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本序
一
按照“出版物登记册”的记载,伦敦的出版商人托马斯·索普(Thomas Thorpe)在1609年5月20日取得了“一本叫做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的书”的独家印行权,不久这本书就出售了。索普还在这本书的卷首印了一段谜语般的献词,献给“这些十四行诗的唯一促成者,W.H.先生”。在这之前,这些十四行诗中的两首曾在一本小书中出现过。索普的版本包括了154首十四行诗,这就是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最早的、最完全的“第一四开本”。到了1640年,出现了本森(Benson)印行的新版本,少了8首,各诗的次序也作了另外的安排。在17世纪,没有出现过其他版本。
自18世纪末期以来,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引起了人们的巨大兴趣和种种争论。例如,这些诗是作者本人真实遭遇的记录,还是像他的剧本那样,是一种“创作”即虚构的东西?这些诗的大部分是歌颂爱情的,还是歌颂友谊的?这些诗的大部分是献给一个人的,还是献给若干人的?对这些诗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成就应当怎样评价?
现在,让我先来介绍一下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所谓“故事”的轮廓。按照广泛流行的解释,这些十四行诗从第1首到第126首,是写给或讲到一位美貌的贵族男青年的;从第127首到第152首,是写给或讲到一位黑肤女郎的;最后两首及中间个别几首,与故事无关。第1至17首形成一组,这里诗人劝他的青年朋友结婚,借以把美的典型在后代身上保存下来,克服时间的毁灭一切的力量。此后直到第126首,继续着诗人对那位青年的倾诉,而话题、事态和情绪在不断变化、发展着。青年是异乎寻常地美(第18—20首)。诗人好像是被社会遗弃了的人,但对青年的情谊使他得到无上的安慰(第29首)。诗人希望这青年不要在公开的场合给诗人以礼遇的荣幸,以免青年因诗人而蒙羞(第36首)。青年占有了诗人的情妇,但被原谅了(第40—42首)。诗人保有着青年的肖像(第46、47首)。诗人比青年的年龄大(第63、73首)。诗人对于别的诗人之追求青年的庇护,特别对于一位“诗敌”之得到青年的青睐,显出妒意(第78—86首)。诗人委婉地责备青年生活不检点(第95、96首)。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分离,诗人回到了青年的身边(第97、98首)。诗人同青年和解了,他们的深厚友谊恢复了(第109首)。诗人因从事戏剧的职业而受到社会的冷待(第111首)。诗人曾与无聊的人们交往而与青年疏远过,但又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第117首)。有人攻击诗人对青年的友谊,诗人为自己辩护(第125首)。诗人迷恋着一位黑眼、黑发、黑(褐)肤、卖弄风情的女郎(第127首,第130—132首)。黑女郎与别人(可能就是诗人的青年朋友)相爱了,诗人陷入苦痛中(第133、134、144首)。黑女郎是有丈夫的(第152首)。
这个故事是建立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的:假定这些诗的大部分之呈献对象是作者的朋友(男性),是一个人而不是若干人。这个译本所附的“译解”,基本上是按照这个假定去做的。但译者也注意到不把话说死(因为译者不认为这是定论),例如译者采用“爱友”一词,就有既可理解为朋友(男性)、又可理解为情人(女性)的用意。
但是,承认上述假定,并不意味着争论的终结。事实上,剧烈的争论,烦琐的考证,正是在把这个假定当做前提的情况下进行的。据说,这部诗集是英国诗歌中引起争论最多的诗集,而这些争论,据一位莎士比亚学者的意见,可以归纳为下列诸问题:
1.这些十四行诗被呈献给“W.H.先生”。他是谁?
2.大部分诗是写给一位青年美男子的。他是不是W.H.先生?
3.诗人曾劝青年结婚,有没有证据证明这位青年(指实际上存在的某君,下同)不愿意结婚?
4.是否还有诗人与青年之间关系的旁证?
5.“诗敌”是谁?
6.青年占有了诗人的情妇。她是谁?
7.黑女郎是谁?
8.第107首中所涉及的事件究系何指?
9.这些诗排列的次序是否无误?
10.这些诗是否形成一个连续的故事?如果是的,这故事与诗人及青年(如果实有其人)的实际事迹是否相符?
11.这些诗是在什么年月写成的?
从这11个问题所包括的范围看来,争论的内容限于对这些诗所涉及的实事的考证。弄清这些诗写作时的实际环境,有助于了解这些诗的价值。但是,即使是必要的考证也只是提供材料罢了。对作品的了解,主要依靠根据科学观点对作品本身和有关材料进行分析。遗憾的是,某些考证家们的兴趣是事实细节的本身。而这,对作品价值的了解不一定有多少帮助。但是,不管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一两百年来在莎士比亚学者和爱好者中引起了怎样的轩然大波,这部诗集本身的思想力量和艺术力量却被愈来愈多的读者所认识。W.H.先生究竟是谁,青年究竟是谁,黑女郎究竟是谁,等等,毕竟是无关宏旨的。
关于这部诗集的争论情况,介绍到这里也可以结束了。但是,我还想对这些诗的歌颂对象问题再唆一下,因为这牵涉到读者对这些诗的欣赏问题。前面说过,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故事”是广泛流行的解释,而这种解释是18世纪末期才产生的。1780年,英国学者梅隆(Malone)和斯蒂文斯(Steevens)二人提出了“朋友说”和“黑女郎说”。在这之前,人们相信这些诗的大部或全部是歌颂情人(女性)的。在这之后,“朋友说”虽然得到大多数读者的承认,却并未说服一切读者。例如,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著名诗人柯尔律治(Coleridge)仍坚持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全部都是呈献给作者所爱的一个女人的。直到今天,仍然有人持不同的意见;有人虽然接受了“朋友说”,但认为第1至126首中有若干首是写给情人的。我个人觉得,第1至126首中有若干首,例如开头的几首,特别是第3、9、20、40至42首,以及第63、67、68、101首(后面四首的描写对象不是第二人称而是第三人称,作者用了阳性代名词he)等,如果把它们的描写对象或接受者当做女性,那是解释不通的。但是,除了这一部分属于特殊情况以外,第1至126首中大部分诗,就诗篇本身来说,把它们解释为写给朋友或写给情人都解释得通。因此,把它们当做是歌颂友谊的诗,还是把它们当做是歌唱爱情的诗(不管它们全部都是献给一个人的还是分别献给若干人的),这可以由读者根据自己的欣赏要求去选择。不管你选择何者,或者对一些诗选前者,对另一些诗选后者,我认为诗篇本身的价值是不会受到多少影响的。比如,著名的第29首:
但在这几乎是自轻自贱的思绪里,
我偶尔想到了你呵,——我的心怀
顿时像破晓的云雀从阴郁的大地
冲上了天门,歌唱起赞美诗来;
我怀着你的厚爱,如获至宝,
教我不屑把处境跟帝王对调。
在困难的时刻,崇高的友谊可以给人以鼓舞力量;坚贞的爱情也会给人以鼓舞力量。(这里“厚爱”的原文是既可解释为朋友爱,也可解释为异性爱。)过去,我知道有人为纪念远方的朋友而吟诵这首诗,也看到有人把它题抄在爱人的手册上,这说明读者可以按自己的需要来解释这首诗的歌颂对象。有些篇章,如果解释为写给朋友的,读者也许会感到不习惯。但是,友谊可以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也可以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如果这首诗所写的是友谊,那么,这里的友谊就是一种强烈的情谊。虽然对这些诗的歌颂对象的解释具有两可性,但这些诗所表达的感情的强烈程度却规定了:如果是友谊,这不是泛泛之交;如果是爱情,这不是逢场作戏。何况,这里面还包含着深邃的思想。这就是说,即使把这些诗的呈献对象理解为情人(女性),它们也与当时流行的以谈情说爱为内容、诗风浮夸无聊的十四行诗,毫无共同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