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攻高鹗主观派之批评
一六、以文字考证内容而言,主要问题为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文字是否匀称,故事是否吻合,人物性格是否一贯,写情写景能否有雪芹游龙莫测之笔。不应作为标准的是,作者所写故事之下场,是否合于所谓批评家之脾胃。可惜攻高鹗者,除适之外,都犯这毛病。比如黛玉焚稿、焚手帕以至于绝粒而死,俞平伯认为“使人肉麻讨厌,没有悲恻怜悯的情怀”。这是平伯好人之所恶,而恶人之所好,何足为高鹗作伪之证?平伯又见到宝钗嫁后数月,见宝玉与五儿调情,露出不稳,又看他终日郁闷想念已死的黛玉,乃首次与其夫团圆,以为移花接木之计。这一遭,平伯又认为这是“献媚”,是“污蔑闺阁了”,是“不应如此不堪”,是使宝钗成为“庸俗的中国妇人”。这是平伯个人的歪见,不必以平伯见识,测雪芹之高深,更不必强雪芹与平伯一般见识,尤断断不能以为雪芹须与平伯一般见识,其书才叫做“真”,不然便是“伪”。我认为宝钗与其夫团圆之一段,轻描淡写,不但为后来有孕应有之伏笔,而且欲其夫绝情于已死的黛玉,正是宝钗所应有的心理,是合于人伦大端,也正是雪芹深懂妇人心理之妙处。平伯认为宝钗凝重,“此事更为情理所必无”,应请女读者评判。此等处何可骂别人“笨拙”“恶拙”?岂以为不庸俗而非中国的妇人便无此心理见识哉?平伯在一九五〇年的《红楼梦研究》,“中国妇人”改为“旧式妇人”,余同。可惜平伯之批评都是这类的,攻高鹗的批评,也都是这类的。真正讨论矛盾或前后不应接者寥寥几条,留下段(丁)讨论。
因为这个情形,所以要讨论攻高之证据,必须牵涉到后四十回内容正面之意义及匠心经营(详下戊段)。这便引入文学的批评。倘使作者之命意,甚至文章主题,看不清楚,何足以谈考证?况且平伯硬要黛玉不死,宝玉不疯,凤姐不毒,宝钗不俏,因而生气,为什么曹氏不依俞氏的意见去编下半,因而连黛玉之死也看不下去,主见一入,所见皆非。但是这三角恋爱,应如何下场,平伯始终说不出来。三人合体自然合某种人脾胃,无奈脂批卷廿六后总评早已说过:“倘三人一体,固是美事,但又非《石头记》之本意也。”凡批评文学美术,不应问作者的解决是否合我个人脾胃,只应问何者为作者之本意,本意发挥得出否,方是正经。
以上不过是随举一条例。看出这种考据的肤浅、不科学。实在后四十回迷失无稿者也有几件,却有相当解释或理由。但我们须先谈这主观派的批评。这主观派的批评,以个人之好恶,定书之真伪,或强作者同其私意完成某种故事,是最低级、最靠不住的批评。北平诸公,攻击平伯,自身却犯此毛病,必欲宝玉及雪芹都变成被压迫阶级反抗封建社会之代表,而要宝玉学北平诸公做颂圣诗,写党八股。你想宝玉这种人真会看得起这些人吗?
攻高最力者共四人。一、《枣窗闲笔》作者裕瑞。二、周汝昌。三、俞平伯。四、胡适之。裕周二人,骂高鹗无理可言,故一人一段可以了结。平伯攻高最可代表主观式考证之可笑及一般所谓证据之薄弱。适之所攻系高本与八十回正文及脂批不符之处,这才是真正的考证工作。兹依次讨论。
一七、裕瑞恶骂高鹗伪作为“一善俱无诸恶备具之物”,见周汝昌书四三七至四三九页,读者可以复校。裕瑞所言,无一条不是脾胃问题。大概他不喜后四十回悲剧之“忍心害理”,认为“大杀风景”。所举后四十回:1.叙甄宝玉与李绮结婚,则“同贾府俨成二家,嚼蜡无味”;2.贾母为忙办姻事,遂忘黛玉,重病至死,永不看问……(此不符事实,请查九十七回)“此岂雪芹所忍作者”?以下一直不忍作下去。“王夫人因惜春非亲生女,有忙事遂将惜春略过云云,又岂雪芹所忍作者?……不善管长随,遂致声名狼藉……又岂雪芹所忍作者?和尚送通灵玉来……甚觉贫俗可厌,黛玉屡写病垂危不起……妙玉走火入魔,潇湘鬼哭等处,皆大杀风景。结束,贾雨村归结《红楼梦》,愈蛇足无谓。呜呼……似此恶劣者多不胜指。”原来这就是高鹗作伪之“证据”。裕瑞名为不忍,实只不喜大杀风景,只配读有情人皆成眷属的小说。
在此我要举出一点,是所有批评《红楼梦》的人应注意的,就是关于雪芹书中人物性格之描写。裕瑞、平伯诸人没有明白这点,心目中常有才德十全的人物的观念,遇见不合适观念的,便说“情理之所必无”。本节裕瑞认定雪芹不忍这个,不忍那个,王夫人不应该听惜春为尼,贾母不应该冷淡黛玉,以下几节平伯论黛玉不应该妒宝钗,以金玉姻缘之拆散为幸,骂为“毫无心肝”,宝钗不应该“笼络”其夫,望宝玉回心转意,不要留恋忘情于已死之黛玉,骂为“污蔑闺阁”,都是这类尖酸的批评,以道学之岸貌评人情之有无。所以结论黛玉不该如此,宝钗不该如彼……雪芹之大成功,正在于描写性格,各人有各人之长处,也有他的短处,脂评中最常见的,就是“最恨”当时小说写出来都是才如子建、貌似潘安那些十全十美的人物。第四十三回脂评有一段最重要的话:
尤氏亦可谓有才矣。论有德比阿凤高十倍,惜乎不能谏夫治家,所谓人各有当也。此方是至理至情。最恨近之野史中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何不近情理之如是也?
《红楼梦》写来,黛玉、晴雯、宝钗、袭人都有短处,不是十全十美的人,而其所以成为活泼泼的人物,就在此点。其中大观园诸姊妹及丫头,行为人品都有可佩服之处,但同时各人也有私心,袭人为袭人自己打算,探春为探春自己打算,紫鹃为紫鹃自己打算,惜春为惜春自己打算。结果,雪芹写来,《红楼梦》无一坏人。鲁迅最有见地的评语说:“或谓作者本以书中无一好人,因而钻刺吹求,大加笔伐。但据本书自说,则仅乃如实抒写,绝无讥弹,独于自身,深所忏悔,……此足见人之度量相去之远,亦曹雪芹之所以不可及也。”所以结果他写来,无一全德之人,或其所作之事虽恶,而其人仍可明白了解也。这是第一流小说家若托尔斯泰、休嚣所同臻的境地。惜春说一句话,我最佩服(第七十四回):“我看如今人一概也是入画一般,没有什么大说头儿。”这是说世人也没有十分全德或十分刁恶的人,你我都是一样。这是悲天悯人的情怀。明此点,就不会再作尖酸道学的议论去评书中人物了。
一八、周汝昌在红楼考证,获新材料,整理之勤,用心之细,自有他的地位。周书确有很多宝贵材料,有新收获。但是周是不配谈高鹗的人,因为他是裕瑞一系统来的,只是恶骂,不讲理由,而所恶骂,又完全根据平伯,不加讨论的。第八章四节云:
有人赞扬过高鹗保持了全书悲剧结局的功劳,但我总觉得我们不该因此便饶恕高鹗这家伙;先不必说他技巧低劣,文字恶俗;单就他假托“鼓摊”淆乱真伪的卑鄙手段一层来说,这家伙就不可饶恕,更不用说什么赞扬不赞扬了。而况他保持了的“悲剧结局”又是怎样呢?不是“沐天恩贾家延世泽”〔平伯语〕吗?不是贾宝玉中了高鹗想中的“举人”,披着“大红斗篷”雪地里必定要〔平伯语〕向贾政一拜之后才舍得走的吗?看他这副丑恶的嘴脸充满了“禄蠹”〔平伯语〕(贾宝玉平生最痛恨的思想)“礼教”〔平伯语〕(在贾宝玉思想中全部瓦解的东西)的头脑!他也配续曹雪芹的伟大杰作吗?现在是翻身报仇雪冤的时代,曹雪芹被他糟蹋得够苦了,难道我们还要为了那样一个“悲剧结局”而欣赏这个败类吗?我们该痛骂他,把他的伪四十回赶快从《红楼梦》里割下来扔进字纸篓去,不许他附骥流传,把他的罪状向普天下读者控诉,为蒙冤一百数十年的第一流天才写实作家曹雪芹报仇雪恨!(页五八三至四)
这哪里是考证,这是斗争大会斗争高鹗的文章。所以紧接上文之下段便开头说:“离开曹雪芹的真《红楼梦》,我们就不屑为骂高鹗的伪《红楼梦》而多费笔墨……我们要撇开这败类给我们的混淆印象。”所以到了要写全书结末,要做党八股,说曹雪芹是“能背叛自己的阶级站在被压迫者的立场去看事情”的人之时,又得开口恶骂“高鹗是我们该深恶而痛绝的东西”。此种文章甚类“亲爱的钢”一派的颂圣诗。虽然未必如高鹗之“恶劣”,倒也是无甚足观了。
周之态度如此,可知与辩是无用的。假使高鹗生于今日,周汝昌必是在斗争大会附和群众喊着“把这败类活活打死”的一个人。奇怪的,乃兄周缉堂在该书跋最后一句,仍然脱离不了“礼教”的遗毒。乃兄说,现书要出了,“惟有父亲母亲竟不加等待,先后溘然谢世,只有嘱作者以一册为献,在坟前焚化了”。这情景颇像贾宝玉披着大红斗篷在大雪中必定要向贾政一拜才舍得走的情景。未知曹雪芹在已经爬上代表被压迫阶级反对礼教的立场上,应否鼻子里哼一声,骂周缉堂为“败类”的“家伙”否?
人类是可怜的。吠影吠声,人类也是不能免的。胡适、俞平伯尚保存学者就事论事态度,斥其作伪,却同时称赞高鹗补作之极端细心审慎。到了周汝昌,又变成了高鹗一味糟蹋曹雪芹到不可收拾田地。将来考证之考证,也必很有趣的。
一九、攻高鹗文章之中心是俞平伯《红楼梦辨》一书。攻一说易,立一说难。以前清朝作家,看见那里后人增窜一二句,便说全书是伪。譬如《庄子》,“学者”以为内篇七篇以外,“多不可靠”,并没有证据。只有田成子弑齐君独立,去庄子几世,后代抄手加了几世,便认为全书是伪托,但若《秋水》《胠箧》之佳文,不是庄子写的,是谁做的,连讨论也不讨论,就此交账。此风之长甚快甚盛。因说伪为雅事,有人说伪之后再说真的人便俗。清朝风气委实如此。譬如所谓古文尚书伪作称为“定谳”,然而古文作伪出于何手,却不易成立。起初是说东晋梅赜所作,后来越考越糊涂。阎若璩说作伪罪人是东晋梅赜,丁晏便认为西晋已有,而作伪者是王肃,且谓孔安国未尝作传。到了魏源,连马郑之注都怀疑起来,且谓孔安国自身即今文一派中人。结果今古文之界限愈辩愈糊涂,而“定谳”仍然是“定谳”。治《红楼梦》也是攻人易,立说难。俞平伯攻红楼后四十回结局,以己意揣作者本意,结果还是嚷着黛玉不应该死,虽有死之可能。“八十回中的黛玉还好好活着”,不必后人起死回生哩!
二〇、我们只能举平伯因为不合俞意而认为伪的几项大题目。据平伯自己总括高本所未能悉合俞意编书者有五条。(上卷一〇五页),且分为ABCDE在以下各节讨论:
A.宝玉不得入学中举。(第二十一节)
B.黛玉不得劝宝玉读时文。(第二十三节)
C.宝钗嫁后,不应如此不堪。(第二十六节)
D.凤姐、贾母太毒,且凤姐对于黛玉无害死她的必要。(第二十八节)
E.宝玉出家不得写得如此神奇。(第三十二节)
读者一目了然,这五条全是关于故事应当如何收场才合私意的问题,不是狭义的“考证”问题。平伯评书毛病全在此。以上五条是平伯所举他所谓不合理二十条中之“最大毛病”。其余十五条中,十条平伯合并讨论,是言四十回中多鬼怪,如除妖、见鬼、鬼哭、鬼附身等事。剩下五条:一、宝玉最后不应在雪中拜别贾政,谓“不在情理之中”;二、贾府沐皇恩,延世泽,有背作者原意,原意是两家“自杀自灭,一败涂地”;三、七十四回已说凤姐因为见过字条多,颇识得几个字,故不应说他不识,而为已认三千多字已会看《列女传》(第九十二回)的巧姐所哄得来;四、凤姐之死不应谶语;五、巧姐的年纪忽大忽小。(见以下第三十节E)从这些条,可以看出俞平伯所指出续书毛病的大概性质。兹先就平伯所认为大毛病者,分别讨论。
二一、A中举人问题——这问题是平伯所认为他最有深见的,由此可以看出续书者与原作者性格不同。后来若周汝昌一般人攻高鹗,也是以此为中心,说宝玉是“禄蠹”,是有功名思想,有礼教遗毒。由这问题,可以看出平伯不但存心取闹,歪曲事实,而且没有看到作书之要意,硬要裁他“禄蠹”的罪名。至其说后四十回,预备应试的文字占了六回,更是粉饰事实,他只算回目,但他何尝不知道这六回中每回十几页只有两三页写预备应试之事?这更是治学者所不应该有的。
平伯说:
①宝玉向来骂这些谈经济文章的人是“禄蠹”,怎么会自己去学做“禄蠹”……谬一。
②宝玉高发了,使我们觉得他终于做了举人老爷……有何风趣。这是使人不能感动。谬二。
③雪芹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风尘碌碌”“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等语,怎么会平白地中了举人呢?难道曹雪芹也和那些滥俗的小说家一般见识,因自己的落薄,写书中人大阔特阔,以作解嘲吗?既决不是的,那么高氏补这件事,大反作者底原意……谬三。
平伯断定这是高鹗“不知妄作”,是一件“蠢事”。但请看他如何掩灭证据,故意曲解原书。平伯何以见得好好的宝玉成“禄蠹”呢?他举出:“(宝玉对王夫人说)‘只有这一入场,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他明明说道,只要中一个举人,一辈子的事就完了。这是什么话?他把这样的胸襟来续《红楼》,来写贾宝玉,安得不糟,又岂有不糟之理!”
《红楼》为曹氏自传小说,然而自传小说,又非为自己做传,不必逐事认真适合作者身世,此条且不必讲,单说他故意曲解歪缠。雪芹为宝玉想出一条路,顾到公私两全,中举后即出家;至少贾宝玉入场应举之心地环境,高本写得十分清楚。高本所写的事实如下:宝玉那时早已决意逃禅,是极冷的人。他老早做一准备,借入场离家,于出考场时,就此混入众人队中,溜掉出家。后来朝廷遍求此举人之踪迹而不得。他的再入学,是贾政命令的,回来还向黛玉发牢骚,骂作八股是“诓功名混饭吃”。所以他决意于出家之前混一功名,完全是了却对父母养育之恩作一次还报,是尽人子对父母之孝道,然后五根清净,各自管各自的了。这是宝玉由极热转入极冷之时,是他要找和尚,推倒袭人而不顾,袭人、紫鹃两人死力抱住之时,亦正是他读《南华经》之时。曹氏何曾要写宝玉不孝?何曾要写他始终不成器,要和女人打交便打交,一日不遂心意,便匆匆忙忙,什么也不顾,逃出家来也不告别,就此下场?这便是一副花花公子的形象,真真不能得我们的同情了。曹氏既不曾,也无意写宝玉这样一团糟,这就是曹氏用心,使想得公私两全之唯一出路,至少高本的写法,确是如此。宝玉主意既定,口里不说,读者却甚清楚,他一时治时文,学八股,都非出于本心,不是他看得起功名,只是略尽人子之道,冀以遮过以前的荒唐。这是高本写来最清楚的事实。人家要遁入空门了,还要说人家热衷名利;又从而铺张扬万,说宝玉是“福寿全归”,是全贾府“最是全福”的人。连他有遗腹子,也算在宝玉的账上,人家弃妻抛子,背乡离井去做和尚,还要骂他“禄蠹”,还不许他路上相逢对父亲一拜,作一长别,才是完人。这是不是穷秀才的酸文章?
且看高本原文:“待王夫人说完,走过来,给王夫人跪下,满眼流泪,叩了三个头,说道:‘母亲生我一世,我也无可报答。只有这一入场,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了举人,出来时,太太喜欢,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过去了。’”这取功名为报母恩,再清楚没有。当日一人得了功名,社会的确认为可把一切不孝的罪过都遮过了。平伯把上下文勾掉,再引时,把“儿子一辈子的事完了”,删为“一辈子的事完了”(即暗指自身的事),遮过之语也不提了,然后问“这是什么话”?这是真正看不懂,或者是有意曲解?
二二、这条是《红楼》一书主人翁下场出路之总收束,关系至大。曹氏之书,不是仅谈风花雪月的小品消遣读物,乃是寄托一人由色入空,斩断情缘之大经验,是故事中心人物性格演化的焦点。故《红楼》是一部情书,也是一部悟书,是描写主人翁由痴而愁,由愁而恨,由恨而悟之过程。尝谓是书可分为八段:一至十五回为无猜时期,十六至三十五回为定情,三十六至五十四回为快意,五十五至六十九回为纵情,七十至八十一回为新愁,八十二至九十八回为长恨,九十九至一〇九回为苦劫,百一十至百二十回为悟禅。在此过程中,宝玉的心理大大改变,由古今来对女子第一温柔的宝玉,变为看破红尘的宝玉。其反应之烈,正是见其爱黛玉之情之深。所以《红楼梦》遂成为感人甚深,叙述情变的小说,绝与他书不同。这时候,他哪里有什么功名利禄思想?他看不起功名,鄙弃八股,说得举人不值一文钱,曾为此事发生两次口角,一与黛,一与钗。在此辩论中,宝玉厌恶功名的意念,更加显然,看下节便明白。
二三、B黛玉劝读时文问题——这条是平伯最有把握,自谓立在最稳田地,欲起高鹗于泉下而问之,料定高鹗必无法回答的一条。这也是平伯读书粗心最不知而作的一条。
平伯原文说:
(15)黛玉赞美八股文字,以为学举业、取功名是清贵的事情。(上卷页九一)
又云:
这节文字,谬处且不止一点。(1)黛玉为什么平白地势欲熏心起来?(2)黛玉何以敢武断宝玉要取功名?八十回中,黛玉几时说过这样的话?(3)以宝黛二人底知心恩爱,怎么会黛玉说话,而宝玉竟觉得不甚入耳,在鼻子眼里笑了一声?在八十回中曾否有过这种光景?(4)宝玉既如此轻蔑黛玉,何以黛玉竟能忍受?这些疑问,如高鹗再生,我必要索他底解答,为高氏作辩护士的人,也必须解答了这些疑问,方能自圆其说。如有人以为《红楼梦》原有百二十回的,也必须代答一下才行。如不能答,便是高鹗无力续书的证据,便是百二十回不出于一手的证据。
平伯是这样的自信。读者须明原来所谓高鹗作伪的证据,就是这一类寻章摘句的推敲。
我先解答,再论其余。这是八十一回的事。事情是这样的。那年夏天贾政回家,秋后又迫宝玉再入家塾,亲自带宝玉到贾代儒处,面嘱代儒教他放弃诗词,专“读书讲书”(即四书),以为前途发达之正路,并嘱“认真”管教他,不可有名无实。那时父命不可不从,宝玉成为“野马上了笼头了”(贾母戏语)。头一天早放学,宝玉赶紧来潇湘馆。请看曹氏妙文,我加圈点。
刚进门口,便拍手笑道,“我依旧回来了。”猛可里倒吓了黛玉一跳。黛玉道,“我恍惚听见你念书去了。这么早就回来了。”宝玉道,“啊呀,了不得!我今日不是被老爷叫了念书去了么?”……云云。后来黛玉微微的一笑,因叫紫鹃,“把我的龙井茶给二爷泡一碗。二爷如今念书了,比不得头里。”紫鹃笑着答应去拿茶叶,叫小丫头泡茶。宝玉接着说:“还提什么念书,我最讨厌这些道学话,更可笑的,是八股文章,拿他诓功名混饭吃也罢了,还要说代圣贤立言!好些的,不过拿些经书济搭也罢了。更有一种可笑的,肚子里原没有什么,东拉西扯的牛鬼蛇神,还自以为博奥。这哪里是阐发圣言的道理?目下老爷口口声声要我学这个,我又不敢违拗。你这会子还提念书呢。”黛玉道,“我们女孩儿家,虽然不要这个,但小时跟着你们雨村先生念书,也曾看过。内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远的。那时候虽不大懂,也学得好,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语按:意思‘你如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语按:比祖荫或捐衔清贵,是真考场考出来的)宝玉听到这里,觉得不甚入耳。因想黛玉从来不是这样人,怎么也这样势欲熏心起来?又不敢在他跟前驳回,只在鼻子眼里笑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