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诗》

甲编 “性灵镕匠,文章奥府”:《文心雕龙》的儒家经典批评

《文心雕龙》的儒家经典批评“宗经”是《文心雕龙》立论的基石。在刘勰看来,“经”的意义和作用是巨大的:“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故象天地,效鬼神,参物序,制人纪,洞性灵之奥区,极文章之骨髓者也。……义既极乎性情,辞亦匠于文理,故能开学养正,昭明有融。”刘勰所谓的“经”就是指儒家经典,其核心即传统意义上的《诗》《书》《礼》《易》《春秋》这“五经”。经的意义,特别是经对文章创作的意义是否如同刘勰所论的那样巨大和深远呢?显然不是,这是需要作具体、客观的分析评价的。但刘勰对儒家经典的推崇备至,却是贯穿于《文心雕龙》始末的。在“文之枢纽”部分,《原道》《征圣》《宗经》三篇集中阐释了刘勰对儒家经典的内容、价值、写作特点及对后世的启发和影响等方面的认识和思考。刘勰认为,“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原道》),因此圣人的文章有鼓动天下的巨大作用。刘勰之所以强调“征圣”,是因为圣人的著作在政治教化、事迹功业和个人修养方面具有可资征验的巨大价值。而且,圣人文章对繁、略、隐、显的恰当处理,以及“衔华佩实”“辞约而旨丰,事近而喻远”的风格特点,为后人的创作提供了范例。因此,“征之周、孔,则文有师矣”(《征圣》)。

就文章创作层面而言,刘勰对儒家经典的尊崇,其原因也是有多方面的。首先,是基于对经典巨大的文学意义和文学价值的深刻体认。经典“衔华佩实”“辞约而旨丰,事近而喻远”,树立了文章创作的光辉典范,昭示了各种文体的写作手法,后世各种文体都源于经典;只要向经典学习,文章就会“情深而不诡”“风清而不杂”“事信而不诞”“义直而不回”“体约而不芜”“文丽而不淫”(《宗经》)。其次,借经典来针砭文章时弊,以图匡正文风。晋宋以来,“各竞新丽,多欲练辞,莫肯研术”(《总术》),“率好诡巧”(《定势》),“辞人赋颂,为文而造情”(《情采》),“辞人丽淫而繁句”(《物色》),“辞人爱奇,言贵浮诡,饰羽尚画,文绣鞶帨,离本弥甚,将遂讹滥”(《序志》)。要改变这种形式主义文风,在刘勰看来,就需“还宗经诰”“参古定法”(《通变》)。显然,提倡对经典书辞的体察和效仿,同时也包含有对时文的否定和批判倾向。再次,更重要的是,借助于儒家经典的权威性以提升其理论的可信性和说服力。三代至晋宋,儒家思想一直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儒家经典在士人眼里都是神圣而崇高的。以儒家经典为标准和范式来推原“文心”,显然更有助于正末归本,树德建言。

“文之枢纽”外,刘勰对儒家经典文学意义的开掘和阐释还散见于《文心雕龙》各处,随文述典,不拘一格。其中,论述最多的是《诗》《书》、“三礼”、《易》、《春秋》三传和《论语》。

《文心雕龙》五十篇,有二十七篇直接涉及了对《诗》的批评,涉及《诗经》的具体篇目就有《桃夭》《采薇》《伯兮》《角弓》《葛覃》《草虫》《大车》《小星》《关雎》《氓》等五十余篇。所讨论的问题,既有《诗》的作者及编次,也有《诗》的内容特点、艺术手法及文体特点等。其中,对《诗》的情采特征、章句锻造、比兴艺术、夸饰技巧、摹景手法等方面的总结和分析最为细密,也最有价值。论及《尚书》者,至少有《征圣》《宗经》《史传》等三十余篇,其余征引《尚书》原文、化用《尚书》事典、论及《尚书》人物篇章者,则难以数计。《文心雕龙》既肯定了《书》的文学性,也具体分析了《书》中属对、夸饰、事典等表现手法的运用,并多次论及了载于《尚书·夏书》中的《五子之歌》。刘勰对《尚书》“辞尚体要”创作原则十分推崇,“辞尚体要”也进而成为了《文心雕龙》最重要的美学思想。对“三礼”的有价值的评介和论述见于《宗经》《祝盟》《诏策》《章表》《书记》《练字》等十六个篇目中,涉及了《礼》的体制和法则、结构和章法、语言与文体等许多重大理论问题。在刘勰看来,“三礼”最突出的文学性意义在于“立体”和“据事剬范”,即蕴含和树立了文章创作的基本范式和准则。从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角度较早、较深刻地对《易》进行分析探讨者,当首推《文心雕龙》。《文心雕龙·序志》在谈到《文心》的体例构设时讲到:“障乎大《易》之数,其为文用,四十九篇而已。”《文心》的纲目恰好合于“大衍之数”,这充分说明了刘勰对《易》学精神的尊崇和重视。《文心雕龙》文道观念的确立大量援引和运用了《易》的美学思想,体现出了与《易》相近的思辨逻辑。此外,《文心雕龙》还对《易》的地位和价值、文学性意义、丽辞范式、美学特征等诸方面作了精辟的释解。对《春秋》经传的批评主要见于《征圣》《宗经》《辨骚》《明诗》《铭箴》《史传》《议对》等篇,其中论及了经传的创作宗旨及相互关系、经传的叙事记言特点及对后世创作的影响等众多内容。“五经”之外,刘勰还论到了《论语》《孟子》《荀子》等传统意义上的儒家经典。不过,刘勰是将《孟》《荀》作为子书看待的。为行文方便,本章只讨论《论语》的相关问题,《孟》《荀》则列于“丙编”中。

在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刘勰《文心雕龙》第一次从文学角度(而不是史学或经学角度)对“五经”的特质作了细致精当的归纳和分析,这是《文心雕龙》的巨大贡献。此外,《文心雕龙》对“五经”的文体学意义所进行的归纳和总结,也突出地显示了刘勰对文学文体的重视,而这也正昭示了魏晋文学的高度自觉。刘勰对“五经”之于后世诸文体创作的影响,或从语源角度加以考察,或从名称上予以追溯,或从文体源流、手法技巧、内在精神的关联等方面进行考辨,并据以提出了各种文体的具体写作要求,这些论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文学史意义。在其论文叙笔过程中,《文心雕龙》鲜明地体现出了以经典为创作和评判标准的倾向;而全书无处不在的借助于典故、比附、引叙等形式对经典进行诠释和运用的情形,也直观地见出了《文心雕龙》对儒家经典的尊崇。

一、论《诗》

在中国诗歌史上,没有哪部作品能像《诗》那样包蕴如此深广的历史文化内涵,具备如此久远的艺术生命力。早在孔子时代,《诗》就已广为传唱,成为学校教育、公私宴集,甚至外交场合的必备内容。《论语》所谓“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的论述正准确揭示了《诗》在那个时代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在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刘勰的《文心雕龙》第一次从文学角度(而不是史学或经学角度)对《诗》的特质作了细致精当的归纳和分析。毋庸置疑,在先秦两汉时代,《诗》的地位是崇高的。而以毛诗和郑笺为代表的两汉诗学,更将原本属于文艺作品的《诗》演绎为一部体现统治者政治意图的儒家经典,《诗》的文学性特点受到了空前削弱。伴随着文学的自觉,魏晋人开始关注《诗》的艺术特性,其中最典型的是《文心雕龙》。《文心雕龙》五十篇,有二十七篇直接涉及了对《诗》的批评,广泛涉及了《诗》的作者及编次、内容特点、艺术、文体特点及其对后世的深刻影响等方面。此外,《文心雕龙》还借助于典故、比附、引录等形式论《诗》,相对于显性的总结概括和分析评判,这些材料多数是隐性的,因而也是难以做出精确统计的。

刘勰认为,《诗》及“六经”是文学的不尽府库,“若禀经以制式,酌《雅》以富言,是仰山而铸铜,煮海而为盐也”;文能宗经,才能矫正末流,归于正道;后世作文者,无论是“建言”还是“修辞”,都应当参定古法,师圣而行。《诗》乃六经之首,刘勰对它的总体认识和评价是:“《诗》主言志,诂训同《书》,摛风裁兴,藻辞谲喻,温柔在诵,故最附深衷矣。”(《宗经》)《诗》以言志,它运用了比兴手法,文辞华美,比喻奇谲,风格温润,最能确切地传达思想,具有丰富多彩的艺术特质和鲜活的生命力。刘勰因此将之视为“原始以表末”的最重要的依据和“选文以定篇”的首要范本。《文心雕龙》对《诗》的特点作了非常精当的分析和论述。现撮其要者,论列如下。

(一)周公缉颂,夫子继圣:论《诗经》的创作及成书

《文心雕龙·原道》云:

重以公旦多材,振其徽烈,剬诗缉颂,斧藻群言。至夫子继圣,独秀前哲,镕钧六经,必金声而玉振;雕琢情性,组织辞令,木铎起而千里应,席珍流而万世响,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矣。在本则论述中,刘勰谈到了周公“剬诗缉颂”、孔子“镕钧六经”,涉及了《诗经》的作者及其编次等问题。刘勰承续了《毛诗》的说法,认为周公曾经制诗作颂。《毛诗序》:“《七月》,陈王业也。周公遭变,故陈后稷先公风化之所由,致王业之艰难也。”可见,《毛诗》认为,《七月》乃周公所作,周公旨在通过敷陈稼穑之艰难,以达到对周成王进行教育的目的。是说为朱熹《诗集传》所采纳。又据《书·金縢》及《史记·鲁世家》等记载,《豳风·鸱鸮》亦周公所作。据《国语·周语》,《周颂·时迈》一篇亦为周公所作,是说为《正义》所采。《文心雕龙·颂赞》云:“《时迈》一篇,周公所制;哲人之颂,规式存焉。”《时迈》篇称颂偃息兵戈、宣化懿德之举,典雅醇正,因此刘勰有此评。显然,刘勰关于周公“剬诗缉颂”的提法,系采纳了传统观点。刘勰认为,周公旦多才多艺,增饰文词,制《诗》作《颂》,为后世提供了恒久的创作范式。

关于孔子之“镕钧六经”、编次《诗经》,史籍亦多有论及。《论语·子罕》云:“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正乐,《雅》《颂》各得其所。”《史记·孔子世家》的说法对后世影响最大:“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这里,刘勰同样采纳了传统说法。

在《颂赞》篇中,刘勰还谈到了《鲁颂》和《商颂》的编次:“鲁国以公旦次编,商人以前王追录,斯乃宗庙之正歌,非宴飨之常咏也。”《鲁颂》因周公旦的缘故而编入《诗经》;《商颂》则系商人追念先王之作。刘勰的这一认识,采自郑玄《诗谱》。《鲁颂谱》曰:“初,成王以周公有太平制法典之勋,命鲁郊祭天三望,如天子之礼。故孔子录其诗之颂,同于王者之后。”《商颂谱》曰:“宋大夫正考夫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史,以《那》为首,归以祀其先王。孔子录诗之时,唯得此五篇。”刘勰还进一步指出,此二颂是用在宗庙里的雅乐,非宴会上的歌咏,这也是符合实际的。

此外,刘勰还谈到了吉甫作颂的问题。《才略》:“吉甫之徒,并述诗颂。义固为经,文亦师矣。”据后人考证,《诗·大雅》中的《崧高》《烝民》《韩奕》《江汉》诸篇,系尹吉甫为歌颂周宣王而作。《大雅·崧高》言“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大雅·烝民》亦云“吉甫作诵,穆如清风”,故刘勰有“吉甫之徒,并述诗颂”之论。

关于周公制诗作颂及孔子编诗等问题,典籍虽有记载,但由于年代久远,史料堙没,已难确考,刘勰所采纳的是通常的说法。《文心雕龙》的论述重点并不在于考辨《诗经》的作者和编次者,其之所以强调突出周公和孔子,目的无非在于说明《诗经》及“六艺”乃圣人之作,值得后人去遵从和效法。刘勰是主张宗经的,在他看来,“先王圣化,布在方策;夫子风采,溢于格言”(《征圣》);“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宗经》)。圣人之言,既可改造人的性灵,又是文章之奥府。刘勰之倡宗经,具有以圣人文章规范当世文坛创作的倾向,是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的。

(二)舒文载实,义归无邪:论《诗经》的内容特点

《诗经》醇雅温润,博大深沉,文质彬彬,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后世仰慕和崇奉的典范。在《文心雕龙》里,刘勰对《诗经》的内容特点也作了非常精当的概括和论述。其《明诗》曰:

大舜云:“诗言志,歌永言。”圣谟所析,义已明矣。是以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舒文载实,其在兹乎!诗者,持也,持人情性;三百之蔽,义归无邪,持之为训,有符焉尔。《论语·为政》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在这里,刘勰援引孔子的论述,强调了《诗经》内容上纯正无邪的特点。纪昀评曰:“此虽习见之语,其实诗之本源,莫逾于斯;后人纷纷高论,皆是枝叶工夫。”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刘勰在这里提出了“诗者,持也,持人情性”的论点。这一观点突出强调了发挥诗歌的教化功能,持人之情性,使之合度中节、符合礼乐规范的问题,与传统儒家所强调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温柔敦厚”(《礼记·经解》)、“发乎情,止乎礼仪”(《诗大序》)的艺术原则有着同样的精神实质。实际上,后世对“持”的理解不独指持他人之情性,亦指自持情性使之合度中节;不仅是对“行”的要求,亦且包容了委婉含蕴的艺术原则。这样,“持”就由功利原则转化为审美原则。唐孔颖达承续和发挥了刘勰的观点,其《诗谱序正义》云:“然则诗有三训:承也,志也,持也。作者承君政之善恶,述己志而作诗为诗,所以持人之行,使不失队,故一名而三训也。”

“无邪”之外,刘勰还对《诗经》“美刺”的内容特点做了深刻论述。《时序》篇描述了陶唐至齐代的文学发展过程,提出了“时运交移,质文代变”“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的著名文学史观。该篇开篇即举到了《诗经》中《那》《周南》《邠风》《板》《荡》《黍离》等篇目:

时运交移,质文代变,古今情理,如可言乎?……至大禹敷土,九序咏功;成汤圣敬,猗欤作颂。逮姬文之德盛,《周南》勤而不怨;大王之化淳,《邠风》乐而不淫;幽厉昏而《板》《荡》怒,平王微而《黍离》哀。故知歌谣文理,与世推移,风动于上,而波震于下者也。商汤圣明恭敬,政治清明,人民敬重他、怀念他,因此《那》诗以“猗与那与”来描述祭祀他的盛大而隆重的场面;周文王道德高尚,膏泽斯民,因此《周南》里表现了人民勤而不怨的精神;在周太王的教化下,民风淳朴,所以《邠风》所表现的感情是乐而不淫。这是“美”“颂”的例子。关于“刺”“怨”,刘勰举到了《板》《荡》《黍离》诸篇。《板》,反映乱世臣子对朝政昏乱的忧愤,《诗序》云:“《板》,凡伯刺厉王也。”旧说凡伯是周公后代,即共伯和。周厉王失政,逃亡至彘,诸侯立凡伯为国王,后归政于宣王。《荡》,是指斥君王无道的诗。《诗序》云:“《荡》,召穆公伤周室大坏也。厉王无道,天下荡荡,无纲纪文章,故作是诗也。”对于这两篇诗的情感内涵,刘勰概括为“怒”。《黍离》是《诗经》中的名篇,《诗序》云:“《黍离》,闵宗周也。周大夫行役,至于宗周,过故宗庙宫室,尽为禾黍。闵周室之颠覆,彷徨不忍去,而作是诗也。”与《板》《荡》之直述怒斥不同,该篇采用了反复咏叹的手法,刘勰用一“哀”字概括其情感内涵,颇为精当。

关于“刺”,《奏启》《书记》篇也做了十分深刻的论述。《奏启》篇云:“《诗》刺谗人,投畀豺虎;《礼》疾无礼,方之鹦猩;墨翟非儒,目以豕彘;孟轲讥墨,比诸禽兽:《诗》《礼》儒墨,既其如兹,奏劾严文,孰云能免?”《小雅·巷伯》:“取彼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这是讽刺谗佞小人的,但用语激烈,诟病为切。在《书记》篇中,刘勰又从文体和语源意义上论述了“刺”:“刺者,达也。诗人讽刺,《周礼》三刺,事叙相达,若针之通结矣。”“刺”也是一种文体,刘勰将之归入“书记”一类。从语源上讲,刺是通达之意。刘勰认为,《诗经》中的讽刺,通过叙述某件事情将讽谏之意送达对方,就像石针通到病的症结的地方一样。这样的阐解形象生动,而且符合《诗经》的实际。我们知道,《诗经》中多悯时伤乱、讽谕劝谏之诗,这是《诗经》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汉书·礼乐志》曰“周道始缺,怨刺之诗起”,郑玄《诗谱序》也讲“刺过讥失,所以匡救其恶”,这些论述都正确揭示了《诗经》中“刺”的意义和价值。

(三)摛风裁兴,藻辞谲喻:论《诗经》艺术

《诗》为“六经”之首,其对后世诗歌创作的影响是无与伦比的,因而历来受到了人们的尊奉与推重。刘勰之前,先秦汉魏对《诗》的经学、史学意义上的评判剖析可谓汗牛充栋,但从文学角度对《诗经》进行考察和分析者,刘勰是最早,而且也是最全面、最精细的。在《情采》《章句》《比兴》等篇中,《文心雕龙》广泛而深刻地分析和论述了《诗》的情采特征、章句锻造、比兴艺术、夸饰技巧、摹景手法及声律事典的运用原则等。

1.为情造文,文以足言:《诗》的情采特征

《文心雕龙·情采》重点讨论了文学作品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问题。如上所述,关于《诗》的内容特点,《文心雕龙》在《明诗》《时序》《奏启》《书记》等篇中都有精辟论述,肯定了《诗》的“无邪”特征及其“美刺”精神。关于“采”,《情采》开篇即云“圣贤书辞,总称文章,非采而何?”这就是说,包括《诗》在内的儒家经典都是有文采的。在一般人看来,《诗经》以外的经书不追求声律、辞藻、对偶的运用,似乎文采特征不那么明显。但刘勰不这么认为,“夫文以足言,理兼《诗》《书》”(《总术》),文是用来补充言的,《诗》《书》都应包括在内,因此《诗》《书》都是“文”,而非“笔”。由此看来,刘勰所谓的“采”实际上包含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经书中的“秀气”和“雅丽”,即所谓“精理为文,秀气成采”“圣文之雅丽,故衔华而佩实”(《征圣》);二是指一般文学作品中的辞藻、对偶、声律等。显然,这两个层面的内容《诗经》都具备,《诗经》因而成为了最富有文采的典范之作。《原道》云:“逮及商周,文胜其质,《雅》《颂》所被,英华日新。”刘勰认为,《诗经》文采华美,比之前代的简单质朴,更胜一筹;而《雅》《颂》尤其具有“文胜其质”的特点,在它的影响下所产生的优秀作品,日新月异。《明诗》中也讲:“自商暨周,雅颂圆备,四始彪炳,六义环深。子夏监绚素之章,子贡悟琢磨之句,故商赐二子,可与言诗。”“四始彪炳,六义环深”八个字,很能概括《诗》的文采特点。

刘勰对文章创作中文采运用的基本认识是两方面的,一是不排斥文采;二是反对过分使用文采。《诗经》是最符合刘勰这一美学原则的。在《情采》中,刘勰援引了《诗经·卫风·硕人》中“衣锦褧衣”句,意谓穿了锦绣衣服还要外加一件罩衫,以免文采太过于显露。这一例证形象地表明了刘勰“恶文太章”的观点。在刘勰看来,文采的运用必须顺应文章表达的自然需要,否则就会流于矫饰和虚浮。在《原道》中,刘勰又举文王之制《诗》作《颂》来说明这一问题。

刘勰以为,《诗》与《颂》既宣扬了王道教化,又具有自然而成的文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刘勰本着“论文必征于圣”(《征圣》)的认识,欲以《诗》等圣人之制规范当时的诗文创作,明显体现出了对当时浮靡文风的不满。

在《情采》篇中,刘勰更盛赞了《诗经》“为情而造文”的特征:

昔诗人什篇,为情而造文;辞人赋颂,为文而造情。何以明其然?盖风雅之兴,志思蓄愤,而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此为情而造文也;诸子之徒,心非郁陶,苟驰夸饰,鬻声钓世,此为文而造情也。刘勰认为,风雅之作“志思蓄愤,而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是情感的自然流露,属“为情而造文”;后世辞赋之作,感情虚假,文辞浮华,属“为文而造情”。两者相较,刘勰肯定充分肯定了《诗经》的真实和自然,而对当时辞赋创作所显现出的矫情和浮夸予以了批评。刘勰一贯认为,最理想的文章应当是“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真实自然的情性,再加上华美的文辞,这样写出的文章才能“衔华佩实”“符采相济”,才是最好的。在二者并重的基础上,刘勰强调了内容的决定作用:“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情采》)文采的安排和使用应服从内容的需要,“心定而后结音,理正而后摛藻”“铅黛所以饰容,而盼倩生于淑姿;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于情性”。刘勰的论述显然是针对“体情之制日疏,逐文之篇愈盛”的齐梁文坛而发的,这样一来,其“为情而造文”“要约而写真”“文不灭质,博不溺心”的观点就具有了鲜明的时代意义。

2.随变适会,环情草调:《诗》的章句锻造

《文心雕龙·章句》云:

寻诗人拟喻,虽断章取义,然章句在篇,如茧之抽绪,原始要终,体必鳞次。启行之辞,逆萌中篇之意;绝笔之言,追媵前句之旨:故能外文绮交,内义脉注,跗萼相衔,首尾一体。这段文字分析论述了《诗经》的章句特点,大致说来,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诗经》善用比喻句,其章节和句子如剥茧抽丝,层层相环,又像从鱼鳞排列,层次井然;二是,《诗经》注重全篇表意的启、承和结,句首的字词已经埋伏了中篇的意思,结尾的词语,呼应了前文的内容,各章之间相互照应,意脉连贯;三是,《诗经》“外文绮交,内义脉注”,即外在的语言形式与内在的思想感情有机交融,内外一体,文质彬彬。这是就《诗经》篇、章、句的安排和锻造而言,虽然不够具体,但却是符合《诗经》的创作实际的。

《文心雕龙》还论及《诗经》联章积句、博文该情的问题。《征圣》曰:“邠诗联章以积句,儒行缛说以繁辞,此博文以该情也。”“邠诗”即指豳风,“邠诗联章以积句”具体即指豳风中的《七月》。刘勰指出,诗文创作中的繁、简、隐、显应依据创作时的实际需要而定。《春秋》往往以一字寓褒贬,如“郑伯克段于鄢”,一“克”字即表明了作者的态度;《礼记》以“缌不祭”三字点出了穿丧服的人不宜参与祭祀的道理。这都是“简言以达旨”的例子。而有些时候则须“博文以该情”,用繁富的文辞来表达丰富深刻的内容。刘勰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七月》之“联章以积句”。《七月》是《诗经·国风》中最长的诗篇。全诗共八章,每章十一句。《七月》广泛反映了先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既要描述他们一年四季的艰辛劳作,又要表现他们的社会地位和阶级关系,非“博文”当然无法“该情”。刘勰论述了《七月》在形式上具有联章积句的特点,并指出这样的形式安排是出于感情表达的需要,这无疑是符合《七月》的创作实际的。而刘勰在这里所提出的“或简言以达旨,或博文以该情,或明理以立体,或隐义以藏用”的创作原则,也长久而深远地影响到了后世的文学创作。

其实,联章积句不独存在于《七月》,《诗经》中的大部分篇章都运用了这一手法。如《蒹葭》《生民》等都属此列。这一手法包含有后人所谓的铺叙、重章叠句等,是对《诗经》章句特点的精辟概述。

《诗经》章节的组合形式,有时用单句,有时用偶句,刘勰对此亦作了评判。《丽辞》云:“至于诗人偶章,大夫联辞,奇偶适变,不劳经营。”刘勰认为,《诗经》句式的运用是“适变”的自然结果,毋需劳神费力,苦心经营。《诗经》的这一特点正符合《文心雕龙》“契机者入巧,浮假者无功”的丽辞原则,因而得到了刘勰的称许。《章句》篇更具体地谈到了《诗经》句式的特点:

至于诗颂大体,以四言为正,唯《祈父》《肇禋》,以二言为句。寻二言肇于黄世,《竹弹》之谣是也;三言兴于虞时,《元首》之诗是也;四言广于夏年,《洛汭之歌》是也;五言见于周代,《行露》之章是也;六言七言,杂出《诗》《骚》;而体之篇成于两汉:情数运周,随时代用矣。《诗经》中的《雅》《颂》乃“大体”,即郑重的体裁,所以多用四言。需要说明的是,“四言为正”是汉代最为普遍的诗学观念,刘勰对这一观点是认同的。《明诗》曰“若夫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雅润”即符合儒家温柔敦厚的传统诗教,亦为四言创作的基本宗旨。但刘勰同时也客观地指出,《小雅·祈父》和《周颂·维清》用到了两字句;不仅如此,《诗经》中也有六字句、七字句的情况,如《小雅·雨无正》“谓尔迁于王都”,《小雅·鹿鸣》“我有旨酒,以宴乐嘉宾之心”等等。这样的描述是符合《诗经》的实际的。我们知道,四言虽然是《诗经》的基本句型,但并不是唯一的句型,《诗经》中一言至八言的各类形式都具备。

那么,“言”之多少能否成为衡文之标准呢?刘勰说:“四字密而不促,六字格而非缓,或变之以三五,盖应机之权节也。”适应诗歌创作情势变化的需要,字数、文句、节拍等都会随变适会,所谓“夫裁文匠笔,篇有大小;离章合句,调有缓急;随变适会,莫见定准。句司数字,待相接以为用;章总一义,须意穷而成体”正说明了这一问题。“四言为正”之谓,显然是其“宗经”思想的产物;而“随变适会”云云,又体现了他“通变”的文学史观。刘勰持“情数运周,随时代用”的观点,对于诗歌句式的逐步加长、长句代替短句的趋势持肯定态度。

如何合理遣词用字,亦是诗歌创作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文心雕龙》的许多篇章都列举了《诗经》字词运用和安排的精炼和准确。在《章句》篇,刘勰还重点讨论了《诗经》中“兮”运用的特点和意义。

又诗人以“兮”字入于句限,《楚辞》用之,字出句外。寻兮字承句,乃语助余声。……据事似闲,在用实切。巧者回运,弥缝文体,将令数句之外,得一字之助矣。《诗经》句内用“兮”字,其作用刘勰归纳为二:一是“语助余声”,二是“弥缝文体”。“语助余声”是就其在诗歌音乐性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而言的,即可以补足音节,令诗歌韵律完整、余味隽永。如《诗·氓》“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中的“兮”就属于这种用法。“弥缝文体”是就虚字在诗歌结构方面所起的作用而言的,即可以使诗歌文辞严密,圆融和谐。刘知幾《史通·浮词》对此有过阐发:“夫人枢机之发,亹亹不穷,必有余音足句,为其始末。是以伊、惟、夫、盖,发语之端也;焉、哉、矣、兮,断句之助也。去之则言语不足,加之则章句获全。而史之叙事,亦有时类此。”其中,“去之则言语不足,加之则章句获全”,正恰当地道出了刘勰所谓“弥缝文体”的确切含义。考之于《诗经》的创作实际,显然,刘勰所论不差。但,归根到底这些认识只是就“兮”字浅表层次的作用而言的。实际上,“兮”等虚字的运用更有其之于诗歌内容和情调方面的独特作用。刘淇《助字辨略序》云“构文之道……虚字其性情也”,此论颇为精辟。钱锺书先生指出,虚字在诗歌中具有“使语助以添逶逦之概”“多摇曳以添姿致”之效。这一论述,已可贵地涉及了虚字在诗歌审美方面所起到的独特作用,真正触到了问题的核心。

3.写物附意,婉而成章:《诗》的比兴艺术

比和兴这两种表现手法在《诗经》中得到了最广泛的运用,也对后世文学产生了巨大影响。《文心雕龙》专设《比兴》一节对这两者予以讨论和探讨,其开篇即云:

《诗》文宏奥,包韫六义;毛公述《传》,独标“兴体”,岂不以“风”通而“赋”同,“比”显而“兴”隐哉!《毛传》释诗,只注明他认为是“兴”的诗句,这样的情况在《毛传》中共出现了一百一十六处。对此,刘勰的解释是“‘比’显而‘兴’隐”,即赋和比相对而言较为明显,容易区分和鉴别,兴则涵义深婉,意义难明,因此必须加以特别的提示和说明。考之于《毛传》实际可以看到,刘勰的这一认识是正确的。不过,《毛传》之“独标兴体”往往在于附会《诗》与君臣伦理之关系,进而宣扬其儒家思想,本意并不在从艺术表现层面来探讨“兴”的深婉性与含蓄性特点。刘勰“‘比’显而‘兴’隐”论,则是就《诗》文学性特点而言的,显然刘勰的论述更符合《诗经》的创作实际。

在讲到比与兴的创作原则时,《文心雕龙》大量举证了《诗经》中的例子:

观夫兴之托谕,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尸鸠贞一,故夫人象义。义取其贞,无从于夷禽;德贵其别,不嫌于鸷鸟:明而未融,故发注而后见也。且何谓为比?盖写物以附意,飏言以切事者也。故金锡以喻明德,珪璋以譬秀民,螟蛉以类教诲,蜩螗以写号呼,浣衣以拟心忧,席卷以方志固:凡斯切象,皆比义也。至如“麻衣如雪”“两骖如舞”,若斯之类,皆比类者也。何为“兴”?《周礼·大师》郑众注曰“兴者,托物于事”;挚虞《文章流别论》曰“兴者,有感之辞也”;钟嵘《诗品序》云“文已尽而意无穷,兴也”。各家阐释问题的角度不同,故给出的解释也不尽相同。刘勰说:“兴者,起也。……起情者依微以拟议。……兴则环譬以记讽。”刘勰的解释突出强调了三点:一是,引起下文;二是,根据事物间曲折微妙的关系来寄托所要表达的思想;三是,一定具有讽谕意义。强调“兴”在文理语势和思想情感方面的引起下文,是没有错的;但突出讽谏和托谕,显然是不确的。刘勰援引的例文是《关雎》和《鹊巢》。雎鸠雌雄有别,古人认为它是有德行的贞鸟,所以用来譬喻“后妃之德”;尸鸠住在鹊巢里,贞洁纯一,“犹国君夫人来嫁,居君子之室”(郑笺),所以用来象征诸侯夫人的美德。刘勰对这两则例文意义的释解,与《毛传》是完全一致的。他坚持认为兴一定是“环譬以记讽”,是“托谕”的,因而承袭了《毛传》的观点和认识,这是刘勰的不足。不过,这两则例子均属“依微拟议”“婉而成章”者,“称名也小,取类也大”,其“兴”的特点是成立的。刘勰同时指出,“依微拟议”造成的结果往往是含义“明而未融”,深奥难懂;所以,必得“发注而后见”,即借助于注才能使人读得懂。这一认识是客观的。

关于“比”,刘勰解释为:“比者,附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比则畜愤以斥言。……盖写物以附意,飏言以切事者也。”刘勰的论述突出了“比”的以此物比附彼物的特点,同时强调了形象性和切于事理的艺术原则,较之郑众“比者,比方于物也”、钟嵘“因物喻志”之论,显然更为精当和细密。但刘勰“畜愤以斥言”的认识显然是不正确的。将比局限于指斥过失,源于汉儒郑玄,其注《周礼·大师》曰:“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对此,孔颖达《毛诗正义》作了纠正:“比者,比方于物,诸言如者,皆比辞也。”孔颖达认为,比和兴都可以美、刺皆具。因此,比不只是“斥言”,同时也可以用来赞美。

《文心雕龙》将“比”分为“比义”和“比类”两类,并大量引《诗》例以证。“比义”类,刘勰举出《卫风·淇奥》《大雅·板》《小雅·小宛》《大雅·荡》《邶风·柏舟》中“有匪君子,如金如锡”“我心匪席,不可卷也”等五例;“比类”类则举出《曹风·蜉蝣》《郑风·大叔于田》中“麻衣如雪”“两骖如舞”两例。这些例子,或比人事,或比物理,皆鲜活生动,切近事理,正符合刘勰“写物附意,飏言切事”的审美原则。

4.意深褒赞,义成矫饰:《诗》的夸饰技巧

夸饰,现代修辞学称之为夸张。陈望道先生《修辞学发凡》将之列入“积极修辞”一类,并定义曰:“说话上张皇夸大过于客观的事实处,名叫夸张辞。”刘勰之前,王充《论衡》卷七十八有“语增”“儒增”“艺增”诸名目,对夸饰有所涉及。《文心雕龙》单列《夸饰》一篇,具体而精辟地论述了夸饰的特点、运用原则和在创作中的积极作用等。刘勰认为,《诗》《书》等经典对夸饰的运用有度有节,恰如其分,足以为后世之宪章。《夸饰》云:

虽《诗》《书》雅言,风俗训世,事必宜广,文亦过焉。是以言峻则嵩高极天,论狭则河不容舠,说多则子孙千亿,称少则民靡孑遗;襄陵举滔天之目,倒戈立漂杵之论,辞虽已甚,其义无害也。且夫鸮音之丑,岂有泮林而变好?荼味之苦,宁以周原而成饴:并意深褒赞,故义成矫饰。大圣所录,以垂宪章。刘勰言,虽然《诗》《书》用的是当时的规范语言,这种语言风格有教化世俗、训导世人的作用,但所用事例仍不免有所增饰,语言文辞亦多所夸饰。刘勰举出了《诗经》用夸饰的六例:《大雅·崧高》之“崧高维岳,骏极于天”;《卫风·河广》之“谁谓河广,曾不容舠”;《大雅·假乐》之“干禄百福,子孙千亿”;《大雅·云汉》之“周初黎民,靡有孑遗”;《鲁颂·泮水》之“翩彼飞鸮,集于泮林,食我桑黮,怀我好音”;《大雅·绵》之“周原膴膴,堇荼如饴”。并特别指出,猫头鹰的声音是难听的,难道会因在学宫的树林中栖息就变得悦耳动听了?苦菜的味道是苦的,岂有长在周家的原野上就会变得甘甜的道理?《诗经》之所以会这样描写,是为了加强赞美,在事义上用了夸饰手法。

虽然刘勰没有从修辞学意义上对夸饰的结构和意义做更深入的解析,但从所举例证来看,他已经注意到了夸饰“扩大”和“缩小”的两个主要类型。奇特之夸张(如《河广》之“一苇杭之”“曾不容舠”“跂予望之”“曾不崇朝”等)虽然在客观上不能成立,但在主观上却是合乎情理的,合情而不合理,“壮辞可得喻其真”,是符合艺术原则的。

刘勰同时指出,增饰要恰到好处:“然饰穷其要,则心声锋起;夸过其理,则名实两乖。”《诗经》的夸饰,形象地表现了事物的本质特征,恰切地抒发了作者的美好情意,因此能夸而有节,并引发读者的强烈共鸣;而扬雄、司马相如、张衡等人的辞赋,“奔星与宛虹入轩”“鞭宓妃以饷屈原”,虚用滥行,饰而有诬,有失其理,这是不恰当的。他希望能“酌《诗》《书》之旷旨,翦扬马之甚泰”。由此可见,刘勰在以《诗》为创作范式的同时,也激烈地抨击和批评了辞赋家之滥用夸饰,诬过其理。对此,黄侃先生《文心雕龙札记》有过非常精当的论述:“文有饰词,可以传难言之意;文有饰词,可以省不急之文;文有饰词,可以摹难传之状;文有饰词,可以得言外之情。古文有饰,拟议形容,所以求简,非以求繁;降及后世,夸张之文,连篇积卷,非以求简,只以增繁。仲任所讥,彦和所诮,固宜在此而不在彼也。”

5.写气图貌,以少总多:《诗》的摹景手法

自然景物对作者创作情思的感召和触发作用是极为明显的,古人对此多有论述。如陆机《文赋》“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钟嵘《诗品序》“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等等。《文心雕龙》更是专列“物色”一篇,深入探讨了摹景状物的原则和方法等,其中大量涉及了对《诗经》写景艺术的认识和评价。刘勰说:

是以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刘勰认为,《诗经》作者对自然景物的感触是十分敏感的,因此能够产生无穷无尽的联想。他们流连于自然万象,歌咏视听所及之物景。接下来,刘勰从三个方面总结和归纳了《诗经》物类描摹的特点。一是,能拟其形,即所谓“图貌”“属采”和“附声”。这里的“貌”“采”和“声”是指客观外物的具体形貌、色彩和声音。二是,能传其神,即所谓“写气”。这里的“气”显然是指物象的内在神气和韵致。三是,能做到心物相融,主客一体,即所谓“与心徘徊”。《神思》中有过类似的话:“神用象通,情变所孕。物以貌求,心以理应。”摹景写物追求形神皆备和心物交融,这在魏晋人的文论、书论和画论中多有体现。如,钟嵘《诗品序》强调“指事造形,穷情写物”,谢赫《古画品录》主张“穷理尽性,事绝言象”等等。在这里,刘勰将形、神、心三者统融在一起,进而对诗歌创作中的摹物写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突出体现了刘勰论文的深邃和细密。客观地讲,《诗经》中的感物写景,未必都达到了刘勰所讲的“随物宛转”和“与心徘徊”,但刘勰据以提出的创作原则却是极富启示性的。

在接下来的论述中,刘勰摘引了《诗经》中《桃夭》《采薇》《伯兮》《角弓》《葛覃》《草虫》《大车》《小星》《关雎》和《氓》等篇中的写景名句,对其景物描写的特点作了精当的分析和评判:“故‘灼灼’状桃花之鲜,‘依依’尽杨柳之貌,‘杲杲’为出日之容,‘瀌瀌’拟雨雪之状,‘喈喈’逐黄鸟之声,‘喓喓’学虫草之韵;‘皎日’‘嘒星’,一言穷理;‘参差’‘沃若’,两字穷形。并以少总多,情貌无遗矣。虽复思经千载,将何易夺?”刘勰主要从两个方面对上述诗篇的写景特点进行了评价:一是用语形象生动,简洁明快,富有表现力,能准确地描摹出物景的状貌形声;二是既能穷其理,又能穷其形,做到了形神兼备,情貌无遗。考之上述诗篇的创作实际,应当说,刘勰的归纳和分析是十分精辟的。刘勰一向重视诗歌字词的锻造和锤炼,并对《诗经》中字词运用的准确和生动多所赞誉。《练字》篇甚至还谈到,即使偶然出现字词“重出”现象,《诗经》依然能够做到恰当和融通:“重出者,同字相犯者也。《诗》《骚》适会,而近世忌同;若两字俱要,则宁在相犯。”“重出”是同一个字在句中再度出现的情况。如《诗·卫风·氓》中“及尔偕老,老使我怨”句,出现了两个“老”字;《诗·邶风·静女》中“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句,出现了三个“美”字。重出容易造成字句之间的相互干扰,但《诗经》《楚辞》运用恰当,因此并不影响表达效果。

《物色》还论到了《诗经》色彩词运用的恰当和准确:“至如《雅》咏裳华,‘或黄或白’,《骚》述秋兰,‘绿叶’‘紫茎’。凡摛表五色,贵在时见;若青黄屡出,则繁而不珍。”《诗·小雅·裳裳者华》有“裳裳者华,或白或黄”句,以“黄”“白”摹色,既描绘出了花儿绚烂美丽的色彩,同时也刻画出了其高贵、娴雅的神态。刘勰认为,色彩词的运用是为了点染,贵在偶然一见;若频繁出现,就会显得繁芜而不足珍贵。这样的提法显然是针对当时文坛“模山范水,字必鱼贯”的倾向而言的。《裳裳者华》“物色虽繁”而“析词尚简”,正符合刘勰“善于适要”“以少总多”的审美要求。

不过,刘勰认为《诗经》炼字之精“虽复思经千载,将何易夺”,这样的断语似乎有些绝对。他还讲:“且《诗》《骚》所标,并据要害,故后进锐笔,怯于争锋。”言《诗经》摹景写物语言准确形象,能切中要害,这是对的;但讲后人模仿因袭,莫敢争锋,这是不够客观的。

《诗》乃文章之奥府,万世之典范。除上文所述外,刘勰还对《诗》“率多清切”(《声律》)的声律特点予以褒扬,盛赞其清丽自然、合于规范的用韵特点;此外,《事类》篇称“夫经典沉深,载籍浩瀚,实群言之奥区,而才思之神皋也”,将《诗》视为文章事类之渊薮,并肯定了《诗》对屈宋、扬雄等援事取譬的巨大影响。限于篇幅,兹不赘述。

《诗》为“六经”之首,其对后世诗歌创作的影响是无与伦比的,因而历来受到了人们的尊奉与推重。刘勰之前,先秦汉魏对《诗》的经学、史学意义上的评判剖析可谓汗牛充栋。但从文学角度对《诗经》的考察和分析,显然刘勰是最早,而且也是最全面和精细的。要正确、公允地推原和探究《诗经》的相关问题,要深入分析和正确评价刘勰的文学史观,显然刘勰的认识和论述是不能不引起重视的。

(四)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论《诗》的文体学意义

《宗经》言:“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言《诗》为赋、颂、歌、赞之本源。在其他的一些论述中,刘勰对《诗经》之于后世诸文体创作的影响作了较为细致的梳理和爬罗。这些论述有的从语源角度加以考察,有的从名称上予以追溯,有的则从文体源流及其创作关联方面进行了考辨。现择其要者简单陈述如下。

先说“骚”。《文心雕龙·辨骚》云:

自风雅寝声,莫或抽绪,奇文郁起,其《离骚》哉!固已轩翥诗人之后,奋飞辞家之前,岂去圣之未远,而楚人之多才乎!昔汉武爱《骚》,而淮南作《传》,以为《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刘勰以《诗》为评骚准的,肯定骚体源于《诗》。这一点在《比兴》篇中也有说明:“楚襄信谗,而三闾忠烈,依《诗》制《骚》,讽兼‘比’‘兴’。”在《辨骚》一文中,刘勰更详细论述了《楚辞》与《风》《雅》的四同、四异。同者:“故其陈尧舜之耿介,称汤武之祗敬,典诰之体也;讥桀纣之猖披,伤羿浇之颠陨,规讽之旨也;虬龙以喻君子,云蜺以譬谗邪,比兴之义也;每一顾而掩涕,叹君门之九重,忠怨之辞也。”异者:“至于托云龙,说迂怪,丰隆求宓妃,鸩鸟媒娀女,诡异之辞也;康回倾地,夷羿日,木夫九首,土伯三目,谲怪之谈也;依彭咸之遗则,从子胥以自适,狷狭之志也;士女杂坐,乱而不分,指以为乐,娱酒不废,沉湎日夜,举以为欢,荒淫之意也。”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作详细说明,详见本书丁编十四“论《楚辞》”之“诡异之辞,狷狭之志:论《楚辞》与《风》《雅》的同异”一节。

其次是“赋”。《诠赋》云:“赋自《诗》出,分歧异派。”刘勰认为,赋源于《诗》:

《诗》有六义,其二曰赋。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昔邵公称:“公卿献诗,师箴赋。”传云:“登高能赋,可为大夫。”诗序则同义,传说则异体,总其归涂,实相枝干。刘向云“明不歌而颂”,班固称“古诗之流也”。……然赋也者,受命于诗人,拓宇于楚辞也。于是荀况《礼》《智》,宋玉《风》《钓》,爰锡名号,与诗画境,六义附庸,蔚成大国。遂客主以首引,极声貌以穷文,斯盖别诗之原始,命赋之厥初也。绎其旨趣,刘勰“赋自《诗》出”的主要理由似为:第一,从语源上讲,赋即“铺”。“《诗》有六义,其二曰赋。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刘勰认为,“六义”中赋的基本特点是通过铺叙辞藻和文词来达到体物言志的目的,而这也正是后世赋体的基本特点,即一要讲文彩铺叙,二要讲言志讽谏。第二,后世赋体不歌而颂的表达方式,亦源于“六义”中的赋。从先秦典籍中“公卿献诗,师箴赋”“登高能赋,可谓大夫”等记载中可以看出,“不歌而诵”之赋,乃“六义”之赋的发展,这一形式也正是后世赋体的源头。第三,汉体大赋用序言开头,用总论结尾,“序以建言,首引情本;乱以理篇,迭至文契”,而“乱”的形式亦源于《诗》。《诠赋》中“按《那》之卒章,闵马称乱,故知殷人辑《颂》,楚人理赋,斯并鸿裁之寰域,雅文之枢辖也”之论,正是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国语·鲁语下》引鲁国闵马父说,称《那》的结尾为“乱”,刘勰据此推断,殷人所辑《商颂》各篇的结尾都有“乱”,这一形式为“楚辞”所继承。

刘勰多称赋体源于《诗》,因此要多方探寻两者在内容、形式、表达方式等方面的关联。从文体学的角度来看,刘勰所论不差。汉人已认定“赋乃古诗之流”,不过多从讽谏意义上而言;刘勰则更深入地论证了两者之间更为广泛的渊源关系,这是刘勰的贡献。

再次是“颂”。《颂赞》云:

四始之至,颂居其极。颂者,容也,所以美盛德而述形容也。昔帝喾之世,咸墨为颂,以歌九韶。自商已下,文理允备。夫化偃一国谓之风,风正四方谓之雅,容告神明谓之颂。风雅序人,事兼变正;颂主告神,义必纯美。鲁国以公旦次编,商人以前王追录,斯乃宗庙之正歌,非宴飨之常咏也。《时迈》一篇,周公所制;哲人之颂,规式存焉。“颂”亦是“六义”之一。《文心雕龙·颂赞》开篇即云:“四始之至,颂居其极。颂者,容也,所以美盛德而述形容也。”这一看法,承《诗大序》之说。接下来,刘勰从远古帝喾时代、《诗经》以至汉魏,追溯了颂体的渊源和衍变。

刘勰还提到了《鲁颂》和《商颂》的编次缘起及其性质意义:《鲁颂》因周公旦的功勋而按次序编成;《商颂》,系商人追念先王之作。此两者是用在宗庙里的雅乐,非宴会上的歌咏。关于鲁、商两颂的编次缘起,刘勰采用的是郑玄《鲁颂谱》及《商颂谱》的观点,其关于雅乐的提法是符合实际的。刘勰还讲到:“《时迈》一篇,周公所制。”在这里,刘勰并未举出周公制《时迈》的确切证据。不过,后世孔颖达《正义》对此有过说明:“《国语》称周公之颂曰‘载戢干戈’,明此诗周公作也。”刘勰对《时迈》篇的评价是“哲人之颂,规式存焉”,意思是说圣人所作的颂里,保存着作颂的规范。《时迈》篇称颂偃息兵戈、宣化懿德之举,典雅醇正,因此刘勰有此评。

在“选文定篇”时,刘勰特别指出了扬雄、班固等人的作品对《诗》的模规,以及对《诗》的内在精神的继承:“若夫子云之表充国,孟坚之序戴侯,武仲之美显宗,史岑之述熹后,或拟《清庙》,或范《》《那》,虽深浅不同,详略各异,其褒德显容,典章一也。”考之以作品实际可知,刘勰所列扬雄之颂赵充国、班固之颂窦融、傅毅之颂汉明帝、史岑之颂熹后等,确具有“褒德显容”的特点,甚至在基本创作规程上也具有一致性。刘勰认为,上述诸人的颂体创作,或模拟《诗·周颂·清庙》,或效仿《诗·鲁颂·》《诗·商颂·那》,虽深浅、详略有异,但创作宗旨是相同的。挚虞《文章流别论》也有过相似的论述:“昔班固为《安丰戴侯颂》,史岑为《出师颂》《和熹邓后颂》,与《鲁颂》体意相类;而文辞之异,古今之变也。扬雄《赵充国颂》,颂而似雅。”刘勰关于颂体渊源、流变及特点的描述无疑是精辟而准确的。他之所以强调颂体创作应模规《清庙》《》《那》等体式,是因为这些作品内容典雅,语言“清铄”。刘勰还进一步指出,颂体创作应遵循“谕扬以发藻,汪洋以树义”“纤曲巧致,与情而变”的原则。这些观点,显然都是十分精辟的。

再其次是“哀吊”。《哀吊》曰:

昔三良殉秦,百夫莫赎。事均夭横,《黄鸟》赋哀,抑亦诗人之哀辞乎!《左传·文公六年》载:“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史记·秦本记》亦载其事:“缪公卒,葬雍。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鍼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可见,《黄鸟》所叙写的是秦穆公以人殉葬之事。清人陈继揆《读风臆补》评《黄鸟》曰:“恻怆悲号,哀辞之祖。”从现存资料来看,哀悼之始,莫先于《黄鸟》者,故刘勰引以为例。但哀词一般用来哀悼“夭昏”者,即未成年而夭折的孩子,子车氏之三子“皆秦之良也”,显然不在此列。既然哀悼的对象不同,刘勰为何还要举《黄鸟》为例呢?原因在于《黄鸟》情调悲怆,用语凄楚,“事均夭横”;而且也符合刘勰“悲实依心”“情主于痛伤,而辞穷乎爱惜”的哀文写作要求。

后世以哀文名世之诸家,刘勰最推崇的是潘岳。《哀吊》曰:“及潘岳继作,实踵其美。观其虑善辞变,情洞悲苦,叙事如传,结言摹诗,促节四言,鲜有缓句,故能义直而文婉,体旧而趣新,《金鹿》《泽兰》,莫之或继也。”潘岳有《金鹿哀辞》一篇悼念其夭亡的幼子,又有《为任之咸妻作孤女泽兰哀辞》一篇,为年仅三岁而陨的外甥悲戚。两篇俱悲怆彻骨,至深至婉,一向被目为哀文之名篇。其中如“耳存遗响,目想余颜;寝席伏枕,摧心割肝”,“良嫔短世,令子夭昏。既披我干,又剪我根”等一些文句,以泪浸笔,长歌当哭,真正具有“情往会悲,文来引泣”(《哀吊》)的效果。对于这两首诗语言及体制特点,刘勰注意到了其对《黄鸟》及《诗经》的效仿和继承。这两首诗均用四言写成,且音调急促,少有舒缓,这样便于营造出饮咽吞声、如泣如诉的氛围,进而表达出对夭亡者的痛惋。刘勰所谓的“体旧”,就是指潘岳哀文对《诗经》体制的模仿和效法。

上述骚、赋、颂、哀吊之外,刘勰还个别地谈到了《诗》与乐府、论说、启奏、书记、诏策、章表等体的关系,现择取要者列举如下。

作为诗的一种体式,“乐府”与《诗》在内容趋向、语言风格及句式用语等方面存在着多方面的关联。但刘勰对此未及细论,只在《乐府》篇中简单提到:“及宣帝雅颂,诗效《鹿鸣》。”汉宣帝时,有人仿效《小雅》中《鹿鸣》制作歌功颂德的音乐,刘勰以此例来说明《诗》在乐府形成过程中所产生的深刻影响。

《论说》篇从训释角度谈到了论体与《诗》的关系。《论说》开篇即言:“圣哲彝训曰经,述经叙理曰论。”看来,只有阐明经意、申述事理者才可以称作“论”;刘勰将经书的传、注,亦视为论体。“释经,则与传注参体”“传者转师,注者主解”。刘勰也客观地指出,与议、说、赞等其他论体相比较,“注释为体,解散论体”。也就是说,注释是拆开了的论体,是把论分散在了各个注里,因此势必会显得琐碎繁杂。刘勰反对繁琐的章句之学,主张传、注要文字简约、含义明畅。“若毛公之训《诗》,安国之传《书》,郑君之释《礼》,王弼之解《易》,要约明畅,可为式矣”。他举出《毛诗》、孔传等,认为这些对经书的传注是简洁而明畅的,是后世学习效仿的榜样。

《奏启》则引《诗》为例,论述了奏劾一类文的文体特点:“《诗》刺谗人,投畀豺虎;《礼》疾无礼,方之鹦猩;墨翟非儒,目以豕彘;孟轲讥墨,比诸禽兽:《诗》《礼》儒墨,既其如兹,奏劾严文,孰云能免?”按《诗·小雅·巷伯》讽刺、攻击进谗言的人云:“取彼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用语激烈,指斥严厉。刘勰以为,《诗》尚如此,弹劾类的文章往往如是,相互攻击,吹毛求疵,诟病为切。

“谱”乃“书记”之一体,刘勰认为,该体与《诗》有着渊源关系:“故谓谱者,普也。注序世统,事资周普;郑氏谱《诗》,盖取乎此。”郑玄按照《诗》的次序和诸侯的世系编成《诗谱》,刘勰以为,这正属于“注序世统,事资周普”的情况。“刺”也是“书记”类文体,刘勰以为:“刺者,达也。诗人讽刺,《周礼》三刺,事叙相达,若针之通结矣。”刺是通达之意,《诗经》中的讽刺,就是通过叙述某件事情来表达作者的爱憎态度;这样的意见送达对方,就像针通到症结处一样。此处,刘勰从语源意义上阐释了《诗经》中“刺”的意义。此外,“谚”亦与《诗》存在渊源关系:“《大雅》云‘人亦有言’‘惟忧用老’。并上古遗谚,《诗》《书》可引者也。……夫文辞鄙俚,莫过于谚,而圣贤《诗》《书》,采以为谈,况逾于此,岂可忽哉!”《诗·大雅》中《荡》《抑》《桑柔》《蒸民》四篇皆有“人亦有言”句;《诗·小弁》有“惟(维)忧用老”句。这些都属“谚”。“谚”即今人所说的谚语、俗语,刘勰亦将其归入“书记”一类。刘勰援《诗》之例旨在说明:谚语在古代即有流传;谚语虽然文辞俚俗,但《诗》《书》尚采之,可见是不容忽略的。

在《诏策》和《章表》中,刘勰也从语源意义上考察了《诗》的文体意义。《诏策》讲:“《诗》云:‘畏此简书。’”“自教以下,则又有命。《诗》云‘有命在天’,明为重也。”刘勰认为,文体名目的确立,源于经典,即所谓“并本经典以立名目”。其中,“简策”和“命”这两体均源于《诗》。按《诗·小雅·出车》有“畏此简书”句,《诗·大雅·大明》有“有命在天,命此为王”句,因此,刘勰的立论是充分依据的。《章表》曰:“章者,明也。《诗》云‘为章于天’,谓文明也;其在文物,赤白曰章。”《诗·大雅·棫朴》有“为章于天”句,此处的“章”即“明”之意。因此,刘勰所谓“《诗》云‘为章于天’,谓文明也”的释解是正确的。这里,刘勰也是从语源意义上考察了“章”的名目和原始含义。

《文心雕龙》对《诗》的文体特点的总结和论述,鲜明地体现了刘勰的宗经思想,也较为恰当地见出了《诗》的文体价值,对后世《诗》的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刘勰看来,《诗》的文体形态和具体实践,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各体的创作方法,显示了对各体写作的具体要求。文学自觉的重要表现是文体自觉,《文心雕龙》对《诗》的文体意义的细致梳理,正从一个方面反映了魏晋文学自觉的实际,同时也对后世诸文体的创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论《书》

王充《论衡·正说篇》云:“《尚书》者,以为上古帝王之书,或以为上所为下所书。”作为我国最早的历史文献,《尚书》汇集了典、谟、训、诰、誓、命诸文,是研究我国上古历史、哲学的重要依据。《尚书》同时又是儒家最重要的经典之一,被称作《书经》,刘知幾目之为“七经之冠冕”:“夫《尚书》者,七经之冠冕,百氏之襟袖。凡学者必先精此书,次览群籍。譬夫行不由径,非所闻焉。”《尚书》以记言为主,记事为次,其文层次清晰,结构完整,多采用想象、夸张、比喻、渲染、对比等手法,具有明显的文学性特征。因此,一向被认为是业已成熟的散文。

《文心雕龙》之《征圣》《宗经》《史传》等至少三十三篇论及了《尚书》,其余征引《尚书》原文、化用《尚书》事典、谈及《尚书》人物篇章者,则比比皆是,难以准确统计。涉及的主要问题有:《尚书》的地位和性质、《尚书》的语言特点、《尚书》的文学性特征及《尚书》对后世文学体式的影响等。可以说,在中国文学史及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第一次细致地从文学角度论述《尚书》者,非《文心雕龙》莫属。刘勰对《尚书》文学特征的描述和判断,对后世的相关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

(一)《书》实记言,标列“七观”:论《书》的特点和地位

《荀子·劝学》言“《书》者,政事之纪也”,《史记·太史公自序》讲“《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显然,诸家所论都指出了《尚书》汇集和记载政事的性质。《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文告、帝王的谈话训示、誓词、命令、法律制度等,“盖《书》之所主,本于号令,所以宣王道之正义,发话言于臣下,故其所载,皆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其体例主要有典、谟、训、诰、誓、命,是为“六体”。

《文心雕龙》对《尚书》的关注和考察,其重点并不在史学层面。尽管如此,从《尚书》的文本实际出发,《文心雕龙》还是客观地指出了《尚书》偏重记言的特点:

《书》实记言。(《宗经》)

古者,左史记事者,右史记言者。言经则《尚书》,事经则《春秋》。(《史传》)《尚书》所载多诰命、训示、誓词之属,因此《汉书·艺文志》讲“《书》者,古之号令”,又说“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刘勰的论述显然承续了《汉书·艺文志》的说法,而这也是符合《尚书》的实际的。如《无逸》篇,该篇属于诰命类文章,全篇每一节皆以“周公曰”领起,记载周公对成王的训示。从表现形式上看,是典型的“记言”类作品。再如,《盘庚》篇,盘庚迁都,“民不适有居”,有怨愤之言。盘庚“命众悉至于庭”,对他们进行了劝导和训示。该篇的主要内容也是“记言”,学者普遍认为当由盘庚口述、史官记录而成。

刘勰是宗经的,他坚持认为经书乃“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对于《尚书》他更多的是从经典的角度来关注和论述其地位和价值的。《宗经》曰:

自夫子删述,而大宝咸耀。于是《易》张《十翼》,《书》标“七观”,《诗》列“四始”,《礼》正“五经”,《春秋》“五例”。义既极乎性情,辞亦匠于文理,故能开学养正,昭明有融。关于七观,《尚书大传》载:“孔子曰:六誓可以观义,五诰可以观仁,《甫刑》可以观诫,《洪范》可以观度,《禹贡》可以观事,《皋陶谟》可以观志,《尧典》可以观美。”可见,观义、观仁、观诫、观度、观事、观志、观美,谓之“七观”,系指《尚书》可供借鉴的七个方面内容。刘勰认为,《尚书》“七观”与《易》之“十翼”、《诗》之“四始”等同属“五经”之菁华,具有“义既极乎性情,辞亦匠于文理”的特点,可以启发学习、培养正道、彰显义理。在刘勰看来,《尚书》及儒家经典“性灵镕匠,文章奥府”,可以镕铸人们的性情,是文学创作的巨大宝库,是“群言之祖”。刘勰的论述对后世产生了深刻影响。后世学者对《尚书》的经学、史学及文学地位都给予了充分肯定,上述刘知幾等人的相关论述即是明证。

(二)辞义温雅,万代仪表:论《书》的文学性

《尚书》有没有文学性?回答是肯定的。《尚书》虽为各类“训典”“号令”及历史事迹的汇编,但已具备了叙事、议论、描写等手法,有些篇章还运用了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以增加文章的生动性和说服力,其所蕴含的文学性因素是明显的。因此,《尚书》一向被视为我国古代散文的源头。这一点,前贤今哲早有定论。如,陈柱《中国散文史》视《尚书》为“为治化而文学时代之散文”,谭家健《中国古代散文史稿》也讲:“《尚书》已是成熟的散文,不再是萌芽或雏形。”

在中国文学史上,刘勰最早对《尚书》的文学性特点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开掘和阐释,对《尚书》属对、夸饰、事典等手法的运用进行了具体分析。《总术》篇曰:

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诗》《书》,别目两名,自近代耳。六朝人有文、笔之辨,但区分文、笔的标准并不完全一致。萧绎《金楼子·立言》谓:“笔退则非谓成篇,进则不云取义,神其巧慧,笔端而已。至如文者,惟须绮縠纷披,宫徵靡蔓,唇吻遒会,情灵摇荡。”显然,萧绎更多的是从文章性质上来区分文、笔的。刘勰则认为,有韵者为“文”,无韵者为“笔”,这是着眼于文章形式来区分的。那么,《诗》《书》等经典是“文”还是“笔”呢?刘勰认为,“夫文以足言,理兼《诗》《书》”,这就肯定了《诗》《书》等经典是“文”,而非“笔”。《情采》开篇也讲过“圣贤书辞,总称文章,非采而何?”刘勰不仅肯定了“六经”的文学性,而且强调,圣贤的文章是有文采的,足可为万世之法。《才略》篇更以“辞义温雅,万代之仪表”评价《尚书》的文学价值,充分肯定了《尚书》对后世文章创作的巨大影响:

虞夏文章,则有皋陶六德,夔序八音,益则有赞,五子作歌,辞义温雅,万代之仪表也。《书·虞书·皋陶谟》:“皋陶曰:都!亦行有九德。……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彊而义。……日严祗敬六德,亮采有邦。”所谓“皋陶六德”,概即指此。《书·虞书·舜典》曰:“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偕,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这段文字因其“诗言志”观念而为后人所熟知。“诗”“歌”“声”“律”之谓,则对文艺创作的全过程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文心雕龙》所谓“夔序八音”概即指此。伯益作赞见于《虞书·大禹谟》:“惟德动天,无远弗届。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五子作歌”见载于《尚书·夏书》,详见下文。“虞夏文章”,多保存在《尚书》中,因此,刘勰对虞夏文的评述实际上就是对《尚书》的评述。在上引一段文字中,刘勰列举了《尚书》中之四例,并以“辞义温雅,万代之仪表”来评价这些文章,对《尚书》的文学价值给予了充分肯定。

类似的评述还见于《原道》:

唐虞文章,则焕乎始盛。元首载歌,既发吟咏之志;益稷陈谟,亦垂敷奏之风。夏后氏兴,业峻鸿绩,九序惟歌,勋德弥缛。相对于远古事迹的“年世渺邈”、湮没无闻,刘勰认为,唐虞时代的文章才真正“焕乎始盛”。接下来,刘勰举出了《尚书》之三例,以证明其论点。一是,“元首载歌”,其二是“益稷陈谟”,其三是“九序惟歌”。“元首载歌”见于《书·虞书·益稷》,虞舜在位,天下大治,尧乃歌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刘勰以为,虞舜元首之歌,吟咏了自己的情志;言情咏志之作,当然是具有文学性的。“益稷陈谟”亦见载于《虞书》。益和稷分别指舜的臣子伯益和后稷;“谟”,计谋,谋略。《尚书·虞书》记载有不少伯益和后稷献给帝舜的谋议,刘勰认为这些谋议开启了奏章之风。“奏”乃文之一体,《文心雕龙》有《奏启》一篇专论其特点。这是从文体学意义来考察《尚书》的文学性特点的。“九序惟歌”见于《书·虞书·大禹谟》:“禹曰:於,帝念哉!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政德、利用、厚生、惟和。九功惟叙,九叙惟歌。”夏禹代兴,建立了丰功伟业,因此得到了歌颂。《明诗》篇也谈到了“九序惟歌”的问题:“及大禹成功,九序惟歌。”但从《尚书》所载之颂词来看,“九序惟歌”的文学性色彩不是很明显。

在其他的一些论述中,刘勰还具体分析了《尚书》中属对、夸饰、事典等表现手法的运用。《丽辞》曰:

唐虞之世,辞未极文,而皋陶赞云:“罪疑惟轻,功疑惟重。”益陈谟云:“满招损,谦受益。”岂营丽辞,率然对尔。本段中的两则例文均出自《书·大禹谟》。其一是“罪疑惟轻,功疑惟重”,这是大臣皋陶献给禹的谋议;其二是“满招损,谦受益”,为大臣伯益的献辞。这两则文字均齐整浏亮,自然成对,因此刘勰用以阐证其“奇偶适对,不劳经营”的丽辞原则。作为中国早期散文,《尚书》大量运用了偶对手法以增强文章的表达效果。上述《毕命》中之“政贵有恒,辞尚体要”,《梓材》中之“若作室家,既勤垣墉,惟其涂塈茨;若作梓材,既勤朴斫,惟其涂丹雘”,《皋陶谟》中之“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彊而义”,《舜典》中之“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等等,都是较为典型的例证。字对、词对之外,《尚书》甚至还大量使用了句对,如“曰肃,时雨若;曰乂,时旸若;曰哲,时燠若;曰谋,时寒若;曰圣,时风若”(《洪范》)。“何择,非人?何敬,非刑?何度,非及?”(《吕刑》)“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皋陶谟》)如此等等,在《尚书》中随处可见。后世修辞学所列之正对、反对、重叠对、错综对、工对、宽对等偶对形式,《尚书》都已具备。刘勰激赏文辞之美,也着力探讨了包括偶对在内的各类艺术技巧的具体运用。但同时,他反对浮泛不切,主张自然成文,“率然对尔”。上引《尚书》里的两则文字,不事经营而事理圆密,正符合刘勰的审美标准。刘勰之引经文为据,同时包涵着对时文刻形镂法、文乏异采的批评。籍经以刺时文,救失补弊,是其重要用意。

丽辞之外,《文心雕龙》对《尚书》中夸饰手法的运用也进行了分析和说明。

虽《诗》《书》雅言,风俗训世,事必宜广,文亦过焉。是以言峻则嵩高极天,论狭则河不容舠,说多则子孙千亿,称少则民靡孑遗;襄陵举滔天之目,倒戈立漂杵之论,辞虽已甚,其义无害也。(《夸饰》)刘勰言,虽然《诗》《书》在语辞的运用上堪称规范,但出于表达上的需要仍使用了许多夸饰手法。刘勰列举了《诗经》之六例,《尚书》之两例。《尚书》之两例为“襄陵举滔天之目,倒戈立漂杵之论”。前者出自《尚书·虞书·尧典》“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后者出自《尚书·周书·武成》“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滔天”状洪水之貌,“血流漂杵”写战争之惨烈,两者在用语上都属增饰。但“壮辞可得喻其真”“因夸以成状,沿饰而得奇也”,其表达效果是明显的。刘勰同时也指出,增饰的运用要恰到好处:“然饰穷其要,则心声锋起;夸过其理,则名实两乖。若能酌《诗》《书》之旷旨,翦扬马之甚泰,使夸而有节,饰而不诬,亦可谓之懿也。”扬雄、司马相如、张衡等人的辞赋虚用滥行,饰而有诬,有失其理,这是不恰当的。他强调要以《诗》《书》为创作范式,以纠正辞赋家之滥用夸饰、诬过其理。

《事类》篇还谈到了《尚书》事典运用的特征:

至若胤征羲和,陈《政典》之训;盘庚诰民,叙迟任之言:此全引成辞以明理者也。然则明理引乎成辞,征义举乎人事,乃圣贤之鸿谟,经籍之通矩也。昔胤侯征羲和,引夏之《政典》曰“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盘庚迁都,引古代贤臣迟任之言告诫臣民曰:“迟任有言曰‘人惟求旧,器非求旧’,惟新。”这两件事分别出自《尚书·夏书·胤征》和《尚书·商书·盘庚》,都征引了古事或古言以说明道理,属事类运用中“全引陈辞以明理”之例。据此,刘勰认为,据事类义、援古证今是经典的惯用手法。很显然,刘勰征引《尚书》中的例文,其目的在于为事类的运用寻找理论依据。事实上,此类援引古事、民谚以及先王之言用以分析说明事理的手法,在《尚书》中比比皆是。《周书·康诰》:“我闻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惠不惠,懋不懋。’已!汝惟小子,乃服惟宏王应保殷民,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周公训诫康叔时,引用了“怨不在大,亦不在小;惠不惠,懋不懋”的古语,告诫康叔告要保护下民,不要贪图逸乐。《牧誓》中,武王伐纣时引用古语“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用以揭露商纣王宠信妲己、荒淫误国,既辛辣犀利,又形象生动。刘勰是主张宗经的,他认为“经典深沉,载籍浩瀚,实群言之奥区,而才思之深皋也”,而后世文章在征引事典时,也确乎多取资经典,渔猎于其中。

(三)辞尚体要,务实弃华:论《书》的语言特点

作为中国文学史上的第一部散文集,《尚书》的语言古朴质实,绝少雕饰,但同时也存在着古奥艰涩、诘屈聱牙等问题。《文心雕龙》对《尚书》的语言特点多有论及,比较集中的阐释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览文如诡,寻理即畅

《尚书》所记基本是誓、命、训、诰一类的言辞,文字古奥迂涩,艰深难懂;《尚书》又多用雅言,很少运用表示语法关系和语势语气的虚词和关联词。这一独特的语言特点也造成了《尚书》的拗口难读。因此,韩愈《进学解》有“周诰殷盘,诘屈聱牙”之评。但另一方面,《尚书》之记言论事往往简洁明了,平易质朴。对此,《文心雕龙·宗经》做了精当的分析和说明:

《书》实记言,而诂训茫昧,通乎《尔雅》,则文意晓然。故子夏叹《书》,昭昭若日月之明,离离如星辰之行,言昭灼也。……《尚书》则览文如诡,而寻理即畅;《春秋》则观辞立晓,而访义方隐。此圣人之殊致,表里之异体者也。所谓“诂训茫昧”“览文如诡”,正准确地揭示了《尚书》古奥难懂,不宜索解的特点。《尚书》之难读,主要原因是因为记载和运用了当时的语言。古今语言表述习惯方面的差异,大量口语的运用,加之由于年代久远而造成的错讹、脱衍等方面的因素,造成了《尚书》语言文字的迂涩诡杂,驳舛难明。黄侃在《文心雕龙札记》中讲:“案《尚书》所记,即当时语言。”鲁迅在《且介亭杂文·门外文谈》讲:“《书经》有那么难读,似乎正可作照写口语的证据。”宋代陈骙《文则》也讲:“商《盘》告民,民何以晓?然在当时,用民间之通语,非若后世待训诂而后明。”顾颉刚先生的解释则更为具体:“周民族起源于渭水流域,说的是一口陕西方言,史官忠实记录了下来。”由此看来,《尚书》语言之艰涩古奥,其原因是不难理解的。

尽管《尚书》文字古奥艰涩,诘屈聱牙,但这并不意味着《尚书》内容上的隐晦婉曲,不可索解。《尚书》记言论事简洁质朴,要言不烦,一些描写和议论往往具有“平正易解”的特点。对此,徐师曾《文体明辨序》曾有过客观的评述和说明:“其文或平正而易解,或诘屈而难读;平正者经史官之润色,诘屈者记矢口之本文。”“矢口”,犹开口,随口,指不加思索,脱口而言。看来,《尚书》中只有那些“矢口”之言才是诘屈聱牙的,其余部分则是通明晓畅的。

刘勰指出,如果借助于《尔雅》,并充分了解和考虑到当时的语言特点,是可以对《尚书》做出正确的释读和理解的。故刘勰讲:“通乎《尔雅》,则文意晓然。”《炼字》亦云:“夫《尔雅》者,孔徒之所纂,而《诗》《书》之襟带也。”刘勰视《尔雅》为《诗》《书》之“襟带”,如果说《诗》《书》等经典是衣服的话,《尔雅》就好比衣服上的领子和带子,二者相辅相成。那么,为什么《尔雅》一书堪称《诗》《书》之“襟带”呢?原因在于《尔雅》能以雅正之言解释先秦的古语词和方言词,用秦汉时的通行语来解释经典中的方言、口语。故此,它是考证经典词义和名物必不可少的工具。如,《周书·顾命》曰:“先辂在左塾之前。”何为“塾”?《尔雅·释宫》云:“门侧之堂谓之塾。”《梓材》有“后式典籍”之语,《尔雅·释诂》云:“式,用也。”黄侃先生在《尔雅略说》中对《尔雅》的这一特点和功能有过非常精当的阐释:“然而五方水土,未可强同,先古遗言,不能悉废;综而集之,释以正义,比物连类,使相附近。此谓尔雅。……明乎此者,一可知《尔雅》为诸夏之公言,二可知《尔雅》皆经典之常语,三可知《尔雅》为训诂之正义。”明白了这一点,刘勰对《尔雅》的重视和强调就不难理解了。

刘勰还引用了《尚书大传》中子夏对《书》的一段评语:“昭昭如日月之代明,离离若参辰之错行。”子夏的话原是评《书》之“论事”特点的,是说《尚书》的记事是非常清楚明白的。刘勰援引此论意在说明:《尚书》虽然语言古奥迂涩,但如果能结合当时的语言实际进行考察,它的文意是晓畅明晰的。下文所谓“寻理即畅”,也正说明了同样的问题。刘勰在比较的基础上概括了《尚书》和《春秋》语言上的差异:“《尚书》则览文如诡,而寻理即畅;《春秋》则观辞立晓,而访义方隐。”这一论述是精当准确的,故纪昀评曰:“四语括尽两经。”

2.辞尚体要,务实弃华

《征圣》云:

是以子政论文,必徵于圣,稚圭劝学,必宗于经。《易》称“辨物正言,断辞则备”;《书》云“辞尚体要,弗惟好异”。故知正言所以立辩,体要所以成辞,辞成无好异之尤,辩立有断辞之义。虽精义曲隐,无伤其正言;微辞婉晦,不害其体要。体要与微辞偕通,正言共精义并用:圣人之文章,亦可见也。在这里,刘勰引《易》和《书》的有关论述,特别强调了为文时应特别注意的两个问题:一是“辨物正言”,二是“辞尚体要”。“正言”之谓,强调了语言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而“体要”则强调了语言的简约性和对事理的深刻体察。刘勰认为,“正言”是为了“立辩”;“体要”才可以“成辞”。

“辞尚体要”出自《书·周书·毕命》:“政贵有恒,辞尚体要,不惟好异。”孔氏传:“政以仁义为常,辞以理实为要。”孔颖达疏:“为政贵在有常,言辞尚其体实要约,当不惟好其奇异。”就语言运用层面的意义而言,《尚书》的意思是说,语言和文辞的运用,重在体察要义,而不在好奇立异。考之以《尚书》的实际,我们可以发现,大抵《书》是以简约为务的。《尚书》所计乃典、谟、训、诰、誓、命“六体”,多属记言类,往往直陈其辞,简质朴实,殊少雕饰。对此,前贤多有评述。如,刘知幾《史通·六家》曰:“原夫《尚书》之所记也,若君臣相对,词旨可称,则一时之言,累篇咸载。如言无足记,语无可述,若此故事,虽有脱略,而观者不以为非。”黄侃《文心雕龙札记》也讲:“《书》之记言,非上告下,则下告上也。寻其实质,此类皆论事之文。”

就文学创作层面的意义而言,“辞尚体要”强调了对事理要义的体察和辨别,彰显了对充实典雅文章风格的崇尚。黄侃先生《文心雕龙札记》讲得好:“体要者,制辞之成,而婉妙之文,益使辞致姱美,非独隐显不相妨碍,惟其能隐,所以为显也。然文章之事,固有宜隐而不宜显者,《易》理邃微,自不能如《诗》《书》之明菿,《春秋》简约,自不能如《传》《记》之周详,必令繁辞称说,乃与体制相乖。圣人为文,亦因其体而异,《易》非典要,故多陈几深之言,史本策书,故简立褒贬之法,必通此意,而后可以谈经。”因此,“体要”并不能等同于“简要”,而是要依据文体的具体创作需要,该繁则繁,该简则简,“繁略殊形,隐显异术,抑引随时,变通会适”(《征圣》)。其要在于深刻体察事理要义,做到充实而不繁缛。

“体要”“尚简”是中国古代文论的传统观念,《尚书》之外,儒家经典对此多有阐解。《论语》云“以约失之者鲜矣”“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辞达而已矣”;《周易·系辞》曰“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这些论述,都强调了对“易”“简”的崇尚和对繁、缛的摒弃。

《文心雕龙》多次引用了《尚书》此论,表现出对“辞尚体要”创作原则的推崇和重视,“辞尚体要”也进而成为了《文心雕龙》最重要的美学思想。刘勰多以此为标的评判前人作品,规范文体写作。如评贾谊《吊屈原文》“体同而事核”(《哀吊》),评蔡邕的碑文“……莫非清允。其叙事也该而要,其缀采也雅也泽”(《诔碑》);对《议对》的创作要求是“事以明核为美,不以深隐为奇”,等等。此论明显具有抨击时文标新立异、崇尚奇诡的用意。《序志》曰:“辞人爱奇,言贵浮诡,饰羽尚画,文绣鞶帨,离本弥甚,将遂讹滥。”刘勰对骈文之繁缛深恶痛绝,因此《文心雕龙》中多次对时文之弊提出批评。如,《程器》曰:“《周书》论士,方之梓材,盖贵器用而兼文采也。是以朴斫成而丹雘施,垣墉立而雕杇附。而近代词人,务华弃实。”《梓材》是周公以周成王名义对康叔的诰词,文中说:“若稽田,既勤敷菑,惟其陈修,为厥疆畎。若作室家,既勤垣墉,惟其涂塈茨。若作梓材,既勤朴斫,惟其涂丹雘。”刘勰引用了《梓材》中的话。需要注意的是,《梓材》并非“论士”,而是论创业和守成问题的。刘勰援引其“务华弃实”之论是专就“近代词人”而言的,其指向是十分明确的。《风骨》篇有更为明确的说明:“《周书》云:‘辞尚体要,弗惟好异。’盖防文滥也。”刘勰认为,“若夫镕铸经典之范,翔集子史之术,洞晓情变,曲昭文体,然后能孚甲新意,雕画奇辞”(《风骨》),其中,“昭体”和“晓变”是创造“新意”和“奇辞”的关键。如果不熟悉创作的起码规范,不经过认真的提炼和琢磨,而是一味追新逐奇,就会遭致创作上的失败。显然,刘勰标榜和推重“辞尚体要”,其目的在于反对滥用文辞。

相对于时文的繁缛,刘勰认为圣人的文章简约明畅,辞约旨丰。上引《征圣》中,刘勰赞赏圣人的文章“体要与微辞偕通,正言与精义并存”,为后世文学创作树立了光辉典范。刘勰此论,重在强调圣人书辞对于文章创作的巨大指导意义,进而表明其“论文必征与圣”的立场。《序志》亦曰:“盖《周书》论辞,贵乎体要;尼父陈训,恶乎异端;辞训之异,宜体于要。”刘勰认为,《周书》之贵乎“体要”论和孔子的憎恨“异端”说,都是后世为文者应当学习和吸收的。显然,在刘勰这里,提倡对圣人书辞的体察和效仿,同时也包含有对时文的否定和批判倾向。刘勰是主张简约的,他甚至对注经之繁缛也表示了不满。《论说》曰:“若夫注释为词,解散论体,杂文虽异,总会是同。若秦延君之注《尧典》,十余万字;朱普之解《尚书》,三十万言,所以通人恶烦,羞学章句。若毛公之训《诗》,安国之传《书》,郑君之释《礼》,王弼之解《易》,要约明畅,可为式矣。”对经文之“注释”,刘勰将之归为“论”之一体,“圣哲彝训曰经,述经叙理曰论”。“注释”的特点在于,将论分散在了各个注里。刘勰反对繁杂的章句之学,主张注经要“要约明畅”。孔安国传《书》,即为“要约明畅”之一例。这样看来,刘勰“贵乎体要”的文学主张,不仅仅针对诗文创作,同时也兼及经书注释和论文写作。

刘勰“贵乎体要”的美学原则,不仅对于纠正当时文坛的繁缛之弊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后世文论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刘大櫆曾指出:“文贵简。凡文笔老则简,意真则简,辞切则简,理当则简,味淡则简,气蕴则简,品贵则简,神远而含藏不尽则简,故简为文章尽境。”刘熙载也讲:“艺者,道之形也。……顾或谓艺之条绪綦繁,言艺者,非至详不足以备道。虽然,欲极其详,详有极乎?若举此以概乎彼,举少以概乎多,亦何必殚竭无余,始足以明指要乎?是故余平昔言艺,好言其概。”

(四)太康败德,五子咸怨:论《五子之歌》

《尚书·夏书》有《五子之歌》一篇,全文如下:

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民咸贰。乃盘游无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厥弟五人,御其母以从,徯于洛之汭。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其一曰:“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予视天下,愚夫愚妇,一能胜予。一人三失,怨岂在明?不见是图。予临兆民,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为人上者,奈何不敬?”其二曰:“训有之,内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雕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其三曰:“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乱其纪纲。乃厎灭亡。”其四曰:“明明我祖,万邦之君。有典有则,贻厥子孙。关石和钧,王府则有。荒坠厥绪,覆宗绝祀!”其五曰:“呜呼曷归?予怀之悲。万姓仇予,予将畴依?郁陶乎予心,颜厚有忸怩。弗慎厥德,虽悔可追?”孔氏传:“太康失邦,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是说为司马迁所取,《史记·夏本纪》曰:“帝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太康是夏王启的儿子,大禹之孙。在位期间,不理朝政,引起了朝野上下的普遍不满。太康又喜好畋猎,往往一去数月,这更增加了人民的反抗情绪。大臣羿趁机煽动朝中军政要员起来反对太康,他带兵把守洛水北岸,不让太康回都,并且将他逐出国门。太康的五个弟弟保护着母亲,在洛水之曲苦苦等候太康达一百多天。五子想起太康平时的所作所为,便作诗表达对哥哥的怨恨和指责。《五子之歌》是歌诗,作诗者均系贵族,包括后来作了夏王的仲康在内,因此当属贵族歌诗。逯钦立先生考证说:“左氏哀六年传引《夏书》曰‘惟彼陶唐,帅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乱其纪纲,乃灭而亡。’与此略同,可证歌为先秦逸文。”

《文心雕龙》对《五子之歌》的集中论述主要有四处:

及大禹成功,九序惟歌;太康败德,五子咸怨:顺美匡恶,其来久矣。(《明诗》)

唐歌在昔,则广于黄世;虞歌《卿云》,则文于唐时;夏歌雕墙,缛于虞代;商周篇什,丽于夏年。至于序志述时,其揆一也。(《通变》)

三言兴于虞时,《元首》之诗是也;四言广于夏年,《洛汭之歌》是也。(《章句》)

虞夏文章,则有皋陶六德,夔序八音,益则有赞,五子作歌,辞义温雅,万代之仪表也。(《才略》)在《明诗》篇中,刘勰将《五子之歌》作为诗歌“顺美匡恶”的重要例证加以运用。大禹功德显著,因而人们作歌颂扬他;“太康败德”,于是有《五子之歌》对其进行讽谏和怨恨。因此,“顺美匡恶”、言志缘情是诗的最重要的特点和功能。“选文以定篇”是《文心雕龙》重要的创作原则,《五子之歌》正是“选文”的具体体现。事实上,《五子之歌》也确实较典型地体现了早期诗的美刺特点。

《通变》引用《五子之歌》旨在说明由质而讹、文采渐变的道理。早期诗歌,如黄帝时代的《弹歌》,极为质朴;唐尧时代的《在昔》,较之于《弹歌》则稍富文采;虞舜时的《卿云歌》,更胜一筹;而夏时的《五子之歌》如“雕墙”之类文辞,显然更富文采。在刘勰看来,从纯朴走向华美,这是文学进步的重要标志,“变则久,通则不乏”。刘勰关于黄帝、尧、舜、夏各朝文采渐变、愈趋华美的总结和论述显然是符合文学实际的。刘勰同时还指出,华美而不失典雅,才是文学发展的正确方向;晋宋之浮艳、诡奇,是将文学引向邪僻,是在走下坡路。这样的论述显然兼有批评晋宋不良文风的含意。

《章句》中所谓的《洛汭之歌》,即指《五子之歌》,此歌以四言写成,可见四言诗在当时就有流传。由于时代久远,文字记载匮乏,夏以前是否有四言诗,已难于考辨。但现传《五子之歌》确系较早、较完整的四言诗。刘勰此论,为研究四言诗的缘起提供了重要思路。

《才略》属作家论。在此篇中,刘勰对历代有代表性的作家、作品进行了评述。谈到《五子之歌》时,刘勰认为该篇同《尚书》中的“皋陶六德”“夔序八音”“益则有赞”等文章一样,同样具有“辞义温雅,万代之仪表也”的特点。《五子之歌》属于贵族文学,其讽谏、怨刺往往举祖训为则,而且多涉国家、宗庙之利害,因此确实做到了温和雅致。《论语》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诗序》言“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温柔敦厚,婉言劝谏,是传统儒家诗学的一贯主张。刘勰提倡“宗经”“征圣”,因此对《五子之歌》的怨刺风格给予了高度评价。后世论谏者,如杜牧《与人论谏书》等,普遍主张应文雅有致。

(五)诏策章奏,则《书》发其源:论《书》对后世诸体文学的影响

先秦是中国文学的孕育和开创时期,中国文学的许多体式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它的源头。中国古代最早的文似乎可以追溯到甲骨卜辞,而“六经”被公认为包含有奏、议、论、赞等各种文体形态。故陈柱先生讲:“后代文体,皆原于六经,而《尚书》为尤备矣。”《尚书》典、谟、训、诰、誓、命六体,多为后世所模仿和学习。同时,后世也有不少文体系从《尚书》六体中衍生而来。元郝经《续后汉书》曰:“《书》者言之经,后世王言之制、臣子之辞皆本于《书》。凡制诏、赦、令、册、檄、教、记,诰、誓、命、戒之余也。书、疏、笺、表、奏、议、启、状,谟、训、规、谏之余也。国书、策问、弹章、露布,后世增益之耳。皆代典国程,是服是行,是信是使,非空言比,尤官样体制之文也。”在探究各种文体的形成、演变时,刘勰也充分注意到《尚书》的意义和作用。《文心雕龙·宗经》曰:

诏策章奏,则《书》发其源。刘勰认为,《书》为诏、策、章、奏诸文体的源头。诏、策是帝告臣下的文书,《文心雕龙》有《诏策》篇专论其渊源、流变和写作原则。从名称渊源上看,刘勰言“诏”本于《书》,而“策”本于《诗》:“《诗》云‘畏此简书’,《易》称‘君子以制度数’,《礼》称‘明君之诏’,《书》称‘敕天之命’:并本经典以立名目。”从内涵上看,“策者,简也”“诏者,告也”。刘勰对诏策概念、内涵及其渊源的把握和认识是明晰和准确的。《尚书》中大量记录了政府文告、帝王的谈话训示、誓词、命令、法律制度等,其典、谟、训、诰、誓、命“六体”多为朝廷政令。如《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多方》等周初“八诰”,系周公对臣属的诰辞,其中《大诰》号召臣民平定管蔡之乱,《康诰》劝诫康叔施行德政,等等。故明代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云:“上以诰下,《大诰》《洛诰》之类是也,考于《书》可见矣。”吴讷《文章辨体序说》论“诏”曰:“按三代王言,见于《书》者有三:曰诰、曰誓、曰命。至秦改之曰诏,历代因之。”因此,言诏策源于《书》,其结论是可靠的。与刘勰同时代的颜之推在《颜氏家训·文章篇》中也讲:“夫文章者,源出《五经》:诏命策檄,生于《书》也。”

《诏策》还就《尚书》中“誓”“诰”诸体的具体运用情形做了说明:“‘命’之为义,制性之本也。其在三代,事兼诰誓。誓以训戎,诰以敷政,命喻自天,故授官锡胤。”从前,王言曰“命”,三代时称为“誓”“诰”,而秦并天下,改“命”曰“制”。这一点,《史记·秦始皇本纪》也有说明:“命为‘制’,令为‘诏’。”裴骃集解引蔡邕语曰:“诏,诏书。”“诏”本“告知”之意,《尚书》有《微子》一篇,其中讲到:“商其沦丧,我罔为臣仆。诏王子出迪。”蔡沈集传:“诏,告也。告微子以去为道。”刘勰对西汉文帝、景帝之前的诏书评价不高,目之以“诏体浮新”;而赞武帝时期的诏令为“选言弘奥”。而实际情形是,“汉至文景,意与辞俱美矣,后世无以逮之”。刘勰何以如此推赏武帝时的诏令呢?原因就在于,武帝崇儒,“文同训典”,其策书与《尚书》中的训典一样具有典雅广博、深美纯正的特点。刘勰是宗经的,因此才对武帝的诏策大加赞赏。需要注意的是,《尚书》中的训典、誓诰等虽肇诏策之始,但毕竟质朴有加而文饰不足。关于这一点,葛洪的评述比较客观:“且夫《尚书》者,政事之集也,然未若近代之优文、诏策、军书、奏议之清富赡丽也。”

章、奏乃臣僚呈报皇帝的文书,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曰:“奏疏者,群臣论谏之总名也。”《文心雕龙》有《章表》《奏启》篇对这两种文体的渊源和写作做了较为详尽的论述。古时朝臣向君主进呈意见,称为“上书”,秦初改“上书”为“奏”。到了汉代又进一步细分为“章”“奏”“表”“议”四类,“章以谢恩,奏以按劾”(《章表》)。作为上古政令的汇集,《尚书》中多有臣下对君主所提的口头的或书面的意见和建议,即刘勰所谓的“敷奏以言”。因此,视《尚书》为章、奏之源是符合事实的。《原道》曰:“益稷陈谟,亦垂敷奏之风。”《尚书·虞书》记载有不少伯益和后稷献给帝舜的谋议,刘勰认为这些谋议开启了章奏之风。《章表》篇更大量举证了《尚书》中的事例:

敷奏以言,明试以功。故尧咨四岳,舜命八元,固辞再让之请,俞往钦哉之授,并陈辞帝庭,匪假书翰。然则敷奏以言,则章表之义也;明试以功,即授爵之典也。至太甲既立,伊尹书诫,思庸归亳,又作书以赞。文翰献替,事斯见矣。《书·舜典》:“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舜巡守四岳(岱宗、南岳、西岳、北岳)后,群臣向天子口头进陈各种意见,即所谓“敷奏以言”。《文心雕龙》中《章表》《奏启》两篇均引用了该句,《章表》还进一步解释说:“然则敷奏以言,则章表之义也。”刘勰以为,群臣之进言,已经具有了“章表”的意味。“咨四岳”,即与四方诸侯商量国家大事,唐尧、虞舜皆有其事,《书》之《尧典》《舜典》均有载。其中臣下对君主的进言,在刘勰看来初具章表之义。伊尹书“诫”及“赞”分见于《书》《商书》之《伊训·序》和《太甲·序》。成汤没,太甲立为君主,大臣伊尹作《伊训》以训诫;等到太甲想到要走正路,伊尹请他回到亳京复位,并作《太甲》三篇来赞美他。伊尹的训诫体现了劝善而去恶的倾向,而这也正是刘勰对章表一类文章创作的基本要求。《奏启》篇也谈到了这一问题:“昔周之太仆,绳愆纠谬。”《书·冏命》:“王若曰:……‘惟予一人无良,实赖左右前后有位之士匡其不及’,绳愆纠谬。”纠正过失,劝善惩恶,有裨政教,是章表类文章的写作要旨。刘勰是宗经的,在他看来,《尚书》昭示了章奏类文体的基本写作矩式,后人应以《书》为范,遵经而行。《章表》云:“是以章式炳贲,志在典谟。”“典谟”即指《尚书》。刘勰要求章奏之文要仿效学习《尚书》典谟的写法,“使要而非略,明而不浅”。

诏、策、章、奏之外,刘勰还大量论及了《尚书》对后世文体形成、发展和创作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其中,比较集中和典型的有论“议”“书”“骚”“赞”“祝”“铭”“碑”“史传”“檄”“封禅”等诸体。《议对》云:

“周爰咨谋”,是谓为议。议之言宜,审事宜也。《易》之《节卦》:“君子以制度数,议德行。”《周书》曰:“议事以制,政乃弗迷。”议贵节制,经典之体也。……洪水之难,尧咨四岳,宅揆之举,舜畴五人。刘勰首先从语源角度考察了“议”的名词由来,《诗》《易》及《书》都有这方面的言论,可见,“议”的起源是很早的。《书·周书·周官》有“议事以制,政乃不迷”之论,刘勰认为这不仅是“议”体的肇始,同时也明示了“议”的内容规范,即“贵节制”,也就是说要合乎礼仪制度。在接下来的论述中,刘勰还举出了《尚书》中尧、舜“咨四岳”事,以见出“议对”之事在唐尧虞舜时代的普遍存在。其事见《尧典》《舜典》,上文已有谈及,此处不再赘述。

在论及“书”的文体渊源和创作要求时,刘勰首先征引了《尚书》中的有关记载:“大舜云:‘书用识哉!’所以记时事也。”“书用识哉”见于《尚书·益稷》,意为书是用来记录的。刘勰征引此言,即用其名,也用其实,强调“书”这一文体记录时事的特点。《书记》篇还谈到了“谚”:“谚者,直语也。丧言亦不及文,故吊亦称谚。廛路浅言,有实无华。邹穆公云‘囊满储中’,皆其类也。《太誓》曰:‘古人有言,牝鸡无晨。’《大雅》云‘人亦有言’‘惟忧用老’。并上古遗谚,《诗》《书》可引者也。至于陈琳谏辞,称‘掩目捕雀’,潘岳哀辞,称‘掌珠’‘伉俪’,并引俗说而为文辞者也。夫文辞鄙俚,莫过于谚,而圣贤《诗》《书》,采以为谈,况逾于此,岂可忽哉!”谚,即谚语,刘勰将之纳入“书记”一类,并举出《尚书·周书·牧誓》中“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一语为例。他从宗经的角度考察了《书》等经典中的谚语运用情况,这样做的目的显然是为突出和肯定谚语的文学地位寻找理论根据;同时,也是符合《尚书》等经典的实际的。谚语是民间语言的精华,体现了下层普遍人民的情感和智慧,往往具有精警而又质实的特点。刘勰对来自民间的谚语比较重视,这体现了其进步的文学史观。但他同时批评谚语“文辞鄙俚”,这是他的局限。

在对屈原及骚体的评述中,刘勰亦征引《尚书》以说明《离骚》“依经立意”的特点。《辨骚》云:“昆仑流沙,则《禹贡》敷土。”言《离骚》中之“昆仑流沙”,源自《书·禹贡》之“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王逸《楚辞章句序》曰:“登昆仑而涉流沙,则《禹贡》之敷土也。”刘勰此论,显然承续了王逸的说法。《辨骚》还讲到:“将核其论,必征言焉。故其陈尧舜之耿介,称汤武之祗敬,典诰之体也。”《离骚》中称扬唐尧、虞舜光明伟大,赞颂成汤、夏禹虔敬严肃,刘勰认为这属于《尚书》中典诰的体制。显然,此论是从创作精神上追溯了《离骚》对《尚书》的学习和继承。

《颂赞》篇讲,“赞”的含义是“明也,助也”,其体制特点是“约举以尽情,昭灼以送文”。而此类“赞”的形式在《尚书》中已出现:“昔虞舜之祀,乐正重赞,盖唱发之辞也。及益赞于禹,伊陟赞于巫咸,并扬言以明事,嗟叹以助辞也。”刘勰引《尚书大传》《尚书·大禹谟》及《尚书序》中的相关记载和事迹,辨析了“赞”的文体渊源,并借以明晰了“赞”的文体特点和创作要求。

祝文是古代祭祀神鬼或祖先的文辞。刘师培《文章学史序》:“以人告神,则为祝文。”因此,这一文体的源起当与宗庙祭祀活动密切相关。《文心雕龙·祝盟》开篇即云:“天地定位,祀遍群神。六宗既禋,三望咸秩,甘雨和风,是生黍稷,兆民所仰,美报兴焉。牺盛惟馨,本于明德,祝史陈信,资乎文辞。”《书·舜典》记载舜曾“禋于六宗”,《书·君陈》更有“黍稷非馨,明德惟馨”的记述,刘勰认为这些宗庙祭祀活动对“祝”体的形成有直接关系。显然,刘勰的认识是正确的。刘勰同时又强调“忠信可矣,无侍神焉”“立诚在肃,修辞必甘”。祝和盟都是告神之文,因此写作此类文时一定要坚持“忠信”“立诚”的原则。

在《铭箴》和《诔碑》篇中,刘勰评价蔡邕的铭和碑多宪章典谟,因此冠绝古今,人莫能及:“蔡邕铭思,独冠古今;桥公之钺,吐纳典谟。”(《铭箴》)“自后汉以来,碑碣云起;才锋所断,莫高蔡邕。观《杨赐》之碑,骨鲠训典”(《诔碑》)。刘勰对蔡邕的文章辞采多所褒扬,称其《黄钺铭》《太尉杨赐碑》等铭、碑类文章吐辞属句“吐纳典谟”“骨鲠训典”,有似《尚书》中的典谟。刘勰要求铭、碑的创作要“审用贵乎盛德”“标序盛德,必见清风之华;昭纪鸿懿,必见峻伟之烈”,蔡邕的作品符合刘勰的审美标准,因此得到了刘勰的称扬。刘勰是宗经的,其论人、论文时往往以是否源出经典,是否符合经义之旨作为评判标准。《史传》之评邓璨《晋纪》也正体现出同样的倾向:“至邓璨《晋纪》,始立条例。又摆落汉魏,宪章殷周,虽湘川曲学,亦有心典谟。及安国立例,乃邓氏之规焉。”言邓璨《晋纪》的著作凡例,不模仿两汉三国史书,而是取法殷周《尚书》之典谟。惜《晋纪》已亡逸,未知其详。

其他如“檄”“封禅”等文体,刘勰也引《尚书》为据,考辨其源流,明晰其创作要旨。“檄”是古代用以征召、晓谕、声讨的文书,《释文》云:“檄,军书也。”檄文往往藉上天或天子之名以壮军威,且明其师出有名。《文心雕龙·檄移》篇征引《尚书》中的相关事例说明了这一情形:“天子亲戎,则称‘恭行天罚’;诸侯御师,则云‘肃将王诛’。”《夏书·甘誓》有“恭行天罚”之语,《周书·太誓》云“肃将天威”。封禅之事,由来已久,《封禅》篇讲“大舜巡岳,显乎《虞典》”,《尚书·舜典》即明白地记载了大禹巡视泰山事。对于封禅文的写作,刘勰同样要求宪章典谟,雅而有实:“兹文为用,盖一代之典章也。构位之始,宜明大体,树骨于训典之区,选言于宏富之路。”所谓“树骨于训典之区”,就是要求以《尚书》训典为范式确立文章骨干。刘勰列举的前代封禅文,其中有出自张纯之手的汉光武帝《泰山刻石文》。该文“首胤典谟”,开头部分模仿了《舜典》的写法,刘勰对这一点是持肯定态度的。但该文“华不足而实有余”,与刘勰“意古而不晦于深,文今而不坠于浅,义吐光芒,辞成廉锷”的封禅文创作要求尚有一定的距离。

三、论“三礼”

“三礼”(《仪礼》《周礼》《礼记》)是传统的儒家经典,也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文化典籍之一。中华民族向以礼仪之邦著称,而“三礼”正反映了中国古代礼仪文化的初始理论形态,为中国传统伦理观念、价值取向及文化制度的形成提供了最重要的精神动力和理论支撑。孔子曾讲“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荀子也说“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学至乎礼而后止矣”,在古圣先贤或普通士人眼里,《礼》的地位都是神圣而崇高的。

对于“三礼”的文学意义和价值,前贤今哲有过不少评述。黄庭坚“往年尝请问东坡先生作文章之法,东坡云:‘但熟读《礼记·檀弓》,当得之。’既而取《檀弓》二篇读数百过,然后知后世作文章不及古人之病,如观日月也。”明代徐师曾的《礼记集注》评价说,《檀弓》“文章委曲条畅,繁简得宜,可为后世作家之祖”。清代刘熙载《艺概》曰:“文之自然无若《檀弓》,刻画无若《考工》《公》《穀》。《檀弓》诚悫颀至,《考工》朴属微至。”近现代人所著之文学史、散文史等,对“三礼”的文学性特点也多所肯定。如,陈柱《中国散文史》曰“《周礼》一书,文既整丽,尤多奇字”;谭家健《中国古代散文史稿》对《礼记》中《檀弓》《礼运》《学记》《乐记》等篇的表现手法、语言特点等作了精辟的归纳和论述;郭预衡《中国散文史》设专节分析论述《礼记》和《大戴礼记》的文章特点,等等。

然而,在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文学批评史上,较早对“三礼”的文体特点及文学性意义进行深入甄别和精辟论述者,当推刘勰。《文心雕龙》之《征圣》《宗经》等篇对“三礼”的文学特质多有论述,涉及其仪礼文化、语言修辞、文体风格等诸多问题。遗憾的是,《文心雕龙》的“三礼”批评并未引起龙学界的足够重视,以笔者所见,建国后这方面的论文、论点寥若晨星,几近于无。周振甫先生较早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其《文心雕龙辞典·作品释》分列“礼记”“周礼”两目,介绍了《宗经》《祝盟》《诏策》《章表》《书记》《练字》《指瑕》等七篇中对《礼记》和《周礼》的论述。其《〈文心雕龙〉译注》也以注释等形式对《文心雕龙》对“三礼”的征引情况进行了考辨。除上述周振甫先生所列篇目外,实际上,《文心雕龙》对“三礼”的有价值的评介和论述尚见于《征圣》《铭箴》《碑诔》《谐隐》《史传》《诸子》《论说》《奏启》《序志》等篇中,总计有十六篇之多,几及《文心雕龙》全部篇目的三分之一。在刘勰看来,“三礼”最突出的文学性意义在于“立体”和“据事剬范”,即蕴含和树立了文章创作的基本范式和准则,而这也正是《文心雕龙》“三礼”批评的基本意义旨归。

(一)《礼》以立体,据事剬范:论“三礼”的典范意义

与其宗经思想相一致,刘勰认为《礼》等圣人之作能洞察天地日月之奥妙,是后世一切道德规范、性情修养和文章创作的源泉。《宗经》称:“‘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故象天地,效鬼神,参物序,制人纪;洞性灵之奥区,极文章之骨髓者也。”经的意义不仅在于“性灵镕匠,文章奥府,渊哉铄乎,群言之祖”,而且在于“参物序,制人纪”,能够在深刻洞察事物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出各种纲纪,树立起各种规范和准的。显然,文章创作的规范也在其中。这也就是说,确立思想与道德之高标,树立文章创作的基本规范,是所有经典都具备的巨大意义。因此,《宗经》又讲“自夫子删述,而大宝咸耀。于是《易》张《十翼》,《书》标‘七观’,《诗》列‘四始’,《礼》正‘五经’,《春秋》‘五例’。义既极乎性情,辞亦匠于文理,故能开学养正,昭明有融”。唯其如此,经典才能对后世文章创作产生切实的指导意义。与其他经典相比较,在刘勰看来,《礼》的这种作用和意义尤为突出和明显:

唯文章之用,实经典枝条,五礼资之以成,六典因之致用,君臣所以炳焕,军国所以昭明,详其本源,莫非经典。(《序志》)“五礼”“六典”之谓,皆出于《礼》。《礼记·祭统》:“礼有五经。”郑玄注:“谓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也。”《周礼·天官·大宰》:“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六典”的具体内容是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和事典。就其伦理和政治意义而言,《礼》之“五经”“六典”确立了礼的基本内容和体制,创设了社会制度和文化仪礼的基本规范。而在刘勰看来,它的意义还远非如此,其中,树立文学创作的体势和法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刘勰所谓“义既极乎性情,辞亦匠于文理”等论,从学理层面高度称颂和肯定了《礼》及“五经”的文学意义和价值,回答了彼时文学创作究竟应当以什么样的思想为指导和标准,以及如何进行实际操作的问题。显然,确立创作的指导思想无疑是文学实践的第一要务;在佛、道和玄学思想盛行的南北朝时代,讨论这样的问题其现实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正是刘勰一再强调尊崇经典的真正目的所在。

《宗经》篇就《礼》对于文学的巨大典范意义作了进一步的强调和说明:

《礼》以立体,据事剬范,章条纤曲,执而后显,采缀生言,莫非宝也。刘勰所讲的“体”“范”是指儒家礼仪制度层面的体制、准则、规范和法度等。在刘勰看来,《礼》树立了礼的体制,根据事实的需要制定了法度,条例细密,现实功效显著,因此,“立体”和“剬范”是《礼》的最重要的特点和成就。事实也是如此,皮锡瑞《经学通论》讲:“伏羲以后,始渐制礼,至周而后大备,郁郁文盛,仪节繁多。”“三礼”依据社会、伦理和政治的实际需要,确立了天子、诸侯、大夫及普通士人的基本仪礼规范和道德行为准则,所谓“礼经三百,威仪三千”正说明了各种仪礼的繁富和细密。在孔子和儒家先贤看来,礼的作用是巨大的:“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诗》曰:‘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礼记·礼运》)同样,制定礼仪,规范人们的行为也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就礼仪道德层面而言,刘勰所谓“《礼》以立体,据事剬范,章条纤曲”的说法是符合《礼》的实际的。“体”之论,古已有之,如,《汉志》“《礼》以明体”,扬雄《法言·寡见》“说体者莫辨乎《礼》”。“明体”“说体”之论都指出了《礼》明确儒家礼仪规范的特点,是刘勰“立体”“剬范”论的先导。

礼制之外,刘勰更注意和强调了《礼》之于文学的规范意义,这是刘勰不同于《汉志》和《法言》的地方,是刘勰的独创。刘勰以为,在树立礼的体制和法则的时候,《礼》运用了文学手段,也昭示了文学创作的法则,这足以成为万世之法。乍看起来,礼之体制和法则如何能成为文之准则和规范?两者在逻辑上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刘勰之论似乎有牵强附会之嫌。其实不然。先圣制礼的目的不仅在于规范“行”,同时也在于规范“言”;而对于“言”的规范,显然已具备了文学性意义。“三礼”对铭、诔、祝、诏等文体的写作范式,乐及其他文艺形式的传达与表述,行文的揖让、谦恭、讲求尊卑上下之礼,以及语言和修辞的运用等,都做了一定的要求。这些显然已不属于礼制的范畴,而应是文学的论题了。不仅如此,“三礼”还以自身的创作实际为文体、语言、修辞的运用提供了具体范例,关于这一点,下文将逐次谈及。从这个角度而言,《礼》之于文同样具有“立体”“剬范”的意义。难怪刘勰感叹道:“采缀生言,莫非宝也。”

在对“三礼”的总结和评判中,刘勰处处突出了《礼》的“立体”“剬范”意义,并以《礼》为标准评判作家、文体和创作手法,显示出了“辟礼门以悬规,标义路以植矩”(《奏启》)的批评原则。以《礼》为“规”、为“矩”的评判原则,贯穿了《文心雕龙》始终。如《诸子》讲:“然繁辞虽积,而本体易总,述道言治,枝条五经。其纯粹者入矩,踳驳者出规。《礼记·月令》,取乎吕氏之纪;三年问丧,写乎《荀子》之书:此纯粹之类也。”关于经与子的关系,刘勰坚持认为诸子是经的枝条和附庸,诸子中思想纯正者才符合经书的规范;其内容杂驳者,是违反经书的法度的。《吕氏春秋·十二月纪》之首章为《礼记·月令》所本;《荀子·礼论》里的内容为《礼记·三年问》所采录,因此,《吕氏春秋》和《荀子》一类,属于内容纯正者。在这里,《礼记》的载录和采信成为了刘勰评判诸子是否有价值的一个重要依据。刘勰的这一依据虽然不够客观,但也正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的宗经观念。在对文体风格、创作手法、语言表现等方面所作的相关论述中,刘勰的这一倾向无处不在。

(二)文成规矩,思合符契:论“三礼”的表现手法

就篇章结构的安排和表现手法的运用而言,《文心雕龙》认为《礼》的典范意义在于其典雅有节,繁简适度,因此树立了文章规范,足可为万世法。《征圣》曰:

故《春秋》一字以褒贬,“丧服”举轻以包重,此简言以达旨也。邠诗联章以积句,儒行缛说以繁辞,此博文以该情也。刘勰以圣人文章为典范,提出了“简言以达旨”“博文以该情”“明理以立体”“隐义以藏用”四种不同的创作方法,就诗文创作中繁与简、隐与显的问题进行了精辟论述。刘勰认为,文章中繁简等的处理,应充分考虑到创作的具体需要,“抑引随时,变通会适”。在论及“简言以达旨”时,刘勰引《春秋》和《礼记》为例。《春秋》“褒见一字,贵逾轩冕;贬在片言,诛深斧钺”(《史传》),具有简言达旨,一字见意,而又明于辨理的特点。《礼记》有“五服”(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之说,《礼记·学记》曰:“师无当于五服,五服弗得不亲。”孔颖达疏:“五服,斩衰也,齐衰也,大功也,小功也,缌麻也。”《礼记》之《丧服小记》《丧大记》《丧服四制》《檀弓》《曾子问》等篇对丧服之礼多有说明。如,《曾子问》曰:“缌不祭。”缌即缌麻,乃五服中之最轻者,孝服用细麻布制成,服期三月。服缌麻者不能参加祭祀,其余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者,自然更不能参加祭祀。《征圣》所谓“‘丧服’举轻以包重”盖指此类。刘勰以为,这样的概括方式属于“简言达旨”的情况。

谈到“博文以该情”,刘勰举了两个例子。其一为《诗·七月》,另一个为《礼记·儒行》。《儒行》篇从“其自立”“其容貌”“其备豫”“其近人”“其特立”“其刚毅”“其自立”“其仕”“其忧思”“其宽裕”“其举贤援能”“其任举”“其特立独行”“其规”“其交友”“其尊让”等十六个方面全面论述了儒者修身立性、态度表情、待人接友、从政态度等方面的品德行为,旨在抬高儒者的地位,以对抗当时常把儒者当作笑料来议论的倾向。此言一出,鲁哀公对孔子“言加信,行加义”,并且说:“终没吾世,不敢以儒为戏。”《礼记》之所以会用如此繁富的文辞,显然是由于《儒行》内容表达的实际需要。刘勰的认识精当而准确,对于今人的创作仍有实际指导意义。

无论“简言”还是“博文”,目的在于“达旨”和“该情”;文章之用繁或用简完全是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而确定的,即所谓“抑引随时,变通会适”。《礼记》两例,一简一繁,但都具有很强的表现力。

刘勰还举出《礼》中一些具体表现手法的运用,进而论述了《礼》对于文章创作的规范意义。如,《谐隐》就谈到了《礼》“谐辞隐言”的成功运用及其显著的箴戒意义。

又蚕蟹鄙谚,狸首淫哇,苟可箴戒,载于礼典。故知谐辞隐言,亦无弃矣。“蚕蟹鄙谚”见于《礼记·檀弓下》:鲁国成邑有个人哥哥死了却不肯为之服其衰,听说孔子的弟子子皋将要作成邑的邑宰,于是马上服了齐衰。成邑的人讽刺说:“蚕则绩而蟹有匡,范则冠而蝉有緌,兄则死而子皋为之衰。”匡,通“筐”,背壳;范,蜂也;緌,蜩喙,长在腹下。郑玄注:“蚩兄死者,言其衰之不为兄死。如蟹有匡,蝉有緌;不为蚕之绩,范之冠也。”意思是说,养蚕吐丝要筐,蟹壳似筐而与蚕筐无关;蝉有緌,但蝉之緌不能成为蜂的帽带,其意在于讽刺弟弟虽穿孝却不是为了哥哥。后世因此有“蚕绩蟹匡”“蟹匡蝉緌”等成语,用以比喻名不副实。“蚕蟹”之语虽出自民间,但因其有箴戒之用,故为《礼记》所载录。

“狸首淫哇”亦见于《礼记·檀弓下》:孔子旧友原壤的母亲死了,孔子送他一副棺椁。原壤站在棺椁之上歌曰:“狸首之斑然,执女手之卷然。”刘勰以为这是放荡的小调,显示出原壤的不守礼法,足以为戒。

这两则歌谣都属“谐”辞,刘勰以“鄙谚”“淫哇”称之,多少带有轻视之意。但另一方面,刘勰又讲,由于其中包含了讽谏意味,可以起到劝善惩恶的作用,故而为《礼记》所载录,从这意义上讲,谐辞隐言是不须舍弃的。考之以《礼记》的实际可知,此类“谐辞隐言”故事性强,通俗易懂,因而常常为《礼记》所载,成为了《礼记》传达思想的重要方式,这也是《礼记》文学性特征的一个重要表现。刘勰注意到了“谐辞隐言”在《礼记》中的运用,这是难能可贵的。同时,刘勰又强调,“谐辞隐言”贵在“箴戒”,如不能起到讽谏和匡正作用,则类同俳优,“空戏滑稽,德音大坏”,这不仅没有价值,而且是有害的。嘲隐之言应“会义适时”,方能“颇益讽诫”。上述两则谐辞,都具有讽谏意义,故为刘勰所重。据此可知,《礼记》及经典是刘勰评判各类文体并借以确立创作规范的准绳。“谐辞隐言”能为《礼记》所载,关键在于其“箴戒”意义。因此,刘勰在推原和考究圣人之意的同时,将“箴戒”确立为“谐辞隐言”类文体写作的基本规范。

就语言运用方面的特点而言,《礼》特别重视词语与描写对象地位身份的相称。对此,《指瑕》从侧面作了说明:

潘岳为才,善于哀文,然悲内兄,则云“感口泽”;伤弱子,则云“心如疑”。《礼》文在尊极,而施之下流,辞虽足哀,义斯替矣。“感口泽”出自《礼记·玉藻》:“父没而不能读父之书,手泽存焉尔;母没而杯圈不能饮焉,口泽之气存焉。”可见,“口泽”是用于悼念母亲的文字。潘岳用以“悲内兄”,这当然是不妥当。“心如疑”出自《礼记·檀弓上》:“孔子在卫,有送葬者,而夫子观之,曰:‘善哉为丧乎!足以为法矣。小子识之。’……曰:‘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此外,《礼记·问丧》也讲,孝子为父母送葬时,“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何为“疑”?郑玄注曰:“疑者,不知神之来否。”可见,在《礼记》中“如疑”一词是以描述孝子为父母送葬时的心情的。潘岳《今鹿哀辞》中有“将反如疑,回首长顾”句,用以悼念其夭折的幼子,这显然也是不妥当的。黄侃先生《文心雕龙札记》曰:“此篇(《指瑕》)所指之瑕,凡为六类:一,文义失当之瑕;二,比拟不类之瑕;三,字义依稀之瑕;四,语音犯忌之瑕;五,掠人美辞之瑕;六,注解谬误之瑕。”依照黄侃先生的总结,潘岳“悲内兄,则云‘感口泽’,伤弱子,则云‘心如疑’”属于“文义失当之瑕”。原本用以悼念父母的词语,潘岳却用以“悲内兄”“伤弱子”,词语的运用与所描写对象的地位和身份不相符合,犯了“《礼》文在尊极,而施之下流”的毛病。

对于文章中用语用字的准确性,刘勰一向是十分重视的。其《炼字》一篇还专门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刻讨论。该篇首先追溯了文字的发明、创造和运用过程,并且谈到了的“六书”问题:“保氏掌教六书。秦灭旧章,以吏为师,及李斯删籀而秦篆兴,程邈造隶而古文废。”“六书”之称首见于《周礼·地官·保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保氏掌管教学“六书”的职务,即刘勰所谓之“保氏掌教六书”。关于“六书”,郑玄注引郑众《周礼解诂》曰:“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贾公彦疏:“云六书象形之等,皆依许氏《说文》。”其中“处事”与“谐声”,《说文解字·叙》作“指事”和“形声”,不过,这只是称谓上的不同而已,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

既然《礼》的用语和修辞如此审慎、细密而又充分体现了儒家的伦理和道德思想,那么,相关的注释文辞自然也应该准确传达圣人之旨,而不应该率意而断,有悖事理。应劭对《周礼》中“匹”的注解就不够准确,因此遭到了刘勰的批评:

若夫注解为书,所以明正事理;然谬于研求,或率意而断。……又《周礼》井赋,旧有“匹马”;而应劭释匹,或量首数蹄,斯岂辩物之要哉!原夫古之正名,车两而马匹,匹两称目,以并耦为用。盖车贰佐乘,马俪骖服,服乘不只,故名号必双,名号一正,则虽单为匹矣。匹夫匹妇,亦配义矣。夫车马小义,而历代莫悟;辞赋近事,而千里致差;况钻灼经典,能不谬哉!夫辩言而数筌蹄,选勇而驱阉尹,失理太甚,故举以为戒。(《指瑕》)《周礼·地官·小司徒》:“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郑玄注引《司马法》云:“六尺为步,百步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为匹马。”贾公彦疏:“三十家使出马一匹,故曰‘通为匹马’。”应劭解释“匹”字,认为或者指量马首、数马蹄而言(按:应劭此说已不见载于现传文献)。刘勰认为此说有误,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考辨。刘勰强调,对书的注解一定要“明正事理”,不能“谬于研求”“率意而断”“失理太甚”。《礼》等儒家经典“道心惟微,圣谟卓绝;墙宇重峻,而吐纳自深”(《宗经》),对经典的注解自然应该十分用心“钻灼”,明辨事理,精于研求。同样是对《礼》的注释,刘勰认为郑注释义准确,简约明畅,“可为式矣”。《论说》云:“若夫注释为词,解散论体,杂文虽异,总会是同。若秦延君之注《尧典》,十余万字;朱普之解《尚书》,三十万言,所以通人恶烦,羞学章句。若毛公之训《诗》,安国之传《书》,郑君之释《礼》,王弼之解《易》,要约明畅,可为式矣。”刘勰认为,“注释”亦为“论”之一体,其要在于“要约明畅”。郑玄之注“三礼”,符合刘勰的审美原则,因此得到了刘勰的肯定和赞赏。不过,注解毕竟不是文章创作,因此注解谬误不能算作是文病。故黄侃先生在总结文章之瑕时,持“注谬之瑕不与也”的态度,将注解谬误排除在文章瑕病之外。

(三)铭诔箴祝,《礼》总其端:论“三礼”的文体学意义

“文源五经”是《文心雕龙》文体论最重要的论点。这一观念不始于刘勰,如,汉代班固《两都赋序》就曾讲过“赋者,古诗之流也”,将赋体的源头追溯到了《诗》,揭示了“五经”之一的《诗经》与赋之间的渊源关系。再如,稍早于刘勰的任昉也曾将多种文体的源头追溯到了《诗》《书》等儒家经典。其《文章缘起》云:“六经素有歌诗书诔箴之类。《尚书》帝庸作歌,《毛诗》三百篇,《左传》叔向贻子产书,鲁哀孔子诔,孔悝鼎铭,虞人箴,此等自秦汉以来,圣君贤士沿著为文章名之始。”《文章缘起》考察了84种文体,认为这些文体的名目和体制之源皆可上溯到六经。但另一方面,“文源五经”说的最终确立则非《文心雕龙》莫属。《宗经》曰:

故论说辞序,则《易》统其首;诏策章奏,则《书》发其源;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铭诔箴祝,则《礼》总其端;纪传铭檄,则《春秋》为根:并穷高以树表,极远以启疆,所以百家腾跃,终入环内者也。刘勰从总体上论述了“论说辞序”“诏策章奏”等二十种文体与“五经”的渊源关系,认为后世繁富多样的文体,终跳不出这个圈子,即所谓“百家腾跃,终入环内者”。不仅如此,《文心雕龙》文体论部分还对“五经”影响诸种文体的具体情形作了较为细致的考辨,其相关理论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

具体到《礼》,刘勰讲“铭诔箴祝,则《礼》总其端”,认为《礼》对铭、诔、箴、祝诸文体的影响最大,是这四种文体之源。其中,关于箴与《礼》的渊源关系,刘勰论述不多,其余铭、诔、祝三体则均有论述。在“论文叙笔”部分,《文心雕龙》实际考究的与《礼》有关联的文体有铭、诔、祝、盟、诏、表、奏、刺等八体,而非《宗经》中的四体。在刘勰看来,《礼》的文体形态和具体实践,实际上已经包含了上述各体的创作方法,显示了对各体写作的具体要求,因此,就相关文体的创作而言,《礼》同样具有立体、剬范的意义。

先说铭。《铭箴》讲:

昔帝轩刻舆几以弼违,大禹勒笋簴而招谏,成汤盘盂,著日新之规,武王户席,题必戒之训,周公慎言于金人,仲尼革容于欹器:则先圣鉴戒,其来久矣。故铭者,名也,观器必也正名,审用贵乎盛德。铭是刻在器物上的文字。正如刘勰所言,早期铭文可以刻在舆、几、笋、簴、盘、盂、杖、带等各种器物之上,其载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论及铭的由来和源起时,刘勰论举出《礼》中的两例。其一是载于《礼记·大学》中的“成汤盘铭”,其文只有九个字:“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其二是“武王户席”,其事见于《大戴礼·武王践阼》:“尚父道《丹书》之言。武王闻之,惕若恐惧;退而为戒,书于席四端,于机,于鉴,于舆盘,于楹,于杖,于带,于履屦,于觞豆,于户,于牖,于剑,于弓,于矛,尽为铭焉,以戒后世子孙。”

夏商铭文多所残缺,“成汤盘铭”是公认现存最早、最完整的铭文。《礼》与铭的关系由此可见一斑。从这个意义上讲,“《礼》总其端”是符合事实的。相比于成汤盘铭,武王将《丹书》之言书于席、机、鉴、舆等许多地方,其表现形式更为丰富,其警戒作用也更为明显。因此,以此例来论证铭的早期特点及其意义和作用也是十分恰当的。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将铭的作用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曰警戒,二曰祝颂。”刘勰本人则特别强调了铭的警戒意义:“夫箴咏于官,铭题于器,名目虽异,而警戒实同。”“武王户席”目的在于戒,这正符合刘勰的审美观念。

再看诔。诔是用来列述死者德行,表示哀悼,并以之定谥的;诔文,即悼念死者的文章。《礼》定吉、凶、宾、军、嘉五礼,其中关于凶礼的种种仪式、禁忌和规定最为详密。因此,考源诔的源起和诔文的创作规范,就不能离开《礼》。《文心雕龙·诔碑》开篇即云:

周世盛德,有铭诔之文。大夫之才,临丧能诔。诔者,累也;累其德行,旌之不朽也。夏商已前,其详靡闻。周虽有诔,未被于士。又贱不诔贵,幼不诔长,在万乘则称天以诔之,读诔定谥,其节文大矣。自鲁庄战乘丘,始及于士。逮尼父卒,哀公作诔,观其憖遗之切,呜呼之叹,虽非睿作,古式存焉。“周世盛德,有铭诔之文”一句明确指出,诔文产生了周代。《周礼·春官》讲“卿大夫之丧,赐谥读诔”。贾公彦疏曰:“赐谥是大史之事,非小史,但小史于大史赐谥之时,须诔列生时行迹而读之。”可见,周有诔文,这是不争的事实。关于诔的对象,《周礼·春官》明确讲是“卿大夫之丧”,也就是说是针对卿大夫等贵族阶层的,不是针对一般士人的。因此,刘勰说周时诔文“未被于士”,也是符合事实的。《周礼·春官》还载,大祝作“祠、命、诰、会、祷、诔”六辞,其六为诔。郑玄注:“诔,谓积累生时德行,以锡之命,主为其辞也。《春秋传》曰‘孔子卒,哀公诔之曰:“闵天不淑,不憖遗一老,俾屏余一人以在位,嬛嬛予在疚。呜呼哀哉!尼父,无自律。”’此皆有文雅辞令,难为者也,故大祝官主作六辞。或曰诔,《论语》所谓‘《诔》曰:祷尔于上下神祇’。”郑注对刘勰的影响是显著的,刘勰所谓诔为“累其德行”之说显然源于郑玄;而且,郑注所引哀公诔孔子之事,亦为刘勰所采。

在上引一段文字中,刘勰所讲之“贱不诔贵,幼不诔长”“万乘则称天以诔之”等关于诔的一般仪礼和规范亦见于《礼》。《礼记·曾子问》:“贱不诔贵,幼不诔长,礼也。唯天子称天以诔之。”对此,郑注和孔疏有比较详细的注释和说明。郑玄注曰:“诔,累也。累列生时行迹,读之以作谥。谥当由尊者成。”孔颖达疏:“诔,累也。谓贱不得累列贵者之行而为谥,幼不得累列长者之行而作谥,如此是其礼也。所以然者,凡谥如此是其礼也。所以然者,凡谥表其实行,当由尊者所为。若使幼贱者为之,则各欲光扬在上之美,有乖实事,故不为也。”关于“天子称天以诔之”,郑玄注曰:“以其无尊焉。《春秋公羊》说,以为读诔制谥于南郊,若云受之于天然。”孔颖达疏曰:“诸侯及大夫其上犹有尊者为之作谥,其天子则更无尊于天子者,故唯为天子作谥之时,于南郊告天,示若有天命然,不敢自专也。”

另外,刘勰所引“鲁庄战乘丘”一事亦见于《礼记》。《礼记·檀弓上》记载:“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县贲父御,卜国为右。马惊,败绩,公队,佐车授绥。公曰:‘末之,卜也。’县贲父曰:‘他日不败绩,而今败绩,是无勇也。’遂死之。圉人浴马,有流矢在白肉。公曰:‘非其罪也。’遂诔之。士之有诔,自此始也。”此前的诔文都是针对卿大夫的,鲁庄公为御车县贲父作诔,这是一般士人有诔的开始。自此,诔文的范围才逐渐扩展到普通人。

综上可见,刘勰关于诔的名称渊源、性质内涵、适用对象、文体流变等的认识和论述,全部采信《礼》及郑玄注。其中,直接征引《礼》的相关记载,就有三则。如此,《礼》对于刘勰文体论的影响自然不言而喻。

关于祝与《礼》的渊源关系,《文心雕龙》的论述相对较为细致。《祝盟》云:

昔伊耆始蜡,以祭八神,其辞云:“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无作,草木归其泽。”则上皇祝文,爰在兹矣。舜之祠田云:“荷此长耜,耕彼南亩,四海俱有。”利民之志,颇形于言矣。至于商履,圣敬日跻,玄牡告天,以万方罪己,即郊禋之祠也;素车祷旱,以六事责躬,则雩禜之文也。及周之大祝,掌六祝之辞。是以“庶物咸生”,陈于天地之郊;“旁作穆穆”,唱于迎日之拜;“夙兴夜处”,言于祔庙之祝;“多福无疆”,布于少牢之馈;宜社类祃,莫不有文:所以寅虔于神祇,严恭于宗庙也。春秋已下,黩祀谄祭,祝币史辞,靡神不至。至于张老成室,致善于歌哭之祷。祝,本是祭祀时的接神者。《礼记·曾子问》:“祫祭于祖,则祝迎四庙之主。”郑玄注:“祝,接神者也。”而“祝史陈信,资乎文辞”(《祝盟》),自然就形成了祝文,故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云:“祝文者,飨神之词也。”

刘勰所引之神农氏祭祀八位神灵的祝辞是最早的祝文,堪称祝文之祖。其事见于《礼记·郊特牲》:“伊耆氏始为蜡,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曰‘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无作,草木归其泽’。”神农氏在周历每年十二月里合祭先啬、司啬、百种、农、邮表畷、禽兽、猫虎、坊和水庸八神,其祝辞体现了先民攘除灾祸、百谷丰穰的期盼。《礼记》载录了中国古代最早的祝文,使早期祝文的形态得以保存和流传,从这个意义上讲,《礼记》之于祝文文体的形成和发展是有贡献的。不仅如此,“三礼”还载有大量有关祝祷的事实、礼仪和文辞,全面地反映了周代祝文的创作状况。《周礼·春官·大祝》载,周代设大祝之职,“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示,祈福祥,求永贞:一曰顺祝;二曰年祝;三曰吉祝;四曰化祝;五曰瑞祝,六曰筴祝”。刘勰所谓“及周之大祝,掌六祝之辞”即指此。于是,各类祝文亦日渐繁盛。刘勰举出的就有《大戴礼·公冠》中的祭天、祭日的祝文,《仪礼·士虞礼》和《仪礼·少牢馈食礼》中祭祖的祝文,以及《礼记·王制》中祭社神的祝文等等。这些祝文有种种名目,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归纳为告、脩、祈、报、辟、谒六类,并总结说“用以飨天地山川社稷宗庙五祀群神,而总谓之祝文”,这样的归纳和总结是清晰的。

因此,就“祝”而言,刘勰“礼总其端”的结论是可信的。从刘勰的相关论述来看,他对“三礼”有关祝祷的仪式及文辞是了解的,而且是比较熟悉的。不仅如此,刘勰还论述了祝文文体的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祝的对象和范围的扩大。《祝盟》举出的例证之一是“至于张老成室,致善于歌哭之祷”,其事见于《礼记·檀弓下》:赵武的新居落成,晋大夫张老前往祝贺,其祝辞曰“美哉轮焉!美哉奂焉!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这段祝文的祝祷对象也不再是神灵,可见,由专一的用于祭祀神灵到用于一般的祝祷,这是祝文体制和功能的一大转变。此外,刘勰还指出:“若乃礼之祭祀,事止告飨;而中代祭文,兼赞言行。”《仪礼》的祝词,其内容只限于对神明的祷告、供食;而汉代的祭文,则还要赞美死者生前的言行,这是祝文在后世发生的又一显著变化。

祝之外,刘勰将盟的渊源也追溯到了“三礼”。《祝盟》云“盟者,明也。骍毛白马,珠盘玉敦,陈辞乎方明之下,祝告于神明者也”。古代诸侯会盟,以赤牛白马祭神,以敦盛食,以盘盛血,在四方神明之下宣读盟辞。这一仪式在“三礼”中多有记载。《礼记·曲礼》曰“涖神曰盟”,《仪礼·觐礼》也记载有天子祭方明之事。可见,“盟”与“三礼”有着明显的渊源关系,刘勰所论不差。

铭、诔、祝、盟之外,刘勰还论述了诏、表、奏、刺等文体与“三礼”的关系。

《诏策》曰:

《诗》云“畏此简书”,《易》称“君子以制度数”,《礼》称“明君之诏”,《书》称“敕天之命”:并本经典以立名目。远诏近命,习秦制也。《记》称“丝纶”,所以应接群后。虞重纳言,周贵喉舌,故两汉诏诰,职在尚书。王言之大,动入史策,其出如綍,不反若汗。是以淮南有英才,武帝使相如视草;陇右多文士,光武加意于书辞:岂直取美当时,亦敬慎来叶矣。这段文字三度引征了《礼》:一为《周礼·秋官·司盟》中的“诏告神明”;一为《礼记·缁衣》中的“王言如丝,其出如纶;王言如纶,其出如綍”;一为《周礼·地官·师氏》中的“掌以微诏王”。

引征“诏告神明”的目的在于说明,“诏”之名称源于《周礼》。这是从语源角度来考察诏与《礼》的关系的。与其他众多文体一样,刘勰认为诏也属于“本经典以立名目”。这样的追溯,也正是其“文源五经”思想的具体体现。强调文体与经典的渊源关系,一方面固然体现了其“宗经”思想,另一方面未尝不包含有“尊体”的观念。既然经典乃“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穷高以树表,极远启疆”,那么,由经典蕴涵和衍生而来的各种文体,自然也是值得尊崇的。

引征“丝纶”之言,意在明晰“诏”的创作原则。《礼记·缁衣》中的“言”原指周天子应接诸侯时所讲的话语,刘勰推而广之用以指代诏、策等“王言”。“王言”要书之史册,会对后时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刘勰强调“敬慎”是其基本创作原则。

引征“掌以微诏王”旨在阐释诏策的文体流变。刘勰言,过去“命”重而“诏”轻,现在“诏”重而“命”轻,是为古今变化的不同。这样的分别是精细而准确的。

《章表》曰:

表者,标也。《礼》有《表记》,谓德见于仪;其在器式,揆景曰表。章和表都是臣下向君王的上书,章以谢恩,表以陈情。“章者,明也”。刘勰举出的例文是《诗经》中的“为章于天”,这是从语源意义来考察“章”的原始含义的。对于“表”,刘勰的解释是“标也”,并通过推原《礼记·表记》的含义来证明这一论断。《礼记》有《表记》一篇,为什么要名曰“表记”呢?孔颖达《正义》引郑玄《目录》云:“名曰《表记》者,以其记君子之德,见于仪表。”意思是说,君子的品德,可以从仪表上体现出来。显然,刘勰“德见于仪”的论述是继承了郑玄的说法。

奏是臣下对君主的进言陈事。《奏启》云:

《诗》刺谗人,投畀豺虎;《礼》疾无礼,方之鹦猩;墨翟非儒,目以豕彘;孟轲讥墨,比诸禽兽:《诗》《礼》、儒、墨,既其如兹,奏劾严文,孰云能免?是以世人为文,竞于诋诃,吹毛取瑕,次骨为戾,复似善骂,多失折衷。若能辟礼门以悬规,标义路以植矩,然后逾垣者折肱,捷径者灭趾,何必躁言丑句,诟病为切哉?蔡邕《独断》卷上:“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文心雕龙·章表》:“秦初定制,改书曰奏。汉定礼仪,则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议。”不过,在谈到奏的内容时,《章表》讲“奏以按劾”,这其实是不符合事实的。实际上,奏的内容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举凡宫廷、政事、兵戎、农耕等均可以奏于上。《文心雕龙·奏启》所举出的就有“王琯之奏勋德”“李斯之奏骊山”“贾谊之务农”“晁错之兵事”等等。可见,“按劾”只是其中之一端。

按劾之奏,“所以明宪清国”。世人写作此类文,往往争相诋毁,吹毛求疵,挖苦谩骂,有失折衷。刘勰反对这样的做法,主张“理有典刑,辞有风轨”,不必“躁言丑句,诟病为切”。不过,刘勰也指出,即使是《诗》《礼》、儒、墨,其批评攻击他人时,也往往言辞比较激烈。因此,按劾类文章很难避免这种诋诃之病。《礼记·曲礼上》曰“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乎?”《礼记》憎恨无礼之人,将他们比作鹦鹉、猩猩等禽兽,这当然也属“诟病为切”之例。尽管如此,刘勰还是主张以《礼》为范,确立文章规范。所谓“辟礼门以悬规,标义路以植矩”,正显示了这一思想倾向。事实上,以《礼》为“规”、为“矩”的评判原则,在《文心雕龙》中多有显现。为更好地说明这一点,兹再举一例。《诸子》讲:“然繁辞虽积,而本体易总,述道言治,枝条五经。其纯粹者入矩,踳驳者出规。《礼记·月令》,取乎吕氏之纪;三年问丧,写乎《荀子》之书:此纯粹之类也。”此则谈经与子的关系。刘勰以诸子为“枝条五经”,即诸子是经的枝条和附庸,并坚持认为诸子中思想纯正者才符合经书的规范;其内容杂驳者,是违反经书的法度的。《吕氏春秋·十二月纪》之首章为《礼记·月令》所本;《荀子·礼论》里的内容为《礼记·三年问》所采录,因此,《吕氏春秋》和《荀子》一类,属于内容纯正者。在这里,《礼记》的载录和采录成为了刘勰评判诸子是否有价值的一个重要依据。刘勰的这一依据虽然不够客观,但也正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的宗经观念。

书记类文章“衣被事体,笔札杂名,古今多品”(《书记》),刘勰具体列出谱、牒、簿、录等二十四种,其中多属应用文一类。“刺”是书记类之一体,刘勰论其特点曰:

刺者,达也。诗人讽刺,周礼三刺,事叙相达,若针之通结矣。(《书记》)“刺”,属“百官询事”类,周振甫先生解释说:“当是探事的公文……转为谒人的名帖,称名刺。”刘勰言,“刺”是通达之意。《诗经》中的讽刺,《周礼》所言之“三刺”,都是通过叙述某种事情把所要表达的意思和意见送达给对方。就“刺”的原始意义而言,刘勰的论述是准确的。“刺”是《诗经》最主要情感特征之一,《毛诗序》言“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郑玄《诗谱序》也讲“刺过讥失,所以匡就其恶”。《诗经》里刺奔刺乱、刺邪刺虐之作比比皆是。《周礼·秋官·司刺》有司刺掌三刺之说:“一刺曰讯群臣,二刺曰讯群吏,三刺曰讯万民。”郑玄注:“刺,杀也,讯(审问)而有罪则杀之。”《诗》《礼》之“刺”均具有“事叙相达,若针之通结”的特点,故为刘勰所征引。显然,刘勰引《礼》为证,旨在阐释“刺”的文体渊源,既释其名,也释其用,并借以树立文体的创作规范。

综上所述,虽然《宗经》持“铭诔箴祝,则《礼》总其端”的观点,但在具体论述中,《文心雕龙》则是对铭、诔、祝、盟、诏、表、奏、刺等八体与《礼》的渊源关系进行了较为具体和详尽的考辨。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篇》云:“夫文章者,原出五经。……祭祀哀诔,生于《礼》者也。”明代黄佐在其《六艺流别序》中则讲:“礼以节文斯志者也,其源敬也。敬则为仪,为义。其流之别则为辞、为文、为箴、为铭、为祝、为诅、为祷、为祭、为哀、为吊、为诔、为挽、为碣、为碑、为志、为墓表。”这几家虽均持“文源五经”说,但在《礼》与各体的具体关系方面,其认识上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纪昀在《四库总目提要·六艺流别提要》中曾对刘勰和黄佐提出批评:“然文本于经之论,千古不易,特为明理致用而言。至刘勰作《文心雕龙》,始以各体分配诸经,指为源流所自。其说已涉于臆创。佐更推而衍之,剖析名目,殊无所据,固难免于附会牵合也。”不过,相对于颜、黄诸家,刘勰之论最为详切细密。刘勰不仅推原和稽考了诸体在名称渊源、创作形态及文体流变等方面与《礼》的关系,而且以《礼》为基本依据和准绳对诸文体的创作实际进行了评判,并据以提出了各体的创作规范和要求。如,“夫箴咏于官,铭题于器,名目虽异,而警戒实同”(《铭箴》),“诔者,累也;累其德行,旌之不朽也”(《诔碑》),“辟礼门以悬规,标义路以植矩”(《启奏》)等,均属此类。因此,刘勰所讲并非“臆创”,纪昀的指斥是不够公允的。

此外,《文心雕龙·史传》篇也个别征引了《礼记》的史实和结论,这里也附带略作说明。《史传》曰:“开辟草昧,岁纪绵邈,居今识古,其载籍乎!轩辕之世,史有仓颉,主文之职,其来久矣。《曲礼》曰:‘史载笔,左右。’史者,使也,执笔左右,使之记也。”本段文字中,刘勰引征了《礼记·曲礼》中“史载笔”的记载,援经典而明史官之职份。我们知道,《礼记》记载和反映了上古时期政治、社会、文化、礼俗等众多信息,是研究中国古代历史、文化和文学的不可或缺的典籍。其“史载笔”之说,正可与《春秋》《左传》中的相关记叙相印证,对于追溯史传文学的原始形态及其创作特色提供了借鉴。在这里,刘勰虽然只是线索性地举证了《礼记》的相关记叙,但也反映了刘勰对《礼记》各个方面所具备的成就和价值的体认,因此,不能不引起重视。

综上所述,《文心雕龙》“三礼”批评的内容是丰富的,其中涉及了《礼》的体制和法则、结构和章法、语言与文体等许多重大理论问题,而且多数是前人从未涉猎过的。尤其重要的是,刘勰处处标示和突出了《礼》的“立体”“剬范”的意义,反复强调了《礼》对于后世文章创作的典范作用。因此可以讲,“立体”“剬范”是《文心雕龙》“三礼”批评的基本意义旨归。明确了这一点,对于细致梳理刘勰的宗经思想,深入挖掘《文心雕龙》的文学史观,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四、论《易》

《易》居“五经”之首,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哲学著作。《易》所蕴含的玄奥而深刻的哲学、美学思想长久而深入地影响到了思想界,以致“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不仅如此,《易》还是一部文学色彩很浓的著作,其立象尽意、举类见意的思维方式极具启示性,且充满了文学趣味;其语言简练、精辟,“符采复隐,精义坚深”(《文心雕龙·原道》),确为万世文章之祖。尤其是作为《易》之“十翼”的《文言》《彖传》《象传》《系辞》等内容,旨远辞文,言中事隐,其文学性特征显而易见。此外,《周易》的哲学和美学观对文学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具有极大的启示性,已可贵地涉及了形神、隐现、通变等一系列重大文学理论问题。可以说,《周易》是后世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的基础。

对于这样一部充满神奇色彩的著作,后世对它的研习和批评自然绵延不绝。而从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角度较早、较深刻地对之进行探讨者,当首推《文心雕龙》。《文心雕龙·序志》在谈到《文心》的体例构设时讲到:“障乎大《易》之数,其为文用,四十九篇而已。”《易·系辞上传》讲:“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按照马融的解释,“大衍之数”(即天地之数)应包括太极、两仪、日月、四时、五行、十二月、二十四气等,共五十;除去太极,其用实四十九。《文心》的纲目恰好合于“大衍之数”,这充分说明了刘勰对《易》学精神的尊崇和重视。《文心雕龙》文道观念的确立大量援引和运用了《易》的美学思想,体现出了与《易》相近的思辨逻辑。此外,《文心雕龙》还对《易》的地位和价值、《易》的文学性意义、《易》的丽辞范式、《易》的美学特征等诸方面作了精辟的释解。《文心雕龙》标举“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的创作宗旨,而《易》既其是“原始”的最重要的对象和依据,又是“选文”的首要范本。

(一)韦编三绝,哲人骊渊:论《易》的价值及其文学性意义

“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酌乎纬,变乎骚”(《总术》)是《文心雕龙》最基本的创作准则。刘勰认为,《易》及《五经》乃圣人之作,“性灵镕匠,文章奥府”(《宗经》),它是文章创作的无尽府库。刘勰进一步讲,《五经》“渊哉烁乎,群言之祖”(同上),目《五经》为后世“群言之祖”,这突出显示了刘勰对《五经》的尊崇。《宗经》篇还较详细地论述了《易》及《五经》的价值,文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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