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讲的话

开讲的话

二○○九年下学期,我在香港中文大学讲学。在中国语言及文学系开一门《佛教文学》课,在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开一门《道教文学》课。两门课都编写了讲义。前年六月,到北京开会,中华书局负责人顾青先生来酒店见面,说起这两种讲义,表示他们愿意出版。多年来,承中华历任主政者不弃,出了我不少书,包括著作、文集、整理点校的古籍,还有翻译的外国人论著。中华出书一向得严谨、认真的美誉,是我十分钦佩的。当时约定把两种讲义修订成“可读”的书,由他们出版。本书就是其中的一种。

讲义原本是给研究生讲课作参考的,考证、引证较多,头绪比较纷杂,也不讲究文采。修订成书,期望做到雅俗共赏。所求的“雅”,就是要保持教学开课体例,知识尽可能准确,又比较全面和系统,即有所谓“学术性”;“俗”,则努力做到表述比较生动,避免枯燥、艰深,有所谓“可读性”。这样,修订中就把原来讲义里较多的考证材料、征引文字加以删削,文字尽可能地简明确切,并有点趣味。全书仍按讲义原貌,分成十讲;每一讲包括相关知识介绍和作品释例两部分;正文和释例的作品避免重复,并都加了简单注释,为方便阅读,注释文字括注在本文之下。拟定的目标是作成供广大读者层欣赏的读物,又可作为进一步学习、研究参考的入门书。这样的目标看似简单,实际相当高远,是否能够达到则有待读者评价了。

宗教,文学,是性质、内涵、社会作用不同的意识形态。宗教是人类生活中十分重要的构成部分;文学反映社会生活,宗教内容自然包括在内。另一方面,宗教的形成、传播与发展,与文化各领域相关联,与文学(还有各类艺术)的关联尤其密切。宗教与文学二者相互容摄,密不可分:有些宗教经典、宗教宣传品具有文学性质,甚至本身就是严格意义的文学作品;众多文学作品宣扬宗教信仰,表达宗教内容,直接、间接地影响宗教的传播与发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两栖于宗教与文学的作品群,即所谓“宗教文学”。但这是个界限很难划定、范围十分模糊的概念。具体到“佛教文学”,无论是给出定义还是验之实际,这种模糊状态同样十分明显:许多佛教典籍是否可算作文学作品很难确定;包含宗教内容,接受宗教影响的世俗作品更多,哪些可以算作“佛教文学”同样难下判断。这又正表明宗教与文学二者间相互影响与交融的广泛、深入程度。

但无论定义如何,范围如何划定,不争的事实是几个大的世界性宗教都形成悠久、丰厚的文学传统,积累大量优秀作品,它们无论作为宗教文献还是作为文学作品都具有重大价值。佛教起源于古印度(一般所谓“印度佛教”,是约定俗成概念。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出生在今尼泊尔。他生前活动在今印度共和国北部。早期佛教传播到今西北印、巴基斯坦北部、克什米尔地区、阿富汗南部一带。这也是中国佛教的来源地区),这是具有丰厚文化内涵的宗教;输入中国,在中国本土的思想、文化土壤上发展,实现所谓“中国化”,形成汉传佛教一系(佛教三大体系,在我国,藏传佛教传播于西藏、青海、内蒙古等地区,南传佛教传播于云南等地区,相应地均形成该系、该地区的佛教文化与佛教文学。传统上汉传佛教是中国佛教的主流,相应的研究也以汉传佛教为主体,而有关藏传佛教、南传佛教的研究则归属为专门学科)。外来的佛教融入到中华民族文化之中,与儒家、道家和道教并列,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之一。在这个过程中,佛教成为文学的载体,随着它的传播,一方面大批具有文学价值、有些本来就是真正文学作品的外来佛教经典陆续传译、介绍到中国;另一方面,中国僧俗创作出许多宣扬佛教或内容与佛教相关联的文学作品。这就被看作是中国的“佛教文学”。这是中国古代文学遗产的重要构成部分,对于中国文学的发展,对于佛教在中国的传播,都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与影响。

由于上述的定义模糊,下面只能笼统地归纳出几类作品,作为“佛教文学”加以讨论。

确立与传播宗教教义依靠经典。古印度佛教这样历史悠久、高度制度化、组织化的宗教结集了数量庞大的经典。随着佛教在中国传播、发展,从东汉后期到北宋中期,近千年间,大量经典从梵文、巴利文和各种西域“胡语”翻译成汉文(以后还有零星翻译,成绩和影响有限)。佛典的传译不只推动其在中国的弘传,作为文化交流的成果又具有多方面的价值与意义。其中相当一部分可以看作是文学作品,被称为“翻译文学”(梁启超《翻译文学与佛典》,《佛学研究十八篇》)或“佛教的翻译文学”(胡适《白话文学史》)。佛教经典分为经、律、论三大类,统称“三藏”。“经”,按佛教传统说法,乃是佛陀金口所说,实际只有少部分是佛寂灭之后靠弟子追忆记录下来的(即使这一部分,经过历代相传,也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原始面貌),大部分则是后世历代信徒的创作;“律”是僧团活动和僧人行为的规则,当初佛陀“因事制戒”,“随犯随制”,逐步制定出戒条,到部派佛教(大约佛灭百年之后,原始僧团内部基于教理和戒律的分歧发生分裂,分化为十八个到二十个部派,到公元纪元前后大乘运动兴起,这一阶段的佛教称为“部派佛教”)时期,各部派形成集合戒律条文的戒本,再以后每个戒条被附加上戒缘(出于什么因缘制戒)、犯缘(为什么、怎样犯戒)、开缘(犯戒之后如何解脱)等,成为“广律”;“论”是后世高僧大德(菩萨)阐释经、律的著作。在中国,这三大类翻译著作,还有本土的阐释它们的著作,都泛称为“佛经”,后来结成了汉文佛教大型丛书《大藏经》。古印度文化极富玄想、夸饰性格,在这种文化传统中结集起来的经典有相当部分具有浓郁的文学意趣。其中如描述佛陀“生平事迹”的佛传、颂扬佛陀前世善行的本生传说、宣说佛教义理的譬喻故事,可看作是高水平的文学作品。到大乘佛教(印度佛教于公元一世纪左右形成新的潮流,宣扬度脱无量众生到达涅槃彼岸,自称“大乘”,贬称原始佛教、部派佛教为“小乘”。大乘佛教主张我、法两空,反对小乘追求自我解脱,发愿大慈大悲,普度众生)时期,又有大量新经典结成,许多亦富形象、悬想特色,成为佛教文学的新成就。荷兰中国学家许理和在其名著《佛教征服中国》里指出,自有记载的中国第一位译师安世高系统地翻译佛典,就“标志着一种文学活动形式的开始,而从整体上看来,这项活动必定被视为中国文化最具影响的成就之一”。

中国僧团(还有众多在家佛教信徒)积极地利用文学形式弘扬佛法,创作大量文学作品;他们不仅使用各种本土固有的文学体裁,还创造不少新体裁。鲁迅曾指出,东汉末年佛教输入,张皇鬼神,称道灵异,从晋至隋,出现许多传述佛教灵验、报应故事的“释氏辅教之书”,成为草创阶段小说创作的一类。在唐代,僧人利用一种通俗的说唱形式讲经,称“俗讲”,其底本“讲经文”乃是典型的宗教文学作品。这种边讲边唱、韵散结合的文艺形式对于讲唱文艺体裁如变文、宝卷、鼓词等的形成与发展,以至对于“说话”这一小说体裁的发展都起了重要推动作用。唐代禅宗兴盛,这是一个彻底“中国化”的、主要体现士大夫精神需求与情趣的宗派。它标榜“以心传心”,“不立文字”,却创造出堆积如山的禅籍。大量语录、偈颂、灯录等所谓“禅文学”典籍中,不乏文学技巧高超、艺术特色鲜明、特别是语言表现极富特色的作品。“禅文学”对于当时和后世各体世俗创作影响很大。还值得注意的是,在古代中国,僧团是社会上文化程度较高的阶层,多有高学养、有才华的知识精英参与其中,成为推进佛教文化建设、从事文学创作的重要力量。历代僧人队伍中出现许多写诗作文的名家,宋元以后戏曲、小说等各体创作也多有僧人参与。这样,历代僧人参与文学活动,取得诸多业绩,创作大量作品。

佛教大体在两汉之际输入中国,逐渐在社会上流传、渗透,发挥影响。至两晋之际,“八王之乱”,“五马渡江”,时逢乱世,从朝廷君臣到平民百姓相当普遍地接受、信仰佛教,佛教开始在思想文化领域发挥重大影响,它从而也成为文人和民间文学创作的重要内容。历数两晋直至近世的文坛大家,如谢灵运、颜延之、王维、白居易、柳宗元、苏轼、黄庭坚、李贽、袁宏道、龚自珍等等,都信仰佛教或热衷佛说;许多作家都从各自角度、不同程度地关注、同情、亲近佛教,在作品中多方面地表现相关内容。即使如韩愈、欧阳修那样张扬兴儒辟佛之人,实际也接受佛教的某些影响,写过相关题材的作品。翻检各朝诗文总、别集,有关佛教内容的作品占相当大的比重。就民间创作说,敦煌写卷发现,人们得以了解唐五代民间文学创作繁荣情形。敦煌文书中宣扬佛教的,除了前面已经提到的“讲经文”,还有用在讲经前后的压座文、解座文,宣讲佛理的“因缘”故事;另有狭义的“变文”、散体的话本,韵文的辞曲、俗赋,也有许多是表现佛教内容的。历代流行民间的韵文如通俗诗、民歌、俗曲等,散文如民间传说、寓言、说书等,许多是直接宣扬佛教义理的,从不同角度表现佛教内容的更多。古代民间创作多靠口耳相传,大量作品在流传中佚失了。敦煌文书中的发现作为典型实例,表明古代民间文学活动中“佛教文学”占有多么大的比重,取得多么大的成就。

宋元以来,中国文学的发展出现重大转变,小说、戏曲兴盛起来,逐步占据文坛创作的主流地位。相对照之下,以文人创作为主体的诗文则已度过了发展的鼎盛期。文学领域的这一变化与社会发展的重大转折相关联。隋唐以来,士族专政社会体制瓦解,城乡民众的平民文化随之逐步兴盛起来。小说(唐传奇、宋话本、明清的章回小说)和戏曲(宋南戏、元曲、明清传奇),无论是创作队伍还是接受对象,也无论是表现内容还是表现形式,都与传统的诗文创作截然不同。城乡广大民众,包括身处社会下层的文人、民间艺人成为戏曲、小说的基本创作者和接受者;戏曲、小说作品更多地表现他们的生活、思想与感情。宋元以来创作的许多小说、戏曲经典作品,如长篇章回小说《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关汉卿、汤显祖的戏剧等等,主题当然不是佛教的,但它们的创作却都从佛教汲取资源:或者在观念上接受佛教的影响,或者利用佛教的构思方式,或者借鉴佛教的题材、故实、人物、语言,等等,总之它们的成就与佛教有相当密切的关联。就佛教自身发展说,宋代以降,理学兴起,具有高度理论内涵的宗派佛教衰落,“禅净合一”成为佛教的主要形态。所谓“家家观世音,户户阿弥陀”,“我法两空”、“人生如梦”等通俗教理,“六道轮回”、祸福报应等思想观念普及到城乡民众之中,表现在各类文学作品,特别是民间流行的小说、戏曲之中。以至许多学者曾指出,中国民众的佛教信仰是从流行的小说、戏曲得来的。

回过头再来看“佛教文学”定义。上面四大类作品,如果把界限放宽,都可算是佛教文学。但如果限定只有佛教信仰者所创作的、宣扬佛教信仰的作品才属于佛教文学,则第一、二类毫无疑问合乎标准;第四类则只能算是接受佛教影响的创作;第三类情况则较复杂:有些是基于信仰写作、为宣扬信仰创作的,另外大部分也只能算是佛教影响下的产物了。对事物的认识,定义只是分类工具。具体操作起来,任何分类都会有界限模糊的部分。讨论“佛教文学”这种复杂的文化现象更是如此。就探讨这一课题说,重要的不是分类,而是认识佛教对中国文学发展的影响与作用、成果与贡献。无论采取怎样的定义,如依上所述,都应当肯定中国古代佛教文学创作是十分丰富、成就是相当巨大的,它们在整个古典文学遗产里占据重要地位,作为古代文学遗产的重要部分值得特别珍视。本书就是采取这样的立场,选取一些题目,对佛教影响中国文学的一些重要的、典型的方面加以介绍。

利用生动、形象的文学形式来宣扬佛教,能够发挥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一大批中国佛教文学作品的价值和意义还远不止此。举其荦荦大者,如它们是了解和研究中国佛教、佛教文化的重要文献;它们又是了解和研究古代中国与南亚、中亚文化交流的宝贵资料;作为外语翻译文献,它们对于研究汉语发展史和比较语言学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等等;还有十分重要的一点:宗教本是广大民众的实践活动,佛教文学创作乃是民众佛教信仰实践的重要构成部分,它们反映古代中国人(包括各阶层创作者和接受者)对于佛教的认识、理解与要求,它们被创作、被传播、被接受,也在推动中国佛教的发展、演变,成为实现佛教“中国化”的重要力量。这样,中国佛教文学与整个中国佛教、中国文化的历史发展关系重大,是应当得到更多重视,加深了解的。

这样,一本有关中国佛教文学又能够兼具上述所谓“学术性”和“可读性”的读物就是适应需要的。作者和中华书局力求使本书成为这样一种读物。

孙昌武

二○一三年六月于南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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