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的强硬逻辑

陈独秀的强硬逻辑

《新青年》是专门“发议论”的刊物,造就的作者如胡适、钱玄同、刘半农、周作人、傅斯年、罗家伦等,多以写议论文章见长,主编陈独秀更是一个写起议论文来神旺气足倾倒一世之人,他为《新青年》辩护的《本志罪案之答辩书》就是一个代表——不仅代表了《新青年》议论文的一般特点,也代表了《新青年》作者和编者的一般心态。

《新青年》是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的发起者和主要阵地,它以前身为京师大学堂的北京大学为背景,集中了当时一大批留学归国的新派知识精英,也吸引了大量青年读者,因此必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再加上所议论的题目极其广泛,涉及孔教、国粹、伦理、宗教、文学、艺术和政治各方面,其引起众多反对意见,成为众矢之的,也就十分正常。

作为杂志主编,陈独秀在创刊第三个年头,感到有必要回答针对《新青年》的各种反对意见,但这篇《本志罪案之答辩书》一共只有一千来字,要用这样的篇幅条分缕析回答各方面的问题,自然不可能。陈独秀写这篇文章,名义上要为《新青年》所引起的反对意见作“答辩”(他列出了一长串“罪案”),实际却并不打算真正作具体的回答,而只想亮出《新青年》的办刊宗旨,为这个办刊宗旨作辩护。只要办刊宗旨站得住脚,就从根本上压倒了一切反对的声音。

陈独秀斩钉截铁地指出,他的办刊宗旨,就是提倡“科学”和“民主”。他说《新青年》之所以会在许多方面触犯中国传统社会的价值观念,主要就是因为要在中国提倡“科学”与“民主”:

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Science)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的大罪。要拥护那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大家平心细想,本志除了拥护德赛两先生之外,还有别项罪案没有呢?若没有,请你们不用专门非难本志,要有勇气有胆量来反对德赛两先生,才算是好汉,才算是根本的办法。(1)

他又说:

西洋人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引到光明世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迫压,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2)

话说得激昂慷慨,但什么是德莫克拉西(Democracy),什么是赛因斯(Science),并没有详细交代。而且,为什么中国的一切旧道德、旧政治、旧思想、旧学术,都是这德莫克拉西和赛因斯的对立面,也没有论证,他只是将这两种来自西方的现代价值理想拟人化为两位“先生”,显得和自己很贴近,又说把西方人从黑暗救出而入于光明之境,就是这两位先生的功劳,因此,你如果反对我们《新青年》,就是反对德莫克拉西和赛因斯,就是反对西方进步文明,就是自甘居于黑暗而拒绝光明。

显然,在陈独秀这里,“科学”和“民主”成了两块最结实的挡箭牌,任何“攻击笑骂”都被挡回去了;又像两个思想文化的制高点,一旦攻克下来,别的就都不在话下。

在“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的热心提倡者们往往喜欢对东西方社会历史和思想文化下根本而绝对的判断,却不加具体分析和实证研究,比如在《本志罪案之答辩书》中,陈独秀以赞赏的口气提到的主张废除汉文的钱玄同所谓“自古以来汉文的书籍,几乎每本每叶每行,都带着反对德、赛两先生的臭味”的论断,就是一例。陈独秀又说西方现代之所以从黑暗到光明,就是因为西方人拥护德、赛两先生,但德、赛两先生在西方是怎么来的?它们和西方固有的传统和其他的价值理想关系如何?西方在德、赛两先生之外,还有没有同样值得注意的别的东西?这一类问题,陈独秀都没有触及,无疑是缺乏具体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因此这本身就有悖于西方现代科学理性精神。他叫那些反对《新青年》的人不要专门非难《新青年》,要非难就直接去非难《新青年》所拥护的“科学”和“民主”,言下之意,《新青年》因为拥护科学和民主,在中国顿时就成了科学和民主的代表,于是自己凡有议论,都无不符合科学和民主,别人一概没有议论和批评的资格。虽然当时《新青年》并没有取得这样的权威地位,但像《本志罪案之答辩书》所包含的其实已经并非民主的强硬逻辑,还是普遍存在的。

陈独秀之所以口讲科学和民主,实际上并不真的注重科学理性的具体分析和实证研究,并不尊重对方怀疑、发问和论辩的权力,除了在客观上面临的压力太大,而主观上又缺乏深刻的观念体认和学术训练之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还是自以为已经占领了学术思想的制高点,已经真理在握,已经绝对正确乃至是绝对真理的化身。他的文章,往往先有了一个绝对正确的观念,再从这个观念的制高点推导下去,于是势如破竹,无往而不利。在《本志罪案之答辩书》中,他抓住了科学和民主,横扫一切;在《文学革命论》中,他抓住的则是绝对正确的“革命”,从欧洲近代的政治革命、宗教革命、伦理革命一直推下来,至于文学艺术革命,又从西方一直推下来,而至于东方(中国)的革命:

今日庄严灿烂之欧洲,何自而来乎?曰,革命之赐也。欧洲所谓革命,为革故更新之意,与中土所谓朝代鼎革,绝不相类;故自文艺复兴以来,政治界有革命,宗教界有革命,伦理道德亦有革命,文学艺术,亦莫不有革命,莫不因革命而新兴而进化。近代欧洲文明史,宜可谓之革命史。故曰,今日庄严灿烂之欧洲,乃革命之赐也。

这种典型的梁启超式的以设问句来制造气势的文章,内涵的逻辑是:既然西方有革命,东方就也应该跟着革命;既然政治、宗教、伦理诸领域都有革命,文学艺术领域的革命也就势在必行。他就是在这个逻辑的指导下,从胡适之温和的、尽量说理的、“伏惟国人同志有以匡纠是正之”的《文学改良刍议》,一下子提升到他自己的《文学革命论》,还这样号召国内青年:“有不顾愚儒之毁誉,明目张胆与十八妖魔宣战者乎?予愿拖四十二生的大炮,为之前驱!”一场严肃精微的关于文学变革的讨论,到他手里,顿时变作可以通过宣传鼓动一蹴而就的革命了。也就是在革命的绝对真理的支持下,他才不满胡适之的平和谦逊、务为冷静、主张“当有直言不讳之讨论,始可定是非”(3)的态度,以主张科学、民主之人,说出如下既不科学亦不民主的话来:

改良文学之声,已起于国中,赞成反对者各居其半。鄙意容纳异意,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展之原则;独至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文学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4)

陈独秀“五四”时期的文章,虽然还带有不少文白夹杂的浅近文言的痕迹,但毕竟大大融入了说话的口吻,从而显示出现代白话文的一般特性。我们读鲁迅杂文,常为其人生体验的深邃、思想的复杂以及话语表达的回环吞吐所折服,实际上在中国现代文学特别是初期白话文中,鲁迅式的幽微曲致并非普遍现象,更常见的倒是陈独秀式的直截痛快讲究气势的文章。陈独秀本来就是喜欢直来直去的一个豪爽之人,正如鲁迅所说,“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罢,独秀先生的是外面竖一面大旗,大书道:‘内皆武器,来者小心!’但那门却开着,里面几枝枪,几把刀,一目了然,用不着提防”(5),寥寥数语,确实抓住了其人的精神。陈独秀可说是现代中国政界文坛最光明磊落的一个人,这样的人写起文章来,就更容易将现代白话文爽直明快的特性发挥得淋漓尽致。白话文所以能够迅速取代文言,法宝之一,大概就在于此。

按照《本志罪案之答辩书》的逻辑,《新青年》本来就没有罪,用不着为自己辩护,所谓“答辩书”,无非是将这本来无须答辩的事实陈述出来而已。但这样一来,“答辩”之为“答辩”的意义也就失去了,唯一的作用,就是广告和宣传。那时候《新青年》同仁正愁反对意见还不够多,影响还不够大,所以经常在每期杂志上由编者(当时通称“记者”)有选择地回答读者的问题,形成编者、读者的沟通与互动。钱玄同甚至化名王敬轩写了一篇《文学革命之反响》发表在《新青年》上,再由刘半农发表《复王敬轩》,人为地制造声势,扩大影响。《新青年》的这些举措,都是先行者的寂寞所致。鲁迅也说过他们是寂寞的,而在寂寞中发声,免不了要提高音量乃至声嘶力竭。要战胜当时环绕新文学的更大的黑暗势力,驱除新文学提倡者自己心中的寂寞,这样的说话方式情有可原,但新文学运动最初发出的这种无畏的战斗之声,确也包含了一些思想的混乱和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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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独秀《本志罪案之答辩书》,《中国新文学大系(二)·文学论争集》,第82页。

(2) 同上。

(3) 胡适《寄陈独秀》,《中国新文学大系(一)·建设理论集》,第33页。

(4) 陈独秀《答胡适之》,《中国新文学大系(一)·建设理论集》,第56页。

(5) 鲁迅《且介亭杂文·忆刘半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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