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作为《新青年》的创办者,他的文学批评具有突出的思想启蒙和社会批判特征,他清楚意识到新文学必须以新文化创造为前导,他的文学批评在思想内涵上划开了新、旧文学的不同,但他却无力推动具有现代审美意义的新文学的出现,也无力承担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独立形态的建设;他“五四”后离开了社会文化领域,选择了马克思主义,转向现代革命文化的开创,此后的历史表明他开创的现代革命文化仍然影响着新文学的发展,在这一发展路径上,可以看到五四文学革命倡导与1930年代左翼文学的联系。但是,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的独立形态却不是在这一革命文化发展路径中形成的,而是在社会文化领域中逐步建立起来的。这就是说,在社会文化领域中,中国现代文学批评需要立足于“五四”在“文明批评”和“社会批评”中得到发展,需要实现独立的现代审美形态的建设,社会批判性和文学审美性的加强,对于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独立形态的确立是缺一不可,而这在“五四”后却是一个难以实现的问题。所以如此,显然与胡适及其开创的学院文化有更直接的关系,分析其原因,我们还需要回到“五四”。

应该看到,五四文学革命是在袁世凯专制统治崩溃后出现的,是在政治权威空缺和价值权威真空的背景下,在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相对缓解的状况中发生的,是在《新青年》与北京大学相结合后的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中,在高等学府的一批教授和学者中间提出的,这种状况有助于新文化倡导者的中西文化暨中西文学整体比较观的形成,由此形成的“立人”主张和对“人性建构合理性”的思考,更带有学院文化特征,这在胡适、周作人的文学革命观中有更为明显的体现。如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谈新诗》、《论短篇小说》,周作人的《人的文学》、《平民文学》、《儿童的文学》,等等,既具有激烈的社会批判性,又带有学者立论的特点,有明显的学理性,他们要求的“人性的解放”更是一个理想主义要求,他们在当时也更是理想主义者,这在鲁迅发表的《我之节烈观》、《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等文章中也有所体现。实际上,以《新青年》与北京大学为中心形成的新文化倡导群体中,绝大多数人“五四”后立脚于学府,从事着教学和学术文化工作。鲁迅在北京期间也始终未间断中国古籍的整理和研究,“五四”前后写出《中国小说史略》、《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等学术著作,后来还有未完成的《汉文学史纲要》,这些工作与胡适、周作人相一致,参与的是现代学院文化的建设。但鲁迅更是作为一个社会知识分子进入到带有学院文化特征的新文化倡导中的,在他身上明显体现了现代社会文化与现代学院文化(包括现代革命文化)相统一的发展要求,或者说,他是立足于中国现代文化的整体发展从事现代学院文化建设的,在他身上反映出的新文化倡导的整体特征,更具有合理性。

鲁迅与胡适是有明显差异的,鲁迅的“立人”主张逐渐增强的主观意志论、生命哲学和精神分析学,对胡适就难以产生更大影响。较之鲁迅,胡适“五四”的“立人”主张明显匮乏的就是对社会领域“改造国民性”之艰难的感受和认识,所以,他1919年后坦然宣布文学革命成功,提出国家主义性质的“为学术而学术”,信心百倍地转向“整理国故”,这显然在体现他自身特点的学院文化中具有合理性,而当他把这些学术化举措推向整个社会,为社会青年开列必读书目,实际上是要求整个社会文化能够按照他开创的学院文化那样一种方式发展,这不仅有悖于社会文化发展的自身原则,有悖于新文学发展的审美特征,而且导致学院文化与社会文化相对立的倾向,这自然要受到鲁迅的有力抵制。

周作人则与胡适有所不同,他不具有胡适那样更为纯粹的学院文化特征,他作为学院知识分子所从事的文学活动,与鲁迅作为社会知识分子所从事的学术活动相一致,体现了学院文化与社会文化相统一的发展要求。如他“五四”后与鲁迅联手的外国文学译介,他在《晨报副镌》开辟“自己的园地”展开的文学批评,他自己主持的《语丝》上发表的小品散文,虽程度不同带有学院文化特征,却是社会文化的表现,对新文学产生深刻影响。与此同时,他在北京大学撰写的《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圣书与中国文学》、《欧洲文学史》、《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一类著作,虽然是作为学院文化出现的,却带有他突出的社会文化感受和认识,对学院文化和社会文化均有直接影响。

但是,同样体现文学家身份的周作人与鲁迅仍有差异。周作人“五四”后写的《个性的文学》、《美文》、《自己的园地》、《文艺的统一》、《文艺上的宽容》等文章,为同在北大从事学院文化建设的胡适所难以做到,这有助于社会文化领域中新文学向文学审美形态的转化与发展,核心点与他“五四”时期提出的“人的文学”[1]主张相一致,要求“人性建构的合理性”;但也明显可见,这些文章中又有着他对自己的“五四”言论的自觉反省[2],与他明显感受和认识到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改造之艰难相关,既是他对社会文化变革悲观绝望的表现,同时也是从他所置身的学院文化出发,不无回避社会文化改造倾向,也存在着对社会文化发展的某种趋向的拒绝[3],可以视为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不为”。而在鲁迅的“立人”主张中,离开直面社会人生现实的“人性解放”要求,是逃避社会压迫的一种表现[4],他虽与周作人一样对社会文化变革悲观绝望,但他的选择却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即“绝望的抗战”[5],他后来进一步提出从“人性的解放”到“阶级意识觉醒”是“前进的作家”的必然要求[6],提出左翼文学的生成是“五四”后新文学发展的必然,而遭到更带有学院文化特征的胡适、周作人及其影响的知识分子的拒绝或反对。可见,正是1930年代左翼文学的形成,真正反映了“五四”后分流的社会文化与学院文化之间的分道扬镳。

我们从鲁迅与胡适、周作人的差异和不同走向中可以看到,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变革的特殊艰难性更是在“五四”后呈现出来的,更是在“五四”后社会文化领域里的“国民性改造”过程中呈现出来了。更早意识到中国社会是一个“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铁屋子”的鲁迅,对此也有一个体验和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我想,这应该是他意识到通过小说方式进行思想启蒙和社会改造“不胜辽远”,自觉放弃的原因之一,是他选择以杂文创作为主的主要原因之一,如他所说:

中国现今文坛(?)的状况,实在不佳,但究竟做诗及小说者尚有人。最缺少的是“文明批评”和“社会批评”,我之以“莽原”起哄,大半也就为了想由此引起新的这一种批评者来,虽在割去敝舌之后,也还有人说话,继续撕去旧社会的假面。可惜所收的至今为止的稿子,也还是小说多。[7]

鲁迅这时候更多创作的是杂文,同时更注重文学批评,他主要是通过杂文形式展开文学批评,这是结合“社会批评”和“文明批评”确立的一种文学批评,他当时的文学批评的核心主张,就是他在《论睁了眼看》中所说,文学敢于直面社会人生的黑暗,作家要走出“瞒和骗的大泽”, “取下假面,真诚地,深入地,大胆地看取人生并且写出他的血和肉来”[8]

如前所述,鲁迅通过杂文形式展开的文学批评,其审美意识和审美形态是通过“社会批评”和“文明批评”表现出来的,社会批判性和文学审美性在他的杂文创作中融为一体,这同时是他的文学批评观的体现。但是,“五四”后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的文学批评,在整体上则不是这样的,这两个社团的文学批评是通过各自所侧重的社会性与审美性表现出来的,或者说,它们的文学批评表现出的社会性与审美性是断裂的。显然,这种状况极不利于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独立形态整体上的形成和发展。

[1] “我只承认大的方面有人类,小的方面有我,是真实的”;“浅一点说,我是人类之一;我要幸福,须得先使人类幸福了,才有我的分;若更进一层,那就是说我即是人类”——“所以这个人与人类的两重的特色,不特不相冲突,而且反是相成的。”(周作人:《新文学的要求》,《艺术与生活》第20—21页)

[2] 周作人1921年1月写出《个性的文学》,四个月后又发表《美文》,1922年1月在《晨报副镌》上开辟专栏《自己的园地》,直接针砭自己在《人的文学》、《日本的新村》等文章中含有的“梦想家与传道者的气味”,他说:“一个人在某一时期大抵要成为理想派,对于文艺与人生抱着一种什么主义。我以前是梦想过乌托邦的,对于新村有极大的憧憬,在文学上也就有些相当的主张。我至今还是尊敬日本新村的朋友,但觉得这种生活在满足自己的趣味之外恐怕没有多大的觉世的效力,人道主义的文学也正是如此”,“对于艺术与生活之某种相”,“以前我似乎多喜欢那边所隐现的主义,现在所爱的乃是在那艺术与生活自身罢了”。(周作人:《艺术与生活·自序》,《艺术与生活》,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页)

[3] 如周作人在《贵族的与平民的》(载1922年2月19日《晨报副镌·自己的园地》)中修正自己三年前“平民文学”主张,说:“倘若把社会上一时的阶级争斗硬移到艺术上来,要实行劳农专政,他的结果一定与经济政治上的相反,是一种退化的现象”。(周作人:《自己的园地》,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6页)

[4] “我们常将眼光收得极近,只在自身,或者放得极远,到北极,或到天外,而这两者之间的一圈可是绝不注意的,……在中国做人,真非这样不成,不然就活不下去。例如倘使你讲个人主义,或者远而至于宇宙哲学,灵魂灭否,那是不要紧的。但一讲社会问题,可就要出毛病了。北平或者还好,如在上海则一讲社会问题,那就非出毛病不可,这是有验的灵药,常常有无数青年被捉去而无下落了。在文学上也是如此。倘写所谓身边小说,说苦痛呵,穷呵,我爱女人而女人不爱我呵,那是很妥当的,不会出什么乱子。如要一谈及中国社会,谈及压迫与被压迫,那就不成。不过你如果再远一点,说什么巴黎伦敦,再远些,月界,天边,可又没有危险了。”见《集外集拾遗·今春的两种感想》,《鲁迅全集》第7卷第386—387页。

[5] “我的作品,太黑暗了,因为我常觉得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却偏要向这些作绝望的抗战,所以很多着偏激的声音。其实这或者是年龄和经历的关系,也许未必一定的确的,因为我终于不能证实: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两地书·四·致许广平》,《鲁迅全集》第11卷第20—21页)

[6] “最初,文学革命者的要求是人性的解放,他们以为只要扫荡了旧的成法,剩下来的便是原来的人,好的社会了,于是就遇到保守家们的迫压和陷害。大约十年之后,阶级意识觉醒了起来,前进的作家,就都成了革命文学者,而迫害也更加厉害,禁止出版,烧掉书籍,杀戮作家,有许多青年,竟至于在黑暗中,将生命殉了他的工作了。”(《且介亭杂文·〈草鞋脚〉(英译中国短篇小说集)小引》,《鲁迅全集》第6卷第20页)

[7] 《两地书·十七》,《鲁迅全集》第11卷第63页。

[8] 《坟·论睁了眼看》,《鲁迅全集》第1卷第141页。应注意,鲁迅要求作家“看取人生”写出自己的“血和肉”来,与他1927年提出的“写我们自己的社会,连我们自己也写进去”,“连自己也烧在这里面”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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