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这样的史可法,没有迎合我们关于英雄或伟人相貌的想象。我们由此知道,英雄或伟人,可以“躯小貌劣”,可以不高大、不伟岸、不俊美,甚至比普通人还不中看。或许更重要的,是由此去发现藏在我们脑中的一些莫名其妙的观念,比如所谓“完美”。它假设英雄总是十全十美的,不会有缺点和缺陷,不光思想好,仪容也出众。其实没有这样的人。所谓“完美”,似乎从来是用于隐瞒与欺骗的。史可法的非英雄仪表,不曾引我吃惊,反倒是历史经过人为如何一点点地虚离和诗化,很刿目怵心。我觉得,从造访史公祠启程的史可法解读,更多是一种“拾级而下”,从仰视到平视,以至于一定意义上的俯视。“俯视”不是“小觑”。对他,我仍抱极深的敬意,只是如今的敬意,与其说来自云端峰颖,还不如说原于平凡抑或太平凡。
明末叱咤风云的人物,每每出身世家巨室。比如“四公子”,比如复社那班才子名士。我曾见过黄宗羲描述的陈继儒(眉公):
己巳秋,余至云间,先生城外有两精舍,一“顽仙庐”,一“来仪堂”,相距里许。余见之于“来仪堂”。侵晨,来见先生者,河下泊船数里。先生栉沐毕,次第见之,午设十余席,以款相知者。
这么精雅、考究的生活,史可法想都别想。其家境之窘迫,恐不在任何人想象之中。尽管祖父曾经为官,但显然并未积下什么家产。“史可法小纪”云:“数岁时,短衣无火,寒涕交加。”穷酸如孔乙己,尚有一件长袍,幼年史可法却只能“短衣”打扮,与贩夫走卒无异。《左忠毅公逸事》写左、史相遇,正是一番贫寒场景:“一日,风雪严寒,从数骑出,微行入古寺。庑下一生伏案卧,文方成草。公阅毕,即解貂覆生,为掩户。”解貂覆生、为掩户,都是在衬托、突出史可法的贫寒。此亦获证于史可法自述,谈到过去,他以“贫甚”一语来形容——
且师(左光斗)之于法,固不第文字之知己也。又因法贫甚,而馆之宦邸中,每遇公余即悬榻以俟,相与抵掌时事,辨论古今,不啻家人父子之欢。
原来,古寺邂逅之于史可法,不止于得遇恩师,还是摆脱贫困的开端——左光斗将他搬到府中居住,供他的饮食,给他安心读书的条件。这情节仅见此文,他处未载。难怪史可法心中,对左光斗情如父子。后来,左光斗被阉党下狱、史可法冒险探监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详,但未必会注意文中史可法“敝衣、草屦,背筐,手长镵,为除不洁者”的形象,并从中体会他贫苦的身世。这形象,只能属于一个穷苦的青年。换作公子哥儿,纵便心怀感恩,也没法拿出同样的行动。
这是真正从底层走来的“宰相”。
俭苦自持,是他身上最大的特征,乃至是岐嶷于时代的标志。多年军旅生涯中,凭借这品质,他做了别人无法做到或不屑于做的事。《明史》说他“与下均劳苦”,吃的苦和部下一样多,“士不饱不先食,未授衣不先御”,士兵吃饱前他不动箸,部队冬装没发下来他不先换冬衣。又说:
可法为督师,行不张盖,食不重味,夏不箑,冬不裘,寝不解衣。
此时,他贵为宰辅(东阁大学士)、国防部长(兵部尚书),兼前敌总司令(督师),却与任何普通兵丁毫无分别。如果这仍不足具体了解他如何能吃苦,不妨看《左忠毅公逸事》中的细节:
每有警,辄数月不就寝,使将士更休,而自坐幄幕外,择健卒十人,二人蹲踞而背倚之,漏鼓移则番代。每寒夜起立,振衣裳,甲上冰霜迸落,铿然有声。
这篇散文史上的名作,我在十几岁时读到,后来又不知读过多少次,每每读到这儿,还是禁不住打个寒颤。从前面的“为除不洁者”到“甲上冰霜迸落,铿然有声”,我们面前何曾有什么“大人物”,所看到的,只是一位吃苦耐劳不逊农夫的朴实汉子。
不过,这汉子的确是朝廷中地位最高的重臣。拿那样的身份与其行状比较,常人非但理解不了,反觉他形同怪物。对史可法颇有微辞的应廷吉,借另一位部下黄蠡源(字月芳)之口说:
“月芳老矣,不能日侍左右,师台亦当节劳珍重,毋以食少事烦,蹈前人故辙……何必昼夜损神,以躬博劳瘁乎?”公曰:“固知公等皆受用人,不堪辛苦。”蠡源曰:“兵者,杀机也。当以乐意行之。将者,死官也。须以生气出之。汾阳声伎满前,穷奢极欲,何尝废乃公事乎?”公笑而不答。
汾阳,指唐代名帅郭子仪,他一边花天酒地,一边不断打胜仗。黄蠡源举这个例子,来微讽史可法的躬劳是不必要的。史可法则笑而不答,无话可说。其实,他前面讲了,“公等皆受用人”。各位都是会享福的,而我不是。
言至此,不能不提到明代的“享乐主义”气质。虽然这朝代,有许多人辗转冻馁之间,“人相食”情形也并不少见,但它的确以享乐主义为其突出和基本的气质。自古以来,饮馔之精,居止之适,娱乐之盛,无过乎明代的。这方面,不知留下多少遗韵。我们看徽州明代民居,到处有不厌精细的砖雕、窗雕。我们看至今藏家爱不释手的明式家具,造型何其优雅,材质何其奢华,气息何其怡然。我们看苏州诸多私家园林,无论创意、布局或情调,都将生活的愉悦升华到极致。我们还不曾谈论明代的瓷器、戏剧、绘画、服饰、图书……其实有个浓缩了一切的窗口,就是秦淮河畔那座座院坊和如云的姝丽,其间的陈设、品位、才艺、情趣和欲望,对明代享乐主义之表现,可谓纤细无遗、妙到巅毫。
就在这温柔富贵之乡,我们却面对一位苦行僧般的“宰相”。他与所有享受无关,不论饮食男女。崇祯八年被任职皖南以来,他实际就是鳏夫,夫妻异地,自己也从不近女色,中间除崇祯十二年至十五年丁忧三载,一直鞍马在外,“年四十余,无子”。在到处声色犬马的氛围中,这实在是很“另类”的存在。我们不说偎红依翠的名士风范,也不说穷奢极欲的马、阮之流,当时,即便历来目为粗人的武夫,也都沉湎享乐不自拔。四镇之一刘泽清,在淮安大兴土木,宫室之丽令人咋舌。
放眼明末,无论正邪,都找不出第二个这号人物。所以,把史可法看成英雄之前,我们必须知道他的平凡或朴素。“公等皆受用人”,在那业已习惯享乐、从皇帝到文武众官不享乐毋宁死的时代,这个生来不懂抑或不善于“受用”的人,只能像头老黄牛,将重轭套在脖子上,一步一踬,独自垂头走着。而边上的人,还投以奇怪的目光,认为他无济于事。的确无济于事,大厦将倾,一根独木如何撑得住?看看满朝上下的朝云暮雨、恬嬉风流,即知史可法徒劳一场必不能免了。但他的意义,本不在于成功,而在力行——事不可为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