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谋天下 弦断无言

运谋天下 弦断无言

《满江红·暮春》

家住江南,又过了清明寒食。花径里一番风雨,一番狼藉。红粉暗随流水去,园林渐觉清阴密。算年华落尽刺桐花,寒无力。

庭院静,空相忆,无说处,闲愁极。怕流莺乳燕,得知消息。尺素如今何处也?彩云依旧无踪迹。谩教人羞去上层楼,平芜碧。

时光倒转,二十多岁的辛弃疾被派到江阴当个小官——签判。

再读辛弃疾年少之时初当江阴签判时所创作的这首词,感觉到这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男孩,而是有志难伸之人渐有企盼,却又无处着落之笔。观词就如看画,点染之间让人看到景中之景,意外之意。词与诗的不同之处在于,宋词更多的不以寄大事而多个人的私情闲绪,反而更能写出词人心理的潜在底色。从山东济南的疮痍兵戈未休之地,到了江南的花柳之处,正是少年青春正好的玩乐,可是辛弃疾的词里却多是悲婉多慨,唱出一阙《满江红》。

看到这个词牌,第一时间就会想到岳飞的《满江红》,“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当初我在创作一部南宋的小说之时,就为之击节大赏。然,岳飞并没有创作过《满江红》,仅是后人托拟。辛弃疾却不一样,他这一首《满江红》更有一番滋味。《满江红》宜放笔抒豪情,可是辛弃疾却以工笔绘景,低婉如歌。然此词却悲情婉转,借伤春之语吐露心结。

公元1164年,在江阴任签判的辛弃疾只有二十三岁,这个年纪的人都是青春猛力十足,想要拼杀一番事业的,何况他是一位少年英雄,怀有经天纬地之才。他一腔热血,正要出头之时,却被安排在江阴屈任一闲差,那年的月,那年的春,入他之笔,尽成难诉之泪。“家住江南”,哪里有家,不过是一寄寓之地,整个宋境半落敌手,词人已知,暂时尚无离开江西的处境之机。

“又过了清明寒食”,寒食为清明之前一二日,晋文公推介子推出山,可他就不肯侍朝廷,隐居在首阳山,晋文公烧山令他出仕,他亦不肯。此词又是首句点出时间、地点,起句平平,可直转而起“花径里一番风雨,一番狼藉”,邓光铭先生指这是暗示宋代隆兴符离之战。

此时的皇帝已经换了,宋高宗赵构于1162年禅位给他过继的儿子,即皇太子赵眘,赵构是有政治手腕的人,可作为皇帝却没有一番报国安民之志,影响了南宋命运的走向。宋孝宗即位后改变了赵构对金屈服之政策,起用主战派的张浚,委任他为重要的军事长官。张浚却是大言夸夸之人,当年南宋中兴四将里,岳飞才是伟略雄才,屡屡抗击朝廷奸臣秦桧,可张浚却对秦桧的恶政不敢深为阻抗,压力之下,明哲保身为上。

那时的辛弃疾似乎又看到了抗金之希望,他向张浚陈述以分兵攻金人之策,对于这么一个小小人物的建议,风头正盛,权势正热的张浚当然是不采纳的。结果是如何呢?

张浚对此战的军事能力表现的确是很差,他起用的李显忠和邵宏渊两个人还未开战就已经有了摩擦,兵士分赏不均,上下不和。当金兵压境之时,地方军不战自溃,士兵们奔逃不及,互相踏踩,死者无数。器甲及粮草丢弃满地,南宋多年积累的物资全数损失。

朝廷对这场败仗心有余悸,将张浚等主战派赶出了官场,万马齐喑,再不敢兵锋北伐。而此时的辛弃疾担任江阴签判之时已满,改任广德军通判,显然朝廷没有将他提拔到重要军事岗位的意思。按说他最应该做的事,是沉默自守或顺应局势,不举主战之议。可什么也动摇不了这位青年人的雄心,即使他已然是一个芝麻绿豆大小的官,即使他仅仅曾是忠义军的书记,也有归正人之嫌,辛弃疾却为南宋谋划,敢于向皇帝谏言。

就宋代来说,给皇帝上奏疏的人,资格范围还是很宽的,往往会出现布衣上书之事,这种谏言的形式得力于宋太祖定下的“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者”的老规矩。当然这在赵构这个昏君当政的时候,一度发生过动摇。年少的赵构就办过一件蠢事,杀了上书的有功名在身的陈东,影响很不好。虽然后来赵构更懂得官场之道,懂得掩饰,为陈东恢复了名誉,可这种例子一开不知后边会有多少人受害。

辛弃疾有一种勇气,就是敢于和皇帝谈主战抗金的大业。符离之战的失败,已然不会有什么人再敢提兴兵之事,朝廷中人皆噤声不语,可这个时候,就是这么一个小小人物向孝宗皇帝上了一篇大论。这篇大论即《美芹十论》,又名《御戎十论》。

明珠暗投,数年萧瑟沉沦,对他来说没有什么介意的,他要的是国泰民安,复兴大业的成功。写这篇雄文之时,他只有二十六岁。他就要对皇帝陈议,写出这篇著名的《美芹十论》,“芹”,是指礼物微薄,不成敬意。辛弃疾之文名虽如此,却是一篇洋洋洒洒的宏论。

他的滔滔雄论里,直接揭破了金军对南宋的侵略意图,南宋一直是以守为主,只要金军不入侵,那就大家相安无事,全没有攻战主动之权。而金军却是打得赢就向死里打,打不赢就求和,这样一来,整个战势的主动权就全在金国手中。辛弃疾所言是极正确的。

从宋太祖开始几次考虑要将国都迁到长安,可是都没有实际的行动,最终定都在开封,从地势上说,宋军就没有太多优势。金军只要渡过黄河,就能长驱而抵东京。宋朝重文轻武,虽然本身的军事实力并不弱,可一直都处于守的状态。因而,岳飞当年差点直捣黄龙,与诸君痛饮,这种以战为守的战略是正确的。

辛弃疾多年在金国生活,他对金国的形势是很了解的。金国地处塞外,资源总会不足,羡慕宋朝的京华富足,以骑兵为主的他们有着强大的作战实力,拿不到的东西就要抢来,是有野心的对手。这样的敌人要是一味退让,只能助长其气焰。辛弃疾要求作战就必须了解敌人的真实意图,明白对方的动向,而让他们摸不清我军的动向,这样才能有取胜之机。

《美芹十论》里,辛弃疾为了给南宋士人坚定信心,他从兵势、地势等十个方面论述,有七利在宋朝,三弊在金朝,所以必须敢与金军作战,就能取胜天下。《美芹十论》里,他先表示了一定要将“南北有定势,吴楚之脆弱不足以争衡于中原”论调打破,不是说国家位于南方就一定不能打胜北方,坚定当时士大夫们的信心。执这种论调的人是对抗金缺少必胜的把握,把一切都推给了地理问题,然历史从南打到北取得成功的也有,比如朱元璋建立明朝,就是从江南攻击北地,进而一统天下的。

辛弃疾看到了南宋因符离之战的失败被打击掉了的士气。张浚与金军交战在符离,大败而归。这一战,使得宋朝再不敢挥军北上,而主和派又一次站在了前面,朝野上下不敢言战。辛弃疾纵论符离之战仅是一次“小败”,用兵之上凡“小胜小败”皆不足以动撼人心,这是兵家常事,不是说打了一次败仗就再也没有打胜的机会。

他纵论符离之战中争取战争的主动权是没错的,不然永远是在被动挨打。虽然失败了,但宋朝不能从此就畏惧金人如虎,不敢再向前走一步。小胜负无关大成败,只要能从中总结经验,就必然能够再起风帆,收拾旧山河。

他已然看明白当时宋人的士气总会因为一场战争的失利而被打击的。南宋朝廷并无久战之心,因小败就不再进攻,不能面对失败的人不能成功,《美芹十论》将他的所有思考都放在其中,激励宋人之斗志。

其实,虽然赵构已然禅位,但是他的影响对朝廷中各派系仍是存在的,特别是他的主和之议。对宋高宗赵构来说,每一次错判形势,都是因为拿不准到底是不是应该继续打,有没有胜利的把握,他想要的是十成十的算准再战,然临场应战,这是不可能的。其实,就算是宋钦宗回来,因他已多年离开权力中心,回来了也不可能有什么作为,“迎两帝北归”,对赵构来说虽有一定不愿抗金的影响,但不足以让他完全放弃抗金。而对宋军的力量没有信心才是他的大难题。岳飞本已节节胜利,就差点可以与君痛饮,直捣黄龙了,赵构却死命以十二道金牌催他归朝,显然赵构不了解当时的战势,宋兵进攻他没有把握,又怕武将拥兵自重。换句话说,赵构每一次挨了金兵的打,就不思进攻,是对宋朝的军力信心不足,重文轻武,对武将始终有忌惮。他更愿意的是把主和派和主战派的矛盾都消弭掉,来稳定他的统治,而并不想真的去收复失地,寻求战机。而他的儿子宋孝宗也有这样的个性弱点,因为一次失败,就没有了十足的把握,朝廷之局势已然变化,和议之风再起。

辛弃疾却哪里知道帝王权术,他是文人风骨,军人气质。他的《美芹十论》从军事策略上一步步加以分析,让皇帝明白金朝内乱频频,百姓热切盼望王师北定这都是能够取胜的重要因素。可就当时的局势来看,宋孝宗实是没有那么大的勇气,而南宋的资源也的确有所消耗,何况辛弃疾只是一个小小通判,在朝廷上没有什么势力。

辛弃疾再以细论,点出南宋不是没有取胜的机会,但一定要知己知彼,利用金国的“离合之隙”来一战功成。这又是源于辛弃疾对金国内部情况的了解,金国内部的确是矛盾重重,但这仅是辛弃疾能够观察到的真实情况,南宋未必如此了然。谁也不敢去提刚刚战败的那场符离之战,朝廷所谓的那些士大夫大多噤声不语。

这位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辛弃疾却大胆直陈,他向皇上说,符离之战虽失败,但我们还有机会!他给南宋多年的屈辱求和委靡不振的朝廷风气带来了生气!

他认为要想战胜金兵,就必须对金兵的兵力部署,后方供应,军事动向进行刺探,掌握必要的情报,出战必须要有准备。很多文人士大夫的特点都是坐而论道,对实际的国家如何运兵,百无一策,更万万不敢深入虎穴去查探军情。辛弃疾官职低微,却敢大胆提出这样的论点,可见其家学及长期在金国内沦陷区的生活经历对他的影响,他很明白“知己知彼”之法。

他认为金兵里的契丹兵很多,汉兵也不少,这些人对金军都很不满,打仗的时候,不待胜利就全数溃败了。这些都是可以由宋国军队来进行分化利用的。金兵对汉人的残暴统治,沦陷区百姓已经怨深痛极,都形成了强大的民兵力量,这也是可联合对敌的。民心所向,必能克敌功成。

南宋对待金国的和议,往往以割地赔款收场,可这岁币全都会变成投向宋军的武器,屈辱至极,根本无力阻挡金国的倾兵南下。辛弃疾向皇上建议要停止岁币,以让三军有所怒而思奋,中原之百姓也会知道朝廷有心抗金而能成为战斗中的内应。无事为民,有事为兵,形对金兵强大的压力。最重要的是朝廷要有决心,敢于“出兵以攻人”,不能总是等着敌人之攻击。

如此剥茧抽丝,脉络明晰,论势如虹,切实可行的雄文如惊天之雷,打破了南宋朝堂之上死气沉沉的僵局。这篇雄论震动了宋廷朝野上下,在众多文人士大夫之中传阅,引起一番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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