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恰相逢·遇见“最贤的妻,最才的女”

卷三 恰相逢·遇见“最贤的妻,最才的女”

当爱情的萌芽滋生,天地之间的万物,无论是天边那一钩脆生生的月牙,还是河边如芭蕾舞演员的芦苇,或是伞下淅沥流淌的雨滴,都会美妙如诗。他们的一见钟情,是那样自然。仿佛那是从前生开始就种好的缘分,十几年的各自成长,都是为了在一个美丽的时光奉献一场美丽的相遇。在他们眼中,相爱不过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他爱她,恰好她也在爱着他,这本来就是最纯净的美好。

无锡亦有惜

在电影Her里,作为电脑程序员的Theodore爱上了他的程序,一个有血有肉的他,一个比梦更加虚无的“她”,当畸形的爱恋如龙卷风一样突袭而来,Theodore选择了面对和捍卫。虽然这是一段注定失败的爱情,但当电影里它皎然绽放如春花,晕染甜蜜如蜂糖的时候,春天和粉红色泡泡,仿佛堆积了整座电影院。如果忽略这段畸恋各自的真实身份,那他们是令人羡慕的情侣:他一心一意,她则专属于他,彼此聆听,不用害怕心声的泄露──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真心话最忌讲给活人听。

最令人羡慕的爱情状态莫过如此,紧密的,相互保护的,无须防备也知道对方永无背叛的。于是,这大约也就是钱钟书、杨绛夫妇被后人深记、喜爱、艳羡的终极原因了。

少年时代的钱钟书或许想过,当有一日遇上爱情,他会和神奇的激素撞击出怎样的化学反应呢?他读过无数种爱情的模式,知道这种东西,可以是十年生死两茫茫,依旧痴心不改;也可以是为之生死不明,只盼黄泉碧落天地一隅长相厮守。少年的心里,或许也曾因此微微雀跃。

那时的他,只知道爱情亦是文学世界里的永恒主题,对于他来说,神秘又令人心生向往。可他还不知道,他的爱情,其实早在很久很久之前,就推开了缘分的窗,放出一只名叫姻缘的白鸽。

他的她,同样出生于江南之城无锡。在之后的十几年间,他们各自成长,各自经历人世的风霜与华彩,各自朝着相遇的那一日安静地向前走。他们也不知道,在路的尽头,会有怎样的绮丽相逢。

她是书香门第出身,父亲杨荫杭曾留学国外,是当时的新思想斗士,曾当过审判厅厅长、检察官,而姑母杨荫榆,虽然在许多文学作品中,都以“反面”形象出现,但最后她还是为抗日战争而牺牲了性命。在这样的家庭中成长,毫无疑问,杨绛会成长为一位开明、有主见的新时代女性。但是谁都没有想到,未来的她,会那样光彩夺目,美丽动人,如同春天的山野里,第一道破冰而出的泉流,凝聚阳光的色彩。

那时,她还不叫杨绛,按照族谱,她被取名叫作杨季康。五岁,她随同父母离开无锡,迁居北京,在姑母当校长的女子学校里读书。这段经历并没有给她留下深刻印象,没过几年,她又跟着父母搬回无锡。这时候,父亲生了一场大病,于是大人们决定搬离杨家大宅,换一个地方住,也是换换风水的意思。

而钱钟书和杨绛的缘分,或许正是从此刻开始的。在杨家挑看的宅子中,有一所旧宅,位于留芳声巷,正是钱钟书家出租的。命运,可不正是如此奇妙,仿佛庭院落花,随风飘远,再飘远,直至无踪。在那个落花的瞬间,或许梳着小辫子的小姑娘踩过高高门槛,正遇上了背着书包的敦厚男孩放学回家,各自玩心切切,于是都来不及投给彼此一个好奇眼神,就这样匆匆擦肩。

很久后,他们相遇,相爱,相知,相许,她曾回忆,那座旧宅的门口似乎极其空旷,有两棵大树,墙很高,抹着白粉,在墙的高处开着一个个镂空雕花的方窗。他笑着夸她记性不错,然后又补充说,在门前还有个照墙,很大,在照墙的后面,有一条静默的河流。

可那时的他们并没有相识。在短短相逢后,他们又各自安静无虞地过着自己的人生。他北上,她来到上海,跟着两个姐姐进入了启明女校。那时候,杨荫杭已经离开了官场,担任上海《申报》的主笔。官场的是是非非远离了杨家后,杨绛更觉得自由,何况启明女校的生活,对于她来说,是人生中的一段重要经历。

启明女校是承袭了西方教育方式的学校,这样的学校思想开通,风气自由,并不一味地要求学生掌握知识,而是采用自由快乐的方式让学生自发地意识到读书的重要。因此,在这样的学校中,杨绛像一尾小小的金鱼游入清泉,十分快乐。她成绩一贯是名列前茅的,老师并不常盯着她,于是她的课外时间大都用来读书看报。当时是新文化运动的爆发期,报纸尤其是《新青年》上时常刊登鲁迅、胡适等文人名家的作品,虽然有些文章艰涩难懂,但小杨绛依旧看得津津有味。

她最喜欢和父亲待在一起。彼时,杨荫杭除了担任主笔之外,还是一名律师。父女俩时常躲在书房,也不说话,安安静静的,一个专心钻研案情,一个捧着报纸专注得像个小老头。时光便这样静静流淌,在淡淡的墨香里,父亲头上渐渐添了华发,晶莹剔透的女孩儿也渐渐长成了温柔端方的少女──如同所有人预料和期望的那样,这个孩子出落成了一位大家闺秀,而且是一位新式的大家闺秀,她温和,在父亲的刻意培养下,兼具毅力和主见,还有极强的责任心。

一九二八年,她离开了家,走进了苏州东吴大学,成为了一名大学生。之前,她读的一直都是女校。而东吴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以往都是招收男生,近几年才开始招收女生。因此,这所大学并没有专门的女生宿舍,甚至在杨绛入学后,女生宿舍也还在修筑中。

其实她最初的心愿是清华大学,然而清华大学虽然已经开始招收女生,却还不招收南方的女孩子。无奈之下,杨绛只好报名东吴大学政治系。

亦舒说过:“女孩子最好的嫁妆是一张名校文凭。千万别靠它吃饭,否则也是苦死。带着它嫁人,夫家不敢欺负有学历的媳妇。有自信有能力的女性,到哪里都能够自食其力。”然而,在当时,男女平等的观念并没有深入人心,女孩子读书不过尔尔,读得再好也不能振兴门楣,终究要嫁人,洗手做羹汤。幸好,杨绛出生在一个民主开明的家庭,父亲并不重男轻女,他对几个孩子都是一视同仁,他觉得女孩子更应该有见识。有见识的女孩子不必拘泥于厨房和厅堂,自会拥有一片广阔世界。

在东吴大学的第一年,杨绛同四五个同学一起住在一个美国教授的宅子里,直至第二年,女生们才拥有了自己的宿舍。那是一间十分精致漂亮的小房间,她和另一位同学一同搬入,那位同学稍稍比她年长,两人感情又极好,于是杨绛便叫她“淑姐”。两人形影不离,一同度过了美好的大学时光。她在大学时光里,迅速完成了蜕变,她变得更加美丽、耀眼,浑身上下都迸发出惊人的光彩,这不仅出现在少女美丽的面容上,更出现在她无所不在的活力和魅力上。她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人们惊异地看到,在这个小女子的身上,竟然蕴含着如此惊人的爆发力,她迅速蹿红了。

可谁都不知道,她的心里,还揣着一个美丽的秘密。那是一个关于文学的梦,不知在何时成形,或许是在幼时姑母的学校里,或许是在父亲的书桌上,或许是在东吴大学的图书馆里。可总之,她已深深爱上了这个世界。她不曾预料,对那个世界的深爱,将会给她带来另一段瑰丽的爱情。正是那段爱情,使她的人生充盈丰满,使她心里的那朵花永不凋谢;也正是那段爱情,谱写了二十世纪文坛最值得人们追忆的佳话,也造就了一对最动人、最美好的文人情侣。

像一首诗一样相遇

还有什么比跟一位诗人谈恋爱更浪漫呢。当然,那得是一位真正不凡的诗人。当爱情的萌芽滋生,天地之间的万物,无论是天边那一钩脆生生的月牙,还是河边如芭蕾舞演员的芦苇,或是伞下淅沥流淌的雨滴,都会美妙如诗。

钱钟书是一位诗人,他写过这样一首诗:

缬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

不知腼洗儿时面,曾取红花和雪无?

诗里,是他们的初见。天光微微,古月堂中的少女笑靥如花,信手半立,美丽得好似庭前娇艳盛开的花。不,其实她更应该是一缕九天上流转下来的雾气,飘飘荡荡,如伴着仙乐,悄然出现在他面前,顿时就令他痴了心,生了情。

爱情是什么?千百年来人们都在探寻,在汤显祖《牡丹亭》里,爱情战胜了生死;在电影《时空恋旅人》里,爱情打败了时间;而在钱钟书这里,爱情刹时成了信仰。这是一场注定要诞生的爱情,因为它,他们此前所有的曲折和跌宕都有了存在的意义,仿佛他千里迢迢北上而来,仿佛她放弃了留洋出国的名额选择清华大学,都是为了这场相遇,为了这份爱。

杨绛的母亲曾说过:“她的脚底是拴着月老的红线呢,所以心心念念只想考清华。”是的,杨绛一开始便想要考取清华大学,后来却因为种种无奈选择了东吴大学。在大三的时候,母校的校长曾为她争取了美国韦尔斯利大学的奖学金。然而,在留洋深造和清华大学之间,杨绛还是选择了后者,成为了清华大学的一名研究生。

那一年,她离开了江南;那一年,他还在等待这场像诗一样的邂逅。

清华大学的古月堂原来是清华园主人的书房,自从清华大学开始招收女学生后,古月堂就成了女生宿舍。清华大学有规定,男生不得进入古月堂内,于是便有许多男生驻足在古月堂外,等候着女生从里面出来。而杨绛有一位苏州老乡,便在清华大学读书,杨绛考入清华大学后,这位老乡时常来古月堂找她。

妙不可言的缘分悄然开始了。那日,那位老乡一反常态,并不独身前来,而是带来了一位同学。当杨绛从古月堂中走出,她便看见了他,那个穿着长衫、戴着眼镜的男孩。他也看到了她。他们的眼睛,如同深深的潭水,就在那个转瞬的时光里,将彼此的心深深陷入。从此,他心里再也容不下其他的女子,而她的人生里,就再也无法认定其他人。

后来,钱钟书曾用这样一段话来诠释他们的爱情:一、在遇到她之前,我从来没想过结婚的事;二、和她在一起这么多年,从未后悔过娶她做妻子;三、也从未想过娶别的女人。所谓的一生一世一双人,或许就应该是这个模样,眼里和心里,都只容得下彼此,一旦决定携手,紧握的双手,便不会再松开。

最好的爱情,便是如此。

其实在世人眼里,这段爱情的最开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当时,也是如此。可是他们都不是畏首畏尾的人,既然在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就将彼此认定,那不管多么艰难,都要走到彼此的身边,永不离开。

杨绛的那位老乡,原是钱钟书的表弟,名叫孙令衔。一开始,他并不看好这段爱情。于是给两人泼冷水,一方面告诉钱钟书说杨绛是有男朋友的,一方面又跑去告诉杨绛,钱钟书有未婚妻。其实两桩事都不能说他在凭空捏造,钱家原来是打算同一门远方亲戚叶家联姻的,叶氏夫妇很喜欢钱钟书,而钱基博对这门婚事也持赞成态度,唯一反对的便是钱钟书。而杨绛那头,她生得美,又有学识,家庭出身又极好,追求者如同过江之鲫,络绎不绝,其中有一个叫作费孝通的,追求很是狂热。这位费孝通先生亦不是常人,后来他成为了中国最著名的社会学家之一,名字响当当。可见,杨绛的追求者都是人中龙凤,极其优秀的。

可爱情就是这样没有道理,在茫茫人海里,一眼望见,便是一生。她已经认定了钱钟书,正如钱钟书以为,此生此世除了杨绛,再没有其他女人可以当钱钟书的夫人。他写信约她见面,一开口便是坦坦荡荡光风霁月:我没有未婚妻,没有订婚。她亦是从容回答:我也没有男朋友。他们的定情,就是如此简单干脆,没有一丝拖泥带水,不暧昧,不拖沓,不骑驴找马,爱了就爱了,绝不左思右想,像许多人那样,分明知道爱着谁,却期盼着更好的谁。

在定情之后,费孝通得知消息,约见杨绛。其实在很久之前,他就几乎是恳求地问她:我们做个朋友好吗?杨绛干脆利落地回答他,他们可以当朋友,但是如果他想要用朋友的身份来过渡成男朋友,那不如现在就绝交。她是恩怨分明、干净明了的女子,不爱便是不爱。费孝通怎会不明白她的性情,无奈之下,他只好放弃了这段情。后来,他也成了钱钟书的朋友。

他们的一见钟情,是那样自然。仿佛那是从前生开始就已种好的缘分,十几年的各自成长,都是为了在一个美丽的时光奉献一场美丽的相遇。在他们眼中,相爱不过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他爱她,恰好她也在爱着他,这本来就是最纯净的美好。然而,在清华大学众多学子的眼中,未免却大吃一惊了。

钱钟书虽然是出了名的才子,可那时的他,其貌不扬,长年穿一身青布大褂,甚至穿一双棉布鞋,戴一副旧式眼镜,土气得像是个乡下人,还是个大书呆子。而杨绛呢,那是个美丽秀气的江南女子,有才情,有气质,追求她的人众多。这个钱钟书,何德何能,打败了众多对手,赢得佳人芳心。这个疑问,令清华学子们百思不得其解,怎么想都想不通。

很多人说,爱情是没有理由的。但是,爱情其实是有理由的,任何一段爱情的产生,都不是凭空而来的。他们之所以相爱,并能够温暖地走过一生,没有出轨,没有迟疑,没有一丝一毫的后悔,白头偕老,与子契阔。那是因为,他们深知,只有彼此,才是唯一能够倾听与信任的人。

倾听和信任,是一段完美爱情的基石。他自幼见过的女子也不少,有比杨绛美貌的,也有比她聪明的;而她更是见过许多男子,英俊的,学识渊博的,家产丰厚的,找到比钱钟书更好的,并不是没有机会。但是他们都明白,除却对方,这个偌大的世界里,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可以听懂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可以毫无保留地让自己相信永恒。

所以,他们可以那样安稳地携手一生,即使在钱钟书故去之后,杨绛依旧不觉得孤单。或许,那场爱情的余温,已经足以温暖她的余生。因此,他们的一见钟情和不离不弃,都成为了爱情的楷模和范本,可这爱情,却像是一个传奇,一直有人模仿,却没人能够超越。

执子之手

几乎没有任何过渡和磨合,钱钟书和杨绛两人,一如天生一对的璧人,感情日深。清华大学的花前月下,都倒映过两人紧握着双手的背影。对他们来说,相爱,是一种本能,如同人生活着,需要不断补充饮食那样简单,谁会问为何要进食这种傻问题,正如无人追问,他们为何要相爱。

真正的爱情,会令彼此成为更好的人。钱钟书和杨绛,在几十年的相互扶持中,走过风风雨雨,因为彼此,都成为了比当初更加光彩夺目的人。

钱钟书热爱文学,杨绛也同样喜欢写作。作为大家闺秀出身的才女,她在文学方面的天赋其实是可以与钱钟书并驾齐驱的。进入清华大学之后,她曾选修过朱自清的文学课,而这位老师正是二十世纪写美文写出了一代宗师风范的大家;她也曾尝试过自己写作,写过一篇名叫《璐璐,不用愁!》的小说,这篇以少女爱情为线索的小说,朱自清甚是称赞。后来,这篇小说发表在《大公报》的文艺副刊上,更是受到林徽因的喜欢,于是因她之手,被选编入《大公报·文艺副刊·小说选》中。

彼时,她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在文学界却已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美丽的女孩子总是得天独厚,似乎具备无往不利的先天条件,这样一位有才华的美女,更是上帝的宠儿。杨绛,就是这样一位饱受宠爱的女子,她秀美,自主,并有着男人的宽和与才华。后来,钱钟书在《围城》里塑造了一位天然脱俗的唐晓芙,便似乎同杨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于是,有人猜测:这位唐晓芙,或许正是脱胎于现实中钱钟书的夫人杨绛。

这种猜测并非是无端而来。钱钟书对唐晓芙的厚爱极其鲜明,她不像书中其他人物一样,总是被作者毫不留情地讽刺讥嘲。钱钟书的笔很是“毒辣”,他写方鸿渐,是懦弱的,卑鄙的,是一个奥勃洛摩夫式的“多余人”;写孙柔嘉,是阴柔的,扭曲的,工于心计的;唯有唐晓芙,清丽得如同一朵刚出水的莲花,天真可爱,仿佛还带着几滴清露,她出现在方鸿渐一塌糊涂的人生里,仿佛是一场梦,一场转瞬即逝的梦,而她出现在《围城》里,更像是一缕云烟,看似同书中的一切格格不入:长相不搭、性情不合、画风不符。可就是这个女孩子,不仅成为了方鸿渐一生的美梦,还深深地镌刻在了无数读者的脑海中。

钱钟书在唐晓芙身上,注入了太多太多的厚爱,仿佛这种厚爱,正是因为她在现实中的原型,是自己深爱着的女子,所以动笔亦轻柔,生怕惊醒了这朵清秀绝伦的莲花。而巧合的是,唐晓芙如同杨绛一般,都是出身律师家庭,她们在大学时,读的还都是政治系。更令人生出遐想的是书中主人公方鸿渐对唐晓芙的朦胧情思,这种隐约的萌芽状态的爱情不好写,很容易就落入俗套,令人嗤之以鼻,可钱钟书写来,却是字字动人,句句生情,将方鸿渐那时的情窦初开,描绘得恰到好处,多一分则假,少一分则浅。这不能不令人猜测,或许,这段心理,正是他对杨绛生出情意时,所有难以捕捉的混乱、惆怅、雀跃、欢喜和婉转忧伤。

在《围城》里,唐晓芙成了方鸿渐一生的痛;在现实中,钱钟书和杨绛,却得以携手一生,白头偕老。说起来,最终促成这对佳人的,不是旁人,正是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后来有人打趣,说钱钟书都未下定决心求婚,当父亲的却写信去,急不可待地要将儿子托付给未来的儿媳妇了。

那时正值假期,这对小情侣不得不面临暂时的分离。还好,古时有鸿雁传书,今朝也有邮差当红娘。不过是几十天的离别,他们堆积起来的信件却有厚厚一沓。虽然往来信件繁如雪花,其中言语却是言简意赅,精妙无比。看到儿子每日信件往来不断,身为过来人的父亲自然是心中有数。当父亲的,对儿子的心上人无比好奇,一日竟然忍不住,偷偷拆看了杨绛的来信。在他眼中,本以为无非是小儿女的你侬我侬情深意切之语,甜得能把老人家的牙给酸坏,可令他吃惊的是,杨绛却不是这样的小女子,这个女孩子的知书达理,顾全大局,在信中都体现得淋漓尽致,她不只考虑到两人的感受,也想到两家人的感受──没有双方父母祝福的爱情,是不圆满的,他们必须要获得家庭的认可。

她不知道,当这封信被未来公公看在眼中时,她已经获得了他的认可。钱基博甚至亲自给杨绛写了一封回信,信中,他以准公公的身份祝福两人,对未来儿媳的赞美欣赏,亦是溢于言表。有了钱基博的“撑腰”,杨绛终于鼓起勇气,准备带着钱钟书去见自己的父亲。

这双小儿女的心里,未尝没有忐忑。他们都看过太多的经典文学作品,《罗密欧与朱丽叶》里因家仇而牺牲的情侣,《茶花女》里因身份阻隔而生死相隔的爱情,他们不愿意自己的爱情受到艰难险阻,但也明白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会那样一帆风顺。双方家庭虽然都是开明的,可当时在男女婚姻上的主流,依旧是遵循古法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后来,事实证明,他们的担心是多余的。两人虽然是自由恋爱,可家庭出身背景相似,都是开明的知识分子家庭,门当户对,钱基博不必说了,这个准儿媳几乎是他出手拿下的;而杨荫杭对钱钟书的才华亦是十分欣赏,两个家庭几乎是没有任何犹疑地,就打算成全这两个孩子,打算当亲家了。一切准备就绪,唯一对两个孩子的要求就是他们还得按照礼节来──三媒六证,先行订婚。

对于这个要求,两人都有点哭笑不得。分明就是他们自己,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心心相印打算相守一生的人,到最后却回到了老规矩上,得按照礼节来。其实他们心里并不拘泥俗礼,直接结婚也极好。可当钱钟书如此对父亲说时,却被一通教训:古礼不可废,必须得按照老规矩来。

首先照例是求亲。为了这个,钱基博特意吩咐下去,为钱钟书做了一套新衣服,还反复叮嘱,鞋子的左右莫要穿错,这个孩子总是不爱分左右穿鞋子。虽然不在意规矩,可这并不意味着钱钟书不紧张。实际上,他紧张得几乎出汗,坐在准泰山·面前,都不敢抬头,只是盯着双脚的鞋子忐忑不安。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两位即将成为亲家的家长,竟然一见如故,相谈甚欢,从古代文学谈到当代文学,又从文学聊到政治,几乎把正事给忘记了。

这场婚事,仿佛是天作之合。一开始,就没有遭遇阻碍,双方家庭都持祝福赞成态度。于是,他们很快在苏州订了婚。订婚宴设在一座饭馆里,浩浩荡荡摆了几十桌,客人之中,不乏名流之辈。可后来,两人提起那场订婚宴,却都是一副茫然的模样。分明是主角,却仿佛置身事外。

杨绛甚至回忆说:“我茫然不记得婚是怎么订的。”这话未尝没有玩笑意味。可记不记得,又有什么重要的呢?重要的是,那个曾因深爱的伯父离去而痛苦不已的小小少年,终于愈合了伤口,穿越时光和人海,循着月老的红线,将属于他的少女寻到。觥筹声影,似锦繁花摇曳如水中涟漪,一切迷蒙如雾色月影,唯一真切的,只有彼此唇角真切纯澈的微笑,还有手中指尖的温度,温热得像是可以温暖一生。

他们都知道,这不是梦,这就是属于他们的一生。

共赴他乡

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书上,誓词极其古典美好:喜今日赤绳系定,珠联璧合。卜他年白头永偕,桂馥兰馨。寥寥二十二个字,却不由令人恍然大悟:原来印象之中神圣庄严的婚姻誓词,也可以如此美妙动人,幽雅简洁里,又不失殿堂般的纯净。

婚姻,本来就应该是那样纯净美好的事情。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缔结姻缘,便应该此生隽永,彼此永不辜负,然后在静谧的时光里,一同看云卷云舒,漫步清幽森林。若有人不幸先走完所有时光,余下的那个人望穿尽头,便知晓,彼端有一人,诚挚等候,明灭了灯火,点燃了心灯,为还没来的自己,照亮幽径。

一九三三年,钱钟书同杨绛订婚后,他继续留在上海光华大学任教,清华大学还未毕业的杨绛则北上。这场离别是短暂的,因为很快,他们就会迎来重聚的时光。一九三五年,教育部传来了一个好消息,英国退还回来的庚款将会被作为中国青年去英国留学的公费,可名额极少,英国文学只有一个名额。听闻这个消息,一直不曾熄灭的梦想,忽然熊熊燃烧,钱钟书觉得,这个名额是非自己莫属的。于是他毅然报名参加了这次考试。

令人玩味的是,由于钱钟书声名之盛,以致许多学子听到钱钟书报名的消息,便主动放弃了考试。这其中,还有后来的戏剧大师曹禺。结果是所有人都意料之中的,在众多报考者中,钱钟书以八十七、九十五分的高分,独占鳌头,取得了前往英国牛津大学留学的名额。知晓成绩的那一刻,他并没有不真切之感,仿佛这个时刻,他已经筹划了许久,久到好几天后,他才明白,自己真的就要离开祖国,踏上梦想之中的土地──他离自己的梦想,已经是那样接近。

钱钟书决定结婚,带着杨绛一同前往英国,以夫妻的身份,一起踏上那片充满梦想的土地。这个决定同样令杨绛欢呼雀跃。此时,她已快要从清华大学毕业,英国一直是她心仪已久的国度,更重要的是,她可以陪伴在他的身边,以妻子的名义,形影不离。这对于任何一位深爱着自己丈夫的妻子来说,都是一件幸福到极致的事情。婚礼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初遇的那一刻起,他们就知道,彼此才会是自己共度一生的眷侣。古话说得好,成家立业,到底是要先成家,才能毫无后顾之忧地去创造一番事业。

钱钟书等不及了,一切时机都已成熟,他已迫不及待,想将心爱的姑娘迎娶回家,然后带着她共同踏上未知的国度。不只是他,她也觉得这等待,一分一秒都是漫长的煎熬,能够和心上人一起去实现梦想,那是多么好的事情。她甚至等不及毕业,提前一个月就写好了论文,申请毕业,她都顾不上和朝夕相处的同学们一起穿上学士服,享受毕业的胜利。

后来,杨绛自己回忆起这段时光,觉得当初那个匆忙急切的自己,真是可爱得紧:

我在清华大学研究院肄业。一九三五年钟书考取英庚款赴英留学,我不等毕业,打算结了婚一同出国,那年我只有一门功课需大考,和老师商量后也用论文代替,我就提早一个月回家。我立即收拾行李动身,不及写信通知家里。我带回的箱子铺盖都得结票,火车到苏州略过午时,但还要等货车卸下行李,领取后才雇车回去,到家已是三点左右。我把行李撇在门口,如飞地冲入父亲屋里。父亲像在等待。他“哦”了一声,一掀帐子下床说:“可不是来了!”他说,午睡刚合眼,忽觉得我回家了。听听却没有声息,以为在母亲房里呢,跑去一看,阒无一人,想是怕搅扰他午睡,躲到母亲做活儿的房间里去了,跑到那里,只见我母亲一人在做活。父亲说:“阿季呢?”母亲说:“哪来阿季?”父亲说:“她不是回来了吗?”母亲说:“这会子怎会回来。”父亲又回去午睡,左睡右睡睡不着。父亲得意地说:“真有心血来潮这回事。”我笑说,一下火车,心已经飞回家来了。父亲说:“曾母啮指,曾子心痛,我现在相信了。”父亲说那是第六觉,有科学根据。(杨绛《回忆我的父亲》)

那年七月,流火的日子。钱钟书当上了期盼已久的新郎,而杨绛则披上婚纱,成为了娇羞的新娘。婚礼很是隆重,分成两场,迎新娘的那场是西式婚礼,新娘穿婚纱,戴着长长的白纱,小小花童一脸严肃,捧着长拖尾不苟言笑。她像是一个公主,就这样纯洁而美好地慢慢走来,走到他的身侧。鼓乐声起,傧相来客大声地起哄,他们在遍地的鲜花里鞠躬,行大礼,在庄严神圣的祝福下,为彼此戴上戒指,扣牢彼此一生。

将新娘从苏州迎到无锡后,行的又是中式婚礼。夫妻拜天地,拜高堂,送入洞房,一样样都是照着老规矩来。至此,杨绛正式成为了钱家的媳妇,钱钟书的妻子。从此刻起,不管是从心灵上,还是从法律上,他们都已经是正式的夫妻,彼此的唯一,一生一世的伴侣。

他们来不及缱绻,因为有更紧要的事情还在眼前,出国的准备十分烦琐,需要耐心。钱钟书是公费留洋,杨绛作为夫人,则是自费出国。但手续都不简单,他们花了好些工夫,一番周折后终于踏上了前往英国的轮渡。

似乎能够勾勒这样一幅画面:夕阳微垂,柔软的金色光芒仿佛有淡淡的绒毛,挥洒在人们身上,远望去,定格如剪影。轮渡上的那双璧人,相互依偎,他们身侧,不断起落着雪白的海鸟,海水蔚蓝如宝石,深深的,幽幽的,被轮渡荡开圈圈巨大的涟漪。码头上送行的亲友遥遥目送,在他们眼里,渐渐虚化成渺小的点。而展眼的前方,似乎能够看见泰晤士河上悠闲行走的小船,听见大本钟悠长悠长的钟声,迟缓而优雅。

远处,天水融化成一线,金红颜色此时无比庄严肃穆。或许,两个人的心里都激起了澎湃的浪花──壮丽的未来正在他们眼前,如三十六州江山图徐徐展开。他们还年轻,未来正是属于他们的。纵使,那个未来会有烈火灼烧的伤痛,有冰雪弥漫的严寒,甚至有无数未知的黑暗狂潮,可只要胸臆之间还燃烧着梦想的火焰,只要他们的双手还紧握着,那这未来,不管多么遥远和漫长,总有那一天,会被他们征服和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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