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
1706-1757
1771年撰于特怀福德村圣阿瑟夫教堂主教家中
吾儿∶
我一向乐于收集祖上的一切珍闻逸事。也许你还记得,你随我在英国期间,我曾为此目的,四处奔走,遍访亲属中的遗老耆旧。同样,对于我一生的经历,想来你也会乐于知晓。然而,这其中的许多事情,你并不熟悉。目前我正在乡间休假,可望有一周闲暇,不受干扰,于是坐下来将它们述诸笔端。促使我这样做的,还有其他一些原因。我出身卑微,家境贫寒,后来有所出息,生活优裕,在世界上稍有声誉,迄今为止我一生顺风顺水,我的立身之道,承蒙上帝庇佑,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后辈子孙也许乐意知道这些处世之道,因为其中一些处境或许与他们的相似,可以效法。
对于我交上的好运,回顾起来,我有时不禁要说∶如果给我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我会毫不介意我的一生再从头重演一遍。我仅仅要求像作家那样,在再版时有改正初版某些错误的机会。这样,我不仅改正了错误,还能扭转种种不测事件,这样于别人就更加有利。但是即使无法避免这些不幸的厄运,我还是愿意保持原样,重演人生。但是由于这种重演是不可能的,那么最接近重演的似乎就是回忆了,将人生付诸笔端,并使之尽可能留存久远。
因此我将倚着老人常有的癖好,来谈论自己和自己过去的作为。但是我这样做,可能会使听者感到厌倦,他们可能只是因为敬老,觉得必须得坐下来听我说;但是一旦写下来,听与不听就可以悉听尊便了。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了好,因为即使我否认,别人也不会相信),写自传,或许还会大大地满足我的虚荣心。说句老实话,我时常听见或在书上读到别人在刚说完像“我可以毫不自夸地说……”这种开场白以后,接着就是一大篇自吹自擂的话。大多数人不喜欢别人的虚夸,不管他们自己是多么自负。但是无论在什么地方,我对这种虚荣心总是很宽容。因为我相信这种心理,对自己和他周围的人都有好处。所以,在许多情况下,一个人如果感谢上帝赐予他其他品质的同时,也赐予了其自负,这也是不足为怪的。
既然在这里提到了上帝,我愿意十分谦恭地承认,上面提到的,我过去一生中的幸福,当归功于上帝仁慈的眷顾。上帝使我找到了处世之道,并且使我获得了成功。这种信仰使我充满希望——虽然我不应该臆断,上帝在将来会像以前一样施善于我,使我继享幸福,或使我忍受命中注定的逆运(像其他人一样,我也可能有这样的遭遇)。因为我未来命运的轮廓只有上帝知道,上帝甚至能够通过苦难来赐福于我们。
我有一位伯父(他也同样爱好收集家族中的奇闻逸事),有一次他交给我一些关于我们祖先事情的笔记。从这些笔记我才知道,我们家族在诺桑普顿郡的爱克顿教区,至少已经住了三百年。究竟在这以前还有多少年,他就不知道了。(也许从他们采用“富兰克林”为姓的时候起。“富兰克林”在这以前是一个人民阶层的名称,当时英国各地的人们都开始采用姓氏。)他们享有三十英亩的自由领地,以打铁为副业。直到我伯父的时候为止,打铁这一行业一直保留在我们家族中。家中的长子总是学打铁的,我伯父和我父亲都遵照传统让他们的长子成了铁匠。
我查阅了爱克顿教区的户籍册,只找到了1555年以后的出生、嫁娶和丧葬记录,那以前的户籍册在那个教区里已经没有了。从这个户籍册里,我发现我是五世以来小儿子的小儿子。
我的祖父汤姆斯原先住在爱克顿,他生于1598年,一直在那里居住到老年,到他不能从事劳动的时候,才搬到他儿子约翰的家里。约翰的家在牛津郡班布雷村,他是一个印染匠,我父亲就是跟着他学徒的。
我的祖父就死在那里,葬在那里,我们在1758年看到了他的墓碑。他的长子汤姆斯住在爱克顿的住宅里,后来把住宅和田产遗留给了他的独生女。他女儿和她的丈夫(是威灵堡的一个叫做费雪的人)又把房产卖给伊斯德先生,他现在还是那里的庄园主。
我祖父养大了四个儿子∶汤姆斯、约翰、本杰明和约西亚。现在,我手头没有任何材料,不过我将把还记得的都给你写出来。如果我收集的材料在我离家后还保存完好的话,你将会从中看到更详细的记录。
汤姆斯跟他父亲学了打铁。但是他生性聪慧,当地教区的大绅士伯麦老爷鼓励他求学上进(他的弟弟们也得到同样的鼓励)。他获得了书记官的职位,成为了地方上很有声望的人,也是当地(无论是他的本村,诺桑普顿的城镇或是他所在的州)一切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者,我们听到了许多关于这一类的事例。
在爱克顿教区,他颇受到当时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奖励。他死于旧历1702年1月6日,离我的出生恰巧四整年。我记得当我们从爱克顿教区的一些老人口中听到关于他的生平和性格的时候,你觉得很像你所知道的我的一生和个性,颇为惊异,你说∶“他如果死在您出世的那一天,人家也许还以为是灵魂转世呢!”
约翰做了染匠,许是染呢绒的。本杰明是丝绸染匠,在伦敦拜师学艺。他秉性聪颖。我很清楚地记得他,因为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渡海到波士顿来,住在我父亲那里,跟我们同住了几年之久。他一直活到高龄,他的孙子撒木耳·富兰克林现在还住在波士顿。他去世后留下了两本四开本的诗稿,里面是一些写给他亲友的即兴短诗。下面寄给我的一首诗就是一个实例。
他自己制定了一套速记法,并且教给了我,但是因为我从来不练,所以现在忘光了。我的名字就是随这位伯父取的,因为我父亲跟他感情甚笃。
他笃信宗教,经常去听著名传教士的布道,并用他的速记法将布道记下来,已达数卷之多。他还很关心政治,或许对于他的身份来说,他对政治太过于热心了一点。最近,我得到了他整理的,从1641年到1717年公共事务中主要事件的小集子。从编号来看,许多卷都已丢失,但仍有八卷对开本,另有二十四卷四开本和八开本。一位旧书商人看见了这些书卷,因我有时在他那里买书,他认识我,所以他把这些书带给了我。似乎是我伯父去美洲时留在这里的,从那时算起已有五十年了。他在这些书的页边空白处做了许多批注。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很早就参与了宗教改革运动,在整个玛丽女王时代都是新教徒。当时他们因为积极反对教皇制度,有时会有遇到迫害的危险。
他们曾有过一本英文版《圣经》,为了隐藏和保护它,他们用胶布把《圣经》打开着绑在一个折椅的凳面底部。当我的高祖父给他的家人读那本《圣经》时,他把那把折椅翻起来放在膝盖上,然后翻动胶布下面的书页。家庭中的一个孩子会站在门口放哨,如果他看到宗教法庭的执行官,他便会发出警报。如果有执行官出现,他们就把折椅翻过来四脚朝地,《圣经》就像之前那样被隐藏在折椅之下了。此逸事我是从本杰明伯父那里听来的。
这个家族持续信奉英国国教,大概直至查尔斯二世的统治结束。那时,一些牧师由于不遵奉国教会惯例,在北安普敦郡举行了秘密集会,已经被开除教籍。本杰明和约西亚支持他们,直至他们生命的终止。但是其余的家庭成员仍然信仰国教。
我的父亲约西亚很年轻就结了婚,大概于1682年,他偕妻子和三个孩子来到新英格兰。法律禁止非国教徒聚会,而且就是聚会也常常被干扰,导致很多他认识的人搬到美洲去了。后来,他也随同他们去了新大陆,他们期望在那里能享有宗教自由。
在那里,他与原来的妻子又生了四个孩子,与第二位妻子又生了十个孩子,一共十七个孩子。我记得一度有十三个孩子与他一同进餐,这些孩子都长大成人,并纷纷结了婚。我生于新英格兰的波士顿,是最小的儿子,下面还有两个妹妹。我父亲的第二位妻子是我母亲,名叫阿拜亚·福尔杰,是彼得·福尔杰的女儿。彼得·福尔杰是新英格兰最早的一批移民之一,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科顿·马瑟在他的美洲教会史中曾称赞他为“一个虔诚、博识的英国人”。我听说他不时创作一些短诗,但只有一篇付梓,我在好多年以前曾经拜读过。这首诗写于1675年,是用当时流行的诗歌体裁写成的,是写给当时当地的执政当局的诗行。这首诗拥护信仰自由,支持浸礼会教徒、贵格会教徒,和其他已受到迫害的教派成员,认为殖民地所遭受的印第安人战争和其他灾害是迫害教徒的后果,上帝把它们作为报应来惩罚如此可憎的恶行,并规劝教派废除那些无情的法律。对我来说,所有诗行都写得质朴、落落大方。尽管我已经忘了该诗节的前两句,但我还记得其中六行。这些诗行的大意是说他的谴责出于好意,因此他并不隐瞒他是该诗的作者。
成为诽谤者(他说),
我打从心里不愿;
我现住在本镇;
我定要写出我的名字,
毫无恶意,你们真正的朋友,
是彼得·福尔杰。
我的兄长全部被送去不同行业当学徒。八岁时,我被送到文法学校,我父亲想要把我作为他儿子中的什一税献给教会,为教会效力。我从小就识文断字(我一定很小就识字,以至于在我的记忆中我一直就识字),他所有的朋友都认为我一定能成为优秀的学者,因此,我的父亲受到鼓励,做出了上述决定。我的伯父本杰明也同意这样做,他还说,如果我肯学习他的速记法的话,他要把他所有布道时用的速记本都给我,我想是把它们作为交换条件吧。
然而,在文法学校,我从成绩平平提升到名列前茅,接着就升入了二年级,并且在那年年终就随班升入三年级,我在学校的时间还不到一年。因为这个时候,我的父亲想到他有那么庞大的家庭,考虑到大学教育的费用,并且他看到许多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混得都不尽如人意(这些是我听到他对他的朋友讲的原因),所以他改变了他最初的打算,把我从文法学校带到了一所书算学校。这所学校是由当时一位著名的、叫乔治·布劳内尔的先生主办的,他用和缓、激励的方法教授,大家都认为他的办学很有成绩。在他的教育下,我很快就学会了一手不错的书法,但是算术却学得不好,而且毫无进步。我10岁时被带回家,帮助父亲经营蜡烛和制造肥皂。这本不是他的本行,但在他到达新英格兰,发现染色业生意惨淡,不能维持他的家庭时,就以此为职业。因而我被安排去剪蜡烛的烛芯、灌烛模、照看店铺、出差等。
我并不喜欢这个行业,却对航海生活有所偏好,但是我父亲反对。然而,因为住得离水边很近,我常到水中和海边去,早早就学会了游泳,还有划船。当和其他男孩子一起在船或小舟上时,通常他们都听我的,尤其在有困难之时。其他时候我一般也是男孩子中的头儿,但有时会使他们陷入窘境。有一次值得一提,因为尽管那时没有用正当的方式表现出来,但它是我早年突出的公益精神的写照。
在水车储水池的一边有一个盐沼,涨潮时,我们常常在盐沼边上钓鲦鱼。盐沼在被我们多次踩踏之后,变成了一个泥潭。我提议在那里筑一个码头使得我们刚好能站在上面,我还把一大堆石头指给我的伙伴们看,那本来是要用来在沼泽附近建房屋的,正好合我们的意。于是,晚上当工匠们离开后,我聚集了好几个玩伴,像蚂蚁般勤劳地搬起石头来,有时两个或者三个人一起抬一块石头,我们把石头通通搬走,筑起了我们的小码头。次日早晨,工匠们对于石头的丢失很是讶异,后来在我们的码头发现了那些石头。他们便开始查问是谁搬走的石头,发现是我们干的,就向我们的家长抱怨,结果我们当中好几个都被我们的父亲教训了。尽管我一再辩解说这项工程是多么有益,但最后我父亲使我意识到∶不诚实的事情是没有用处的。
我想你们或许想了解一下我父亲的外貌以及他的性格吧。他中等身材,但很健壮;他生性灵巧,擅长画画,对音乐还有那么点天赋,有清晰悦耳的嗓音,有时结束一整天的工作后,他会一边在小提琴上拉出赞美歌的曲调,还一边唱歌,听起来甚是悦耳。他也是一个机械方面的天才,有时,他使用起其他行业的工具也得心应手。但他的卓越之处在于对公私方面的慎重事宜,都能深刻理解并做出有根据的判断。的确,他从不介入政治工作,他那庞大的家系中有那么多孩子要接受教育,而他窘迫的境况也使得他必须忙于他的生意。但我清楚地记得经常有地方要人来拜访他,向他咨询关于他对所在的小镇或者教派的一些事件的意见,而且相当重视他的看法和建议。许多人遇到困难时,也会向他请教,他常常充当争论双方的仲裁人。
他时常会邀请一些通情达理的朋友或者邻人一同进餐叙谈,此时他总是设法提出一些明智或有益的话题,这些话题往往会提升孩子们的心智。通过这种方式,他使我们的注意力集中于立身处世中善良、正直、审慎的美德,而对于桌上的食物很少留意或完全不注意,不管佐料是否齐全,是否是应季蔬菜,味道如何,比起同类的其他食物是更好还是较次。我在这种环境里长大,因此我对放在我面前的食物的种类毫不在意,我完全不在意这些,至今用餐几个小时后我几乎记不得我吃过些什么。人在旅途时,这个特点对我来说反倒是一种便利。我的旅伴们,由于生活更优裕,口味和食欲也就更高贵精致,有时就会因为得不到这方面的满足而怏怏不乐。
我的母亲同样拥有极好的体格,她哺育了十个孩子。我父母除了去世时生的病,我不记得他们生过其他病。父亲活到89岁,母亲卒于85岁。他们去世后,遗体合葬于波士顿。几年前我在他们的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碑,碑文如下∶
约西亚·富兰克林
与
其妻阿拜亚
合葬于此,
在婚后的五十五年中,
他们相亲相爱地一起生活着。
没有庄园,或者高俸厚禄,
靠着不断的辛勤劳作,
蒙上帝赐福,
他们维持着一个庞大的家庭,
其乐融融。
并且抚养大了十三个孩子
和七个孙儿孙女享有清誉。
从这一实例中,读此碑文的人啊!
应从此受激励,尽职尽责,
勿要怀疑我主之意志。
约西亚是个虔诚慎重的男子;
阿拜亚是个细心贞洁的妇人;
他们的幼子,
为表孝心和追忆,
立此墓碑。
约西亚·富兰克林,生于1655年,逝于1744年,享年89岁。
阿拜亚·富兰克林,生于1667年,逝于1752年,享年85岁。
唠唠叨叨地讲着这些不着边际的话,我发现自己也变老了。我过去写作比现在有条理多了。但在私人的聚会上,人们的衣着并不像在公共舞会一样。这或许只是疏懒罢了。
让我们言归正传吧∶这样我在我父亲的行当里又做了两年,即直到我12岁。我从事那个行业的哥哥约翰,已经离开了我的父亲,成了家,自己在罗特岛州从事该行业。很明显我注定要接替我父亲的职业,当一个蜡烛制造匠了。但我一直不喜欢这个行业,我父亲担心,如果他不给我找到一个更适合的行业,我会像他的儿子约西亚那样离家出走,去过海上生活,从而让他十分恼怒。因此他有时会带我一起走走,去木工、瓦工、旋工、铜匠,等等的工作地点看看,以便观察我的爱好,并试图在陆地上找到一个适合我的行业。打那时起,观察那些技艺高明的工人、使用他们的工具就成了我的一大乐趣,而且我也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的技能。当家里一时找不到工人时,我自己也能处理一些小修理工作。当做实验的兴致在我的脑中还很新鲜、强烈时,我会自己动手做一些实验器械。我父亲最后把范围缩小到制刀业上,本杰明伯父的儿子塞缪尔正好在伦敦学制刀业,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在波士顿安顿下来了。父亲把我送去他那里,与他同住一段时间,试试我的兴趣。但他期望父亲付给他一些费用,这使我父亲很不高兴,所以我又被带回了家。
我自幼喜欢读书,经我手上的一点点钱都用来买书了。因为我很喜欢《天路历程》,所以我一开始就收藏约翰·班扬的作品,一本本小册子的那种。后来我把它们卖了,买了伯顿的《历史文集》。都是小商贩卖的书,很便宜,全集总共有四五十册。我父亲的小藏书室里主要是一些关于神学辩论的书籍,大多数我都读过。但是既然当时已决定不当牧师了,我就遗憾那时我正值对知识如饥似渴之时,却没有机会读到更适合的书。在那儿有一本普鲁塔克的《英雄传》我经常阅读,而且我一直认为那段时间花得很值。还有笛福的一本名叫《论计划》的书,还有另一本,是马太博士的《论行善》,这两本书或许使我的思想有了转折,并影响了我后来人生当中的一些主要的事件。
我好读书的倾向使得父亲最终决定让我做印刷工,尽管他有个儿子(詹姆士)已经在从事那个行业了。1717年,我的哥哥詹姆士带着一台印刷机还有一些铅字从英国回到波士顿,开办他自己的印刷行。比起我父亲的行业我更喜欢这个行业,但仍然向往海上生活。为防止这种倾向的可以料想的影响,我父亲迫不及待地把我送去我哥哥詹姆士那里当学徒。我反对了一段时间,但最后还是被说服,签了师徒契约,尽管当时我只有12岁。按照契约,直到21岁前,我一直算是学徒,只有最后那年才能领到熟练工的工资。很快我就熟悉了印刷业,并成为我哥哥的得力助手。现在我可以读到更好的书了。我认识了一些书商学徒,这使得我间或能借到一小本书,但我得保证很快归还,而且不留任何污迹。有时书是晚上借的,第二天一早就要还,因为怕被发现缺书或者怕有人要买这本书,于是我常常看书到深夜。
过了一段时间,一位很聪明的商人,马修·亚当斯先生,经常来我们的印刷行,他收藏有许多书。他注意到我,便邀请我去他的藏书室,并好心地借给我一些我要读的书籍。我正痴迷于诗歌,自己还写了一些诗。我哥哥认为以后可能有用,便鼓励我写诗,并让我写作一些时兴的民谣。有一首叫做《灯塔悲剧》,其中写到华萨雷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被淹死的故事。另一本是水手歌,是关于缉拿海盗铁契(或者“黑胡子”)的故事。这两首都毫无价值,是用低级小调的格式来写的。当把它们印制出来之后,哥哥让我拿到镇上去卖。第一首诗销量很好,因为写的是新近发生的、还引起了轰动的事。这使我沾沾自喜。但我父亲却不支持我,嘲笑我写的诗,并说写诗的人一般都是穷光蛋。因此我避免成为诗人,如若不然,我很可能是个拙劣的诗人。但由于散文写作对于我的人生十分有用,而且是我人生得以发展的主要手段,现在我将告诉你们,在这种境况下,我是如何获得那一点点写作技能的。
镇上还有一位喜爱读书的孩子,名叫约翰·柯林斯,我与他交往密切。我们有时争辩,我们很喜欢争论,而且非常希望驳倒对方。顺便说说,爱争辩常常会成为坏习惯,会使人一遇到现实中的矛盾就变得难以相处。由此,不仅毁坏交谈,使谈话变得不愉快,还会在可能获得友谊的情况下产生厌恶和敌意。我在阅读我父亲的宗教论辩的书籍时就染上了这个恶习。从那时起我发现,除律师、大学学者,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各类人以外,凡是理智的人都不会养成那个坏习惯。
曾经有个争论焦点,不知是怎么出现在我和柯林斯之间的,就是女性是否应受高等教育,还有她们是否有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他持的观点是女性不应受高等教育,因为他认为她们生性低劣,不能胜任。而我的观点却相反,或许是有点儿为了辩论而辩论吧。一般都是他更雄辩,总有现成足够的言辞。我觉得很多时候,我不是被他强有力的理由击败的,而是被他流畅的语言打败的。我们直到分开,也未能解决问题,并且在一段时间内都不能再相见,于是我就静坐下来把我的论据写下来,再清楚地誊写一份给他寄去。他回信,我又回复他。一边各有三四封信时,我父亲偶然发现我的信,并拿来读了。他不参与我们的辩论,但趁机给我讲关于我的写作方式。他观察到,虽然比起柯林斯,在正确拼写和标点符号的使用方面我有优势(这归功于我在印刷行工作过),而我在措辞的典雅、叙述的条理方面,远不及柯林斯。父亲只举了几个实例,就使我心悦诚服。我看得出,他的评论是公正合理的,所以自那以后,我更加注意文章的风格,而且下定决心努力改进。
大约那个时候,我偶然找到了《旁观者》的单本,是第三卷。我之前从未见过这个刊物。我把它买了下来,一遍一遍地读,很是喜欢。我认为那文章写得好极了,如果可能的话,我想模仿那种写作方式。带着这个想法,我给书中几篇论文的每句话做了个简单的摘要,放了几天以后,不看书,再试着用我想得起来的合适词句把内容补充完整,把那些短句扩充成和之前一样完整的句子,再凑成完整的文章。然后我把我写的《旁观者》和原著比较,找出并改正我的不足之处。但我发现我词汇贫乏,或者不能即刻回忆起并使用适当的词汇。我想如果我之前没有放弃作诗的话,那些词汇我可能已经积累起来了。由于要使用同义、不同长度、不同读音的词做韵词,来符合诗歌的韵律,这会使我经常去查找大范围的词汇,让我牢记并掌握那些词汇。因此我找了一些故事并把它们改写为诗歌。这样一段时间后,当我完全忘记原来的散文之后,又把它们转化回散文形式。有时我也把我的摘要内容顺序弄乱,几周以后,在把句子补充完整之前,试图把它们调整到最合理的顺序,再把它们写成完整的句子,拼成论文。这能教会我如何排列我的思想的顺序。我把我所写的和原著比较,我发现了不少错误,就一一改正过来。但有时我喜欢幻想∶我侥幸改进了原文的条理和语言,哪怕是在某些细小处。这使得我受到鼓舞,认为我终有一天会成为一个尚可被接受的英语作家,对此我可以说是野心勃勃。我能自行支配的时间都是在晚上,一天工作之后或第二天早晨开始工作之前,或者在星期天。但我在我父亲的管教之下时,星期天他常逼我做礼拜,尽管当时还认为做礼拜是我的义务——虽然我无暇参与。我总是设法一个人待在印刷行,这样才能阅读和做这些文字练习。
大约在我16岁的时候,我看到一本由一个名叫特赖恩的人写的提倡素食的书。我决定遵循。我的哥哥还未成家,无人主持家务,但他和他的徒弟们就在另一个人家包饭。我不食肉带来了不便,而且我常常因为我的特立独行而被责备。我自己学着特赖恩的方式做了他的一些菜肴,如煮土豆或米饭,速成布丁,和其他一些菜肴,然后向我哥哥提出,如果他每周付给我一半我的伙食费的钱,我愿意伙食自理。他马上就同意了,不久我发现我可以节省一半他付给我的钱,我又有一笔钱用来买书了。而且这对我还有另外一个好处。我哥哥还有其他学徒离开印刷室去吃饭,我就留在那里,匆匆吃掉我寒碜的食物,常常只是一块饼干或者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者糕点制作房那里买的果馅儿饼,和一杯清水。如果他们回来之前还剩有时间,我就学习。注意节制饮食后,我的头脑变得十分清醒,思维也更敏捷,所以,在这其间,我取得了更大的进步。
以前我不谙算术,在学校期间算术有两次都未及格,为此我感到很羞愧,所以我把科克尔的算术书读过了一遍,结果很轻松。我也读了舍勒和夏尔米的航海书籍,了解了书中所包含的一点几何知识,但在几何方面我从未进行过深入研究。大约此时,我读了洛克的《人类悟性论》,还有波尔洛亚尔派的先生们所著的《思考的艺术》。
当我正一心一意地改进我的文体的时候,我偶然发现了一本英语语法书(我想这是格林伍德撰写的),在结尾处有两篇关于修辞与逻辑的简短介绍,关于逻辑那篇的结尾处,有苏格拉底以对话法进行论辩的实例。此后不久,我就买了一部色诺芬的《苏格拉底的重要言行录》,其中有许多对话法的实例。我被吸引住了,转而采用这种手法,放弃了我唐突的辩驳以及武断的立证,却装成一个谦逊的心存疑虑而发问的人。那时,通过阅读沙夫茨伯里和柯林斯的作品,对于我们的宗教教义的许多条款,我都持怀疑态度。我发现这种方法对我是最为稳妥的,却会使争论的对方十分窘迫。因此我很喜欢这种方法,并反复练习。而后我在引导人们的思维方面变得熟练而巧妙,即使是博识的人,也不得不做出妥协,这是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我常常使他们陷入他们无法自拔的困境,而我自己和我的论题却常常获得原本不应该的胜利。我使用这种方法一直持续了几年,但是渐渐放弃了,只保留了以谦虚谨慎的方式来表述自己观点的习惯。当我提出任何可能引起争论的观点时,绝不使用“一定”、“毫无疑问”,或者其他任何表示绝对肯定的字眼。转而我会说,“我猜想或料想某事是如此如此”,“因为什么什么原因,在我看来这件事好像是这样”,或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我想是这样,或者那样”,或“我想是这样的”,或者“如果我没弄错的话,情况是这样的”。我相信,在我向他人灌输我的观点,以及说服人们采用我不时努力提倡的行为时,这种方法非常有益。并且,由于谈话的主要目的无非是教诲人或者被教诲,取悦人或者说服人。因此,我奉劝那些善良的聪明人,不要因为采取独断式的态度而削弱他们行善的力量,那些方式总是让人觉得愤慨,容易产生对抗情绪,因而将语言之所以存在的目的(即交流思想和增进感情的目的)破坏无遗。因为,如果你想传授知识,肯定、武断的态度也许会引起矛盾,还会妨碍坦率的交流。如果你想从别人的学识经验中获得信息、取得教益,同时却固执己见,那些不喜欢争论的、谦虚、明智的人很有可能在你出错时听之任之。以这种方式,你是很难取悦你的听话者或是赢得别人的赞同的。蒲柏说得好∶
“你不应以教训的口吻去教导人,别人不懂的东西你应当作为他们遗忘的东西提出来。”
他接着又劝告我们说∶
“即使有把握,也要谦虚谨慎地说出来。”
蒲柏很可能接下去用他在其他地方的一行联句在这里与上文结成联句,我想这一行放在原来那里没有这里合适。
“因为傲慢就是愚蠢。”
如果你问,为何这句在原诗里不合适?那我只好引用原诗了∶
“不谦逊的言辞不给辩解留余地。
“因为傲慢就是愚蠢。”
那么,愚蠢(假如人不幸很愚蠢的话)不就是他傲慢的理由吗?因此,这两行诗这样写,不是更合理吗?
“大言不惭,只有这唯一的理由,
“那就是傲慢就是愚蠢。”
然而,究竟是否如此,愿高明之士不吝赐教。
从1720年或者1721年,我哥哥开始出版报纸了。那是在美洲殖民地出现的第二份报纸,称为《新英格兰报》。在它之前唯一的报纸是《波士顿邮报》。我记得他的一些朋友劝阻他出版那个报纸,说那个事业不太可能成功,依他们判断,殖民地有一家报纸就已足够。现在(1771年),这里共有不少于二十五家报纸。然而,我哥哥还是按原定计划执行。当报纸排好了版,印好之后,他就派我到镇上的街头巷尾给顾客送报纸。
他的朋友当中有一些聪慧的人,他们以给这家报纸写些文章作为消遣,这使得该报纸声名远扬,需求量更大。这些绅士们也经常来拜访我们。听到他们的谈话,知道他们的文章得到认可的原因后,我跃跃欲试地想要自己动笔试试;但由于我还是个孩子,并怀疑如果我哥哥知道是我写的,他会拒绝发表我写的任何东西,我设法改变我的字迹,写了一篇匿名的文章,晚上悄悄地放在印刷行的门下面。第二天早晨我写的文章被哥哥发现,当他的写作朋友照常来访时,还拿来与他们交流一番。我听到他们读了我的文章,还对其进行了评论。我发现我的文章得到了他们的认可,他们就其作者进行猜测时,提到的都是我们中有学问、有智慧的知名人士,这使我甚是高兴。不过现在想起来,当时我的文章能侥幸得到这些人的赏识,也许他们并没有我当时认为的那么有鉴赏力。
这次经历鼓舞了我,所以我又写了几篇文章,同样得到他们的赞许,并予以发表。我一直保守我的秘密,直到我那一点点写作这种文章的见识用尽之时,这个秘密才被拆穿。此时,我哥哥的朋友对我开始重视,但是这使我哥哥不高兴,因为他认为——或许他有充分的理由——他们那样做会使我太过自负。或许这是那段时间里我们产生冲突的原因之一。虽然他是兄长,但他把自己当成我的雇主,而把我当是他的学徒而已,相应地,他想我和其他人一样为他效力,而我认为他要求我做的某些事过分地降低了我的身份,希望兄长能多迁就自己一点。我们常常在父亲面前争吵,我还猜想,如果我不是在正义的一方,那么就是更能说善辩,因为父亲的裁决基本都是向着我的。但是哥哥性情暴躁,还经常打我,我因此很生气。而且想到我的学徒生涯太过沉闷,我一直都想有某次机会可以使其变短,最终这个梦想以一个意料之外的方式实现了。
我们的报纸中有篇关于一些政治观点的文章(其具体内容我已忘记),这篇文章冒犯了州议会。他们发出了一张议长拘留票,我哥哥被控告、拘捕,并被监禁了一个月,我想大概是因为他不愿泄露原作者姓名的缘故吧。我也被拘捕并在会议上审问了我,但尽管我的回答没有让他们满意,他们仅仅教训了我一番,然后放我走了。
或许他们考虑到我只是个学徒,我有保守师父秘密的义务。尽管我和哥哥之间有不愉快,但还是对他被判刑这事儿很愤慨。在我哥哥被监禁期间,我管理报务,在报纸上我大胆批判了我们的统治者。我哥哥倒是很喜欢这些文章,而其他人却开始对我有了不好的印象,说我是一个青年天才,但有着诽谤讽刺的倾向。我哥哥被释放时,州议会发出了一道命令(一道十分奇怪的命令)∶“禁止詹姆士·富兰克林继续发行名叫《新英格兰报》的报纸。”
我哥哥的朋友都到我们的印刷行里来商量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有些朋友提议换报纸的名字,以规避法令,但我哥哥觉得那样做很麻烦。最终他想到一个更好的办法,就是将报纸以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义出版。为了避免州议会的责难,说他仍然在通过他的学徒出版报纸,解决办法是收回我的旧的师徒协约,并在背面写明义务完全解除,必要时我可以拿出来给别人看。但为了确保我对他的服务,我又被迫签了一份新的适用于未完的期限的师徒契约,这份契约不公开。这是一个非常浅薄的办法,但马上就执行起来了,报纸也相应地在我的名义下继续存在了几个月。
终于,我与哥哥之间爆发了一场新的冲突,我毅然维护我的自由,认定他不会真制订出新的契约。我这样乘人之危是不公正的,因此我认为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错误。但是这种不公正性对我影响不大,一想到他经常因为脾气暴躁而打我,我就气愤,尽管他不是一个生性暴戾的人∶可能是我平时太无礼,惹他厌了吧。
当他发现我要离开他时,他就到镇上所有的印刷室对雇主讲我的不是,阻止他们雇用我,因此他们也就不给我工作。那时我想去纽约,那是最近的有印刷商的地方。我想我已经让自己成为当地统治集团的眼中钉——我从州议会处理我哥哥的案件中看出来,如果我继续待下去,很快就会使自己陷入窘境。而且,由于我对宗教问题有欠审慎的议论,那些虔诚的信徒们已经把我当成了可怕的异教徒和无神论者了。有鉴于此,我宁愿离开波士顿。我就这样做了决定。但我父亲此时站在我哥哥那边,如果我公然离开,他们肯定会想方设法地阻挠我。因此,我的朋友柯林斯替我想了个妙计。他跟一位纽约州的帆船船长讲好让我乘他的船,说我是他的一个年轻朋友,使一个不正经的女孩子怀了孕,她的朋友们要强迫我娶她,因此我不能露面或者明目张胆地离开。我卖了些书,筹了点钱,悄悄地上了船,由于很顺风,我们三天后就到达了纽约,离家约有三百英里远。当时,我是一个只有17岁的男孩,既不认识当地的任何人,又没有介绍信,而且身上的钱少得可怜。
此时我对航海的兴致已经消失殆尽,不然我现在倒是可以满足这个愿望了。但幸好我学得一门手艺,并且自认为是个不错的工人。我就找到当地的印刷商威廉·布雷福德老先生,请他收我为伙计。他是宾夕法尼亚州的第一位印刷商,从乔治·基思的争执以后,他就搬到了纽约来。因为他人手已经足够,就算雇用了我,我也没事做,所以他不能雇我。但他说∶“最近我那在费城的儿子的得力助手阿克拉·罗斯病故了,如果你去那里,我相信我儿子会雇用你的。”费城离纽约还有一百英里远,尽管如此,我还是出发了,坐船到安蒲,留下了我的箱子和被子,等以后从海道运来。
在横渡海湾时,我们遇到了狂风,它把我们的破旧的帆撕成碎片,我们无法驶入小河,却被狂风吹到长岛去了。在航程中,有个酒醉的荷兰人,也是个乘客,他掉入了水中;当他正往下沉的时候我伸手抓住了他乱蓬蓬的头发,把他拉了起来,这样我们总算又把他拉回船上了。他掉入水里后,清醒了不少。他先从口袋里拿出一本书来希望我给他弄干,然后自己去睡觉了。我一看却发现是我一直喜欢的班扬的《天路历程》,荷兰文版本的,精致地印在质量上乘的纸张上,还附有铜版插图,它的印刷装订的精细程度超过了我曾经看过的用其他国语言印制的版本。后来我发现《天路历程》已经被翻译为欧洲大多数语言,或许除《圣经》外,是读者最为广泛的书籍了。约翰·班扬是我知道的第一位把叙述与对话相结合的作家。这种写作手法很吸引读者,在最精彩的部分,读者发现自己似乎身临其境,亲自参与了交谈。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和《摩尔·弗兰德斯》、《宗教求爱》、《家庭教师》等都成功模仿了这种手法;理查森在他的《帕米拉》等书中里也同样运用了这种手法。
当我们靠近长岛时,发现那里不能登陆,因为那里的海滩波浪汹涌,乱石嶙峋。因此船抛了锚,向着海岸摇摆着。岸上来了些人,对着我们大声呼喊,我们也朝他们呼喊,但是风声和海浪声太大,我们听不清对方说些什么,也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思。岸边有些独木小舟,我们做出手势并呼喊要他们来接我们,他们既没有懂我们的意思,也没有根据实际情况思考一下,所以他们走了。夜晚来临,我们除了等狂风减小别无他法。此时我和船老板决定去睡一觉,假如我们还睡得着的话。我们同那个依然湿漉漉的荷兰人挤在一个船舱里,浪花拍打着船头,漏进船舱打在我们身上,结果一会儿我们就和那个荷兰人一样浑身上下都湿了。这样,一个不眠之夜过去了。第二天,风减弱了,我们设法在天黑前赶到了安蒲,因为我们已经在水上待了三十多个小时,既无食物——除了一瓶混浊的糖酒,又无饮用水,我们借以航行的海水又是咸的。
晚上我发起了高烧,就上床睡了。但我记得也不知从哪里获悉说多喝冷水能退烧,便按这个处方做了,大半个晚上都在出汗,这样我就退了烧。第二天上午,过了渡口,我向着五十英里开外的伯灵顿走去,据说那里有船可以把我直接带到费城去。
那天一整天都下着大雨,我浑身湿透了。到中午时我十分疲惫,因此在一家小客店里逗留了一夜,并开始后悔我不该离家出走。我的外表也显得十分寒酸,我从别人问我的问题中发现别人都以为我是某个逃跑出来的仆人,而且很可能因这种嫌疑而遭逮捕。然而,第二天我还是继续往前走了,晚上到了一个离伯灵顿八英里或十英里远的小旅店,是布朗医生开的。在我吃东西的时候,他和我聊起天来,他发现我还读了些书,就显得十分友善。我们的交往直至他去世。我猜想他以前是一个江湖郎中,因为他能对英格兰的每一个城镇、欧洲的每个国家进行详细的描述。他有些学问,人也聪明,就是没什么宗教信仰,几年后他不严肃地将《圣经》滑稽化,改写成拙劣的诗文,正像科顿以前改写维吉尔的诗一样。他以这种方式使《圣经》中的许多故事显得荒诞搞笑,如果他的作品发表出去的话,那些神经衰弱的人肯定受不了,幸好这事儿从未发生。
那一夜我在他家度过,次日早晨到达了伯灵顿,我晦气地发现,在我到达前不久,去费城的定期航船已经开走,而且星期二之前不会再有船,那时是星期六。因此我回到镇上的一位老妇人家中,从她那里买了一些准备在船上吃的姜饼,并请教她我该怎么办。她邀请我住在她家,直到有去费城的船只,由于我徒步行走累了,便接受了她的邀请。当她知道我是一个印刷匠时,她就建议我在伯灵顿安顿下来,自己开一家印刷铺,但是她不知道开一家铺是需要资本的。她很好客,很善意地请我吃了一顿牛腮肉饭,只肯接受一壶啤酒作为回报,这样我理所当然地认为我是肯定要等到星期二了。然而,傍晚在河边散步的时候,我发现有一艘船经过,还是去费城的,船上有几个人。他们让我上了船,由于没有风,我们一路上得自己划船。大约至午夜时,还未看见费城,船上有人肯定地说我们一定划过了,不愿再划下去了。其他人则不知道我们当时在哪里,因此我们向河岸驶去,驶入了一条小河,在一块木制栅栏旁上了岸。正值十月,那晚很冷,我们就用那木栅栏生了火,我们在那里待到了天亮。然后有人认出那是库柏河,在费城上面一点点,我们一出那条小河就看到了费城,星期天早晨八九点就到达了费城,我们在市场街码头上了岸。
我对我的旅程的描述相当详细,对我第一次进城的描述也将十分细致,这样你们就可以把这个似乎不太可能成功的开端,与日后我在该城市成为一个人物做对比。我穿着我的工作服,因为我最好的衣服还要通过海道运输过来。经过这番旅途,我已风尘仆仆,口袋里塞满了衬衫和袜子。我一个人都不认识,也不知道到哪里去寻求食宿。我因为旅行、划船、休息不够,已疲惫不堪,我所有的现钱就只有一元荷兰币和一个约值一先令的铜币。我把那个铜币给了船的主人作为路费,他起初因为我也划船了,所以不肯收,但我坚持让他收下。一个人没有什么钱的时候比起他有大量的财富时更加慷慨,这也许是怕人们把他当做穷酸的人的缘故吧。
接着我在街上一边走,一边四处观望,直到走到市场那里,看见一个拿着面包的男孩子。之前我多次把面包当饭吃,我就问他在哪里可买到面包,他指给我看之后,我立即去了面包铺,在第二街。我想要松饼,就像在波士顿吃的那种,但似乎费城不做松饼。然后我就想买三便士一个的面包,他们告诉我他们没有那种面包卖。由于我没考虑到,或不知道钱的价值不同,也不知道费城的物价更低,又不知道面包的名字,我就让他给我任何一种价值三便士的面包。他就给了我三个蓬松的面包卷。我着实被面包的量惊住了,但还是接过面包,因为口袋里装不下,便两个腋下各夹着一个面包卷,嘴里啃着另一个,走了出去。我就这样沿着市场街一直走到了第四街,还经过了里德先生,也就是我后来的岳父的家门口。那时我未来的妻子就站在门口,并觉得我的样子非常尴尬可笑,事实也是那样。然后我转了一个弯,沿着栗子街走,又沿着胡桃街走了一段,一路上吃着我的面包卷,又转了个弯,发现我又回到了市场街码头,就在我刚才坐着来的那只船的附近。我到码头上去喝了一口河水。我吃了一个面包卷已经饱了,就把另外两个给了一个妇女和她的孩子,她和我们一同乘船过来,还要等着去更远的地方。
这样我的精神恢复了许多,便又走到街上去,此时有许多穿着整洁的人们都向着一个方向走去。我加入了他们,随即到了市场旁边的贵格会的会所。我在他们中间坐下,四下环顾了一阵,也没听到什么,由于大量的体力劳动,头个晚上又缺乏休息,我就睡着了,这样直到会议结束,有个善良的人叫醒了我。这是我在费城待过的,或者睡过觉的第一所房子。
我又向河边走去,观察着众多的脸庞。我看到一个年轻的贵格会教徒,他的面色很和蔼,我就走上前去,请他告诉我外地人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住宿。那时我们就在“三个海员”的招牌附近。“这儿,”他说,“就是个招待外地人的地方,但是它的声誉不好。如果你愿意跟我走的话,我会带你去一个更好的客店。”他就带我到位于水街的“弯曲兵舍”。我在这里吃了顿饭,在我吃饭时,他们拐弯抹角地问了我一些问题,似乎由于我的年轻和外貌,他们怀疑我是私逃者。
饭后,我又困了,他们指给我一张床,我便和着衣服躺下睡了,睡到傍晚六点,他们叫我吃晚饭,吃过饭后我又早早入睡,香甜地睡到第二天早上。我把自己打扮得非常整洁,然后去了安德鲁·布雷福德的印刷所。在那里我见到了在纽约见过的那位老先生,这家老板的父亲,他骑马过来的,比我先到达费城。他把我介绍给了他的儿子,他儿子客气地接待了我,请我吃了早餐,并告诉我说他目前不需要人手,因为最近才招了伙计。但是镇上还有另外一家刚开张不久的印刷所,一个叫凯默的人或许会雇用我。如果他不雇用我的话,这个老板说欢迎我住到他家去,而且在我找到全职工作之前,他会不时给我一些工作做。
那位老绅士说他会陪我同去那家新的印刷所。当我们找到那家铺的老板后,布雷福德说∶“朋友,我给你带了一位年轻的印刷工来,或许你正缺这样的人手。”他问了我几个问题,给了我一个排字架,看我如何运转,然后说虽然他现在没什么事可以让我做,但他很快会雇用我。他虽从未见过老布雷福德,却把他当成对他充满善意的同镇上的人,和他大谈起他企业目前的情况和他对未来的展望。布雷福德没有说自己是镇上另外一家印刷所的老板,听到凯默说他很快就可以把城里绝大部分的印刷事务承包下来,就用一些巧妙的问题和一些小小的疑问,把对方的全部意图引了出来∶他依靠的是什么实力,还有他打算以何种方式进行。我在一旁听了他们的整个对话,便看得出他们一个是狡猾的老狐狸,一个只是个新手。布雷福德把我留在凯默那里,当我告诉他那位老者是谁后,他大为惊讶。
我发现凯默的印刷行仅有一台老掉牙的印刷机和一套磨损了的小号英文铅字。这时候他正用这套铅字排印纪念之前提到的阿克拉·罗斯的挽歌。那是一位天资聪慧的年轻人,有着高尚的品质,在这个城镇享誉很高,是州议会的高级职员,还是位不错的诗人。凯默也写诗,但写得很拙劣。实际上他那算不上是写诗,因为他是直接用铅字把他脑中的思想排出来的。没有稿子,只有一对活字盘,而挽歌很可能需要所有的铅字,因此没人能帮他。我竭力把他的印刷机(他还没用过,也对它一无所知)启动以用来工作。我答应他一准备好挽歌之后我就来给他印刷出来,我回到布雷福德那里,他给了我一点事情先做着,我的食宿也在那里解决。几天以后,凯默叫人请我去把他写的挽歌印刷出来。现在他又搞到一对活字盘了,还有一本小册子要重印,他就叫我做这个工作。
我发现这两个印刷商从事这个行业都不够格。布雷福德本行不是这个,而且没什么文化;而凯默虽有些学识,是个排字工,却对印刷工作一无所知。他曾是法国的先知派的教友之一,能够装出一副他们那样激动的神情。此时他并没有表明信仰任何具体的宗教,只是随机应变,各教派都信一点。他完全不懂人情世故,而且后来我发现,他的性格有些无赖。他对于我与他一同工作却住在布雷福德家不太高兴。他确有房子,但是没有家具,所以不能为我提供住宿,但他在我之前提到的里德先生家里给我找到住处。此时我的箱子和衣物到了,我现在的样子,在里德小姐看来,比她看到的我刚来时在大街上吃面包卷的样子体面多了。
现在我开始结识一些镇上喜好读书的年轻人了,我和他们一起愉快地度过我晚上的时间。凭借我的勤奋和节俭,我有了一点积蓄,活得很自在,把波士顿抛诸脑后,而且除了我的朋友柯林斯以外,我不想波士顿的任何人知道我现在的住处。我给他写过信,但他把我的地址当做秘密一样保守。最后,偶然发生了一件事情,使得我比预想的要更早回去。我有个叫做罗伯特·霍尔姆斯的姐夫,他有一艘往返于波士顿和特拉华州的船。他就在费城下面四十英里的纽卡斯尔,他听说我在费城,就写信给我说我波士顿的朋友们对我的突然出走很是挂念,让我放心,说他们对我是好意,并且他诚挚地劝慰我说,只要我愿意回去,一切都可以按我的想法安排。我回了他一封信,谢谢他的建议,也完整地描述了一下我从波士顿出走的原因,希望以此让他相信我不是那么不懂道理。
宾夕法尼亚州的州长威廉·基思爵士此时在纽卡斯尔,而且当我的信到达那里时,霍尔姆斯船长碰巧陪同他在那里,就跟他谈起了我,把我的信给他看了。州长看了我的信,当他得知我的年龄时,似乎很诧异。他说我是一个大有前途的年轻人,因此应当加以鼓励。他说费城的印刷业很是低劣,如果我在那里自己开印刷行的话,他确信我会成功。至于他,会为我设法揽下公务的印刷事务,并在其他任何方面尽量帮助我。这是我姐夫后来给我讲的,但是当时我对此一无所知。有一天,我和凯默在窗户面前工作,我们看到州长和另一个穿着华丽的绅士(后来才知道是纽卡斯尔的富兰奇上校),穿过街道径直向我们的印刷铺走过来,接着听到他们在敲门。
凯默立刻跑下楼去,心想是找他的。但是州长实际上要找我,他走上楼来,以一种我不太习惯的屈尊礼节大大地赞扬了我一番,说一直想认识我,嗔怪我初到这个地方时怎么没让他知道。他同时邀请我同他们去一家小酒馆,据他说,他和富兰奇上校原是打算去那里品尝上等的马德拉白葡萄酒的。我简直受宠若惊,而凯默已经瞪着眼睛呆若木鸡了。然而,我和州长还有富兰奇上校一同去了在第三街拐角处的那个小酒馆。喝着马德拉葡萄酒的同时,他提议我自己开一个印刷行,指出我成功的可能性很大。他们俩都向我保证说,他们会利用他们的势力和影响来招揽军政两方面的公务的印刷生意,但我不确定我父亲会不会就此帮助我。关于这个问题,威廉爵士说他会给我一封致我父亲的信,他将在信中说明我自己开印刷行的优势所在,他确信能够说服我父亲。因此我决定乘下一班去波士顿的船回去,带上州长向我父亲推荐我的信。在这期间我的打算暂时保密,我像以前那样在凯默那里工作,州长不时请我吃饭——对那时的我来说,这是一种莫大的荣幸。他还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殷勤、亲密和友好的态度和我交谈。
大约是1724年4月底,有一艘小船前往波士顿。我离开凯默那里,说回去看望我的朋友。州长给了我一封厚厚的信,对我父亲说了许多恭维我的话,并强烈推荐我自己在费城开一个印刷行,认定我一定会因此发迹。我们驶入海湾时,撞上了沙洲,船撞开了一条裂缝。这时海浪汹涌澎湃,我们必须不时抽船上的水,我也轮班抽水。但大约两个星期以后,我们还是安全到达波士顿。那时我离开那里大约有七个月了,我的朋友们都不知我的去向,因为我的姐夫霍尔姆斯还没有回来,写信也没有提到我。我的意外出现使整个家庭都惊讶了,但他们看到我回来了,都很高兴,而且盛情款待我,除了我哥哥。我去他的印刷行看他。我现在的穿着比在他那里工作时的任何时候都讲究,从头到脚穿了一套时髦的西服,戴了一块表,口袋里装了差不多五英镑的银币。他不太乐意地迎接了我,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又继续工作。
那些工人们对我去了哪里、那是怎样的地方、我喜不喜欢那里很是好奇。我对费城以及我在那里的快乐生活,大力赞扬了一番,还说我多么希望回到那里。另外有人问,那里使用的货币是什么样的,我拿出一把银币,铺展在他们面前,这是他们从未见过的,因为波士顿都是使用纸币。然后我让他们都看看我的表,最后(我哥哥依然不满,而且紧绷着脸),我给他们一些钱让他们买酒喝,就自己走了。我的这次拜访大大地冒犯了他,因为,当我母亲后来试图调和他和我的关系,希望我们能和睦相处,今后能像真正的兄弟一样生活的时候,他说我在他的员工面前以这种方式侮辱了他,他永远不会忘记,也不会原谅我。然而,在这件事情上,他错了。
我父亲对于收到州长的信件这事儿相当惊讶,但好几天对此只字未提。当霍尔姆斯船长回来后,就把信给他看了,问他是否认识基思这个人,他是怎么样的人,还补充说他认为基思一定是个考虑不周全的人,竟想让一个离成年都还有三岁的男孩子去开店。霍尔姆斯极力表示赞成该计划,但我父亲确信这个计划不合适,最后直接否认了。然后他给威廉爵士写了一封客气的信,感谢他提出的要对我的资助,但在他看来,现在我太年轻,自己开店的话,怕我管理不好这么重要的生意,而且开店准备的开销也会很大,所以决绝而委婉地拒绝了他的提议。
我的朋友兼伙伴柯林斯是邮局的一个职员,听到我向他描述我所在的那个新地方,他很高兴,也决定要去那里。在我等我父亲做出决定的期间,他在我之前出发去罗特岛了,留下他的书籍,是他收藏的许多数学和自然哲学的书籍,这些书要留给我带去纽约,他许诺要在纽约等我。
尽管我父亲不同意威廉爵士的提议,但我能在我所在的地方争取到这么有名望的人给我写这么推崇的一封推荐信,并且我非常勤奋和谨慎,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把自己装扮得那么体面,他依然为这些感到高兴。既然我和哥哥没有和解的希望,他就答应了放我回费城去。他要我恭敬地对待当地的人们,努力获取口碑,避免嘲讽和诽谤别人——他认为我很有那个倾向。他还告诉我说,靠着勤奋和极度节俭,到我21岁的时候,我将可能有足够的积蓄来开自己的店铺。他说,如果我能靠拢这个目标,他会帮助我补足余数。这是我能得到的一切了。在我再次上船去纽约时,除了一些代表他和母亲对我的爱的小礼物之外,我还带走了他们的认同和祝福。
帆船停在罗特岛的新港,我去看望了我的哥哥约翰,他结婚了,在那里定居有几年了。他非常热情地接待了我,因为他一直很爱我。他的一个叫弗农的朋友,现在在费城,他欠我哥哥一些钱,约三十五英镑的现金。哥哥希望我代他收下并替他保管,直到他告诉我如何把这笔钱汇走。为此,他还给了我一张汇票。这件事后来引发了很多使我觉得内心不安的事儿。
在新港,船又载了几个去纽约的乘客,有两位年轻的女伴,还有一位严肃、明智、女总管似的贵格会妇女以及她的仆人。我表现出一副愿意帮她做些小事的样子,这给她留下了好印象,使得她对我也充满善意。当她看到我和那两个年轻女子越来越熟悉,而且她们似乎也赞同这种关系的发展时,她把我拉到一边,对我说∶“年轻人呀,我很担心你,似乎你身边没有朋友,看上去你对这个世界和为年轻人设下的圈套也不太了解。请相信我,这两个女人非常坏,我从她们的行为举止中看得出来。如果你不小心的话,她们会使你陷于危险境地的。她们是陌生人,我好心地为你的安危着想,建议你不要与她们交往。”起初我并不认为她们有她说的那么坏,她就提了一些她观察和听到,而我却没有注意到的事情,以使我相信她是对的。我谢过她的善意劝告,并许诺要遵循。当我们到达纽约时,那两位年轻女人告诉了我她们的住址,还邀请我前去看望她们。我推辞了,也幸好没去,因为次日船长丢失了一个银调羹和一些其他东西,这些东西都被带出了他的船舱。因为本来就知道她们是妓女,他就领了一张搜查证搜查了她们的住所,发现了赃物,然后把这两个小偷处置了。所以,虽然我们在途中躲过了一块沉在水底的石头,那石头与我们的船擦肩而过,但我认为还是避过这两个女人更重要一些。
在纽约,我找到我的朋友柯林斯,他比我先到一段时间。我们从小就交往甚密,曾一起读过相同的书籍。但是比起我,他有一个优势,就是他有更多的时间来阅读和学习,以及他那学习数学的天赋,在这方面,他比我优秀许多。我住在波士顿时,大多闲暇时间都花去和他交谈了,他一直是个头脑清醒、勤奋的小伙子。他的学识被几个牧师和其他几个绅士很是器重,认为他一生会大有作为。但是,在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他养成了嗜饮白兰地的习惯。我从他的描述以及从别人那里听说的看出,自从到了纽约,他每天都喝醉,然后举止乖戾。他也赌博,还输了钱,因此我不得不给他付住宿费,还有他去费城以及在那里的开销,这也给我带来了极大的麻烦。
那时纽约州的州长伯内特(伯内特大主教的儿子),听船长说起他的乘客中有个年轻人带了很多书,伯内特希望船长能带我去见他。因此,我就去拜访伯内特,本应该带上柯林斯的,但是他又喝醉了,神志不清。州长非常客气地接待了我,带我去看了他的藏书室,那藏书室很大,我们就书籍和作者谈了许久。这是我很荣幸地蒙受第二位州长的注意了,对我这个穷小伙来说,实在令人高兴。
我们向费城进发了。在路上我收到了弗农的钱,没有这些钱,我们没法完成我们的旅途。柯林斯希望做一名会计,但是,不知人们是从他的呼吸还是从他的举止中看出来他嗜好饮酒,虽然有人推荐他,但是所有的面试都没有成功。他一直与我一同吃住,费用都是我出。他知道我有弗农给的钱,就总是向我借钱,一直许诺说他一找到工作就还我钱。最后他借了太多,以至于我一直担心要是对方突然要求我把钱汇走该怎么办。
他继续嗜酒,有时我们就这事发生争吵,因为他一喝醉,脾气就很坏。有一次,他和其他年轻人一起在特拉华河上划船,轮到他时他拒绝划船。“我要你们划船把我送回家。”他说。我说∶“我们不会替你划船的。”他说∶“你们必须划,不然就整晚待在河上吧,只要你们乐意。”其他人说∶“我们划吧,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对他的种种行为很是恼火,所以坚持不划。因此他坚决地说他一定要我划船,不然就把我扔入水中,说着还站在坐板上向我走来,当他扑上来打我的时候,我抓住他的大腿,随即站了起来,把他头朝下地扔进了水里。我知道他的游泳技能非常了得,因此一点也不担心他。但当他转过身来抓住船舷时,我们划了几下船,他就够不着了。当他再次靠近船的时候,我们一边问他划不划船,一边又划了几桨,和他保持距离。他气恼得要死,但坚决不划船。然而最后,看到他开始疲惫的时候,我们把他捞了起来,湿淋淋地带回了家。自此我们就几乎没有和气地说过一句话。一个西印度的船长受委托要替巴巴多斯岛的一位绅士的儿子找家庭教师,碰巧见到他,就把他带去了那里。他自此离开了我,许诺说他挣得第一笔钱就汇给我抵债,但是从那以后他杳无音讯。
挪用弗农的那笔钱是我人生中重大的错误之一。我的父亲认为我太过年轻,处理不好重要的事情,这件事情证明了他是对的。但读威廉爵士的信,他说我父亲过于谨慎了。人各不相同,不能一概而论。不是所有年长的人都谨慎,也不是所有年轻人都轻率行事。“既然你父亲不肯帮你开业,”他说,“那我来吧。给我开一张必须从英格兰购置的物品清单,我去采购。当你有能力时再还我就是了。我决心要这里有个优秀的印刷商,而且我确信你定会成功的。”他说这些的时候看起来是那么诚挚,我根本就没怀疑他说的话不能兑现。那时以前,我一直将我要在费城开店的主意作为一个秘密保守着,而且就是那时以后,我依然没有告诉别人。要是我的朋友中有人了解州长的为人,而且知道我寄希望于他,或许就会劝我不要依靠他,因为后来听说,他总是胡乱许诺,而且从不遵守诺言,这一点是人尽皆知的。但是,他这样主动帮我,我怎能想到他是空口许诺呢?我当时还以为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呢。
我给他开了一家小印刷行所需的设备清单,据我计算,大概要用一百英镑左右。他很高兴,还说如果我能亲自在英格兰购置铅字更好,以确保每类物品都是该类中最好的。“那样,”他说,“你在那里可以认识一些人,并建立一些售书和文具的往来商家。”我也同意那样或许较有益处。“那么,”他又说道,“准备好乘安尼斯号轮船去吧。”安尼斯号是那时伦敦和费城之间唯一的、一年一次的航班。但是离安尼斯号出发还有几个月,因此我继续在凯默那里工作,一直为柯林斯从我那里借的弗农的钱发愁,每天惧怕弗农前来要账,然而,过了好几年他都没来。
我想我忘了讲一件事∶我第一次从波士顿出发来费城的旅途中,由于风浪太大,我们把船停在布洛克岛,船上的人都去捕鳕鱼,还捕了很多。直到那时为止,我一直秉承我不食荤腥的决定。在这件事儿上,我赞同我的老师特赖恩的观点∶每捕一条鱼都是一种无缘无故的谋杀,它们之中任何一只都未曾也不会对我们造成任何伤害,我们无法原谅杀害它们的人。所有这些看起来都合情合理。但我之前一直是一个喜欢吃鱼的人,所以当鱼刚从煎锅里做出来,闻起来非常香时,我在原则和喜好之间摇摆不定,直到我回忆起,当鱼被剖开时,我看到小鱼被从鱼肚子里取出来。然后我就想∶“既然你们相互吞食,我不明白我们为何不能吃你们呢?”因此我放开地吃了一顿鳕鱼,以后还继续同其他人一起吃鱼,只是偶尔又回到吃素食的习惯。做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很方便,因为它能让人为每一件自己想做的事找到理由。
凯默和我相处得非常融洽,想法也很一致,因为他不知道我要自己开店的事情。他依旧保留着他昔日的热情,喜好争论,因此我们时常争论。我过去常常用我的苏格拉底式的方法对付他,经常用一些显然与我们现有观点离得很远的问题逐渐把他引诱到正题上,把他带进困境和矛盾当中,后来他变得相当谨慎,甚至就算是最一般的问题,如果没问一句“你究竟想说什么呢”他几乎不回答我。然而,他对我的辩驳能力的评价如此之高,以至于他严肃地提议让我做他的同事,帮他创立一个新的教派。他来布道,而我要驳倒所有的对手。当他开始给我解释他的“教条”时,我发现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我所不赞成的,除非我也参加进来,自己搞一些“教条”。
凯默留着长胡子,因为摩西法律里某一条说∶“不允许损毁你的胡子的边缘。”同样他还保持着把礼拜六作为安息日的习惯。这两点对他来说尤为重要。这两点我都不喜欢,除非他采用不食荤食的教义,我才会接受这两点。“但问题是,”他说,“我的体质会受不了。”我向他保证如果不食荤食,他的体质会更好。他本是一个饕餮之徒,因此我心下笃定∶看他以后饿得半死的样子肯定很好玩。他答应,如果我和他一起食素,他就试一试。我这样做了,于是我们就吃了三个月的素。我们请临近的一位妇人把我们的食物做好,按时给我们送来。我给了她一张有四十道菜名的清单,让她在不同的时间做不同的菜。所有菜中都既没有鱼肉、猪肉,也没有禽肉,而且这个异想天开的念头很符合此时的我,因为很便宜,我们每人每周花不到十八便士。自那以后,好几次我曾十分严格地遵循四旬斋。从平时吃的食物换到斋食,再由吃斋换回来,一点也不麻烦,因此我认为有人建议慢慢地进行这些食谱上的改变是没必要的。我愉快地继续吃着素食,而可怜的凯默却很苦恼,他厌倦了这个计划,渴望吃美食,就订了一份烤猪肉。他邀请了我和另外两位女性朋友和他一同进餐。但是那份烤猪肉上桌太快,他又没抵制住诱惑,在我们到来之前就把所有的烤猪肉都吃光了。
在这段时间里我向里德小姐求爱了。我十分尊重,也十分喜欢她,而且有理由相信她对我也有同感。由于我即将远行,况且我们俩都十分年轻,才十八岁多一点,她母亲认为最慎重的办法是暂时别急,就算要结婚,也最好等我回来之后,到那个时候,如我所希冀的那样,就能自己开店了。或许她也认为,我所期望的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靠谱。
此时我的朋友主要有∶查尔斯·奥斯本、约瑟夫·沃森,还有詹姆斯·拉尔夫,全都是好读书的人。前面两个是镇上有名的公证人查尔斯·布罗格登的职员;另一个是一位商人的店员。沃森是个虔诚明智的年轻人,为人正直。另外两位在宗教信仰方面很不严肃,尤其是拉尔夫,像柯林斯一样,因为我的影响,也动摇了他的宗教信仰。为此他俩都使我吃了苦头。奥斯本是个明达、正直、坦诚的人,对朋友真诚,感情深厚;但在学术方面,他太喜欢批评了。拉尔夫生性聪颖,行为举止都彬彬有礼,而且相当善辩。他们俩都非常喜欢诗歌,并开始尝试自己写一些短诗。我们四个在礼拜天常常一起到附近的森林中去散步,在那里我们轮流读书给大家听,并就我们读到的内容交换意见,过得十分快乐。
拉尔夫喜欢研究诗歌,深信他会因此出名,而且飞黄腾达。他宣称最优秀的诗人开始写诗时,都难免会犯些错误。奥斯本劝阻他,向他保证他没有作诗的天赋,还建议他不要考虑除了他本行之外的其他行业。尽管他没有资金,以商业的方式,他可以凭借他的勤奋守时成为一名代理商,在代理期间挣得自己开业所需的一切。我赞成偶尔写诗作为消遣,以改进自己的语言水平,其他就不多想了。
关于这个问题,这时有人提议为提高我们写诗的水平,从下次开始,我们每个人拿出一首自己写的诗,相互观摩、评论并改进。由于我们的语言和表达都是我们所见的事物,我们同意我们的诗作必须是改写旧约《诗篇》中的第十八篇,那是描写上帝降临的一篇,因此把一切虚构想象都排除在外。当我们的会期将至时,拉尔夫第一个拜访我,告诉我他的诗歌已经准备好了。我告诉他说,我一直很忙,兴趣也不大,没写什么。然后他把他的诗歌给我看了,问我的意见,我非常赞赏,因为在我看来,那似乎是一首十分优秀的诗歌。“但,”他说,“奥斯本不喜欢看到我的诗歌满是优点,所以他由于嫉妒而对我的诗歌大肆抨击。他不怎么嫉妒你,因此,我希望你能拿着这首诗,当成是你自己写的,我会假装我没有时间写诗,就什么也不拿出来。我们看他又会说些什么。”我同意了,马上把它誊写了一遍,那样看起来就是我写的了。
我们又相聚了。沃森读了他的作品,其中有许多优美的地方,也有不少瑕疵。接着阅读的是奥斯本的作品,这首好得多了。拉尔夫主持公道,指出这首诗虽有一些缺陷,但他赞赏其中优美的句子。而他自己没有拿诗出来赏析。我有些犹豫,一副希望得到谅解的样子,我说没有时间改正,等等。但是任何理由都不被接受,我必须拿出作品来。那首诗被读了几遍,沃森和奥斯本就弃权了,跟大家一起赞赏这首诗。拉尔夫只是略作批评,还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但我替我的诗作辩护。奥斯本反对拉尔夫,说他的批评意见不比他的诗歌更高明,拉尔夫因此不再争辩了。在他们俩一起回家的路上,奥斯本更是赞赏那首被当做是我的作品的诗。他说他当时忍住了对我的赞扬,生怕我以为是对我的恭维。“但是谁想得到,”他说,“富兰克林能写出如此声色俱佳、铿锵有力、充满激情的诗作呢?他甚至改进了他原来的写作风格。在平时的交谈中他辞不达意,他讲话支支吾吾,错误百出。而现在,天哪,他写得多好啊!”我们下一次聚会的时候,拉尔夫说出了我们跟他开的玩笑,而奥斯本被嘲笑了一阵。
这件事使得拉尔夫立志要成为一名诗人。我竭力劝阻他不要那样,但他继续草率写诗,直到蒲柏让他发热的头脑清醒了过来。然而,他还是成为了一名不错的散文家。之后我还要更多地提到他。但我还没来得及提到其他两位,就只能在这里说明∶沃森几年后就在我怀里死去了,他是我们当中最优秀的一个,我们对此感到极度悲伤。奥斯本去了西印度,他在那里成了著名的律师,挣了钱,但后来也夭折了。我和他曾认真地约定,就是我们当中先死去的那个,要很友好地拜访一下另外一个,并让他了解他所认识的另一个世界是怎样的。但他从未实现他的承诺。
州长似乎很喜欢和我交往,经常请我到他家做客,而且经常提起他要帮我开店的事,似乎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儿。除了给我必须的购置印刷机、铅字、纸张等的信用证,我还要带上他把我介绍给他的好些朋友的介绍信。为了拿到这些东西,他好几次说好了指定的日期,但是到那个时候又总是延期。这样延续了好几次,直到那艘也延误了好久的船最终要起航了。那时,当我去辞行并领取介绍信的时候,他的秘书巴德博士来迎接我,说州长忙于写信,但会在我乘的那艘船开船之前抵达纽卡斯尔,他会在那里把信件交给我。
尽管拉尔夫已经结婚,还有一个孩子,但他还是决定陪我一同去。我还以为他是想建立一些往来关系,顺便弄些代销的货物。但后来我发现,他对他妻子的亲戚不满,他是想把妻子交给他们,自己再也不回来了。我辞别了朋友们,和里德小姐相互交换了山盟海誓,我乘船离开了费城,船却在纽卡斯尔抛锚了。州长的确在那里,但是当我到了他的住处,他的秘书再次出现,只带来了世界上最客气的留言∶那时州长不能见我,因为有相当重要的公务在身,但他会把信送到船上来,还衷心祝我旅途顺利,早日归来,等等之类。我很迷惑地回到了船上,却还是没有怀疑州长。
安德鲁·汉密尔顿先生,费城一位著名的律师,他和他的儿子也和我们搭同一艘船,还有一位商人教友德纳姆先生,以及马里兰一家铁厂的两个老板,奥尼恩先生和罗素先生,他们包了头等舱。因此我和拉尔夫不得不去三等舱了,船上没有人认识我们,只当我们是一般人。但是汉密尔顿先生和他的儿子(名叫詹姆斯,后来当了州长)从纽卡斯尔回到了费城,老汉密尔顿为给一艘被扣押的船辩护而被人用重金叫回去了。在我们起航之前,富兰奇上校上船了,还对我十分尊重。这下我和我的朋友拉尔夫引起大家的注意了,其他绅士都邀请我们去头等舱,现在那里有足够的空间了。因此,我们搬入了头等舱。
我知道富兰奇上校把州长的急件带上了船,就问船长要那些转交给我的信件。他说所有信件都一起放进了袋子里,一时拿不到,但我们在英格兰着陆前,我应该有机会把它们拿出来。我对此回答当时较满意,我们的旅途继续着。在舱里我们相处融洽,额外还有汉密尔顿先生丰盛的食物储备,所以过得很是舒适自在。在此期间我和德纳姆先生之间建立起了友谊,直至他生命的尽头。要不是这些因素,旅途就不那么美好了,因为天气恶劣的时候实在太多。
当我们驶入海峡的时候,船长遵守诺言,让我有机会从包里面找出州长给我的信件。要转交给我的信,我一封都没找到。我挑出六七封信,笔迹很像是那些他许诺要给我的信件,尤其有一封是写给皇家印刷商巴斯吉的,还有一封是给某个文具商的。我们于1724年12月24日抵达伦敦。我先拜访了文具商,他离我所在的地方最近,并递上基思州长的信件。“我不认识这么一个人,”他说,但拆开了信封,“哦!这是里德斯登的来信。我最近发现他是个十足的无赖,我要和他断绝往来,也不会接受他的任何信件。”这样,他把信放在我的手中,转身去接待顾客了。当发现那不是州长写的信时,我很惊讶。在回忆和对比过先后的情况之后,我开始怀疑他的诚意了。我找到我的朋友德纳姆,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向他说了一遍。他让我知道了州长的为人。他告诉我基思是不可能给我写信的,认识他的任何人都不会相信他的。他得知基思允诺会给我汇信用证,便笑了起来,他根本就没什么信用。当我担心我接下来该怎么做时,他建议我找个本行的工作先干着。“在这里的印刷行里,”他说,“你会得到提升,到时候回到美国,你更有资历自己开店。”
我们两个和那个文具商都偶然得知,那个律师里德斯登也是无赖。他怂恿里德小姐的父亲拜他为师,差点儿毁了里德先生。从这封信里可以看出一个不利于汉密尔顿的密谋(假定那时他和我们一起过来了);其中基思和里德斯登有瓜葛。德纳姆是汉密尔顿的一个朋友,他认为应该告诉汉密尔顿。不久以后他来到英国,一方面是出于对基思和里德斯登恶行的憎恨,另一方面出于对他的好意,我去拜访了他,把信交给了他。他热诚地感谢了我,这信息对他很重要。自那时起他就成了我的朋友,和他的友谊后来很多次都帮助了我。
但我们又该如何去理解∶一个州长耍如此卑劣的花招,竟忍心欺骗这么个可怜单纯的孩子?这是他长期养成的习惯。他想取悦每一个人。没什么好给的,就都许下空口诺言。除此之外,他倒是个聪慧、明达之人,对百姓来说他是个好州长。但对于他的选民,那些领主来说,他并不好。因为他常常不听他们的指令。我们好几条最好的法令都是他起草的,并在他任职期间通过了。
拉尔夫和我是形影不离的同伴。我们一同住在小不列颠,每周的租金是三先令六便士——我们能支付的最多的租金。他找到了一些亲戚,但是他们都很贫穷,无法资助他。现在他才让我知道了他想留在伦敦,再也不回去的打算。他没带钱,他收集的所有钱都拿去做路费了。我有十五块西班牙金币,所以有时他出去找工作的时候会向我借。起初他一心想到摄影室工作,自认为有做演员的资历。但是他应聘的工作的老板威尔克斯,坦诚地建议他别想做这份工作了,因为他不可能成功。然后他向罗伯特(圣父街的一个出版商)提议∶他每周给《旁观者》之类的刊物写一篇文章,还提出了一些条件,但罗伯特没有答应这些条件。然后他就尽力给作家、出版商或者律师抄写东西,但也找不到空缺。
我很快在帕尔默的印刷铺里找到了工作,然后在巴塞洛缪巷的一个有名的印刷行工作了将近一年,我十分勤勉,但是不少工资花在了与拉尔夫一同去剧场和其他一些娱乐场所上面。我们一起花掉了我的十五块西班牙金币,而现在只能勉强糊口。他似乎完全忘记了他的妻儿,而我,也渐渐忘记了我和里德小姐的誓言,我只给她写过一封信,告诉她我可能一时半会儿回不去了。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二个大错误,如果我还能再活一遍,我多么希望我能改正这一点。事实上,因为我们现在的开销,我一直没能凑齐回去的路费。
帕尔默雇我为沃拉斯顿的《自然的宗教(第二版)》排字。他的有些论据在我看来不是那么有根据,所以我写了一篇短短的哲学性论文来评论这些理论。题目是《论自由与必然,快乐与痛苦》。我把这篇论文题献给我的朋友拉尔夫。我还少量地印刷了出来。这使得帕尔默先生把我看做一个聪明的年轻人,尽管如此,他严肃地对我说,我的小册子里的那些理论,对他来说是十分惹人厌的。我印刷这个小册子是另一个错误。住在小不列颠期间,我认识了一个书商,他叫威尔科克斯,他的书店就在我们隔壁。他有许多二手书。当时还没有流通图书馆,我们曾达成协议∶只要我出一定的合理的费用(具体数目我现在记不清了),就可以借阅他的任何书籍,然后还给他就是了。这对我很有利,我尽量利用这个机会。
我的小册子不知怎么落到了一个叫莱昂斯的人手中,他是一个外科医生,他写了一本书名叫《人类判断的永无过失性》,那本小册子使得我们有些交往。他很重视我,经常拜访我,谈论这些主题,带我到一家在齐普赛街的艾尔啤酒店,并把我介绍给曼德维尔博士,他是《蜜蜂寓言》的作者,他在那里有个俱乐部,而他是俱乐部的主要推动者,也是一个最滑稽、最有趣的同伴。莱昂斯又把我介绍给了在巴特森的咖啡馆的彭伯顿博士,他向我许诺说找个时间让我见见艾萨克·牛顿爵士,虽然我很期待,但这终究未能实现。
我从美洲带过来了几件奇物,其中最重要的是一个石棉制的钱包,这个钱包要用火来清洗。汉斯·斯隆爵士听说我有这个钱包,就来看,还邀请我到他位于布卢姆斯伯里广场的家里,他把他所有的珍奇异品都给我看了,还请求我把这个钱包也给他收藏起来,他为此出了个好价钱。
我们住的地方还住了个年轻女子,是个女帽商,我想她在修道院街有个店。她受过良好的教育,通情达理、活泼开朗、谈吐优雅。晚上拉尔夫给她读剧本,他们变得亲密起来,她搬去新的住所,他也跟着搬去了。他们同居了一段时间,但他依然没有工作,而她的工资不够养活他们俩,还有她的孩子。所以他决定离开伦敦,去一个乡村小学试试,他认为他完全可以胜任,因为他的书写漂亮,又擅长算术和记述。但是,他又认为这工作配不上他,并且确信自己将来会更有出息,到那个时候他就不愿意别人知道他做过这样卑微的工作,于是改了他的姓氏,他说为尊重我起见,就用了我的姓。不久我就收到他的来信,说他在一个小村庄里安顿了下来(我认为是在伯克希尔),他在那里教十个或者十二个男孩子读和写,每周六便士;他还要我照顾T太太,希望我回他信,上面写明了给那个地方的教师富兰克林先生。
他一直频繁地写信,给我看那时他写的大篇幅的史诗,希望我给出评价并予以改正。我不时地给他指出毛病,但还是竭力劝阻他继续写诗。那时候扬的一首讽刺诗刚刚发表。我抄写了那首诗的大部分,寄给他了,这首诗明确批判那些盲目追求成为诗神的愚行。一切都是枉然,他依然每次都寄很长的诗过来。与此同时,T太太由于他的缘故失去了她的朋友和生意,经常因此而缺钱用,过去常常叫我去,我会把我能借的都借给她帮她渡过难关。我渐渐喜欢上了和她交往,那时我不受宗教的约束,竟试图与她发展亲密关系(这是我人生中的又一个错误),她对此表示了适度的愤怒,拒绝了我,还把我的行为告诉了拉尔夫。这使得我们之间的友谊破裂。当他再次回到伦敦时,他告诉我我对他的一切恩惠也因此一笔勾销。因此我发现不能指望他还我钱了——然而,这影响倒不大,因为他那时根本没能力偿还——并且失去他的友谊,我发现自己也同时丢掉了一个包袱。此时我想预先积蓄一点钱了。为了找份更好的工作,我离开了帕尔默的店,去了林肯协会广场附近的沃茨的店工作,这是一家规模更大的印刷行。我在这里一直待到我离开伦敦。
最初进入那家印刷所时,我在印刷机旁工作,因为我想要那种在美洲工作时习惯了的体力劳动,在美洲印刷和排字是不分开的。我只喝水,但其他约有五十名工人全部嗜饮。有时我会一只手搬一版铅字上下楼梯,而其他人只是双手抱一版。那些喝浓烈的啤酒的人看到我这个“喝水的美洲人”(他们这样称呼我)竟然比他们还健壮而感到无比惊讶。有一个酒馆的伙计,经常来我们店给他们送酒。同是印刷机旁的一个工人吃早餐之前都要喝一品脱的酒,早餐吃面包和奶酪时又要喝一品脱,早餐和午餐之间一品脱,午餐时又是一品脱,下午六点左右又是一品脱,完成一天的工作后又要喝一品脱。我认为那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但他认为喝浓烈的酒是必要的,那样他就有力气工作了。我极力使他相信∶酒提供的力气只是和溶于制酒的水中的谷物和面粉成比例的;而且,一便士的面包里的面粉更多;因此,如果他能就着一品脱的水吃面包,将会比就着一夸脱的酒提供的能量更多。然而,他依然喝酒,每周六会花掉四五先令在酒上面,而我是不会花这种钱的。因此这些可怜的家伙只能永远处于社会底层。
几周后,沃茨要我去排字室,我不再是印刷工人了。但排字工要我重新付五先令的酒费。我认为那是欺诈,因为我在下面就付过了。老板和我想的一样,不准我付这笔钱。我坚持了两三个星期,就被认为是不合群的人。如果我稍微出去一下,他们就对我做各种小恶作剧,比如把我的铅字搞混,把我的页码颠倒,弄乱我的排版,如此等等。他们还把这一切推卸给印刷所里经常出没的鬼,说那鬼专门在那些不交纳正规入会费用的人身上捣乱。尽管老板保护我,这种恶作剧次数多了,我不得不同意交纳那钱,因为我知道与经常在一起的人关系搞僵是不明智的。
现在我和他们关系甚好,而且很快就有了相当大的影响力。我提议对教堂的某些规定予以合理的修改,并说服所有反对者,最终通过了决议。在我的影响下,他们当中很大一部分人都不再吃那种将酒、面包、奶酪混合着的早餐,发现他们可以和我一样只需要花一品脱酒的钱,即一便士半,就可以在附近一家店买到一碗热气腾腾的麦片粥,上面撒有胡椒粉,加上碎面包和黄油。这是更舒适而且更便宜的早餐,而且使他们的头脑更加清醒。那些依旧整天醉酒的人,常常欠债还不起,酒馆也不愿再赊给他们,于是他们常问我借钱买酒。按他们的话来说,他们的火光熄灭了。星期六晚上我总是等着发工资,然后就能收回我借出去的钱。有时一周要帮他们垫付差不多三十先令的酒钱。我还被认为是非常出色的诙谐讽刺家。这两件事使得我在那个小团体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因为总是满勤(我从不因为星期天喝醉了,周一就不上班),老板非常器重我。由于我超快的排字速度,我常被指定做急件排字工,那项工作薪酬更高。我那时过得很自在。
我在小不列颠的住处太远了,就在公爵街新找了个住处,就在天主教堂对面,在一家意大利仓库三楼的背面。一个寡妇操持家务,她有个女儿,有个女仆。还有一个看守仓库的员工,但他住在外面。待她遣人去我原先住的地方问了我的人品之后,她以同样的价格答应让我住了,即每周三先令六便士。据她所说,一个男子住进来的费用可以低,因为这样更安全。她是个年长的寡妇,从小受的是新教徒的教育。她是个牧师的女儿,但她的丈夫使她改信了天主教。她很珍惜关于她丈夫的回忆。过去她和上层社会的人来往甚密,知道那些人的成百上千件逸闻趣事,远至查尔斯二世时代的趣事。她的膝盖因患痛风而残疾,因此,她很少离开卧室,有时她需要陪伴。她的谈吐在我看来十分有趣,因此只要她愿意,我肯定会陪她一晚上的。我们的晚餐只是每人半条鳀鱼、一小块面包和黄油,还有两人共饮的半品脱酒,但乐趣在于她的谈话。我对时间把握得很好,不给人家带来麻烦,使得她不愿和我分离。后来我听说有个住处离我工作的地方更近,每周才两先令,那时我正在存钱,这很重要。她叫我别乱想了,她说她今后要给我每周减去两先令的房租。因此我以每周一先令六便士的房租住在她家,直到我离开伦敦。
她家的顶楼住着一位70岁的老处女。房东太太告诉了我一件关于她的故事∶她是个罗马天主教教徒,年轻时就被送到国外住在修道院里,决心成为一名修女。但那个国家不允许,她便回到英国,而英国没有修道院,因此她发誓要在这种环境下尽可能地过修女的生活。因此,她把所有资产都捐给了慈善事业,只靠每年领的十二英镑过活,她还要从这笔钱中拿出很大一部分做慈善,自己只喝稀粥,除煮饭以外不生火。她在顶楼住了好些年了,楼下的天主教教徒认为她住在上面是一种祝福,就免费为她提供住宿,这样她就一直在那里住着。一个神父每天都到她那里去听她忏悔。“我问过她,”房东说,“那样简朴的生活,还有什么好忏悔的呢?‘哦,’她说,‘人总是有些无聊的念头的。’”我有一次得到准许去拜访她。她很高兴,且彬彬有礼,和她谈话也很有趣。她的房间很干净,除了以下东西,其他什么也没有了∶一张垫子、一张放着有耶稣受苦的十字架和书的桌子、一张我正坐着的凳子,还有烟囱旁放着的一幅圣弗朗尼卡铺开她的手绢的画,画上还有耶稣血淋淋的脸庞,她异常严肃地向我介绍这幅画。她的脸色苍白,却从未生病,因此我把这当成另外一个即使收入微薄却一样可以很健康的例子。
在沃茨的印刷行,我结识了一位叫做华盖特的聪明的年轻人,他有富裕的亲戚,因此比大多数印刷工所受的教育都要好。他是一个不错的拉丁语学者,讲法语,喜爱阅读。我教他和他的一位朋友游泳,教他们下了两次水,很快他们就都游得非常好了。他们把我介绍给了从乡下来的一些绅士,他们乘船去观赏切尔西学院和唐·沙特罗先生的珍藏品。返程时,华盖特对我的游泳技术的夸耀引起了他们的好奇心。应他们的请求,我脱掉衣服,跳进了水里,从离切尔西不远的地方游到勃莱克弗利亚那里,一路上玩着各种水上或者水下面的游泳绝技,使感觉新奇的他们很惊讶,同时看得开心。
我自小就喜欢这一项运动,曾研究和实践过色弗诺的所有动作和姿势,还加入了我自己的动作和姿势,目的是使自己的游泳技术最优雅、最容易又最实用。这次所展示的游泳技能受到了同行者的赞赏,对此我很满意。华盖特很希望成为一名游泳能手,又因为我们所学的知识很类似,自那件事以后,他和我越来越亲近了。最终,他提议我们一起环游欧洲,一路上我们靠本行维生。对此我曾一度动过心,但有次我向我的好朋友德纳姆先生(我常在闲暇时间去和他聊上个把小时)提到这个,他劝我别想那个了,还是好好想想回宾夕法尼亚的事吧,他正要回去呢。
我得记下这个好人性格中的一个特点。他曾在布里斯托尔经商,但是他欠好些人钱,无法还清,破产了。他只好赔偿了一部分债款了事,然后去了美洲。在那里,他做了个商人,潜心研究经商,几年后就有了相当的财富。他与我坐同一艘船回了英国,款待了他之前的债主,他谢过他们之前对他的债款的从轻处理。那些人本以为就是吃吃饭而已,然而,每个人第一次挪动自己的盘子时,都发现了一张支票∶是之前未付清的款项加上利息。
他现在告诉我他就要回费城了,而且还会带很多货物,因为他要在那里新开一个店。他提议把我带去做他的店员,帮他记账,他会教我如何记,帮他誊写信件,还有照看铺子。他还补充说,一旦我对经商熟悉后,他会提拔我,派我到西印度去,带上一船面粉或面包什么的,并让我在其他很获利的商品上赚取代理费。如果经营得当的话,我会飞黄腾达。这使我很高兴,因为我开始厌倦伦敦了。我还记得在宾夕法尼亚州度过的快乐的几个月,希望再次见到它。因此我很快答应了,年薪五十英镑,宾夕法尼亚货币。的确,这比我现在当个排字工人的收入要少,但更有前途。
我就这样离开了印刷业,当时我还以为是永远离开了呢。我每天都忙于我的新工作,同德纳姆先生在商人之间穿行,购买各种商品,监督商品的包装,出差,催促工人迅速办妥事情,等等。当所有货物都搬上船后,我有几天闲暇时间。有一次,在这几天期间,一位显要人士请我去,我很惊讶,我只知道他叫威廉·怀恩德罕爵士,但还是去了。他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我曾从切尔西游到了勃莱克弗利亚那里,还听说我在几个小时内就教会了华盖特和另外一名年轻人游泳。他有两个儿子,就要远行了。他想先请人教会他们游泳,而且提议只要我愿意教他们游泳,他就会重金酬谢我。他们暂时来不了城镇,我又居无定所,所以我不能答应。但这件事启发了我,如果我一直在英国,开办一所游泳学校,我很可能会挣大钱。这个想法很强烈,要是这个提议早些想出来,或许我就没那么快回美洲了。多年以后,我在更重要的事情上与威廉·怀恩德罕爵士的这两个儿子中的一个有所交往,那时他已经是埃格蒙特伯爵,在合适的地方我会再提及。
这样,我在伦敦待了十八个月。大多数时间我都在本行内勤奋工作,除了看戏剧和买书以外,我在自己身上几乎不花钱。我的朋友拉尔夫使我一直很穷,他欠我大约二十七英镑,现在我不可能收回这笔欠款了。对我微薄的收入来说,这是很大一笔钱啊!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喜欢他,因为他有一些值得赞赏的品质。我没能使自己有钱,但却结交了一些非常聪慧的人,和他们的交谈使我受益匪浅。我还读了很多书。
我们于1726年7月23日从格雷夫森德起航。至于航程中发生的事情,在我的日志中进行了详细的记载。在那些记载中,最重要的部分或许是我找到的在海上制定的、影响了我一生行为的人生规划。我制定出这个规划时还很年轻,而余下的日子一直在忠实地遵守,这更值得注意了。
我们于10月11日在费城登陆,那里有许多变化。基思不再是州长了,他被戈登少校取代了。我看见他像一个普通市民一样走在街上。他见到我似乎有些羞愧,一言不发地走过去。里德小姐收到我的信后,她的朋友们以我不会回来作为理由来让她死心,劝她嫁给另一个叫做罗杰斯的人。那是名陶器工人,我还没回来时,他们结了婚。要不是这样,我见到她也会同样觉得羞愧的。里德小姐和罗杰斯在一起一直不幸福,不久就离开了他,拒绝和他同居或者冠上他的姓,因为据说此时他有另一个妻子。他虽是个不错的工匠,却品行低下。她的朋友们因为他的手艺,想让她嫁给他。他欠了债,在1727年或1728年逃到了西印度,死在了那里。凯默有了一套更好的房子,又开了一个文具店,印刷铺有了足够的新的铅字和很多工人——虽然技术不好,但看起来生意还不错。
德纳姆先生在水街租赁了一个店铺,我们在那儿销售我们的货物。我勤勉地照看生意,学会了记账,很快就成了一名销售能手。我们一同吃住。他像一个父亲一样教导我,因为他真诚地看重我。我尊敬、爱戴他,我们本来可能会一直这样快乐地合作下去。但是,在1727年2月初,我刚过完21岁生日,我们都患了病。我的病是胸膜炎,这几乎让我丧了命。我经受了很多痛苦,已经失去了生的希望。当我感觉自己在恢复时,反而很失望,甚至有些懊悔,生命不息就必须去面对不可避免的挑战和痛苦。我不记得他患的是什么病。他病了很久,最终死去了。他在口头遗嘱中给我留了一小点遗产,算是他与我的友情的象征,他让我再次失业。因为他的店被他的遗嘱执行人接管了,我和他的雇佣关系也结束了。
我的姐夫霍尔姆斯此时在费城,劝我重回本行。凯默劝诱我说他会给我更高的年薪,让我去给他管理印刷铺,那样他就能专心经营文具店了。我在伦敦听他的妻子和他妻子的朋友说,他人品很差,他们都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瓜葛。我试过找商店店员的职位,却一时找不到,就又答应凯默了。我在他的印刷铺里认识了以下员工∶休·梅雷迪斯是一个威尔士籍的宾夕法尼亚人,30岁,习惯干农活;他正直、理智,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喜欢读书,却因为嗜酒而荒废了。史蒂芬·伯茨是个年轻的庄稼人,也习惯干农活,生性不凡,相当机智且幽默,但有点懒惰。他每周给他们极低的工资,声称随着他们的技术越来越熟练,每三个月会涨一先令,他们因此愿意为着将来涨工资继续干下去,这也是他引诱他们进他的印刷铺工作的筹码。梅雷迪斯在印刷机旁工作,伯茨是装订工。他承诺要教会他们这两种技术,尽管他自己一样也不懂。约翰是一个粗野的爱尔兰人,没有一门手艺,凯默从一个船长那里买了他四年的劳动。他也是个印刷工。乔治·韦伯,一个牛津大学的学生,凯默同样买了他四年的劳动,打算把他培养成排字工人,他现在就是排字工人。还有戴维·哈里,一个个农村男孩,他被收为学徒。
我很快就察觉,他之所以给我比之前更高的工资,是因为他想让我给他培养这些廉价的新手。而且,一旦我把他们教熟练了(那时他们都和他签了一定年限的契约),他就可以不用我了。然而,我依然很快活地干了下去,把他之前混乱不堪的印刷行管理得井井有条,还让他的伙计们注意改进他们的技术。
一名牛津大学的学生竟然卖身为仆人,还真是罕事。他还不到十八岁,他告诉了我们如下有关他的故事∶他生于格洛斯特,并在那里上了文法学校。他们演戏剧时,他表现出色,因此在学生中间小有名气。他参加了“幽默社”,他写了一些散文和诗歌,格洛斯特报纸还发表了他的作品。因此他被送去牛津。他在那里待了一年左右,但是他不满足,想到整个伦敦去观光,还想成为一个演员。最后,领到三个月的补助金十五几尼后,他没有拿去还债,而是走出了城镇。他把学生礼服藏在荆豆丛里,步行去了伦敦。在伦敦,他结交了坏人,很快花完了他的金币,还找不到进入戏剧圈的门路。为了满足基本需求,他把衣服当了,但还需要食物。他饥饿难耐地走在街上,正当他不知如何是好时,一张人贩子的传单落到他的手中,上面说,只要答应到美洲服役的人将立刻受到款待。他立即去了,签了契据,被带上船,来到了这里,从未给他的朋友写信说他后来的境况。他活泼有趣、生性善良,是个很好的同伴,但闲散,没思想,而且非常轻率。
那个爱尔兰人约翰不久就逃走了。我渐渐和其余的人相处融洽,当他们发现凯默根本不能引导他们工作,而且我每天能教他们一些东西,他们更加尊敬我了。礼拜六绝不会上班,因为那是凯默的安息日,因此我有两天阅读时间。我在镇上认识的有智慧的人越来越多了。凯默本人对我挺客气的,也很尊重我。现在除了我欠弗农的钱,没什么使我不安了,那钱我无力还清,我一直不善于存钱。而弗农为我考虑,未提起这事。
我们的印刷行经常缺整套的铅字,而美洲还没有浇铸铅字的人。我在伦敦詹姆斯那里见过铸铅字,但没注意到是怎么浇铸出来的。而我这时设法造出了一个模子,把现有的铅字当做冲模,击打铅模。这是个不错的办法,可以满足需要。我还偶然雕刻了一些铜板,我造出油墨,我还是个仓库管理员,等等,总而言之,我就是个杂务工。
但是,不管我多么能干,我仍发现随着其他员工技能的提升,我的付出日渐不重要了。而且,凯默在付给我第二季度的工资时,他表示,他觉得我的工资太多了,认为我应该减少一些工资。他对我越来越不礼貌了,越来越摆起一副老板的架势,时常找碴儿,吹毛求疵。尽管他这样,我还是忍耐着,因为我认为他向我生气的原因是他的经济不景气。最终一件琐事使我们的关系破裂了。当时法庭附近发生了巨大的噪音,我把头从窗户伸出去看发生了什么事。在下面街上的凯默看见了我,就大声用愤怒的语气要我别管闲事,还说了一些责备我的话,这时所有往外看热闹的人都看到了他是如何对待我的,他当众怒斥我,这更加激怒了我。他立即跑到印刷行来,继续和我争吵,双方都恶言相向,他按照合同向我发出一个季度的解雇通知,他还说他后悔与我订立这么久的解雇警告。我告诉他说他后悔完全没必要,因为我马上就要离开。我拿上帽子,走了出去,希望我在下面看到的梅雷迪斯能照看好我留下的东西,并把它们带到我住的地方。
梅雷迪斯晚上确实来了,我们谈论了当天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他对我十分敬重。我要离开,他也不愿意继续留在那里。我开始考虑回我的老家去,他劝我不要那样做。他提醒我说凯默拥有的一切都是借债买的,他的债主已经开始不安了。他的店铺经营惨淡,常常无利销售,只为得到现金,而且常常赊商品。因此他一定会破产的,那样就会给我留下个空缺。我反对说,我没钱。他告诉我说,他的父亲对我评价甚高,而且,他和他父亲的谈话时得知,如果我们愿意和他父亲合作的话,他父亲肯定会帮我们开业的。“我的劳务期限,”他说,“到春季时就结束了。到那时,我们就可以从伦敦买来我们的印刷机和铅字了。我知道我的技术很差劲,如果你愿意的话,你付出你的行业技能,我出资,我们平分所获得的收入。”
这个提议不错,我同意了。他的父亲此时正好在城里,也同意了。他父亲见他在我的影响之下远离了嗜酒,还希望随着我们越走越近,使他在我的影响之下改掉一切坏习惯。我给了他父亲一张清单,他父亲找了一位商人,购置这些商品,直到它们运到之前这件事一直被作为秘密保守着,同时,我尽可能地在另外的印刷铺找到工作。但是我没有找到,因此闲了几天。这时凯默有希望获得印制一些新泽西纸币的生意,需要只有我能做出来的铜板,还有各种铅字。他知道布雷福德可能雇用我,就给我写了一封非常礼貌的信,他说老朋友岂能因为一时愤慨、吵几句就绝交,他希望我回去。梅雷迪斯劝我答应,因为这样我就会引导他日渐提升技术。因此我回去了,我们比之前还相处融洽。新泽西的活接到了,我为此雕刻了一个铜板,这还是美洲的第一次呢。我为纸币雕了一些花纹和核对用的编号。我们一同去了一趟伯灵顿,我的工作很出色。因为这一项工作他得到一大笔钱,他暂时不会破产了。
在伯灵顿,我认识了该地区许多显要的人物。他们当中的几位被州议会任命成立委员会,参与纸币的印制发行,确保印制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量。因此他们总是轮流监制纸币,来人常常还会带一两个朋友来做伴。我读书较多,文化修养比凯默高,可能由此他们比较喜欢和我交谈。他们邀请我去他们家,把我介绍给他们的朋友,而且对我相当客气。然而作为老板的凯默,有点被忽略的感觉。事实上,他确是个怪人。他对公共生活一无所知,喜欢粗俗地驳斥公众接受的观点,邋遢至极,对一些宗教观点过于热忱,此外,还有些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