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可以到达的星光
面前是一个繁乱的星空。多少炫目的光亮在那里灿烂,吸引着后来的凝视者。
自从古老的大地上高悬于蓝天的彩虹一样的长堤被滚滚的大潮猛烈地冲决之后,无数溪流的喧嚣便在这新拓的河床里奔流了。
我走进并徜徉于这块国土。
我仰望苍穹,倾听着溪流与星光的交响,倾听着每个星体发出的清晰的或朦胧的歌唱。
当我咀嚼陌生的果实的时候,我开始尝味理解的苦汁怎样酿出一点一滴的蜜来,即使其中渗着多么艰涩的滋味。
诗是人类心灵的花朵。诗美往往与神秘结伴同行。
我带着寻觅的心境凝望神秘的星群。
于是有浪涛撞击般的声音激荡在心中。这声音化作一片巨大的云团时时在眼前飘忽……
A:诗是不可解释的。严格意义上说,诗只能自己解释自己。外国的种种崇论宏议且不去说了,中国古人就说过:“诗有可解,不可解,不必解,若水月镜花,勿泥其迹也。”
B:对一部分作品难以说清,不等于一般的诗均不可解。且你的论据不能说明你的判断。你引述明代谢榛《诗家直说》的一段话,讲的是解诗要尊重诗美的特征,要把诗当做诗来看,不必寻根究底,泥迹以求。
A:你以为我没有抓住他的本意吗?
B:是的。谢榛在同一书里又说过:“黄山谷曰:‘彼喜穿凿者,弃其大旨,取其发兴,所遇之林泉、人物、草木、鱼虫,以为物物皆有所托,为世间商度隐语,则诗委地矣。’予所谓‘可解,不可解,不必解’,与此意同。”可见中国诗家学者并非一概反对诗可以解释。他们反对的是一种错误的解诗观念和方法。这种观念和方法,放弃了诗歌本体的“大旨”,也放弃了诗如“镜花水月”的美学特征,从“物物皆有所托”的先验观念出发,一味穿凿附会,强求索解,就丧失了对于诗歌作品本身价值的把握。
A:那么眼前飘忽的云团呢?
B:越过它,总可以望见一角青天。一首诗不应是一个解不开的永恒的谜。只要是真正艺术创造的结晶,都是可以到达的星光。
然而星光总是遥远的。距离横亘在作品和读者之间。随着神秘伴随美进入诗的领地,一条鸿沟便越来越加大了。可解不等于能解。
美的星球的魅力又带给人们超越时空的凝想。诗的难于理解唤起人们对理解的追求。理解美便也是一种具有同等意义的美的创造了。
理解美的诗学就产生在这种创造与追求之中。
在每一个朦胧的发光体面前,我们是幸福的发现者,同时又可能是无能为力的盲人。星光自有星光的语言。诗的内涵要诗自身来说话。故一位西班牙诗人如是说:“我的诗是由我的诗解释的。”
我们不能束手无策。
要达到星光,就要把自己也变为一个发光体。理解本身不只是一种美的创造,也可以是达到美的创造的桥梁。可以让自己的光的辐射照亮更多人接近诗美的小径。
灿烂的星空中并没有沟通一切星体的彩虹。缪斯的空间不存在一把万能的金钥匙。
通幽的曲径上洒满沉思者的汗水。
汗水化为一泓喷泉。一条条彩虹在露珠与星光间架起。星光与星光于是开始了他们心灵之间的对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