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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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没有鬼,即使有,也不应当是人怕鬼,而是鬼怕人。

世上没有鬼

撰文 阿乙

不安

两广总督孙士毅征讨安南后,回京觐见。清晨,在禁中等待朝拜时,他把玩着一只由物大如雀卵的明珠雕刻而成的鼻烟壶,见到总揽权纲的大学士和珅。后者贪饕成性,问:“您从远方归来,必有奇珍,足以增广我的见识。”因索要孙手中的宝物,且说且赞,不绝于口。孙士毅将要取还时,和珅突然说:“以此赠我如何?”

孙士毅回答道:“昨天已经奏闻圣上,一会儿就要献上,您要的话,皇上就没有了,怎么办?”

和珅说:“我不过和您开玩笑罢了,您何以把我看得如此低下。”

在这个清晨,孙士毅向和珅表示过抱歉后,再没有说什么。原作者所用的词是“亦无他言”。是的,说什么都不好,内心翻江倒海而终不能出一言,而前边有太多莫测的事。

(据许指严《十叶野闻》之《和珅轶事》)

对面飞来法

我因为一个梦找到王摩诘的诗集,阅读《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这一首写于作者十七岁时的诗。根据诗集编选者董乃斌的解释,当时作者身在长安,而亲人们在崤山、函谷关以东的故乡蒲州团聚欢会。诗云: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这首诗入选过课本,因而再熟悉不过。不过直到今日才意识到作者的用心。根据董乃斌的解释,此诗后两句明明是诗人自己思念山东兄弟,却不直说,倒说是兄弟们登高遍插茱萸之时,必定会想起缺席的自己来。古人称这种写法叫“从对面说来”,或者叫“倩女离魂法”。

在查找这种写法时,又知道最著名的例作是两汉时一首不知作者姓名的诗《涉江采芙蓉》。诗云:

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

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

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

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对于这首字面平常的诗,解释者众多。有一种说法如张玉谷(清人,《古诗赏析》著者)认为,“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是“从对面曲揣彼意,言亦必望乡而叹长途”。意在表现采莲女(居者)在想丈夫(行者)在干什么。另一种说法如王春(东北师范大学附中教师)认为,诗作者为游子(行者),前四句并非是诗人眼见之景,而应是诗人想见之景。也可以说是,丈夫(行者)在想采莲女(居者)在干什么。

这两种说法并无冲突。如将之结合起来,可以理解为“丈夫在想妻子想着身为丈夫的自己”。因为这种奇妙的循环,我写下一段读后感:

一名男子

通过光滑的水晶球

看见远方故乡的妻子正通过

一只光滑的水晶球看着

正俯首看着水晶球的自己

我既可以说这名男子是第一个开始观看的人,无限的循环在他眼底展开(他看见妻子看见他看见妻子看见他),也可以说他是这无限循环中某一个身处水晶球内的人,渺小的他试图解释这层层包裹他、没有尽头的循环。正如人类出面解释无穷无尽的宇宙。宇宙是没有止境的,宇宙之外,一定会有更大的包含它的宇宙。

我在这个突然来到的悲伤的秋季想到王摩诘,是因为在梦中,死去数年的堂兄艾施军,自小道翩然走来,用柴枝在泥地上抄写:“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我们九源乡艾姓施字辈一共十七个兄弟,只有施军(小名老细)一人早逝。我在梦中略感恐怖地想到,有一位孤独的身在地府的兄弟一直在揣想我们的行为。因此再睹王摩诘的这首诗,无论如何都摆脱不掉诗句间蕴含的鬼气。

对司法系统的利用

欧·亨利在他最闻名的短篇小说《警察与赞美诗》(发表于1906年)里塑造了一个精于算计的城市流浪汉苏比,为得到监狱的庇护,不愁食宿地度过即将到来的寒冬,他选择去犯情节轻微的罪行,如吃霸王餐、损坏他人财物、偷窃、当街调戏妇女或大喊大叫。这也许是一篇预言性的小说。2012年,在《中国周刊》记者杨洋一篇名为《入狱养老记》的报道里,我们看见这样的情节:

2008年9月,(六十九岁的)付达信在北京站广场抢劫未遂,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宣判的时候,付达信恳求法官:“判得太轻了,你再好好审审。”他的想法只有一个,进了监狱,就不必再为吃饱饭而四处奔波。一年半后,付达信提前出狱,住进了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灵官镇敬老院。“这里的生活赶不上监狱。”……付达信说。

根据报道,付达信实施第三次抢劫才算触动司法系统。

《新京报》曾于2008年11月26日报道,北京一患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疾病的年轻农民因故意抢劫入狱,宣称自己想据此获取免费治疗。《兰州晨报》2010年4月27日刊发类似报道,四十五岁的无业男子赵小麟患有膀胱癌,在解除劳教后萌生让政府管吃管住还管医病的想法,于是怀揣自制的酒精燃烧瓶对一家银行实施抢劫。

在《杀千刀:中西视野下的凌迟处死》这本书的第十页,作者有这样的论断:

现今大部分国家依然存在死刑,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执行死刑时要将犯人的肉体痛苦降到最低、降低对犯人所造成的伤害。现在的死刑被认为是干净、无痛的。

这甚至构成一种诱惑。让人产生得救的想法。

我想到遍布报纸的无痛人流广告。阻碍人去流产和自杀的往往都是痛苦。也许有一天,有人为了得到司法系统近乎是安乐死的处置,而选择冒险。我不知道在探讨这个问题的文章里说自己的小说合适否,《下面,我该干些什么》,描写的对象就是一名试图依靠警方追捕来解决自身无聊问题的疯狂少年。

钩子

眩潭人夏泽柱,婚后不久,被召至在卫生院住院的伯公面前。夏泽柱还记得当他向没有牙齿的伯公喂食人参水时,后者伸颈,大张两唇,然后紧紧含住调羹的样子。有时,为增进从孙对自己所述故事的了解,伯公还会尝试抬起小臂。这时的伯公心情既焦灼又兴奋,和平生敦慎温谨的他可不一样。伯公说,你是一个甲子以来这件事唯一的听众,而他则是上一个甲子里这样的人,讲述者是他的祖父,也就是夏泽柱的高祖父。伯公说,你念过书,所以讲给你听。夏泽柱联想到,伯公也是他们那辈里念过书的人。要到听完故事,夏泽柱才了解其中的用意。讲述完毕后,伯公倦怠至极,但还是就几处细节做出补充。不久伯公死去,火葬场的化妆工人用针线将他的嘴唇缝紧。

婚前,夏泽柱一直为自己这支不足四十户的人家的神秘来历所困扰。他们姓夏,然而和其他地方的夏姓人完全不同。根据他的说法,将近两百年前,他们唯一可考的祖先雨滴公在隐避此地后,给自己的后裔创下一个奇怪的姓:下。这似乎是一个潦草的决定,甚至像恶作剧。至于雨滴公自己姓什么,原籍何处,则无从知晓。夏泽柱有时猜测自己是一名绿林人的后代(后来在垂死的伯公那里,这一猜想得到证实)。1965年,横港公社的干部在细线般的山道上跋涉整日,找到眩潭这个地方,当时有三户还在穴居。根据干部的建议,眩潭人更姓为夏。后来夏泽柱在入党申请书上签名为“下泽柱”时,还被批评是在态度上不庄重。有人解围说,夏泽柱使用的不过是已废弃的“二简字”。

在夏泽柱的印象里,伯公所秘授的故事像一块斑斓而残缺不全的布料。夏泽柱仍然没有掌握雨滴公的身世,不过多少还是了解到他为什么要隐避此地,以及他在隐避前都干了什么。在人心躁动的傍晚,雨滴公用私刑处死异姓兄弟不灭。他将弓套在不灭的颈部,按照条例所规定,双手抓住弓把的两端,一共旋转十六圈,直至收紧的弓弦将不灭勒死。此前,在争执过程中,不灭以匕首将他们的另一名兄弟栋梁戳死。加上被政府枭首示众的馥月,这个叫“右手”的匪伙,其主事人五死其三,从此便像在水流中般旋的土块一样,分解、消失于人间。

匪伙的规模有多大,以及它造成的影响有多广,在伯公的讲述中缺乏细致的描述,不过可以通过当时政府的反应揣测到一二。几乎在抓捕到匪首馥月的同时,便有一匹邀赏的快马驰往督署里。此后,鞫讯每有进展,便有信使驰奔于驿道。有时,使者项背相望,啼声彼此相闻。馥月被抓时显得极为平静,不但没有做出任何反抗,甚至在被捆绑时还配合地伸出两手。后来,雨滴公想,馥月应该是在此刻想到一个问题。内部人出卖他了。换句话说,他被使了钩子。政府在策反此人时付出极大的耐心,如今瓜熟蒂落。馥月很肯定地知道此人是谁,然而在长久的受审及坐狱过程中,他却缺乏将这个令他悲痛以致夜不能寐的情报输送出去的机会。

他的名字——原来叫斧钺——预示了他死亡的方式。在那个提前下雪的日子,刽子手将他拖到一块扫好的空地上,让他的头侧向贴住那显现出可怕年轮的木桩,然后朝他脖子吐唾沫,拿手擦来擦去。行刑后,馥月的头滚落一旁,刽子手大喊他的名字,于是在场者均看见他紧闭的眼睛睁开,甚至转动起来,以寻找呼喊的人。一会儿,就在那对眼皮又要闭上时,刽子手再次大喊,因此那双眼睛又睁开。但在睁到一半时,眼珠就永远停在那儿了。这是当日被传出来的事情之一。另外一件事,则是在行刑前,馥月喊叫着要早些去和地府的那些兄弟相会,当晚就把酒斟上。然而在刽子手带着世袭的一身寒气,拖着一把总有一头猪那么大的斧子赶来时,他却变得贪生怕死。他哭泣着恳求不要就这么弄死他。为此他提出一些荒唐的要求,最后提出的要求还算正常,因为他已经不要求免除死刑,只要求政府在处死他前,用红漆在他胸前写一个骄傲的“人”字。政府没有答应。

馥月有四个异姓兄弟,分别是栋梁、雨滴、不灭(原取名灯烛)、田园,平日互称金老、木老、水老、火老、土老。馥月死后约两月,他在刑场上的事迹传出来。也许是目击者忘记了政府的一再叮嘱,也许是他觉得这样的谨慎随着时过境迁,已经没什么意义,又或许是他觉得自己当初的所见所闻根本就算不上什么秘密。消息给不灭带来极大的恐慌。他将兄弟中最为聪敏的栋梁(人称“足智星”)仓促杀害,他指斥栋梁试图取代馥月的位置。率先明白过来的是夏泽柱的祖上雨滴公。相信,明白的人会越来越多,这种明白就像厉害的瘟疫,用不上半天,就会在匪伙里传遍。是雨滴公找来一把弓,将走投无路的不灭处死。而在当初改换灯烛一名为不灭时,其用意竟是:虽雨中灯不灭。乙,我想你也是读书人,是咱班里唯一读到省里的,现在又在北京发展,因此你不会不懂得这中间的奥秘。几乎和雨滴公同时代,我们江西抚州出过一位诗人,叫梦花楼主。他所记载的一桩传闻,证明在这个宇宙里永远没有孤独的事:过去,在长安市中起火之前,曾预言性地走过一位裸露上身的羽士,其两乳间恰恰也写着一个醒目的“人”字。

夏泽柱说:现在眩潭的人都在挖山,很多打工的人也回来挖,试图找出雨滴公可能埋藏的宝物。

鬼见愁

2016年10月,回乡葬父,见到姑妈一家。姑妈坐在棺材旁,和死去的我的父亲长时间说话。姑妈的第二个女儿嫁在距我家几里远的盘丝垄,因患宫颈癌,无法拯治,在家等死。姑妈去探望她,快到她家时,说:“弟呀,你怎么比我还先到呢?”姑妈所称之弟,即我刚刚死去的父亲。在姑妈的子女们还小时,姑父喜欢跟他们讲鬼故事。老七——也就是姑妈的第七个女儿——跟我复述了其中的一则:在乡村,有一人胆子大,敢走夜路,每称这世上没有鬼,即使有,也不应当是人怕鬼,而应当是鬼怕人。有夜,异乡的人趁他醉酒,在他辫子上系上一顶干枯的荷叶,将他唤醒。他就这样在微弱的月光下回家。每走一步,便听见身后传来跟随的声响,一回头又什么人没有。他这样行走一段路程后,终于恐惧地奔跑起来,不虞身后那追随的声响因而也更加激烈起来。

因为荷叶是系在辫子上的,我想故事发生在清朝。

现在的人都聪明了,脑筋活动得很,他们可以去发诈骗短信,黑银行账号,不然假装被车子撞——花样多得五六页纸都写不完——于是我们居然也会怀念那些又笨又老实的贼娃子,硬是要辛辛苦苦满身汗地钻到人堆子里,拿个镊子去夹那三五块钱。

平乐事

撰文 颜歌

不揣钱

在郫县新城建起来以前,我们的县城郫筒镇小得像一块叶儿粑,镇上的每个人就像这块叶儿粑里面的肉渣渣,肥而不腻地靠在一起,互相知根知底,亲亲热热。那个时候,大家形容哪个人在镇上吃得开,就说:“这娃一上街,分儿钱不揣,走路飞快!”

这话说起来豪迈,倒也未必完全客观。

有一天,我爸爸骑车带着我走西门城墙边过,忽然听见有人喊他:“戴伟!戴伟!”我爸爸惊了一跳,一刹车,扭头过去就看见路对面的抄手店里坐着南街的黄三哥。“三哥!好久不见!”爸爸有点莫名其妙,但还是带我过去打招呼,“来,喊人,喊黄叔叔”。

我就喊了黄叔叔,黄三哥敷敷衍衍地答应了我一声,只顾扯到爸爸,小声问:“戴伟,不好意思啊,你身上有没钱啊,我这抄手吃了一半才发现今天没揣钱出来!唉呀!”

我们就一下领会了,刚才那几声喊得的确是十分惨烈。爸爸帮黄三哥给了钱,他连声地道谢,说:“唉呀不好意思啊,改天还给你!”

“一块多钱!还啥还!”爸爸摆摆手,带着我走了。

这一种只是遇到了,叫做没揣钱;还有一种就更刁钻了,正儿八经就是超得不揣钱。

那还是在爸爸他刚刚从郫师校毕业、参加工作的时候,有一天,他在街上走,忽然听到有人喊他:“戴眼镜!戴眼镜!”

爸爸就转脑壳过去看,看到街对面站着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毛根儿朋友邱娃儿。说起来也是多年没见,分外亲热,邱娃儿跳起跳起地过了马路,一巴掌拍到爸爸的肩膀上:“戴眼镜!听说你超得好哦!”

“超啥子哦超,我就是教个书!”爸爸说。

“人民教师,好光荣!”邱娃儿猛起给他戴高帽子。

两个小伙子二十出头,也没耍半个朋友,肝精火旺地站在街边上摆龙门阵,一起抽了两根烟。“走嘛!戴眼镜,好多年不见了!走!我请你吃饭!”邱娃儿说。

“吃馆子啊?”爸爸就觉得很震撼,“狗的邱娃儿,你硬是发财了!”

不管嘛,邱娃儿就拖着爸爸去了东门城墙边的王家饭店,两个人坐下来就先喊了一斤卤猪耳朵,吃!

他们很是点了几个菜,还打了一斤枸杞酒,一口接一口,把天都喝成了麻麻黑。两个人把酒话当年,说眼下,基本上也展望了未来。

末了,老板过来算账:“来,麻烦,十元零三角啊。”

邱娃儿就伸手往裤子兜兜里摸包包。他这手一摸下去脸上唱戏一样变了颜色:“哎呀哎呀哎呀!龟儿子的!戴眼镜!遭了!你身上有没钱啊?我咋没带钱呢?……”

也是凑巧了,爸爸刚刚发了工资,揣得热胴胴的四十一元五角一下子去了四分之一。

那一天,他照着路灯,顺着城墙边走回去,一边走一边想:“这个邱烂人,喊得黏,待得淡!硬把我当瓜娃子在整!”

“唉,都怪我没事出门带那么多钱,下回,我也不揣钱!”他想到这十元零三角钱,正儿八经的,心口都在发痛。

所以说我们镇上人都不爱揣钱,从南门走出来,哪里不是熟人,这家吃个枣子,那家喝口凉水,忙忙碌碌就走出了北门外头——又再走回来,还是不揣钱!

这都是新城修起来以前的事情。

后来,新城修起来了,房子一栋比一栋更洋气。卖衣裳的不叫摊贩市场,而叫百货大楼,吃饭的不叫馆子,而叫餐厅,喝茶的也不是茶铺子了,叫做茶楼。

茶楼里面的茶听说要十五块钱一杯,吓掉了镇上不少老居民的眼睛,更吓人的还在后头:有一天,就在这茶楼里面,来了两个老板。一个男老板,一个女老板。这两个说起说起就争起来了。男的是说你注意到点!老子有的是钱;女的说钱哪个没见过!

他们哪个也说不赢哪个,就啪地把皮夹子甩出来:“比嘛!看哪个钱多!”

其他人就眼睁睁看着他们对着数票子,一二三四五六七。男的带了三千七,女的揣了四千二。

男的就蔫了,活生生输给了一个婆娘!

这场恶斗在我们镇上流传了好一阵,看过的,听过的,都觉得算是开了眼界,见了世面。

“看来出门还是要多揣点钱啊!”我们这才醒悟过来了。

大声气

开出成都市西三环,顺着羊西线笔端端开二十分钟,就开到了我们郫县的县城郫筒镇上。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天宽了,地广了,深深一口,吸进去的是故乡的气,吐出来它还是故乡的气,原汤化原食,眼角眉梢都舒坦起来。

回家三件事:走路不揣钱,吃饭盐味重,说话大声气。

今天说的是说话大声气。

第一个说话大声气的就是我爸爸。他站在院坝里打个喷嚏,一院子的楼房,第一层到第六层楼梯上的灯都要被他“刷”一声震亮;他走到家门口招呼我回去吃饭,一声出去了,没有哪家的小娃娃不敢忙丢了东西就往回跑;他给我奶奶摆个龙门阵,我奶奶八十多岁了,再是耳朵不好也要起个声音喊他:“戴伟!你小声点嘛!”

他们说是因为我爸爸现在长胖了,声音就特别大。但是,反正我没见过他年轻时候瘦的样子,更没听过他小声说话。

第二个说话大声气的就是进修校收发室的曾八伯。他每天吃了饭没事做,就站在院子门口,看到这个喊一声:“周三孃!走人户回来啦!”看到那个喊一声:“宋老师,才下班啊?今天吃饭迟哦?”不然就说:“蒋燕子,有一封你的信,广州写来的!”

也就是多亏了他这么一个人,我们院子的人全都对彼此的生活一清二楚:今天周家多吃了一盘盐煎肉,明天汪家下了三两臊子面,至于打架吵嘴,婚丧嫁娶,更是不在话下。

也有人说他烦人得很,也有人说多亏了他我们院子才从来没有遭过贼,直到很久以后他不在收发室上班了,我们才开始深深地想念他。

还有修剪刀的,磨菜刀的,卖蚊子苍蝇虼蚤药的,说出来都是些有名有姓的好汉。总而言之那几年,在我们镇上,每个人说出来都是一口标准的郫县话,说半个字都要张大了嘴,鼓饱了气,卷实了舌头,然后“啪”地一声喊出来:白是白,黑是黑,吃饭是吃饭,国家是国家。偶尔冒出来一个成都人,尖起舌头扁起嘴,说一句细声声的“吃饭”——简直就要被哈哈哈笑话半天。

当然了,有些道理我们也是懂的。比如“有理不在声高”,有时候也相互劝告“轻轻说话不费力”——但是真正走出门去,跟人家雅声雅气地摆两句,人家就说:“今天咋了?没吃饱啊?咋没声气呢?走走走!我招待你吃饭!”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大声气是不被喜欢的。我爸爸带我去医院看病,等在走廊上,多远就听到有个人在呻唤。“哎呀!哎呀!痛啊!痛啊!”——全部的人就都伸着颈项看,看了半天,看到有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被扶着走过来了,表面上是好好生生的,穿得甚至还舒舒气气,就是嘴里面一声接一声地喊:“哎呀!痛啊!哎呀!痛啊!”——把半个医院都喊穿了。

其他人倒还忍着,没说啥子,有个干瘪瘪的老太婆忽然说:“小伙子!你这么大个人了,也就是生个病嘛!喊这么大声喊啥喊!羞人!”

这男人也是没想到,就跟个气球被针尖尖戳了一般,“噗”地哑了。我们就看着他蔫巴巴地走了,我爸爸说:“你看到没,吃苦吃痛要忍到,哎呀呀地喊啊,人家要笑!”

坏事都不要出门,好事才能传千里。心里面有了真情意,见人说话才是大声气。这些事情也不用多说了,反正县城里人人都是这样长大的。等到我们高中毕了业,到城里面读书了,毕业了,工作了,终于发现要轻声细语地说普通话才显得舒气;跟人聊个天,不能说:“我爸说”,“我姨妈说”,或者“谢老五说”,而要说:“我听说”,“我朋友说”,或者“有人说”,才是合适——世上的一切都清淡了,模糊了,疏远了,也就显得高雅了,文明了,恰当了。

于是你好久没有看见你的爸爸,也好久没有看见你的妈妈,更不要说其他的张三叔陈二姐周四伯。你一年到头回一趟家,沙发茶几电视冰箱一样没变,你坐在客厅里连WiFi,生怕错过了外面世界上的精彩,这个时候你爸爸在厨房里煮饭,忽然喊:“戴月行!快点下去帮我买包盐上来!”

你就吓了一跳,忍不住想:“唉呀,我爸这人说个话真的是好大的声气啊。”

惦记贼

早年时候,我们镇上很是有些偷东西的。赶到逢场,爷爷出个门,屋里的奶奶就一遍遍地站在窗口喊:“小心钱啊,小心遭贼!”

爷爷就不高兴,大约是担心满院子都知道自己揣着钱出门了。他把脑壳一扭,吼道:“我没带钱,我又不买东西!”

他大踏步地出了院坝门,走到街上,想了一下,还是把自己裤子兜兜里的钱摸出来,揣到了衬衣胸口的包包里。

可是啊,知人知面不知心,谁也看不出谁是贼娃子。爷爷走去赶场,满街上那个热闹!打铁的,磨刀的,卖草药的,换鸡蛋的,卖鸡卖兔卖鸭子的,再走两步,还有冒肥肠粉的,打锅盔的,转糖饼子的,爷爷的心一下花了,眼睛看一看,清水口钻出来。终于,他看到一家卖甜水面和凉粉的,就想去吃碗黄凉粉——他手往心口上一摸,这才发现钱都掉了!

爷爷气急了,转头往回走,一边走,一边看,看到哪个都像是个贼。他唉呀呀地找了一路,找回了家,奶奶正在厨房洗藤藤菜,问他:“回来啦?中午饭吃了没?没吃我正好要下面。”

爷爷说吃了吃了,气鼓鼓地走回寝室,坐在床边上想。想了好久,终于被他想到一个人:三十岁上下,中等身材,穿的是灰衬衣,脸长得有点尖,眼睛有点斜——就是这么个人,走对面过来,撞了他一下——爷爷断定出来,这个人就是那个偷他钱的贼!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爷爷闷声不响地吃了那一天的夜饭,然后睡了。等到下一回逢场的时候,他就又去街上转。这一回,他不看稀奇,也不想吃的,就专门去找那个灰衬衣。走啊走,看啊看,爷爷把人脸都看花了,居然真的被他看到了!贼娃子今天穿了一件洗得发白的黄衬衫,提着个塑料袋,正在一家五金店门口伸着脑壳往里头看。

爷爷就两步走过去,一把扭住了这个人。“你!”爷爷吼他,“你上回偷我的钱哇?”黄衬衫吓了一大跳,转回头来看爷爷,他也认出了爷爷,脸刷白白的,在爷爷手上挣扎了两下,终于没挣脱。

爷爷要扯他去公安局,看热闹的人也马上来了,黄衬衣说:“老爷子,你轻点,你轻点,我还给你嘛!我还给你!”

爷爷说他也终究是软心肠的,看到这人年轻轻的,想说何必呢,就说:“对嘛,那你把钱还给我。”

两个人走到街边上,一手交钱,一手放人。黄衬衫摸了半天,全身上下摸出了五角钱。他也不好过,脸都皱成了一团,他说:“唉老爷子,你看嘛,你的钱我都用了……我真的没钱了……这样嘛,我这有双鞋子,你穿得起你就拿起走,算我赔你的。”

贼娃子把手上的袋子打开,里面居然有一双崭新新的牛皮鞋,爷爷拿出来一试,居然巴巴适适地很合脚——他就穿着这双牛皮鞋子回来了。

这故事叫做“三块五换了双新皮鞋”——从小到大,我们听爷爷讲过不下十次。每次他讲一讲,奶奶就从厨房里面走出来骂:“你们不要听你们爷爷的,他瞎编的,哪有那么好的贼娃子,偷双皮鞋给他穿!”

爷爷就跟她说:“咳!你不信!我那双鞋穿了好多年!你忘啦?穿到去年子才穿烂!”

他有时候也要回头想一想——得了个便宜,他心里就更有了慈悲。爷爷想贼娃子们不容易啊,多半都是小时候爸妈不管,书也读不得,没办法只有跟了个师傅学偷东西,每天又要给师傅煮饭,又要挨打,还要练手艺,学了七八年出师来,才到街道上面偷包包。偷包包也是些渣渣钱——那几年哪有人真正揣钱出门呢?——今天三块,明天一块,说不定就只摸了六七角,希希瑟瑟凑起来,买三斤面,买五两猪油,也就没了。

爷爷说他穿那双皮鞋穿了十多年,期间再也没有遭过贼,他想到贼娃子的事情,心里总是放不下。“你说那贼啊,长得也舒舒气气的,”他常常感叹,“有那精神做个啥不好!”

当然了,也不是人人都有爷爷的心肠。我爸爸就说:“贼娃子,偷东西,逮到一个打一个!”——我们镇上的人多半也这么想,我时常走街串巷,从南街走到西街,不时就撞到哪个倒霉贼娃子被逮了,被一群人围着,骂:“死贼娃子!”“要死了!”“打死他!”中间就有个人,埋着脑壳,弓着腰杆,虾子样被扯过来踢过去,看起来真的跟死了一样。

后来呢,随着我越长大,我们镇上的马路越修越宽,房子越来越高,轿车越开越多,也没有赶场了,也没有摆摊子了,这样的场景就越来越少。人走在街上,很难见到半个贼娃子——现在的人都聪明了,脑筋活动得很,他们可以去发诈骗短信,黑银行账号,不然假装被车子撞——花样多得五六页纸都写不完——于是我们居然也会怀念那些又笨又老实的贼娃子,硬是要辛辛苦苦满身汗地钻到人堆子里,拿个镊子去夹那三五块钱。

白水蛋

还没有我妈妈的时候,我姥姥生了一场大病。吃也吃不得,睡也睡不着,躺在床上,脸上盖着一张枕巾,哎呀呀地直呻唤。姥爷就说:“王蕙兰,走,起来,我们去看病。”姥姥说:“起来不到啊。”姥爷急得不得了,一个大男人家,活生生没了抓拿,他说:“那你要咋个嘛,你要不要喝水?”姥姥说:“你不管我,你不管我。”

姥爷坐在床脚上,盯着脑壳顶上的房梁看。听我妈妈说,也就是那几年,他们连着死了三个娃娃,眼泪花流了又流,心都磨玉了。姥爷想,这个人这下怕是来不起了,他就说:“王蕙兰,你要不要吃蛋嘛,我给你煮两个蛋?”——姥姥最爱吃白水蛋,姥爷想好歹吃两口好的再上路嘛。

她说:“对嘛,你给我煮两个。”

家头居然找出了三个蛋,姥爷都一锅煮了,又在灶头上把蛋磕磕磕敲烂了,剥了蛋壳壳,白生生地装在碗里面,拿来给姥姥吃。

姥姥就好歹坐起来,一口接一口地,把这三个白水蛋都吃了——一口水都没喝!

吃完了,她又躺下去,睡了一会,忽然喊姥爷:“杨嵩林!杨嵩林!”

姥爷从床脚上弹起来,赶紧问:“王蕙兰,啥事?”

“我还想吃蛋。”姥姥说。

姥爷就带着大姨妈走到邻居家里,挨家挨户地去借鸡蛋,借回来,煮给姥姥吃。

也要谢谢东门上的邻居都是善心人啊,妈妈说。前前后后,姥姥总共吃下了二十个白水蛋,就慢慢地坐起来,下了地,走出了门。

因为靠吃水白蛋捡回了一条命,姥姥对鸡蛋自然有了特殊的感情。小时候,一旦我有个伤风感冒头痛脑热,姥姥就说:“来,娃娃,我给你煮个白水蛋,吃了就好了!”

我妈妈就说:“妈!吃不得!那么小娃娃,吃了要不消化!”

姥姥说:“你懂啥,吃了好!”

——母女两个就要争执两句,最后姥姥让了步:“吃半个!吃半个!”

我妈就给我煮了一个蛋,拿给我,说:“只准吃半个啊!”——我也是很听话的,就把蛋掰开来,把蛋黄仔仔细细地吃干净了,留下蛋白给她收拾。

那几年,姥爷早就不在了,剩下姥姥一个人跟我们住在一起。她是大字都不识一个的人,我妈妈呢又上过许多的学,于是两个人说起要怎么教育娃娃,就总是说不到一堆去。每每到了最后,我妈妈只有说:“妈!你不要搞那些!封建迷信!”

姥姥就扁一扁嘴,坐到院坝里去绣蒲垫了。

她绣好了蒲垫,就要走好几里地,到东门外面的曹家寺去捐了。平日里,她随时都拿着一串佛珠,转啊转啊转。她还有一个搪瓷盅盅,里面大半盅的米拿来插香蜡,早上晚上都拜一拜——有一天,姥姥把香蜡打倒了,在板凳上烧了焦黑的一片,我妈下班回来就忍不住说:“妈,这是教师家属院,你不要在这搞这些封建迷信,人家看到笑你!”

那一次姥姥还了嘴:“你这女子!我不多念点经,你爸转世哪能投个好人家?”

不去管这些偶尔的纷争,妈妈和姥姥毕竟还是一家人。不时有农村的妇女来院子里换鸡蛋,我妈妈永远是第一个跑出去,把粮票和米票都凑出来,甚至还有爸爸的旧春秋衫和我的旧毛衣——换一筐粉嘟嘟圆滚滚的土鸡蛋。

有了这一筐,妈妈就先给姥姥煮两个白水蛋;又再拿两个出来打散,加凉开水,撒毛毛盐,蒸上一碗她自己最喜欢的蒸鸡蛋。然后俩娘母就亲亲热热地坐在厨房里,你一口我一勺地把蛋都吃了。

姥姥慢慢地就不清醒了,经常一个人坐在院坝里,自言自语地说些话。我放学早,就搬着小板凳坐到她身边去看书,听到她呢呢喃喃地说些名字。我说:“姥姥,你在跟哪个说话?”“你们姑爹嘛,”姥姥说,“还有你们爸,你们哥,你们姐……”

她以前吃饭是很能吃的,后来也不行了,去看医生,医生说是糖尿病,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鸡蛋也不能吃多了,胆固醇太高!

我小学三年级那一年,姥姥终于住进了医院,左手插着输液的管子,右手拿着佛珠子,一圈一圈地转。姨妈和舅舅来看她,一看都哭了,舅舅说:“妈啊,你这辈子太命苦了。”

姥姥说:“杨嵩林,你不是投胎了,咋又走到这来了?”

其实那时候我还小得很,不懂事,看到大人们哭起来,只觉得肚皮痛。我记得姥姥说:“我想吃白水蛋。”妈妈和姨妈一边哭,一边说:“妈,医生说了,你吃不得蛋。”

“我就想吃个白水蛋,唉。”姥姥一喘一喘地说。

最后,我妈妈心软了。她拿了一个鸡蛋,打散了,倒着开水进去一点点搅开了,冲了碗蛋花汤,给姥姥喝了。

姥姥喝了蛋花汤,就悠悠地上路了。鸡蛋说,我救了你第一回啊王蕙兰,这回子我真的是管不到了。

天大地大,我却找不到一个地方自由自在地展示软弱。

风后面是风

撰文 文珍

[一]

一开始我们只是赌气比赛不说话。比赛着比赛着就成了真的无话可说。

我记得最后一次说话,是他分手后仍然留言评论我的博客激怒了我。我起初只忍气回复道:你想多了。其实我是想说这不关他事。他对此保持沉默。过了差不多大半天,我还是忍不住删掉了博客。一删他立刻在微信上和我道歉,时隔六个小时前前后后共说了三句话:怎么删了。你生气了吗。对不起我话说重了。

这次轮到我整整一晚上一声不吭。那是个周末。周一上班,早上接到的第一个办公室座机就是他的。开场白是:怎么不接我手机,是把我拉黑了吗?声音并不气势汹汹,略心虚:我一夜没睡。一直在想我们之间的事。

我说,手机忘车里了。不好意思。

然后他重新道歉。这次我表示接受。当着全办公室十多个人尤其是离我工位只差十公分的小田,我缩在座位一隅压低声音和他说了半天,也算是豁出去了。不知道他想说的说完没有,基本上我想表达的都表达了,比如说觉得他并不真正尊重我,也一直不曾认真考虑过我的需求。光说爱是不够的。在一起需要安全感、理解、真实的生活基础,诸如此类,等等等等——时隔太久说实话也不太想得起来了。总而言之话虽然说得很重,鉴于态度都很良好,聊天气氛大抵还算心平气和。煲了一个半小时粥之后小田和其他同事渐渐侧目,我挂断电话,仍然觉得没说完,换QQ继续说。一直说到中午,下楼去拿了手机,又改用微信网页版聊。这期间他都非常配合。我说的话可能还多些。虽然被分手的是我,但表示会一直爱下去的是他。所以我仿佛很有安全感地,不假思索、毫无顾虑地打字,间中也有互相嘲笑和批评,但也都是轻描淡写的,略微过火一点也没有关系。就好像刚开始恋爱一样。就像第二天我们仍然会继续说话一样。就好像我们还有漫长的一辈子时间慢慢调整,互相适应,彼此忍受,直至告别人世。

所有说过的话里没有祝他幸福。之前他说分手时惹恼我的话就是这句。其实这句话特别、特别地没有必要。但古往今来——或者说近一百年吧,特别流行这句莫名其妙的套话。就好像说了这句咒语的人就真的可以放下一切,立地成佛,“只要你过得比我好”。事实上,分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只全心全意地希望对方过得不好。至少是不够好。这样有对比才会有伤害,和别人过得糟糕才知道自己的好。才会痛哭流涕摧心剖肝地意识到永失我爱。

事实上谁离开谁不能活下去呢。这事实既残忍。也慈悲。

说回最后那天。我们先是QQ,再是微信,最后还是必须结束。他说我走了,你自己珍重。立刻又说,珍重不好。因为禅宗公案里,珍重就是再见的意思。

我想说,难道再也不见?但是我只说,去吧,快去吧。

他稍微犹豫了一下,说嗯。

自从我在一次争吵后,从此拒绝接受视频邀请,他再也看不到我这边的表情。这个“嗯”字一出,我这边的情绪基本也是安宁的。微笑着没有流泪。——是过了很久以后,我还在想我最后说的话,竟然是快去吧。

而“嗯”是特别老实的一个字。可以想象他的表情也同样是宁静的。

就好像两只相跟着游了很久的鲸鱼遥远地用鳍挥了挥手。然后就渐渐消失在各自的视野里。大海那么大那么无穷无尽,很快茫茫莽莽的水域中就再也找不到彼此了。此后余生。此后余生。

[二]

我一直待在原来的城市,原来的公司,原来的家。QQ、微信和邮箱都天天登陆。手机号码也没有换,一天二十四小时保持开机。然而他再也没找过我。他大概也终于失望了,或者终于发现时移世易,一切恋爱的致幻术尽皆失效。我们都那么骄傲,最终一定不会在一起的,因此再纠缠往复,说爱啊,不爱啊,等啊,忘记啊,或者互相指责已经毫无意义了。

但是我接受这件事还是用了比想象中多很多的时间。我本来以为他过两天可能会受不了再来找我的。也许这次他就会给我一个明确的结果。比如说,我愿意为你来你的城市。我已经把那边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我考虑了很久,还是觉得只想和你在一起,没什么比这更重要的了。

当然我指的是好的结果。而这些想象中的话全都没有发生。只是我太渴望听到,所以就在意念中听到了无数次。

这很奇怪,在他提出分手的那一刻,我明明告诉自己心已经可以死了。但是他反复几次之后,余烬又悄悄复燃了一阵子。当然最终还是熄灭。而且每一次死亡,都比上一次死得更透一点。其实他也不是没有表示过希望再复合,至少再见一面。但是见面也不代表会在一起,一时在一起也不代表永远在一起。既不代表他会一直爱我,也不代表我会一直爱他。既然如此,与其俗套而涕泗横流地完成最后的告别式,我倒更希望在一个寻常天气毫无仪式感地离开。

唯一可以安慰自己的,就是既没有像第一次分手那样声嘶力竭地说:我恨你,我一辈子不会原谅你,我永远不要再见你。也没有像第二次那样文艺伤心地说:我最终还是会原谅你,因为我真的爱过你。是你的无所作为一点点消耗了一切。而我此刻只怀念当初那个深深爱着的自己。

事不过三。到了第三次仍然只能分手,大概就只能认命。互道珍重。就是他说过的,禅宗里珍重就是再见的意思。他却不知道或者忘了,所谓再见,有时候是再也不见。

[三]

我照常上班下班。照常和要好的同事们相约出去聚餐。初春的好天气照常在胡同遛弯,用手机拍刚绽出新芽的迎春和玉兰,照常在办公室贫嘴,哈哈哈笑出眼泪。需要大刀阔斧调整的只是独处时间。我以前很少看电视剧,一有时间就会打电话、旅行和约会。现在则花钱租了个百度超大网盘一部接着一部下当季美剧日剧英剧。实在看不动剧了,就把床底下这些年忙于谈恋爱没来得及看的DVD一箱箱拖出来,打扑克一样抽牌,抽到哪张看哪张。因为也都是自己一张张挑的,真看不下去的时候很少。一个晚上最多能看三张碟,通常看到第二部中间的时候,基本就已经饿得不能忍,只能踅进厨房多少给自己弄点东西果腹。

终于看碟看恶心了,有那么几个礼拜我开始热衷于每天照着一本《美味中西日食谱》炮制各种匪夷所思的介乎于“茄鲞”和黑暗料理之间的古怪菜品,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书里最常用到的食材居然是高丽菜、苏子叶和朝鲜蓟。高丽菜就是卷心菜,苏子叶就是紫苏,朝鲜蓟还要更罕见一点,长得酷似榨菜头,是一种类似加肥版霸王花的地中海地区蔬菜。我一直很好奇本书的作者到底是什么来头——虽然名字叫苏西黄,但也极有可能是河北某县城的苏西黄呀——因为书里信手拈来的食材中国普通超市里压根买不着。但鉴于我手头机缘巧合恰好也就只有这么一本菜谱,与其下单重找一本新的还不知道是不是依然有这样那样的陷阱,不如随遇而安应对各种不可能的挑战。

照这食谱做饭永远缺这少那。甚至于三缺二。比如说一个牛油果樱桃西红柿煎羽衣甘蓝,不是买不到牛油果,就是勉强能找到甘蓝但并非羽衣甘蓝……最终只得凑合着拿生菜炒西红柿拉倒。新鲜百里香上穷碧落下黄泉京城茫茫皆不见,最多只能勉强找到干燥包装好的碎末。九层塔炒蛋里的九层塔也就是罗勒,只有麦德龙欧尚或者望京三里屯少数几家进口超市能找到,再有就是花鸟市场。然而自己亲手种的香草总是会舍不得拿来做菜,何况分量也不够。台湾经典菜式“苍蝇头”必放之物韭苔,并非每个菜场都有,只得改用春韭——说到韭菜就想起一个笑话,某留法学生惊喜地发现巴黎超市里居然也有韭菜出售,然而标签上的商品名译成中文,是“异国风味的草”。

也许每个国家最常见的食材,到其他国家的人眼里都会变成“异国风味的草”?我们每个人都站在个体有限认知的局限里。——那么,恋爱是不是也是如此?我们向对方索取的,往往是对方同样无法从我们身上获得的。比如坚定,信任,和设身处地的体谅。以及因爱之名提出种种要求的荒谬,和高级菜谱需要古怪食材的荒谬,也是一样的——

我猛然发现自己正在为他开脱。时值一个周日的中午。阴天。厨房日光灯静静地亮着,一只不知何处飞来的小飞虫停在电饭煲边缘,翅膀仿佛被出口的水汽濡湿了一动不动。也许是被烫伤了。我用筷子轻轻挑起它送到窗外,又担心它无法张开翅膀摔死,神经质地探身望出窗外,小虫早已径直落到我看不到的虚空。又怔怔等了很久,突然一只很像它的小虫奇迹般飞过眼前,再次经过我的窗台,略一顿足,振翅往上飞去。

是它吗?它得救了吗?

小虫飞往江湖河海。而我却还困在厨房,和种种不可名状的情绪中。

小时候看港片,里面常有前辈规劝后生:做人就系梗啦。好又一餐,唔好又一餐。大意就是说,人生起落寻常。一切都会过去的。我喜欢这句话,做饭时默念数次,就好像真的可以什么都不想。头脑里一片空茫,只有眼前的案板。以及正在拣择、洗净和切碎的肉菜。

北京颇有一些专供外国友人采办食材的市场,但不知为何离我家都极其遥远,去一次殊难成行。因此七拼八凑——毋宁还是说缺这少那弄出的饭菜,和菜谱实际要求的成品相去千里。然而这也没有办法,只能把它们凑合着弄熟,下咽,果腹。

然而这最基础的要求同样难以达到。有一次我突发奇想做了椰奶香茅西米露布丁当甜品,吃后却腹泻不止,在床上疼痛辗转了十多个小时。

每当这种时候,孤独感就会比平时更强烈地侵袭肉身。每当这时,也自然不能去深想某人曾专门来北京陪我去那家医院看胃病的往事。虽然只是不久之前,但好像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了。

中文里没有过去完成时是奇怪的事。一切都过去了。早就过去了。

事实上,他陪我去看过病的医院就在我家附近,甚至是每天上下班去地铁站的必经之路。前阵子我去附近超市采购食物,还曾进去上了个厕所。

看病是在去年十二月底某个傍晚。分手在二月。而再进那医院是三月初的一天晚上。我走进医院时急诊挂号收费处窗口早已空无一人,大厅也只剩下零星几个不知是病人还是家属的人在游荡,连天花板的白炽灯都灭了一多半,光线昏暗得很凄凉。从厕所出来,我突然注意到门诊楼的入口上方左侧用醒目红色大字写着那行著名的南丁格尔誓约:

余谨于上帝及公众前宣誓,愿吾一生纯洁忠诚服务,勿为有损无益之事,勿取服或故用有害之药,当尽予力以增高吾职业之程度,凡服务时所知所闻之个人私事及一切家务均当谨守秘密,予将以忠诚勉助医生行事,并专心致志以注意授予护理者之幸福。

在它的右边并排,又用更大一点的黑色楷体写着希波克拉底誓言:

1.请允许我行医,我要终生奉行人道主义。

2.向恩师表达尊敬与感谢之意。

3.在行医过程中严守良心与尊严。

4.以患者的健康与生命为第一位。

5.严格为患者保守秘密。

看完两段誓言我只记住了同一个词:“秘密”。谨守和保守毫无区别,不同的,只是每个人的秘密。独自站在这四面来风的医院大厅里,仿佛许许多多人世间看不见的秘密正探头探脑地向我靠拢,走近,争相发出窸窸窣窣的叹息声。病痛、恐惧和情感都是秘密。是谁说的,世界上有三种东西永远无法向人隐瞒?

咳嗽。贫穷。爱。

那么我最大的秘密到底是什么呢。是依然无法止息的爱,还是无法继续自欺欺人的不爱?突然间我感到衰竭,累得没办法直起腰来,只能很慢很慢地蹲下身子,把头埋在双膝中间——

不到三十秒,有人走过来问:你怎么了?

我还并没有真正流出眼泪。一切都来不及酝酿。来不及等待。来不及遗忘。我缓缓抬起的脸神色想必不大好:没啥,就是肚子有点痛。

起身太快,一阵晕眩。并不是偶像剧的情节——偶染小恙深夜急诊的富二代偶遇失恋女青年,天雷勾动地火,互救于倒悬中——来者不过是一个圆脸的夜班护士。

也许因为我脸色不佳,护士的表情甚是关切:急性肠胃炎?你挂急诊号了吗?

我随口说,挂了。

孙医生的号?现在肠胃科就他一个人在。要不要我扶你上去?

不用。我再上个厕所。

狼狈地在充满难以描述气味的厕所隔断站了五分钟后,料想护士小姐泰半走了,刚打开门把头伸出去,但见那张圆脸站在厕所正中一脸忧色: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我这就上去。

确定不用我送你?护士大概新分配来不久,仍然充满南丁格尔谆谆教诲的职业热情,看上去决心对这大厅唯一一个急诊病人负责到底。

我自己走没问题。我飞快地从她身边闪出厕所,简直慌不择路。

喂,你走错方向啦!她紧跟在后面大喊。

我不再回答,逃出了医院大门。

外面空气凛冽,天上甚至出现了久违的星星。几近完美的华北春季星空图,大熊和仙女在广阔遥远的苍穹清晰可见,也许过分明晰因此显得过分冷漠。天大地大,我却找不到一个地方自由自在地展示软弱。在家里是自己不允许。在外面,是所有其他人不让。

眼泪终于还是适时流了下来。在阴险的小刀也似的风里缓缓滑过脸颊,很长时间都不干,风吹过冰凉,刺痛。因为有盐。

[四]

三礼拜后迎春花将要开败而某人依然杳无音讯。大抵真的断了。我已经把所有的底牌摊开而他最终做了决定。我必须接受。

既然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既然太阳每天都会升起,而这个不时发作雾霾的世界离真正末日还远。既然我还好端端地在原地活着,除了犯了一次肠胃炎之外,并未伤筋动骨,短期内也并无精神崩溃的迹象——记得一次他说过: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得抑郁症了,你都不会得。你这么骄傲,断然不会允许自己崩塌。

而我当时说什么呢。我好像笑着说,是啊。

是啊。因此离开我是可以放心的。

我对自己说,改变了的只是人生规划。一生一世的期待被一盆冷水浇醒之后,必须重新部署。其实这也没什么——全世界每一分钟都有无数人心如鹿撞地去爱,更多人正经历黯然神伤的分手。这当然也不是我第一次失恋,只是成年后最用心费力的一次。也许只是因为史无前例声势浩大无所保留。结果却一如既往一败涂地。因此再也不可能比这更糟了。不可能了。

如果之前的镇定不过为了维持最低限度的尊严,此刻却变成小型崩溃的起点。不知道为什么,从第三个礼拜起我脸上突然开始大规模过敏。先从鼻子开始,向着两边太阳穴急遽蔓延。一种细小如蚊叮的疹子像雀斑一样均匀洒落面颊,每天都比前一天数量更激增一倍。这对于从不长青春痘的我不啻于毁容。失恋并没有让我瘦削,憔悴,变得深刻,而是换了另一种更直观的方式让人看上去一目了然的糟糕:不值得被爱。不可能翻本。

倘若真有上帝,他一定是个落井下石爱好者。

我为此不得不请了整整一礼拜的假。现在才年初,就把今年的年假彻底完全地奉献给了过敏君。上厕所时极力无视镜子里那个一脸麻子的陌生人。那个自以为强大理性无懈可击的自己徐徐消失在无数生理性的红斑后。

如果这时候他突然出现,见还是不见?我在马桶上想了三十秒钟,结论是死也不见。哪怕从此误会难以弭除,也不能冒这个生死大险。

比镜中人更可笑的,是如此盛大爱情的残念,竟敌不过一场过敏。

这时我终于开始庆幸医院就在家马路对面。请假后翌日清晨,我戴上口罩,来到那个曾经让我仓皇逃跑的大厅,手持一本帕慕克的《黑书》排队,约莫半小时后,成功挂号变态科室一室的主治医师王医生——没错,过敏就是一种变态反应,和情人之间的谑浪笑敖不是一回事——也许也是一回事。

医院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你可以看到无数囿于软弱肉身的人们匆匆行经于此。绝大多数看上去无助,疲惫,听天由命。即使是有人陪着过来的患者,脸上也很少流露愉悦表情。每个人都低头扬眉想着自己此刻被选中的痛苦,和一些显而易见的丧失。

是苏珊·桑塔格关于疾病的隐喻:

我写作那本书的目的,是平息想象,而不是激发想象。不是去演绎意义,而是从意义中剥离出一些东西。

……

每个降临世间的人都拥有双重公民身份,其一属于健康王国,另一则属于疾病王国。尽管我们都只乐于使用健康王国的护照,但或迟或早,至少会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每个人都被迫承认我们也是另一王国的公民。

此刻我正大步迈入这一国度。尽量放弃联想,也不可自怜。我应该喜欢这个国度,因为这个国度似乎和罗曼司全然无关。此处因为过于现实似乎没有半点爱意可孳生的冷酷仙境,只有生、老、病、死、怨憎会和求不得,而没有爱别离。然而就在出了电梯门快要到诊室的路上,我突然看到一个年轻男人牵着一个看上去略微年长的女人的手在候诊厅并排而坐。也许是在等待叫号。看不出是谁是患者,两人没有任何亲密的动作,没有交谈,甚至没有看彼此一眼。我却好像白日撞鬼一样清清楚楚看到了爱情。头脑嗡的一声。心脏随即一阵绞痛。

眼泪嗒地刚落下就被口罩迅速吸干。这时我听到了广播在叫我的号码。

和你说话呢。你看病,还不取下口罩?桌子前的王医生皱着眉,看上去脸色比我还不善。

噢。我取下口罩。同时想象他和周围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冷气,又像沸水浇过花坛植物。刚才流过的眼泪早干了。

然而王医生保持了某种可敬的职业镇定。你这像是起风疹了。最近吃错了什么东西?

我神情呆滞,把之前自己烹调过的食物能想起来的都一一报给他听。才报到第五个王医生已经不耐烦了:打住打住,你当自己“报菜名”呢。说起来,大姐你煮的这都嘛玩意儿?没毒死就算不错,亏你还知道怕过敏。得,告诉我最后一次吃的东西就成——过敏又不是狂犬病,没那么长的潜伏期。

和风牛蒡炒鹿尾菜。我想了半天,说。

啥?牛啥?

牛蒡。我说。

——嘛,蒡?我是说,那个蒡字咋写?

听口音是天津籍小哥,对自己的贫嘴完全没有自控能力。平时应该爱听相声,没准是德云社爱好者。也可能被我的报菜名逗的。在这年复一年枯燥乏味的看病生涯里,并不是每天都能遇到像我这样过敏过出某种喜感的病人。

那天除了那啥蒡,还吃了什么?

我说,那天是周末。早上吃的是自制酸黄瓜火腿三明治,中午吃的是网上买的螺蛳粉。叫什么先生有限。

到底是螺蛳粉先生,还是水平有限?先生有限又是个嘛玩意?

王医生,你也爱吃螺蛳粉?我惊喜地发现面前这小哥是同好。

爱吃咋的,你要请我?他冷哼一声。如果是你买那牌子还是算了,我也怕过敏。

房间里唯一一个护士笑出了声,如果那短促的一声“嗤”算是笑的话。我不无窘迫地看了她一眼,登时眼前一黑:不不,你们猜错了。她并不是那个深夜哭着喊着非要帮助我的圆脸护士。她是另一个青春痘长得比我过敏还要放飞自我的小护士。看到她之后我心情更加沉重了。如果连同科室护士的皮肤都不能治疗,那么患者也很难对自己的治疗前景持乐观态度吧。

沮丧之下我再次没听清王医生的话:喂,听到我刚才说的了吗?

啥?

我看大姐你最应该去的是耳鼻喉科而不是我们这儿。这辈子就没见过你这么耳背的患者。

对不起真对不起。

喏,刚给你开了单子。先吃三天的扑尔敏,配合桑竹风疹消一起。照说明书剂量按天服用,别自己任意加大剂量妄图揠苗助长。那什么先生有限的螺蛳粉,这两天就算馋死也先别吃了。笋是发物,牛蒡也是。现在还没确定过敏源,最好是连喝三天白粥——贵家族并没有白粥过敏史吧?

好像是没听说有。我赔笑道。

门被嚯地推开,下一个病人不耐烦地伸头进来。王医生瞬间恢复了老干部脸:这位患者听明白了吗?三天之后回来复诊。

药很有效,过敏果然一天好似一天。到了第四天,已经看不到明显红斑,只是少数地方仍然还有肿块,并不明显。复诊的那天早上,我鬼使神差翻箱倒柜找出一瓶喷雾。有个闺蜜给我从英国带的契尔氏的保湿喷雾带错了,买成了祛痘喷雾,我一直用不着。鉴于变态科小护士是我这辈子见过最青春逼人的人,把那个尚在保质期内的喷雾送给她,也算功德一桩。

刚到科室门口,就被人从后面拍了肩膀。一回头,正是王医生。看上去像是刚从厕所回来,我转头从肩膀后侧斜睨他,有点疑心他拍我的手还是湿的。

干吗?我手是干的。他说。

我扑哧一笑。聪明人总是让人更容易高兴一点——当初某个人喜欢我,也不过说我比别的女生更聪明。可是其实也许不然。凡人的贪嗔痴疑慢大抵都是一样的。区别只在于表演姿态,一样的虚弱愚蠢,有的人姿态略微好看些,有些人不。

基本上全好了啊。王医生声音提高八度,一语震醒梦中人。风疹就是这样,来得快,去得也快。要不怎么叫风呢:风一样的疹子!

我听了也不禁一粲:是不是大变样了?一下子美得认不出吧。

认不出我敢从后面拍你,我不怕人喊抓流氓啊。王医生没好气道:你刚从电梯出来我就看到你了。就是忘了你名,光记得牛蒡了。要不就叫你牛小姐。

很奇怪的,我们才见过两次,已经很像老朋友了。我笑道:牛小姐不是来送锦旗的,王大夫您可千万别想多了。对了,你房间的小护士呢?

谁?噢,你说痘痘龙?

这名字倒是贴切。我大笑。

痘痘龙今天轮休。找她啥事?

我扬了扬手里的喷雾。他接过去皱着眉头看了半天,明显英文阅读能力不俗:作为一个患者,你真是反客为主到极点了,居然反过来给医护人员送药。喂这不算职务贿赂吧?

最多算洒向人间都是爱——贿赂你们一冷门科室有啥用,我都风一样地好了。

那我替痘痘龙谢你了啊。要不,咱加个微信,我把她名片转发你?

好。

互加微信的时候,我注意到王医生的无名指上有一枚戒指。大概是白金的,冷冷地闪着光。心底微微一动。然而也并不当真多么失望。也许我只是想找个有趣的人说说话罢了。不管是圆脸护士、痘痘龙,还是王医生。只要是分手之后认识的陌生人,都仿佛具备某种把我拉出泥潭的力量。

也许我只是需要确认一点:除了以爱之名彼此折磨的那个人之外,这个世界上可以轻松交谈、能让我们笑的人还有很多。哪怕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背后都可能有着一个自成体系的美丽新世界,等待被探索和发现。

和他在一起的一年多,我却完全掩面不看四周,坚信不疑一切都没有他重要。他就是我的全世界。然而这个世界的末日到来得竟如此之快,现在新世界又在废墟之上艰难地重建中。或者说催生:虽然还怯生生地沾满血污,非常幼小。要么就是重新打开:虽然新生活的打开方式,不过是急性肠胃炎、皮肤过敏和一个油嘴滑舌的已婚男医生。

但是。能打开就好。

[五]

一礼拜后我回到公司上班。所有的同事都若无其事安坐在自己的工位上,除了我隔壁的小田,几乎没人注意到我的离开。我不禁想,就算我辞职了,对这个单位的影响大概也微乎其微。然而此刻对于我而言,这份工作的重要性却无与伦比。它让我可以和人有合理而不至于过度消耗的相处。它如同无数根绳索可以拴定涣散的心神,不至于让我继续在自怜中迷失。

甚至因为专心致志我的工作效率都变高了。反应极快,举一反三。午休时小田突然问我:你最近怎么不打电话了?

她终于发现我不再在中午给某个固定的人打电话。躲在办公室的楼道,背对着所有人,低头喁喁细语。通常是笑着的,少数时间表情严重。那些“严重的时刻”通常会说得更久,一打总归要一个钟头,甚至影响下午的工作。还好老板足够年轻,足够宽容。还好是异地,可以通过深夜加班来弥补。

我说,嗯,不打了。

没事吧?她试探地问。

我说,没事。就是分手了。

啊,一直觉得你最近不太正常。果然。

什么叫不正常?我面无表情道。上班时间打电话哭哭笑笑,这就叫正常?

你受刺激不轻。小田怯生生道。得,不惹你了。

我说,没有,我只是觉得自己此前非常可笑。

小田迷惘道,可笑?可是谈恋爱不是人人都这样吗?

我说,是吗。我就是觉得好像生了一场热病终于好转了。一好就觉得无稽。

说好就能好?

好像好了。我说。过了一会又说,我不知道。

小田特别懂事地说,真好了就是不爱了吧。可是爱过就没什么可后悔的。我觉得你也不怪他,其实。

我不再说话。

虽然无悔,却很难说真的无怨。是在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有恨。恨他不肯配合完成我的梦想,恨他的人生规划中未必有我。恨这段关系也许早被视同鸡肋,苟延残喘这么久,都是回光返照。恨他一直不够珍惜。恨他不设法挽回。我当然也不能说,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这书2009年刚出的时候,我认识的一万多个白领的QQ或MSN签名档一夜之间都变成了这句话。话不矫情,滥用矫情。我们都不是那样文艺和自怜的人。我连信都不肯再写,不过是因为不愿再用言语矫饰一切。

能够在一起的人,终归还是会在一起吧。不能,就说什么都没用。一切已经说得够清楚了。我的无能为力。以及他的无所作为。

说到底,也很有可能是不够爱吧。但是这个“够”字让人痛恨,因为咄咄逼人。永远尖锐地指向自身。因为每个人只能逼自己,对他人徒呼奈何。

我渐渐习惯了给自己做饭、并放弃追求奇技淫巧之后,一切渐渐驶入常轨,也同时开始变得怠惰。然而注意力不再放在烹调上,似乎也真的能好好生活下去了。就算只吃最简单的晚饭,我也不再会在半夜流泪惊醒——哪怕喝的只是几乎没有内容的白粥,饿醒后也不再在黑暗里蜷成一团,半天都无法从噩梦中醒转。只需下定决心离开温暖的被窝,然后走到厨房再吃一碗白粥,如此,就可以再次平静入睡。

因为一个人睡,渐渐养成了用热水袋的习惯。临睡前灌满放进被窝,可以持续供应一整晚的暖意,天亮犹有余温。可惜我睡得不算老实,半夜热水袋会被我不小心踢太远,偶尔也会冻醒。只好哆嗦着伸直脚尖去够,一旦重新碰到,那种温吞的暖意又重新回来,足够维持至少两小时的安稳睡眠。非常实在。

于是我想,斯时斯世,一个足够出色的职业女性为什么仍然会需要一个男人?热水袋比男人实用多了,晚上可以侍寝,无论是大姨妈还是肠胃炎,都可以缓解疼痛,用不着待着也不会闹心。关键价廉物美,用坏了还可以换。甚至还可以享齐人之福:单位一个,办公室一个。

当然偶尔也会出一点意想不到的事故。我就认识一个同学的姐姐睡到半夜,热水袋突然爆裂,烫成三级烫伤的。然而,这比例是多么低啊。我认识的那么多人都恋爱又分手、结婚又离婚,遇到不对的人的几率是那么大。而热水袋出问题的,身边终究不过这么一个案例。

[六]

可惜终究不能对着万能的热水袋先生长诉衷情。大约一个月后,我接受了第一次相亲。是我在北京的二姨安排的。

我从小就是七大姑八大姨口中的早恋不服管的典型,现在终于进阶为自由恋爱若干次终宣告惨败的反面教材。我发小听说我要去相亲,专门打来电话庆祝:你也有今天!

我恨道:不过就是成了剩女,至于这么喜大普奔吗。

一直没有谈过恋爱的发小笑道:至少你这些年也没闲着。

没闲着什么?屡败屡战,还是屡战屡败?

别这么丧。结婚也不是你恋爱的主要目的。至少开心过。

是开心过,然后呢。我突然真的颓丧下来。开心过,才会知道失去多少。早知如此,我宁肯一直不爱。真气未泄,刀枪不入。

你少来。天生恋爱狂,现在才悔不当初,晚了。其实我还挺羡慕你的,至少一直很充实,人生经历比我完整。

是很完整。一次又一次完整的成、住、坏、空。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发小说。

我答非所问:最近春光大好了吧。找一天去大觉寺看玉兰花,再不去该全谢啦。

好呀。找个周末。你刚才说什么坏空?

没什么。我说。我只是在想,也许我这样的人根本不适合恋爱。又挑剔。又敏感。还该死的过分骄傲。我根本不够爱任何人,而任何人也不能达到我的标准,大家都太理智,维持恋爱都困难,遑论结婚。

她哈哈大笑:这个我二十年前就发现的问题,你现在才发现?

我说,我比较蠢,非得扎扎实实碰这么多次壁才意识得到。

那你还相亲吗?

相。我说,答应了二姨的。总得见识一次人生才更完满。

我敬你是条汉子。发小说。这么触碰你底线的事都肯接受。

别假装你从来没相过亲。我笑道。都一样。

她在那边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闷闷地说:伐开心。啪地挂断电话。

来吧。互相伤害吧。我看着黑屏的手机笑微微。也许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隐秘地嫌弃我。我曾经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恋爱狂啊,永远重色轻友,永远忍不住和人倾诉恋爱烦恼,更关键的,是认识二十年以来她一直都是单身,而我一直都在恋爱,永远没有空档,甚至有的还有短暂交集——不停地爱。不停地不爱。错误结束,只为了另一个错误重新开始。

是海子的诗吧。

永远是这样/风后面是风/天空上面是天空/道路前面还是道路

一顿饭接着另一顿饭。一个人离开再遇到新的人。周而复始,永无长进。发小大概早就厌烦了我的凡心炽烈轻易沦陷。也许只是因为识于微时变成亲情,一直没有放弃我。

第一次我试着站在发小角度看自己。有人可恋就变得骄傲和自以为是。水变清天变蓝雾霾都变得清新。一旦失恋又开始怀疑人生自我价值无限贬低。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蓬窗上。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至此,恋爱癌晚期患者假装看破红尘。不可救药的爱情宗教迷狂人士转向其他信仰。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究竟是为什么,落魄人生踉跄行至中段,曲终人散之际,居然还留下了那么几个硕果仅存的老友?

我该为此专门感谢上帝。阿门。

后来我察看我手所经营的一切事,和我劳碌所成的功。谁知都是虚空,都是捕风,日光之下毫无益处。

我所以恨恶生命,因为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事我都以为烦恼。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七]

相亲那天,我特意穿了一件趋保守的宝姿米色套裙。这颜色能显得我肤色白皙且精神。而且是一字裙。这样迈动双腿步伐无法太大,仪态势必斯文。口红是不褪色的香奈儿最新魅惑,试了几次,并不会沾在茶杯边沿露怯。对镜练习微笑。还化了淡妆。不是胡乱涂抹一层BB霜那种出门上班的妆,而是真正的先用爽肤水再用定妆水、先打底再隔离再粉底再上腮红那种。为凸显眼睛更大而有神,甚至还打了一层大地色眼影和睫毛膏。我一边捯饬自己一边忍不住想:也算对得起爹妈二姨七大姨八大舅子了……转念又想:都是成年人,还不是自己心甘情愿往下跳。何必撇清呢。

相亲对象的打扮和我预计中差不多。黑色西装革履,深蓝色衬衣,领带是淡灰紫千鸟格,看不出个人趣味,品位不算离谱。见面地点约在王品台塑牛排,台湾人开的西餐店,装修老派,服务尚可,因为性价比低,无需预订,饭点进来仍然空空荡荡。我翻了半天点菜本,最终点了一份经典小牛排套餐,相亲对象看都不看菜单就说:和你一样。

不是个喜欢吃的人。我想。不爱吃的人,无趣的概率通常更大一倍。

他看上去的确很像是个无趣的人。比我大三岁,长得不算丑,但也很难用英俊来形容。从坐在那里的身高目测一米七八到一米八。祖籍山东莱阳。声音普通,倒是听不出胶东口音。阿姨说他以前是公务员,工作七年之后下了海,创业挣了点钱,前两年离了婚,原因未详。离婚大概是婚恋市场上这位青年才俊唯一不太有利的条件了。二姨介绍情况时说:否则也轮不到和你相亲。

和我相亲怎么了?我条件有多一般?

阿姨不接话,又说:虽然离异了,但没孩。因此也算不常见的抢手货。能抓住就抓住,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她用的术语一套一套,甚至都不问我到底喜欢哪一型。也是,我喜欢有用吗?此前二十年,我谈过恋爱的,个个都是自己喜欢的型,结果呢?

入座之前该才俊帮我拉开椅子。算加分点,基本弥补了千鸟格略显娘炮扣的分。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们俩一直在拼命找话题。每一句话都看似轻易实则百上加斤。我们就像两个水平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的羽毛球选手,彼此都根本接不住对方发过来的球。我爱看英剧和日剧,最近正在研习《空王冠》、《贤者之爱》和《无耻家庭》。他最近看过的影视作品是《芈月传》、《余罪》,电影则刚看了《釜山行》,问我《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怎样,能看吗。我只好坦言不大了解。职业领域也不搭界:他自己当老板,做出口外贸,我是公司法务、小白领。学历虽然都是硕士,但一个是经管,一个是法律,学校一南一北,相差五个年级,找不到任何可能共同认识的人。甚至连饮食口味都南辕北辙:虽然点的是一模一样的小牛排套餐,但我留意了一下,最后他剩下的是西兰花和土豆泥,而我却把配菜吃了个精光,牛排连筋带肉剩下一多半。

这顿饭的萧条尾声,他看着我说,你吃得可不经济。剩下的都是贵的。

这差不多是他整个约会期间说过最有趣的一句话了。

吃得差不多了,我们几乎同时决定终止艰难的谈话。他先瞄我一眼。我赶紧说:真不好意思,突然想起来还得去买点东西。他说,正好,我也有点事要回公司处理。谁也没有提续摊的事,他开了车过来,也没说要送我,我站起身来对他露出八颗牙齿的甜美微笑,感谢他请我吃的这顿不算便宜的晚餐,双方就此江湖别过。如无意外——和彗星造访地球的概率一样低——此后也应该不会再联系对方。

一个半小时后,我都已经窝在家里开始看碟了,二姨气急败坏地打给我:对方说对你印象还挺好的,但问你是不是不太喜欢他这一型。你是不是态度太冷淡了?!

我说,啊,不可能——我是说不可能他对我印象还挺好。

她恨恨地说:反正以后你别想我再替你介绍对象!

[八]

这次分手之后的后遗症之一,是我发现我变成了一个非常直接和冷淡的人。以前拒绝任何一件工作,都会思前想后很久。现在似乎活开了。这让我身边的人多少都有一点不适应,但是好在我提高的厨艺部分挽回了失去的人心——我现在已经开始带自己做的甜品上班了。

每当我把纸盒打开,总有那么一群人好像苍蝇见血一样嗡嗡围拢来。免费而真材实料的小甜点让同事们极尽谄媚之能事,可恨的是每次都有人要归结到这么贤惠怎么还不结婚的看似贴心实际不怀好意的喟叹上。

我第一次反应就很过激。做甜品和结婚有什么关系?

小田赶紧和所有人使一圈眼色。议论声就好像一排煮沸的水壶被陆续关火,动静此起彼伏,继续窃窃私语好一阵子才水定河清。

然而只要下次有不同的人加入,这种莫名其妙的感慨就一直存在。后来我就不带甜品到公司里去了。大家哀叹了几次,也就忘了。

实在太寂寞也不是没想过领养一只猫。结果和三个不同的流浪动物领养机构分别填报了三次申请材料,从一开始相中的一岁银虎斑美短,到一只三岁半的中华田园四脚白,再到一只已步入中年的鸳鸯眼狮子猫,要求越来越低,而各种材料都一应准备齐全,却依然被三家机构以各种不同理由拒绝。后来才知道问题主要出在未婚上。没有配偶签字表示愿意和我一起养猫。未婚者原来是社会最大不稳定因素,如不定时炸弹一般让人不安,这样的人非但拒绝担负人类繁衍的义务,将来也极有可能随时遗弃领养到的动物。除非父母代替配偶签字,担保这个不稳定因素将来就算结婚也务必对猫负责到底。

然而我亲爱的爸爸妈妈都还在湖南。我给妈妈打电话说起此事,妈妈说,囡囡你不打算结婚啦?

我说,你们来北京吧,和我一起住。现在租的房子虽然小了点,但在城里,交通挺方便的。离青年湖公园也近,你们没事可以去遛遛弯。我也一直在申请两限房,快有希望了。回头再养只猫,大家会过得很开心的。

神经病。都是小孩子话。她说,你二姨都和我说了,你现在状态特别不稳定,我也赞同那些机构的意见,你连自己都养不活,还养猫。我们在老家住惯了,手头也有放不下的事,没空过来照顾你。倒是一直在给你攒钱准备买房。对了现在你家附近的房价到底怎样了?三万?四万?

八万。所以房子的事就先别考虑了。我说,不过,我都这么大了,该我照顾你们了。这么多年一直没在你们身边尽孝。我一直挺自责的。

那边久久没有声音,也许是被八万吓到了。我喂了几次,妈妈才说:要不你认真考虑一下回来?长沙发展也不错的,离家又近。现在北京的房价……

这不是重点。我喜欢北京。我说。而且我也习惯在这了。

你又没在北京结婚,北京有什么好的?你一直一个人租房子住。她那边声音明显哽咽起来。一直让你回来,说什么也不听。前不久张阿姨还问我你结婚没有。她家那个儿子也是……

妈你别说了。

好好好不说了。回头二姨要是再给你介绍,你态度千万好点,啊?

我放下电话。原本是要他们远程签字同意我养猫的事,但是领养一只猫居然也这么麻烦,在家从父出门从夫的——那就算了吧。这个社会到处都是秘而不宣的单身歧视。事实上,结婚也许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两个家庭至少可以一起买房子。我想起卡夫卡的《城堡》:万事艰难概莫能外。无论是进入一个城堡,缔结一段看似幸福的婚姻,找一个安身立命的长久住所,还是领养一只猫。

然而那个能让我幸福的最大可能性依然存在于世界上某个地方。另一个看不见的城市,房子同样很贵。必须咬紧牙关,才能时时忍住联系的冲动。那么多的社交工具和联络方式,恢复联系仿佛是轻而易举的,不联系才变得困难。

分手三个月后。每隔十五到二十分钟我仍会神经质地打开手机微信,看他有没有联系我。微博豆瓣邮箱也是一两小时一刷。我仍然渴望知道他的动静。想确认这个人还存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不是没想过去他的城市看他。给他匿名订一束花或者借路人手机编个理由让他出来,远远地看一眼再泪流满面地回来。这些疯狂的小事我都想过,然而没有去做的原因,不过是觉得虚无,以及丝毫无法改变现实。但这现实对于他人毫不重要,因此也就不必再提。

我对发小说:我不怪他。只怪自己刚好爱上了一个软弱的人……爱上的时候只想拼命去爱,并不知道一个能力不足的人,遇到另一个能力不足的人,结局只能如此。与其泥足深陷互相毁灭,不如让痛苦提前到来吧。晚痛不如早痛。靴子落地。飞蛾扑火也有扑不下去的一天——

发小说:深奥,我还是听不懂。但是你长得这么好看,说什么都对。

我说,滚。

也试过求助专业的心理医生。心理医生听完我的案例,说,你的选择无疑是正确的。你们在一起太难了。勉强了结果也未必会好。

但每当这时我总是很生气。我为什么要付钱来听随便什么路人都能告诉我的废话?

心理医生看看我脸色又说,不过如果你非常喜欢他,当然你也可以放下一切去找他。这样至少试过了不会后悔。

这句话也是随便一个闺蜜损友都说得出。可是如果一定要一个人低到尘埃里放弃一切尊严才值得被爱,我宁可先放手。

那些鸡汤公号又说,要做最好的自己,才会吸引更好的对象。女人不狠,地位不稳。你值得更好的对待,展望更光明的将来——

可是我并不要吸引更好的对象。也不要什么前途。

人又不是靠前途活着的。如果迢迢前途,也不过是随时可能变质的爱、婚姻、房子,和一两个跑来跑去的小孩。

我目前所想要的,不过只是想从这一段关系里尽量完好地走出去。完完全全凭借一己之力免疫,自救,康复。不需要别的可能性,不借助任何一个别的人,不需要任何虚幻的幸福保障。也不必安慰。真正的安慰是不存在的。

永远是这样。风后面是风。天空上面是天空。道路前面还是道路。

在看了至少五十张碟一百集美剧之后的某夜,时间已临近我最爱的初夏。芍药和刺玫在小区的花坛里竞相开放,桃红鹅黄,充满明艳不可言说的希望。花店里也开始摆上花瓣洁白枝叶油绿的栀子,一束束非常之香,香得像从童年一直馥郁到现在。

新世界里仍然充满无用而美丽的事物。

这时我终于对视听耳目之娱彻底厌倦,转而开始扫荡架子上的存书。看安吉拉·卡特的《新夏娃》时我突然想,也许支撑我坚持下去的是《红玫瑰和白玫瑰》的一个情节。几乎每个人都看过的,娇蕊在公交车上重逢佟振保那一段。

娇蕊点点头,回答他的时候,却是每隔两个字就顿一顿,道:“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振保把手卷着她儿子的海装背后垂下的方形翻领,低声道:“你很快乐。”娇蕊笑了一声道:“我不过是往前闯,碰到什么就是什么。”振保冷笑道:“你碰到的无非是男人。”娇蕊并不生气,侧过头去想了一想,道:“是的,年纪轻,长得好看的时候,大约无论到社会上做什么事,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总还有别的……总还有别的……”

是的总还有别的。我想象未来有一天再遇到那个人,也许不一定是在公交车上——那个时候我们也许都老得不能坐公交车了。也许是在病榻前,也许在意想不到的任何别的地方,地铁站,商场,电影院。他如果问我过得好不好,我也可以说,好啊;生活里除了爱情,也总还有别的。那个时候,他会想起来这是红白玫瑰里的话吗?会记得我们当初是一起看的田沁鑫的青春版话剧吗?舞台上佟振保痛哭的时候,我也正好在黑暗里漫然流了一脸的眼泪。但我并非不知这是张爱玲二十四岁写的小说,她那个时候还年轻,还充满了女性主义惩戒男性的小小心机。等到她写《小团圆》也许才知道,和故人的重逢如无意外,永远不会发生,纵使重逢,悔恨也不可能当面展示。毕竟那么多时间已经滔滔地过去了。很多对错,时过境迁渐渐就不记得了。纵使记得,也不再重要。

振保看着她,自己当时并不知道他心头的感觉是难堪的妒忌。娇蕊道:“你呢?你好么?”振保想把他的完满幸福的生活归纳在两句简单的话里,正在斟酌字句,抬起头,在公共汽车司机座位右边突出的小镜子里,看见他自己的脸,很平静,但是因为车身的嗒嗒摇动,镜子里的脸也跟着颤抖不定,非常奇异的一种心平气和的颤抖,像有人在他脸上轻轻推拿似的。忽然,他的脸真的抖了起来,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为什么,他也不知道。在这一类的会晤里,如果必须有人哭泣,那应当是她。这完全不对,然而他竟不能止住自己。应当是她哭,由他来安慰她的。她也并不安慰他,只是沉默着,半晌,说:“你是这里下车罢?”

但纵然知道这一幕不会发生,这一切报复的铺排都是假的,假的,假的。我仍然没有办法不用这一幕来安慰自己。很远的将来。总会有一天。

发小说,你这次坚持时间很久。不错。

我笑道,那也许是因为我真的老了。开始心如古井了。

她说,少来。真如止水了,我们将来可以一起去养老院呀。《桃姐》你看过吧?

我说,好啊好啊。现在开始攒钱,应该没有问题。

到时候你要是身体好,要给我擦身翻身噢。发小撇撇嘴。护工总归没那么靠得住的,那些小年轻,一心就想着谈恋爱。瞎七搭八。

万一你活得比我久呢。我说。我应该会早死吧,一个人独居的话。

她瞪大眼睛看我。亲爱的,你真的那么怕一个人吗?

我说,没有,我前所未有地爱一个人。爱自己。I am my own Lord.

发小说,还有我。我也爱你啊。

认识快二十年了,还有必要这么肉麻么。

她大笑:那好吧,那快把那个王医生的联系方式给我,我也去见识一下天津段子手。还有那个拉椅子的青年才俊的,也要。

给你都给你。我哈哈哈哈。我投王医生一票,但是他得先离婚。God bless you,Eva!

她正色道,我们都是Eva,永远的夏娃,永远的女人。莎翁说过,女人啊,你的名字是弱者!《圣经》里那个回头变盐柱的,是不是也是女的?

但美杜莎也是女的。我笑着说。看到她的人,都会变成石像。男与女,永远互相伤害。战争永无休止。

[九]

分手第十一个月,季节的时针再度拨回冬季。那些春天和夏天开过的花都纷纷凋零,只有月季的种子依然红红黄黄停留在枯枝顶端,又刺刺啦啦地从那些篱笆的网眼里漏出来,提醒路人那些好天气曾经有过的明丽和芬芳。这时候街上突然开始流行起来一种共享单车来,各种品牌,也都红红蓝蓝黄黄,很鲜艳,部分弥补了冬季街头颜色的匮乏。

时间一直在往前走。在消磨。某种程度上,也在蜕旧换新。

也在重蹈覆辙。

我有一天突然做了一个梦。梦见房间里有人在给我做饭,仿佛回到小时候的寒假,房间渐渐充满南方饭菜惊心动魄的香气。唯有饭菜香才可以穿堂过户,而其他化学香氛则并不。冬日特有的暖阳穿透玻璃窗如瀑布一般大量慷慨地泼洒在靠窗的床上,我赖在晒得又暖又轻的被子里不肯起来。越来越香,香气一一化身实有之物。青辣椒炒腊肉。小白菜芋头汤。红椒腊八豆炒牛肉丝。米粉肉。多么奇怪,全都是我的拿手家乡菜,不需要菜谱也仍然会做的。一顿饭连着另一顿饭。风后面是风。道路前方还是道路。但是这次不需要我给自己做。有人在照顾我,出于真正的爱,爱啊。而今天也不用上学上班,可以一直觉睡到中午。这时我突然意识到在厨房里为我忙碌不停的那人就是他而不是妈妈。一种久违的安全感缓缓升起,比阳光的温度更无处不在,更煦暖光明,更教人安心。这时窗外天已经慢慢慢慢全黑了。空气无可逆转地冷下去,冷下去。饭菜香气如谦卑的奴仆悄悄退下,终于他亲自来到床边,轻轻俯下身。他说,饭好了,起来吃饭吧。但我只是像个病人一样又幸福又羞愧地醒不过来。

醒来之后我踢到了一个很凉很硬的东西。是那个凉掉的热水袋。

而今天的确是一个礼拜天,我从中午得以一直昏睡到现在。房间里没开灯——没人为我开灯——周围的黑暗渐渐聚拢来,睁大眼围观如梦方醒的我。这一刻世人离我委实十分遥远,肉身也渐渐变得轻盈,飘至窗口,顺着飘下去又蓦然回头。像那只小虫。像一片将化未化的雪花,一朵蒲公英,一片小极了的落叶。可以很轻地覆盖在大地上也可以随时在半空起舞。当发现爱完全是我自己一个人的事我便彻底得着了自由。光着脚跳下床,开始按照梦中的食谱给自己做饭。冰箱里这些食材居然样样都有。我感到非常快乐。

这时突然有人敲门。笃笃笃。笃笃。

我问谁啊。门外没有回答。过一会又开始敲:笃笃笃。笃。饱满的红椒切成薄片再细细切成丝。案板上还有蒜、牛肉和香菜。我想人世漫长不必慌张。先切完手头辣椒再说。再说。

初稿2017年3月20日

安翔路1号

二稿3月24日—27日

朝内166号

眼睁睁地,我们都看见有一只蝴蝶风筝断了线,急速坠下,缠在夹竹桃枝上,天空中另一只,却只是飞得更远。

盐井风筝

撰文 李静睿

[一]

夏天总是很糟。潮热中对别人的故事失去反应,别人对我大概也是如此。一切蒸发在空中,同情、怜悯、好奇心。半空盘旋,而不降落,因为始终没有下雨。

关静找到我,我不怎么愿意。夏天中我有自己的烦心事,一个专职做离婚案件的律师,自己也离了婚,却没占到什么便宜,毕竟前夫也是律师,发表过学术论文,业务能力略强于我。我没有驾照,那辆国产宝马5系归他,又把朝阳公园边上的两室一厅卖了,这笔钱还贷又平分后,我多拿了二十万,算是抵车钱——谁都买不起四环内的房子。我在鼓楼租了一套两居室,多少憧憬着还能约会男人,在后海喝完酒,顺势步行回来过夜。他因为已经有了再婚对象,安心把新房买在亦庄。以前我们也看过亦庄的联排别墅,小区里种满银杏,两层三百平方,小车库,小院子,一架子紫藤,一只狗,狗在紫藤架子下撒尿。两个律师稍微努力几年也能过那样的日子,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中途泄了气。

我不恨前夫,不过私下里也想过,如果他不存在,也许北京会是一个更适合呼吸的城市,好像浓浓雾霾天里,他是一颗吞咽不下的大型颗粒。好几次,刷到前夫的朋友圈(为了证明自己的文明程度,我们都还看对方的朋友圈,甚至偶尔互相点赞),我都会想,他要是突然死了就好了。不用死太惨,不要得重病受折磨,我也不忍心。脑溢血,或者心脏病,他一直说自己心脏不好,长年备有硝酸甘油,但一次没有用过,性生活进行到一半,他会突然停几秒钟,大概是怕死。那几秒中断意外漫长,我直直往窗外看去,没有霾的日子,天狼星猛烈闪动,让人更觉焦急。

关静打电话过来,我正在看大盘。卖房后的大笔现金找不到出路,我几乎全放进了股市,重仓五粮液,也没什么原因,家里亲戚都喜欢喝五粮液。我在三十一块进去,后来政府清理场外配资,一路跌到二十二,我又加了仓位,把均价拉到二十八,它现在一直停在二十六上下。并没亏多少,我还是较着劲,每隔三十秒刷新一下大盘,为一毛钱涨跌心情起伏,许久没有接过新案子,全身心炒股,渴望解套,大概没法接受在一个全新的领域,我又一次被死死套住。

天气苦热,离婚后我不大去律所坐班,租的房子朝西南,空调总是漏氟。收市前房间内温度达到顶点,我无意识又刷新一次大盘网页,看墙角翘起的复合木地板,房东留下的艳黄色简易沙发,阳台上堆满纸箱子而纸箱子又堆满灰尘,不明白一个差点买联排别墅的女律师,怎么会到了这里。那种希望前夫死掉的心情,又自顾自涌上来,混杂着罪恶、负疚和快意。

如果他之前死掉,我就还能住在那套房子里,朝阳公园边的房子。阳台上养了几盆花,月季和栀子,最后一次和前夫吵架,我们不知道谁把一盆满是花骨朵的栀子推到楼下,二十三楼,一声巨响。如果当时砸到路人就好了,我会站出来指证他,警察、检察官、法官,他们当然更相信女人,前夫会被判刑,路人最好不要砸死,这样属于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楼下并没有人,我拿着扫帚簸箕下去收拾,满地狼藉中,闻到栀子香气。前夫一直活着,没有判刑,没有心脏病,已经再婚,过得很好。

关静说了一半,我才渐渐听懂意思:“……不行不行,我哪里有时间回去,而且我没有做过刑事案,你知道吧,我一直就打打离婚案,从来没有进过看守所……这个案子,还是得找个有经验的本地律师。”

但关静没有放弃,她向来不容易放弃:“……你就当回来休个假,散散心,老闷在北京也不是个办法……”看来大家都知道我离了婚,“看守所嘛,没去过有什么关系,去一次就认识路了……你就当帮帮林凌,她也是好造孽,肯定是失手嘛,要不然她脑壳有包要去杀人?……”家乡话用“造孽”说一个人可怜,我有时候也会自我感觉“造孽”,但不知道用哪种定义,动词还是形容词。

晚上八点,我同意接下林凌的案子。关静是我和中学同学的最后联系,没有她,我是一个和那六年彻底断交的人,我不想这样,有时候对关静近乎谄媚。我高兴自己被拉到所有群里:小学同学、中学同学、大学同学、研究生同学,我给每个群发红包。春节回家,有人组织聚会,在桥头烧烤铺,我也去了,吃五串烤排骨。排骨腌过了,酱油齁住喉咙,我没有选择;不知道怎么回事,排骨一直送到我这桌来,且只有排骨,如果想吃鲫鱼和鸡胗,就得换张桌子。关静那天不在,没有人和我说话,我不敢换桌,后来大家都说要拍合影,我赶紧理理头发,站在第二排中间,照片发到群里,断续有人说,“顾小梦还是长那样啊”,“真的,就是发型变了”,有人议论我,这让我安心,就又发了一个红包。

外面渐渐暗下去,却始终没有降温,我走到后海边,吃一罐老北京酸奶,水面蒸腾热气,风也只显扰人。湖中有开黄鸭子电动船的情侣吵架,船剧烈摇摆,我知道舱下水草疯长,如果船真的倾翻,水草会缠住手脚,四下喧嚣,呼救不易,一场没有凶手的谋杀案。但过了一会儿,船平静下来,路灯探照之下,我看见两个人并排挤挤挨挨坐在一起,齐心协力把黄鸭子开回码头。有那么一会儿他们混淆了方向,但最终还是开到了正确的路上,很奇怪,每个人最终都能回到正确的路上。

我坐在树下花坛石沿边,翻了很久手机,翻到那张烧烤铺合影。林凌在第一排最右,穿一件红色大衣,叶敏敏和她隔了几个人,穿蓝色大衣。暖黄滤镜之下,每个人都长得像,我记不起林凌,也记不起叶敏敏,照片中两个人是一模一样的小圆脸,长卷发,我也差不多如此,我穿一件驼色大衣。

警方指控称,2015年7月13日晚上八点二十七分,犯罪嫌疑人林凌趁人不备,将被害人叶敏敏推入一口正在漏气的盐井,后者脑部撞击井壁,当场死亡。林凌被控涉嫌故意杀人,目前羁押于贡井区看守所,我是她的律师。

[二]

吃过晚饭,我和父母散步到旭河对岸。旭河上有两座桥,刚下过雨,平桥漫水,应该是桥面的地方,现在浮着几个黑胶轮胎,有男人赤膊坐在轮胎上撒网捕鱼。我们走上大桥,摊贩们占满人行道,卖袜子、发饰、十块钱三条的内裤和西藏风格的绿松石项链耳环。有一家卖石榴,裂开两个作为样品,有玛瑙样鲜红的籽,我们一路没有说话,现在倒是商量起要不要买石榴,最后买了五个。

父母对我非常失望,看起来是因为我的离婚,其实是因为我在离婚后暴露的一切:三十九岁,没有房子,没有车,没有男人,也没有男人追求。三十九岁还要有人追求不容易,我从来长得不美,四肢细细,却有肚腩,皮肤发黄,粉底颜色一直不对,总像一张脸上浮动另一张脸。刚搬到鼓楼后的那两个月,我也晚上十点化好妆,走到后海喝酒。从小区到水边需要走一条石子路,高跟鞋走在上面有一种绝望的决心,但我一直坚持穿八厘米尖头细跟鞋。我换过不少酒吧和不少裙子,却一直没有人请我喝酒,始终没有。我也就放弃了,现在每天穿拖鞋T恤出门,喝老北京酸奶,坐在酸奶铺的塑料矮凳上。

在别的家庭,“律师”这种身份也许还能拿出来搪塞,但我的父母都在市司法局工作,都有点职位,见惯了畏畏缩缩没有案源的律师,顶着合伙人的头衔却出不起合伙人的份子钱,这更让他们一眼可以看透我的生活,看透隐藏其下的落魄失败。父母是关静一定要找到我做林凌律师的原因,司法局对案子说不上有什么具体用处,但听起来总更让人放心,更何况关静私下里对我说“肯定是要判刑的吧?那起码进去了能托人照顾。”我答应她,这没有问题,司法局管监狱。

拿着一袋子石榴继续往前走,渐渐到了老街,青石板两旁是黑瓦平房,每个人都坐在路边乘凉吃西瓜,把西瓜籽吐在石板和石板缝隙。爸爸突然说:“你代理的那个同学,叫什么来着,好像就住在这一带……死的那个好像也是,说是同一个居委会,现在分别派了人做两边男人的工作。”

我签了侦查阶段律师代理,只收两万,这个价格极低,却多少能弥补我在股市上损失的钱,在无人察觉的隐秘之处,我想盖住这又一场失败。和林凌的丈夫王云雷签好合同,拿到一万块首付款,装在一个用金粉印着“新春贺喜”的红包里,他讪讪说:“……家里找不到信封……”王云雷穿戴整齐,看不出住在老街,家中还没有独立卫生间,每天早上需要排队上公共厕所,关静后来说,那两万块是她的钱。

我们走到公共厕所,新近装修过,贴满一看即是公共厕所的白色瓷砖,作为居委会的业绩,门口放了几盆茉莉,尿骚味混茉莉香,晚风又带水气,让这附近有一种含糊的定位:穷,却又有点风情。承包公共厕所的是一对夫妻,大概就住边上,在门廊里支了一张塑料圆凳,两个人蹲在地上吃饭,各自抱着大碗,几种菜混在一个大铝盆里。我辨认出莴笋烧泥鳅和蒜薹肉丝,走过了才轻声对爸妈说:“守厕所的吃得还可以。”

空气中有天然气味,我以为是谁家煮汤扑锅,爸爸却说:“一直这样,快一个月了……上次井下漏的气还没散完,这两天下了雨,味道已经淡了。”

“那天晚上你们都去了?”

“去了,晚上散步的人哪个没去。”

东源井离市区不远,沿着旭河一直往下游走,有时候我们也走那条路散步,经过老盐厂坍塌的红砖房,瓦砾堆中长出藤蔓,结鲜红浆果。盐厂早就破产,留下极少工人生产沐浴盐和调味盐,东源井又出盐卤又出天然气,从咸丰年间一直生产到现在,老早就评上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中学有一次郊游,不知道怎么选在这里,大概因为井在半山上,前面有一块平坝,坝上稀稀落落长草,四周又有不结果的桃花。我和关静坐在一起,吃小圆面包夹火腿肠,喝同一个保温瓶中的热水。有两个人用渔线放风筝,两只一模一样的大蜈蚣,先并排飞得很高,后来有一只渐渐下坠,又缠到井上的天车。我记得班上最高的男同学试图爬上去取回风筝,我们所有人站在下面仰头望着。风筝没有取下来,天车太高,有工人出来制止,春天的风其实极大,我们下山的时候,那只风筝已经断线,往不确切的方向飞去。我忘记另一只蜈蚣的下落,我也忘记到底是哪两个人在放风筝,每个人都看起来可疑,林凌和叶敏敏,我和关静。

7月13号凌晨五点,东源井井筒出现故障,工人在维修井筒时发生坍塌,筒内发生堵塞。上午八点井筒疏通时,筒内被封存的气体和水由于压力过大,发生了井涌现象,导致天然气及硫化氢泄漏。下午六点,气场工人控制住危险,开始进场维修,到了七点半,饭后散步的人渐渐聚集在东源井,有些人靠得很近,想看到井下维修现场,拍下来发到朋友圈。叶敏敏站在最前面,她掉下去前先惊呼了半声,但即刻安静下来,她死得非常快。井筒一直到当晚十二点才彻底疏通,叶敏敏的尸体被吊了上来,零零星星的几块,头发中混着她那部苹果4S的屏幕碎片。

开始都以为是意外,后来有个男人回家看手机视频,清楚看见林凌在背后推她的那一下,林凌本来站得有点远,但她突然挤开人群,猛地伸出手推向叶敏敏的腰。那男人报了警,刑警大队的人赶到老街时,林凌正在露天坝中打麻将,穿一条碎花睡裙,她那天赢了不少钱,被带走时还把那几百块胡乱塞到睡裙口袋里。

我们在青石板路尽头拐错了一个弯,不知怎么走到区里一个近一百年的教堂,一直说要塌,一直没有塌。院子里有四间房,围住一个小天井,没有人种过什么,却自顾自长出了橘子树和夹竹桃。外婆在世的时候,我陪她来过这里几次,因为她应承听一次福音给我五块钱,为了钱我听。我当然没有信主,和所有人一样,我被他人说闲话,也说他人的闲话。

爸爸说:“这里现在分了一半地方给社区做文化中心,每个月有两天市川剧团在这里免费表演……下次我们都来看看吧,还可以,有时候会演琵琶记。”

我不知道琵琶记是什么,但我说:“好啊,下次是几号?我叫上关静。”

[三]

我们本来坐在室外,觉得一点点雨不妨碍喝茶,但雨渐渐密了,关静又穿白色真丝衬衫,我们就挪到王爷庙里面。房间内开着空调,却不禁烟,我们先打两个喷嚏,然后都拿出了七星,开始抽烟后空气就舒服多了,潮气混杂烟雾,两个人有好一会儿不想说话。

王爷庙以前是戏楼,现在和城中所有带院子的古迹一样,不过给人打牌喝茶,卖十块钱一杯的青山绿水。庙建在河边石崖上,崖身上的“唤鱼池”三个字据传是苏东坡真迹,都说他在这里钓过鱼。庙内石壁上有“还我河山”,倒的的确确是冯玉祥的字。1944年抗战艰难,冯玉祥来城中发起节约献金爱国运动,筹到一个多亿,有大盐商一笔拿出一千五百万。

这些都是关静告诉我的,没想到她变成文化人。初中她成绩一直不好,读中专时花了一笔钱,后来又托人进了本地银行。我考上大学的夏天,去找她吃饭,在柜台前等她下班,看她穿式样古老的衬衫和一步裙,化红脸蛋和血盆大口妆,飞快数钱,数完一叠又重新从第一张数起,如此往复三遍。她后来跟我说:“第一个月就数错了,罚了两千。”现在关静是一家区支行的副行长,有个丈夫,但我们不怎么提到他,关静自己开车来接我,她先是开一辆福克斯,去年换成宝蓝色mini cooper。

反复打量自己的生活时,我总会想到关静,好像以她为坐标,我才能确定自我位置。可能她也过得不好,不然她为什么一直没有生孩子?为什么她从来不带丈夫和我吃饭?为什么有时候半夜三点,她会在朋友圈转“女人这辈子不能犯的十个错误”,她犯了什么错误?为什么她热衷于和所有同学维持联系,哪个生活幸福的银行副行长这么闲?这么想下去,让我更容易和她交往,虽然她的不好隐藏在“可能”的水底,我的却浮动在青天白日的水面。

这两年关静总是主动来找我,就像读大学和刚开始工作那几年,我志得意满野心勃勃,尚未意识到前方看似水泥铺就的大路,会渐次出现泥沼般挫败。我总是主动找她,那时候我是一个重点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的律师,以结婚为前提谈了一个同行男朋友;她刚刚从柜台调到房贷部,几次相亲后也有了固定男友,我一目了然过得比她好,却没有好太多,这让我们的友谊持续下来,持续到她一目了然过得比我好、却没有好太多的现在。我们是两只蜈蚣风筝,开始并排飞在有风的地方,后来风太大了,她偏离方向,我则一路下坠,坠向今天。

以前我们当然也聊男人,后来这个话题渐渐退场,现在我们和所有闺蜜一样,聊眼霜、年终奖和包,这并不意味着男人在我们的生活中变得不再重要,而是真正重要的话题,我们都不再向对方——事实上是任何人——提起。我在婚姻中有过两次无人知晓的一夜情(不知道怎么回事,离婚后反而没有机会);她有一次在唱歌间隙出去接了七八次电话,再回来唱《勇气》,包房内的旋转彩灯下,我看她泪光粼粼。唱完歌,我们一起去吃了串串香,我们依然亲密,只是不再知道对方生活中真正发生了什么,把一切秘密混混沌沌煮进这口油腻的锅里。

抽完第二支七星,关静问我:“你去见了林凌没有?”

“见了,难道白收钱不干活,见了两次了。”

“她怎么样?”

“能怎么样……看守所里……跟我说吃得还可以,因为我爸托人给公安那边打了个招呼……能吃什么?也就是早上能加个蛋,晚饭有点肉吧,我也是估计,我们哪能聊这么多……”

“那你们聊什么?”

“案情啊……你说律师和当事人能聊什么……”

“她怎么说?真是她杀的?”

有老太婆挑着扁担在茶馆内卖凉皮凉面,我叫了一碗凉面,嘱咐她多放蒜泥,吃了几口才对关静说:“对外人泄漏案情,你是想让我被吊销执照啊。”每桌都在吃凉面,都多加了蒜泥,浓烈蒜味让空气更显污浊,却盖住那些不想被说出口的话语。

当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关静却也没有继续问下去。雨下得更大,有男人进来避雨,又不想出茶钱,就扭扭捏捏站在台阶上,院子和室内之间的含糊地带。我无端端想到王云雷,他可能就会这样,舍不得十块钱茶钱。王云雷长得不错,像多次变形后的胡军,林凌也算得上标致,一对外貌中上的夫妻,在钱上面显见窘迫,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更让人觉得难堪。

我和关静都想走了,但下大雨还一定要结束闺蜜下午茶,好像会显得关系冷淡。浮在水面上的话题被一一打捞干净,连新叫的一盘瓜子都一颗颗剥完,我终于问道:“林凌和叶敏敏到底关系怎么样?”

关静在听一段微信语音,似乎是无意识回答:“还可以吧。”

“什么叫还可以?”

“……就是每次同学聚会,两个人也都来,也没听谁说她们有矛盾。”

“我爸说她们住得很近?”

“……是啊,都在老街那边,那两排平房嘛,以前老盐厂职工都住那边,厂里分的房子……你忘了?初中班上有几个从盐厂子弟校上来的,她俩都是……咦,这么说起来,她们应该小学就认识了,也许是幼儿园,盐厂都有自己的幼儿园……”

“她们到底在哪里工作?”

“开始也都进了盐厂,后来不是下岗了吗,就都自己找工作咯,帮帮私人老板,打打工。两个技校毕业生,你说能找到什么工作……林凌好像在商场里卖包,叶敏敏不晓得,她离了两次婚,你知道的吧?”

我不知道,但我意识到别的同学背后说起我时,提到的第一句话是什么。这也不意外,在任何濒临冷场的时刻,总有别人的生活作为谈资,尤其是显而易见失败的生活,这在明处拯救僵局,暗处则拯救我们自己。关静也意识到了,她只能提供更多八卦,以让我们都忘记前面话中的暗刺:“……叶敏敏听说又要结婚了,这次找的人很可以,就是桥头那家羊肉汤的老板,你记得吧?我们去吃过几次的那家,他老婆去年死了……”

我记得那家,老板是一个油腻的胖子,怕有五十五岁,身上经年不散的羊膻味,羊肉汤是地道的,后厨院子里有整张带血羊皮。他看起来也是个好人,买单时总给我们抹掉零头,又送一杯极烈的柠檬酒,但我没有想到叶敏敏嫁给他,背后收获的普遍评价是“很可以”。离婚后陆续有人给我介绍对象,离异有孩有房,离异有孩有房但孩子跟着对方,最好的那个丧偶无孩有房,我想,回北京应该见见他,有点秃顶算不上什么问题。但也许他已经见过别人,夏天总让人着急,希望一切在冬天之前有个定局。

后来关静送我回家,开车十分钟,她的微信响了六次,在最后一个调头处,我突然希望我们的关系可以突破眼前的雨雾,抵达更清晰透明的地方。如果我想和一个人有清晰透明的关系,关静是我唯一的希望。我问她:“欸……这几年,你有没有遇到过什么人?”

关静化了浓妆,睫毛长到不合理的地步,扑簌簌闪动时把整个世界遮蔽在外。她没有转头看我,半分钟沉默后,她轻快地说:“什么什么人?一个已婚妇女还能认识什么人啊?怎么啦,你是不是认识谁了?有照片没有,快发我微信!”

我也转过头去,看雨刷拼了命想挡住水滴和雾气,然而世界还是混沌难辨,我说:“随便问问,我也没有,哪里那么容易。”

[四]

看守所在龙洞村,去往富东水泥厂路上有个陡峭上坡,爬坡之后转左手再走十分钟,半坡上经过一个养鱼堰塘,周围摆几张白色塑料椅,这就算开了农家乐。看守所九点开始会见,我八点半到,堰塘边已经有人钓鱼,水泥厂的灰厚厚一层漂在水面上,有黑鱼浮出水面,以为那是鱼食。黑鱼凶猛,两排带状细牙列于上下颌,它们吞食青蛙、鲫鱼和泥鳅,最后吞食体型不超过自己三分之二的同类,它们精确估算,并不冒险。

林凌把头发挽成髻,橘色囚服背心里是一件白色T恤,衣服起毛,但都洗得干净,让囚服像刻意搭配颜色,如果不是手铐,她远远走过来,也就像是要和我坐下来喝茶。王云雷给她送过两次衣服,往消费卡里存了一千块钱,看守所里每个月可以用五百,买生活用品和零食。林凌跟我提过两次,里面有一种牛肉罐头,很咸,但汁水可以用来蘸馒头,看守所每天提供四个馒头。我们初中三年没有说过几句话,毕业后更是毫无联系,我从来没有想起过她,也疑心她根本不记得我是谁。但我们现在坐在栏杆的两边,聊起了咸牛肉、馒头和谋杀案。

案件有一个显而易见的辩护方向:那天井上的灯正好打在林凌上方,人群外围没有光,视频上看起来后面黑乎乎推搡成一团,人人都挤着往前,想让自己的手机镜头对准井内。林凌当然有可能是被后面的人猛推一把,她伸出手试图维持平衡,混乱中却没有注意到自己推向了小学、初中、技校同学以及邻居叶敏敏的腰间。

律师不能诱导当事人说出这些,会被吊销执照和坐牢。我只能问她:“那天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要怕,慢慢说清楚。”

林凌眼窝淤青,看起来睡不安宁,却不像害怕,只是再复杂的局势,两句话也就说完了:“……人很多,我站不稳……后来,后来不知道怎么就推到了敏敏。”

大概也就需要这些,但我确认了一下:“所以你根本没想要推她?”

会见室没有空调,门外四十摄氏度的感觉慢慢渗进这没有窗的阴阴房间,看守所小卖铺又只有一种袋装宝宝霜,白炽灯管下林凌满脸浮油,让我看不清她的脸色表情。她略加停顿,说:“……当然……不然你说我推她干什么?”

我点点头,在笔记本里记下这句。

已经没有问题,但会见时间只过去二十分钟,我总不能现在就走,没有九点半就结束会见的律师。我和林凌,就像我和关静在王爷庙喝下午茶一样,冷场片刻后,突然真的聊了起来。会见室里稀落有人,大部分律师更愿意下午过来,这样不用早起,龙洞村不通公交,打车来经过一段长长的土路,如果车上睡得不沉,会被凹凸路面反复叫醒。会见室没有装监控头,这让隔壁座位的律师和当事人放心聊起了多少钱可以取保候审(“十万哪里得行,十万你找哪个都搞不定,起码要十五万”)。偌大房间,只不远处有个警察,叼着烟玩手机,烟是“小熊猫”,我进门递给他的两包软中华被随手扔在旁边。

我自己也点了一支,看守所里律师都抽烟,也许这样会显得专业,也许是一种隐秘善意,让当事人在烟雾中有这一切并未发生的幻觉。我故作轻松,问道:“……你和叶敏敏很熟?”

林凌想用右手挠左手手腕上的一个蚊子包,但手铐铐得紧,我眼见她右手勒出红印,她狠挠几下,这才舒了一口气说:“很熟的……当然很熟,我们幼儿园就认识了。”

“你们两家常来往?”

“来往的……她以前那个男人和我们一起打麻将。”

“她到底为什么离婚?”

“能给我支烟吗……麻烦替我点一下……谢谢……”林凌用两只手艰难夹住那根烟,她看起来不常吸,在口腔里绕了一圈又吐出来,“谁知道她……可能是嫌以前的男人没钱吧。”

闲话一个死人让我略感愧疚,但又带来莫名快意,我说:“她后来找的男人倒是挺有钱的。”

“是,那个开羊肉汤馆的……”她不方便掸去烟灰,大半截掉在手指缝中,让人有焦煳痛感。

我又看了看时间,一个小时,是说得过去的会见时间,律师一般两周会见一次,我一个月来了三次,谁也不能说我应付敷衍。我正把笔记本收拾进包里,林凌抽完那支烟,把烟头放在栏杆上,细碎烟灰半浮空中,她突然开口说:“她打算搬家。”

我愣了愣:“谁打算搬家?叶敏敏?”

“她不是要和羊肉汤老板结婚吗?他们买了套房子。”

“在哪里?”

“威尼斯家园,三室两厅。”威尼斯家园里都是电梯公寓,有喷泉、棕榈树和不太干净的游泳池。我和关静去游过一次,水面漂动皮屑,游着游着突然热流袭来,除了有人在水中撒尿别无解释,然而这就是我们城中的高档小区。

我觉得不安,却又兴奋,像一个竭尽全力被摁进水里的气球,再也控制不了挣扎着涌出水面,我死死摁住自己的气球,却想看到别人的浮出水面,以证明我不是唯一一个藏起气球的人。会见室猛然间热到不能忍受,我穿一条黑色无袖连衣裙,清晰感觉到腋下濡湿,汗水顺着拉链一路流到腰间,我问林凌:“你不想她搬家是吧?”

林凌也站起来准备走了,灯管白光下她长得像我们每一个人:叶敏敏,我,也像关静,但关静多年没有素颜出门,游泳时她也用防水粉底和唇膏,我拿不准她现在的模样。林凌说:“是啊,这么多年我们一直都在一起的,要不是同学,要不是同事,要不是邻居……她要是搬了,以后见面都不方便。”

村口打不到车,我一路沿着坡往下走,在低矮的柚子树下徒劳寻找树荫。柚子结出拳头大小青果,隐藏在油绿树叶中,猛撞上去既觉钝痛,又觉清醒。堰塘边还是有人钓鱼,有条黑鱼躺在水红色塑料桶里,它转不开身,首尾相连就那么硬挺挺憋在水里,露两排细牙,灼灼烈日之下,它会死得很快。

[五]

去老街看戏前,我们在路边吃饭,关静点了一道黑鱼三吃:泡椒鱼片、酸菜鱼头、鱼尾鱼架做汤。我疑心在这个下午盛夏抵达顶点,每个人都出了一身又一身汗,但都夸关静菜点得好,黑鱼新鲜,应该是今天才钓上来的鱼。

吃完饭我们走到社区文化中心,今天演《白蛇传》,爸爸说,里面的钵童可以变八张脸。我记得《白蛇传》,以前陪外婆看过,一开始白蛇在峨眉山修炼,后来才去西湖,变八张脸的钵童是在水漫金山那一段。

七点半还有明亮天光,云被撕得粉碎,但大风卷起沙尘,让万物既暴露在外,又有藏匿之地。老街上挤挤挨挨,卖石榴的人几乎把两挑石榴放进了公共厕所的门洞,有人就在那门洞口讨价还价,买下几个石榴,装在水红色塑料袋里。好像城中所有人都赶来看这场免费川剧,我们陆续遇到小学老师、中学隔壁班班长和关静中专时的男朋友。他穿灰色汗衫,短裤却配皮鞋,手上抱着一个泡好茶的保温杯,关静装作没有看见他,他可能是真的没有认出关静。

他走了很远,关静松一口气说:“有时候真希望这个人根本没存在过。”

我们都买了一支橘子冰棒,香精甜到近乎于苦,吃到一小半就开始融化,滴滴答答黏在手心里。我突然问关静:“你还有没有希望过谁根本不存在?”

关静沉默片刻,忽然轻松起来,说:“有啊,我们行长。”

前方道路逼仄,却也有小孩放风筝,两只一模一样的蝴蝶,翅膀上画着繁复花纹,都飞得很高,好像在向那灼灼落日奔去。我想到多年前的春天,又问她:“你记不记得我们那次去东源井放风筝?”

关静扔掉冰棒棍子,漫不经心说:“我们什么时候去放过风筝?”

“就是有一年春天呢?班上春游,我们好像一人放了一只蜈蚣。”

“不可能,我们从来没有一起放过风筝。”

“那是谁和谁放的?”

“谁知道,除了我和你,任何两个人。”

后来终于进了院子,夹竹桃似乎整年开花,我们小时候都看过《黑猫警长》,知道它茎、叶、花无一不毒,茎中乳白色汁液含有夹竹桃苷,0.5毫克即可致死,但夜色中那花开得正好,谁会去榨出茎中汁液?哪怕明知有毒,夹竹桃还是夏天里最美的花:玫红花瓣,鹅黄花心,最后结出青色荚果,像一个变形的小辣椒。

他们都排队去了,我先转到教堂这边,一个中年妇女端着饭碗,碗中有几块魔芋烧鸭,大概是吃着饭无聊,就四处转转,她正打算离开,眼睁睁地,我们都看见有一只蝴蝶风筝断了线,急速坠下,缠在夹竹桃枝上,天空中另一只,却只是飞得更远。

关静远远叫我:“……顾小梦!赶紧过来,你还要不要看变脸?”我答应她,往那摇摇欲坠的戏楼走去,我要看变脸。

我走到路的尽头,右面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子弟幼儿园。走进去,看见一栋二层小楼,楼门紧锁。楼前的土地上,有一个跷跷板。我在跷跷板上坐了一会,虽然锈了,可还能翘动,只是对面没有人,只能当椅子。

跷跷板

撰文 双雪涛

刘一朵指着床尾的摇柄对我说,摇六下,是仰卧,能喝水。摇十二下,能坐直,他坐不直,往下出溜,你给他垫个枕头。我说,你铺垫了吗?她说,你自己跟他说一下。我说,还是应该铺垫一下。她说,他现在疼得一会明白,一会糊涂,你自己铺垫。

刘一朵比我高,大概高十五公分,主要是高在腿上,上半身我和她差不多,脖子我比她还长一点,主要是腿,腿长,胳膊也长。所以据我目测,我一下摇不了她那么瓷实,可能得七下,十三下。这是一间单人病房,窗帘和沙发是蓝的,上午的太阳一照,好像在透视。茶几上摆着几个橘子和一只细口花瓶,花瓶里没有花,暖气太热,一般花都死,刘一朵买了一盆仙人掌,放在花瓶旁边,像是一个自卑的胖子。夜里守夜的是刘一朵她妈,我叫阿姨,为了显得亲切,我不说你妈,一般都说我姨。此时我姨已经回去,睡在她家那张巨大的床上。床有四柱,上有木顶,极像轿子,床体极大,两米乘两米五,放于主卧。白天是刘一朵的班,她请了四个月假,遵医嘱,四个月差不多,顶多五个月,我叔也该走了。晚上有时我住在刘家,家的面积有点大,楼下一层,楼上一层,还有个天台。刘一朵说自己住,放个屁都有回音。我们几乎每晚做爱,就在她父母的那张大床上,乐此不疲。

这天是刘一朵的单位要年终考核,她非得回去做个陈述,要不上半年干的活就有点吃亏,如能评个先进,奖金也多了几千块,钱是小事儿,主要是一张脸。她在一家银行上班,事儿倒不多,每周还有瑜伽,攀岩,远足,活动不少。行里头有食堂,澡堂,乒乓球案子,台球桌,中央空调。只是沉闷,不太适合她的性格。相亲时听说她是银行职员,心里有点抵触,一是怕悬殊,二是怕无聊,见面之后发现大出我意料,说话像连珠炮,还能喝酒,喝完还酒驾。她把我送到楼下说,总结总结。我说,总结啥?她说,总结总结今天。我说,我是个工人,一辈子挣不了你这么一辆车。她说,你庸俗。我说,介绍人不靠谱,差距太大,我不是庸俗,我父母都是工人,我爸说过一句话,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以前不知道啥意思,今天坐在车里,知道了。她说,我爸过去也是工人,做手扶拖拉机。我扭头看她说,是吗?她说,什么是吗?我小时候还开过,三个档位,柴油的,一开直颠,跟骑马一样。我说,什么厂子?她说,小型拖拉机厂,后来改叫金牛机械厂,后来黄了。我说,我知道,在新华街上,现在厂房还在,好大一片,据说是工人不让拆,自己凑钱雇人,在那看着。她说,就你知道。我爸原来是厂长,那人还是我爸找的。我就在那的幼儿园长大的,幼儿园院子很小,没啥玩具,只有一个转椅,不知是哪个工人车的,喷成好几个颜色,转起来极快。我就爱坐那个,有一次掉下来,头顶磕了口子,现在还有疤。你摸摸。我伸手摸了摸,不太好摸,摸了半天,果然有,在头发中间,有一个肉的凸起。她说,头发都让你摸乱了。她摘下皮套,把头发披在肩上,皮套套在手腕,手腕纤细,腕骨清晰,成掎角之势,如同瓷器。她照着后视镜,把头发重新扎起来。我说,我开吊车。她说,你吃饭的时候说了。我说,三十几米高,上面就我自己,没人跟我说话,冬冷夏热,但是我爱开。她说,喜欢受罪?我说,安静。还能俯视别人,都比我小,我一个不注意,就能砸死俩。她说,当自己是上帝了是吗?我说,就是有时候高,待在高处,感觉特别。她说,你一个月挣多钱?我说,三千七,五险一金,如果我从吊车上掉下来摔死了,能赔二十万。她说,比我想象得多。我说,我开得好,你把瓶起子绑勾上,我能给你开啤酒。她说,我从那个转椅摔下来之后,我爸打个电话,把那个转椅拔了,换成了跷跷板。我说,嗯。她说,我没坐过跷跷板,我讨厌让人撅起来。嗯,长大了想法有点变化。我说,我妈那个厂子有个秋千,我……她说,你家有人吗?我说,有,我爸妈都在,估计在看电视。她说,下车吧。我拉开车门走下去,冷风一吹,顿觉刚才话多了,牛逼吹得也有点大。她摇下车窗说,明天你给介绍人拿条烟。说完把车开走了。

我叔在睡着。他不知道刘一朵今天要去单位,我当班。他过去见过我,在他家楼下,我站在那等刘一朵去看电影,这是我和刘一朵共同的爱好。确定关系之后,我想送个信物,既特别又不腐坏,如果有一天分手,让她还能记得我。我让厂里的车工给她车了一个铁花,铁玫瑰,那哥们问我,用喷点红漆不?我说,不用,就这铁色儿。他看着锋利的花瓣,说,这玩意过不了安检。我说,你他妈操心的还挺多,我骑车送去。刘一朵拿在手里看了看,说,看过《第五区》?我说,是,你就不能假装不知道?她说,走,看电影去。我和刘一朵看电影就是看电影,不吃爆米花,也不接吻,就是坐着看,看完吃饭。那天我等刘一朵下楼,先看见刘一朵,然后看见我叔,刘一朵看见我使了个眼色,我刚想溜,我叔说,找你的?刘说,是,我单位司机,一会我要出差。我叔微胖,穿着皮夹克,没拉拉划儿,肚子略显立体,腿短,也比刘一朵矮半头,可是腰板笔直,手里拿着翻盖手机,看上去能接通不少人。他走过来同我握了握手,说,那你辛苦。我说,没事儿,没事儿。他说,那我先走,路面有雪,慢点开。我说,您放心。老司机了。他朝我们摆摆手,朝另一个方向走去。那时他并没生病,或者说已经有了病灶但并不知晓。他三十几岁就戒了烟,很少喝酒,每周打羽毛球,理应对身体充满信心。

我叔动了动,应该说是蠕动了一下,手指的监控夹松了,我帮他紧上。监控器上的指标刘一朵教我看了一遍,心率正常,主要是注意血压,最近肿瘤顶破了十二指肠,有点便血。屁股底下垫了尿不湿,头顶上挂着一只血袋,这边拉,这边灌,有点像小时候的数学题。他的肿瘤原发于胰腺,这事情比较难办,癌喜欢开拓,胰腺又是枢纽,癌细胞从胰腺开始向上,攻陷了肺和淋巴,正在迫近南京,人类的大脑。最初的症状开始于几个月前,是丝丝拉拉的疼痛感,他跟我姨说,最近不知咋了,老爱岔气,肋叉子疼。岔气并不是疑难杂症,喝点热水放几个屁便好,可是人开始消瘦,肚子瘪了,腮帮子也像是秋天的山岭一样清癯起来。有几次岔气岔了一夜,没有屁,只是疼。我叔是条硬汉,听刘一朵说,年轻时有次在厂里让铲车撞出五米远,腰已不会动,还紧急给几个班长开了一个会,谈了一下安全生产的问题,到医院时,大夫说错位得厉害,人都快两截了,怎么还能自己走来?可是那一夜岔气,他疼得想给肋叉子一刀,我姨觉出不对,送到医院就没让走,直接住进了单人病房。晚了,手术已无意义。可是他自己并不知道,这个保密工作做得之好,全赖刘一朵的缜密,每一个来探视的人,她都要走一遍戏,对一下台词。我叔知道得了癌,但是很轻微,手术都不用做,化疗一下就能回家。刘一朵跟他说,咱家到医院有两站地,大夫说,做完两个疗程,你能自己走回去。那时我叔双腿已瘦得如同秸秆,他说,我想骑自行车,我挺长时间没骑自行车了,想骑自行车。刘一朵说,那就说定,等你好了,你骑自行车驮我回去。刘一朵跟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没穿衣服,身上有细汗,她说小时候都是我叔驮她上学,后来下海经商,再没驮过她。

我叔又动了,哼了一声。我赶忙站起来,听他说啥。他的脸皮脱落了大半,颜色深浅不一,如同得了癣。我对刘一朵的行径深不以为然,我觉得应该把真实情况告诉我叔,万一他想周游世界啥的,你这么欺瞒,也许会留下遗憾。可是刘一朵说在她小时候,我叔老骗他周末会回家,可是老不回来,但是她还是每次都信,她觉得我叔骗她是对的,让她有个念想。后来我便不与她争论,毕竟是人家的家事。

他睁开眼睛看了看我,说,护工?我说,不是,我是一朵的朋友,今天她单位脱不了身,我照顾您。他看了我半天,说,司机?我说,您还记得我。他说,你瘦了。我想了想说,最近晚上睡不好,老起夜。他说,年轻人要注意身体,要不老了全找回来。我说,您说的是。他说,你把我摇起来点,我喝口水。我走到床尾,摇了七下,看他要歪,又跑过去给他垫了个枕头。保温瓶里的水足够,我递给他,他说,抽屉里有吸管,我得用吸管。我找出吸管放在水瓶里,他喝了一点递给我。他的嘴唇都枯了,好像树皮,水喝了一点,有一半都渗进了嘴唇里。他说,有点不太好意思,上次你见我时,我还有头发。我说,您没头发看着挺精神,也省事儿。他说,是,不用洗,拿抹布一擦就干净了。我乐了,他没乐,他知道他说了个笑话,可是不乐,双手交叉放在腿上,虽是瘦得像纸皮一样,可是还是有种威严。他说,一朵有点脾气,你多担待,她有啥说啥,这点倒是好,比闷声让你猜强。我有点不知该说啥,也许他第一次见我就已经识破了。他说,你做什么工作?我说,您英明,我不是司机,我开吊车,在铁西的钢厂。他说,我知道,第三轧钢厂,我回城分配还考虑过那。现在效益怎么样?我说,还行,光吃饭够用,现在厂子少,活着的都能勉强坚持。他说,受累,我得上趟厕所,自从得了病,喝点水就上厕所,肠子跟直筒一样。我说,你要是嫌费事,就尿尿不湿上吧,我不嫌费事,就是怕您累着。他说,有时候控制不了,就那么着了,这自己都知道了,尿被窝里还是有点不习惯,你架我一下。厕所离床大概十米,我们大概走了五分钟,我一手提着他的吊瓶架,一手支着他的腋窝,我感觉他在浑身用力,可是效果并不明显,好像这副骨架并不听他摆弄。而且我感觉到他疼,说不清是哪,但是肯定有地方在疼痛,他站在坐便前面尿了一会,尿了几滴,然后我们原路返回,他开始出汗了,双腿也开始发抖,在他坐在床沿的时候,我一手扶着他,一手给他换了个干净的尿不湿,他躺下时,准确地说,有点像把自己摔在床上,然后歇了半晌。我觉得这么老盯着他不太礼貌,就站起来走了走,摆动摆动茶几上的报纸,给仙人掌浇了点水。他在我身后说,你叫什么?我说,我叫李默。他说,小李,我最近忘了不少事情。我回过头,看他正在看架子上的血袋,还有半袋子血,鲜红黏稠,不知是谁的。我说,您别费劲想,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想起来了。他说,可能是化疗的副作用,记性变差了,我上午一直在想当年我车间的那个看门人,怎么也想不起来他叫什么。我说,看门人?那很正常。他说,那个看门人是跟我一起下乡的知青,算上下乡,算上回城,在一起待了十几年,可我想不起来他叫啥了。我说,我也经常想不起初中同学的名字,有次在红旗广场碰着一个,说啥想不起来,就记得她有个绰号,叫八戒。他说,八戒?我说,是叫八戒,刚开始还挺不乐意,后来老自称老猪。他说,我想起来了,那个人绰号叫干瞪。因为眼珠有点突出,一半在外面,又看门,所以叫干瞪。我说,这外号,形象。他说,想起来了,他大名叫甘沛元,父亲是粮食局工会主席,母亲在百货商店,他姐是变压器厂的电工。我说,您看,这不全想起了。他说,我有次发现他偷车间里的零件,就说了他两句,晚上他把我们家窗户全砸了。我说,后来呢?他说,我累了。我眯一会。我帮他把床摇下来,瞥了一眼心率,略有点快,平躺之后好了一些。他说,小李,你把窗台那只鸟放出去吧。我说,鸟?他说,窗台有只鸟,在那半天了,飞不出去,你给他它放出去吧。窗台空无一物,窗帘堆在一侧,今天天气很好,虽冷,午后阳光还有,照在窗台上,好像一层黄色的细沙。窗外是停车场,一只鸟也没有,大小车辆停在白线里,几个人在车旁边握手。再看他已经睡了。

我坐在椅子上,也在发困,很想出去抽支烟,又怕他的滴流断了没人知道。早上我陪刘一朵过来,先在走廊抽了支烟,一个中年女人自己举着滴流瓶子,在那吸烟,她的肿瘤在肝脏,她告诉我是喝酒喝的,医生不让喝酒,赶忙学会了抽烟,儿子在外地,她没敢告诉他自己得病,正是晋升的关键时刻。她带着绒线帽子,努力跟每一个陌生人交谈。我捏了捏脸颊,掀起被子看了看,没有排便,也没有出汗。血袋要没了,我按了按铃,没人来,只好自己走到医生办公室。一个大夫正在电脑上下处方,我说,502三床的血袋没了。他回头看我说,刘庆革?我说,是。他打了个电话给护士站,让他们去换血袋,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张CT图说,这是昨天照的脑部CT,不太乐观,你看这片阴影,边缘不规则。我说,他刚才跟我说,在窗台看着一只鸟,可是窗台没有鸟。他说,肿瘤已经到了脑部,症状因人而异,有的是疼,有的是健忘,有的是幻觉,也有的是都有,你明白吧。我说,明白。他说,你爸这状况,坚持不了多久,也许会昏迷,如果不昏迷,可能会非常痛苦,要有心理准备。已经坚持这么久,实属不易,你爸的求生欲望很强。我说,他不是我爸,我是他女儿的朋友。他说,哦,我是值班大夫,对家属不太熟,等他家人来,让他们来一趟。止疼药这么打下去,跟毒品差不多,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我说,知道了。

晚上刘一朵来了,我跟她说了一下,过了一会我姨来了,她们俩一起去了医生那,谈了半天。我叔醒了,看我在,说,你开几吨的吊车?我说,二十二吨半。他从被里面伸出手与我握了握说,我有事先走,雪天路滑,慢点开。然后又闭眼睡了。

刘一朵并没有告诉我谈话的结果,只是跟我说,她租了个床,这几天晚上也在这儿,让我先回家。我知道也许有了新情况,可是也没必要多问。除我之外,刘一朵有几个暧昧的对象,我是知道的。有天我在她微信里看到,一个人跟她说,二垒时间太长,想三垒。我也没问,这在我意料之中,只是下班之后推说有事,跟几个同事去洗了个澡。我总不能和她结合,虽说床上和谐,可是在某种层面上,友谊大于爱情。同事里有跟我要好的,女的,我也没事过去她工位看看。她是个钳工,比我矮一点,年年先进,就住在我家对面,鞍山人,我和她每天在一起吃饭,她能做极好的炸黄花鱼,每周末都做几条,分我半数。我喜欢吃鱼,如果老婆能烧一手好鱼,可能这一辈子就能坚持下来。但是我还是有点踌躇,刘一朵现在家里摊上了事儿,很多问题需要这件事情过去之后再谈。

两天过去,刘一朵都没跟我联系,有几次我拿起手机,又放下,在这个关系里,还是让她主事比较好,其实我想问问我叔咋样了?可是这句话像客套,容易让她觉得我是在关心她,可是其实真的就是字面意思。她能把自己照顾得很好,这点我深信不疑。第二天晚上,我和钳工去看了一场电影,她睡着了,电影有点科幻,有点闹,3D眼镜让人头晕。故事发生在未来,很老套,大概是从未来回到过去,为了更改现在,可是现在正在发生,我总怀疑已经被更改过多次,那又如何,不还是现在?结束之后我叫醒她,把她送到楼下,没有上楼,但是我们第一次接吻了,感觉很好,她的嘴唇结实,双手紧紧抓住我的衣肘,洗衣粉和我用的是一个牌子。回到家我爸正在用我的电脑下棋,他和我妈都已经退休两年,其实退休之前的二十年已经下岗,做过不少小买卖,在街边流窜,被驱赶,与城管厮打,争夺一口苞米锅,终于到了两年前,可以安心养老。我妈此时应该正在马路上和一群同龄人暴走,一路从和平区走到铁西区,可是效果并不明显,眼看胖了起来。我爸学会了用电脑下棋,还学会了下载作弊器,预感要输,退出了也不减少积分。等到开春,他就会回到路边摊,那并不只是下棋,还有许多话可以跟棋友说,有时候心理战比棋艺更重要。两人过去是战友,如今各玩各的,倒疏远起来,峥嵘岁月恍若隔世,闲时总是争吵。我洗了个澡,躺在床上玩手机,发现刘一朵在半小时前给我打了十几个电话,我在电影院静音,没有发觉。我打回去,刘一朵说,你死了?我说,没,睡着了,没听见电话。她说,我爸闹了一夜,非得要见你,非得要你陪护。我说,我何德何能?她说,你他妈还端起来,来不来?我说,我打个车,也许我到了他就睡了。她说,我等你。

我到了之后发现门口围了一群人,年龄都和我姨相仿,应该是我叔那头的亲属。我姨说一句话就哭一声,几个女眷也在抹眼泪。主治医生站在门口,正和他们小声商谈。医生说,你是小李?我说,我是。他说,谁也不让近前,就让你进去。也不知是哪来的劲儿,刚才把枕头扔我脸上了。我说,你脸没事儿吧?我进去看看,等他睡了喊你们。刘一朵罔顾医院的规定,正在抽烟,她推了我一把说,你为什么不接电话?我说,真没听见,我打电话有时候你也没接。大夫说,都别着急,今晚应该没事儿,家属该休息休息,我今晚值班,放心。隔壁一个家属推开门探出头来,说,你们还有完没完,就你们家有病人?已是夜里十二点多,护士站就剩一个护士,眼皮发沉,正在用iPad看美剧。刘一朵走近我,把我抱住,说,想你了,等他睡了,你让我进去。我拍了拍她的后背,然后推门走了进去。

我叔坐得挺直,正在用手够桌上的橘子,我把橘子递给他。他把橘子扒开说,给你吃。我说,我刚吃过饭,吃不下。他把橘子皮放回桌子上说,不吃也行,橘子这味也挺好闻。我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说,叔,你困了就睡会。他说,我不困,想跟你聊会天,你困吗?我说,我睡得晚。他比我想象得平静,枕头在他身后,没有要飞出来的征兆,床边的吊瓶架上没有血袋,已经换成葡萄糖。他说,我跟你聊的事情,你不要跟一朵说,不要跟任何人说,永远别说,能答应我吗?我说,我就见过您一面,我答应了您也不一定相信。他说,我力气有限,没用的话不要讲,我知道你,你也知道我,跟别人聊不上。我说,好,如果您看得起我,您就说,我不说出去。他的样子没怎么变,只是眼睛比过去大了,通红,好像内心被什么催动,眼仁儿烧得如同火炭。他说,我有个军大衣,过去厂子发的,跟一朵说了,给你穿,吊车上冷,现在这些新东西都不如军大衣暖和。我说,谢谢您,就缺这么一个东西。他说,等我好了,你再还给我。我说,好,等您好了,我给您洗干净拿回来。他说,在柜子里,你自己拿。我怀疑是他的幻觉,如果没有会很尴尬,可是他在盯着我看,我不打开柜子恐怕是不行。柜子里果然有一件军大衣,洗得有点旧,不过一点没坏,我拿起穿上,大小正好,又暖和又敦实。他说,你转过身来我看看。我转过身去,他说,你很像我年轻的时候。我说,您抬举我。他说,我有个儿子,自从我病了,从来没来看过我。我心想,这倒是情理之中,钱这么宽裕,有个把私生子不足为奇,原来这就是他要跟我说的秘密。我说,您儿子在哪工作?他说,在银行,我给办进去的。我听着有点奇怪,说,叫什么?他说,叫刘一朵,姓刘的刘,一二三四的一,花朵的朵。我知道他是想窜了,说,现在年轻人都忙,等您好了好好批评他。他说,桌上有个止疼贴,你给我贴一下。止疼贴上没有中国字儿,但是上次架他去上厕所,看见他大腿上有一个,所以大概应该是贴到动脉上。我刚想掀被,他指了指太阳穴,说,贴这儿。我说,恐怕效果不好。他说,我头疼得不行,但是想把话说完,你给我贴上。止疼贴是个圆片儿,贴上之后搞得我叔有点滑稽,像是天桥上的瘪三。

他说,上次跟你说到甘沛元,这两天我又想起点事情。我说,您说。他说,1995年厂子不行了,我拉了一伙人自己干,但是肯定不能全叫着,养活不了那么些,就得先让一批人下岗。甘沛元是我发小,一起长大,我养了他这么多年,也算够意思了,就找他谈了一下,让他买断,钱比别人多五千,这钱我自己掏。他不答应,四处告我,说我侵吞国有资产,威胁我要杀我全家。告我没用,那是大政策,不是我发明的,但是我发现他跟着一朵,那时一朵上初一,并不知道有人跟她,有一天我把他叫住,他从皮包里拿出一瓶硫酸,在我面前晃了晃,然后走了。我说,您歇会。他的心率增加,已经到了一百六。他说,我一口气说完,害怕忘了。我想找人把他做了,可是想来想去,还得自己来。快过年了,厂子已经放假,我约在他在车间办公室见面,给他拿点年货,谈一下把他招过来的事儿。我用扳子把他敲倒了,然后又拿尼龙绳勒了他的脖子。他一个人过,爱喝酒,孩子跟前妻,父母也早不理他,他不是管他们要钱,就是从家里偷东西。我确定他死了,眼睛比过去还突出,舌头也咬折了,我就把他拖到厂子尽里头的幼儿园,用铁锹挖了个坑,把他埋了。就在院子里跷跷板的底下。说完,我叔闭上了眼睛,满脸都是汗,枕头湿了一片。我说,您喝点水吗?他摇了摇头。我想走,但是他好像没睡,这时候出去,恐怕会让他觉得我有点懦弱。他闭着眼睛说,我这两天做梦老梦见他,说我的行为他理解,可是能不能给他迁个地方,立块碑,没名字也行,这么多年老被孩子们在上面踩来踩去,有点不好受。我说,您放心,我给您办吧。他点点头说,动静要小,那厂子我找人看着呢,这么多年我花了不少钱,等我好了,我去给他烧纸,你是司机,你开车带我去。以后你就给我开车吧。我说,好,老司机了。

他终于睡熟了,呼吸极其轻微,我掀开被,看见尿不湿上一大片黑血,帮他换了,他也没醒。我盯着他看了一会,他的胸口在起伏,有时候突然吸进一大口气,好像要吞掉这个病房的空气一样,然后慢慢地,游丝一般地呼出来。我推开门,发现人都已经散了,只有刘一朵靠在走廊的墙上,闭目沉思。她睁开眼说,睡了?我说,睡了。她说,我妈去买寿衣了,免得到时候抓瞎。我说,一点希望没有了吗?她说,他的身体里已经快没有血了,你明白吗?没有血了。她拉着我的手,走进病房,洗手间摆着她的护肤品和牙具。她洗漱完毕,脱光自己,抱着我钻进病房一角的行军床,军大衣我盖在暖气上,房间里实在太热,能遮一点是一点。我们抱了一会,谁也没有说话,我能听见我叔的呼吸声,或者说我小心翼翼地听着他的呼吸声,监控器时不时发出一点微小的声响,那是血压在缓慢地掉下来。她在我下巴底下说,到我上面来。我说,睡吧,叔能听见。她没有答言,伸手脱掉我的内裤。我翻起身压住她,她的眼睛里都是泪水,我抱着她,一动不动,她的眼泪蹭了我一脸,过了一会,她推了推我的肩膀,翻身冲外,没有了动静。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两点,口干舌燥。刘一朵睡着了,身体蜷成一团。我穿上衣服走到我叔的床边,在他的保温瓶里喝了点水,水尚温,我叔微张着嘴,一动不动,裹在白色的寝具里,我趴在他耳边叫他,叔?叔?他没有反应。我等到他又吸上一口气,披上军大衣,离开了医院。

出租车司机开得飞快,冬天的深夜,路上几乎没有人,路边时有呕吐物,已经冻成硬坨儿。树木都秃了,像是铁做的。他认识小型拖拉机厂,说没人不认识,那曾经是效益最好的大工厂,现在没拆,一直烂在那里,地皮的权属不清。我站在大门口,发现厂子比我想象得还要大,如同巨兽一般盘踞于此,大门有五六米高,只是没有牌子,也没有灯。我从大门上面爬过去,跨过锋利的铁尖,刚一落地,门房的灯亮了。一个人拉开窗户探出头来,此人也许五十岁,也许六十,头发没白,可是脸上都是皱纹,下巴上全是胡子楂子,瞪着一双突出的大眼,看着我。手里拿着一只甩棍。他说,爬回去。我看着他的眼珠,一半在里头,一半在外头,好像随时能掉在地上。我说,甘沛元?他说,你谁啊?我说,干瞪?他说,哥们,你认识我?进来坐坐。他的屋子很小,从窗户里望,有一个煤炉子和一个小电视,煤炉上搁着水壶,墙上都结了冰。我呼出一口气说,我是刘庆革的司机。他说,你是庆革厂长的司机?他现在怎么样,每个月往我卡里打钱,好久没见过他了。我说,他挺好,老提起你,就是忙。我进去走一圈,一会回来我们聊聊。信得过吗?他说,大半夜的,就是走一圈?我说,就是走一圈,然后回来跟你喝点酒。他说,成,我把酒温上等你。

厂区的中央是一条宽阔的大道,两边是厂房,厂房都是铁门,有的锁了,有的锁已经坏了,风一吹嘎吱吱直响。有的已经空空如也,玻璃全都碎掉,有的还有生锈的生产线,工具箱倒在地上,我扶起来一个,发现里面有1996年的报纸。我顺着大路往里走,车间的墙上刷着字,大都斑驳,但是能认出大概,一车间是装配车间,二车间是维修车间,三车间是喷漆车间,一直到九车间,是检测车间。路的左侧,跟车间正对,有卫生所和工人之家,卫生所的地上还有滴流瓶子,上面写着青霉素,工人之家有个舞台,座椅烂了大半,东倒西歪。我走到路的尽头,右面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子弟幼儿园。走进去,看见一栋二层小楼,楼门紧锁。楼前的土地上,有一个跷跷板。我在跷跷板上坐了一会,虽然锈了,可是还能翘动,只是对面没有人,只能当椅子。坐了大概五分钟,我回到二车间,找到一根弯曲的铁条,回到跷跷板开始挖。土已经冻了,非常难对付,累得我满头大汗,大概挖了一个钟头,已经有了一个半米的小坑,什么也没有。我歇了一会,抽了支烟,发现汗要凉,赶紧继续挖。又挖了半米,看见一串骨头,应该是脚趾,我顺着脚趾往宽了挖,很小心,怕把骨头碰坏了。又花了大概四十分钟,看见了一副骸骨,平躺在坑里,不知此人生前多高,但是骨头是不大,也许人的骸骨都比真人要小。他的骨头里面杂着几块破布,是工作服。我盯着骨架看了一会,想了想城市周围的墓地,也许东头的那个棋盘山墓园不错,我给我爷扫墓去过,如果能订到南山的位置,居高临下,能够俯瞰半个城。

墓碑上该刻什么,一时想不出,名字也许没有,话总该写上几句。我裹着军大衣蹲在坑边想着,冷风吹动我嘴前的火光,也许我应该去门房的小屋里喝点酒暖暖,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痛快地喝点酒,让筋骨舒缓,然后一切就都清晰起来了。

  1. [加]卜正民、[法]巩涛、[加]格里高利·布鲁著,张光润、乐凌、伍洁静译:《杀千刀:中西视野下的凌迟处死》,商务印书馆,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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