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南越国时期的岭南文学
南越国是岭南历史上一个特殊阶段。公元前218年,秦始皇派尉屠睢率领50万大军,分五路进攻百越。公元前214年,秦军在岭南取得军事上的胜利之后,随即设置了桂林、象郡、南海三郡,开创了中原王朝在岭南地区设置郡县先例。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发动农民起义,席卷中原,南海尉赵佗乘机闭关自守,建立了南越国。南越国后来虽然表示臣服汉朝,实际仍然保持着独立。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军攻破南越国都城番禺。至此,传了五代九十三年的南越国终于灭亡了。自秦置三郡至南越国灭亡,通晓汉字的官吏在岭南任职,政府文书的来往和大量北方移民的迁入,使岭南文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第一节 秦王朝对岭南的开拓
春秋战国时期,包括今广东、广西的岭南地区虽然已同中原地区有着密切的经济、文化交往,但尚未正式归入中原王朝的版图。岭南正式归入中国版图,始自秦始皇。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随即挥师南下。广西越人虽然利用当地地形顽强抵抗,屡创秦军,但经过八年浴血奋战,灵渠凿通后,秦军终于征服了广西越人,在今广东、广西和越南北部设立了南海、桂林、象郡。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建立了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制度,将全国分为36郡。当时秦朝的南部疆域,尚未超越自西向东横亘于今湖南、江西两省的南岭山脉和自北而南纵贯今江西东部和福建西部的武夷山脉之外。这两条山脉形成一个自然屏障,使长期居住在今两广和福建地区的百越民族,在秦统一六国后依然保持独立。关于秦朝用兵广西的时间,学者说法不一。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秦于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在岭南设置三郡,此时用兵当已结束。又据《淮南子·人间训》,秦军进入广西后“三年不解甲弛弩”,由用兵结束之年(公元前214年)上推三年,为始皇二十九年(前218年)。又《淮南子·人间训》:“当是时,秦祸北构于胡,南挂于越,宿兵无用之地,进而不得退。行十余年,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死者相望。”因此,秦朝用兵广西的时间,最迟在公元前218年,或者更早。
在南岭山脉一线上,自西向东分布着越城岭、萌渚岭、部龙岭、骑田岭、大庾岭,这就是历史地理上著名的“五岭”。南岭山脉一线,自云南云岭逶迤直达东海,其间大小山岭不计其数,史书为何单举越城、萌渚、部龙、骑田、大庾之名?宋人周去非《岭南代答》卷一谓:“自秦世有五岭之说,皆指山名之,考之乃入岭之途五耳,非必山也。”可见,五岭之名当与秦军的进军路线有关。公元前218年,秦始皇派尉屠睢率领50万大军,分五路进攻百越:“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淮南子·人间训》)“塞镡城之岭”,一军翻越的是五岭中的越城岭;“守九疑之塞”,一军经过的是部龙岭和萌渚岭;“守南野之界”,一军逾越的是大庾岭。这三军都位于南岭一线。唯独“处番禺之都”和“结余干之水”,二军位置存在疑问。当时秦军尚未越过南岭,番禺(今广州)只是秦军进攻的目标而不是出发点。分析起来,“处番禺之都”一军的位置,应当处在通往番禺的要道上,岑仲勉先生认为当是五岭中的骑田岭,说可信。“结余干之水”一军,通常认为在江西省上饶一带,这里为武夷山脉北端,信江北流汇入鄱阳湖。信江,古称余干水,在其下游今有余干县。这一军的目标是掠取今福建和浙江南部。由此可见,《淮南子》一书所指的五军攻“百越”,进入两广的秦军实际只有四路。这四路大军越过南岭诸隘口,在越城岭上留下严关和秦城遗址,在部龙岭上有湟溪关,在骑田岭上有阳山关,在大庾岭上有横浦关,唯独萌堵岭上缺秦城和秦关。或者萌渚、部龙临近,并与早已著名的九嶷山相距不远,因而总称为“守九嶷之塞”。
攻取百越的五路秦军,进展各不相同。大约东进攻取闽粤一军(即“结余干之水”军)很快取得胜利,在福建境内设立了闽中郡;而翻越南岭攻取两广的四路大军,则遇到了当地越人的顽强抵抗,战争持续数年之久。越人采取游击战术,利用高山密林,时而分散,时而集中,飘忽不定,出没无常。在秦军士卒劳倦、粮食乏绝之时,趁机发起猛烈夜袭,“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淮南子·人间训》)。为了解决转运军饷困难,秦始皇命史禄开凿灵渠,公元前217年开始修造,历时三年而成。依靠灵渠运输的便利,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增兵五岭,命任嚣、赵佗“将楼船之士南攻百越”,经过艰苦奋战,终于征服了岭南越人,秦朝攻略岭南的战争宣告结束。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秦军在岭南取得军事上的胜利之后,随即设置了桂林、象郡、南海三郡,这是中原王朝在岭南地区设置郡县的开始。
南海郡的郡治设于番禺(今广州市),范围包括除今湛江以外的广东省及广西的梧州、苍梧、贺州、富川等市、县。桂林郡包括今广西北起兴安、南抵扶绥和右江一线,东起郁林、西抵河池一线,郡治设在布山。布山所在地,一说在今贵港市,一说在桂平市。据目前考古材料看,贵港市郊已发现几百座西汉时期的墓葬,说明这里至少从汉初起就一直是广西一个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贵港市郊的罗泊湾发现的一个汉初南越国时期的大型木椁墓中,出土了若干件上面带有“布山”字样的器物。布山之名首见于《汉书·地理志》,为汉武帝平南越时所置。但根据罗泊湾木椁墓的年代,可知汉武帝所置布山乃沿袭南越国的旧县而来。又据《史记·南越列传》和《汉书·两粤传》,南越国时有桂林郡监,可知南越国沿袭秦时桂林郡未改,则南越国时的布山亦很可能是沿用秦时旧称而来。目前贵港市附近尚未发现秦代墓葬,究其原因在于,从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设郡到秦亡(公元前207年),时仅七年,墓葬少见不足为奇。而在桂平附近,既无秦墓出土,也未见汉墓发现。因此,说秦代桂林郡的郡治在今贵港市是很有道理的。有关秦代象郡地理位置的记载,首见于《汉书·地理志》,该志所载西汉各郡、县情况,在“汉日南郡”下注云:“故秦象郡,元鼎六年开,更名。”据此可知,汉日南郡原是秦象郡的属地,汉武帝时才改名日南郡。后人对班固的注解作了补充,如唐人杜佑《通典》说:“今招义、南潘、普宁、陵水、南昌、定川、宁越、安南、武峨、忻城、九真、福禄、文阳、日南、承化、玉山、合浦、安乐、海康、温水、汤泉等郡是。”按照杜佑的划定,秦象郡大致包括了汉代日南、九真、交趾、合浦四郡及郁林郡的部分地方,大致相当于现在的越南中部、北部地区和广东的湛江地区、广西的钦州地区。杜佑以后,我国历代学者大都沿袭这种说法。
第二节 秦朝“以吏为师”对岭南文学的影响
秦始皇设置三郡使汉字直接在岭南成为通行文字,通晓汉字的官吏在岭南任职,政府文书的来往和大量北方移民的迁入,使岭南文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因此,尽管秦朝在岭南的统治不过数年,但在岭南文学发展史上却有着特殊的地位和意义。
秦始皇以武力统一天下,为了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任用武吏严施法治,禁止异端学说,实行文化专制主义,对儒生进行严厉镇压,采取从肉体上消灭的极端办法,“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焚毁古书,消灭历史文化,而且一举坑杀儒生四百六十余人。同时统一田畴、车涂、衣冠建制;简省史籀大篆为小篆,又作便于狱务、更趋简化旳隶书,“罢其不与秦文同者”,使文字得到统一;此外,法令、历法,等等,也得到了统一。在秦代没有建立起完整的多形式的学校教育制度,而是实行吏师制度。
所谓“吏师制度”,就是“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是秦朝培养官吏的一种教育制度。秦朝吏师制度是周代“官师合一”、“政教合一”官学制度的延续。《周礼·地官》说:“乡大夫之职,各掌其乡之政教禁令。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艺。”章学诚在《文史通义·史释篇》中也说:“以吏为师,三代之旧法也。”战国时期,法家从封建专制主义出发,也主张官师合一和政教合一。建议国家控制教育、统一教育思想,使培养出来的人的思想“必合法令”。商鞅说:“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商鞅在这里表述了法令、官吏、师授三位一体的意见。韩非进一步说:“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秦始皇行吏师制是为了别黑白而定一尊于法治,禁止知识分子私自讲学议政,禁止异端学说。李斯指责“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因此,李斯主张禁私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采纳了这一建议,为了巩固专制统治,下令“统制思想”、灭绝“异己”,执行“焚书坑儒”、“以吏为师”的政策。秦代官学被称为“学室”,一般设于郡县。秦代“学室”的学生称为“弟子”。“学室”的教学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明习法令。秦代十分强调法治,早在商鞅变法时就主张国家应该“辄使学读法令所谓,为之程式,使日数而知法令之所谓。不中程,为法令之罪之”(《商君书·定分》)。秦统一六国后,更强调明法,秦简《语书》载南郡守腾“修法律令、田令及为间私方而下之,令吏明布,令吏民皆明智(知)之,毋巨(岠)于罪”。二是学写字,书写姓名,识名物。由此可见,吏师制度是秦代培养低级官吏的一种教育制度,其宗旨是为秦王朝培养一尊于法的合格人才,它钳制了思想,扼杀了学术上的百家争鸣,但对于统一文字和文字的普及和推广却起到了重要作用。
秦代的选官制度是多元的,其中两种入仕途径值得注意:一是通法入仕。根据秦法吏制规定,凡通晓法令者,可以直接被任命为法官、法吏。《商君书·定法》:“为法令置官吏,朴足以知法令之谓者,为天下正,则奏天子。天子则各主法令之。皆降受命,发官。”史载秦始皇“专任狱吏”(《史记·秦始皇本纪》),“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汉书·食货志》)。宋人王应麟《玉海》卷177也说:“秦贵法吏。”《史记·蒙恬列传》:“赵髙者,诸赵疏远之属也。……秦王闻高彊力,通于狱法,举以为中车府令。”二是考试取吏。这是通过某种测试的方法,选拔吏员。对象来源大致有二:一是地方基层闲散人员,如刘邦“及壮,试为吏,为泗水亭长”(《史记·高祖本纪》)。曹参为沛县狱吏,也是由此入选。二是十七岁以上的“学室”毕业的“弟子”,《汉书·艺文志》称为“学僮”,“太史试学僮,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吏,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汉书·艺文志》。所说虽是萧何所草的《尉律》,但基本上是秦法。《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纪》载,秦始皇三年(公元前244年),“喜揄史”。该年喜十九岁,被进用为史,与《尉律》“学僮十七已上始试”的规定相吻合。这两条入仕途径都涉及选官对象的文化素质,即要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知识,尤其强调对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等书写文体的掌握,因为这关系到选官今后的业务素质。
秦代对官吏的考核主要有两种:一是上级对主管部门管理的考核,谓之“官计”。二是中央对郡县地方官德考核,谓之“上计”。考核的内容极为广泛,包括本地区的户口、垦田、赋税收入、刑狱、灾变以及徭役征派等情况。上计时,各级地方机构及相关经济部门的“上计吏”不仅要带计簿,而且将有关的物或人一并送到京师。各级政府机关的文书来往非常频繁。2002年6月3日,在湖南龙山里耶古城址一号井开始发现有文字的简,随后出土大量简牍,总数估计竟达36000支左右。从已清理的一部分简牍可以看出,里耶秦简主要是行政文书。从文书的稿本而言,里耶简既有正本,也有副本,还有抄本。由此可见当时文字的使用多么繁重。秦朝是汉字演变的一个重要环节,首先由宰相李斯、中书令赵高等在战国文字的基础上加以整理,统一了作为全国通行的官方文字,小篆。小篆比起前朝文字,在线条、结构、字形等方面是前进了一大步,但是在运笔方法上还是圆转悠长,仍未完全摆脱象形的意味,书写速度较慢。当时官狱繁多,军事、官府文件、公文往来频繁,经常需抄写大量的文书,省繁趋简便成了当时社会对文字改革的迫切要求,而隶书作为一种便捷的书体,在社会下层中广泛流行。卫恒《四体书势》说:“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难成,即令求人佐书,曰隶字……。隶书者,篆之捷也。”文字的实用功能不但促使了文字的简化,也使文字在各级官吏中得到更为广泛的普及。
公元前218年,秦始皇派尉屠睢率领50万大军,分五路进攻百越。屠睢战没后,秦始皇复增兵五岭,命任嚣、赵佗“将楼船之士南攻百越”。《史记·秦始皇本纪》说:“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谪)遣戍。”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适(谪)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史记·南越列传》称:“秦时己并天下,略定杨越,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谪徙民,与越杂处十三岁。”《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记载:“又使尉佗逾五岭攻百越。尉佗知中国劳极,止王不来,使人上书,求女无夫家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秦始皇攻略岭南,前后用兵达五六十万以上。除阵亡、病死及以后返回中原者,其余大部分留驻岭南,镇守郡治、关隘等政治中心和军事要地。秦军用兵岭南,军队之中,军队和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之间必然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文书的使用必不可少,文书往来也一定非常频繁。军队中有大量官吏,他们不但通晓秦朝法律,也能够熟练运用文字。据里耶秦简可知,当时官府文书和过去所见秦法律文书一样,有固定成熟的格式,语言简练不繁。娴熟地运用文字是文学创作的基础,掠取岭南的秦军中的一些人具备了文学创作的基本条件。
第三节 南越官吏对文字的娴熟应用
在进攻百越的秦军中有三个人最为著名,他们是屠睢、任嚣和赵佗。屠睢在进攻岭南的途中战死,没能够进入广西,也没有只言片语流传后世。任嚣和赵佗征服了岭南越人,人生的最后阶段都在岭南度过。在岭南文学史上,任嚣和赵佗可谓开拓者。
任嚣是中原人,与赵佗略定岭南后担任南海尉。由于岭南地位特殊,任嚣节制岭南三郡,集岭南军政大权于一身。他颇有政治头脑,注重恩威并施,笼络人心。既依靠南下的中原人,发挥他们的力量,照顾他们的自身利益,因而得到他们的拥护和辅佐,又注意“和辑粤众”,安抚越族,因而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社会比较安定。任嚣也没有任何作品流传于世,但他与赵佗的一番谈话却展示了一个政治家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力:
至二世时,南海尉任嚣病且死,召龙川令赵佗语曰:“闻陈胜等作乱,秦为无道,天下苦之,项羽、刘季、陈胜、吴广等州郡各共兴军聚众,虎争天下,中国扰乱,未知所安,豪杰畔秦相立。南海僻远,吾恐盗兵侵地至此,吾欲兴兵绝新道,自备,待诸侯变,会病甚。且番禺负山险,阻南海,东西数千里,颇有中国人相辅,此亦一州之主也,可以立国。郡中长吏无足与言者,故召公告之。”
(《史记·南越列传》)
任嚣首先对中原发生的动乱迅速作出判断,“秦为无道”、“未知所安”,所以现在既不能回师中原,也不宜割据岭南,而是静观时变。“兴兵绝新道,自备,待诸侯变。”这是任嚣面对复杂局势作出的明智决定。对岭南的未来,任嚣作出了长远安排,“番禺负山险,阻南海,东西数千里,颇有中国人相辅,此亦一州之主也,可以立国”。首先要保证岭南的稳定,这是任嚣思考问题的出发点,也是他一系列身后人事安排的初衷。任嚣是非常持重的,“郡中长吏无足与言者,故召公告之”。他慎重地选择了赵佗。为了使赵佗顺利接替南海尉,据《史记·南越列传》载任嚣特意“被佗书”,即“被之以书”,按《索隐》引服虔的说法,是“嚣诈诏书,使(赵佗)为南海尉”。由此可见,任嚣在继任人选的安排上颇费了一番心思。
《与赵佗语》分析问题切中肯綮,思路清晰,层次分明。先分析中原局势,次提出岭南对策,再以情动人,拉近与赵佗的关系。《与赵佗语》虽然可能经过司马迁的整理和加工,但总体上反映了任嚣的指导思想和人格魅力。语言要言不烦,明白晓畅,尤其是“郡中长吏无足与言者,故召公告之”一语,不仅使读者感受到任嚣的老成持重,也赋予了任嚣长者的宽宏和气度,读来非常亲切。作为高级将领任嚣自然娴熟于文字的运用,此段文字即使由任嚣自撰,亦未必逊色于太史公。据《史记》和汉服虔记载,任嚣死前曾“矫诏”使赵佗为南海尉,可惜任嚣所作《矫诏书》史书未载,但《与赵佗语》仍然令后人对任嚣的文学才能尝脔知味。
赵佗(公元前236年—公元前137年),真定(今河北正定县)人,旧属赵国地。秦灭赵时,赵佗还是个童年或少年。秦始皇统一岭南时,赵佗便置身行伍,戎马交南,为秦定边守土立下了汗马功劳。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秦军在岭南取得军事上的胜利之后,任嚣为南海尉,赵佗任龙川令,深得任嚣信任,常招赵佗商议机要。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发动农民起义,席卷中原,使秦朝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任嚣临终前面授机宜,分析当时的形势,给赵佗定计,封锁五岭关隘,聚兵待变。任嚣一死,赵佗便正式以南海尉的名义,坐镇番禺(今广州市),移檄横浦、阳山、惶溪的守关将士:“盗兵且至,急绝道,聚兵自守。”(《史记·南越王尉佗传》《汉书·两粤传》)切断关内外通。赵佗利用手中掌握的南海尉的权柄,通过法治去刑杀秦朝在岭南所置的其他将吏,委派亲信接管那里的权力。赵佗在秦灭六国的烽火中长大,比较容易接受和适应全国政治风云的变换,因此在中原起义军“诛暴秦”的风暴中应付自如。秦朝灭亡后,刘邦、项羽接着开始了长达五年的楚汉战争,赵佗没有卷入楚汉战争,而是派兵攻占象郡和桂林郡。公元前205年,他自立南越武王,在岭南建立了一个独立的政权。
赵佗本是汉人,由秦朝戍越将吏成为南越王,他自己以“蛮夷大长”自居,采取“和辑汉越”的政策,对当地社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南越各部原来互不相属,“越俗好相攻击”(《史记·南越列传》),“越人相攻击,固其常。”(《史记·东越列传》)秦朝依靠军事力量,名义上把他们置于岭南郡县长吏的统领之下,实际上却难以驾驭他们。在南越各部居住的地区,仍然是用他们的统领管理其部。这样,他们的首领很容易利用秦亡后的形势,再萌互相攻掠的旧态。由于赵佗称王,就在某种程度上防止了纷争局面的出现,成为维系南越各部相安的力量。
公元前202年刘邦称帝,在中原建立了汉朝。汉承秦制,继续推行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在诛灭异姓王、分封同姓王时,还保留了一个异姓的长沙吴芮,对于岭南的赵佗只好听之任之,允许他自王内属。公元前191年陆贾出使南越,劝说赵佗归汉,册封赵佗为南越王。但赵佗久居南越,衣容仪表也从越,弃冠带,束魋结,箕踞召见陆贾,听了陆贾分析利害,才赶紧起坐,并问陆贾:“我孰与皇帝贤?”陆贾将刘邦从沛县起兵到统一全国的事迹渲染一番,又把南越比做汉朝一郡,告诫赵佗不要妄自尊大,赵佗不以为然地大笑:“使我居中国,何渠不若汉?”从中可见赵佗豪爽的性格。赵佗应该说是极为明智的,他乐意接受汉皇帝封赐的南越王号和王印,“与剖符通使,和辑百越”。赵佗喜欢陆贾,留住陆贾几个月,经常邀陆贾畅谈共饮,从陆贾那里听到了许多前所未闻的事情,深叹“越中无足与语,至生为,令我日闻所不闻”。陆贾离开时,特赠价值千金的囊装的珠宝,其他礼物价值也不下千金。陆贾使越,恢复了中原王朝与岭南越族的领属关系,是当时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
吕后执政后,抛弃了刘邦“和辑百越”的政策,转而采取“别异蛮夷”的做法。公元前184年,下令对南越禁运,不准把铁器、农具和母畜输往南越,激起了南越地区人民的反抗。次年春,赵佗利用越族反对汉朝的情绪,自尊为南越武帝,发兵攻占长沙王国边县。吕后震怒,削去南越名籍,中断与使往来,并且兴师讨伐。但因为南方天气暑湿,汉兵染疫,在阳山关北受阻。吕后不久死去,汉朝只好单独罢兵。而南越赵氏政权却达到鼎盛时期,东西万余里,带甲百余万,赵佗“乘黄屋、左纛,称制”,按照皇帝制度行使权力,与汉朝分庭抗礼。
汉文帝即位后,为了弥合与南越的关系,派人到真定修治和祭祀赵佗的祖坟,求访和存问赵佗的近亲,分别给予尊官和厚赐。公元前179年,再次派陆贾出使南越,并带去文帝给赵佗的诏书和礼物,希望和赵佗“分弃前患”,重新实行“和辑百越”的政策。赵佗也改变了与汉朝分庭抗礼的态度,下令取消帝制,复原南越王号,对汉朝“愿奉明诏,长为藩臣,奉贡职”。终孝景帝之世,赵佗守约不移,“称臣,使人朝请”。汉武帝建元四年(公元前134年)卒,寿年百岁。
和任嚣相比,赵佗作品传世相对较多。早在为秦戍守南越之际,赵佗就曾上书秦始皇,“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秦皇帝可其万五千人”(《史记·淮南王列传》)。《上始皇帝书》原文不传。
中原陈胜吴广起义后,根据任嚣规划,赵佗疾移檄横浦、阳山、惶溪守关将吏:
盗兵且至,急绝道,聚兵自守。
(《史记·南越王尉佗传》《汉书·两粤传》)
吕后时,有司请禁南越关市铁器。佗曰:
高帝立我,通使物,今高后听谗臣,别异蛮夷,隔绝器物,此必长沙王计也,欲倚中国,击灭南越而并王之,自为功也。
(《史记·南越王尉佗传》《汉书·两粤传》)
汉文帝时,赵佗下令国中:
吾闻两雄不俱立,两贤不并世。皇帝,贤天子也,自今以后,去帝制黄屋左纛。
(《史记·南越王尉佗传》,又见《汉书·两粤传》,“以后”作“以来”。)
并上书文帝:
蛮夷大长老夫臣佗昧死再拜,上书皇帝陛下:老夫,故粤吏也,高皇帝幸赐臣佗玺,以为南越王,使为外臣,时内贡职。孝惠皇帝即位,义不忍绝,所以赐老夫者厚甚。高后自临用事,近细士,信馋臣,别异蛮夷,出令曰:“毋予蛮夷外越金铁田器;马牛羊即予,予牲,毋予牝。老夫处辟,马、牛、羊齿已长,自以祭祀不修,有死罪,使内史藩、中尉高、御史平凡三辈,上书谢过,皆不反。又风闻老夫父母坟墓已坏削,兄弟宗族已诛论。吏相与议曰:“今内不得振于汉,外亡以自高异。”故更号为帝,自帝其国,非敢有害于天下也。高皇后闻之大怒,削去南越之籍,使使不通,老夫窃疑长沙王馋臣,故敢发兵以伐其边。且南方卑湿,蛮夷中西有西瓯,其中半羸,南面称王;东有闽越,其众数千人,亦称王;西北有长沙,其半蛮夷,亦称王。老夫故敢妄窃帝号,聊以自娱。老夫身定百邑之地,东西南北数千万里,带甲百万有余。然北面而臣事汉,何也?不敢背先人之故。老夫处粤四十九年,于今抱孙焉。然夙兴夜寐,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目不视靡曼之色,耳不听钟鼓之音者,以不得事汉也。今陛下哀怜,复故号,通使汉如故,老夫死骨不腐,改号不敢为帝矣!谨北面因使者献白璧一双,翠鸟千,犀角十,紫贝五百,桂橐一器,生翠四十双,孔雀二双,昧死再拜,以闻皇帝陛下。
(《汉书·两粤传》,又《史记·南越王尉佗传》载此书,仅九十二字。)
据《上文帝书》可知,赵佗仅在吕后执政时期最少有三次上书朝廷,这三次上书今不传。赵佗作品主要是疏牍文。受秦朝法令严谨文风的影响,赵佗的《移檄告横浦、阳山、煌溪关》《下令国中》主题明确,要言不烦,语气峻急,显示了秦代将吏娴熟文书的基本素质。他的《上文帝书》则曲尽委婉,首先剖白自己“妄窃帝号”的苦衷,然后表白自己一心事汉的忠心,最后以贡献南越珍物的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忠心。奏疏讲究“以明允笃诚为本,辨析疏通为首。强志足以成务,博见足以穷理,酌古御今,治繁总要,此其体也”(刘勰《文心雕龙·奏启》)。《上文帝书》有叙有述,颂功德,斥奸佞,表忠心,剀切明白,晓畅通达。语言以少总多,要言不烦,易见易晓。文中赵佗自称“老夫”,谦谨中不失尊严。行文中既时时紧扣归附汉廷这一中心,同时又不经意带出自己“身定百邑之地,东西南北数千万里,带甲百万有余”之威,柔中带刚,进退有度。其中“老夫处粤四十九年,于今抱孙焉”,看似闲言,却又为整篇奏疏平添了感情色彩。《汉书·文帝纪》言汉文帝“专务以德化民”,吴王诈病不朝,赐以几杖。赵佗言自己“抱孙”,实想动之以情,获得文帝的“哀怜”。《上文帝书》的叙述颇具条理,文辞简约精当,辨析疏通,讲究策略,以情动人,更为这篇奏疏增加了文学意味。屈大均盛赞赵佗文章:“南越文章,以尉陀为始。所上汉文帝书,辞甚醇雅。”
赵佗建立南越政权的初期是以“中国人相辅”,“以其党为假守”,完全依靠中原汉人来进行统治。但这只能是权宜之计,长期下去就会与越人首领发生利害冲突,这对南越政权无疑是一种潜在威胁。赵佗很清楚这种局势,所以在稳定自己根基以后,便注意吸收当地有威望的越人首领到南越王国的中央来,参加政权管理。吕嘉是“越人之雄”(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一七),颇得岭南越人的信赖,赵佗就任用他为南越王国的丞相,直接参与处理王国大事。吕嘉之弟也被封为将军,吕嘉宗族中“为长吏者七十余人”(《史记·南越列传》)。此外,南越王室吸收了许多其他越人在军队或政权中担任官职,例如郑严、田甲、何遣、都稽(一作孙都)、桂林监居翁、瓯雒佐将黄同、膫侯毕取、揭阳县令史定等人,都是见于《史记》或《汉书》中的担任南越国官职的越人,未见于史书的还不知有多少。作为秦军将吏,赵佗虽然思想通达,但在很多治国理念上沿袭了秦帝国。如在职官制度上,可以考见的南越国官职名称丞相、中尉、御史,军队中的将、左将、校尉,地方官员的侯、王、假守、郡监、啬夫等官员,都见于秦朝官职。秦代教育以吏为师,选官重视实际能力,要求官吏通晓法律,能够熟练运用文字。南越国选官因循秦代做法,所以和赵佗一样,越王国的官吏大多重视文字的实际功用。我们从赵佗之孙赵胡和南越国丞相吕嘉留下的文字可以清楚地看到南越国文学的这一特点。
建元四年(公元前137年),国势有所增强的闽粤国发兵越过南越和闽越边界的蒲葵关,攻打南越国。刚刚即位的南越国第二代南越王赵胡上书汉武帝:“两粤俱为藩臣,毋擅兴兵相攻击。今东粤擅兴兵侵臣,臣不敢兴兵,唯天子诏。”(《史记·南越王尉佗传》《汉书·两粤传》)这篇奏疏很短,缺少当时内地一般奏疏铺张渲染、渐趋骈偶的特色,但却具有秦代法律文书的要言不烦、严整精当的特点。
赵胡死后,其子婴齐继位。婴齐死,其子赵兴继位。婴齐曾在长安宿卫,娶邯郸樛氏女为妻,生下赵兴。赵兴继立,汉史前来宣谕,赵兴和樛氏盛情款待,并致书汉武帝,“请内比诸侯,三岁以朝,除边关”。汉武帝批准赵兴的请求,命汉使留下,借以镇抚南越。吕嘉是南越三代丞相,极力反对和汉朝通好,乘赵兴准备入朝放松戒备的时机,发动了叛乱,尽杀赵兴、樛氏和汉使,另立婴齐长子的越人妻子所生的赵建德为南越王,并下令国中曰:“王年少,太后,中国人也。又与使者乱,专欲内属,尽持先王宝器,入献天子以自媚,多从人行至长安,虏卖以为僮仆。取自脱一时之利,无顾赵氏社稷为万世虑计之意。”(《史记·南越王尉佗传》《汉书·两粤传》)虽然吕嘉的叛乱违背了南越大多数人的意愿,破坏了南越与汉朝建立已久的良好关系,叛乱不得人心,但就《下令国中》的行文来说,叙述剀切,晓畅通达,将自己立意反叛的理由讲得很充分,理直气壮,气盛言宜。赵佗因循秦代“以吏为师”和选官制度,使得南越国流传至今的文字大都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虽然缺乏文学意味,但其对文字的娴熟应用却是毋庸置疑的。
第四节 汉廷针对赵佗的诏书与说辞
秦始皇设置三郡,岭南正式成为中国版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岭南与中原文书来往频繁。南越国时期,一些颇具文学才华的汉使频繁出使岭南,中央政府也多次以诏书形式与南越国进行沟通协商。中原送达岭南的文书和诏书是研究岭南历史的重要资料,也是岭南文学重要的组成部分,出使南越的文学家更为岭南文学添上了华美的一章。
汉高祖刘邦定鼎中原后,一时无力南顾,对赵佗割据政权,只好采取以绥抚为主的政策,正式下诏,册封赵佗为南越王,其诏书曰:
粤人之俗,好相攻击。前时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会天下诛秦,南海尉它居南方长治之,甚有文理,中县人以故不耗减,粤人相攻击之俗益止,俱赖其力。今立它为南粤王。
(《汉书·高帝纪》下)
唐代诗人章碣有《焚书坑》一诗:“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对于儒家经典《诗》《书》,刘邦、项羽的确不屑去读。陆贾常常在刘邦面前说称《诗》《书》,刘邦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史记·陆贾列传》)刘邦不喜欢读书人,曾经当众拿下儒生的儒冠,往里面撒尿。项羽少时,叔父项梁教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对叔父说:“书,足记姓名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项梁教以兵法,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但刘邦、项羽都并非目不识丁。刘邦“及壮,试为吏,为洒水亭长”(《史记·高祖本纪》)。按照秦代选官的条件,想步入仕途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至少要熟谙法律和文字的运用。项梁教项羽学书识字,目的也是试图将项羽培养成一个秦代官吏。刘邦、项羽都曾有孤篇横绝的诗歌传世。公元前195年,刘邦平黥布还过沛县,召集故人饮酒,踌躇满志,亲自击筑为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前两句诗气魄豪壮,雄迈飞扬,充分表现出一代英雄志得意满,意气风发的气概。后一句诗表达了刘邦要巩固他的统治,急需招揽人才的心情。据《史记》记载,刘邦唱此歌时,“泣下数行”,可见他情绪十分激动。项羽垓下被围,穷途末路,慨然为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整首歌词既洋溢着无与伦比的豪气,又蕴含着满腔深情;既显示出罕见的自信,却又为人的渺小而沉重地叹息。以短短的四句,表现出如此丰富的内容和复杂的感情,真可说是个奇迹。刘邦、项羽流传后世的文学作品虽然很少,就文学才能来说,绝非仅仅是“书,足以记姓名而已”。
《立赵佗为南粤王诏》属于文书一类,是刘邦认真分析天下形势后作出的理性判断,文体的实用功能决定了这篇诏书不可能具有为文设情的特点,但就文章的简洁明晰、要言不烦来说,却沿袭了秦代律令颇具条理、文辞简约、严整精当的一贯风格。其实,刘邦这一诏书在写作时也是颇费心思的。在立赵佗为南越王之前,诏书先历数赵佗的功绩,“佗居南方长治之,甚有文理,中县人以故不耗减,粤人相攻击之俗益止,俱赖其力”。刘邦俨然以皇帝自居,然考虑到封赵佗为南越王实属迫不得已,诏书虽然采取了固定的成熟的格式,但对赵佗功绩的历数,却带有安抚的性质。可见,《立赵佗为南粤王诏》尽管是篇诏书,行文严整反映了刘邦训练有素的秦吏素质,但也在严肃的行文背后展示了刘邦的文学才能。
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刘邦使陆贾赍诏书赐赵佗印,正式册封赵佗为南越王。
陆贾是西汉初期唯一跟随高祖平定天下而有文章传世的人,也是汉代在贾谊、晁错之前出现的一位重要思想家。他出身平民,以客从髙祖定天下,官至太中大夫,一生跨战国、秦、汉三代,仕高、惠、文三帝,集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于一身,在汉初的布衣将相格局中扮演了不可替代的角色,对汉初政治、思想、文学的走向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其文名在后世广为流传,并且数与著名文学家为后人相提并论。东汉王充《论衡·书解》曰:“汉世文章之徒,陆贾、司马迁、刘子政、扬子云,其材能若奇,其称不由人。”又《论衡·超奇》云:“若夫陆贾、董仲舒论说世事,由意而出,不假取于外,然而浅露易见,观读之者犹曰传记。”班固《答宾戏》亦云:“近者陆子优游,《新语》以兴;董生下帷,发藻儒林;刘向司籍,辨章旧闻;扬雄覃思,《法言》、《太玄》。皆及时君之门闱,究先圣之壶奥,婆娑乎术艺之场,休息乎篇籍之囿,以全其质而发其文,用纳乎圣德,烈炳乎后人,斯非亚与!”
陆贾的生卒年月史籍所载不详,今人考证约生于楚考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240年),卒于汉文帝前元十年(公元前170年)。陆贾的主要活动集中在以客从高祖定天下到汉文帝初期。陆贾曾师事浮丘伯,习《诗》《书》《春秋三传》等儒家经典,为荀卿的二传弟子,年轻时就有较高的经学素养。《盐铁论·毁学》云:“李斯与包邱子俱事荀卿。”包邱子即浮邱伯。《汉书·楚元王传》亦称“(元王)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同受《诗》于伏邱伯。伯者,孙卿门人也。”陆贾在《新语·资质》中赞曰:“鲍丘之德行,非不高于李斯、赵高也,然伏隐于蒿庐之下,而不禄于世,利口之臣害之也。”鲍丘即包邱子。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认为:“(陆)贾著《新语》在申公卒业之前,伏邱尚未甚老,贾之年辈当亦与相上下,而贾极口称之,形于奏进之篇。其意盖欲以此当荐书,则其学出于伏邱伯,尤有明证。”盖荀卿适楚,因家兰陵。陆贾,楚人也,与浮丘伯同时相善,因而闻风相悦,私淑相闻,这是意料中事。《新语》一书中有不少可与《荀子》印证之处。陆贾早年的这些学术积淀为其以后在汉初思想学术方面作出杰出贡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群雄蜂起抗秦之时,陆贾以“客”的身份追随刘邦逐鹿中原,平定天下。他学识渊博,长于谋略,善于外交,娴于辞令,居高祖左右,常以说客身份出使诸侯,功绩卓著。史载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7年),反秦战争期间,刘邦为了先于项羽入主关中,“使郦生、陆贾往说秦将,啖以利”,秦将果欲连和,于是秦军设防懈怠,士气大减,汉军突然偷袭,大破武关。陆贾也在刘邦义军中崭露头角,成为刘邦重要的亲随谋士之一。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年),楚汉相争时期,陆贾游说项羽,请其释放被扣为人质的刘邦之父太公和吕后,未果。(《汉书·高帝纪》)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陆贾出使南越:
陆贾至,赵佗魋结箕踞见贾。陆贾说赵佗曰:“足下中国人,亲戚昆弟坟墓在真定。今足下反天性,弃冠带,欲以区区之越与天子抗衡为敌国,祸且及身矣。夫秦失其正,诸侯豪桀并起,唯汉王先入关,据咸阳。项籍背约,自立为西楚霸王,诸侯皆属,可谓至强矣,然汉王起巴、蜀,鞭笞天下,劫诸侯,遂诛项羽。五年之间,海内平定,此非人力,天之所建也。天也闻君王王南越,而不助天下诛暴逆,将相欲移兵而诛王,天子怜百姓新劳苦,且休之,遣臣授君王印,剖符通使。君王宜郊迎,北面称臣,乃欲以新造未集之越倔强于此。汉诚闻之,掘烧君王先人冢墓,夷种宗族,使一偏将将十万众临越,即越杀王降汉,如反覆手耳。”于是佗乃蹶然起坐,谢贾曰:“居蛮夷中久,殊失礼义。”因问贾曰:“我孰与萧何、曹参、韩信贤?”贾曰:“王似贤也。”复问:“我孰与皇帝贤?”贾曰:“皇帝起丰沛,讨暴秦,诛强楚,为天下兴利除害,继五帝三王之业,统天下,理中国。中国之人以亿计,地方千里,居天下之膏腴,人众车舆,万物殷富,政由一家,自天地剖判未始有也。今王众不过数万,皆蛮夷,崎岖山海间,譬如汉一郡,王何乃比于汉!”佗大笑,曰:“吾不起中国,故王此。使我居中国,何遽不若汉?”乃大说贾,留与饮数月。曰:“越中无足与语,至生来,令我闻所不闻。”赐贾橐中装直千金,它送亦千金。
(《汉书·陆贾传》)
《史记·陆贾列传》说陆贾“以客从高祖定天下,名为有口辩士”。陆贾常常在刘邦面前说称《诗》《书》,刘邦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贾马上反驳说:“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刘邦虽然不高兴,但脸上有惭色,于是让陆贾条奏秦亡原因,“贾凡著十二篇。每奏以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称其书曰《新语》”。(《汉书·陆贾传》)关于《新语》一书,司马迁评价说:“余读陆生《新语》书十二篇,固当世之辩士。”(《史记·陆贾列传》)对于陆贾的辩才,后人往往不吝美词。扬雄《法言·渊骞》曰:“言辞,娄敬、陆贾。”《汉书·刑法志》则曰:“汉兴,高祖躬神武之材,行宽仁之厚,总揽英雄,以诛秦、项。任萧、曹之文,用良、平之谋,骋陆、郦之辩,明叔孙通之仪,文武相配,大略举焉。”又《汉书·陆贾传赞》云:“陆贾位止大夫,致仕诸吕,不受忧责,从容平、勃之间,附会将相以社稷,身名俱荣,其最优乎!”元人胡助《陆贾赞》则谓:“乃公天下,马上得之,每奏《新语》,辄为解颐。纵横余风,游说奇术,臣服尉佗,交欢平、勃。”诸家之评非为虚语。
刘邦击败项羽以后,派陆贾前去封赵佗为南越王,希望赵佗臣服于汉朝,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应该看到,陆贾代表刘邦,挟战胜项羽之威而来,赵佗明显知道自己已经无力对抗汉朝兵威,但在心理上,对于是否应该爽快地臣服汉朝,应该还是比较复杂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他在高后等朝的表现看出)。秦失天下,群雄竞逐,按当时的身价、地位来看,刘邦可能还远远不如他赵佗。现在汉朝与南越并没有在军事上较量过,仅仅凭借一纸诏书、一个使者就想让我俯首称臣,未免太过美好了吧?出于这种心理,赵佗决定先给使者一个下马威,打压一下他的气势,看看朝廷使者的才能,以便做出下一步的决定。“贾至,尉佗魋结箕踞见贾”,这就是说赵佗一点礼节都不讲,既不整理仪容,也不正坐待客,不过是随随便便地问了一句:“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这种姿态对于陆贾当然是个很严峻的考验。显然,如果赵佗不肯接受汉朝的赐封,很可能马上就是双方兵戎相见的局面,这样一来,身为使者的他就算不被砍头,言语羞辱甚至皮肉之苦恐怕是在所难免了。念虽及此,陆贾表面却丝毫不动声色,反而是严词厉色地指出了汉朝与南越实力上的强弱悬殊,一下子就揭开了尉佗色厉内荏的面具,迫使赵佗改颜谢罪。占尽上风之后,当赵佗问及他与萧何、曹参、韩信等人谁更高明时,陆贾适时适当地回答:“王似贤也。”既小小地满足了赵佗的虚荣之心,又没有留下日后给萧、曹、韩等人心生不快的话柄。区区四个字,充分展现了陆贾的玲珑心窍和言辞艺术。赵佗得陇望蜀,接着拿自己和刘邦进行比较,陆贾自然知道这时丝毫含糊不得,一来他深知自己在南越的言论很显然会马上传到刘邦耳中,二来他看出赵佗已经决心归汉,于是他在言辞上丝毫不给赵佗面子,先是大大地吹捧了刘邦一番,末尾一句“王何乃比于汉!”赵佗归汉主意既然已经下定,当然也没有必要再去与刘邦争什么口舌上的高低,一笑解嘲以后,对陆贾十分欣赏,“留与饮数月”,赏赐千金,宾主尽欢而去。陆贾不辱使命,“归报,高祖大悦,拜贾为太中大夫。”(《汉书·陆贾传》)。差使办得如此圆满,同时让两个枭雄尉佗、刘邦满心欢畅,充分展现了陆贾的胆识与智慧。
《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著录战国至西汉辞赋,在屈原赋之属后面赫然列有陆贾赋之属二十一家二百七十四篇。其中,陆贾赋三篇置于汉赋起首,俨然为后来者之初祖。陆氏三赋今虽亡佚,但其导先路之功不言自明。《文心雕龙·诠赋》曰:“秦世不文,颇有杂赋。汉初词人,顺流而作,陆贾扣其端,贾谊振其绪,枚、马同其风,王、扬骋其势。”又《文心雕龙·才略》云:“汉室陆贾,首发奇采,赋《孟春》而进《新语》,其辩之富矣。”由此可以推断,陆贾赋应以说辞为宗,与纵横家之言颇为相似。《汉书·扬雄传》载《解嘲》曰:“雄以为赋者,将以风也,必推类而言,极丽靡之辞,闳侈矩衍,竟于使人不能加也,既乃归之于正,然览者已过矣。”又《汉书·司马相如传赞》载扬雄之言云:“靡丽之赋,劝百而风一,犹骋郑、卫之声,曲终而奏雅。”扬雄赋是列于陆贾赋之属的,陆赋虽佚,然由雄赋特点可推知,陆赋语言亦极尽丽靡之词。作为汉初一位“首发奇采”的作家,陆贾既擅长撰赋,那么他在创作其他文体的作品时,自然而然会将辞赋的创作技巧移植过去,从而使得他种文体呈现出浓郁的赋化气息。即以《新语》来说,其赋化倾向就表现得极其显著。如《资质》论及人之遇与不遇的问题,文章以“质美者以通为贵,才良者以显为能”起始,开宗明义,说明德才兼备之人必须遇到明主才能施展其不凡才华,否则恐将埋没一生。继以楩柟、豫章等树木的不同境遇作比,由物及人,大肆铺陈藻采,铺张扬厉,寓意精深。其文云:“夫楩柟、豫章,天下之名木也,生于深山之中,产于溪谷之傍,立则为大山众木之宗,仆则为万事之用,浮于山水之流,出于冥冥之野,因江、河之道,而达于京师之下,因斧斤之功,得舒其文色,精悍直理,密致博通,虫蝎不能穿,水湿不能伤,在高柔软,入地坚强,无膏泽而光润生,不刻画而文章成,上为帝王之御物,下则赐公卿,庶贱而得以备器械;闭绝以关梁,及溢于山阪之阻,隔于九阬之隄,仆于嵬崔之山,顿于冥冥之溪,树蒙茏蔓延而无间,石崔鬼崭岩而不开,广者无舟车之通,狭者无步担之蹊,商贾所不至,工匠所不窥,知者所不见,见者所不知,功弃而德亡,腐朽而枯伤,转于百仞之壑,惕然而独僵,当斯之时,不如道傍之枯杨。”作者以名木喻贤才,一显一隐,两种不同境况导致完全不同的结局,言近旨远,发人深思。此节文字藻采富丽,声韵调谐,颇见作者雕饰之功。从句式来看,有对偶句,有排比句,长短相间,不拘一格,文气畅通,气势充溢,如水之浩荡,急流直下,有战国纵横家之遗风。今人姜书阁评价说:“陆贾《新语》,实全用骈用韵,无异于赋,……也有敷衍铺陈,引喻譬况,富丽浩荡之章。”《新语》气势浩荡之文风无疑与陆贾长于辩辞相表里。因为在陆贾看来,秦“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弊病甚大。“秦始皇设刑罚,为车裂之诛……事逾烦而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天下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秦非不欲治也,然失之者,乃举措太众,刑罚太极故也。”(陆贾《新语·无为》)故而在言辞上陆贾颇具战国策士之风。此一特点不但体现在他的《新语》一书中,对于我们理解陆贾出使南越的说辞亦具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