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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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劳伦斯与“新世界”

D.H.劳伦斯被雷蒙·威廉姆斯(Raymond Williams)称为“自学成才”的作家,终其一生都在为超越自己的阶级局限而抗争。1884年,劳伦斯出生于英国诺丁汉一个普通矿工家庭,年少时便崭露极强的艺术天分。在其母亲的支持和鼓励之下,劳伦斯完成了大学学业,毕业后曾在学校工作过一段时间,并在此期间开始尝试文学创作。劳伦斯最早为人所知是因为他在福德(Ford Madox Ford)创办的杂志《英语评论》(English Review)上发表的短篇小说《菊馨》(Oder of Chrysanthemums),此后长篇小说《白孔雀》(The White Peacock)、《越矩者》(The Trespasser)以及《儿子与情人》(Sons and Lovers)的出版进一步奠定了他职业作家的地位。尽管他的文学才能已经得到部分肯定,却有很大一部分同僚将其视为“不入流”的作家,正如作家约翰·沃森(John Worthen)所说,他“在二十世纪早期英国中产阶级文学界并没有一席之地”[1]。由于受过良好教育,加上对智性的炽热追求,劳伦斯不再对父辈所在的工人阶级和矿区乡村具有归属和认同感,但与此同时,他也始终不为当时文学界的精英人士所承认。正是这种局外人的经历使得他的小说内容蕴藏强烈的冲突感,小说中的人物,不管是与异性、自然还是文化他者之间,都以对立的姿态来呈现。这些冲突之下,不仅蕴藏着大家通常所认为的劳伦斯对文明、城市和工业主义的批判,还有他对个人身份的探寻。随着生活半径的扩大,劳伦斯的探索亦由英国乡间矿区扩展至美洲大陆。

劳伦斯生活的时代也是英国历史上工业革命急剧推进的时期,在城市逐步将乡村吞噬的过程中,英国也开始由传统的农耕社会向现代都市社会转化。劳伦斯的出生和成长之地是诺丁汉一个矿区及其周边的乡村,这里也是一个典型的新旧并存的奇特混杂体,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里的生活非常奇特地混杂了工业主义和莎士比亚、弥尔顿、菲尔丁和乔治·艾略特的旧式农业英格兰”[2]。雷蒙·威廉姆斯非常敏锐地洞察到了这一点,将其称为“边界地区”,并由此指出,劳伦斯始终处在“一个文化的边界上,不仅要在矿山和农场之间做出选择,还要在这两者和教育与艺术的开放世界之间做出选择”[3]。由此可见,劳伦斯小说作品的全部主旨便可概括为新旧之间的冲突,这其实也是熟悉与陌生的冲突,或者更进一步说,是自我与他者的冲突。在劳伦斯的故事中,他将这些冲突表现为理性和血性之间的较量,理性是探索、智性、破碎和异化,是工业主义的产物,而血性则与原始冲动和本能相关,是人与自然直接接触的生活方式。小说《虹》便展现了这样一种对立冲突,在第一章,劳伦斯以维多利亚小说的叙事手法描绘了世代务农的人与自然的天然联系:

他们明白天地是相通的,大地把阳光吸进自己的肺腑,让雨水流入自己的胸膛。田野在萧索的秋风中变得草木零落……对于他们来说,生活的全部内容与所见所闻所感仅此而已。触摸着大地的脉搏和身躯,会感到它们在向犁铧敞开胸襟。刚翻过的土地新鲜而蓬松,以沉甸甸的欲望攀附着人们的双脚。……他们翻身上马,将生命紧夹于两腿之间……[4]

劳伦斯极富诗意与表现力的语言,将自然赋予人的灵性。他对务农活动的描写充满性的隐喻,赋予其创造生命的仪式感,显示自然最原始的力量。而与此相对的是现代工业社会丑陋和空虚的荒原,一个呆板、破碎、异化的世界,一个被标记为死亡的社会。在劳伦斯看来,死亡最终会被以生命的形式重写,并给予故事充满希望的结局:“新的、洁净袒露的身体将萌发出新的生命,获得新的成长。”[5]

由于《虹》中充满大量与性相关的意象和隐喻,在1915年被英国政府禁止出版。小说被禁给劳伦斯夫妇带来一系列经济和精神上的打击。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弗里达的德国身份让他们背负上间谍的负面名声,周围邻居也时常对他们的私生活进行窥探,这些都让劳伦斯夫妇的生活处境愈发艰难。这些不愉快经历让劳伦斯对英国产生极强的抵触情绪,并萌生离开的念头,他在与友人的书信中坦言,“我很烦闷,身心都如此,若不离开(此地)我会死”[6];“我希望两周以内就能离开:去美国……我为英格兰的写作到此为止”[7]。自此,劳伦斯将他对原始血性与自然灵性的探索由欧洲大陆转向他处,而美洲似乎是这样一个“应许之地”:“我知道美国不好,但它有未来。我认为英格兰没有未来:它只会退化和衰落。”[8]由于各种原因,劳伦斯的美洲之行一直到1922年才最终得以实现,他们从意大利出发,取道锡兰、澳大利亚,最终到达新墨西哥。这一时期的劳伦斯化身奥德赛,“追寻”(quest)也成为其众多作品不断重复的主题。

在旅行的辗转逗留期间,劳伦斯陆续创作了《海与撒丁岛》(Sea and Sardinia)、《阿甘的权杖》(Aaron's Rod)、《鸟、兽与花》(Birds,Beasts and Flowers)、《袋鼠》(Kangaroo)、《墨西哥之晨》(Mornings in Mexico)、《羽蛇》(The Plumed Serpent)、《骑马出走的女人》(The Woman Who Rode Away)、《公主》(The Princess)、《圣·马尔》(St.Mawr)等游记、诗歌和小说作品。在这些作品中,原始力量的代表不再是早期作品中未受教育和文明沾染的“土著英国人”(aboriginal Englishman)[9]或其他的“土著”欧洲人,而是转为异域的土著人,或者说相对于欧洲的文化他者。他深入体验不同地区的“地方精神”(spirit of place),探索当地人的血性意识,但他对应许之地的追寻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常常被失望所裹挟。在锡兰,当地人的纵情声色与崇尚感官的生活让他反感,让他甚至发出“白人无法在此地生活”的感叹[10]。澳大利亚人口虽然主要以白人移民为主,但他还是感到无法融入,在小说《袋鼠》中,他借主人公之口说出,难以融入的问题在于“无法识破这里的奥秘”[11]。在经历一番波折与辗转之后,美洲成了他最后的希望。在美洲逗留期间,劳伦斯在阿兹台克(Aztec)、玛雅(Maya)、印卡(Incas)等美洲印第安人那里找到了“暗藏的人性”(the “dark half of humanity”)[12],这也让他内心重燃希望之火:

对我来说,新墨西哥是我这些年来对欧洲以外世界最好的体验。它确实永远地改变了我。说起来也许奇怪,是新墨西哥将我从当前的文明时代——这伟大的物质和机械发展的时代中解放……从新墨西哥壮丽的清晨中苏醒,灵魂中新的一部分突然被唤醒,旧的世界被新世界代替[13]

他将美洲称为“新世界”(new world),这并非就传统意义上的地理大发现而言,而是更具精神意义上的价值。对于劳伦斯来说,美洲印第安人以及他们“原始”(primitive)的生活方式及其与自然相处的模式蕴含着新生的力量,是拯救腐朽的欧洲文明的“良药”。

事实上,将原始文化视为拯救西方文明的“良药”并非劳伦斯首创,而是源于当时欧洲大陆颇为盛行的原始主义(primitivism)思想风潮,其主旨在于借返祖倾向来反思理性和工业文明。17世纪晚期启蒙运动以来,理性便成为西方人所推崇的认知模式。在理性主体看来,意识和认知对象是截然对立的两个体系,而人认识客体的过程和目的便是征服认识对象,并将其纳入知识体系。通过运用理性,人掌握了自然规律,从而得以驾驭和利用自然。到了19世纪,在理性的主导下,西方人发展了民主政治、自由经济、科技教育、多元文化等社会运行体系,逐步朝现代国家迈进。与此同时,人们既有的生活秩序也受到极大冲击,传统的农耕社会被工业社会取代,大量务工人员流向城市,世界性的“大都市”迅速崛起。在资本的驱动下,西方人开始向世界各地进行殖民扩张,也正是在此过程中,作为文化他者的殖民地人及其社会开始进入西方人的视野。然而,在工业革命和科学技术高唱凯歌,通往进步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方式带来沧桑巨变。巨大的变革下,各种矛盾开始滋生,并在聚积膨胀的过程中酝酿着巨大的危机,其结果便是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惨痛后果促使西方人开始反思理性和工业文明,他们意识到,主客对立的认知方式虽然促进了物质文明的发展,但同时也加剧人之天性的异化,这种物质文明一旦走入歧途,便会以极大的能量反噬人类。而土著人天人合一的原始思维不仅让人们看到了人类在进化初期的意识状态,同时也使其找到了一条逆转理性异化的道路,并寄望于借鉴原始文明来给病入膏肓的工业文明注入生机。概言之,“原始主义的活动提供了与过去重新连接的渠道,同时也指明了将来的道路”[14]。在原始主义那里,人们通过寻根找到扎根的新土壤,这作为一种思想契机开启了许多现代派艺术家对西方传统文化的反叛和创新。在绘画领域,毕加索在《亚维农的少女》中首次将非洲面具艺术引入绘画创作,消解了身体的自然属性,成为一种外在的面具似的表象。在文学领域,象征派诗歌旨在倡导人与宇宙万物的契合,这便是源自原始人的思维方式。乔伊斯的作品大量使用双关,使语言产生更多的含义,其实也是一种改变理性思维方式,在语言的层面上实现与宇宙万物重新渗透与契合[15]。T.S.艾略特甚至指出,作为艺术家就应该是“最能够同时理解文明和原始的人”[16]。原始主义在为西方人探索自我文化的发展提供思想来源的同时,也加深了他们对他者的认识。

“他者”在西方思想史上具有深厚的哲学渊源,西方人对自我与他者关系的讨论可以追溯至柏拉图。通常情况下,人们认为外在于主体的一切人和事物,不管以什么形式存在,都可以被称为他者。他者不仅是认知对象,也是自我认知的依据,正是在他者的参照之下,主体得以对自我进行定义、建构和完善。因此,他者与自我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从笛卡儿到康德,大多数哲学家都赋予理性主体绝对主动权,但从19世纪后期开始,他者的作用逐渐凸显,从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dialectics of master and slave),到胡塞尔的“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再到萨特的存在主义他者观,人们越发深刻地认识到他者对主体的限制和制约。恩格斯曾指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说明存在中的主体本质上是一种在关系中的互动,而福柯、德里达、拉康等一系列后结构主义思想家的理论则进一步明晰他者对主体的限制作用,拉康甚至推翻笛卡儿的名言“我思故我在”,提出“我在我不在之处思维,故我在我不思之处存在”。正是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下,主体逐渐被消解,他者开始走向历史的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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