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
中国古代的“艺”字有一种特别的意义——种植。《书·酒诰》:“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北史·铁勒传》:“近西边者,颇为艺植,多牛而少马。”种植,就是培养一个有生命的东西。种下一粒种子,让它生长,让它焕发出生命的光彩。从艺的人就是要孕育出一个个有生命的东西,就是要把自己的气息贯注其中,让它长大,让自己的生命在它的叶脉上流动。
这个道理适用于我现在的小说写作。
我是一个真正从事过种植活动的人。
十三四岁的时候,我已经参加生产队的劳动了,干的是和大人一样的活儿,刨地、种地、锄地、担粪、收割,有时候干的一点儿也不比大人们少,但他们每天记十分,我一天只得五分。一个小农民嘛,对土地里长出来的那些东西,麦子啦,玉米啦,高粱啦,红薯啦,总有一种爱惜之情。只知道挣工分,不觉得苦,也不觉得累。记得队里打机井要预制水泥管子,我从我们村子南边的一条叫作南河的河滩上拣小石头,砸成小石子,然后再挑回家交给生产队。南河离村子有三里路,虽然我会一边走一边换肩,但挑第一趟仍然歇了好几歇,挑第三趟时走三五步就要歇一歇了,因为肩膀疼得实在厉害。我的个子矮,想来与那些年挑土粪、水粪和粮食等有一定关系。
那时候,一切都是生产队的,农民们没有自己可以支配的土地,为了生活,有人就在一些沟沟坎坎里开了一点儿荒地,试图有所收获。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那年夏天,某一个中午,队里收工之后,大概有12点的样子,太阳正毒的时候,我开始搞起了“资本主义”。我看中了南河北岸生产队一块红薯地地头的一条排水沟,有一段有一米多宽,我挥动老虎扒子刨了起来,好像田野里只有我一个人,不记得怎么流汗了,只记得肚子里空空如也,有一会儿眼一黑,似乎要晕倒的样子。大概用了两三个小时,开垦出来了不小的一片。晚上,我从家里挑去了两挑猪粪,并把它们撒匀了。第二天中午,我从生产队的地里剪下了一些红薯秧,种在我的土地里,又从南河里挑了两挑水浇了一遍。它们很容易就成活了,个别没有成活的我又补栽了一下。一共多少棵我现在忘记了,当时我一定反复数过。我细致地照料着它们,锄草,翻秧,看着它们分裂出了很多枝节,爬满了地面,枝头都抬起来,像是一个个小人儿。渐渐地,它们的根部也发生了变化,周围的土鼓了起来,我找一个最明显的扒开看了看,红薯已经长得鸡蛋那么大了。我不得不开始计算我可能的收成。但我没有料到,一场大雨竟把它们冲刷得无影无踪,多少辛劳就这样付之东流了。当时心里一定有点难受,但并不觉得是大不了的事。无非出了一点力嘛,没有直接的损失。农民们是不怎么计算劳动力价值的。更主要的是,我仍然有一种成就感,我毕竟让一块地从无到有,长出了很好的庄稼。
我没有死心。总结了经验教训,这年初冬,我在南河河岸半腰处选中了一块较为平坦的地方,开垦出一片土地,种上了小麦。我看着它们发出了很嫩的芽,它们生长,地里有了绿意。小麦一般要锄三遍,我记得我还多锄了一遍。但这一片小小的麦田总是受到侵害,一些过往的羊只总爱啃几口。加上土地过于贫瘠,抽穗的时候它们已经稀稀拉拉得不像样子了。灌浆后它们成熟了,但这些可怜的麦穗已经被那些可爱的羊吃得所剩无几了。我记得我只收获了一把麦穗,我把它们揉搓下来,放入一只小瓷碗里,大半碗的样子。显然,没有我的种子多。但我仍然有一种自豪感。
上大学之后,生产队的土地分给农民了,假期我仍然到地里干活,但再也没有机会全过程地种植红薯和小麦了。
我珍惜这一段记忆。后来异想天开地写起了小说,会不会与这一段开荒种地的经历有关呢?我已经有好几篇小说写到这样的种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