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有多深?

需求有多深?

既然故事是一种需求,那么,我们可否准确地说出这个需求到底有多么深刻呢?我们需要做到何种程度才能满足这种需求呢?它对我们产生的影响有多大?我们能否找到一种手段来测量它的深度?是的,我们可以找到。

我要和大家一起到犯罪学研究领域来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可以用抢劫这一犯罪活动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这类犯罪包括抢劫银行运钞车、抢劫价值连城的珠宝等等。比如,有三个人成功地抢劫了布林克斯运钞车,只有一点美中不足,在作案过程中他们杀害了一名企图反抗的安保人员。案子做得神不知鬼不觉,谁都不知道案子的来龙去脉,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破案线索,也没有任何物证。如果劫匪作案手段高明老练的话,警方根本不可能把他们绳之以法。劫匪分赃,每人分得400万美元,随后分头向全美范围内的不同区域逃窜。

我们跟着埃迪逃到了加利福尼亚。到了这里,他跟一个女人好上了,然后两个人就同居了。他生活得非常幸福,钱已经不成问题,生活美极了。

只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某种东西开始让埃迪频生烦恼,犹如百爪挠心。他是这个抢劫重案的主犯,这是他个人身份的一部分。不过,他并没有被任何人认出来。他不能把钱从藏匿的地方拿出来,否则就会引起人们对他的怀疑。所以,他不得不暂时避避风头。他觉得其他的人都是笨蛋,要么是没有脑子,要么是没有胆子,他们都没有能耐做出如此漂亮的一场银行运钞车抢劫案。

这种想法迟早会让他无法忍受,因为这种憋在心里的感觉太难受了。于是,他拍拍自己的膝盖,对那个女人说:“过来,小宝贝儿。”他的女友说:“啥事儿呀?”然后,女人坐到了他的怀里。“有件事情我想要告诉你。”她说:“好吧。”她的手臂缠上了他的脖子。他说:“这可是件大事。”“你说什么?”“真是天大的事。”“好吧,你快说嘛。”“首先,你必须发誓,以你的性命发誓,只要你还活着,你绝不能把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我不会的。永远不会。”然后,他笑着说:“那好。你听说过阿肯色州的布林克斯运钞车遭劫的那个案子吗?”她说:“抢劫了1200万美元的那个案子吗?”他指着自己的胸脯说:“就是那起1200万美元的案子。”“那又怎么了?”“那个案子就是我干的。”“哪个案子?”“那个案子确实是我做的,我是那次运钞车抢劫案的主谋。”她尖叫起来:“不!”“是的。”他一边说话一边骄傲地挺起胸来。“如果你胆敢告诉任何人,小天使,”他一边说话一边轻轻抚摸着她的脖子,然后接着说,“我就非得把这个漂亮的脖子给你拧断了。”“嗨,哪能呢,你到底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他说出了自己的故事。他不得不讲,即便警察把他抓获归案,就算让他坐上电椅,他也非得讲出来不可。这也是他的性格。不过,只要女朋友守口如瓶,他就还是安全的。她确实替他保密了,不过保密状态只维持了一段时间。后来,这个故事也开始叫这个女人烦恼不已。她对自己最要好的朋友说:“听我说,我要跟你说个事情,不过,你必须先发个誓,以你孩子的性命发誓,只要你还活着千万不能告诉任何一个人。”“我发誓。”“假如这个秘密泄露出去,我就死定了。”“我发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要发誓把这个秘密带到坟墓里去。”“一定。”“我的男朋友若离开了我,他就根本活不下去,我必须为他牺牲一切,你猜猜看那个神通广大的家伙都做过什么好事?”“什么事呀?”“在阿肯色州他做了抢劫布林克斯运钞车的大案子。”“不!”“真的。”“哇!”“你不能告诉任何人。”“永远不会。”

到目前为止,他仍然是安全的,直到有一天这个秘密开始百爪挠心般地让劫匪女朋友的朋友心烦意乱,她必然要向别人泄露这个天机,并且要求此人也像她那样做到守口如瓶。事情就这样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有人走漏了风声,向警方告发他并把他送进大牢为止。

诸如此类的抢劫案件与其他犯罪案件不同,它们都有一个相同之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劫匪最后总是难逃法网。为什么呢?因为这些人并不能做到守口如瓶。我们中间也没有哪个人能够真正做到守口如瓶,但我们又必须把自己的故事讲出来。我们需要把故事讲给别人听,因为故事就是“我们之所是”,它们是我们的生活实况。假如我们没有了故事,我们就丧失了个性身份,我们也就不存在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还可以找到另外一个完美的例证。几年前(1998年)美国曾经发生过一起轰动一时的案件,在当时引起了公共媒体的关注。一个逃犯在全国范围内遭到通缉,他逃亡在外长达十年之久,他把自己的故事写出来寄给多家报纸公开报道。即便在事情的真相曝光之后,也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谁。最后,还是他的哥哥认出他的笔迹,才把他告发的。这个逃犯名叫泰德·卡钦斯基,他有个绰号叫“给大学及航空公司寄炸弹的人”(美国联邦调查局给泰德·卡钦斯基(Ted Kazinski)起的代号是“the Unabomber”,即“University & Airline Bomber”。此人是波兰裔美国人,智商超人,反对工业社会,因给大学和航空公司寄炸弹而受到联邦调查局的调查。——译者注。)他也非得把自己的故事讲出来不可,甚至不惜向报纸杂志公开说出自己犯下的罪行。这是为什么呢?有一种理论认为,由于俄克拉荷马城爆炸案抢了他的风头,公众舆论已经不再关注他了,所以他有些眼红,于是他就想重新获得媒体聚光灯的关注。别人的故事让他自己的故事黯然失色,这个落寞的逃亡者迫切需要讲出他的故事,他是如此急切以至于甘愿为此冒牢狱之灾的风险。

绝大多数的犯罪案件并非通过刑侦工作破案,而是通过知情人向警方告密而最终得以破获的。因为人们需要把自己渴望转告他人的故事讲出来。因此,冒着生命危险,这个抢劫布林克斯运钞车的劫匪说出了他的故事:“嗨,瞧瞧我。我就是那个劫匪……”

这么说来,为什么我们需要故事呢?因为我们需要用故事来维持自己的个性身份,来表现我们到底是谁,这就是原因所在。故事要怎么讲,什么样的故事能够满足我们的心理需要,这就是讲故事这门技艺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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