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不苟且”
胡适的宽厚能容是出了名的。他主张“宽容比自由还重要”,亦知亦行,一生如此。但在学术研究过程中,他始终守着“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的立场,对欠缺证据的说法寸步不让,以维护心中的学术尊严。
罗尔纲是胡适的门生。1936年夏,罗在《中央日报·史学副刊》发表《清代士大夫好利风气的由来》,该文引申清人管同、郭嵩焘的话作为论断依据。胡适读了该文,非常生气,即写信给罗说:“这种文章是做不得的。这个题目根本就不能成立。管同、郭嵩焘诸人可以随口乱道……我们做新式史学的人,切不可这样胡乱作概括论断。西汉务利,有何根据?东汉务名,有何根据?……治史者可以作大胆的假设,然而决不可作无证据的概论也。”
罗尔纲在《师门五年记》中回忆过这件事,说他读了胡适这封信后,十分感激恩师如此严厉的督责,“一连四个晚上伏在桌上回了一封几十页的长信,向他恳切表白我的感激,汇报我一年来的工作、研究和生活的经过”。这封长信或是出于多年的心情,因为这并非胡适第一次批评罗。更早些时候,罗在《大公报·图书副刊》发表《聊斋文集的稿本及其价值》一文,恩师看到后,当面教训他:“你概括说的都要不得,你的话太武断了。一个人的判断代表他的见解。判断的不易,正如考证不易下结论一样。做文章要站得住。”据罗回忆,那是恩师“第一次严切的教训”。此后,胡适坚持不放过学生的任何一次轻率。罗说:“当我每次发表这种文章的时候,就得到适之师给我严切的教训。”
冯友兰是胡适的同辈。冯曾寄赠自己的《中国哲学史讲义》给胡,胡适从中读出证据的不足,即致信冯说:
偶见一点,不敢不说。你把《老子》归到战国时的作品,自有见地;然讲义中所举三项证据,则殊不足推翻旧说。第一,“孔子以前,无私人著述之事”,此通则有何根据?……第二,“《老子》非问答体,故应在《论语》《孟子》之后”,此说更不能成立。……第三,“《老子》之文为简明之经体,可见其为战国时之作品”,此条更不可解。……怀疑老子,我不敢反对,但你所举的三项,无一能使我心服,故不敢不为它一辩。推翻一个学术史上的重要人物,似不是小事,不可不提出较有根据的理由。
钱穆是胡适当年专程往苏州拜访过的一位同辈。胡适读过钱穆写的《向歆父子年谱》一书,曾在当天(1930年10月28日)日记里称道“钱谱为一大著作,见解与体例都好”。但当他读到钱穆《关于〈老子〉成书年代之一种考察》一文,发现论证方法有问题,就写信给钱,表示对其证据的怀疑。胡适说:“此文的根本立场是‘思想上的线索’。但思想线索实不易言。希腊思想已发达到很深远的境界了,而欧洲中古时代忽然陷入很粗浅的神学,至近千年不久。后世学者岂可据此便说希腊之深远思想不当在中古之前吗?又如佛教之哲学已到很深远的境界,而大乘末流沦为最下流的密宗,此又是最明显之例。”在此信中,胡适直接批评说:“先生对于古代思想的几个重要观念,不曾弄明白,故此文颇多牵强之论。”遂至“其中根本立场甚难成立”。
梁启超是胡适的前辈,也有“《老子》晚出”的主张。在胡适看来,梁用的是“摭拾一二个名词或术语来做考证年代的标准”。胡适直言这种方法会有“更多漏洞,更多危险”,并举出诸多有说服力的例子为证。他质疑冯、钱、梁的证据不足以服人,是希望他们能拿出足以让人信服的证据。胡适在给钱穆的信中说得再明确不过——“我并不否认‘《老子》晚出’之论的可能性。但我始终觉得梁任公、冯芝生与先生诸人之论证无一可使我心服。若有充分的证据使我心服,我绝不坚持《老子》早出之说。”
“不苟且”,是胡适对自己的一向要求。常见他说到这个话题。他给罗尔纲的信中说过:“文字不可轻作,太轻易了就流为‘滑’,流为‘苟且’。”在给王重民的信中也说:“一点一笔不放过,一丝一毫不潦草。举一例,立一证,下一结论,都不苟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