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丹弗姆林与美国

第2章 丹弗姆林与美国

劳德姨父真棒,他在教育方面非常重视背诵,多德和我因此受益良多。那会儿,我俩经常穿上长袍或衬衫,把衣袖卷得高高的,戴上纸做的头盔,手里挥舞着木条做成的长剑,再把脸蛋儿抹得黑黑的,就这样,多德和我面对着长辈以及同学背诵起戏剧里的台词来。我们俩轮番扮演诺弗尔和格兰纳温,或者是罗德里克·杜和詹姆斯·菲茨詹姆斯。

我清晰地记得,当时在处理诺弗尔和格兰纳温之间那句著名的对白时,我们对重复“真他娘的虚伪”这句话颇有顾虑。起初,我们以轻声的咳嗽来掩盖那个令人反感的词语,结果总是把观众们逗乐。有一天,姨父劝我俩应该把台词“他娘的”说出来,他还担保我们不会因此受到责骂。那可是我俩非同寻常的一天呀。由于担心演出时会说得不好,我们时常排练这句台词。我总是扮演格兰纳温,所以弄得满口都是那个脏字;而因为偷吃了禁果,我那会儿整个人都沉浸在迷迷糊糊的状态里。就这样,我完全理解了玛乔丽·弗莱明的故事:有天早上她生气了,沃尔特·斯科特询问原因,她回答道:“斯科特先生,我今早感到非常生气。我真想说‘他娘的’(突然间背过身去),可是我不能说。”

后来,说这个“可怕的”台词,倒是成了我们表演的一个亮点。牧师在神坛上可以说“该死的”而没有过错,所以我们在背诵台词时说脏话也可以免罪了。还有另外一件事情让我记忆犹新。诺弗尔和格兰纳温之间起了冲突,诺弗尔说:“我们再这样下去的话终究一死。”1897年我在《北美时评》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当中就引用了这句话,碰巧给姨父看见了,他立马从家乡给我来信,说他知道我是从哪学到那句话的。这世上只有姨父懂我。

姨父所采用的教育方式,使我的记忆力得以极大地加强。所以,我认为让年轻人受益的最佳方法,就是鼓励他们选取脍炙人口的文学片段进行持久的背诵。只要是我喜欢的东西,我都能够快速学会,这让我的好友们感到惊讶。其实,我能够记住任何东西,不管是我喜欢的还是讨厌的,不过,如果文字材料平庸,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话,我很快就会把那玩意儿彻底忘掉。

小时候,在老家丹弗姆林上学的时候,其中的一个考验就是要牢记《旧约》里的“诗篇”双行体诗歌,所以我不得不天天背诵。而我的温习计划是怎样的呢?就是在准备上学之前看上一眼诗歌。从家里慢慢走到学校,也就五六分钟的光景,可我就是能够在那样短的时间里很漂亮地完成背诵任务。我们的第一节课就是诗歌背诵;由于准备充分,我得以顺利通过考验。可是,假如要我在课后半小时再重复背诵那些诗句,恐怕我只有落荒而逃了。

我所挣到的第一笔小钱(家里父母的奖赏除外),来自我的老师兼校长马丁先生,他要求我在全校师生面前背诵伯恩斯的诗——《人生来注定悲伤》。行笔至此,我想起好些年前和约翰·莫利先生在伦敦就餐时的情景。当聊及华兹华斯的时候,莫利先生对伯恩斯的《晚年》赞不绝口,告诉我他一直都在找这首诗歌,可就是没有在《晚年》的标题下找到。当时我饶有兴致地背诵起部分诗句来。莫利先生马上掏出硬币来奖赏我。哈哈,莫利先生真伟大,尽管他不是我的校长兼老师马丁先生——我所认识的第一个“伟大”之人——但于我来说,他真的很伟大。不过,“老实人约翰”莫利也确实是个大英雄。

我们家的大人没有过多干涉孩子们的宗教信仰。当别人家的孩子必须在学校学习《简明教义手册》的时候,多德和我却获得了豁免。我也不知道家里人是怎么为我们考虑和安排的。我们家族里的所有成员,包括莫里森家和劳德家的,都纷纷反对那个教义小册子。在神学和政治观点上,我们都相当激进,这一点我非常清楚。我们家族成员中没有任何一人是正统的长老会教徒,我的爸爸、艾特肯姑姑和姑父、劳德姨父以及卡内基叔叔,他们都不是加尔文教派的信徒。不过,在后来的岁月里,他们中的好些人都从瑞典神秘主义哲学家斯韦登伯格那里寻找到了精神慰藉。而妈妈呢,她从来都不对宗教议题表达她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妈妈既不和我谈及宗教,也不去教堂做礼拜,因为我们家早年没有请帮佣,她总有干不完的家务活,就是在星期天她都还要为我们做饭。妈妈酷爱阅读,钱宁的“唯一神教派”在那段日子里给她带去了殊胜的欢悦。她真了不起!

我童年时期的苏格兰,处于一种政治和宗教极为动荡不安的局势。我不仅听说了政治世界里的那些最为激进的思想,例如废除特权、提倡公民平等、建立共和政体等等,而且还耳闻了大人们对许多宗教议题的辩论。我不假思索,很容易就陷进了长辈们的思维观念里。我清晰地记得,加尔文教派的苛刻教言,于我来说曾经是一场噩梦,不过在受到身边长辈思维的影响之后,我那种心态很快就过去了。有一天,正当牧师布道,讲解婴儿遭到天谴那一节内容时,爸爸从座椅上站起来,离开了长老会教堂。这件事一直都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里,伴随着我的成长,因为那时我刚开始接触宗教,上教堂做礼拜。

当时爸爸难以接受牧师的讲道,他说:“如果那就是你的信仰、你的上帝的话,那我要去寻求更完美的宗教、更高贵的上帝。”爸爸离开长老会教堂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不过他并没有终止对信仰的追求,而是参加了其他教会的各类活动。每天早上,爸爸都要去祷告间祈祷祝福,那情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一直心存虔诚,真可谓是真正的圣徒。所有一切宗教派别于他来说,都是正义的、美好的。

他认为宗教理论可以有多种派别,但信仰只能有一个。我好骄傲,因为爸爸比牧师懂得还要多,牧师布道时描绘不出上帝的美好,却反而勾勒出了《旧约》里那个残忍的复仇者——安德鲁·D.怀特在自传里称其为“永远的虐待狂”。所幸的是,这种无知的观念已经成为过去。

小时候,我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养鸽子和兔子。只要一想到爸爸那时不厌其烦地为这些小宠物搭建安乐窝,我便心存感激。那时候,我们家成了小伙伴们玩耍的大本营。妈妈一直都认为家庭熏陶是引导家里两个男孩步入正途的最佳方式。她曾经说过,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是熏陶的第一步。所以,只要是我们兄弟俩和邻里孩子们的乐事,她和爸爸都愿意奉陪。

我的首次“从商”经历是这样的:雇请小伙伴们打理小兔子一个季度,服务期满后的报酬是以他们的名字给小兔子冠名。每到周六,我便会吆喝上一群伙伴为兔子觅食去。回想当初和伙伴们订立的那个苛刻条件,现在我内心都感到不安,可那时他们大多都非常满意,整个季度都和我一起采集蒲公英和三叶草。他们为我付出劳动,可补偿就是一个冠名权。唉,我真该给他们一些报酬,可是我那时身无分文。

我非常珍视这次经历,那是我最早期的组织能力展现,也是我这一生创造物质辉煌的源泉:我的成功并非在于自己的学识和作为,而在于知人善用,善用那些比我更有见地的人——这是人人都该拥有的宝贵常识。我不懂蒸汽机车的结构原理,不过我努力去理解比机车还要复杂得多的部件——人。1898年,我在苏格兰高地旅行,当在一处小旅馆停下来的时候,一位男士走过来作自我介绍。他就是麦金托什先生,苏格兰地区了不起的家具制造商——我后来了解到他为人不错。他告诉我之所以冒昧自我介绍,是因为他就是当年被我召集去照料兔子的玩伴之一。他说那时候自己不善言辞,只是对兔子宠爱有加,且有一只兔子是以他的名字冠名的。可以想见,和他相遇我有多么高兴,他是我长大之后重逢的唯一一位“兔子玩伴”。我希望我俩的友谊常青,希望和他经常见面。(就在我阅读这份手稿的当天——1913年12月1日,收到了他的一封来信,他在信中回忆起我们共度的孩童时光。他的来信温暖着我的心田,希望我的回信也可以让他感到温馨。)

由于蒸汽机的推广和技术改良,老家丹弗姆林小作坊生意人的光景越来越糟糕。经过最后的权衡,我们给远在美国匹兹堡的两位姨妈去信,表达了投奔她们的意愿。我还记得父母亲写信时讨论“投奔”的措辞,他们说那并非是为了他们自己,而是为家里两个幼子的前途考虑。当然,姨妈们给了我们一个令人满意的回复。于是,我们家将织布机和家具悉数拍卖。打那之后,父亲嘹亮的歌声时常在母亲、弟弟和我的耳边缭绕。他唱道:

向西,向西,向着那自由的陆地,

滔滔密苏里河水奔涌汇入大海,

辛劳的人们巍然屹立,

纵然再苦再穷,肥沃土地的馈赠就在那里。

然而,拍卖的收入不尽如人意。织布机卖不出几个子儿,父母还差20镑才足以凑够我们举家去美国的路费。还好,由于母亲仁义的禀赋,她身边总会有那么多忠实的密友围绕。在此,请允许我向大家描绘一段有关友谊的逸事:在劳德姨父以及莫里森舅舅的担保下,亨德森夫人(我们家里人倒是习惯她出嫁前的娘家名字——艾拉·弗格森)借出了这急需的20镑给我们。此外,劳德姨父给我们出了不少的点子,还帮我们打点好了所有的出行细务。就这样,1848年5月17日,我们离开了故乡丹弗姆林。是年,父亲四十三岁,母亲三十三岁,而我呢,十三岁,弟弟汤姆才五岁;他长着一头人见人爱的漂亮头发,一双黑眼睛炯炯有神。无论在哪出现,弟弟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来到美国,我就没有再上学了,只上了一个冬季的夜校;之后,晚上跟一位法语老师学习过一阵子。法语老师擅长演说,从他那里我学会了激昂陈词的门道儿。我还学会了读、写、算术的技巧,并开始接触代数和拉丁语。在一次跨洋旅行中,我写过一封信给劳德姨父,不过信被退了回来。从当时信中的书写来看,我那会儿的字写得比现在美观多了。我曾非常用功地学习英语语法,可语法水平只相当于学龄儿童。除了一些有关华莱士、布鲁斯和伯恩斯的书籍以外,我的阅读量甚少,不过,对好些诗句则是耳熟能详、铭刻在心。对了,孩提时代的童话故事我也了如指掌,尤其是《天方夜谭》里头的故事把我带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当我如饥似渴地读着那些故事的时候,我仿佛身临其境。

那天清晨,我们乘坐的公共汽车从深爱的故乡丹弗姆林出发,沿着通往查尔斯顿的运煤铁轨一路飞奔。记得我当时站立在车窗旁,泪眼婆娑地看着窗外,直至故乡渐行渐远,那庄严而神圣的大教堂最终在眼帘中消失。离开故乡后的前十四年的每一天里,我的思绪几乎和那天清晨的离愁一模一样,我总是问自己:“什么时候我才能够再见到你呀?”我脑海里时刻都浮现出大教堂高耸尖塔上那守护神般的文字:罗伯特·布鲁斯国王。我记忆中的童年以及我所知悉的仙境,都和这古老的大教堂及其悠扬的钟声息息相关;每天夜晚八点钟声便会响起,那是我该歇息、上床睡觉的信号。在《山姆大叔马车游英伦》一书中,我曾提及路过大教堂时的那座宏钟,不妨在此作一引述:

马车驶往廊桥的时候,我和沃尔斯教长正站立在马车的前排位置。这时,我听见大教堂传来宏钟的第一遍钟声,那是为我母子俩而敲响的。我双膝跪下,泪水不知不觉间奔涌;我侧向教长,告诉他我情难自禁。有那么一会儿,我感觉自己快要晕倒了。幸亏,不远处没有人群聚集,我有时间调整心绪。我的上齿紧咬着下唇,直咬到流血;我喃喃自语道:“没啥大不了的,保持冷静,你必须稳住。”这世上再也没有任何一种声音如教堂宏钟般亲切、悦耳,它缭绕在我的耳际、渗入进我的灵魂,以温柔的力量令我折服。

在我孩童时期,我总是伴着教堂的晚钟进入无忧无虑的梦乡。在每一个夜晚,要么是父亲,要么是母亲,亲吻着把我抱进睡篮,告诉我他们所理解的钟声的含义。在他们亲切、平和的叙说中,我所听到的都是对钟声的赞美,以及对美好天堂和天父的神往。在我的理解中,钟声里从来都没有恼怒的意味,从来都没有,有的只是怜爱,万般的怜爱。这会儿,我又听到了这样的钟声;钟声的含义犹在,她以无微不至的关爱欢迎漂泊的母子回归天父的怀抱。

这物质的世界没有能力给予我们馈赠,唯有这大教堂的钟声是为我们的归来而长鸣,给予我们荣誉般的犒赏。那时,我就认为弟弟汤姆真该和我们一块儿回老家。因为在我们离开家乡前往美国的时候,他已经开始领略到了这宏钟的美妙。

卢梭曾经希望在悠扬的乐声中逝去。如果我可以选择的话,我愿意聆听着大教堂的钟声渐渐沉入昏黄的世界,永久睡去;钟声会告知我人生的赛跑已到尽头,同时呼唤我入睡,就如当年她召唤那个长着一头漂亮头发的小男孩入睡那般。

我收到许多读者的来信,信中都有提到以上的描述。有些读者甚至详细诉说当时看到文字时泪流满面的情形。这些文字是我的肺腑之言,或许这就是深深感动读者心灵的原因吧。

一艘小船把我们全家带到爱丁堡,我们再从那里的福斯湾换乘轮船前往美国。当我被大人从小船抱往汽轮的时候,我冲向劳德姨父,使劲儿环箍着他的脖子,大声哭闹:“我不能离开你!我不可以离开你!”一名好心的水手把我俩掰开,再抱起我放到汽轮的甲板上。待我重归故里与之会面时,我亲爱的老姨父说那是他所经历过的最伤感的别离。

我们乘坐八百吨级的“韦斯卡斯”号汽轮从格拉斯哥的布鲁米洛起航。在那长达七周的航行里,我逐渐和船上的水手熟络起来,从中知道了各类绳索的叫法。由于船上工作人员短缺,急需乘客的协助,因而我还充当了引导乘客听从船长指挥的角色。结果,每逢周日水手们的聚餐都会有我的份儿;我和他们一起分享葡萄干布丁。离船登陆的时候,我还真是依依不舍。

我们的目的地纽约让人眼花缭乱。在老家时,大人曾经领我去爱丁堡见过女王,那是我出国前到过的最远的地方。格拉斯哥是我们移民美国的周转地,可那会儿我们没有时间四处逛。跻身纽约这第一大工业繁华之都,其人声鼎沸的热闹和亢奋令我无所适从。在纽约逗留期间,有件事情令我难以忘却:有一天,我正穿行在古堡花园的宝林绿地,“韦斯卡斯”号汽轮上的一位水手长罗伯特·巴里曼双手将我揽入了怀抱。走出船舱的他是那么时尚;穿着蓝色的夹克、白色的长裤,是我那会儿见过的最帅气男人。

他把我领到一家冷饮摊前,为我叫了杯汽水,那是我喝过的最美味的饮料,如上帝赐予的甘露般甘醇。至今,我脑海里还清楚记得甘露般的汽水泡沫从那雕工精美的黄铜水杯里溢出,那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的华丽景象。这之后我常常经过花园,老妇人的冷饮摊依旧,它让我想起那亲爱的老水手。我试过去找他,可毫无音讯;真心希望我能够为他的暮年生活增添些人生乐趣。他就是我心目中的汤姆·鲍林。每当那动听的旋律响起,我仿佛看见了“威风凛凛”的亲爱老友巴里曼。可惜呀!他已经去了天堂。然而,他的仁慈心肠让我景仰,我是他忠实的朋友。

在纽约,我们只认识斯隆夫妇,即名噪一时的斯隆三兄弟(约翰·斯隆、威利·斯隆和亨利·斯隆)的父母亲。斯隆夫人(尤菲米娅·道格拉斯)是我母亲在老家丹弗姆林儿时的玩伴;而斯隆先生则是我父亲的纺织工友。我们一家去拜访过他们,受到了热情的款待。1900年,威利从我手中买下了纽约的一块地;地块是为他两个出嫁的女儿购买的,在我家房子的对面;这样一来,正如我母亲在苏格兰时的情形,我们两家第三代的孩子们就玩在一起了。

由于纽约移民代理商的诱导,父亲带着我们经由伊利运河的布法罗、伊利湖抵达克利夫兰,再南下去往比弗,这趟在如今乘火车只需要十个小时的路程,那会儿走水路却长达三个星期。那会儿还没有火车可以通达匹兹堡,更别提通往西部的任何小镇了。旅途中,我们看见伊利铁路在修建中,熙熙攘攘的施工队伍正忙碌着。在年轻人的眼中,世间一切都是美好的,作为运河船上的小旅客,那三个星期留给我的记忆都是纯粹的欢乐,只有一个晚上是例外:我们滞留在比弗港码头,等着转乘汽轮北上俄亥俄,抵达目的地匹兹堡。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尝到了蚊子的凶猛。母亲遭受的伤害尤甚,第二天早晨她几乎无法睁开眼睛看东西。蚊子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留下惨不忍睹的印记。不过,具体的细节我记不起来了,虽然被蚊子叮咬,但我还是酣然入睡。一直以来我的睡眠都很好,从来不知“恐怖的夜晚、孩子的地狱”为何物。

匹兹堡的朋友们一直在伸长着脖子等待我们到达的消息;他们热情而贴心的接待,使得我们忘却了旅途的辛劳。大家一起在阿勒格尼市区安顿了下来。霍根叔叔的弟兄在丽贝卡街的街尾开了家小小的纺织店。店铺是两层楼的,楼上有两个房间,那就是我们一家的落脚点(房子是姑姑艾特肯的,所以我们不用付房租)。霍根叔叔很快就放弃了织布生意,而父亲则接替他的行当,开始编织起桌布来。父亲不仅是织布工,还是经销商;因为找不到大批量订货的商家,他只有自己挨家挨户去推销,因而桌布的收益很微薄。

和以往一样,母亲这回又出来充当救兵了。这世间是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把她压垮的。母亲年少的时候在外祖父的商行里学过缝镶鞋子的手艺,现在这手艺得用来帮补家用了。费普斯先生是我在阿勒格尼市一位朋友和合伙人亨利·费普斯先生的父亲,他和我外祖父干的是同一个行当,都是了不起的鞋匠。母亲从他那接些缝镶鞋子的活儿,一周赚取四美元。我们家没有请用人,所以母亲除了缝镶鞋子,还得操持家务。她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母亲每天都要忙活到深夜。当活儿告一段落的间隙,小弟弟就会坐在她的膝盖上,帮她给缝线打蜡、穿针引线。而母亲呢,就像当年教导我那样,她给弟弟背诵苏格兰的经典民谣,或者是讲些寓意深刻的故事。

这就是穷苦的实诚孩子优于富家子弟的无价之宝。母亲不仅是母亲,还充当了保姆、厨子、家庭教师、导师和教母的角色。父亲也不仅是父亲,还是榜样、向导、顾问和朋友!这就是弟弟和我的成长氛围。这样的教育传统,富家子弟和权贵后裔可曾拥有?

尽管母亲家务繁重,但这并没有造成她和邻里之间的隔阂;邻居们很快就结识了这位睿智而善良的女人,每当遇到麻烦事儿的时候,她们都会向母亲请教或求助。好些人都告诉我,母亲为她们做了不少的事儿。那些年,无论我们居住在哪儿,无论穷富的邻里,都会找到母亲为他们的难题出谋划策。无论走到哪里,母亲都是那么出类拔萃。

  1. 《汤姆·鲍林》是流行于18世纪末的一首歌曲,又名《水手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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