响,因此当德国经济有所发展时,他们为进行民主革命作思想准备,遂产生了很高水平的德国古典哲学。卢卡契在《德国文学史概要》中根据马克思的论述,认为以莱辛、歌德、席勒和海涅为代表的德国文学,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孪生兄弟;因为在创作上同样表现了伟大的气魄,具体地反映了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最核心的问题。这就说明,经济基础之外的其他因素,也可以影响到文学的历史进程,使之与历史环境发生或前或后的非同步关系。总之,文学史分期应当充分重视文学本身的历史特点和实际情况,而不能生硬地套用通史的框架。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和《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关于“五四”以后的文化特点和文学变革的历史分析,正是这样做的。

讲到文学本身的特点,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五四”文学革命以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开始,白话不仅是为了启蒙和普及所采用的一种手段,而且是上升为正宗的文学语言和新文学的鲜明标志;这不仅是表达工具的革新,而且也是创作的思维方式的重大变革,并由此打开了向外国进步文学借鉴和学习的途径,开始了文学现代化的步伐。诚然,不仅晚清就有人提倡过白话文,而且宋元话本就是用白话写的,胡适的《白话文学史》甚至将白话的历史远溯到古代,但真正在一切文学领域都承认只有白话才是最好的文学语言,则是从“五四”开始的。胡适认为“‘建设新文学论’的惟一宗旨只有十个大字:‘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鲁迅认为“以文字论,就不必更在旧书里讨生活,却将活人的唇舌作为源泉,使文章更加接近语言,更加有生气。”他写小说“一定要它读得顺口”,十分注意文学语言的锤炼,并以别人称他为文体家(Stylist)为中肯。“五四”以前的近代文学,除去谴责小说之外,无论是黄遵宪的新派诗或梁启超的新民体散文,在文学语言上都仍然袭用了传统的文言,更不用说桐城派古文和宋诗派的诗等盛行一时的作品了。仅就这一点说,“五四”就应该理所当然地成为现代文学的开端,更不必详述在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等许多方面的历史性变革了。

至于如果把现代文学史的开端定为1919年的“五四”运动,将何以解释前此的《新青年》创刊、《文学改良刍议》和《文学革命论》的发表、作为文学革命“实绩”的《狂人日记》的问世等,我以为这也并不是什么困难的问题。历史分期总是要以划时代的重大历史事件为标志,但历史本身又是连绵不绝的,无论定在哪一年,一些复杂的历史现象只能用追溯或补叙的方式来解决,不可能是非常整齐的一刀切。举例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主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土地改革明显地属于民主革命的范畴,但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土改工作是在建国以后进行的;而在建国之前,解放区早已有了全民所有制的工业的雏形;这些都并不妨碍我们以新政权的建立作为历史分期的重要标志。文学史也是如此。近代文学以1840年的鸦片战争为起点,许多论著都从龚自珍讲起,这是恰当的;正如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所说:“晚清思想之解放,自珍确与有功焉;光绪间所谓新学家者,大率人人皆经过崇拜龚氏之一时期。”龚自珍卒于1841年,他生活的五十年都在鸦片战争之前,但这并不妨碍以1840年作为近代文学的开端。事实上无论以哪一年划期,都会有类似的问题;因为历史发展本来不会由于人的分期而截然一刀切的。

鲁迅阐述清末谴责小说产生之背景时说:“戊戌政变既不成,越二年即庚子岁而有义和团之变,群乃知政府不足与图治,顿有掊击之意矣。”其实不只谴责小说,晚清的文学改革运动都是在同一背景下产生的。虽然在鸦片战争后的作品中已经出现了一些表现反帝爱国和要求维新自强的呼声,但作为“新学”组成部分的文学改革运动,无论“诗界革命”或新民体散文、谴责小说或新剧介绍、提倡白话或翻译外国文学作品,都是甲午之战以后才出现的。邢铁华同志正是据此才主张现代文学史应以1894年为起点。从表面看,这次文学改革运动的内容不仅具有民主主义的性质,而且与“五四”文学革命所提的主张和任务确有相似之处。但重要之点是二者之间不仅有彻底性与妥协性的差别,而且从历史发展的观点看,“五四”文学革命并不是与晚清文学改革运动一脉相承的,它们之间并不是一个由数量的积累到逐渐深化的演进过程。“五四”文学革命是在晚清文学改革运动萎缩、退化和偃旗息鼓之后,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更为激进和彻底的姿态,要求文学从思想内容到语言形式都进行现代化的一次文学运动。清末的先进人物,对文学改革作过贡献的人物,在“五四”时期仍然健在的并不少,但他们扮演了什么角色呢?严复和林纾,是人所周知的文学革命的坚决反对者;梁启超、陈去病、高旭等人的诗文,也锋芒顿敛,只能作为文学革命的对立面。历史这样无情,原来提倡革新的人对“五四”开始的文学现代化竟充满了惶惑与恐惧,这还不足以说明现代文学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揭开了新的一页吗?

从创作的情况看也是这样。清末强调小说的社会作用,而且出现了几部比较好的谴责小说,但以后的作品呢?鲁迅评述说:“徒作谯呵之文,转无感人之力,旋生旋灭,亦多不完。其下者乃至丑诋私敌,等于谤书;又或有嫚骂之志而无抒写之才,则遂堕落而为‘黑幕小说’。”到“五四”提倡新文学的时候,社会上流行的作品就是“黑幕小说”和鸳鸯蝴蝶派的“言情小说”。清末介绍话剧的新剧运动本来是有进步意义的,但后来演变成了庸俗不堪的文明戏,成为“五四”戏剧革新的主要对象。“五四”时期提倡业余演出的“爱美剧”,正是为了避免重蹈文明戏的覆辙。就诗文说,像黄遵宪的新派诗和梁启超的“笔锋常带情感”的新民体散文,皆于辛亥革命之后成为绝响了,主要流行的是同光体的宋诗和桐城派的古文。南社诗人辛亥革命后即趋分裂,1923年宣告停止活动。本来就文学的观念和主张说,清末革命派比改良派更保守,他们在文学改革方面并无建树;南社的诗比黄遵宪的诗更古奥,章太炎的文学观较梁启超的更庞杂。许多作者都如鲁迅评章太炎的那样:“既离民众,渐入颓唐。”此外如裘廷梁、王照等人的提倡白话,不仅内容没有超越“开发民智”的水平,而且也不曾对文学发生普遍影响。总之,不能认为“五四”文学革命是从晚清的文学改革运动孕育和诞生的,因为它缺乏一个由萌始到成长的正常过程;只有从历史的曲折性来解释,才能说明晚清文学改革运动对“五四”新文学所提供的历史借鉴和先行的作用。

从“五四”开始的现代文学是在中国社会内部发生了新的变化,国际形势点燃了民族解放的新希望,因而产生了彻底进行民主革命的巨大热情和对国家现代化的强烈愿望的时代氛围下诞生的。它广泛地接受了外国文学的影响,对传统文学运用新的观点作出了新的评价,不仅在语言和民主、科学的思想内容上带有鲜明的现代特点,而且在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上都对传统文学进行了革新,建立了话剧、新诗、现代小说、散文诗、杂文等新的文学体裁,在叙述角度、抒情方式、描写手段和结构等方面,都有新的创造,具有现代化的特点;从而与世界文学潮流取得一致,成为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文学。从开始起,作为新文化运动的突破口,它就以坚定和彻底的态度,反对封建蒙昧主义与封建专制主义的旧教条,提倡民主、科学和社会主义;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并对保守派展开了猛烈的进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由此开始了文学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这与晚清文学改革运动中那种囿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樊篱,不敢把新事物与旧事物尖锐地对立起来,而是努力寻求它们之间的一致点和妥协点,是根本不同的。他们或者在狄更斯小说中求太史公笔法、或者挦摭新名词嵌入古体诗,这样就自然不免前进中有踟蹰,改革中多忌避,而终于偃旗息鼓了。“五四”新文学的历史特点,主要表现为它自觉地加强了文学与人民群众的结合,它的主流是人民的文学;同时它也加强了文学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形成了以革命现实主义为主体并包有多种创作方法和流派的新的文学风貌。这一切都是在广泛吸收外国文学营养并使之民族化、继承民族传统并使之现代化的过程中发展的。六十余年的历史证明,由于它具有文学现代化的基本特点,因而它同今天文学创作的根本精神仍然是一致的和一脉相承的,而与清末的文学改革运动的特点则有鲜明的区别。

主张近代文学史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讫止点的人,实际上是受了西方近代文学概念的影响。他们认为:“从世界各国文学史看,大都以各国资产阶级革命起始作为本国近代文学史的开端,而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作为终结。我们把鸦片战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分别作为我国近代文学史的开端和终结,可与世界各国近代文学史取得基本一致。”其实各国的社会发展进程和文学面貌千差万别,各不相同;既然是国别的文学史,就应该首先尊重所述国家文学发展的实际情况,不能勉强把它嵌入欧洲或日本的已有模式。他们之所以采用那样的框架,是因为他们认为近代文学史是资产阶级新文学发展的历史。中国根本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社会,也没有一个相应的文学时代;从鸦片战争起始,我们所发扬的都是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义文学。世界上也不仅中国如此,许多第三世界国家都有类似的情况。就文学史说,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义性质诚然是重要的,但它仅只说明了文学的思想内容的一部分,即政治内容;并没有包括例如伦理、友谊等其他思想内容,更不能包括文学本身的艺术特征;它只能说明意识形态的共同属性,而不能说明文学本身的特点,因此它不能作为文学史分期的依据和界限。现代文学史的起点应该从“现代”一词的含义来理解,即无论思想内容或语言形式,包括文学观念和思维方式,都带有现代化的特点。它当然可以包括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义的性质和内容,但“现代化”的含义要比这广阔得多。如前所述,同今天的文学仍然一脉相承的许多特点,都只有从“五四”文学革命讲起,才能阐明它的发展脉络和历史规律性。

既然建国以来的文学和从“五四”开始的现代文学有其一脉相承的发展线索,那么就应该考虑现代文学史的讫止点是否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界限。当然,新中国的成立是一个划时代的伟大历史事件,它划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时期的不同历史阶段,但这两个阶段的文学既有不同阶段的差异性,又有共同的历史特征,存在着内在的连续性。民主主义文学不仅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文学的主流,而且直到今天,在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目标下,它仍然是社会主义时期文学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的同盟军;社会主义因素在“五四”时期就已经有少量的存在,后来当然逐渐发展壮大了,如我们在当前创作中所看到的。这就是说,尽管二者的比重和作用在两个阶段有所变化和差别,但如果从“现代化”的角度来考察,即不仅只从政治内容的范畴,而且从思想到艺术全面地考察的话,两个历史阶段的连续性是十分重要的,其差异性完全可以在文字阐述中表达出来,犹如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阐述“五四”时期与“左联”时期的差别那样。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只有三十年,许多当时的作家建国以后仍然进行重要活动,这与“五四”前后的情况是迥然不同的。因此我赞同冯牧同志的意见,现代文学史应包括建国以来的文学历史,不能只讲到1949年。

但这并没有解决现代文学史的讫止点的问题。文学史既是文艺科学,也是历史科学;它除了重视文学本身的风貌和特点以外,还必须作为历史进程考察文学的发展脉络和规律性,因此它不能对正在进行过程中的文学现象作出历史性的评价,例如评述某一新发表的作品的历史地位。社会现象或事件如果作为历史来叙述和评价,就必须有一个沉淀和凝结的过程,我们不能要求抗日战争尚未结束就有抗日战争史、红军长征尚在途中即写出长征的全过程。历史与现实当然有联系,但同时又是有区别的。历史是过去的经过一定时间后稳定和凝结了的现实,现实是正在流动变化的属于将来的历史,历史科学只能研究已经相当稳定了的现实,不能在事物尚在变动状态、它的性质尚未充分显露、它与其他事物的联系或反响尚未发生或尚未引人注意时,就匆忙地作出历史性的阐述和评价。文学史也是如此,对文学现象或作品的考察必须从它的历史地位和贡献着眼,必须照顾到历史进程和上下左右的关系,因此就必须有一定时间的沉淀和凝结,使文学现象的意义显露得更充分,文学作品有时间得到读者的反应和考验,这样才有可能作出符合实际的准确的描述和论断。就现代文学史说,我以为可以把1976年“十年浩劫”的结束作为它的讫止点,即以1919年到1976年间的文学历史作为它考察和研究的对象,不包括这以后十年间的新时期的文学。当然,讫止点与开端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稳定沉淀的情况,以后还有可能向前延伸;但就目前而论,经过拨乱反正和否定“文化大革命”的讨论,我们现在有可能从历史的角度来研究1976年以前的文学了,而且它的许多重要现象都是要从“五四”以来的历史进程来加以阐述的,因此它可以而且应该纳入现代文学史的范围。

这丝毫没有轻视近十年来新时期文学的繁茂和成就的意思,更不是引导读者不关心现实和当前的文学创作。反之,无论在评论、研究或教学安排上,我们都应该十分重视和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但在学科性质上,它应该属于文学批评的范围,而不是属于文学史的范围。尽管文学理论、文学史、文学批评都属于文艺科学的范畴,都是以文学作为研究的对象,而且彼此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但就学科的性质看,文学批评和文学史是有区别的。鲁迅认为“批评家的职务不但是剪除恶草,还得灌溉佳花,——佳花的苗”。他也写过不少属于文学批评的文章,有些正是从青年作家的尚不成熟的“苗”似的作品中看出它的优点而加以灌溉培育的;但他写《〈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时的着眼点,却与此不同,他是从文学史的角度来考察1917—1927年间十年中某些文学流派的成就、贡献和地位的,因此他可以客观地不自谦抑地指出首先在《新青年》上“发表了创作的短篇小说的,是鲁迅”。近年来介绍的有关文学批评的学术流派很多,他们的观点和方法尽管不同,但都是以评论或分析作品的思想艺术质量为目标的,这与以考察文学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文学史的性质是不同的。我以为评论当前创作的成就或不足是文学批评的任务,它的繁荣发达不仅可以帮助读者提高欣赏水平、帮助作者取得更大成就,而且犹如历代“实录”之有助于后来正史的修纂一样,对将来写这一时期文学史的人也积累了有价值的重要文献。

去年(1985)唐弢同志曾在《文汇报》上发表过一篇《当代文学不宜写史》的文章,引起了许多不同意见的讨论;我以为问题首先应该明确“当代”一词的起点是何时。如果从1949年算起,则距今已三十七年,远超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三十年;我们不仅需要对建国以来的文学进程进行历史性的考察和总结,而且1976年以前这段历史也已经相当稳定化了,具备了对它进行历史性考察和研究的基本条件。如果“当代”仅指新时期的文学,则它目前仍在变动不定的发展过程中,把它写成“史”确实是“不宜”的。这种讨论本身就说明现代文学史的起讫时间问题是一个应该予以澄清的问题。

强调文学史的历史科学属性,并不说明治现代文学史的人就可以脱离或不关心现实,包括社会生活和当前文艺创作。这其实是一个历史和现实的关系问题,可以分两方面来说明。一方面,研究文学史当然要尊重历史的本来面目,但只有从今天的认识高度和已达到的水平出发,才有可能获得新的成果,并从中反映出当前的时代精神和历史观点;只有这样才可以使人们从历史经验中得到启示,对现实发生借鉴作用。例如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可以说就是站在了“五四”以后的历史高度、体现了新的时代精神的文学史著作。另一方面,历史研究也并不是要被动地等待现实的凝结,更重要的是要把研究对象置于历史进程中来考察,追溯它的渊源和发展脉络。实际上研究者在确定选题或研究角度时,往往就是由现实需要或触发所引起的,他的意图就是为了加深对现实的认识深度,从而对社会实践发生影响。马克思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和蒲鲁东的《政变》都是从历史角度来写同一事件的,由于马克思“深知法国历史的精湛知识”,如恩格斯在序中所说:他“叙述了二月事变以来法国历史的全部进程的内在联系,揭示了12月2日的奇迹就是这种联系的自然和必然的结果”。而蒲鲁东的书则如马克思所说:“他想把政变描述成以往历史发展的结果。但是,他对这次政变所作的历史的说明,却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对政变主人公所作的历史的辩护。”这就说明,历史研究的正确与否不仅对现实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而且研究者的态度和方法就是受现实制约的。有时人们也可以由现实出发,选择历史上与现实有类似之处的史实来阐发其经过与意义,以便引起人们对现实的联想和思考。鲁迅1927年在广州“四一五”政变后所作的演讲《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是一个关于文学史的学术专题,内容也没有联系现实,但它却给人以强烈的启示,引起了人们对现实的联想和思考。这同实用主义的影射或类比完全不同,它首先是从尊重历史事实出发的,但它又可以对现实产生启示或借鉴的作用。

历史是连续不断的,文学现象同样有其来龙去脉的连续性。文学史分期问题的讨论只是为了准确地把握一定历史阶段的主要特征,以便更明确地阐明它的发展过程和规律性。无论起讫时间定为何时,治现代文学史的人仍然必须注意这一段文学史的历史渊源和它对当前可能发生的现实意义,而不能“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把眼光只囿于现代文学史的起讫范围之内;这是讨论这一问题时必须予以注意的。

1986年5月18日脱稿

原题《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起讫时间问题》,载1986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第5期,署名王瑶。收《中国现代文学及〈野草〉、〈故事新编〉的争鸣》(上海知识出版社,1990年版),又收《王瑶全集》第5卷《中国现代文学史论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均改题为《关于现代文学史的起讫时间问题》。

  1. 见1982年11月17日《光明日报》。

  2. 见《历史研究》1983年第4期。

  3. 见《北京社联通讯》1983年第7期。

  4. 见《中国近代文学研究》第1辑:《全国首次近代文学学术讨论会综述》。

  5. 见《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第2期。

  6. 《中国现代文学之背影——论发端》,载《苏州大学学报》1984年第4期。

  7. 见《北京社联通讯》1983年第7期:《中国现代史科学体系讨论综述》。

  8. 冯牧:《我们的现代文学研究工作并不后人》,《文艺报》1983年第8期。

  9. 冯牧:《我们的现代文学研究工作并不后人》,《文艺报》1983年第8期。

  10. 李新:《中国近现代历史分期问题》,《历史研究》1983年第4期。

  11.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12. 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

  13. 鲁迅:《写在〈坟〉后面》。

  14. 鲁迅:《我怎么做起小说来》。

  15.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清末之谴责小说》。

  16.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清末之谴责小说》。

  17. 鲁迅:《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

  18. 见《中国近代文学研究》第1辑:《全国首次近代文学学术讨论会综述》。

  19. 鲁迅:《华盖集·并非闲话(三)》。

  20. 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第二版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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