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

友谊

只有当年龄和性格达到成熟牢固之时,才能够正确完整地判断友谊。

一位画家在为我作画时,其使用的画法不禁让我萌生了模仿的念头。他以墙壁为画布,以墙壁的最中央为主景落笔点,在这最好的地方尽情施展他全部的才华,创作出一幅精美的油画,而后用怪诞的装饰画填满周围的空间,这些装饰画同样也独具特色,变化万千。而我的散文呢?难道不是这样新奇独特的怪诞画吗?朦胧模糊的脸孔,千奇百怪的身躯,各种各样的肢体拼接起来,以随意的比例和次序连接成一个整体。

一个长着鱼尾巴的美女的身躯。

——贺拉斯

在创作第二部分内容时,我同那位画家的做法并无差异,但第一部分也是核心部分,我的功力尚且不够,我能力有限,才能浅薄,无法画出高雅绚烂、彰显着艺术性的作品来。我也曾想过,是否可以从艾蒂安·德·拉博埃西那里借来一些名作,好为我的作品添色生香。这就是拉博埃西的一篇论文,名为《甘愿受奴役》,后来有些借用者并不知作者已为本文命了名,因此重新拟了新标题:“反独夫”。在当时,拉博埃西尚且年少,难免年轻气盛,因此这篇文章被他写成一篇评论,极力倡导自由,抨击专政。

此后,那些理解力极高的文人们开始互相传阅并极力推崇这篇评论,这确是一篇极其优秀的文章,观点犀利,表达全面。当然,也不能说这是他所有作品里最好的一篇;但是,后来在我与他相识之际,他若能与我下同样的决心,决定写出自己最真实的想法,那么我想,一定会诞生更多与古典作品并驾齐驱、堪称传世之作的伟大作品。这一点无需置疑,他在这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就我所认识的人当中,绝对无人能与他抗衡。

但是,到最后他就只剩下这篇文章了,而且还是偶然才保留下来的,在我看来,他之后再也没见过这篇文章;另外他还写了关于一月敕令的论文,一月敕令正是因与我们的国内战争相关而名声大噪。这几篇文章出版的可能性很大。他给我所有珍贵的遗赠品当中,我能收回的就只有这些了。他在临终前留下遗嘱,要将他的所有文稿和藏书全部赠送与我。除此之外,还将他的论文集遗赠给我,后来,我将这些文集全部出版了。不过,我最要感谢的仍旧是《甘愿受奴役》;因为有了它,我才得以认识拉博埃西。在我们尚未相识之前,他的大作我就已经熟知了,他的名字我也有所耳闻,而在此之后,我与拉博埃西的友谊就拉开了帷幕。在上帝的祝福中,这份友谊在我们的精心灌溉下越来越弥足珍贵。甚至可以说,在整个人类交往的历史上,这种深刻的友谊都十分罕见。要多少次的相交相知,才能建立起这般深厚的情谊!能在三个世纪里找出一例来就实属不易了。

或许是出自一种本能,人类钟情于交友胜过任何其他一切。亚里士多德曾说,最好的法官把友谊看得比公正还重要。但是,我和拉博埃西之间就存在一种至善至美的友谊。友谊多种多样,往往都是由欲望、利益、公众需求或私人需要作为维系的纽带。因此,越是掺杂着与友谊本身无关的其他动机、目的或利益,就越难有真正的美好和真诚,也就越无友谊可言。

从古到今,友谊有这样四种类型: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普通社交活动所建立起来的,处于礼仪待客之道的,男女之间有关爱情的,不管是单一的或是相互联合在一起的,这都不是我在此要谈论的友谊。

为何说父子之间没有友谊?因为子女对父亲的感情,多半出于一种尊敬。友谊建立在交流的基础上,而父子之间有明显的地位差距,难以有这种交流,也许还可能伤及父子间天然的义务关系。父亲通常不会向孩子袒露内心的秘密,以免产生一种随意感,使父亲在孩子心里失去应有的威严;同时孩子也不能指明或责备父亲的错误,给父亲提意见,而这一点却是友谊中最不可缺少的职责。

很久以前,许多国家都有父子间的传统习俗,有些国家是儿子必须杀死父亲,有些国家则相反,父亲必须杀死儿子;当然,这些习俗的最终目的都是要扫清障碍,一方的毁灭是另一方存在的决定性因素。这种天然的父子关系曾遭受众多古代哲学家的鄙夷。亚里斯卜提就是一个例子:他被人逼问,生下孩子的原因是否出自于对孩子的爱,他对此十分不屑,蔑视地说道,若肚子里孕育的是蠕虫和虱子,他也照样会让它们出生。另一个证实这一点的例子就是普鲁塔克,他在谈及兄弟情谊时说道:“我一点也不在乎,即便我们是一母所生。”

在我看来,兄弟这个词语充满了珍贵而美好的爱意,我同拉博埃西之间就是兄弟之情。但是,兄弟之间往往会牵扯财产分配和利益混合,一个人的富足必然导致另一个人的贫困,这就会使兄弟情谊大大削弱和淡化。在同一条路上行走,或在同一领域谋利,兄弟之间必然会发生冲突和顶撞。不过,从另一方面讲,兄弟之间为何又会存在那种真挚而完美的情谊呢?父子两人可能有截然不同的性格,兄弟间也同样。这是我儿子,这是我父亲,但他本性卑劣,或野蛮粗俗,或愚蠢无知。通常,人与人之间的友谊越是建立在自然法则的基础之上,这种天然的义务就会越大程度地削弱人的自由意志,而自由意志所产生的东西绝非其他,正是友爱和情谊。这一点我深有体会,虽然我有一个世上最宽容的父亲,直到他临终的那一刻都一如既往;而我的家庭在父子之情上堪称楷模,在兄弟情谊方面也远近闻名,

我给予兄弟那慈父般的爱遐迩闻名。

——贺拉斯

倘若将男女间的爱情与友谊相比,即使爱情是我们自己作出的选择,也并不属于友谊的范畴,不在友谊之列。我认同爱情的火焰更炽热,更激烈,更活跃。

因为爱神已将我们看透,

在她操心的事中掺入甜蜜的痛苦。

——卡图鲁斯

但爱情的火焰却总是摇曳不定,变化莫测。它激烈而冲动,忽冷忽热,忽大忽小,让我们时刻紧张兮兮。然而,友谊的火焰散发出的是一种普通的温热,它平静而安稳,镇定平和,持久不变;它愉悦而雅致,不会让人感到痛苦和难过。而且,爱情里难免暗藏着一种狂热的欲望,一种越是得不到却越要追求的狂妄:

正如猎人捕获野兔,

无论严寒或酷暑,

无论险峰或深谷,

只想拼命将它抓在手中,

一旦得到,便不再珍惜。

——阿里奥斯托

爱情倘若进入友谊的层面,也就是说,进入志同道合、彼此赏识的阶段,它就会渐渐消退,进而消逝不见。爱情的最终目的在于取悦身体,一旦欲望得到满足,便不复存在;但友谊则截然相反,越是让人向往,就越乐在其中。友谊一旦获得,便会得到更进一步的滋润,不断向前发展,因为它源于精神和心灵,灵魂也会由此而升华。在这至善的友谊背后,我也曾暗享过轻率的爱情,在此我不想多谈,以上几句诗已经表达得够通透了。所以,在我身上这两种感情都曾驻足留守过,我们彼此相识,但绝不会互相争夺挤对;友谊在上空抬头昂首,傲气凛然,在自己的路上迈着坚定的步伐,不屑的目光扫过在它下方挣扎着的爱情。

至于婚姻,那更无异于一场交易。在这场生意中,只有入口处是自由的(它的延续具有一种强迫性,由我们意志以外的东西决定),而且通常会隐藏着其他的动机和目的。另外,还要解开无数个繁杂难理的情结纠缠,这些足以破坏婚姻关系的和谐,阻碍感情的延续。然而,友谊除了自身以外,不涉及其他任何的交易。说实话,这种圣洁的关系通常不能给予女人满足感,她们没有足够坚强的灵魂,不能忍受自己被这种恒久的亲密关系所束缚。先抛开这种情况不谈,倘若能够在完全自由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种纯粹的关系,让心灵相互契合,灵魂彼此拥有,肉体结合也能完美地参与进来,双方都能用心投入,那么,友谊必定会达到至善至美的境地。遗憾的是,尚未有事例证明女人可以做到这样。女人是被友谊排除在外的—这一观点得到了古代各个哲学派系的一致认同。

我们的习俗公正地排斥和鄙夷希腊人另一种可耻的爱情。这种爱情与我们所要求的完美相差甚远,与我们恰当的结合更是背道而驰,因为从习俗上来讲,恋人双方的地位和年龄必然要有所差距:“这种友谊式的爱情究竟目的何在?人们为何不爱英俊的小老头,也不爱肤浅的年轻小伙子?”对于这一点,我给予了坚定的反对态度,而柏拉图学园的描述就不像我这样。

他们说,维纳斯之子在情人心中第一次萌生出对美少年的迷恋,这种情感是建立在漂亮外表的基础之上,实际上这也只是身体的假象;他们允许这种迷恋像不断膨胀的欲望那样,狂热,毫无节制,随心所欲。当然,初次对美少年产生迷恋,这绝不可能出自于精神;精神恋爱和灵魂交流尚未显现出来,还处于萌芽阶段。倘若一个内心卑劣的人狂热地迷恋上一个少年,他的追求就是以物质、金钱、加官晋爵,或某些廉价商品为通道,而柏拉图哲学家们对这种手段极为憎恨和不耻。

心灵高尚之人,必然会采取高尚的追求手段:让对方感受哲学的魅力,教会他崇尚宗教信仰,遵循并服从法律,献身于国家利益,这些都彰显了谨慎、公正、英勇的重要品质;追求者若想更容易被对方接纳,就要尽量保持心灵的美丽高雅,因为肉体早已风光不在,唯有依靠精神的契合,才能维持更坚实更长久的关系。当追求者成功收获果实,那么这个被爱者就会期望通过美好的心灵构建出一种精神(追求者在求爱期间,柏拉图派并不要求他们一定要小心翼翼,或表现得从容不迫,但却要求被爱者做到这些,因为心灵之美是很难辨别真伪的,他们需要对真正的内心作出判断)。在被爱者决定接纳求爱之前,首先要注重心灵之美,外表之美只是位于其次的附属参考,而这恰好与追求者的标准相反。

因此,被爱者更容易得到柏拉图派的偏爱,奥林匹斯诸神也证实了这一点。诗人埃斯库罗斯的做法遭到了他们的强烈谴责:他在阿喀琉斯和帕特洛克罗斯的爱情故事中,将年少轻狂、最富年轻活力、最勇猛的希腊人阿喀琉斯塑造成求爱者的角色。在爱情中,最重要也是最具尊严的成分就是精神上的一致性,柏拉图派的观点是,精神一致所带来的结果对自己或对方都大有裨益;这种一致性体现出了国家的力量,捍卫了应有的公正和自由。证实这一点的最好典范就是哈莫狄奥斯与阿里斯托吉顿之间的爱情。不过,这种一致性被柏拉图派冠以至上和神圣的名号。他们认为,对于专制者的残暴和人民的懦弱来讲,它是最有力的敌人。总之,柏拉图哲学的爱情观可以归为这一句话:爱情的结局存在于友谊中。斯多葛派对爱情的解释也大致如此:“爱情是赢得友谊的一种尝试,当我们被某人的美丽外表所吸引,我们就会渴望获得他的友谊。”现在,我们回到最初对友谊的描述上,给出更公正的说法:“只有当年龄和性格达到成熟牢固之时,才能够正确完整地判断友谊。”

我们平常所称的“朋友”和“友谊”,无非就是指出于某种机缘或某种利益,彼此心灵相通而建立起来的密切往来和友善关系。而我在此要说的友谊,则是指相互融合的心灵,彼此间完美地结为一体,连用以连接的纽带都消隐其中。倘若有人逼迫我说出喜欢他的原因,我会感觉不知如何表达,只好这样回答:“因为那是他,因为这是我。”

对于促成我和拉博埃西这种友谊的力量,除了我能阐述清楚的以外,还有某种我无法解释的必然如此的媒介力量,那是任何言辞都无法表达出来的。我们未谋面之前,仅仅因为彼此听到别人谈及对方,就奇妙地相互产生了好感,渴望能够见面。我想,这大概是天意注定的吧。我们单单只是听过对方的名字,就仿佛已经友好地拥抱了。后来,在一次重大的市政节日里,我们偶然得以相见。初次晤面,我们便发觉彼此十分默契,深感相识恨晚;从此以后,我们便成了莫逆之交。再后来,拉博埃西用拉丁语写了一篇极具讽刺意味的出色诗作,已经发表了。他通过这首诗,完美地阐述了我们之间这种神速到达至上境界的深刻友谊。

我们相识时都已不再年轻,他还比我年长几岁,未来交往的日子屈指可数,我们的交情起步太晚了。因此,必须抓紧时间,不能像往常一样,依泛泛之交的规矩行事,还要先进行长时间的谨慎接触。我们这种友情,别无其他模范参考,自己就是理想的模式。既非出于某种特殊的元素,也不是三五种乃至上千种特别的要素,而是一种无以名之的由众多要素混合而成的精粹,它控制我的全部意愿,使之与他的意愿融合在一起,化为一体;同样,拉博埃西的全部意愿也被它攫住,使之融合进我的意愿中,合二为一。我说“融为一体”,那的确如此,因为我们彼此都没有私自留下自己的任何东西,也没有区分属于他的,还是属于我的。

罗马执政官们在处死提比略·格拉库斯之后,继续追捕并迫害与他有过交往的一些人。他最要好的朋友凯厄斯·布洛修斯便是其中之一。莱利乌斯当着罗马执政官的面,问布洛修斯愿意为他的朋友做些什么,布洛修斯的回答是一切事情。莱利乌斯听了后,追问道:“什么?一切事情?如果他要你烧掉我们的神庙呢?”布洛修斯驳斥了他的话:“他绝不会要我去做这样的事情。”“但如果他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呢?”莱利马斯接着问,布洛休斯答道:“那我会去做。”

据史书上记载:倘若布洛休斯是格拉库斯真正的朋友,就无须如此冒险来冲撞执政官,也不应该放弃对格拉库斯人格的信任。但是,那些斥责他的言辞具有煽动性的人,并不懂得其中的秘密,也不知道布洛休斯心底里对格拉库斯坚定的态度。实际上他们俩相交甚深,他们之间的友谊十分牢固,彼此也十分了解。他们不是普通朋友的交往,不与国家为敌为友,也从不盲目冒险或制造混乱。他们信任对方,也钦佩对方。你可以将这种信赖交付于道德和理性引导的缰绳(若你不这样做,这根缰绳就绝不可能受制于你),你就会发现布洛修斯会给出这样的答案。假如他们的行动与思想背离,两人无法达成一致的话,那么,不管是以我的标准,还是他们的标准来看,他们都不再是朋友。

就算是我,我想我也会给出同样的答案。假如我被人问道:“倘若您的意愿要求您处死您的女儿,您会这样去做吗?”我会给出肯定的答案。因为即便我做出这样的回答,也并不代表我就一定会这样去做,我十分信任自己的意愿,也绝不会怀疑这样一个朋友的意愿。我从不会怀疑我朋友的目的和思想,这一坚定信念是世上任何借口都无法动摇的。无论我朋友的做法以何种方式和面目呈现,我都能立刻发现它的目的。我们心灵相融,步伐协调,彼此欣赏,友谊之情已深入灵魂深处,所以,我对他了若指掌,正如我对自己了解通透一样,而且,我比信任自己还要信任他。

千万不要把普通的友谊和我在此谈及的友谊相提并论。同样,我也曾有过普通的友谊,也十分完美,但我告诫各位,若是将这其间的规则混为一谈,便会很容易出错。对于普通的友谊,人们像握着绳索般小心翼翼地前行,仿佛稍不留神,手里的绳索就会崩然断裂。奇隆这样说道:“爱他,就要想到有一天你会恨他;恨他时又要想到你可能会再次爱他。”这一规则,对于我谈及的那种崇高的友谊来说,是十分令人厌恶的,可对于普通的友谊来说,却是必要且有益的。对于后者而言,亚里士多德有一句名言十分匹配:“哦,我的朋友们,世上并没有一个是朋友。”

恩惠和利益孕育着普通的友谊,而在我这种至上的友谊中,却遍寻不着它的踪迹,因为我们的意志早已彼此交融。在必要时,我也会向朋友求助,但无论斯多葛派如何夸大宣称,我们的友谊都不会因此而有所加深,我也不会因为朋友给予我帮助而私下感到庆幸。这种深度的友谊结合,才能称作真正意义上的完美。朋友间不再存在义务的概念,而他们极其厌恶的导致分歧和争端的字眼,比如利益、义务、感激、祈求等等,也都消失在他们的视野中。实际上,他们间所有的一切,包括意志、思想、观点、财产、妻子、儿女、荣誉和生命,都为他们共同所有。他们行动一致,依据亚里士多德的定义,他们是一个灵魂占据两个躯体,所以,他们之间不存在给予或获得任何东西。这也就是为什么立法者为了使婚姻与这神圣的友谊有某种想象上的相似,而禁止夫妻双方相互赠予并立此凭证。由此我们可以推断,所有的一切都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彼此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分开独立存在的。

我谈及的这种友谊,倘若双方之间存在赠予这种行为,那么,赠与方就相当于接受了另一方的恩惠。因为彼此都想为对方付出,这种强烈的意愿超乎于做其他事的意愿,因此,为赠与方提供付出的机会,接受方就表现出宽容的一面,他同意朋友为他做事,就意味着他对朋友施予恩惠。所以,哲学家第欧根尼遭遇经济困难时,他并不会说向朋友们借钱,而是说成要朋友们还钱。下面我要讲述颇为奇特的古代例子,以此来证实这一点。

科林斯人欧达米达斯有两个朋友,一个是卡里塞努斯,西锡安人,另一个是阿雷特斯,科林斯人。欧达米达斯生前极为贫困潦倒,而他的这两位朋友却都是富人,于是他在遗嘱中写道:“我将我母亲的赡养责任和送终职责遗赠予阿雷特斯,我将我女儿的婚姻大事遗赠予卡里塞努斯,让他竭尽全力为我的女儿安置丰厚的嫁妆。若这两位朋友有一方离世,另一方将接替他的职责。”起初,那些看到这则遗嘱的人颇为不屑。但是,遗嘱中的继承者却欣然接受所有的条件。他的朋友卡里塞努斯在五天后也撒手人寰,而另一位朋友阿雷特斯自然就接替了他的职责。他将朋友的母亲悉心安顿好,并且把自己的五塔兰财产分成两半,一半给自己的独生女儿置办嫁妆,另一半则按照欧达米达斯的遗嘱,给朋友的女儿作陪嫁。而这两位女儿的婚礼则在同一天隆重举行。

这个事例很能说明问题,若是说到不足之处,那只有一点—朋友数量过多。我谈及的这种至善的友谊,是不能被分割开来的;彼此间把一切都留给了对方,不能再从中分出来一点什么留给其他人;与之相反,他还为此而深感遗憾—为什么自己不能化身为两三个,甚至更多,不能拥有好几个意愿和灵魂去为朋友付出所有。

一般的友谊是可以几人同享的:你可以欣赏这个人的英俊外貌,喜欢那个人的温和大方,你也可以欣赏这个人慈父般的胸怀,喜欢那个人兄弟般的情谊,等等。然而,我这种至高无上的友谊却统领和控制着我们的灵魂,是不可以同任何其他人共享的。假如两个朋友同时来向你求助,你会去帮谁?假如这两个人要求你做的事恰好背道而驰,你会将谁的要求放在首位?假如其中一个人要你保守他的秘密,而另一个人却一定要知道,你又将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摆脱这种困境?倘若你拥有的是独一无二的高尚友谊,那其他的职责和义务就都不必考虑了。你既然发誓要保守秘密,那么除了你自己以外,你绝不会违反誓言,把秘密告诉另外一个人。一个人能一分为二,这已经算作了不起的奇迹了;还有人说能一分为三,那简直是天马行空。但凡能分成同等的好几份,那就不再具有唯一性了。有人作出假设,我将自己的爱分成同样的两份,给予我的两个朋友,他们则会同我对他们一样,彼此尊敬,互相爱护,这种假设完全就是把独一无二的单个体成倍增加,变成一个团体,若世上真有这样的事情存在,恐怕也是极为罕见的特例吧。

我之前所说的那个故事,就十分符合我所谈及的友谊之道:欧达米达斯给予朋友们恩惠,要朋友们为他做事,继承他的遗嘱,为他效劳,这也就是为他们提供了付出的机会,他所赠予的是一种慷慨和宽容。毋庸置疑,与阿雷特斯的境况比起来,他所展现出来的友谊的力量要更加强大。简言之,尚未品尝过这种友谊的人很难想象出其中的滋味。有一位年轻士兵回答居鲁士一世的话让我尤为赞赏:这位士兵的马儿刚刚赢得比赛,居鲁士走上前来,问他这匹马儿能否卖给他,是否能接受以一个王国作为交换条件,这位士兵回答道:“不,陛下,当然不。不过,倘若我能换来一个朋友,若我能寻觅到一个真正值得交心的挚友,我会十分乐意拱手让出我的马儿。”

“若我能寻觅到”,这是句好话!寻找一些泛泛之交的普通朋友绝非难事,但我们提及的友谊,是彼此真诚、坦诚相待的,自然,所有的目的也要真实可信,绝无遮掩或保留。

在某些友谊利益并存的关系中,你只需防止维系关系的这一端不出任何问题。比如,我不可能去管我的医生或律师信仰什么宗教,这本身就与我们之间的朋友关系毫无关联,与他们为我效劳也没有影响。我与仆人之间也一样。我所在意的只是他是否勤快,他的道德廉耻心怎样我也很少去关注。我不在意赶骡人是否贪玩,我只担心他脑袋愚笨,我也不怕厨师说话粗俗,只是怕他无知。我不愿意要求别人应该怎么做,这种闲事到处都有人操心,我只会让别人看到自己是怎么做的。

这是我的做法,你可照你自己的想法去做。

——泰伦提乌斯

在聚餐时,我喜欢轻松自在地开开玩笑,不拘束,不紧张,不需谨慎小心;在床上休息时,我喜欢美丽超过心善;在人际交往中,我喜欢能力强的人,即使他不够正直。除此以外的其他也都一样。

当阿格西劳斯二世同孩子们一起玩骑棍游戏时,碰巧被人撞见,他诚恳地请求那人在当上父亲之前不要对此贸然评断,他认为,只有当那人内心多了某种迷恋的情愫时,才会公正地看待这样的行为。在此,对于我所谈及的这种友谊,我衷心地希望,那些曾经尝试过的人能与我谈一谈。不过,我很清楚,现实中的习惯做法多少都离这种友谊天悬地隔,这种弥足珍贵的友谊廖若晨星,我也没抱什么期望能出现一个公正的评判家。古人就这个话题给我们留下了无数的思想和论断,但他们很难与我感同身受,在我的感觉面前略显无力。对于这一话题,事实永远胜于哲理箴言:

对于思想健康者,什么也比不过一个令人愉快的朋友。

——贺拉斯

古人米南德说,若是能寻觅到朋友的影子,也就相当幸福了。他自然有理由说出这句话,即便他曾拥有过这种至上的友谊。感谢上帝赐予我如此平和愉悦的生活,即便因为失去这位挚友让我倍感伤怀,但我实则也坦然心安,毫无忧愁,因为我从不追寻别的欲望或需求,原始需求和自然需要已经让我获得了满足。不过,说心里话,倘若拿我的整个一生同与那位挚友共同度过的四年相比,那也不过只是一片云雾,一个平淡而昏沉的长夜。自他离我而去的那一天起,

那就是永远值得纪念的一天,残酷的一天。

(神啊,这是你们的意愿)

——维吉尔

我便精神萎靡,仿佛只等着耗费这余下的生命;一切玩乐并没能给我带来慰藉,反倒让我愈加思念我的朋友。过去我们分享彼此的一切,现在仿佛我将他的那一半偷走了,

我愿意放弃今后的快乐,

因为我的生活已无他与我分享。

——泰伦提乌斯

我早已习惯以第二个一半行走于世,我感觉我的那一半已不复存在。

啊!命运夺走了我的另一半灵魂,

我何须再珍惜余下的一半?那我有何用?我为什么还要继续活着?

在你离开的那一天,我便不复存在。

——贺拉斯

我做任何事,思考任何想法,我都会责难于他,好比他若站在我的位置上也会如此。不管是能力和品行,他不止百倍地远胜于我,在友谊上也一样,他所尽的职责永远在我之上。

我无法忍受失去你的痛苦,兄弟!

我们之间的友谊是多么欢乐,

这一切却都因你的消失而不见!

你带着我的幸福走远了,

你的坟墓埋葬了我们共有的灵魂。

我不思不想,如同行尸走肉,

再也没有闲暇心思读书,

我只希望能同你说说话,

可再也不能听到你的声音?

啊!兄弟,我视你为生命般珍贵,

难道永远的爱,也无法将你带回来吗?

——卡图鲁斯

不过,让我们来听一听这位16岁少年的心声。

我发现那篇论文居然被一些心怀不轨的人发表了,那些人企图扰乱和破坏这个国家现行的法则和秩序,却又不估量自己是否能做到。他们找了一些符合他们审美口味的文章同这篇文章汇编成一本书一并出版,所以,我只能在这里发表。为了帮助想了解拉博埃西的思想与行为的人,好让他们对拉博埃西有一个完整的印象,我要说,这篇文章是他少年时期写的,这不过是普通练习的文章,所论述的议题也只是平平常常,哪里都能找到。他对他自己所写的东西都深信不疑,因为他无论做什么都非常认真,就算是在玩耍时也不说假话。我还了解到,倘若他能够选择出生地,那他宁愿生在威尼斯,也不要是在萨尔拉;这个选择很好解释。虽然如此,在他的心中还镌刻着另一条格言:恪守家乡的法律。没有谁能比他更加安分守己,也不会有谁像他一样希望国家安定,反对动荡不安的社会。如果哪里发生骚动,他会尽力去平息,绝对不会袖手旁观,更不会火上浇油。他的思想方式是前几个世纪的模式。

但是,我还是想用他的另外一篇作品来代替这个太过严肃的论文,那篇论文和《甘愿受奴役》于同一个时代诞生,但内容则轻松活泼得多。

  1. 原文为拉丁语。
  2. 拉博埃西(1530—1563),法国行政官员、诗人、人文主义者。从1557年起,他对蒙田有很大的影响,死时把他的文稿留给了蒙田,后者设法把这些文稿出版了,就差《甘愿受奴役》一文没有发表。
  3. 隐射1562年1月法国国王查理九世的母后卡特琳颁布的宗教宽容法令。
  4. 这本论文集于1572年在巴黎出版。
  5. 原文为拉丁语。
  6. 原文为拉丁语。
  7. 原文为拉丁语。
  8. 指同性恋。
  9. 原文为拉丁语。西塞罗语。
  10. 阿喀琉斯为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参加特洛伊战争,英勇无比,大败特洛伊人。
  11. 帕特洛克罗斯为阿喀琉斯的好友。在特洛伊战争中,他身穿阿喀琉斯的盔甲冲到特洛伊城下,被赫克托耳杀死。他的朋友阿喀琉斯为他报了仇。
  12. 哈莫狄奥斯(?—前514),雅典公民,同他的朋友阿尔斯托吉顿密谋反对雅典暴君的独裁政权,当场被杀死。
  13. 阿里斯托吉顿(?—前514),雅典青年,同他的朋友哈莫狄奥斯一起谋反雅典独裁者,被捕后死于酷刑。
  14. 原文为拉丁语。西塞罗语。
  15. 原文为拉丁语。西塞罗语。
  16. 由蒙田收进拉博埃西的文集中。
  17. 两人相识时,蒙田25岁,拉博埃西28岁。
  18. 提比略·格拉库斯(前162—前133),古罗马护民官,试图进行农业改革,把大贵族窃取的土地归还给平民,但未得平民欢迎。他本人在反动贵族挑起的民众暴乱中被杀。
  19. 莱利乌斯(活动期为公元前2世纪),古罗马军人、政治家。公元前140年成为执政官。
  20. 原文为拉丁语。
  21. 原文为拉丁语。
  22. 原文为拉丁语。
  23. 原文为拉丁语。
  24. 原文为拉丁语。
  25. 原文为拉丁语。
  26. 这里指的是蒙田的挚友拉博埃西。第一个版本是18岁。
  27. 指拉博埃西的论文《甘愿受奴役》。他的一些信徒把它和其他人写的几篇抨击文章融进《查理十一时代法国的回忆录》中,于1576年出版。
  28. 原文为拉丁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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