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女权案

中国第一女权案

盛宣怀去世后一直由老太太庄夫人当家,而等到1927年庄夫人也离世时,盛家偌大的家产便成了一个大问题。所谓大门大户子孙多,本来按老规矩,一半的家产分给盛家的五房子孙,另一半归为盛氏愚斋义庄。照规矩办大家都分得欢欢喜喜,相安无事。可一直打理盛家生意的盛老四却节外生枝起来,想将盛氏愚斋义庄的那份原作为慈善基金的钱也拿出来分给盛氏的五房子孙。

也就是这个决定惹得盛氏家族内部起了争执,首先不服的便是七小姐。这笔基金历来都是公产怎么能再次讨回。即使可以讨回的话,那么按照民国的法律,未出嫁的女子也有继承权,时年七小姐和八小姐都还待字闺中,所以自然也要求分到一份遗产,于是七小姐便向盛老四提出了要十万银元出洋留学的要求。

两方争执不下,于是闹上了法庭。盛爱颐以一介女子的身份将三个哥哥和两个侄儿告上了法庭,一纸诉状写上去,报界一下子便起了轩然大波。按中国传统的礼法教训,女子是没有继承权的,而在民国以后政府推行男女平等,自然继承权也是平等的,只是在实际操作上还是困难重重,多年来没有一个带头维护女子权益的人出来实践一把,自然这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

盛爱颐所打的这个官司便成了民国以来第一例女权案,其中的意义远胜于为她个人争得一份财产权益,作为社会上摒除流弊的革新之举,盛家的这场官司所引发的轰动,实在是盛老四等人万万没有想到的。当时《申报》就大段地刊载了盛七小姐的诉讼书,一时便有了“盛氏一案实为中华之首例,影响全国女同胞之幸福,关系甚巨”云云。

9月5日开庭时可谓盛况空前,可搞笑的是盛家的各位原告被告都没有亲自出席,双方皆请了律师代理。这场无原告被告出席的审判最终在一个月后宣布了下来,盛七小姐不仅胜诉,还分得了遗产五十万元。八小姐见情势如此,便也壮着胆子依样画符,依然是双方律师的一番口舌之辩,众位看官又欣赏了一场精彩好戏。

尽管付出了高昂的律师费,但由盛爱颐所引发的这场女性革命毕竟是迎来了民国以来的第一次胜利,由此这位名门闺秀不由得让人又一次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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