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上海往事

05 上海往事

生活不是韩剧,

真实的世界从来不会看你给过多少感动,

流过多少眼泪,

无论你跑得多快,

跑得多累,

都无法阻止你爱的人换登机牌。

1.

北京越来越冷,时不时就吹一些很乱的风,风里卷着沙砾,刮到脸上有点疼。在这个飞沙走石的季节里,Kumar来北京出差了。他联系了我,让我给他找“小姐”。

Kumar全名叫VarasenthillKumar,印度人,是我在上海时的头儿。说起上海的那段岁月,可能是我从小学开始到现在为止最励志的时光。世界上励志的东西太多了,之所以我们还总是被它们打动,还不是因为自己也励志过或者正在励志。

在许可被炒后的第二年,我在MSN上认识了Kumar,上班的时候我尽爱找他闲扯。在外贸公司只要你用英文和人聊天,老板都会认为你在跟人聊业务,不但不会制止反而会觉得这孩子有出息。Kumar与我的话题长期都围绕在如何找一个中国女朋友上,他还特别强调是“女友”不是“妻子”,“妻子”他在印度有,不光有妻子他还有孩子。他给我举了个例子,说在江苏太仓有个客户,是台湾老板,姓蔡。蔡老板都60岁了,在当地找了个姑娘才25岁。我说老板有钱啊,您花点钱也能找着。Kumar说“no money”,我就回他“no moneynogirl”。

那段日子,我整天上班都在和Kumar讨论姑娘,下了班就在附近的网吧里叫外卖吃。有时候我也会和Kumar发牢骚,说公司效益不好,当然这肯定是有夸张成分的,明明就是我自己效益差。Kumar就说他刚好缺一个助理,问我有没有兴趣去上海。

上海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城市,我对全新的城市自然充满未知的冲动。那时候我有一个刀塔群,群里的上海土著们听说我要来沪高兴坏了,都抢着要请我吃饭。从当时的梅陇车站走出来,我迷失在像科幻片一样的高架下。我坐在车站附近的麦当劳里啃着薯条,透过玻璃看外面的人流,感觉他们都有各自的方向,从四面八方来,又四面八方地散开,然后慢慢消失。两个钟头后,Sandy来接我了,她是我的老乡,在复旦读研,能说一口流利的上海话,有个开保时捷卡宴的男朋友。

她帮我在新天地附近的自忠路找了个比我现在板子楼还破几倍的房子。从外墙上看,说是抗日时期留下的建筑也有人信。Sandy说凑合住吧,这不错,破归破,可毗邻着繁华的淮海中路呢。中介公司找来了房东和我签了约,房东是个戴眼镜的胖女人,声音很轻,她说她叫陶逸,很高兴认识我。

我租的房子在一个有着对开小铁门的大院里,上海人管这叫里弄。里弄的房子基本都是木结构,让人有种穿越回民国的感觉。房与房之间的间距很窄,一人宽的楼道里还被无数的脸盆架、痰盂等杂物强行占用,上个楼费不少劲。我的房间在顶层,官方说法是一室一厅,其实只是拿木板隔了个睡觉的地方而已。厅子靠墙的位置摆着破沙发,沙发边上是米黄色的木制衣柜,中间是一个两米多高的木梯,顺着爬到顶就是个很小的天窗,这还算有点小情怀。

由于阁楼是尖顶,除了木梯那片区域,越往房间的边角走天花板就越矮,走到床边,必须得哈着腰。床的对面三步之遥就是一个电马桶,不过是坏的,泛着霉味,床与马桶之间拿了个破布帘子挡着,暂且算条分割线吧。马桶旁边是个手工打造的洗浴房,高度只有一米六,洗澡得蹲着。

那年我二十出头,甘尽苦来,一屁股瘫在都是灰尘的沙发上抽着烟,看着从天窗上射进来的阳光。

到了傍晚,刀塔群里的上海小鬼从南汇跑过来见我,还带着他的两个同学。他一脸青涩的样子,腼腆地递给我一包绿双喜烟让我坐着抽,然后招呼他同学帮我收拾屋子。老子当时居然哭了,这种感动是多少巧克力和生日蛋糕都换不来的。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一个破旧不堪的房间,一群初次见面的孩子居然为了一个素未谋面的游戏里的朋友从南汇坐公交来给他打扫屋子。小鬼看到我在擦眼泪,问我怎么哭了?我连忙解释说,没有没有,刚被灰迷了眼睛。小鬼转身给了他同学一脚,骂道:“好好打扫,看你们把灰扬得到处都是!”

完事后,我给他们递烟,小鬼说不会。我说你这习惯不好,得改!为了回报他们,我请他们到楼下的川味饭店吃了饭,倒还算实惠,才花了80元。席间我们的话题全部是刀塔,小鬼让我有空带他打打接队的友谊赛,我端起酒杯说,多大点事儿啊,没问题!

2.

没事的时候我就在附近闲逛,离住处不远有一个古玩市场,卖的都是些骗外地人和外国人的东西,有青铜器也有字画。古玩市场的斜对面是一长溜儿扬州修脚店,规模都很小,但生意似乎不错,每天都往里躺不少人。

往东还有个三角人工湖,湖的这头是老旧的建筑,湖的那头是上海新天地酒吧街和中共一大的会址博物馆。一到晚上,这里不是一般的热闹,各种各样的豪车和各种香味的姑娘全来了。Sandy来看过我几次,每次我们都会在丁字路口的星巴克喝杯咖啡,我点拿铁,她则是焦糖玛奇朵。端着上二楼,找靠窗的位置坐下来,随手取下一本杂志乱翻一气。她跟我说说上海,我跟她说说笑话,说累了就各自把头偏向窗外,看看街边的法国梧桐树。

那时候我觉得星巴克的咖啡是世界上最好喝的咖啡,因为在此之前我对咖啡所有的记忆都是雀巢的白加黑。黑的叫咖啡沫,白的叫伴侣,搀在一起拿开水一泡,比中药还难喝。

从那以后我没事就爱端杯咖啡,等地铁的时候我端着,等公交的时候我也端着。因为我觉得这样显得特白领,而且很时尚。当然这种装×犯儿不光只有我,有不少,有人装得比我大,不光端着咖啡,还提着电脑,打电话都是用蓝牙耳机。

Kumar的公司说是在印度能排第三,听着威风凛凛,但在上海只是在金桥大厦租了个商住两用的办公室。Kumar是首席代表,我是首席代表的秘书兼助理,全公司就我们俩。当然时不时还会从印度来一些七总八总的,我就负责接待,给他们租车,订酒店,做一些同声翻译,这就是我的工作。要是那边没人过来,我和Kumar的日子就清闲多了。我们两人就在办公室里借着努力工作的名义侃大山,内容还是以前在网上聊的那一套,他是多想找个女朋友啊!我就用英文劝他,你长得跟《大力水手》里的布鲁托一样,又不肯花钱,姑娘是不会喜欢你的。Kumar立马不开心了,让我把上个月公司的财报都翻译一遍,说他有用。于是我明白了,人要知道自己的身份,别随心所欲地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你还真以为别人说你直爽是夸你呢?这个真理全世界通用。

在上海的时光是无聊的,因为我穷。Kumar给的工资不高,一月就3000元,除去房租还剩1800。我住的地方连个网吧都没有,好不容易在上海广场找到一个,却要8元一小时。在那吸血池子里泡一天,怎么也得一百多。不过还好,Sandy说她有台老式的IBM笔记本,让我拿着用,再叫房东去给弄条宽带,比去网吧划算多了。我谢完恩后马上就联系了房东,结果关机,之后的一连几天都是关机。我心急如焚,就去找中介,一个大姐接待了我,她用尽了所有资源,也没能联系到陶逸女士,大姐说:“册那,西特了!”

我的房东陶逸真的逃逸了!

为了打发无聊,我想索性学英语吧。我的英文其实全是和Kumar聊出来的,扯淡没啥障碍,可一旦到了商务谈判或者书面文案那我就瞎了。我开始订ShanghaiDaily(简称“SD”),SD是一份全英文的报刊,专门印给老外看的,说的都是上海周边的新闻。其实SD的内容我有80%看不懂,我感觉我在做一道巨大的阅读理解题,里面的词汇量大得惊人,不过这倒成了我唯一的娱乐。那就是8点上床,打开台灯,拿着自来水笔和《英汉词典》,读报纸!读完一个版面我需要花5天,报纸上都是被我标注的中文注释,说起来这也算是弹幕的雏形了吧。读SD最大的好处就是催眠,当时我的睡眠质量相当好,十点之前肯定睡死过去,每次都差不多迟到才醒。

我觉得那时就是我英文最强的阶段,我从来没对自己那么有信心过。有一天,Kumar突然咋咋呼呼地找到我说,今天他们的大老板要来。我问他这个老板有多大,他说很大很大,然后他花了二十分钟给我普及了公司的各种行政头衔。

他说我们隶属于MURUGAPA集团,这个集团下属还有四个分集团,其中一个叫TI集团,集团下有“TIChains”是做链条的;“TICycle”是做自行车的;“TITube”是做精密管材的,后面还有两个不知道什么鬼的Kumar没说,他指着TITube说:“我们在这里!”而这次来的老板就是Tube的总裁,同时他还是MURUGAPA大老总的独子。我心想,果然来头不小啊。

等我见到他的时候,才知道独子先生非但来头不小,块头也不小,目测得有个150公斤吧,门都走不进来。我租了辆金杯车拉着他们一行人去昆山和苏州看地,集团有意向在这里建厂,赚中国人民的钱。为租车这事,Kumar还跟我闹脾气,他说怎么能租金杯这种车呢,跌他们大老板身份。我心想,你这大老板这么大,我没租公交车就已经够给面子的。当然有了上次的教训,这话我咽在肚子里消化了。

晚上Kumar又叫我给大老板安排个小姐,顺便也给他安排一个。大老板的多贵都行,他自己的多便宜都行。我说便宜货我住的地方有,不过人家不上门服务,得你自己去。Kumar说得你带我去。我拗不过,带着他去小洗头房找姑娘,一连跑了几家,小姐都不肯做他生意,除非加双份的钱。我翻译给Kumar听,Kumar不干了,说她们搞种族歧视。我跟他说来都来了,加钱就加钱呗。Kumar居然用中文跟我说:“太贵了!”这是他在上海这些年学会的三句中文之一,另外两句是“你好吗”和“谢谢”。

3.

那年冬天,Kumar的妻子带着他的儿子来了。他老婆很胖,穿着印度传统的沙丽,头发特别长,到大腿。印度人有个习惯,每天早晚各洗一次澡,但是不太洗头。那天我去上班,看到Kumar的爱人在厨房里忙活,一开始我还以为她在洗菜,走近一看原来在洗头。放了半池子的水,她拿着头发在里头搓,跟搓墩布似的。她足足洗了半个钟头,接着拿吹风机站墙角又吹了半个钟头。你要这时从外面走进来,不留神,都会以为公司里新种了棵榕树。

夫人吹好头,就开始给他儿子捯饬,边捯饬边问我:“你知不知道lice是什么?”我摇摇头说不知道。然后她拿梳子从他儿子头上仔细地抓下来一只大虱子放在手心里对我说:“看,这就是lice!”我心想这lice营养够好的啊,快大得过蛐蛐了。第二天我就找社区医院给我开了张假病条,上面写着一切正常,医生的字我作为中国人都看不懂,更别说Kumar这个印度人了。我跟他说这是急性肺炎,传染厉害着呢,吓得Kumar赶紧让我回去休息。其实真正害怕的应该是我啊,我怕lice!

在上海的整整一年半时间里,我几乎没玩几盘刀塔,主要还是因为生活成本太高,收入又太低。这个城市太压抑,这种感觉充斥着你所有的生活细节,上海太快了,我这慢性子有点跟不上。我似乎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好几次我低着头玩手机的时候路过公交站,居然被争先恐后上车的人一起挤上了车。我站在淮海中路的天桥上看着川流不息的车流,马路被摩天大楼夹着,像一个庞大的泌尿系统,而我就像块结石卡在中间进退两难。

4.

见Kumar的事我和万伊说了,开始我全当个闲天跟她聊的,没想到她来劲了,非要跟着一起去,说是正学英文呢,刚好能会见一下外国友人,锻炼锻炼口语。我拗不过,只好让她跟着,打了的士往三里屯开。约会的地点是星巴克,Kmuar扎眼的坐在角落,面前摆着IBM的笔记本电脑。他到哪都摆弄着那台电脑,永远一副看起来认真工作的样子,其实多数时候是在玩扫雷。Kumar看到我来了,热情地招呼我们坐下,然后就跟我夸嘴说万伊漂亮,得多少钱一晚上?我解释说这是我朋友,不是你想的那种。Kumar有点失望,不过好在万伊也没听明白他说什么,毕竟Kumar的口音重,一般人不好懂。

我给万伊点了杯拿铁,自己要了杯美式咖啡,万伊断断续续地找些力所能及的话题跟Kumar聊,Kumar也听不太懂她说的京腔英文,我还得受累给他们俩翻译。临走前,Kumar还在问我北京有没有像上海那种小洗头房,这回他愿意加点钱。我说没有,首都最近严打,小姐们都歇了。Kumar说那真是太遗憾了。

回去的路上万伊挽着我的手臂说:“你真厉害,这么难听的英语你都听得懂。”

“这不算什么,更难听的我都听过。”

“啊?还有比这更难听的吗?”

我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说:“真有!”

我觉得万伊最近对我有些奇怪,她总是不经意地找借口黏着我,使我有些拿不准。她这到底是喜欢我呢,还是她对谁都这样?可要是她对谁都一视同仁,那刘芒又没这待遇,难道仅仅是因为我比刘芒长得帅吗?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刘芒虽然痞点,但还是有股子摇滚范儿的,何况人家是搞艺术的,这行最招姑娘喜欢。像我这种臭大街的写手,电脑屏幕后面一抓一串,万伊在京混的是上流圈子,虽然这个圈子很下流,但能给她带来切实的利益,她没有道理会看上我。

躺床上了我还在想这事,万伊要真看上我了怎么办?我什么也给不了她,人家出来图的就不是爱情,哪怕不小心在我这炸了雷,那也是稍纵即逝的烟火。感情是个越陷越深的东西,到头来受伤的还不是自己?这点很早之前鬼鬼就给我上过一课。

我当时还傻乎乎的打电话问鬼鬼,能不能不去英国,留下来,我用尽一生照顾你。鬼鬼淡淡地说她在我身上看不到未来,她说的每一个字就像迎面朝我丢来的飞镖,钉在我肉里,拔都拔不下来。

她说:“我不求锦衣玉食,但起码衣食无忧吧,我现在出国留学,将来我的孩子也要出国留学,我要给他创造最好的条件,你做得到吗?不说远的,你现在买得起去伦敦的机票吗?”

我说:“买不起。”

然后电话就挂了,我挂的。我当时口袋里有200块钱,银行卡里还有800多,真的买不起。是我把生活当成了韩剧,真实的世界从来不会看你给过多少感动,流过多少眼泪,无论你跑得多快,跑得多累,都无法阻止你爱的人换登机牌。

5.

第二天一早我被冯总的电话吵醒。电话那头他很激动地说我稿子写得不错,很有想法,特别真实,现在的青春故事都给人写烂了,全飘着,不像我写的这部,接地气。冯总说这书得往大了做,到时候他花点钱去找些媒体给我做做宣传,估计卖个十来万册不成问题,小伙子你要红了!

接完冯总的电话,我半天没缓过劲来。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我从没觉得自己写的这本书是部好的作品,它甚至连个中心思想都没有。可这只是我的看法,并不能代表广大读者,说不定读者就爱看这种没营养的东西呢?而你觉得自己最精华的文章,哪怕字字珠玑,读者反而觉得读不下去。所以说市场决定一切,读者就是上帝,作者的顾虑是读者读完你的书后能否赞同你书中的观点。而冯总的顾虑是有多少人愿意掏钱来成为你的读者,哪怕买来垫桌脚都行。

冯总当晚在饭店里摆了一桌,请了些头头脸脸的人物,加上我们“神奇四侠”,一桌子坐了十来个人。这些人物里有电视台的,有报刊的,还有出版社的,酒桌上说的都是官话,相互吹捧。这种场面上的东西只有老四在行,他像个公公一样,给各位爷斟茶倒酒,时不时还介绍一下自己,说这些年也写过一些不错的作品,有空也请他们过过目,提点意见。人物们就说老四懂事,小伙子将来有前途。

反正我是看不出来倒酒和前途能扯上什么干系,我流露出一脸的鄙视。老二在一旁看穿了我的想法,轻声在我耳边说:“老四不简单啊。”

“不就是给人当孙子吗?”

“你要知道孙子早晚有一天也是会变成爷爷的,别看这小小的酒桌,大有文章呢。现在办什么事不得跟人喝啊,在酒桌上给人伺候好了,下了桌人家心情好给行个方便,说不定事就成了,现在这社会能力都是其次,酒量才是真本事。”

说话间,冯总倒了一满杯白酒对我说:“来,跟大家表表诚意,干了。”我一看,他妈的这可是喝红酒的高脚杯,一口闷下去不要了命?我酒量极差,啤酒一瓶都能翻桌子底下去。老二看我半天木头一样杵着不动,连忙打圆场说:“我这小兄弟不会喝酒,我代他喝。”

“坐下,有你什么事啊!”冯总呵斥到。

“老冯啊,别这样,都是自己人嘛。”出版社的王编辑笑着又倒了两满杯,然后看着老二说:“出书是高兴事,必须走个三杯,您说呢?”

“必须的,必须的。”老二点着头拿过来,一口灌下一杯,整个面部的五官几乎都拧在了一起。酒是好酒,高度的五粮液,但劝酒的人太不是东西,是一个笑面虎。我伸手去拦老二,老二推开我的手又端起第二杯说:“各位让我喝是看得起咱,别闹。”我一把夺过老二手中的酒杯,一仰脖子闷了,在酒精还没来得及找我麻烦的时候,连忙又拿起桌上的第三杯一同喝了。

“哈哈,海量,有前途!我看好你,将来你红了可别忘了我们啊!”桌子另一头传来一阵令人讨厌的笑声。我心想我要真红了,我第一个攮死你。

五粮液在我胃里翻滚,酒精顺着血液在我身体里蔓延,我上头了,天旋地转。老二一直在旁边拍着我的背对我说些什么,但我耳朵里全是嗡嗡声,啥也听不清。我的意识开始模糊,有点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就感觉有人在用力地晃我,但看不清是谁。周遭的空气不断地发生着变化,时而是冷空气的味儿,时而是汽油的味儿,居然还有女人的香水味儿,不一会儿我的嗅觉也消失了,世界就像关了灯的房间,乌漆麻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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