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区治理的目标和现状

二、社区治理的目标和现状

社区是社会的基层组织,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我国大规模的社区建设是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90年代以后在社区建设中逐渐借鉴国外社区治理理念提出了社区治理的思路。笔者以为,相比管理,治理更强调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性和互动。社区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政府间接管理下的社区居民自治。在治理框架下的社区治理,强调善治、居民广泛参与和社会资本的形成。伯明翰大学研究地方治理的学者海伦·苏利文指出,社区治理有三大核心主题,即“社区领导力、促进公共服务的供给与管理、培育社会资本”[2]。社区领导力即承担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与决策的自治性组织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公共服务的供给与管理则有赖于社会资源的不断增加和提升;社会资本则是公民社会的结构性支撑。夏建中也认为,治理运行则依靠的是存在于公民社会中的社会资本力量,依赖于政府、公民、企业、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积极合作的态度。这些要素构成了治理过程中资源共享、组织间协调、有效沟通、伙伴关系的内在道德基础,也是治理的手段和目的。[3]

由此可见,我国社区治理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治、善治,就必须从提升社区自治性组织的管理能力、开发和累积社会资源、充裕社会资本储备这三个方面进行构建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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