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所谓“咏物诗”,是指那种以客观的“物”为描写对象,或细致地刻画它的色彩与形态,或借以抒怀兴感的诗作。世间的花草松竹、鸟兽虫鱼,都有着自己生长、生活的规律。但是那些多愁善感的诗人,却往往能由自然界里的万物,生发出无限的感慨,这便产生了咏物诗。“物”引发了诗,而诗又通过对“物”作形象的描绘,赋予“物”以美感,诗人还能“因物而兴怀”。因此,没有生活中的万物,便不会有咏物诗;而优秀的咏物诗,又给物以美感和生命。将“物”与“诗”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是诗人们创造性的劳动。

在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里,就有不少咏物的佳句,但还没有独立成篇的咏物诗,至今最早的一首咏物诗,可能是屈原的《桔颂》,自屈原以后,特别是在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大量的咏物诗。咏物,逐渐成为诗歌创作中一个重要的题材。自唐以后,几乎每一位有成就的诗人都有几首咏物之作。在文学史上,确也有因咏物而得名的诗人,如唐郑谷因写鹧鸪诗,被称为“郑鹧鸪”,宋谢逸因写蝴蝶诗,被称为“谢蝴蝶”,明袁凯因写白燕诗,被称作“袁白燕”。

咏物诗的描写对象是“物”,难免要对所咏之物作一定的描绘和刻画,求其逼真,这种刻画是为了曲尽物之体态,达到形似的目的。但好的咏物诗总是不停留于形似,而是力求在形似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写出“物”的神韵。所以古人有“取形不如取神”之言。《直方诗话》有一段记载很有意思:宋人王居卿认为林逋《梅花》诗中“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二句“咏杏花与桃花皆可”。苏轼表示了相反的意见:“可则可,但恐李花不敢承当。”苏轼的见解是很高明的,因为林逋的诗句,描绘出梅花孤傲雅洁的神态和风韵,而“杏桃李者,影能疏乎?香能暗乎?繁秾之花又与月黄昏、水清浅有何交涉,且‘横斜’‘浮动’四字,牢不可移”(方回《瀛奎律髓》)。如果林逋仅仅着眼于梅花的色彩、形状,可能写得更细致、更逼真,却会失去梅花的神韵,如宋代石曼卿这样写梅花:“认桃无绿叶,辨杏有青枝。”便比林逋的诗逊色多了,难怪苏轼批评他不知“梅格”(梅花的品格和神韵)所在!总之,好的咏物诗要有“不即不离”的特点,不仅要追求形似,更要力求神似,在刻画中求神似;虽咏物,但不呆滞于物,方有空灵之感,否则必然境界不高、意境不美。

诗人咏物,常常希望能借物表达出自己的理想和志向,或者表明自己对某些事物的看法,这便是寄托。在那些优秀的咏物诗里,我们往往可以看到:诗人们在对具体的“物”的描绘中,融入了自己的愿望和感情,读之往往能发人深省,如:杜甫《古柏行》,在对老柏的描绘中,抒发了“古来材大难为用”的感慨;宋代李纲《病牛》借“病牛”的形象,表达了自己为百姓温饱、国家安定,不计个人荣辱得失的高尚情操。但是,咏物诗中的寄托,一定要与所咏之物相切合,若是完全脱离开对物的描绘,一味地表达自己的理想和感情,便会使咏物诗显得太直、太露,做不到“言有尽而意无穷”。好的咏物诗,诗中所咏之物和借物所抒之情,总是很融洽地结合在一起的,这是咏物诗的又一个特点。然而,是不是只有有了寄托才是好的咏物诗呢?那也不一定。如唐代贺知章《咏柳》诗构思新巧,用鲜明的色彩和形象的比喻,把春柳描绘得生气勃勃,充满了诗意。张渭《早梅》诗,虽无深意,但写得风趣活泼,描绘出了早梅的形象与神态。这一类诗,表现出诗人对生活的热爱,它们以其生动的形象和强烈的美感打动读者,能够引起人们丰富的联想,满足人们某一方面的审美要求,自然也是咏物诗中的上乘之作。

在我国文学史上,自从咏物诗兴盛起来以后,便没有衰竭,各朝各代都有大量的作品,因此它的数量是相当多的,这本小书仅仅选了一百余篇,充其量,也只能使读者对咏物诗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当你有暇吟咏这些诗作时,希望它能给你美的享受和思想的启迪。——这便是我的一点心愿。

管士光

清 赵之谦 行书张雪林诗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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