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文艺理论

文学艺术中的典型人物问题

蔡仪

一 典型问题在当前提出的意义

近几年来,我们的文艺批评,往往比以前更着重地提出典型人物作为一个主要的评价尺度。如论《红旗谱》的成就时,首先就举出朱老忠是典型;论《创业史》的成就时,也总要谈到梁生宝是个典型。反之,在论作品的缺点或失败时,也常常说是没有创造典型或主人公不是典型。特别是去年关于《金沙洲》和《达吉和她的父亲》两次热烈讨论中,认为它们是失败的作品的人,几乎都说它们没有创造典型;而认为它们成功的人,又往往主张它们的主人公是典型。两种意见虽然相反,却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以典型人物作为主要的评价尺度。文艺批评中本来早就论过典型人物的创造问题,而如现在这样着重地提出它来作为一个主要尺度,以至于引起了热烈的争论,我以为这是和当前文艺发展的倾向有关的。

作为意识形态的文艺,在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和思想斗争的要求而发展的过程中,一定时期有它一定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文艺批评适应它的发展倾向,提出某种合乎规律的要求,有助于矛盾和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创作的发展。譬如说,全国解放后最初一个时期,我们的文艺批评曾以思想性和真实性作为重要的尺度。在批评文中也曾提到别的要求,包括典型人物的创造;但是主要是论作品中所体现的思想感情是否劳动人民的,是否无产阶级的,所描写的人民的生活和斗争是否真实的,这是社会主义文学的根本要求,也是当时文艺战线上的主要问题,电影《武训传》的批判,就可以说明这一点,虽然它的整个意义是远为广泛而深刻的。其后有一个时期,在要求思想性和真实性的基础上,又曾提出新英雄人物的创造作为重要的尺度。在作品批评中往往着重地论它是否描写了新英雄人物,或者怎样歪曲了新英雄人物等。这是由革命的思想性和生活的真实性两者结合起来的进一步的要求,当时在这方面也有必须澄清的问题,如“由落后到转变”的公式的流行,也是一个显著的例子。在当前,革命的思想性和生活的真实性,创造新英雄人物形象,依然是我们文艺的根本要求或主要要求,也有尚未明确的问题,然而思想性和真实性如何结合文艺的特征更好地贯彻到创作中去,新英雄人物形象如何按照艺术的规律创造出来,是文艺创作必需探索的,也是文艺批评必须探索的。现在文艺批评中提出典型人物作为一个重要尺度,可以认为正是这样的探索的一种表现。

可是在批评中具体运用典型人物这尺度的时候,就表现了批评者对典型理解的分歧。如去年在《羊城晚报》上同时发表两篇批评《金沙洲》的文章,一篇是黄冠芳的《生活的波涛永远向前》,认为“作品比较细致地塑造了几种不同类型的人物典型”;另一篇是华南师范学院中文系评论组的《略论金沙洲》,却认为“《金沙洲》的人物是不典型的,正面人物不典型,反面人物也不典型”。这就可以看出他们在文字上虽然都是说的典型,实际上各人的所谓典型不一样,以致结论是正相反的。为了使典型能够成为一种尺度,就应该明确它应有的意义。于是由具体作品的批评转到典型问题的讨论,这是适合时宜的,甚至是不能避免的。《羊城晚报》关于《金沙洲》的讨论,据编者按语说:“一开始,原想就《金沙洲》的思想性、艺术性进行探讨”,但在探讨过程中,首先遇到的障碍之一是“对于典型概念理解的混乱”。因为“典型问题是文学艺术创作的中心问题,也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根本问题”,所以需要很好的讨论。《达吉和她的父亲》的讨论情况也是如此。在《四川日报》的一次座谈会的报导中说:文艺界对于《达吉和她的父亲》的讨论,“涉及到文艺作品如何表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如何提高作品的思想性,如何创造新人物等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这次座谈会,就是“围绕小说进行具体分析探讨典型问题”。这都说明典型问题的讨论是完全有必要的。

不过在批评和讨论中,除了个别文章着重论过典型环境之外,一般都是论的典型人物。在所论中表现的关于典型人物的问题,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如把典型人物仅仅归结为阶级本质,完全忽视他的个性,或者根本不管作品中人物的具体环境和条件,徒以抽象的公式去规定他的性格等。这种看法,本来在理论上早已明白是错误的了;但是由于论者的修养或观点的不同,以致发生了理解上的问题。在这次讨论中更进一步弄清楚了,我们这里也就不再论及。另一种情况,却是理论上还没有完全明确的问题,或者说,没有得到公认的定论的问题。其中有的在讨论时提出了种种不同的意见,有的虽然没有争论实际上却是问题。这种问题,如果不设法求得适当解决,要使典型真能作为评价尺度来运用是很困难的。

首先,关于典型是什么的问题,在许多批评和讨论的文章中都概括地回答说:典型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或普遍性和个别性的统一。这个说法本是早已有的,也是比较流行的。但是也早有人怀疑它是否能够完全说明典型。因为一般所谓典型,原是典型事物或典型形象的略语。既是典型事物或典型形象,就应该和一般事物或一般艺术形象不同。然而普遍性和个别性的统一,只是一般具体事物的普通情况,不能作为典型事物的特殊规定。如张三、李四或任何一个人,既有人的普遍性,又有他的个别性,都是普遍性和个别性的统一。于是典型就不能只是普遍性和个别性的统一了。如果认为典型就是普遍性和个别性的统一,和一般人物没有什么不同,那么文学要创造典型人物,就只要按照任何一个现实的人去忠实地描写他,写得和本人一模一样就可以了;然而事实上这是不可能创造艺术典型的。因此这个说法,既不能完全说明典型,还可能对文学的典型创造有不良的影响。

在典型问题的讨论中,还曾进一步就典型的普遍性提出不同的意见;主要是关于阶级社会的典型人物的普遍性和阶级性的关系,在《金沙洲》的讨论中,就有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典型的普遍性就是阶级性。如孙之龙的《典型是什么》一文中说:“我以为,典型是阶级性与个别性的辩证的统一。阶级性——这是普遍性。个性——这是特殊性。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阶级性存在于个性之中。因此也可以说,典型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的统一。”第二种意见认为典型的普遍性不限于阶级性,还包括更广阔的社会性。如陈则光的《论典型的社会性》一文中说:“文艺的典型,应该是阶级性、社会性和个性的统一体。”因为人总是一定社会的人,社会性是人的性格形成的条件。而社会性有“时代的、历史的、民族的、国家的”等方面,是“此阶级性辽阔得多的共性”。第三种意见认为典型的普遍性是阶级性和类型性。如吴文辉的《论典型的普遍意义》一文中说:典型是阶级性、类型性和个性的统一。因为一个阶级的内部差别很大,很难进行生动的形象概括;至于社会共有的特性的范围更大,更难概括。文艺的典型实际上是“以个性表现类型性,以各种类型性表现阶级性”。以上三种意见显然是很不同的。对于典型的普遍性的理解既然如此的不同,对于典型的理解也必然因之而不同了。

在讨论的文章中,关于典型的个别性并没有提出什么不同的意见。然而典型的普遍性和个别性原是互相关联的,对普遍性的理解如何,必然也要影响对个别性的理解。因此在有些文章中谈到个别性的地方,也还是可以看出问题。如在批评《达吉和她的父亲》的文章中,就有的认为小说的主人公都只描写了个性,没有“共性”。这就是把任秉清、马赫的性格中留下的旧社会苦难的阴影,在当时本是有普遍意义的东西,也看作只是个别的东西。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又认为任秉清、马赫各人的要求达吉归自己,是琐碎的个人欲望,是个人主义。这又是把他们在当时的实际生活条件下必然有的思想感情,本是他们个别的东西,却看作是他们不应有的东西,也就是要从个别性中排除它。对于典型的个别性的这种看法,就显然是问题。

以上说明由《金沙洲》和《达吉和她的父亲》的批评到典型人物的讨论,表现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究竟如何解决呢?

二 艺术典型的根本性质

文学艺术中典型人物的根本性质究竟怎样,他的普遍性和个别性及两者的统一关系又如何,我们且就文学史上有定论的典型人物来考察吧。文学史上有定论的典型人物,容易叫我们想到的有李逵、阿Q、吉诃德先生、奥勃洛摩夫、“装在套子里的人”等等。他们原是现实人物的反映,也描写得具体、生动跟现实人物一样,因此他们也有普遍性和个别性,也是普遍性和个别性的统一。然而如上所说,现实中的任何人物都是普遍性和个别性的统一,典型人物就不能只是普遍性和个别性的统一。至于文学艺术中的典型人物,又是作者有意创造的,他的普遍性和个别性及两者的统一关系,是作者所意匠经营的,因此就可能更有不同。

如阿Q这个典型人物在作品中究竟是怎样描写的呢?当他的癞疮疤被别人嘲笑的时候,他没有正常的对抗办法,只有别出心裁地报复说;“你还不配。”这样一来,仿佛他的癫疮疤倒是一种高尚而光荣的东西,因此就心满意足了。又他在被赵太爷打了耳光之后,也不敢回手反击,就只好心里想道:“现在世界太不象话,儿子打老子。”这样一来,仿佛自己真是赵太爷的老子,因此反而得意起来了。作品中描写了阿Q这种种具体的言语、行动、作风、气派、心理状态和生活习惯等等,都是带有阿Q这个人的独特之点的东西,这就是阿Q的个别性。但是这些又不是单纯的个别的东西,它还包含有普遍性。

本来事物的普遍性存在于个别性之中,个别性是表现普遍性的。阿Q在被人嘲笑、侮辱以至殴打时,不敢用直接的正面的对抗办法,只是采取间接的或者幻想的报复手段,以取得自欺自慰的精神上的胜利。如他的被赵太爷打了耳光,本是可耻的失败,但是他幻想自己是赵太爷的老子,以取得精神上的胜利。这种精神胜利法是他的个别性所集中地表现的,是他作为典型的性格的核心或基本之点,是有普遍意义的东西,也就是他的普遍性。吉诃德先生这个典型人物也是如此。作品里所描写的吉诃德先生的种种具体的言语、行动、心理状态和生活习惯,如他的和理发师作战、和风车搏斗等,都是带有独特之点的个别的东西;而这些个别的东西,又是集中地表现他的单凭主观幻想去冒险从事他所谓光荣事业的精神,这是他作为典型的性格的基本之点,也就是他的普遍性。

应该说明,所谓个别性和普遍性是事物在一定情况下它的属性的相对的关系,并没有什么绝对的区别。在某一情况下的个别性,在另一种情况下又是普遍性。然而在作品中所描写的具体的典型人物身上,他的个别性和普遍性是互相制约、互相规定的,是具体情况下的个别性和普遍性,是可以有,也应该有原则的区别。如阿Q在癞疮疤被人嘲笑时,他报复说“你还不配”,因此他的癞疮疤倒仿佛是光荣的东西。我们说这里是阿Q的个别性,并不是认为惟独阿Q才有癞疮疤,也不是认为惟独阿Q在被嘲笑时才说“你还不配”,而是认为在当时那种具体情况下的具体的说法和想法,整个说来,带有阿Q这个人的独特之点,是阿Q所特有的。至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我们说这是他的普遍性,也不是认为作为一个人物来说,只有精神胜利法才是他的普遍性,除此之外他就没有和别人共同的东西;而是认为作品所描写的种种具体的、带有独特之点的言语、行动、心理状态和生活习惯等,是集中地表现精神胜利法的,他的作为典型的性格的基本之点是精神胜利法,因此精神胜利法不能不是他的普遍性,而他的普遍性主要是精神胜利法。

而且艺术典型的个别性,固然是它的独特的属性,又总是和它反映现实的感性现象分不开的;同样,它的普遍性本是它和其他事物共有的属性,也总是和它表现现实的本质规律分不开的。因此如上所说,阿Q的个别性,是作品中所描写的他的种种具体的言语、行动、作风、气派等带有个人独特之点的东西,而吉诃德先生的个别性,同样是作品中所描写的他的带有个人特点的种种具体的感性现象的东西。由于艺术典型的个别性是和它反映现实的感性现象分不开的,所以无论阿Q也好,吉诃德先生也好,他们的个别性总给与我们非常鲜明生动的、甚至是突出的印象,使我们得到非常鲜明生动的、甚至是突出的感受。要之,他们的个别性是非常鲜明生动的、突出的。如阿Q在癫疮疤被人嘲笑时的别出心裁的报复的话,和他因此而觉得满意的心理状态;他被赵太爷打了耳光之后的欺骗自己的想法,和他因此而感到高兴的情形,就是鲜明突出异乎常人的。吉诃德先生的把风车当作巨人进行搏斗,把理发师当作魔法师的大事奋战,这样的个别性不是也很鲜明突出吗?

不仅如此,他们作为典型的性格的基本之点,又都是有普遍的社会意义的。也就是我,他们作为典型的普遍性,是一定现实生活的本质的反映。如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表现了现实中失败、只有以幻想上的胜利来自欺自慰的人生哲学。按鲁迅当时的想法,是试图要“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而创造这个典型的。“当《阿Q正传》最初一段一段发表的时候,有许多人都慄慄危惧,恐怕以后要骂到他的头上”,由此可以看出他的精神胜利法是和一定社会生活的本质的反映不可分,而具有广阔的社会意义了。吉诃德先生的不顾现实情况,只凭主观幻想去冒险从事其所谓光荣事业的精神,也是很有普遍意义的,以至几百年后的今天,还有一些可以被指摘为吉诃德先生的人物。

而且他们的作为典型人物的这种普遍性,正是因为个别性非常鲜明、生动而突出才能得到充分的表现。譬如阿Q在被人打了耳光之后,设想这是被儿子打了,反而得意起来:这就恰好充分地表现了他的精神胜利法。同样,吉诃德先生甚至把风车当作巨人去搏斗,以致被风车卷起来,枪也折断了,人也摔得骨架子快要散了。也正是由于这样的个别性,才能显著地表现他的吉诃德精神。如果他们的个别性不是这样鲜明生动而突出,或者他们的普遍性不是这样有社会意义,都不可能使他们成为这样的典型人物。

自然,文学艺术中的许多典型人物,未必都达到阿Q和吉诃德先生一样的高度,他们的个别性未必都那么鲜明突出,他们的普遍性未必都那么有社会意义。但是他们既是典型人物,总有他们作为典型的基本特点,他们的个别性和普遍性及两者的统一关系,还是和一般人物形象不同。我们现在且来看“装在套子里的人”吧。

“装在套子里的人”,大家都知道,是契诃夫的一个同名的短篇小说中的主人公,不是如长篇小说或中篇小说中那样,能够在许多场面中、从许多方面去充分描写他,这是短篇小说所不能做到的;而且作品的描写主人公,又不是以传奇的笔调来描写异常的事迹,而是以闲谈的口吻,写出他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虽然如此,这个主人公也是公认的很有思想意义的典型人物。

试一分析他的所以是公认的典型,首先就可以看出他的个别性也是相当鲜明、生动、突出的。譬如说:“即使在晴朗的天气,他也穿上雨鞋,带着雨伞,而且一定穿着暖和的棉大衣。”“他戴黑眼镜,穿上毛衫,用棉花堵上耳朵眼;他一坐上马车,总叫老车夫支起篷来。”这样的姿态、神情、行为、习惯等等,虽是日常生活中的状况,不是也相当突出吗?再如他看见同事柯瓦连科和妹妹华连卡骑着自行车出游(华连卡正是他在试行恋爱的对象),他的脸色顿时由发青变得发白了,而且第二天就跑到柯瓦连科那里向他劝告我:“如果教师骑自行车,那还能希望学生做出什么好事来?他们所做的就只有倒过来用脑袋去走路了!既然政府还没有发出通告允许做这种事,那就做不得。”“一位小姐或者一位姑娘,却骑自行车——这太可怕了!”这就可以看出他的个别性是怎样了吧。

“装在套子里的人”的所以是典型,也还在于他的普遍性有相当深刻的社会意义,而且正是由他的鲜明突出的个别性充分地表现出来的。他晴天也带着雨伞,温暖时节也穿棉大衣,坐上马车就要支起车篷,这些都是表现他害怕一切意外事件的发生,甚至认为没有政府明白通告允许的事都不能做,所以一个姑娘骑自行车这样的新鲜事,他就觉得是太可怕的了,以至不得不向他同事提出警告。这就是由畏缩、退守、害怕变革而至于反对任何新的自由活动的懦怯卑鄙的奴才心理。这种心理是封建专制统治之下特别发达的顺民思想,是反动势力的支柱,因此是有很深刻的社会意义的。而且在这个短篇小说里,由于所描写的个别性的鲜明生动而突出,对于他的作为典型的这种普遍性,也是表现得相当显著而充分的。

总括以上三个著名的典型人物的情况看来,文学艺术中的典型人物的所以是典型人物,不仅是个别性和普遍性的统一;而是以鲜明生动而突出的个别性,能够显著而充分地表现他有相当社会意义的普遍性。否则这个人物形象就会是平庸的、灰色的、暗淡无光的。至于完全缺乏个别性的形象,就根本不可能是具体的人物形象;即使表现有什么社会意义,也不过是图解现成的政治概念罢了。反之,个别性虽然鲜明而突出,却没有集中地表现什么普遍性;或者所表现的根本没有什么社会意义,都不可能是典型。

如果我们对于典型人物的这种看法大致不错的话,那么如小说《达吉和她的父亲》中的主人公任秉清和马赫,或者《金沙洲》中的主人公刘柏和郭细九等人物,就未必是典型。这并不是如有些读者所说:因为他们缺乏普遍性;不是的,我们认为他们既有一定的个别性,也有一定的普遍性(关于这点,我们在下面还要说明),是个别性和普遍性的统一,是有一定性格的人物形象。但是他们的个别性是不是够鲜明生动呢?他们的个人特征是不是够突出呢?不是的。关于任秉清的言语、行动、作风、气派等的描写,在小说中原是比较简单的,关于马赫的具体描写虽比较多却是复杂的。而且关于他们两个人的那些描写,都不是集中在表现他们各个人的性格的某一特点上,而是集中在表现他们各人对于达吉的争执这一情节上。如所描写的马赫的喜怒哀乐都是围绕着对于达吉的关系,任秉清的言行等也基本上是如此。因此我们可以说,作品所描写的他们的具体的言语、行动、作风、气派等,没有多少是恰好展示各个人的独特性格,如我们所熟悉的古典作品中的典型人物一样。既然他们性格的个别性不够鲜明生动,性格的普遍性也表现得不够充分,因此他们不是典型。自然,作品中关于个别人物的性格描写也有个别地方是够鲜明突出的,如《金沙洲》里关于郭有辉到粱甜家里去探视养猪的场面,他说的土改后被扎了三刀的谈话,就写出了这个人物的独特的灵魂。应该肯定,这些描写是很好的。只是这样突出的性格描写究竟是很少的,因此作为典型看来依然是不够的。

三 典型人物的普遍性并不全等于阶级性

现在再来看文学艺术中典型人物的普遍性和阶级性的关系如何吧。如上所说,无论阿Q、吉诃德先生或“装在套子里的人”,他们被描写得跟现实生活中的人物一样,作为阶级社会中的人物来说都有一定的阶级性,因此阶级性是他们的普遍性,但是他们每个人的作为典型的性格核心是否等于阶级性呢?不是的,它虽然和阶级性有关系,却未必全等于他们的阶级性。

譬如阿Q是个封建社会的农民,农民的阶级性是他的普遍性,但是阿Q作为典型性格的基本之点的精神胜利法,虽和农民的阶级性有关,却不等于农民的阶级性。因为封建社会的农民,特别如阿Q那样处在封建制度没落过程中的贫雇农,许多都有强烈的反抗性,太平天国革命运动以后多少次的农民起义就是证明。然而阿Q的精神胜利法又不能不和他的阶级性有关系,它是落后的封建农民的性格中的一种因素。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在当时被帝国主义者不断侵略下的中国统治阶级中,许多人也有他们的精神胜利法。他们也是在帝国主义面前不断失败,又不能采取正面的反抗办法,也只好以幻想去取得精神上的胜利。因此鲁迅当时认为这是“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并不是没有根据的。不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根本是自欺自慰的手段,虽然是一种病态,却还是由于不甘失败而采取的幻想的反抗形式,因此以后才可能发展到对革命不禁“神往”;而统治阶级一些人的精神胜利法却不仅仅是自欺自慰的手段,同时还是欺骗人民、巩固统治的手段。他们所以采取这种手段,对敌人报复的意义是很少的,主要是对人民的欺骗和对自己的安慰。所以两种精神胜利法,正是由于阶级性的关系,在性质上和表现特点上都很不同。吉诃德先生和“装在套子里的人”也是如此,作为人物来说都有他们的阶级性,而阶级性是他们的普遍性,作为典型来说又有他们性格的核心,并不等于阶级性。吉诃德先生是封建地主阶级的人物,有封建地主阶级的阶级性,他的盲目从事其所谓冒险事业也和地主的阶级性有关系,西欧封建制度开始动摇时期的多次十字军远征,就是恰当的历史证明。然而吉诃德先生的这种精神井不完全等于封建地主阶级的阶级性。“装在套子里的人”是封建没落时期依附于统治阶级的小市民型的知识份子,他也是有阶级性的,他的畏缩、退守、害怕变革以至于反对一切新的自由活动的奴才心理,也并不全等于小市民的阶级性。

一般的说,在阶级社会里人的性格中,阶级性是本质的东西;但是不能认为阶级性是完整一套固定不变的,在同一阶级的每个人身上是不多不少一模一样的;也不能认为一个人除了阶级性以外就不能有别的任何普遍性、任何与别的一些人共同的东西。因为即使是同一阶级的人们,由于经济地位的差异,社会分工的不同,也有不同的阶层和集团;各阶层或集团的人们,又由于家庭环境、生活遭遇和文化教养等的有同有异、错综复杂的条件,形成人们的性格,在阶级性的基础上,在各阶层或各集团间,还有各种范围的、各种程度的相同的因素。因此任何具体的人的普遍性都是多种多样的。现实生活中的人是如此,文学艺术中的典型人物也是如此。所以要了解他们的普遍性,就要对作品所描写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用社会科学现成的原则去硬套。

文学史上有些杰出的巨著创造了一系列同一阶级的典型人物,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如《红楼梦》所描写的主要人物,是封建官僚贵族家庭的子女,其中有一些是典型人物。他们的阶级性是相同的,而他们作为典型又显然是不同的。薛蟠、贾琏和宝玉固然不同,凤姐、宝钗和黛玉也很不同。这种不同虽然和他们的个别性有关系;但他们作为典型的不同并非仅仅是由于个别性的不同,主要是由于作为典型性格的基本特点的不同。凤姐的邀宠擅权,营私纵欲,两面三刀,阴险狠毒;宝钗的圆滑阴柔,故作贤淑;黛玉的建众忤俗,时怀忧伤。难道这些只是她们性格中个别的东西,没有相当普遍的社会意义吗?不是的,这是她们的言语、行动、作风、气派等个别性格集中地表现的,是有较普遍的社会意义的。如凤姐的作为典型性格的基本之点,是没落的封建阶级官僚贵族阶层中愈趋下流堕落的一部分人在不同程度上所共有的;宝钗的性格的基本之点,是这种官僚贵族阶层中想挣扎维持正统的一部分人大致相同的;而黛玉的性格核心,则是这种官僚贵族阶层中不满于腐朽的封建秩序和虚伪的礼教思想,既不愿同流合污,也不能冲决罗网的一部分人大致所有的。因此,这些就是她们作为典型的有相当社会意义的普遍性。

又如《死魂灵》中也描写了许多地主阶级的人物,其中也有一些非常不同的典型人物,马尼罗夫,罗士特莱夫,梭巴开维支和泼留希金等,都是著名的典型人物。他们虽然同是地主阶级的人物,但是作为文学典型却是完全不同的。马尼罗夫的庸俗虚伪,罗士特莱夫的鄙野无赖,棱巴开维支的贪婪,泼留希金的悭吝,是他们作为典型的性格核心,和他们的个别性有关系,却不能认为只是个别性,实际上是没落过程中的地主阶级向不同方面发展的各部分人的普遍性。

除了《红楼梦》、《死魂灵》之外,还有《三国演义》描写了封建领主阶级的一系列的政治活动家的典型,《水浒传》描写了封建农民革命运动中许多英雄人物的典型。由此可知,文学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即使是属于同一阶段,具有相同的阶级性;但是他们作为典型人物既不同,他们作为典型性格的基本之点也是不同的。因此阶级性是他们的普遍性,而他们作为典型的普遍性,却不能认为都是不多不少正等于他们的阶级性。

文学史上还有一些作品,描写不同阶级的人物,成为大致相同或类似的典型;他们作为典型的普遍性、他们的性格核心是大致相同或类似的。如《死魂灵》中的泼留希金,《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悭吝人》中的阿巴公,《欧也妮·葛朗代》中的老葛朗代,据一般的理解,他们都是悭吝的典型,也就是说,他们作为典型性格的基本之点都是悭吝。虽然他们之中,前两个是属于封建地主阶级,后两个则是属于资产阶级,他们的阶级性显然不同,但是他们作为典型的普遍性却是大致相同或类似的。

除了悭吝的典型之外,文学史上还有种种这样的典型。如《伊里亚德》中的阿溪勒斯,《三国演义》中的张飞以至《恰巴耶夫》中的恰巴耶夫等,都是最著名的对敌斗争勇猛无此的典型。还有《被绑的蒲罗米修斯》中的蒲罗米修斯,《阿诗玛》中的阿黑以及《绞索套着脖子时的报告》中的伏契克等,也是我们所熟知的反抗压迫英勇不屈的典型。这些不同阶级(而且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人物,作为艺术典型成就的程度虽不一样;如果可以肯定他们都是典型的话,那么他们作为典型的性格核心大致相同;也就是说,他们作为典型的普遍性虽然和阶级性有关系,却不就是阶级性,而是不同阶级的人在某种相同的社会生活条件下可能有的性格中大致相同的因素。

因为人的思想、意识、性格,从根本上说,都是实际社会生活的反映或反应。阶级社会里的人的阶级地位,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是有决定意义的,于是阶级性在人的性格中也就是本质的东西。但是不同阶级的人的实际社会生活,还有某些相同的条件,反映在他们的性格中,也就有一些大致相同的因素。譬如说,自阶级发生以后所经历的各个历史阶段,不管实际社会生活在各方面有多少怎样的不同,根本上都是私有财产制的社会,因此过去历史上各个阶级的人都有私有财产的观念。如恩格斯就会说:“对于同样的或差不多同样的经济发展的阶段,道德论也必然多多少少互相吻合。自从动产的私人所有制发生以来,在一切存在这种私有制的社会里,道德的箴言不能不是:‘勿偷盗’”。我们在这里也可以说,在一切存在这种私有制的社会里,积蓄私有财产不能不是人的生活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而爱惜私有财产也就不能不是人的思想感情的一种主要内容。其中有一些人的这种思想感情发展到了极端,形成一种对于积蓄私有财产的迷信和狂热,以致不顾损害正常的生活、家庭的幸福乃至个人的生命。这就是严监生、泼留希金、阿巴公、老葛朗代等人的性格的根本之点,也是他们作为典型的有社会意义的普遍性。

而且自阶级社会发生以来的各个历史阶段,迄今都是阶级对立的社会,都有阶级对阶级的剥削和压迫。《共产党宣言》中也会说:“至今所有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在阶级对立中演进的,而这种对立在各个不同的时代又是各不相同的。但是,不管这种对立具有什么样的形式,社会上的这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剥削却是过去一切世纪所共有的事实。所以,毫不奇怪,各个时代的社会意识,尽管形形色色、千差万别,总是在一定的共同的形态中演进的,也就是在那些只有随着阶级对立的彻底消逝时才会完全消逝的意识形态中演进的。”我们在这里也可以说,由于过去社会的历史长时期是阶级对阶级的压迫,各个时代的被压迫阶级就必然有对于压迫者的反抗性,共中许多人的这种反抗性是非常坚强的,因此蒲罗米修斯、阿黑、伏契克等作为文学典型的性格核心,是有很广泛的社会根源,很普遍的社会意义的。

也正因为私有财产制、特别是阶级对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阶级的人就有各种形态的对敌斗争乃至于战争,因此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阶级之中就可能有些人在对敌斗争或战争中具有突出的勇敢无畏的精神,可能产生如阿溪勒斯、张飞以至恰巴耶夫等这样的典型。

自然他们作为典型的这种普遍性,不是和阶级性无关,而是打上了阶级的烙印,是通过阶级性表现出来的。如以悭吝的典型来说,由于各个历史阶段的私有财产制的具体内容不同,人们所私有的主要财产不同,财产私有的主要方式也不同,因此悭吝的主要对象和悭吝的表现形式也就不同。严监生和泼留希金这样的封建地主所热爱成癖的是土地和农产品,习惯于勒紧裤带来节约谷物,而阿巴公和老葛朗代这样的资产者所热爱的是货币,一见到金钱的光泽眼睛也特别发亮,一想到金钱的美妙简直神魂也颠倒了。又如蒲罗米修斯、阿黑和伏契克等反抗压迫英勇不屈的典型,他们作为典型的普遍性并不完全等于阶级性,但也是打上了阶级的烙印的。蒲罗米修斯的故事本是出自远古的神话,但在埃斯库罗斯的作品中,他是对统治者至上神的横暴的反抗者,是对被统治人民的疾苦的同情者,虽然还是以神话中巨人的姿态出现的,实际上是奴隶主阶级的叛逆者。阿黑是民间故事诗中的英雄人物,也有浓厚的传说色彩;但是他是封建社会的农民,所反抗的是封建地主的残酷压迫。至于伏契克是为实现共产主义而英勇斗争的战士,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英雄。因此他们都是属于一定阶级的、是有阶级性的。

而且某种典型性格的基本特点,可能是同一社会中的不同阶级的某些人,甚至是不同社会中的不同阶级的某些人,包括统治阶级的和被统治阶级的一些人,他们在一定社会生活的条件下也都有的。如上所说,精神胜利法就不仅是阿Q那样当时中国的落后农民所独有,就是当时中国的封建统治者也有的。虽然他们的精神胜利法,由于带有他们阶级的烙印,在本质上和落后农民的不同,但是因为在现实中失败而以精神上的幻想的胜利来补偿这点大致是相同的。在这里我们还可以补充说明,不仅过去的封建统治者有,今日的帝国主义者也是有的。今日的帝国主义者,正处在没落的过程中,正经历着愈来愈严重的失败,虽然他们拼命的挣扎、捣乱,但是在民族独立、民主和社会主义的革命浪潮的不断高涨中,由失败到更彻底的失败是他们必然的命运。不管是自觉的或不自觉的,他们也往往要以精神上的幻想的胜利来安慰自己并吓唬人民。如美帝国主义原是危机重重,矛盾百出,本质上是一个纸老虎,却总是要张牙舞爪;它的代表人物总是声嘶力竭地宣传美国生活方式的优越,诅咒社会主义制度的灭亡,而且不断地摇晃着原子武器,要以此作为他们的信念的保证。这实质上就是他们用来安慰自己并吓唬人民的一种精神胜利法。他们的这种精神胜利法,也打上了他们的阶级的烙印,和当时中国的封建统治者的基本上近似,而和阿Q那样落后农民的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又如上面所说,单凭主观幻想盲目从事冒险事业的精神,也不仅是如吉诃德先生那样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封建地主阶级所独有,不同社会中的不同阶级的某些人,在一定的生活条件下也是可能有的。首先是、也主要是一般在没落过程中的阶级,由于利令智昏,往往不能认识、也不肯认识现实的真实情况,就凭主观幻想盲目从事冒险事业;有时进步阶级在前进过程中,也有些人由于种种原因,也不能认清现实,而有主观主义的想法和行动。自然,没落阶级的某些人的这种精神是他们的阶级本性的一种表现,而进步阶级的某些人的主观主义,在具体表现上虽和一定的阶级性有关系,却未必就是他们本阶级的阶级性。

以上所说的主要意思,就是典型人物的普遍性并不全等于阶级性。因为人的阶级性是由阶级地位所规定的实际生活对人的思想、意识、性格的影响。实际生活是多方面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因此阶级性也随各方面的实际生活表现成为种种特点。譬如从来的农民,由于实际的生活条件,养成他们的“散漫性、保守性、狭隘性、落后性、对于财产的私有观念、对于封建主的反抗性及政治上的平等要求等等,这就是农民阶级的特性”。而现代无产阶级,由于实际的生活条件,养成“他们伟大的团结性、互助性、组织性、纪律性、进步性,对于财产的公有要求及对于一切剥削者的反抗性、战斗性、坚韧性等等,这就是无产阶级的特性”。现实生活中的个人,也往往不能通过各种实际生活很好地全面体现阶级性。至于文艺作品,无论篇幅怎样长,也只能在某些生活方面去描写人物性格的某些特点;而且由于作者的意匠经营,往往按照一定的意想更强烈更集中地描写性格中的某一基本特点,以便于创造更高更理想的艺术典型。因此文学艺术的典型很少乃至几乎没有全面地表现阶级性的。自然,表现阶极性的某些基本特点的典型是有的,或者比较多方面表现阶级性的典型也是有的。在一定意义上说这种典型的普遍性就是阶级性,也许是可以的。但是认为典型的普遍性定要全等于阶级性,一个典型必须全面地不多不少地体现阶级性,这实际上就是主张一个阶级只有一个典型,显然是错的。

如在批评小说《达吉和她的父亲》的文章中,有的认为任秉清既是解放了好几年之后的农民,没有解放后农民阶级的乐观主义和自我牺牲的精神,也缺乏阶级友爱和民族团级的社会主义觉悟,因此不是典型。也有批评《金沙洲》的文章认为:“刘柏的精神境界是不高的。他对黎子安的主观主义工作作风的斗争,缺乏高度的原则性;对郭细九的自发思想的斗争,也流露出等待、忍让的态度;在郭细九等搅风搅雨的情况下,他感到孤独苦闷。”“总之,在他身上,看不到奋发的共产主义精神,大胆泼辣的工作作风,他是一个上怕领导下怕群众、不硬不软、老老实实的农民”。换句话说,“与时代精神和阶级倾向不相符合”,“不能称为典型”。这种看法就无异于要求一个革命农民或共产党员的艺术典型必须具有按阶级本性要求的一切优点,而不能有任何缺点,必须是革命的农民或无产阶级的阶级性的最完善的体现者,这不仅表现了对典型的普遍性的理解是错误的,同时表现了对典型的理解也完全是错误的。

总之,文学艺术中典型人物的普遍性固然都和阶级性有一定的关系,有的也可以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阶级性,但是有的却不能说就是阶级性,也许是一种比较狭小范围的普遍性,也许是一种更广泛范围的普遍性。因此如所谓“社会性”或“类型性”的说法,虽不确切,却也多少指出了一方面。不过文学艺术中典型人物的普遍性,本是非常复杂多种多样的。正如典型人物的个别性很难作烦琐的刻板规定一样,典型人物的普遍性也决不能简单规定就是阶级性,或者简单规定是所谓阶级性与“社会性”、所谓阶极性与“类型性”。如果它们都能如数学一样可以用一目了然的公式来表明,那么艺术创造和艺术批评也就可能是太方便的事了。

四、不能忽视典型的个别性

关于典型的个别性,如上所述,由于把普遍性全等于阶级性,也就是不把所谓阶级性的东西都看作个别性,如把任秉清和马赫性格中留下的种种不同的旧社会的苦难阴影,即看作是他们的个别的东西,或者把本是个人独特的东西却看作是本人不应有的,如把任秉清和马赫各人按自己的想法和独特态度要求达吉归自己,认为这是先进的劳动人民不应有的。这种看法就成问题。

小说《达吉和她的父亲》所描写的任秉清和马赫的性格中留下的种种不同的旧社会的苦难阴影,我们认为这是有普遍的社会意义的,不只是个别的东西。因为解放后数年间(《达吉和她的父亲》这小说是一九五六年发表的),固然多数农民的生活起了一个根本的变化,得到了真正的翻身,但是也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民,他们的实际生活并没有消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苦难痕迹,他们的精神生活中也就不免还有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苦难阴影。就任秉清来说,他本来是一个勤劳而能过适当生活的农民(从他向达吉追述过去家庭生活情况中可以看出),因女儿被抢走,老婆又病死,从此以后到解放前的十多年间,就一直过的是贫苦、孤独、寂寞、痛苦的生活,随着年龄的老,身体也衰弱了,当然实际生活和精神生活也就更困难更痛苦了。解放后,他的经济生活和政治地位改变了,可是并不是一切都完全改变了,他的家庭生活,可以想得到是基本上没有改变。眼前的事实,他的被抢走了的女儿也没有找回家,就是证明。实际生活既如此,精神生活也就更不是一下改变得了的。批评者所说的“他那憔悴衰老的身影,恍惚迷离的神态,愁苦悲哀的眼光,吞吐含糊的声音”,并不是他的罪过,都是旧社会的苦难加上自然规律的作用所造成的后果。要多少改变这种后果,对他这样的老人来说,改变他的家庭生活,找回他的女儿,总是一个重要的条件。自然,新社会有使他改变这种生活的可能,他能够到凉山各地去找女儿,并且还得到政府的协助;但是事件正发生在找女儿上,在他看来,困难正是遇到了找回女儿的阻力,为什么“他的精神状态不可能是如此”呢?而且和他同样的“在旧社会饱经忧患、凄苦无靠的可怜人”,何止成千上万?虽然别人所受苦难的具体情形不会和任秉清相同,但是在旧社会都受了苦难这点是相同的。因此如任秉清这样性格上的忧愤而阴郁的这种旧社会留下的苦难阴影,并不是没有普遍意义的。

马赫的实际生活和任秉清大不相同,性格也很不同。但是由达吉问题引起他对旧时代民族关系的回忆时,所表现的旧社会苦难的阴影也是很强烈的。如他和任秉清争论中的相骂乃至于拔刀相向,那样的猜疑而仇恨,不正是这种苦难阴影的表现吗?

至于任秉清和马赫各人的按自己的想法和态度要求达吉归自己,我们认为这是他们在当时实际生活条件下不能没有的。从任秉清的情况看,如上所述,过去他的生活还过得去,家庭还圆满,身体也健康,自从他的女儿被抢走,家庭生活被破坏,精神健康被摧残;现在他的生活某些方面虽然好了,却正是年老体弱劳动力差之人了,依然孤独、寂寞、且难免穷困,他不得不回忆过去,不得不要找回他的女儿。他失掉她原是不应该的,要找回她原是应该的。找回女儿这件事,关系到他的实际生活的改好,也关系到他的精神生活的改好。这就不能说他要找回女儿是错的,不能说是琐屑的个人欲望、个人主义而予以否定。虽然在他和马赫争吵中,骂马赫是“蛮子”这不对,但也不能因此就把他要找回女儿这件事都认为是不应该的。从马赫的情况看,他的坚持要达吉归自己也是有道理的。他和达吉现在的父女关系是他过去流的血所凝成的,他真正是达吉的再生之父。现在达吉不仅是他的家庭的一个成员,简直是他的生命的一部分。为什么他不应该留住她呢?为什么他要留她就是琐屑的个人欲望、个人主义呢?不用说,马赫也有错,那就是在争吵中他的拔刀,然而在整个事件中他的思想感情,却不能笼统地说是不应该有的,倒是他在当时的情况下难免有的个别的东西。

因此我们认为小说对任秉清和马赫的描写是有个别性也有普遍性的,是普遍性和个别性的统一。这可以说是写出了人物性格,他们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真的人一样,是在形象塑造上获得一定的成功;但是并不等于认为他们就是典型,他们虽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真的人一样,却不是在性格的特点上又能代表一定人群的典型。性格与典型性格并不是一回事。关于这点,我们且不多说。我们在这里主要想说明,把作品所描写的人物性格中有普遍意义的东西作为个别的东西,把个别的东西作为个人不应有的东西,这是对于人物的个别性的错误理解。这一理解上的错识,同时也影响到对整个人物形象的看法,影响到对整个作品的评价。

然而关于典型的个别性问题,更重要的一点,是一般批评文章中很少对人物形象的个别性进行分析。一般批评文章,对于人物形象的普遍性,他的阶级性,他的社会本质,论得认真而仔细,这自然是必要的。可是对于人物形象的个别性,他的个人特点,或者他整个的个性,却缺少认真地、仔细地论到过,大多数文章根本就不提及这一方面。在典型问题的讨论中,同样表现了这种倾向,对典型的普遍性提出了种种不同的意见,即使并不都对,还是对普遍性的理解有启发作用。然而对于个别性却完全没有提出什么不同意见。这表示我们的理论批评对艺术形象的个别性不够重视,我以为这也是一个大问题。

虽然在讨论中许多文章都说:文学形象和现实事物一样,普遍性存在于个别性之中,个别性表现普遍性。这实际上就是说,没有个别性也就没有普遍性,不能很好地描写个别性也就决不能恰当表现普遍性。因此可以断言,在艺术形象的考察上,普遍性是重要的,个别性也是同样重要的。

文艺创作要描写事物的特性,是一般杰出的作家非常重视的。譬如福楼拜教导青年莫泊桑写作的时候,叫他要用极简单的话语写出一个人或一件事物的特点,认为这是从事创作的基本要求。曹雪芹在《红楼梦》开始的地方就说明他的作品不是“千部一腔,千人一面”的东西,也就是说它写出了各个人物的特点。至于文学理论批评方面,就有许多强调个性描写的有名言论。在马克思和恩格斯这两位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少数有关文献中,也反复强调个性描写的重要性。如马克思在给拉蕯尔的信中曾说:“在个性描写方面恰好缺少特征”,“把个人作为时代精神的单纯号筒”,这是不好的。恩格斯在给拉蕯尔的信中也说:要“把各个人物描绘得更加鲜明些,把他们对比得更加突出些”。在给明娜·考茨基的信中又曾提出“每个人是典型”而又“完全是特定的个性”的名言,并且还指出作品中某个人物“还保有一定的个性”,但在另一个人物身上“个性却更加消溶到原则里去了”。单就这些话也可以看出他们是怎样的重视人物的个性描写了。虽然他们所说的个性和我们这里的个别性并不完全相同,然而还是着重在性格中的个人特征。因为如果没有描写出个人特征,就决不能是具体的活生生的人物,而是个性消溶在原则里,这就是“千人一面”,就是“公式化、概念化”,这种艺术形象也必然缺乏艺术力量。典型形象要求有鲜明生动甚至是突出的个别性,即不仅仅是一般的个性描写,而是要“描绘得更加鲜明些”,“对比得更加突出些”,这样才能充分而显著地表现普遍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些信,其实就是一种作品批评的文章,由此也可以看出他们的批评又是怎样注重个性描写的分析吧。

当作家酝酿创作、选择题材的时候,一般情况往往是从具体的事物印象去把握它的意义,这根本上就是从个别的东西进入到普遍的东西。当读者阅读作品时,也是首先接受艺术形象的印象然后理解它的意义,这也是根本上从个别性进入到普遍性。在批评方面呢?大家都承认须要从形象的考察入手,离开形象来谈作品的意义和成就,就是抹煞了艺术的基本特征,不仅会是抽象的空论,还可能是有害的谬论。所谓从形象的考察入手,这根本上也是要求首先考察个别性,从个别性进入到普遍性。本来普遍性存在于个别性之中,个别性表现普遍性,而文艺批评由分析形象的个别性进而把握它的普遍性,这无宁说是很自然的事。如果我们的批评家,在评论《金沙洲》和《达吉和她的父亲》的时候,不是从政治概念出发,而是从具体形象出发;那么,对于任秉清和马赫或刘柏和郭细九,首先考察他们各个是否描写得是活生生的具体农民,有怎样鲜明生动的个人特征,也就不难看出他们还是有个别性也有普遍性的完整的个人性格,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并不是失败的。虽然小说《达吉和她的父亲》的艺术魅力主要在于人物之间“矛盾的典型化”(上面曾说到小说是集中描写两个主人公对于达吉的争执这一情节),但是和他们的性格描写的成就也有关系。

可是许多批评文章,无论肯定他们是典型的或否定他们是典型的,都很少分析他们的个性描写如何。否定论者往往是从抽象的政治概念出发,不是从具体形象出发;而肯定论者虽以具体形象为根据,这是好的,不过在断定他们是典型人物时,主要也是论证他们的普遍性,或者说明他们是普遍性和个别性的统一而已,而对于他们的个性描写也是分析不够的。因此他们的论证也是不太切实的。

艺术形象,如果没有个别性也就没有普遍性,也就不可能是典型。要创造艺术典型,要理解艺术典型,要分析艺术典型,不能忽视它的普遍性,同样不能忽视它的个别性。

创作上不再忽视个性描写,批评上不再忽视个性分析,是克服公式化、概念化、简单化的一个关键。

一九六二年四月中初稿,九月初修改。

  1. 《羊城晚报》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三日。
  2. 《羊城晚报》一九六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和七月二十日。
  3. 《四川日报》一九六一年十一月八日。
  4. 在这次讨论中,多数人用以说明典型的: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但是“个性”一词,在社会科学的术语中有两种用法,含义不同。如在心理学、教育学和社会思想史上。所谓个性心理、个性培养、个性解放等,是指有个人特点的整个人的性格。这“个性”不是和“共性”相对并称的。在哲学上,和“共性”相对并称时,“个性”是指个别事物的独特的属性,“共性”是指它和同类事物共有的属性。也称为一般与个别,或普遍性与个别性。个性一词的前一个用法,在文艺理论中也早已应用。特别是十九世纪的文艺理论和批评文中,对于人物的个性描写,是非常强调的。即如恩格斯在给明娜·考茨基的信中所说:“这两种环境底人物都有着你平素的精确的个性描写;每个人是典型,然而同时又完全是特定的个性,正如黑格尔老人所说的‘这一个’;这是应当如此的”。这里所说的“个性”,是如黑格尔所说的“这一个”的性格。是和“典型”同样地用来说明整个“个人”性格的,不是和“共性”对立地用来说明个人性格的不同因素的。在文艺理论史上。关于人物性格创造的理论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自文艺复兴时期以来,有时有人提倡写人物要写出个人特点,有时有人提倡写人物要写出一类人的特点。经过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提倡写“个性”和提倡写“典型”的意见才先后流行。当时所谓“典型”指的是人物有普遍性也有个别性;而所谓“个性”指的是他有个别性也有普遍性。因此两者都同样指有普遍性和个别性两方面的个人性格,但是两者又显然各有不同的着重之点。“典型”着重指的是普遍性;“个性”着重指的是个别性。恩格斯那句话是把历史发展过程中两种分歧意见统一起来。说明文艺创作中描写得成功的某些人物,是典型同时也完全是特定的个性,典型和个性并不是完全对立不相容的。我们在这里,考虑历史的传统和恩格斯的意见,对于“个性”一词,就按照从来的用法,指有个人特点的整个的性格;而为了避免混淆,在说明典型的因素时,就用普遍性和个别性。
  5. 《羊城晚报》一九六一年六月十三日。
  6. 《羊城晚报》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7. 《羊城晚报》一九六二年一月十八日。
  8. 《反杜林论》,第一编九《道德和法。永恒的真理》,人民出版社,一九五六年。九六页。
  9. 刘少奇:《论人的阶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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