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维明《人性与自我修养》序

杜维明《人性与自我修养》序

杜维明教授让我给他这本《人性与自我修养》写一篇序,我很高兴答应他的要求,因为我也许是国内对他的学问比较了解的一个人。我认识维明是在1981年初,是由另外一位美国朋友舒衡哲(Vera Schwarcz)介绍的,以后我们便成为朋友。维明到中国来或我到美国去,总是要设法见面,而每次见面讨论一些学术问题总是免不了的。1983年我到美国哈佛大学,正巧8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要开第十七届世界哲学大会,会前我曾和维明商量讲什么问题,我们想到是否讲讲“儒家第三期发展”的问题。后来,我就以《儒家第三期发展可能性的探讨》为题用中文在会上作了讲演,维明为我翻译,这次讲演还算成功。从那以后,我们见面常讨论这类问题。

维明的这本书是1979年出版的,已经有好几年了,他最近向我说,他的看法也有一些改变,但并没有告诉我有些什么样的改变。其实,我的一些看法也有改变,这也许是一个认真的学者对学问应该有的态度。由于我们所处的具体环境不同,面对着不同的问题,因而对中国文化的了解也会不同,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之间的认真讨论和互相理解。

维明这本书,我想也许可以用另外一个题目:《从孔子到熊十力》。这本书是一本系统的论文集,开始于孔子,终结于熊十力。很凑巧,我真正研究学术大概是从研究孔子开始的。较早的一篇文章《孔子思想在春秋末期的作用》是1961年写的,收在1962年出版的《孔子讨论文集》中,而近年我又对研究熊十力发生兴趣,我指导的研究生中已经有两篇硕士论文是写熊十力的了,而我和武汉大学萧萐父教授又合编了《熊十力论著集》。

“从孔子到熊十力”作为中国儒家传统论应该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研究题目。我国近现代一些学者不少人认为中国哲学或儒家哲学的精神是“内圣外王之道”。我想,这也许是对的。梁启超说:“‘内圣外王之道’一语,包举中国学术之全体,其旨在于内足以资修养而外足以经世”(《论语考释·庄子天下篇释义》)。熊十力在《读经示要》中也肯定了“内圣外王之道”,他说:“君子尊其身,而内外交修,格、致、诚、正,内修之目也;齐、治、平,外修之目也。家国天下,皆吾一身,故齐、治、平,皆修身之事。”冯友兰的《新原道》(一名《中国哲学之精神》),照他看,“中国哲学之精神”就在“内圣外王之道”,他说:“在中国哲学中,无论哪一家哪一派,都自以为讲‘内圣外王之道’。”“内圣外王之道”最初见于《庄子·天下》,但是这种“圣王观”在战国时不少儒家都是提倡的。我在一篇文章《论儒家的境界观》中提出我们现在应把“内圣之学”和“内圣外王之道”分开。照我看,儒家的境界观是“内圣之学”,而“内圣外王之道”却是一种社会理想。在那篇文章中,我说:“就儒家的境界观说,他们认为经过个人道德学问的修养可以达到圣人或贤人的境界或者说可以具有一理想的人格,这应该说不仅有可取之处,而且是可以加以发展的。道德和学问的内容可以不同,但对道德和学问的追求精神总应该是人类一种可贵品质;理想的人格虽可因时而异,但人们总应该去努力塑造符合时代要求的理想人格,这也是合理的。因此,对儒家境界观作一番创造性的转化工作,它将可以为我们所继承和发展。至于儒家的理想社会和政治的蓝图则只能是一种不能实现的‘空想’,它所能起的作用只能是对中国封建宗法制社会的美化。因此,不仅‘王圣’不可取,‘圣王’也做不到,从而‘内圣外王之道’当然也就不能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精神为我们所继承了。”我为什么这样看问题,在那篇文章中我说,“内圣外王之道”是中国政治“人治”的理论基础,而中国的“法治”之所以难以建立,和这一传统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对于这个问题,维明并不同意我的看法,但他认为这确实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照通常的做法,我为维明的著作写序也许不应该讨论这个问题。但是我想,为了推动问题的深入,我还是再说说我的一些看法吧!

中国传统哲学(主要是儒家哲学)的“内圣之学”开出——适合现代化民主政治要求的“外王之道”而有——“内圣外王之道”?“民主政治”能否靠一个“圣王”来实现?我想,这是不可能的。“民主政治”首先应是由广大人民作主,其次得建立一套保障人民权利的制度。但是儒家的“内圣外王之道”是基于“圣人最宜于作王”观念而有的,而“圣人最宜于作王”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恩赐”观点,这和民主政治是相违背的。从孔子起就有“圣王”的观点,他把尧舜加以理想化,看成中国古代的“圣王”。到他的弟子就更有了“圣人最宜于作王”的观点了。宰我曾说:“夫子贤于尧舜”。《墨子》的《公孟》篇有一段记载:“公孟子谓子墨子曰:昔者圣王之列也,上圣立为天子,其次立为卿、大夫。今孔子博于诗书,察于礼乐,详于万物,若使孔子当圣王,则岂不以孔子为天子哉!”这正是说“圣人”最宜于作“帝王”。到战国末年,荀子的弟子也称颂他的老师,他们说荀子“德若尧舜,世少知之”,“其知至明,循道正行,足以为纲纪,呜呼,贤哉!宜为帝王”。所以中国自古总希望有一个“圣明天子”出来,但是“天子”怎么能“圣明”呢?这种“圣人最宜于作王”正是一种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所产生的希望上天降以雨露阳光的表现。“民主”和“法制”是不能靠“恩赐”得到的,这是中外历史已经证明了的。

那么中国传统思想中为什么会有一种“圣人最宜于作王”的观念?我想,这是和儒家企图把“道德政治化”,又把“政治道德化”相联系的。虽然“道德”和“政治”不能没有联系,但是“道德”和“政治”仍然是两回事,是属于两个不同的价值系统。把“道德政治化”和把“政治道德化”的结果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美化了“政治”,说“政治”是符合“道德”的,而所说的“道德”又往往是抽象化了的道德观念;一是使“道德”从归于“政治”,即认为凡是适合政治要求的都是“道德”的。照我看,这都是不可取的。

就现代民主政治说,是不必有“圣王”的,而要求有“圣王”所造就出来的只能是“王圣”。从中国历史上看,除了儒家所编造和美化的上古尧舜之治外,可以说从来没有出现过“圣王”,而出现的大都是有了“帝王之位”或者企图“帝王之位”的“王圣”。这些王圣,一方面是他们自居为“圣王”,而另一方面更是由某些“思想家”们吹捧为“圣王”的。从小人儒说,这是谄媚;从君子儒说,则为“迂阔”。但是,帝王是并不宜于作“圣人”的。这是因为,帝王如果要求作“圣人”,或者是企图把儒家那一套不可能实现的“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实现于现实社会中,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只能是自欺欺人之说。那么“圣人”是否宜于作“帝王”呢?照我看,“圣人”也许最不宜于去作“帝王”。“圣人”如果要求去作“帝王”,或者他就要失去其作为“圣人”的资格,因为具有理想人格的人总是难以了解和面对现实的,他们往往是那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幻想家。要当帝王就要面对现实;要面对现实就不能用空想的理想主义来行事,从而必定失去其为“圣人”的品德。或者“圣人”企图利用其为“圣人”的地位来改变现实社会,这收效当然是很小的,相反往往被利用成为美化现实的工具。由此可见,儒家的“内圣外王之道”正是我国社会长期重“人治”而轻“法治”的根据和理论基础。

但是,我也并不认为儒家的“内圣之学”没有其自身的永恒价值。“圣人”就应该只作“圣人”,他的作用就在于以他的道德和学问影响社会,他本身应是“议而不治”的,以便他能保持他的独立的极高的个人品德。中国传统哲学(特别是宋明理学)的“内圣之学”,照我看它的价值仅仅在于使人们对宇宙人生有极高的了解。这种对宇宙人生的极高的了解或者是由超越性而至内在性(如程朱),或者是由内在性而至超越性(如陆王),这只是一种人生境界和对宇宙的了解,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难以由超越性而内在性推出现实性的事功(有关事功的作为)来,也不可能由内在性而超越性推出现实性的事功来。与这种对宇宙人生的了解相对应的应是另一套,它是现实性的;这种现实性的事功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符合“圣人”对宇宙人生的了解,这不是“圣人”可以“为”的,而“帝王”则又是不会“为”的。所以,在中国过去的社会中,一些大思想家,即那些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哲人,都成了悲剧性人物。不过,人总应对宇宙人生有其超越性的了悟,这对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也许有意义。他们的理想也许是“民胞”、“物与”,而他们能做到的也仅仅是“存吾顺世,没吾宁”了。所以,我觉得思想家的任务就是去了解宇宙人生,而并不需要也不可能去创造一符合其极高理想的社会。

最后我想说说,维明是美国哈佛大学的教授,也是我们中国文化书院的导师,他作为一美籍华裔学者,希望中国文化能实现其现代化与世界化,希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内圣之学”得以发扬,我相信是有意义的,他的努力也将会取得成果,使中国文化、中国哲学在走向世界的历程中得到肯定。

本文作于1987年10月,原收入《人性与自我修养》,中国和平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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