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学立科 ——《京师大学堂章程》与“文学”

第一章 文学立科
——《京师大学堂章程》与“文学”

“词章不能谓之学”:《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与“文学”的边缘化

“大学堂设文学专科”:《钦定》与《奏定》两份章程与“文学研究”的观念


清朝末年开办的京师大学堂,与中国现代学科规范的建立与学术发展关系极大。虽然有学者指出中国第一所新式大学是成立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的北洋大学堂;〔1〕若与京师大学堂的宗旨和规模比较,这只能算是西学专科的学堂,因为京师大学堂创立的目标,正如《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所云:“为各省之表率,万国所瞻仰。规模当极宏远,条理当极详密”(汤志钧、陈祖恩,125);其政治文化的象征意义,远远超过北洋大学堂或者其他新式学堂。

京师大学堂筹措成立的时候,传统学问正遭受强烈挑战,西学的承纳已势在必然;公共言说的重心只在于如何调和“中学”与“西学”(参王尔敏,52—100;丁伟志、陈崧,240—257;张灏,126—197)。大学堂作为重要的国家建制,其创制规式(特别是其中课程的规划)当然反映了当时“中学”与“西学”在中国争持互动的境况。“文学”,由于其本质与民族文化的众多元素互相依存,被界定为“中学”的一部分也理所当然;然而,在现代新式大学中,这门传统的学问却又变成必不可少的一个学科。重新考察京师大学堂创设的构思过程,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文学”在介入“中西学”的争持时,其内容和存在模式究竟遭逢了哪些考验、以何种形态出现。只有在“文学”的学科地位确立的情况下,“文学史”才有机会成为系统知识;尤其是向来被认作第一本的林传甲《中国文学史》,与京师大学堂及其章程又有深刻的关系。

本章先就京师大学堂创立期间先后出现的几个章程做出考察。大学堂正式开办的初始阶段,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难以事事照章执行;然而,我们却不能把这几个章程看做“数纸虚文”而轻忽其意义。因为参预撰制章程者如梁启超、张百熙、张之洞等,都是当世认真面对中西学问交接碰撞所引发众多问题的代表性人物;章程之立,反映了他们对文化传统、学术理念,以至世变时局的全盘思考。下文所以据此尝试探讨在这个风云变幻的大气候底下,“文学”如何被措置,最后进占学术体制的一个重要位置。至于由此衍生的“文学史”名目、概念与书写如何纠合或者离异,则在下一章处理。

一 “词章不能谓之学”: 《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与“文学”的边缘化

京师大学堂的创立章程先后共有三个,分别是《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和《奏定大学堂章程》。《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是三个章程中的第一个。为配合“维新变法”,清德宗督促总理衙门积极筹办京师大学堂,光绪二十四年五月(1898年7月)总理衙门终于呈上《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这个章程是总理衙门请托于康有为,再交由梁启超起草的。〔2〕

《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共七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学堂功课例》,第三章《学堂入学例》,第四章《学成出身例》,第五章《聘用教习例》,第六章《设官例》,第七章《经费》,第八章《新章》(汤志钧、陈祖恩,125—136)。整个章程只是纲领性质,不算详尽。第八章《新章》中亦声明所列“不过大概情形”,开办后还需“随时酌拟”(130)。然而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有两点比较重要的讯息:一、以“中西并重,观其会通”为宗旨;二、在“会通”的具体调配下,“文学”的学术位置明显不重要。

(一)“中西并重,观其会通,不得偏废”

中学西学的对立和纠结互动,是晚清学术和文化的重要议题。《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的草拟者梁启超,是清末维新思潮的代表人物,也是儒家经世致用传统和现代思想新方向之间的重要枢纽(Chang Hao, 296—307)。以他个人的思想发展路向来说,“西学”又是一个起关键作用的元素。他在构思大学堂的课程时,自然会就自己所掌握理解的中西学术做出调度安置,以建立一个理想的教育框架。〔3〕

要了解戊戌时期梁启超的学术倾向,他的《三十自述》可以作为一个讨论的起点。文中追记梁启超早年的学习生活:和当时许多传统读书人一样,他早年读书只是为了参加科举考试;沉浸于词章帖括之中,“不知天地间于帖括外,更有所谓学也”。后来他又就学于两广总督阮元主持的学海堂。阮元以经学训诂和骈文有名于世,学海堂的学风当然具备这种特色;〔4〕梁启超的为学倾向也有些改变,“于时流所推重之训诂词章学,颇有所知,辄沾沾自喜”。光绪十六年(1890)梁启超初会康有为以后,“决然舍去旧学”;〔5〕这时他心中真正的“学”,就是康有为指导的“陆王心学”、“史学”、“西学”(《饮冰室合集》11:16—17)。随后他就学于康有为的万木草堂,学习义理之学、考据之学、经世之学、文字之学;大概“以孔学、佛学、宋明学为体,以史学、西学为用”(梁启超《南海康先生传》,《饮冰室合集》6:62、65)。〔6〕

光绪二十二年(1896)梁启超发表《变法通议》,其中《学校总论》批评当时的“士而不士”,而“帖括卷折考据词章之辈,于历代掌故,瞠然未有所见,于万国形势,瞢然未有所闻”;所以他一力赞成“今之言治国者,必曰仿效西法,力图富强”,又提出学校的兴办,应该“采西人之意,行中国之法,采西人之法,行中国之意”(《饮冰室合集》1:14—21)。梁启超自己的追记、总结学问经验,以至提倡新议,都不忘“西学”。当然我们不能简单地接受梁启超个人的事后忆述,以为他这时真的尽弃旧学,因为不管他在言文上如何鄙夷帖括八股,毕竟他(甚或康有为)还是继续应举。梁启超在万木草堂就学以后,还分别在光绪十七年(1891)、十八年(1892)和二十一年(1895)参加会试。其中光绪二十一年会试就是康梁等人“公车上书”的时机。事实上,无论学海堂还是万木草堂,都有应科举考试的训练;〔7〕学海堂的“汉学”训练和万木草堂的“史学西学”传授,在不同时段能够吸引学生来就读,固然与这些训练能够迎合时代学风有关,但这些盛行学风其实也与科举出题有微妙的互动关系,来投生徒也有不少是着眼于书院学风有助揣摩考题。〔8〕其中关系的厘清,对我们理解《大学堂章程》中词章之学的位置安排极有帮助。

从洋务运动开始,不少人都知道西方的许多知识是救国利器,然而他们只着眼于西方的器用技术,即所谓“艺”。作为维新思潮代表人物的梁启超,深化了这种学术朝西看的倾向;他认为要更进一步地掌握西方知识,“政”、“艺”都值得学习。〔9〕在过去,“西学”训练只是正统教育以外的附属作业。梁启超在构思大学堂时,正想借这个全国中央的建制,把“西学”迁移到中国当下的知识结构的中心位置。然而朝廷内外还有许多思想比较保守、对“西洋习气”不满的官员;京师大学堂如何配置“中”、“西”学业,自是众目睽睽。光绪二十二年(1896),被视为维新运动帝党中人的孙家鼐,上奏《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也曾反复申明“中学本位”的立场。〔10〕梁启超周旋其中,必须知所进退,有策略地进行传统学问与西来知识的结合。在他草拟的章程中,其《学堂功课例》一章特别声明:“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缺一不可”;又说:“近年各省所设学堂,虽名为中西兼习,实则有西而无中,且有西文而无西学。”因此,大学堂的“功课”要“中西并重,观其会通,无得偏废”(127—128)。

当然,“中西并重”的话说来容易,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如何从传统学术范围中做出取舍,怎样认识西方种种“政”、“艺”,正是问题的关键。〔11〕《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标榜的“中西并重,观其会通”,可说是“新学”的一种发展:其结构以功能为主导,以当时所能掌握的旧学新知,做出调整安排,以切合时用。〔12〕要进一步理解梁启超这个构想,可以参看他在一年前写的《与林迪臣太守书》。在此梁启超对传统学问做出检讨,以为旧学中“考据”、“掌故”、“词章”三大宗,当以“掌故”最为实用,“其偏重于考据、词章者,则其变而维新也极难;其偏重于掌故者,则其变而维新也极易。……今日欲储人才,必以通习中国掌故之学,知其所以然之故,而参合之于西政,以求致用者为第一等”(《饮冰室合集》3:2—3)。由此例可推知《章程》所谓“会通中西”,其目标就在“致用”;处于当时情势,传统学术追求的“经世致用”,有需要借用西学来开展;传统学问需要经历整编选汰,重新排列一个足以配合“西学”的结构。

在这个结构中,所谓“文学”,或者梁启超早年所以自矜的“词章”,就要外放边陲了。《章程》的《功课》一章,最能揭示这一点。

(二)“功课”分“溥通学”和“专门学”两类,“文学”不入“专门”

《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第二章《学堂功课例》根据“西国学堂”之例,“所读之书”分成“凡学生皆当通习”的“溥通学”和“每人各占一门”的“专门学”。这个“溥通”、“专门”的架构,先见于梁启超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所立的《湖南时务学堂学约》,〔13〕其中“溥通学”的功课有四:经学、诸子学、公理学〔14〕、中外史志及格算诸学之粗浅者;“专门学”有三:公法学、掌故学、格算学。并说明:


凡初入学堂六个月以前,皆治溥通学,至六个月以后,乃各认专门;既认专门之后,其溥通学仍一律并习。


这里的读书课程,先列经学、诸子学,正是由“中”入“西”;“专门学”项下有解说云:


各专门非入西人专门学堂不能大成。


由此更可见到整个课程的目标和倾向,正是向西方学习。“专门学”当中仅有的一门传统“功课”是掌故学,据“读书分月课程表”所列,既要研读《周礼》、《秦会要》等传统政治制度的史籍,还要进而研读《日本国志》、《法国律例》、《英律全书》等(汤志钧、陈祖恩,237—245);这就是《与林迪臣太守书》中所说:以“中国掌故之学”,“参合之于西政”,用中学架式以承纳西学。

京师大学堂的规模,当然比时务学堂宏大,但课程编排,明显有沿袭的痕迹。《章程》声明“略依泰西、日本通行学校功课之种类,参以中学”,把“功课”分级递进;学生先以三年时间完成“溥通学”十门:


经学第一,理学第二,中外掌故第三,诸子学第四,逐级算学第五,初级格致学第六,初级政治学第七,初级地理学第八,文学第九,体操学第十。


第十一到第十五门“功课”是英、法、俄、德、日五国“语言文字学”,学生要在研读“溥通学”的同时选习其中一国语言文字。然后进修十种“专门学”的一门或两门:


高等算学第十六,高等格致学第十七,高等政治学第十八(法律学归此门),高等地理学第十九(测绘学归此门)、农学第二十,矿学第二十一,工程学第二十二,商学第二十三,兵学第二十四,卫生学第二十五(医学归此门)(汤志钧、陈祖恩,128)。


这也是一个“由中入西”、“重西轻中”的知识架构。“中学”的重点如经学、理学、诸子学等,都编入“溥通学”之列。这种编排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一方面,我们可以说经学、理学等是所有学问的基础,因此不能说不重要;另一方面,这些“功课”一律不作专门进修学习,与政治学、地理学等的“初级”程度同列,可见其学术位置的高下。事实上“专门学”中的“功课”,全是“西学”中的“政”、“艺”范围,属于思想文化门类的知识,无论中西,似乎都不暇深究。

再看“溥通学”中的第九门“文学”,仅排在“体操学第十”之前。我们可以猜想:这样的排列有没有“九儒十丐”的味道?什么是“文学”,章程未见说明。但“体操”之学并非学术,却是最明显不过。〔15〕

要理解“文学”的学术成分,我们可以参看梁启超同撰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的两个教学章程。先是《湖南时务学堂学约》。这份学约罗列条例十则:其标题分别是“立志”、“养心”、“治身”、“读书”、“穷理”、“学文”、“乐群”、“摄生”、“经世”、“传教”。再而是《万木草堂小学学记》,分列八项:“立志”、“养心”、“读书”、“穷理”、“经世”、“传教”、“学文”、“卫生”。

这两个章程揭示的教育架构从个人心志的修为出发,而以经世传教为最终目标〔16〕其中与智力教育最为相关的,显然是“读书”和“穷理”两项,二者都以“西学”为关键,以“实用”为准的;至于“文”与“学”的关系,我们得仔细审查两个章程的“学文”一项。《湖南时务学堂学约》说:


《传》曰:“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学者以觉天下为任,则文未能舍弃也。传世之文,或务渊懿古茂,或务沉博绝丽,或务瑰奇,无之不可。觉世之文,则“辞达而已矣”;当以条理细备,词笔锐达为上,不必求工也。温公曰:“一自命为文人,无足观矣。”苟学无心得而欲以文传,亦足羞也。学文之功课,每月应课卷一次(《饮冰室合集》2:27)。


孔子的“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和“辞达而已矣”两句话,〔17〕向来是中国古代文论中最常征用的话。这两处圣人之言,正好辩证地规划了为文的两个方向:一是语言的运用应该富有文采,另一是言辞以达意为目标,不必求工。然而,不管重点在哪一端,这两句话的指向都在于“致用”——“言”之“行”、“辞”之“达”。在梁启超看来,“文”就在“致用”的大方向之下,成为“学”的辅佐工具,但“文”却不是“学”,更无独立的价值;这个观点在《万木草堂小学学记·学文》中有更清楚的表述:


词章不能谓之学也。虽然,“言之无文,行之而不远”;说理论事,务求透达,亦当厝意。若夫骈俪之章,歌曲之作,以娱魂性,偶一为之,毋令溺志。西文西语,亦附此门(《饮冰室合集》2:35)。


“文”只是应用的工具,“说理论事”才是目的。〔18〕在致用范畴以外的“骈俪之章”、“歌曲之作”,便是需要警惕、小心面对的高危物品。在同篇“读书”一则,他又说:


今之方领矩步者,无不以读书自命,然下焉者溺帖括,中焉者骛词章,上焉者困考据。劳而无功,博而寡要,徒斫人才,无补道术。今之读书,当扫除莽榛,标举大义,专求致用,靡取骈枝(《饮冰室合集》2:34)。


词章与帖括、考据都是无用多余的“骈枝”。他承认“文”对人的心志有作用力量,但这种作用似是阴柔的祸水,足以使人沉迷陷溺。〔19〕在自强维新的背景下,梁启超这种取舍的态度,我们不难理解;但更值得注意的是他这番论述的另一个判断:把“文”(或者“词章”)的学习限定在“创作”的领域,而不认为当中有足以构成“学”的条件(“不能谓之学”)。此所以“学文”一则,列在“读书”、“穷理”之外;此所以“学者”,要与“文人”划清界线。

在《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中《总纲》一章提到“功课书”时,就清楚指出:“今宜在上海等处开一编译局,取各种普通学,尽人所当习者,悉编为功课书。……其言中学者,荟萃经、子、史之精要,及与时务相关者编成之”(汤志钧、陈祖恩,126)。传统著述以经、史、子、集四部分流,这里单单不提集部;〔20〕可见《筹议章程》并没有给“集部之学”一个重要的位置。〔21〕

然而“溥通学”中所谓“文学”,其具体的指涉又是什么呢?我们可以从梁启超的万木草堂经验说起。

康有为在万木草堂的讲学课程,据梁启超《南海先生传》(光绪二十七年,1901)的追记,其“学科”分“义理之学”、“考据之学”、“经世之学”、“文字之学”四类,而每类各有统属。其中“文字之学”下赅“中国词章学”和“外国语言文字学”二门。〔22〕其实万木草堂的实际课程是否细致完备若此,颇有可疑。〔23〕比方说,“外国语言文字学”大概没有真的讲授。梁启超所记述的纲目,只能视作梁启超自己对学问分科的一种构想。然而,我们可以先借此推敲当时习用的“文学”、“文字之学”、“语言文字学”和“词章之学”几个概念在这个脉络下的意义。最基础的语言学习可以称作“语言文字学”;“词章”则是比较高层次的语文运用。以万木草堂的学生而言,于中国语文已有相当的能力,而外语却未有基础,所以会有不同的学习要求。梁启超以“文字之学”统括语言文字的初阶认识以至词章体格的学习,这个范畴之内的各种知识都可以称做“文学”,因为文学是以文字为起始点所开出的概念;〔24〕例如康有为在《日本书目志》的《小说门》中说:“今中国人识字人寡,深通文学之人尤寡”(《康有为全集》3:1213),以及稍前孙家鼐在《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光绪二十二年,1896)提到分科的问题时曾举列“文学科”,并以“各国语言文字”附于“文学科”之下(汤志钧、陈祖恩,123),都是基于类似的理解。依此推论,《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溥通学”中的“文学”,应该不是最基础的语言文字学习,而是偏指“词章”;英、法、俄、德、日五种外语的学习则概以“语言文字学”称之。

我们或者有兴趣深究,《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中的“文学”或者“词章”,是写作训练还是文学知识的讲授呢?《章程》之内并没有任何说明,我们不容易找到明确的答案。可知的是,康有为在万木草堂讲授“词章”之学,肯定包括文学源流的知识的传授。现在流传的几本万木草堂的讲学笔记,如《康南海先生讲学记》、《万木草堂口说》、《南海师承记》、《万木草堂讲义》等,都有文学源流的讲授记录(《康有为全集》2:230—249;2:456—467;2:506—515;2:603—609)。正如上文所说,梁启超在这个时期的“实用主义”思想,大概比康有为更强烈;因此他拟定的《章程》中把“词章”的学术思辨成分排除掉,也是极有可能的。

(三)构思与实践

《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在“百日维新”期间的光绪二十四年五月(1898年7月)上呈,得到德宗的认许,派孙家鼐为管学大臣,负责筹办事宜。同年八月(1898年9月)发生“戊戌政变”,慈禧太后重掌政权,新政尽废,只有京师大学堂的构设可以保存。〔25〕十月(11月)京师大学堂出告示招收学生,十二月(1899年1月)正式开学。在筹划过程中,孙家鼐曾经就《大学堂章程》做出若干修订的建议,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学科的“变通”:


查原奏(按:指《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普通学十门,按日分课。然门类太多,中才以下断难兼顾。拟每门各立子目,仿专经之例,多寡听人自认。至理学可并入经学一门;诸子文学皆不必专立一门,子书有关政治经学者附入专门,听其择读(汤志钧、陈祖恩,137—138)。


在梁启超原来的构想中,京师大学堂因为未有中小学堂的支援,只好把不同学习阶段的课程浓缩合并;〔26〕“溥通学”的设立,其部分用意是追补中学堂所应修习的知识以及其他基础训练。〔27〕然而孙家鼐从实际操作来考量,就觉得这十门必修的基础科目太繁重,于是提出归并减省,甚至必修改成选修,其中“文学”一门,就不知编排到哪里去了。〔28〕

然而,无论设计如何周密,还是要正式推行才知是否真能实施。京师大学堂正式开办以后,究竟如何上课,现存资料不多。在开学之初,大学堂公布正式的“规条”,其中有几点有助我们理解当时的甄选和学习情况。首先我们注意到“科举”主导的学习方式,在京师大学堂的新制式之内,仍占有一个重要位置。因为报名入学的学生,如果未经科举选拔,就要先行甄别;据光绪二十四年十二月(1899年1月)颁布的《京师大学堂规条》:


凡非正途出身,应考验其文理,以定去留。……由管学大臣出题,分制艺策论,听作一艺即为完卷,如未经开笔,令默写经书一段,约以百余字为率,不错不落即为完卷(朱有alt,1下:669)〔29〕


入学以后,又有“月课”


每月考课拟就西学放假之日,分制艺试帖为一课,策论为一课,一月两课,由管学大臣、总教习出题(朱有alt,1下:670)。


虽然大学堂创设的宗旨是“汇通”中学与西学,其课程编排也包括“早习中文,午习西学”(孙家鼐《奏陈大学堂整顿情形折》,北京大学、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79),然而旧习的影响实在太大,照喻长霖《京师大学堂沿革略》(1898—1901)的记述,初期的学习情况是这样的:


〔光绪二十四年,1898〕十一月开学,学生不及百人,……兢兢以圣经理学诏学者,日悬《近思录》、朱子《小学》二书以为的。……已亥〔光绪二十五年,1899〕秋,学生招徕渐多,将近二百人。……大学堂虽设,不过略存体制;士子虽稍习科学,大都手制艺一编,占毕咿唔,求获科第而已(朱有alt,1下:683)。


由此看来,这时的“词章”之学,大概要让位于帖括专门,〔30〕而未必有机会发展成一门具独立体系的思辨学问。《京师大学堂规条》中有一条,特别声明“记诵辞章不足为学”(朱有alt,1下:669),大概因为主事人虽不敢“薄弃举业文辞”,却不认为这些辞章练习除了作为敲门砖之外,还有什么真的学术价值。

光绪二十六年六月(1900年7月)京师大学堂因义和团事停办。直到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1902年1月)慈禧太后命张百熙负责京师大学堂的恢复工作,从此京师大学堂的建设步入第二阶段。

二 “大学堂设文学专科”: 《钦定》与《奏定》两份章程与“文学研究”的观念

戊戌时期的《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事属草创,只粗具规模,其细节规划颇为混乱。入学的生员,水准不齐,年纪参差;又兼容小学堂、中学堂、仕学院等不同程度的课程,原来的《大学堂章程》根本未能全面照顾。张百熙受命为管学大臣后,延聘吴汝纶为大学堂总教习。吴汝纶为了京师大学堂的重新筹划,特别东访日本,用心考察当地的教育政策和制度(翁飞,96—103)。张百熙与属员则以半年时间,在光绪二十八年七月(1902年8月)拟定新的《京师大学堂章程》和《考选入学章程》,以及为各省推行各级教育而设的《高等学堂章程》、《中学堂章程》、《小学堂章程》、《蒙学堂章程》;并获慈禧太后接纳,以“钦定”的名义颁行。这是近代中国“第一次以政府名义颁布规定的完整学制”,时称“壬寅学制”(金以林,23;张希林、张希政,106)。

《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共八章:第一章《全学纲领》,第二章《功课》,第三章《学生入学》,第四章《学生出身》,第五章《设官》,第六章《聘用教习》,第七章《堂规》,第八章《建置》。其中《全学纲领》第一节,特别声明:“京师大学堂之设,所以激发忠爱,开通智慧,振兴实业;谨遵此次谕旨,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全学纲领”;在戊戌政变、八国联军以后,张百熙重订学制以“忠爱”观念先行,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他在紧随的第二节赶忙交代,说重视传统道德其实与外国的教育方式无异:“中国圣经垂训,以伦常道德为先;外国学堂于知育体育之外,尤重德育,中外立教本有相同之理。今无论京外大小学堂,于修身伦理一门视他学科更宜注意,为培植人材之始基。”及至第三节又回头说:“欧美日本所以立国,国各不同,中国政教风俗亦自有所以立国之本;所有学堂人等,自教习、总办、提调、学生诸人,有明倡异说,干犯国宪,及与名教纲常显相违背者,查有实据,轻则斥逐,重则究办”(璩鑫圭、唐良炎,235)。这种借外力来肯定自我价值的做法,以及忧虑外鹜的力量难以驾驭的想法,显示出当其时无论踏出的是改革的还是守旧的步履,都有许多牵扯的力量在背后争持。

基本上,张百熙主持京师大学堂也是以“致用”为先。他的考虑是:“值智力并世之争,朝廷以更新之故而求之人才,以求才之故而本之学校,则不能不节取欧美日之成法,以佐我国二千余年旧制,固时势使然”(张百熙《进呈学堂章程折》,璩鑫圭、唐良炎,233)。然而这种务实的态度,也不一定赢得朝野各方力量的支持;尤其保守派不满他用人的方针,批评他“喜用新进”,交章参劾(庄吉发,29—30;郝平,177;关晓红,45—47);加上大学堂内学生的纪律不佳,亦招来不少批评;〔31〕张百熙知道不能尽意行事,于是向慈禧建议调请“当今第一通晓学务”的张之洞会同商办京师大学堂事宜,得到批准。张之洞应命与张百熙、荣庆主持重订学堂章程,于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1904年1月)奏上《学务纲要》、《大学堂章程》,以至各级学堂、实业学堂、师范学堂、蒙养院及家庭教育等章程二十份,由慈禧太后批准颁行,称为《奏定章程》,并陆续推行,时称“癸卯学制”。

《奏定大学堂章程》分:《立学总义章第一》、《各分科大学科目章第二》、《考录入学章第三》、《屋场、图书、器具章第四》、《教员、管理员章第五》、《通儒院章第六》、《京师大学堂现在办法章第七》等共七章。一般认为《奏定章程》比《钦定章程》保守,张之洞的思想与洋务派接近,而远于维新派的主张;相对而言,张百熙曾保举康有为,其思想比较开放(王梦凡、刘殿臣,30)。〔32〕然而正如上文所说,我们可以从三份《京师大学堂章程》看到当时知识体系中的新学旧学,与政治势力的改革与保守,各种不同方向的力量互相牵扯,其间的结构是复杂不纯的。〔33〕如果仅以其中的表象修辞来测度,就难得端倪。比方说:在严复眼中,《筹议大学堂章程》之所以如此规划,是因为梁启超“有意求容悦于寿州〔孙家鼐〕南皮〔张之洞〕”(《与汪康年书》,严复,508);张百熙所拟的《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其首要纲领有“激发忠爱,开通智慧,振兴实业”等语,分明来自张之洞《劝学篇·同心篇第一》:“今日时局,惟以激发忠爱,讲求富强,尊朝庭,卫社稷为第一义”(51)。〔34〕《奏定大学堂章程》的第一章《立学总义》反而没有这些高调的话语,改以务实的语言描述学制。〔35〕当然,我们仍然可以在另一份章程《学务总纲》见到:“此次遵旨修改各学堂章程,以忠孝为敷教之本,以礼法为训俗之方,以练习艺能为致用治生之具。其宗旨与上年大学堂原定章程本无歧异”(璩鑫圭、唐良炎,489)。但这些高调安插在各级学堂的“总纲”而不在《大学堂章程》之内,其间微妙之处,就在于将“大学堂”的学术知识的功能“前景化”,其意识形态的调控则退居背景的地位。这一点下文讨论大学堂“经科”之立时,再有讨论。

以下我们将讨论《钦定》和《奏定》两份京师大学堂章程的课程结构,再据此探讨“文学”或者“词章”的学科位置和内容。

(一)大学堂的学术架构

《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设定的学术架构,较草创雏形的《筹议章程》来得清晰。最高是“主研究不主讲授”的“大学院”,不立课程。以下是“大学专门分科”,其下是“豫备科”;此外附设“仕学馆”、“师范馆”。“豫备科”之立,正如张百熙在《奏筹办大学堂大概情形折》的解释:“目前并无应入大学肄业之学生,而各省开办需时,又不知何年而学堂可一律办齐,又何年而学生方能次第卒业。通融办法,惟有暂且不设专门,先立一高等学堂,功课略仿日本之意,以此项学堂造就学生为大学之预备科”(璩鑫圭、唐良炎,64)。这个考虑与《筹议章程》设立“溥通学”的想法可谓相同。但照张百熙的构想,这种安排还应付不了当前的人才需求,因此他又建议设立“速成科”,分仕学馆、师范馆两门,尽快造就一班可用之才。因为事有缓急,这份《钦定章程》于未及开办的“大学专门分科”,所论就非常简略,而于“豫备科”和“速成科”的课程才有比较详细的描述。

《奏定大学堂章程》所拟的学术架构,大致与《钦定章程》相同。原来最高层级的“大学院”改称“通儒院”,是“研究各科学精深意蕴,以备著书、制器之所”,“无课堂功课”。以下“分科大学堂”,是“教授各科学理法,俾将来可施诸实用之所”。又因为“分科大学,现尚无合格学生”,所以“先设豫备科,其教科课目程度,应按照现定高等学堂章程照办”(璩鑫圭、唐良炎,505)。另外还保持“师范馆”、“仕学馆”,稍后再加“进士馆”;《大学堂章程》声明在分科大学成立以后,“师范”、“仕学”等均独立自为一学堂。简言之,按照《钦定》和《奏定》两份章程的设计,大学堂的基本架构是:通儒院(或大学院)、分科大学(或大学专门分科)、豫备科的三级制。

(二)大学分科与“文学科”

大学堂的分科观念,来自西方和师法西方的日本。康有为《请开学校折》所说“远法德国,近采日本,以定学制”(汤志钧、陈祖恩,51—52),是当时教育改革的主流意见。然而时人对德国的理解并不深刻。有关德国学制介绍,影响较大的是同治十二年(1873)德国传教士花之安(Ernst Faber)的《德国学校论略》。〔36〕其中记载的“太学院”就是德国的大学,“院内学问分四种:一、经学,二、法学,三、智学,四、医学”(花之安,1:5下);所谓“经学”现在称作“神学”,而“智学”就是“哲学”,也是“人文学”。〔37〕但这个四分的模式,并没有直接影响中国大学的分科制度。其时德国模式的影响,重点反而在“无地无学,无事非学,无人不学”,以及“四民之业,无不有学”的实用主张(李善兰《德国学校论略序》;郑观应《盛世危言》1:4上)。更具体的规划,则以东邻日本的经验影响较大。〔38〕虽然说,日本学制以1886年《帝国大学令》以及其他学制法令代表的精神,是德国整体教育重技术实用的一面的模仿;康有为等的建议,看来就是透过学习日本以模仿德国;但究之,德日之间的大学教育的理想不能完全等同,尤其德国大学以“Wissenschaft”(“科学”,或者“学理”)为理想,把工程技术以至“实业教育”置于大学系统以外的模式,就与日本不同(McClelland, 151-232; Bartholomew, 251-271)。京师大学堂的国外参照,主要是“近采日本”(Bastid, 11-13; Abe, 57-79)。

在倡议阶段,京师大学堂已经以日本的大学分科制度为学习楷模。光绪二十二年(1896),孙家鼐《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提出“学问宜分科也”,以为“不立专门,终无心得”;于是建议分立十科:天学科、地学科、道学科、政学科、文学科、武学科、农学科、工学科、商学科、医学科(汤志钧、陈祖恩,123)。到梁启超草拟《筹议大学堂章程》时,把湖南时务学堂的规格引入,变成先不分科,学生共同修习若干“溥通学”科目,其后才各选“专门”。正如上文所论,梁启超的“专门学”基本上只限于“西学”中的“政”、“艺”的讲习,比孙家鼐构想的分科范围还要狭窄。〔39〕可惜孙家鼐并没有进一步说明各科的内容,只在各科之后补充附属的科例,例如“道学科,各教源流附焉”;“文学科,各国语言文字附焉”。据此我们只能猜度孙家鼐设想的“文学科”,大概以“语言文字”的相关知识为中心。

其后张百熙受命主持京师大学堂的恢复工作,奏请吴汝纶以总教习的身份到日本考察学务。经过实地的考察,吴氏写成《东游丛录》,详细介绍日本的帝国大学的分科系统,指出帝国大学下分法科大学、医科大学、工科大学、文科大学、理科大学、农科大学等六科(《学校课程表》,《东游丛录》317—342)。吴汝纶虽然没有直接参与《钦定章程》的编制工作,但他一直有向张百熙提供意见。其实在此以前,介绍日本大学学制而述及分科模式的,先有姚锡光《东瀛学校举概》(光绪二十四年,1898);继而有夏偕复《学校刍言》(光绪二十七年,1901)。稍后在罗振玉主编的《教育世界》中还有日本《帝国大学令》的翻译(璩鑫圭、唐良炎,118;174—175;222—223;王桂,349;钱曼倩、金林祥,84—91)。由是,张百熙等人对日本学制的认识比较深,可以倚仗为《钦定大学堂章程》的蓝本。《章程》中《功课》章亦声明“今略仿日本例,定为大纲”:


政治科第一,文学科第二,格致科第三,农业科第四,工艺科第五,商务科第六,医术科第七(璩鑫圭、唐良炎,236—237)。


对照吴汝纶《东游丛录》所载“帝国大学”的“学科课程表”,我们发现《钦定章程》只增加了“商务科”一种,其余政治、文学、格致、农、工艺、医术,相当于日本的法、文、理、农、工、医六科;除文学科外,其他各科以下再分的“门目”,二者亦基本相同。〔40〕可见张百熙等编拟《章程》时,基本上以日本“课程表”为临摹的本子。然而,二者相同虽多,其间也不乏相异之处;而正是这些相异的地方,向我们透露了《钦定章程》隐含的思想和态度。

先是次序的变易。帝国大学学制以法科、医科和工科先行,有其特殊的理由。因为其时日本的大学教育以应用知识为重点,为政府培养文官也是其中一项要务。〔41〕《钦定章程》中,政治科仍然先行,但文学科却移到前面。这一点大概是“中学为体”之理想在学制现代化过程中节节败退之际,张百熙等惟一可以稍稍展示的坚持。事实上,以“文学科”为“中学”象征的想法,在与日本大学课程的相关内容对照时,更加清晰。帝国大学课程中“文学科”下设:


第一哲学科,第二国文学科,第三汉学科,第四国史科,第五史学科,第六言语学科,第七英文学科,第八独逸文学科,第九佛兰西文学科(吴汝纶《东游丛录》327)。


大致可以简括为文、史、哲,以及外国文学的学习。至于《钦定大学堂章程》中的“文学科”门目是:


一曰经学,二曰史学,三曰理学,四曰诸子学,五曰掌故学,六曰词章学,七曰外国语言文字学(璩鑫圭、唐良炎,237)。


相比之下,帝国大学章程显示出西方现代学科的色彩较重,而《钦定章程》的“文学科”则成为整个课程的“致用”结构中“中学”所能退守的最后堡垒;几乎所有“中学”的内容,都安排在这个分科之内。我们所关注的“词章学”,也在这个大范围中找到了安顿的位置。

由张之洞主导的《奏定大学堂章程》在分科的问题上,基本上沿袭《钦定章程》的日本模式;只是由原来的七种分科,再增加“经学”一科,即是:


一、经学科大学,分十一门,各专一门,理学列为经学之一门;二、政法科大学,分二门,各专一门;三、文学科大学,分九门,各专一门;四、医科大学,分二门,各专一门;五、格致科大学,分六门,各专一门;六、农科大学,分四门,各专一门;七、工科大学,分九门,各专一门;八、商科大学,分三门,各专一门(璩鑫圭、唐良炎,339)。


这里特别把原来“文学科”中的“经学”一门,独立为“分科大学”之一,置于各科之前,其尊经的意味非常浓厚。不少教育史研究者都认为这是张之洞的教育思想保守一面的表现(陈青之,78;王梦凡、刘殿臣,31;金以林,25)。事实上,我们不能否认在张之洞的思想中,“尊经”的观念根深蒂固,而且与维护王权的“纲常”观念直接相关;这也是他一向主张的“中体西用”说中“中体”部分的基本教义。〔42〕在“中学”的传统中,经学的位置一直居高不下,譬如康有为、梁启超在倡议维新的时候,也强调首要读经,梁启超《万木草堂小学学记》的《读书》一则说:


今之读书,当扫除莽榛,标举大义;专求致用,靡取骈枝。正经正史、先秦诸子、西来群学,凡此数端,分日讲习(《饮冰室合集》2:34)〔43〕


《筹议大学堂章程》也非议当时各省学堂之学生,“义理之学全不讲究,经史掌故未尝厝心”,提出要就“中学”编成“功课书”:“荟萃经、子、史之精要,及与时务相关者编成之”(汤志钧、陈祖恩,126—127)。同是重视读经,但康、梁重“变”,而张之洞重“常”。《筹议大学堂章程》的重点是:“通本国之学”,以“通他国之学”;《奏定章程》则说:“读经以存圣教”,不读经书,则三纲五常绝,“中国必不能立国”。〔44〕

“经学科大学”之立,又受到王国维的批评。王国维于《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书后》指出“经学”并非宗教,而是学说,应该与“理学”同归入“文学科”之内加以研究;他又认为学术研究应该不计功利,不必“限于物质的、应用的科学”,建议文学科各门均需修习哲学(潘懋元、刘海峰,7—13)。王国维的理念,与德国大学自康德以还,尊尚“哲学”或“人文学”,以“Wissenschaft”为教育目标的思潮相近(McClelland,41-46、77-79;陈洪捷,24—26、156—157)。这种思想,对于以“致用”为立学急务的传统士大夫而言,可能太过前卫。有关“哲学”是否适宜在学校设科的问题,在当时更是个敏感的课题;而张之洞的确是极力反对立“哲学科”的代表人物之一。〔45〕

然而,如果我们细阅《奏定章程》的具体安排,就可以见到张之洞也明白“尊经”这种传统的道德要求,与现代大学着重知识生产的学术研究,不应混为一谈。他在《奏定章程》的《学务纲要》中,对“读经”有详细的解说:“读经以存圣教”,主要在中小学堂进行,目的是“定其心性,正其本源”,而且声明“日课无多”,“不妨碍西学”;至于大学堂、通儒院则“以精深经学列为专科,听人自择,并非以此督责众人”。言下之意是,大学堂以上的“经学”研习,重点不在于个人德行的修持,而在于“博考古今之疏解,研究精深之意蕴”;并以经书为“古学之最可宝者”,加以“保存”(璩鑫圭、唐良炎,492—493)。

不难发觉,《奏定章程》虽然强调“尊经”,但主要建立在防卫心理机制之上,因为西方现代的学术内容和形式都已经占有压倒性的优势。故此,《章程》中多番申明读经“无碍讲习西学”;又要借西方架式来支持各种安排,例如说:“外国学堂有宗教一门,中国之经书,即是中国之宗教”;“西国最重保存古学,亦系归专门者自行研究”,中国“古学之最可宝者无过于经书”,所以大学堂、通儒院要能“存古学”(璩鑫圭、唐良炎,492—493)。换句话说,在大学堂以上的“尊经”,只是“学识”上的钻研;在《章程》中的最前列位置,只是名义上、形式上的尊崇,在学术本质上并不能加添其中的分量。

就在这个“西学”主导的脉络底下,被定位为“中学”的“词章之学”,只能在危机意识之下求存。以下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词章之学”以至“文学”如何在京师大学堂的学科系统中定位。

(三)作为“词章学”的“文学”

《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中大学分科有七,其中“文学科”下设:经学、史学、理学、诸子学、掌故学、词章学、外国语言文字学等七门;除最后的“外国语言文字学”之外,其他各门几乎就是“中学”的全部,或者可以说是现代学制中“西学”各学科所未易吸纳的传统学问。以“文学”涵括广泛的知识类别,在传统意识中并不罕见。以初刊于光绪十年(1884)的郑观应《盛世危言》为例,其中《考试》下篇建议取士可分“文学科”和“武学科”,“文学科”之下再分六科:“文学科”、“政事科”、“言语科”、“格致科”、“艺学科”、“杂学科”。作为两项总纲之一的“文学科”,基本上把军事以外的文化工艺等学识都包罗其中,是极广义的应用;第二个层次的“文学科”就采狭义,专指“诗赋章奏笺启之类”,大概都与文字的运用有关;至于“言语科”则另指外语及相关的对外交涉,与中国的词章文学无关(《盛世危言》1:22上)。《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的“文学科”比《盛世危言》的广义“文学”稍稍收窄一点,“政治”、“格致”、“工艺”等都排除在外;而“文学科”之下的“词章学”则相当于《盛世危言》第二层次的狭义“文学”;〔46〕可惜《钦定章程》以分科大学一时未及开办,没有把详细课程写定,若要准确掌握“词章学”的定位和本质,还需要更多的线索。

《钦定章程》中还包括“豫备科”以至其他等级的课程设计。或者我们可以根据相关的科目说明做出推敲。

《钦定章程》规定小学分成“寻常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两级。“寻常小学堂”有“作文”课,学习联句成文;“高等小学堂”除“作文”外,还有“读古文词”课,读记事文、说理文、词赋诗歌等。“中学堂”则有“词章”课,学写记事、说理之文,以至章奏、传记诸体文,以及词赋、诗歌诸体。再到“高等中学堂”(课程等同“大学堂豫备科”),分“政”、“艺”两科;其中“政科”学生三年均要修习“词章”,并注明内容是“中国词章流别”(璩鑫圭、唐良炎,235—281)。

由此可见,在《钦定章程》的框架中,“词章学”的本源就是文字运用的学习与应用;而“词章流别”也是基于实践应用的更高层次要求,对已有知识做综合整理以至历史考察。

张之洞主持的《奏定章程》于学制上稍做更动,而说明更为详备。“初等小学堂”的语文课称作“中国文字”;从“高等小学堂”开始,到“中学堂”、“高等学堂”(大学预备科),改称“中国文学”。课程的设计也是以“学作文之法”为主,其中《中学堂章程》对“中国文学”的说明最能揭示这种想法:


凡学为文之次第:

一曰文义。文者积字而成,用字必有来历(经、史、子、集及近人文集皆可),下字必求的解,虽本乎古,亦不骇乎今。此语似浅实深,自幼学以至名家皆为要事。

二曰文法。文法备于古人之文,故求文法者必自讲读始。先使读经、史、子、集中平易雅驯之文,……并为讲解其义法;次则近代有关系之文亦可流览。

三曰作文。以清真雅正为主。……(璩鑫圭、唐良炎,320)


这种“文学”的观念,就是讲求积字成文的标准和法则,以传统已有的规范作为根据,于是读古代作品目的在于了解其中“义法”,以建立个人写作文章的能力。“中学堂”和“高等学堂”的“中国文学”课最后一年,才“兼讲中国历代文章、名家大略”、“兼考究历代文章名家流派”(璩鑫圭、唐良炎,325、331),可见相关的知识整理是附从于写作应用的教学目标之下的。《奏定章程》还有一项比较特别的安排:“诗歌”的诵习设计成类似今天中小学的课外活动,不设专门科目——“遇闲暇放学时,即令其吟诵,以养其性情,且舒其肺气”。这是用以比附“外国中小学堂皆有唱歌音乐一门功课,本古人弦歌学道之意”。再者,《章程》并不鼓励诗歌写作的教习:


学堂之内万不宜作诗,以免多占时刻,诵读既多,必然能作,遏之不可,不待教也(璩鑫圭、唐良炎,300)。


对“诗”与“文”的不同态度,看来也是在“致用”的大气候下的一种选择。这些概念,也反映在“大学堂”的课程设计之上。

《奏定大学堂章程》“文学科大学”共有九门:中国史学门、万国史学门、中外地理学门、中国文学门、英国文学门、法国文学门、俄国文学门、德国文学门、日本文学门。大致可分为中外史学、中外文学和地理学三种,与《钦定章程》相较,原先“经学”、“理学”二门同归“经学科”,“诸子学”变成“理学门”下一科,“掌故学”不复存在,“词章学”改题“中国文学”,“外国语言文字学”则分排成英、法、俄、德、日五国的“文学门”。由于有“经学科”独立,吸纳了有关思想义理的学科,于是“文学科大学”的重点就落在历史和语言文学的范围之内,只是另附上“地理学”一门。〔47〕由于这种编排包括了“万国史学”、五国“文学”和“地理学”,使得“文学科大学”没有《钦定章程》“文学科”的浓厚“中学”味道。然而以“中国文学门”而言,其传统“词章学”的色彩仍然很重,尤其“词章”的内容和材料,基本上没有几多新变之处,值得注意的是“文学”(或“词章学”)的学科规格,在《奏定大学堂章程》中渐渐显现。〔48〕

(四)“文学”专科的建构

按照《奏定大学堂章程》,文学科大学的“中国文学门”要修习十六个科目,其中“主课”有七科:


文学研究法      说文学       音韵学

历代文章流别     古人论文要言    周秦至今文章名家

周秦传记杂史·周秦诸子


另外“补助课”有九科:


四库集部提要      汉书艺文志补注·隋  御批历代通鉴辑览

            书经籍志考证

各种纪事本末      世界史        西国文学史

中国古今历代法制考   外国科学史      外国语文


以“主课”而言,排列最前的“文学研究法”可说是这门学问的总纲,为“中国文学”的研究规划方向和范围。《奏定大学堂章程》在这一科着墨最多,有必要详细讨论;在此以前我们先考察其他“主课”的性质和意义。

紧随“文学研究法”之后的是“说文学”和“音韵学”。这两科成为主课是“文者积字而成,……下字必求的解”这一观念的反映,认为“字”的形、音、义是“文”的最基本元素;这也就是张之洞所信奉的“欲文章之工,未有可不用力于小学者。”〔49〕现今大学中文系不离文字、声韵、训诂之学,都与这个观念有关。

其次的“历代文章流别”,为研究对象(“文章”)做历时的分析和综述;从科目设题可知其观念源自挚虞《文章流别论》一类的著作,《章程》的说明非常简约,只有一句:“日本有《中国文学史》,可仿其意自行编纂讲授。”可见其意是将“文章流别”与“文学史”等同。如果我们参看刘师培在1919年写成的《搜集文章志材料方法》,可以见到相通的说法。刘师培说:


文学史者,所以考历代文学之变迁也。古代之书,莫备于晋之挚虞。虞之所作,一曰《文章志》,一曰《文章流别》。志者,以人为纲也;流别者,以文体为纲者也。今挚氏之书久亡,而文学史又无完善课本,似宜仿挚氏之例,编纂《文章志》、《文章流别》二书,以为全国文学史课本,兼为通史文学传之资(《刘师培中古文学论集》,105页)〔50〕


《章程》以日本的《中国文学史》去解说“历代文章流别”一科,而刘师培则建议搜罗文章流别的材料以编成“文学史”;二说相通而重点不同,刚好见证了作为学科的“历代文章流别”观念,过渡到“文学史”的观念。

再次,“古人论文要言”之设,相当于“文学批评”或者“文学批评史”的诉求,以为文学作品有待评论,而古人过去的评论有助于文学作品的深入认识。《章程》对此科的解说是:“如《文心雕龙》之类,凡散见子、史、集部者,由教员搜集编为讲义。”《文心雕龙》正是今天研究古代文学批评不能忽略的一本著作;中国的“文学批评史”一类著作,要到1927年陈钟凡才写成第一部,然而其规模已隐约存在于《章程》的设计之中。

再次的“周秦至今文章名家”可说是“中国文学”科的中心学科,因为历代“文章名家”及其作品,是“集部”之学的基本研究对象;按照《奏定章程》的编排,本科和“文学研究法”的授课时数同样是最多的。〔51〕《章程》对此也有比较详细的说明:


周秦至今文章名家之文集浩如烟海,古来最著名者大约一百余家,有专集者览其专集,无专集者取诸总集。为教员者,就此名家百余人,每家标举其文之专长及其人有关文章之事实,编成讲义,为学生说之,则文章之流别利病已足了然;其如何致力之处,听之学者可也(璩鑫圭、唐良炎,357)。


这里建议研习的“文章名家”百余人究竟实指哪些人?《章程》没有交代。只在下文举出“历朝总集之详博而大雅者”、“精粹者”;将这份书单与张之洞在光绪元年(1875)四川学政任内完成的《书目答问》中总集书目对照,可见《章程》选书的范围并没有超出后者所载;依此类推,所谓“百余名家”大概也不出《书目答问》集部所列诸书的作者(《书目答问补正》255—318)。〔52〕《奏定章程》中虽然没有列入《书目答问》作为参考,但在“补助课”中也不乏目录学的训练;相关的科目有二:“四库集部提要”和“汉书艺文志补注·隋书经籍志考证”,其中《四库提要》只讲“集部”,更是紧扣学科的安排。

“周秦至今文章名家”的说明最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学科专门观念的建立——研究对象聚焦于“其文”或“其人有关文章之事实”。换句话说,学科的目标明确锁定在文学作品(“文章”)和作家之上,而作家之论,也限定在“有关文章”的范围之内,不涉及其他社会或政治角色的议题。我们还可以从“主课”最末一科“周秦传记杂史·周秦诸子”的注文,见到类似的说明:


文学家于周秦诸子当论其文,非宗其学术也。汉魏诸子亦可流览(璩鑫圭、唐良炎,357)。


把研读的重点限定在“其文”而非“学术”之上,固然与张之洞于“诸子学”抱怀疑的态度有关,然而对“其文”的强调,也增添了学科专门的意味。

“周秦至今文章名家”一科的说明,还牵涉到《奏定章程》对“文学”的态度。《章程》提醒教师着意讲授“文章之流别利病”,至于“如何致力之处”,则“听之学者可也”;前者是学科知识的认知,后者则牵连应用实践;究竟“中国文学”的目标是否只在知识传授,不及创作实践呢?《章程》对这科还有方向不同的两点说明:


凡习文学专科者,除研究讲读外,须时常练习自作;教员斟酌行之,犹工、医之实习也;但不宜太数。愿习散体、骈体,可听其便。

博学而知文章源流者,必能工诗赋,听学者自为之,学堂勿庸课习(璩鑫圭、唐良炎,357)。


其一说“文学专科”的课程应该包括实践练习——“犹工、医之实习”,另一说“勿庸课习”。二者的理由都说得通,但却互相矛盾。若复检《奏定章程》小中学堂的说明,就会明白《章程》对“文章”(包括散体、骈体)和“诗赋”的态度是不一样的。《奏定章程》小中学堂的国文课程重点在于“作文”,但特别声明:“学堂之内万不宜作诗,以免多占时刻,诵读既多,必然能作,遏之不可,不待教也。”这是以实际社会应用的考虑来判断是否“课习”。〔53〕“致用”观点在《大学堂章程》中当然不会改变,但写作训练显然不再是重点,所以会有“其如何致力之处,听之学者可也”的主张;在“实习”方面,又只限于散文、骈文;至于诗赋之作,也是“听学者自为之”,是不鼓励、不禁止的比较消极的态度。

再对照规划《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的梁启超对“文学”的意见,我们不难见到观念的变化。梁启超在《湖南时务学堂学约》中说:“温公曰:‘一自命为文人,无足观矣。’苟学无心得,而欲以文传,亦足羞也”(《饮冰室合集》2:27)。于是《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只在“普通学”设有“文学”的“功课”,当中有没有包含考镜源流的知识传授,或者未易猜度;但估计其主要教学目标在于训练应用文写作的基本技巧,应该不会有误。在基本训练以后,梁启超就没有再“浪费”学生的时间,不让他们在“专门学”阶段进修“文学”。换句话说,以《筹议章程》的立场,“文学”不足以成为重要的学术专门。反观《奏定章程》的《学务纲要》清楚说明:“大学堂设有文学专科,听好此者研究。”《学务纲要》也提到“宋儒所谓一为文人,便无足观”,并说:“诚痛乎其言之也!”但立即补充说:“盖黜华崇实则可,因噎废食则不可”(璩鑫圭、唐良炎,493)。《大学堂章程》中“周秦至今文章名家”的说明又提到:“欲以文章名家者,除多看总集外,其专集尤须多读”(璩鑫圭、唐良炎,357)。似乎没有遗忘以文章创作为目标的“文人”。不过,从行文的语气看来,“文章名家”总不似是“文学专科”培育的重点。由这种温暾的态度看来,《奏定大学堂章程》对“文学”一科的专业范围的理解,虽然渐见规模,但对是否要训练“文章名家”创作人才这个问题,立场依然模糊不稳。

所谓渐见规模的“文学”专科,根据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简括为几点:

一、文学研究以由古至今的文学作品和作家(关乎文学的议题)为主要对象;

二、有关作家和作品又需要放置在历时发展、群体关系等脉络中研究,此所谓“历代文章流别”或者“文学史”的研究;

三、文学作家作品的承纳,又有其历时积累或者变奏、更替,这就是“古人论文要言”或者“文学批评史”的意义。

这种“文学本体”、“文学史”、“文学批评”的研究架构,即使在今天看来,也似是一个可以操作的模型。至于《章程》中特别用心罗列的“研究文学之要义”,更有助我们理解这个“文学专业”的模塑方式,值得仔细参详。

“研究文学之要义”是“文学研究法”一科的说明,也代表《奏定大学堂章程》对“文学”的学科位置和方向的整体看法。全篇共有四十一则,以大纲形式表达。各则排列略见伦次,但不算严谨,说明也极简略。我们把这四十一则论点顺序编次,并稍做整理,再加析述。

“研究文学之要义”首三则是:


一、古文籀文、小篆、八分、草书、隶书、北朝书、唐以后正书之变迁。

二、古今音韵之变迁。

三、古今名义训诂之变迁。


“文”由“积字而成”是传统“文学”论中最易见、最易为人接受的观念;因为从表面形式看来,书面汉语最基础的单位就是“字”;当循本溯源的思想落在表现形式上的时候,“字”的形、音、义似乎就是基本的问题。至于从“字”与“字”的联缀,到“成文章”之间的空隙,就需要有其他条例去解述了。

其下三则是:


四、古以“治化”为“文”,今以“词章”为“文”;关于世运之升降。

五、“修辞立诚”、“辞达而已”二语为文章之本。

六、古经“言有物”、“言有序”、“言有章”三语为作文之法。〔54〕


第四则指出“文”在古代,指的是“文治”,是政治、民生、文化的表征,及至后世才专指“词章”。《奏定章程》要企划的,当然是“词章”之“文”的课程,把理想附托于“古”,也是溯源思想的一种表现。另外两则说明为文的要求,但也从不同的角度触及文学相关过程的理解。孔子“修辞立其诚”(《周易·乾文言》)和“辞达而已矣”(《论语·卫灵公》)两句话,正好为主张收敛约束的、“黜华崇实”的文学教育作准则。“言有物”、“言有序”源出《易经》(《周易·家人》、《周易·艮》),“言有章”则出自《诗经》(《诗·小雅·都人士》)。桐城派方苞曾用“言有物”和“言有序”来解释桐城的“义法”(《又书货殖传后》,方苞,58—59);“有物”近于“立诚”,“有序”、“有章”也是“修辞”之道;两者的原则是相通的。然而从文学过程的指涉来说,前者由为文者的“诚于心”出发,到撰成文辞以“达”于受众,完成整个从创作到阅读的历程;后者则主要是有关写作基准的提示。两处都是一些普遍原则的标举,其保守内敛的倾向,可说是教育建制的通病;在此当然更是为了配合时世的“致用”要求。

在标举原则以后,“研究文学之要义”就把重心放在作品的形态之上,在不同的层次区辨各种“文体”——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学批评中的“辨体”意识的表现:


七、群经文体。

八、周秦传记、杂史文体。

九、周秦诸子文体。

十、史、汉、三国四史文体。

十一、诸史文体。

十二、汉魏文体。

十三、南北朝至隋文体。

十四、唐宋至今文体。


由第七到十一则,大概以集部以外的著作为论,认为这些不同类型的著述各成文体;看来没有考虑其历时因素,虽则七、八、九都是“周秦”或以上的撰著。史部再厘分“四史”和“诸史”文体,究竟是根据什么基准而做的区分,不易推断;可知的是,“四史”在传统史学中的地位比“诸史”崇高。由十二到十四则以“历时”基准分体,这一点可说至为明显。此外,还有以骈、散关系来检讨“文体”的表现:


十五、骈、散古合今分之渐;

十六、骈文又分汉魏、六朝、唐、宋四体之别;

十九、骈、散各体文之名义施用。


第十九则应是骈散分合繁衍的综合总结。在此之余,又有从语用角度区分文体,以及以文章内容为基准以辨体:


二十二、辞赋文体、制举文体、公牍文体、语录文体、释道藏文体、小说文体,皆与古文不同之处。

二十三、记事记行记地记山水记草木记器物记礼仪文体、表谱文体、目录文体、图说文体、专门艺术文体,皆文章家所需用。


以上牵及许多不同的辨体原则,看来异常繁杂,甚至混乱;与晚近文学理论的体类论(theories of genre)或者语体论(stylistics)的要求距离颇远。然而,在中国文学批评传统之中,从各个层面、采不同基准为多种文体或者诗体做出勾勒的“辨体论”,并不罕见。〔55〕我们可以把这些游移观点带来的视野,看做文学现象的多向感知;而其审视的对象,正是文学作品本身。这一个文学研究的中心环节,也占整个“研究文学之要义”纲领的最多篇幅(共十三则,几近三分之一)。

我们又见到“要义”就某些“文学”现象做归纳总结。例如:


十七、秦以前文皆有用、汉以后文半有用半无用之变迁。

十八、文章出于经传古子四史者能名家、文章出于文集者不能名家之区别。

三十三、文章名家必先通晓世事之关系。

三十四、开国与末造之文有别。

三十五、有德与无德之文有别。

三十六、有实与无实之文有别。

三十七、有学之文与无学之文有别。

三十八、文章险怪者、纤佻者、虚诞者、狂放者、驳杂者,皆有妨世运人心之故。

三十九、文章习为空疏必致人才不振之害。

四十、六朝、南宋溺于好文之害。


第十七则可以是历史现象的叙述,然而我们不难见到其中的价值取向——“有用”之文比“无用”之文可取;其回响就是第三十四则和第四十则,对“好文”的历史现象做出批评。第十八则让我们想起张之洞在《书目答问》中所说:“由经学史学入理学者,其理学可信;以经学史学兼词章者,其词章有用”(344)。这句话同时也可以说明以上各则的实用主义思维。

此外,又有与相关“主课”的呼应,如以下两则:


二十、古今名家论文之不同。

二十一、读专集、读总集不可偏废之故。


前者应该是“古人论文要言”科的简括;后者则为“周秦至今文章名家”一科学习方法的补充解说。

除了以上的本位研究之外,“研究文学之要义”更规划了“文学”与外在环境各种关系的研究:


二十七、文学与人事世道之关系。

二十八、文学与国家之关系。

二十九、文学与地理之关系。

三十、文学与世界考古之关系。

三十一、文学与外交之关系。

三十二、文学与学习新理新法、制造新器之关系。


这里列举的范围,大概相当于韦勒克与沃伦所界定的“外缘研究”(extrinsic study)部分(Wellek and Warren, 73—135),晚近鼓吹文学“历史化”(historicize)和“政治化”(politicize)的西方文学理论更会特别关注这个环节。在“研究文学之要义”中,虽然没有把这个部分置于最重要的地位,但从《章程》所列“补助课”中,设有“御批历代通鉴辑览”、“各种纪事本末”、“中国古今历代法制考”、“世界史”、“外国科学史”等科来看,可知“研究文学之要义”的规划也不是率意的安排。循此推演,“补助课”的“西国文学史”、“外国语文”等科,大概是以下几则的根据:


二十四、东文文法。

二十五、泰西各国文法。

二十六、西人专门之学皆有专门之文字,与汉《艺文志》“学出于官”同义。

四十一、翻译外国书籍函牍文字中文不深之害。


依照这个规划,则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的对比参照,也是“中国文学”的研究范围。

经过以上的梳理,我们大概可以见到《奏定大学堂章程》所构设的“中国文学研究”,实在可以称得上有专业学科的规模。我们或者可以不同意《奏定章程》的“致用”、“尚实”,甚至“保守”的文学观,或者可以批评其中的“文学”定义过于褊狭,但必须承认《章程》于知识范畴的内涵和外延边界的规划、知识生产的取向、知识传递的操作方式等等,都有基本的构思,可供日后做进一步的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传统的“文学”或者“词章之学”,在《奏定章程》的规划下,已经奠下专业学科的基础。

回顾三个京师大学堂的章程,我们可以见到“文学”由不入“专门学”到成为一个重要学科的过程。奇怪的是,“文学”的现代学科地位的确定,并不是由思想前卫的梁启超来推动,反而教育观点相对保守的张之洞变成“文学”的护法。因为这是个“致用”为上的时代,鼓吹维新的梁启超也只能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去推行教育;“文学”既不能应时务之急,就无暇关顾了。然而,因为“文学”无论从语言、文字,以至其表达模式,都与文化传统关系密切,抱着“存古”思想的张之洞,反而刻意要在西潮主导的现代学制中留下传统的薪火。在这个情势之下,“文学”的内涵虽还是褊狭的“词章之学”,但其学术位格已有相当现代化的规划。接下来的变革,就是语言载体由“文言”转为“白话”,以及“美感”、“虚构”等西来观念对“文学”定义的改造;而其间各阶段历程,又有待继起的文化政治的推移了。

注 释

〔1〕 这一学堂原名“天津北洋西学学堂”,由盛宣怀向朝廷奏请开办,以美国人丁家立(C. D. Tenney)为总教习;设有法律学门、土木工程学门、采矿冶金学门及机械工程学门(参金以林,9—18;陈学恂,64; Hayhoe, 3)。

〔2〕 康有为在《自编年谱》中说:“自四月杪大学堂议起,枢垣托吾为草章程,吾时召见无暇,命卓如草稿,酌英美日之制为之”(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150)。

〔3〕 有学者从意识形态控制的角度去理解《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的课程规划(林信宏,27—38),也是一个值得参考的角度。问题是著者以为章程编定者必然是国家机器的代理人,课程规划的一切思虑都是朝向意识形态操控的目标,这种观察未免过分简约。

〔4〕 学海堂的学术训练,大抵可见于阮元《学海堂集序》所记:“多士或习经传,寻疏义于宋齐;或解文字,考故训于仓雅;或析道理,守晦庵之正传;或讨史志,求深宁之家法;或且规矩汉晋,熟精萧选,师法唐宋,各得诗笔。虽性之所近,业有殊工,而力有可兼,事亦并擅。”又林伯桐、陈澧纂的《学海堂志》讲及其中的“季课”:“向来史笔题,或题跋古书,或考核掌故,仍以经史为主,期为有用之文。赋,或拟古赋,或出新题,俱用汉、魏、六朝、唐人诸体。诗题不用试帖,以场屋之文,士子无不肄习也。均应遵照旧章,以劝古学”(璩鑫圭,262、267)。由字里行间,可以感觉到当时一般人读书为学,很难逃避场屋科举的压力。

〔5〕 有学者指出:梁启超《三十自述》提及初会康有为的情况,与康有为《自编年谱》的回忆不尽相同(竹内弘行,2—6)。

〔6〕 又康有为《长兴学记》提到的“学目”与梁启超的记述差不多,只是梁启超说的“文字之学”,在康有为笔下则作“词章之学”(楼宇烈,11—12)。

〔7〕 梁启勋《“万木草堂”回忆》记载:“康先生只主张废科举,而学生则力攻八股文,不肯考试。……康先生乃力劝同学们,不要如此以妨碍前途,谓:‘我且过考,诸君何妨强力为之,以慰父兄之心呢。’往后乃逐渐转变,且获得不少秀才举人”(朱有alt,1下:246)。其实康有为的《长兴学记》,有更清楚的陈述:“今之科举,衣食之由,世事教能,先王不禁。今仍存科举之学,以俟来士。若以之丧志,则卑鄙可羞。”下文又记述每月三日、十三日、二十三日草堂学生要练习义理、经世、考据、词章的试题,八日、十八日、二十八日练习《四书》、《五经》义试帖、《四书义》策问、《四书》义律赋等功课(楼宇烈,15、21)。

〔8〕 康有为《桂学答问》论及“科举之学”时说:“应制所用,约计不过经义、策问、试帖、律赋、楷法数者。若能通经史,解辞章,博学多通,出其绪余,便可压绝流辈”(楼宇烈,40)。可见“经史”、“辞章”等的研习,“博学”的要求,与应举息息相关。又竹内弘行于此亦有论述,可以并参(16—22)。

〔9〕 梁启超在《学校总论》中批评当时的西学教育,说:“今之同文馆、广方言馆、水师学堂、自强学堂、实学馆之类,其不能得异才何也?言艺之事多,言政与教之事少。其所谓艺者,又不过语言文字之浅、兵学之末,不务其大,不揣其本,即尽其道,所成已无几矣。”梁启超在这里除了“政”和“艺”之外,还提到“教”,所谓“教”指“教化”、“教育”。他又为了改革早期重“西艺”轻“西政”之弊,在同书《学校余论》中主张:“今日之学,当以政学为主,以艺学为附庸。”同样的说法又见于《与林迪臣太守书》(分见《饮冰室合集》1卷19、62页;3卷3页)。又张灏对这段时期梁启超的教育观念,有深入的探析,很值得参考(Chang Hao, 92—120)。

〔10〕 孙家鼐一直参预京师大学堂的筹办。他在《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中指出立大学堂宜先定宗旨:“中国五千年来,圣神相继,政教昌明,决不能如日本之舍己芸人,尽弃其学而学西法。今中国京师创立大学堂,自应以中学为主,西学为辅,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学有未备者,以西学补之,中学有失传者,以西学还之;以中学包罗西学,不能以西学凌驾中学。此是立学宗旨”(汤志钧、陈祖恩,122;又参庄吉发,1—8、43—45)。又,当时新派与保守派于京师大学堂问题上的争斗,可参王晓秋,81—82;孔祥吉,89—105。

〔11〕 光绪二十三年(1897),即起草《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之前一年,梁启超写成《湖南时务学堂学约》,指出:“西人声光化电格算之述作,农矿工商史之记载,岁出之以千万种计;日新月异,应接不暇。”又说:“今夫中国之书,他勿具论,即如注疏两经解、全史九通及国朝掌故官书数种,正经正史,当王之制,承学之士,所宜共读者也。然而中寿之齿,犹惧不克卒业,风雨如晦,人寿几何?……自余群书,数倍此数,而其不能不读,与其难读之情形亦称是焉”(《饮冰室合集》2册25—26页)。同年又有《复刘古愚山长书》提出:“今日欲兴学校,当以仿西人政治学院之意为最善,其为学也,以公理公法为经,以希腊罗马古史为纬,以近政近事为其用”(《饮冰室合集》3册13页)。

〔12〕 王先明曾经详细讨论晚清时期各种言说中“中学”、“西学”和“新学”的关系和变化,其中提到“西学”偏指“对于外来学术文化的引入过程”,而“新学”却是“立足于中学兼取西学的学术文化创造过程,其基本内容和知识构成常常因人因时而有所不同”(《近代新学》,221;又参丁伟志、陈崧,220)。

〔13〕 在此以前,郑观应的《盛世危言·学校》中介绍西方学制时,已论及“普通”、“专门”的教育先后阶次:“小学成后,选入中学堂,所学名类甚多,名曰‘普通学’,如国教、格致、算学、地理、史事、绘图、体操、兵队操、本国行文法、外国言语文字行文法,皆须全习。……学生中学校毕业则发给凭照,自此以后文武分途,或文或武,各听其便;习文事者入高等专门学校,习‘专门’之学”(《盛世危言增订新编》2卷2下—3上)。虽然郑观应所讲的是大学以前的学习阶段,但梁启超的规划很有可能受郑说影响。又:《盛世危言》是晚清时期非常流行的一本著作,郑观应不断有修订增删,所以版本繁多。本文按需要引用两个不同的版本,其中《盛世危言》指学术出版社1965年影印的光绪十八年本,比较接近早期的版本;《盛世危言增订新编》指学生书局1965年影印哥伦比亚大学藏本,是增订较多的版本。

〔14〕 所谓“公理学”,注解说:“此种学大约本原圣经,参合算理公法格物诸学而成,中国尚未有此学。”又梁启超《西政丛书叙》说:“〔欧洲〕议政之权,逮于氓庶,故其所以立国之本末,每合于公理,而不戾于吾三代圣人平天下之义”(《饮冰室合集》2册63页)。梁启超对“公理”的理解,源自康有为的《人类公理》、《公理书》、《实理公法全书》等文稿中的思想(参丁伟志、陈崧,202—203)。

〔15〕 证据之一是:各种“溥通学”都有“功课书”,而“体操学”独无;更确切的证据是:光绪二十五年四月(1899年5月)孙家鼐《奏陈大学堂整顿情形折》指出:“体操一事,原恐学生伏案太苦,俾之流通血气,洋人每好以此却病”(北京大学、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79)。所以我们不能光凭章程中的“学”字,就误以为是一门探求专项知识的学科。

〔16〕 张灏指出梁启超的架构基本上不脱传统儒家思想的框架,当中包含了陆王学派的养性思想和程朱学派的智力教育思想(Chang Hao, 81-120)。

〔17〕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又《论语·卫灵公》:“子曰:辞达而已矣。”

〔18〕 值得注意的是,康有为在《长兴学记》中,也有引用“言之无文,行之不远”,用以说明“词章之学”;他的《桂学答问》中又有“辞章之学”之目(楼宇烈,12、39—41)。但梁启超却说“词章不能谓之学”,从这个角度而言,他的“实用主义”思想比康有为更强烈。

〔19〕 夏晓虹指出这种见解源于历来理学家“作文害道”之说(《觉世与传世》,155页)。在晚清救亡求变的言论中,此说并不罕见;稍前胡聘之等《请变通书院章程并课天算格致等学折》所说:“查近日书院之弊,或空谈讲学,或溺志词章,既皆无裨实用”(高时良,699),就是典型的例子。

〔20〕 梁启超在《湖南时务学堂学约》的“读书”一则讲及读书的方法次序:每日一课的是“有关于圣教,有切于时局”的选材,间日为课的则是“经学、子学、史学,与译出西书”;四部中独缺集部(《饮冰室合集》2册26页)。

〔21〕 刘龙心《学科体制与近代中国史学的建立》一文认为梁启超的《大学堂章程》并不反映他的设学主张,以西学为“专门学”只是为了迎合孙家鼐和张之洞等人口味;刘龙心又认为梁启超在湖南时务学堂开列的课程才能代表他的想法,因为当中的“溥通学的科目在专门科中大多获得了延续”,“由此可见:梁氏认为经史等类的中学科目,在大学堂教育中仍有设科专习的必要,也就是说,梁氏概念中的大学,实为一种包容各科的高等学术研究场所”(刘龙心《学科体制与近代中国史学的建立》,464页;又见刘龙心《学术与制度:学科体制与现代中国史学的建立》,31—32页)。事实上刘龙心并没有准确掌握湖南时务学堂的课程,对《筹办京师大学堂章程》的诠释也有误差。首先,按《时务学堂功课详细章程》,经史等学并没有在“专门学”的程度上延续;这些原属“溥通学”的科目只是与“专门学”同时并习,程度上没有提升到“专门”的水平;“专门学”只有“公法学”、“掌故学”、“格算学”三种,其下注明:“专门学之学非尽于斯,特就能教者举之耳。又各专门学,非入西人专门学堂不能大成。”可见他心中的“专门学”本就以“西学”为重。再者,我们可以承认《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肯定受“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论的牵制,但不能说梁启超以“西学”为“专门学”是为了取悦孙家鼐和张之洞,因为这种学术向西望、以中学承纳西学的主张,正是这时期康、梁“维新”的重要主张。

〔22〕 其余“义理之学”包括孔学、佛学、周秦诸子学、宋明学、泰西哲学;“考据之学”包括中国经学史学、万国史学、地理学、数学、格致学;“经世之学”包括政治原理学、中国政治沿革得失、万国政治沿革得失、政治实应用学、群学(《饮冰室合集》,6册65页)。

〔23〕 康有为《长兴学记》所记的“学目”基本相同,但“文字之学”作“词章之学”,四个“学目”之下也没有像梁启超的再细分学科,只揭明每一学目的宗旨(楼宇烈,11—12)。

〔24〕 “文学”另外有更宽泛的用法,例如郑观应《盛世危言·考试》建议考试取士,可分“文学科”和“武学科”两种(《盛世危言》1卷22上);下文再有讨论。

〔25〕 光绪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国闻报》记京师大学堂事,说:“北京尘天粪地之中,所留一线光明,独有大学堂一举而已。然闻得礼部各堂官以及守旧诸臣,亦均不以此举为然,视学堂一事若赘疣。然推原其故,所以不能径废者,盖因外洋各教习均已延订,势难中止,不能不勉强敷衍,以塞其口,以故在事诸人,亦均无精打彩,意兴索然”(朱有alt,1下:649)。另据陈平原《北京大学,从何说起》的分析,京师大学堂之所以幸存,其原因除了外交的考虑之外,或者与朝廷内的权力斗争有关(《老北大的故事》,41—44)。郝平则认为京师大学堂的筹设,其实一直得到慈禧的默许,而主其事的大臣孙家鼐,也得慈禧的赏识(《北京大学创办史实考源》,136—152页;又参王晓秋,82)。

〔26〕 《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就分别提到“现时各省会所设之中学堂尚寥寥,无以备大学堂之前茅之用”;“今当于大学堂兼寓小学堂中学堂之意,就中分列班次,循级而升,庶几兼容并包,两无窒碍”(汤志钧、陈祖恩,126—127)。

〔27〕 《章程》第三章《学生入学例》第一节提到入学学生原预计有“各省中学堂成领有文凭咨送来京肄业者”,第二节说这些学生“咨送到堂时,先由总教习考试,如实系曾经治溥通学卒业者,即作为头班”(汤志钧、陈祖恩,129),可见其假设是各省中学已经修习“溥通学”的功课。

〔28〕 刘龙心讨论孙家鼐这里的修改建议时说:“他认为‘诸子学’大可不必专立一门于大学堂讲授,只要将子书中有关政治经济之学附入专门科,听人择读即可。时人不立中学于专门学范围之中的看法,似乎可以获得更进一步的证明”(《学科体制与近代中国史学的建立》,464页)。其实这里的论证颇有未达之处。因为,孙家鼐的考虑主要是学生必修的“普通学”门类太多,所以要做出适度裁减;再者,孙家鼐早前(光绪二十二年,1896)上的《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中曾说:“学问宜分科也,……不立专门,终无心得”。他建议大学堂课程分立天学科、地学科、道学科、政学科、文学科、武学科、农学科、工学科、商学科、医学科十科;其中道学科、文学科,明显都以“中学”为重点;因此以孙氏意见为“不立中学于专门学范围之中”的证据很有问题。又陈平原在《新教育与新文学》中指出孙家鼐在《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中先说“学问宜分科”,当中包括“文学科”,继而在《奏筹备京师大学堂大概情形折》说“诸子、文学皆不必专立一门”,可见孙氏“对文学课程的有无似乎拿不定主意”(《中国大学十讲》,106页)也是误会。因为前一奏折撰于大学堂尚在规划的阶段,孙氏在此提出一个源自“泰西”的分科大学模式;后一奏折却是就已经颁行的课程做出调整,他针对的只是“普通科”“功课”太繁重,“中才以下”的学生应付不来。二处所论实在处于不同的层面。有关孙家鼐的“分科”构想,下文再有讨论。

〔29〕 当时《国闻报》曾记载学生的入学考试,就是“八股文一篇,策论一篇”(朱有alt,1下:649)。

〔30〕 当时朝臣中颇有批评京师大学堂对“制艺八股”不够重视,以致孙家鼐要特别解释,《奏陈大学堂整顿情形折》(光绪二十五年四月,1899年5月)说:“去年甄别,本年月课,皆兼考时文,并未薄弃举业,亦无阻挠之人”(北京大学、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79)。

〔31〕 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1903年1月)张百熙特向大学堂发出《为学生在堂应谨饬修身勿得浮浪事晓谕》,重新把上文提到的《全学总纲》开首三节抄录出来,以警醒学生;一个月后,我们已见到慈禧太后加派蒙古族人刑部尚书荣庆“会同管理大学堂”(北京大学、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189—190、191页)。往后的情况是:“百熙一意更新,荣庆时以旧学调济之”(《清史稿·荣庆传》,439卷12402页)。

〔32〕 有关张之洞的教育思想,较多人认为他的早期观点本属“趋新”,往后愈见“保守”,这个论断早见于宣统元年(1909年)《教育杂志》一篇题作《张文襄公与教育之关系》的文章(19—23);晚近关晓红也批评张之洞“从锐进而缓行,由创新而复古”(194)。然而也有学者认为张之洞“于近代‘新学’及其新学制的一贯原则始终未改”(王先明,190)。

〔33〕 关晓红于《晚清学部研究》更提出当时教育改革有所谓“直隶”模式和“湖北”模式之别,前者以开民智为主要目标,注重发展基层普及教育,对桐城古文比较尊重;后者重视经世致用,发展实业教育,又强调读经存古。两派力量于学制改革的方针以至具体措施,都有争持(175—187)。

〔34〕 关晓红指出:张百熙在草拟《钦定章程》期间,备受多方压力,文稿需要反复修改以回避各种批评,因此最终完成的章程已不能完全保存张百熙原来的主张(关晓红,41—55)。

〔35〕 《立学总义》为京师大学堂定宗旨,只是照抄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1902年1月)令张百熙重理京师大学堂“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两句上谕(《着即开办大学堂并派张百熙经理谕旨》,北京大学、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93)。

〔36〕 1885年王之春《各国通商始末记》的《广学篇》、1879年黄遵宪《日本杂事诗》的《学校》注、1890年汤震《危言》的《中学》、1892年郑观应《盛世危言》的《学校篇》,都盛赞德国学制,当中花之安《德国学校论略》(又题《西国学校》)实在起了重大作用(参蔡振生,18;陈洪捷,136—140)。

〔37〕 德国大学不一定都开办全部四个学院(fakuläten; faculties);但从18到19世纪,德国大学设科基本上不会超出这个范围(McClelland, 19—20;陈洪捷,24—25)。

〔38〕 郑观应《盛世危言》的早期版本卷一《学校》一篇,讨论泰西学校规制,称赞“德国尤为明备”之下,大量节录花之安《西国学校》的介绍;但在《盛世危言》较后期的版本中,《学校》篇增订为上下两篇,就删掉不少花之安的文字,改而大讲日本学制(《盛世危言》1卷2—3页;《盛世危言增订新编》2卷1上—23下)。由此可以推想当时舆论焦点,已偏重较易访知的日本学制,多于欧洲远方的德国形式。中国官派实地考察德国教育,要迟至光绪三十二年(1906);次年(即光绪三十三年,1907)二月《学部官报》第14期及第15期发表了《考察政治大臣随员田吴炤考察教育意见书》,随后又分期刊登田吴炤《德意志教育》一文,报告考察的成果。同年蔡元培到德国游学三年,一直留心德国教育制度;回国后就任民国第一任教育总长,以及北京大学校长等职,中国教育的规划,才有真正的德国元素(陈洪捷,150—206)。

〔39〕 光绪二十二年(1896),梁启超曾代李端棻拟《奏请推广学校折》,其中提到拟想中的“京师大学”课程同省学一样,“诵经史子及国朝掌故诸书,而辅之以天文、舆地、算学、格致、制造、农桑、兵、矿、时事、交涉等书”,但比省学“益加专精,各执一门,不迁其业”,又因为“门目繁多”,“可仿宋胡瑗‘经义’、‘治事’之例,分斋讲习”(汤志钧、陈祖恩,117—118);论述指向也类似大学的分科,但重点是研习书籍的类别,排比也庞杂而欠条理,比不上孙家鼐的系统化安排。值得注意的是:梁启超在此也是“经、史、子”连及,而独遗“集”部。又,这段时期陆续还有一些有关京师大学堂设科的建议,如光绪二十三年(1897)熊亦奇《京师创立大学堂条议》主张大学堂专为“士”而设,设“格致”、“政治”二科,其余“农、工、商、兵”各立“专学”(朱有alt,1下,628—629)。这些建议大都以“西学”、“致用”为关注点,少有全面的规划。有关学术分科的其他种种构想,可参左玉河《从“四部之学”到“七科之学”》。

〔40〕 只有少量的兼并和删减,如帝国大学工科下设九科,《章程》中的工艺科下只有八目,删去“火药”一科。

〔41〕 吴汝纶赴日考察时,曾拜访文部省菊池,菊池为他介绍日本的经验,指出办学的目标是:“其第一义以造就办事人才为要,政法一也,实业二也。”(《桐城吴先生尺牍》4卷57页上下;《桐城吴先生日记·教育》34页上;又参Pittau, 270-282; Silberman, 183-216; Passin)。

〔42〕 张之洞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写成的《劝学篇》说“今欲强中国、存中学,则不得不讲西学。然不先以中学固其根柢,端其识趣,则强者为乱首,弱者为人奴,其祸更烈于不通西学者矣。……今日学者,必先通经以明我中国先圣先师立教之旨,考史以识我中国历代之治乱、九州之风土,涉猎子、集以通我中国之学术文章,然后择西学之可以补吾缺者用之、西政之可以起吾疾者取之。斯有益而无其害”(90)。到了撰拟《奏定章程》的时候,他意识到西学的优势更明显,提倡“尊经”基本上是出于退守根本的想法。

〔43〕 康有为《桂学答问》也说过:“人人皆当学经学”;又说:“读书宜分数类:第一经义,第二史学,第三子学,第四宋学,第五小学及职官天文地理及外国书,第六词章,第七涉猎”(楼宇烈,29、41)。梁启超《学要十五则》将康有为的读书范围再约化为“经学”、“史学”、“子学”和“西学”四种(楼宇烈,49—56)。

〔44〕 这一点又可以从二者对“诸子学”的不同见解看到。康、梁等以诸子学开拓思辨,对经书中的义理也进行类似的驰想;梁启超后来在《近三百年学术史》中指出:“晚清‘先秦诸子学’之复活,实为思想解放一大关键”(247)。可是张之洞《劝学篇》中《宗经》一篇谓“诸子驳杂”、“害政害事”,若要兼读诸子,“当以经义权衡而节取之”;又说:“光绪以来,学人尤喜治周秦诸子,其流弊恐非好学诸君子所及料者”(80)。所以原来《钦定大学堂章程》中“文学科”本有“诸子学”一目,《奏定大学堂章程》则径行删去;只在“经学科大学”的“理学门”下设“周秦诸子学派”一科,“以诸子证理学”(璩鑫圭、唐良炎,344)。可见张之洞于“中学”以守常为要务。

〔45〕 据说张百熙草拟《钦定章程》时,就曾经考虑过设立哲学科,当时《新民丛报》记载:“大学堂课程,本已酌妥送呈政务处,闻有‘智学’与‘国际学’二门,政府疑‘智学’即‘哲学’,恐系‘民权’、‘自由’之变名,更疑‘国际学’为不经之谈,皆拟删改,再三考问”〔《新民丛报》第9号(1902年6月6日);转引自关晓红,46〕。张之洞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上的《筹定学堂规模次第兴办折》中“防流弊”一则说“不可讲泰西哲学”,因为:“中国之衰,正由儒者多空言而不究实用。西国哲学流派颇多,大略与战国之名家相近,而又出入于佛经论之间;大率皆推论天人消息之原。人情、物理、爱恶攻取之故。盖西学密实已甚,故其聪明好胜之士,别出一途,探赜钩深,课虚骛远。究其实,世俗所推为精辟之理,中国经传已多有之。近来士气浮嚣,于其精意不加研求,专取其便于己私者,昌言无忌,以为煽惑人心之助;词锋所及,伦理、国政任意抨弹。假使仅尚空谈,不过无用;若偏宕不返,则大患不可胜言矣。中国圣经贤传,无理不包。学堂之中,岂可舍四千年之实理而骛数万里外之空谈哉?”(璩鑫圭、唐良炎,108—109)

〔46〕 戴燕在讨论《钦定》和《奏定》京师大学堂章程时,似乎混淆了“文学”的宽狭两种不同用法。她说《钦定章程》的“文学科”“几乎是沿袭了中国古代以文章与学术为文学的观念”;又说《奏定章程》中“经学、理学倒是从文学门中另立出来了,不过,文学门里依然包括史学、文学两科”(《文学史的权力》,7页)。其实戴燕批评的两处“文学”,在原来章程中都在指称宽泛的人文学科,相当于日本学制的文科大学,或者西方学制的Faculty of Arts,或者School of Humanities等范围;《钦定章程》中的狭义“文学”在“词章学”,《奏定章程》的狭义“文学”则在“中国文学门”。当然,戴燕的主要论述还是有效而且极为精彩的。

〔47〕 王国维《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书后》批评这个安排;他认为“地理学门”可以归并入“格致科大学”的“地质学门”(潘懋元、刘海峰,12)。

〔48〕 陈平原《新教育与新文学》以为:“《奏定大学堂章程》与《钦定大学堂章程》的巨大差别,不只在于突出文学课程的设置,更在于以西式的‘文学史’取代传统‘文章流别’”(《中国大学十讲》,112页)。这个判断可能过于乐观,但陈平原对“文学”学科的发展脉动,拿捏却非常精准。

〔49〕 据姚永朴记载:“近世湘乡曾文正公论文,亦以‘训诂精确’为贵,可见欲文章之工,未有可不用办于小学者。曩时巴县潘季约为永朴述南皮张文襄公督学四川日,每谆谆以此训后进”(《文学研究法》,5页)。后来在北京大学教中国文学的代表人物,无论是桐城派的姚永朴,还是章太炎门下的刘师培,都主张文学必先由文字(小学)入手。

〔50〕 刘师培文原刊于1919年出版的《国故》月刊,第3期。

〔51〕 “文学研究法”和“周秦至今文章名家”同样是大学堂第一、二、三年都要修习的科目,三学年每星期上课钟点同是:2、2、3,合计8个钟点。其余“主课”每星期钟点三学年合计如“说文学”:3,“音韵学”:3,“历代文章源流”:2,“古人论文要言”:2,“周秦传记杂史·周秦诸子”:2,都远低于“文学研究法”和“周秦至今文章名家”(璩鑫圭、唐良炎,354—355)。

〔52〕 张之洞光绪元年(1895)还刊行了另一本指导诸生和童生应举治学的《alt轩语》,《奏定章程》中有不少主张已先见于此,例如:“词章家宜读专集”、“唐以前书宜多读,为其少空言耳。大约秦以上书,一字千金。由汉至隋,往往见宝……。唐至宋,去半留半。南宋迄明,择善而从”;“周秦以至六朝,文字无骈、散之别;中唐迄今,分为两体,各为专家之长,然其实一也”;“梁刘勰《文心雕龙》,操觚家之圭槷也,必应讨究”(《张之洞全集》9788、9791、9810)。朱维铮《学人必读书——张之洞和〈书目答问〉两种》一文,对〈书目答问〉和《alt轩语》的写作目的有深入的介绍(《求索真文明》,114—136页),可以参考。

〔53〕 《奏定章程》中的《学务纲领》特别有一则:“学堂不得废弃中国文辞”,一方面声明各学堂“中国文学”一科,“并不妨碍他项科学”,这种防卫机制的表现,与解释“读经”时的心理一样;另一方面反复解释“中国文学”的用途,先说各体文辞各有其用:古文可以“阐理纪事,述德达情”,骈文用于“国家典礼制诰”,古今体诗辞赋可以“涵养性情,发抒怀抱”;再说必先“能为中国各体文辞”,然后“能通解经史古书,传述圣贤精理”;继而指出学子将来入官后,要能操笔为文,撰写“奏议、公牍、书札、记事”等(璩鑫圭、唐良炎,493)。

〔54〕 “古经”原作“古今”,复检影印“湖北学务处本”,亦作“古今”(见多贺秋五郎,238)。然而林传甲据《章程》编写《中国文学史》,其中第六篇题作《古经言有物言有序言有章三语为作文之法》(65页)。按“言有物”、“言有序”之说出自《周易》,“言有章”出自《诗经》,林传甲之题比较可靠。

〔55〕 最广为人知的例子是宋代严羽《沧浪诗话》,其中《诗体》一章罗列诸体,其基准亦繁杂无系统(《沧浪诗话校释》,4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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