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信上帝,但我想念他。有人问我时,我就这样说。我问我哥哥——他先后在牛津大学、日内瓦大学和巴黎大学教过哲学——他对这一表述有何想法,但没告诉他是我说的。他就回了一个词:“自作多情。”
这得从我外婆说起,她叫内莉·路易莎·斯科尔托克,娘家姓梅钦。在嫁给我外公伯特·斯科尔托克之前,她是什罗普郡的一名老师。外公的名字不是伯特伦,也不是艾伯特,而是伯特。他以此名接受洗礼,火化入殓。他是个中学校长,喜欢摆弄机械:一辆兰彻斯特挎斗摩托车;退休之后又有了一辆非常拉风、动感十足的凯旋跑车。跑车前排有三人长凳车座,不过把顶篷放下来,就变成两个单人座椅。等我跟他们混熟了,他俩为了和唯一的孩子住得近些,已经搬来了南方。外婆到妇女协会上班。她腌咸菜,然后装瓶;她把外公养的鸡和鹅去毛、烧烤。她身材娇小,看上去很圆通。和别的老人一样,她指关节粗大,需要用肥皂润滑一下才能把戒指摘下来。他们的衣柜里塞满了手织的开襟羊毛衫,外公的往往织着比较粗犷的缆绳状花样。他们定期约见足疗医生;他们那代人在牙医的建议下把牙齿一口气拔了个精光。这是常规人生必经的历程——从摇摇晃晃的吱吱磨牙,一下子就到了全副烤瓷牙,再到颊侧滑行治疗,到社交窘态和床头柜上泡沫四溅的酒杯。
这种从真牙到假牙的变化既沉重又粗俗,让我和哥哥感到震惊。不过我外婆的一生也蕴含另一巨大的变化,这个变化我们在她面前从未提起。内莉·路易莎·梅钦,一名化工厂工人的女儿,生于一个基督教循道宗家庭,而斯科尔托克家族信奉英国国教。在少女时代,我外婆有一天突然不再信仰基督教。根据家族传说的流畅故事,她找到一个新选择——社会主义。我不知道她当时的宗教信仰有多强烈,也不清楚她家的政治主张;我只知道她曾以社会党人身份竞选市政厅议员,以失败告终。等我在1950年代跟她熟了,她已进而成了共产主义者。可以肯定,她是白金汉郡郊区拿养老金的老人中少数几个订《工人日报》的人之一,而且——我和哥哥都坚持认为——把贴补家用的钱捐给了报纸的“斗争基金”。
20世纪50年代末,中苏关系微妙。对于大多数欧洲信徒而言,这不是一个艰难的决定;对接受莫斯科的资金和指令的《工人日报》来说,也是如此。而我那一辈子都没出过国、一直住在雅致小屋里的外婆,决定站在中国一边,与之共命运,个中缘由她从未透露。我坦陈自己支持她的决定是出于私利,因为此时她的《工人日报》已被《中国建设》——一份从遥远的大陆直邮过来的杂志——取代。外婆把那些颜色像饼干一样的信封上的邮票给我一张张攒下来,这些邮票经常是庆祝工业成就——大桥、水电大坝、刚下生产线的卡车——要么就是画着不同品种的白鸽在和平飞翔。
我哥哥并不争这些小恩小惠,因为几年前我们家发生了一场集邮大分裂。他决定专注于收集大英帝国邮票,而我为了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宣称要收集“世界其他地方”的邮票。这个范畴是我命名的,我自己觉得还挺有道理的。其实指的就是我哥不收集的东西。现在,我已经不记得这个举措到底是进攻,是防守,还是单单为了实用。只记得在学校集邮社里和一群刚换上长裤的集邮家交换邮票时,这时常造成困惑:“那么,巴恩西,你到底集什么?”“世界其他地方。”
外公对百利护发乳情有独钟,他的派克诺尔扶手椅——高靠背,带一对能让他靠着打盹儿的侧翼——的罩子可不单单是为了装饰。他的头发比外婆的白得早;他蓄了一副修剪过的威武神气的八字须;拿着铁杆烟斗,烟袋总是把开衫口袋塞得鼓鼓囊囊的。他还戴了个笨重的助听器,这是成人世界——或者,确切地说,是成人时代更遥远的那一边的世界——的另一面,我和哥哥很喜欢嘲笑这个。“你说什么?”我们把手拢在耳朵边,讥讽地彼此大喊。我们俩都期待外婆的肚子咕隆隆地响起,声音大得连耳聋的外公都听见了,他问:“孩子他妈,电话响了吗?”一阵尴尬的嘟哝之后,他们又继续闷头看报纸。助听器偶尔发出啸叫,烟斗被吸得噗噗直响,外公就这样坐在威武的扶手椅里,边摇头边看《每日快报》。在那红色一角,外婆坐在柔软的女式扶手椅上,对着《工人日报》啧啧不已,此报向她描述了一个真理和正义时刻遭受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威胁而危在旦夕的世界。
到了这个时候,外公恪守的宗教仪式不过是看看电视节目“赞歌”。他干木工活,在花园里忙碌,自己种烟草,然后放在车库顶上晾干。那上面还储存着他的大丽花块茎,以及用毛绳捆起来的一份份旧《每日快报》。他宠爱哥哥,教他如何磨尖凿子,还把自己的木工箱留给他。我不记得他教过我(或者留给我)任何东西,不过有一次他允许我看他在花园木棚里杀鸡。他把鸡夹在手臂下,轻抚着它,让它平静下来,然后把鸡脖子搁在一个用螺丝固定在门柱上的绿色的金属压榨机里。当他按下刀柄时,手更是紧紧地抓住那只鸡,以防它垂死挣扎。
哥哥不仅可以在一旁观看,而且可以参与。很多次都是由他按下刀柄,外公只是摁着鸡而已。不过我们哥俩在杀鸡的记忆上出现了分歧。我觉得那不过是一台把鸡脖子拧折的机器,而他觉得那是个小型断头台。“我记得很清楚,铡刀下面有个小篮子。我还记得(不过画面有点模糊)鸡头掉在地上,有些血(不是很多),外公把断了头的鸡放在地上,它还挣扎着转了好一会儿……”是我的记忆自动净化了,还是他看多了法国大革命的电影,所以记忆变得更加残暴血腥了?无论是哪种情形,在指引我们认识死亡——及其纷乱——的道路上,外公为哥哥所花的工夫,远甚于为我做的。“你记不记得外公在圣诞节前是怎么杀鹅的?”(我不记得了。)“他在鹅圈里一圈圈地追那只在劫难逃的鹅,用铁锹打它。总算抓住了,他还会把它摁在地上,用铁锹抵住脖子,然后用力拽它的脑袋。”
哥哥记得一个特别的场景(但我从未亲眼见过),他称之为“互读日记”。外公外婆都有记日记的习惯。有时,在某个晚上,他们会朗读几年前某个星期的日记,以此消遣。他们俩记的东西显然都相当琐碎,却常常相互抵牾。外公:“周五。在花园里忙活。种土豆。”外婆:“瞎扯。‘一整天都在下雨。太湿了,花园里干不了活。’”
哥哥还记得,他小时候有一次进了外公的花园,拔光了所有的洋葱。外公把他打得嗷嗷叫。过后,外公的脸变得煞白,向我妈坦白了一切,并发誓今后再也不会对孩子动手。其实,我哥压根就不记得这事儿了,什么洋葱啊,挨揍啊,全忘了。他只是从母亲那里把这个故事听了一遍又一遍。当然,即使他记得这事儿,也许还会大表疑惑。作为一位哲学家,他坚信记忆是会出岔子的。“甚至,按照笛卡尔的烂苹果原理,除非有什么外界的东西支撑记忆,否则谁都不可信。”而我比较轻信人事,或者自欺欺人,好吧,那就继续下去吧,权当我的记忆完全正确。
我母亲洗礼时取名凯瑟琳·梅布尔,但她讨厌梅布尔这个名字。不过她向外公抱怨的时候,外公解释说,自己“曾经认识一个特别好的姑娘,叫梅布尔”。尽管我拥有她的祷告书,但对她在宗教信仰上的进退一无所知。她的祷告书和《古今赞美诗》用柔软的棕色山羊皮装订在一起,每卷上面她都用奇特的绿墨水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日期:“Dec:25.th1932.[1]”。我赞赏她加标点的方式:两个句号和一个冒号,其中一个句号恰好在“th”的正下方。如今可没人这样点标点了。
我小时候,三个不能谈论的话题都是传统话题:宗教、政治和性。后来,我和母亲开始讨论这些问题时——当然只有前两个,第三个是永远不会列入议事日程的——她是政治上的“正宗保守派”,我猜她一辈子都这样。至于宗教,她坚定地告诉我,在她的葬礼上她不要“任何繁文缛节”。所以,当殡仪员问我要不要把火葬场墙上的“宗教标志”拿下来的时候,我告诉他这八成就是母亲的心愿。
顺便一提,条件式过去时是我哥严重怀疑的一种时态。在等待葬礼开始时,我们并没有争论——这是有违一切家庭传统的——而是交流了一下,交流的内容是:如果按照我自己的标准,我算是个理性主义者,而如果按照他的标准,就很勉强了。母亲第一次因中风而卧床不起时,她欣然答应孙女C可以开她的车。这辆车是她众多雷诺车里的最后一辆,四十多年来,她一直偏爱雷诺这个法国牌子。和哥哥站在火葬场的停车场里,我寻找着那辆熟悉的法国车身影,侄女却开着男朋友R的车来了。我说:——可以肯定,语气很温和——“我觉得妈倒希望C开着她的那辆车来。”而哥哥——他的语气也很温和——则不以为然。他指出,共有两种愿望,一种是死者的愿望,即死去的人们曾经的念想;另一种是假想的愿望,即猜测人们会有、也许有的愿望。“妈倒希望”是两者的结合:是对死者愿望的猜想,因而需倍加质疑。他解释道:“我们只能做我们想做的事。”去满足母亲可能有的愿望,就像他现在开始回顾自己过去的愿望一样,是很不合情理的。但我回答说,我们应该尽量满足母亲会有的愿望。因为:一、除非我们想让母亲的身子烂在后花园里,否则我们必须做点什么,而其中绝对会面临抉择;二、我们希望自己死后有人也会为我们实现那些我们会有的愿望。
我跟哥哥不常见面,所以我总是惊讶于他的思维方式;不过他说得蛮诚恳的。葬礼后,我开车送他回伦敦,我们两人谈了谈我侄女C和她男朋友,我觉得这场对话更是古怪。两人在一起很久了,然而有一段时间闹别扭,C开始和另外一个男人交往。我哥和他妻子一见面就不喜欢这个第三者,显然我那嫂子只花了十分钟就“把他扫地出门”了。我没问到底是怎么把他扫地出门的。我只是问了句:“那你认可R吗?”
“我认不认可他,”我哥答道,“这无关紧要啊。”
“不,怎么会呢?C也许希望你认可他呢。”
“恰恰相反,也许她不希望我认可他。”
“但不管怎么说,你认不认可他,对她而言并不是无关紧要的吧。”
他想了一会儿,说:“你说得也对。”
从这一场对话中,也许你可以看出他是哥哥。
* * *
我母亲从未对她想在葬礼上放什么音乐发表过意见。我选了莫扎特降E大调钢琴奏鸣曲的第一乐章,K.282,那种悠长的庄严的展开和再现,活泼段落依然肃穆严正的音乐。全长好像十五分钟左右,而不是唱片套上说的七分钟,以至于我发现自己不时地疑惑,这是不是另一曲莫扎特,或者是火葬场的CD机在跳碟。前一年上过《荒岛唱片》节目,那时我选了莫扎特的《安魂曲》。后来,我妈打电话来,说我把自己描绘成了不可知论者。她说我父亲也曾这样描述他自己——而她自己却是无神论者。在她看来,信奉不可知论仿佛是一种犹疑不定的自由主义姿态,与无神论的真理和市场力量的现实背道而驰。“对了,这些和死有什么关系?”她接着说。我解释说自己并不喜欢这个说法。“你就像你爸,”她说,“也许是因为你还小吧。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就不会这么介意了。无论如何,生命中最好的时光我都见过了。想想中世纪——那时,人们的寿命可真短哪。现如今,我们活到七十、八十、九十岁……人们信教,只是因为他们怕死。”我母亲表述观点就是这样——清晰、坚持己见、明显听不得反对意见。她主导家庭,对世界有把握,童年时清晰明朗,青年时自我约束,成年时苛责唠叨。
母亲火化后,我从那个“风琴手”那儿取回了我的莫扎特CD。回想起来,我觉得这位风琴手如今定是靠把一张CD放进和拿出CD机来赚取他全部的弹奏费。我父亲是五年前在另一个火葬场火化的,那个风琴手兢兢业业地为他弹奏巴赫。这是“他会想要的”吗?我觉得他是不会反对的。他是一个平和、开朗的人,对音乐并不太感兴趣。他在这一点上,跟在大多数事情上一样,对老婆是言听计从的,尽管在私底下也会挖苦几句。他穿的衣服,他们住的房子,他们开的车子:这一切的决定权都在老婆手上。我年少轻狂时,一度觉得他太窝囊了。后来觉得那叫顺从。再后来,觉得他其实是有主见的,只是不愿争辩罢了。
我第一次随家人去教堂,是为了参加一个表兄的婚礼。那次我惊讶地看着父亲跪在长椅上,一只手捂住额头和眼睛。为什么要这样?我问自己,然后假模假样地摆出虔诚的姿势,底下却透过指缝窥探起来。这就是父母让你惊讶的场景之一。你惊讶,不是因为你在他们身上新发现了什么,而是你发现了一个新的未知领域。我父亲这么做只是因为礼节吗?他是不是觉得如果扑通一声跪下了,他就会被看作一个雪莱式的无神论者?我不知道。
他死得很现代,死在医院里,身边没有家人。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分钟,只有一个护工陪伴。几个月来,应该说是几年来,医学延长了他的生命,但到这份上已经难以称得上生命了。在他去世前几天,我妈还去看过他,然后就出了疹子。最后一次见面,他脑子已很糊涂。母亲用她特有的腔调问他:“你知道我是谁吗?上次我来这儿,你都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我父亲也用自己特有的腔调回答说:“我想你是我的妻子。”
我开车载母亲到医院,拿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和一只奶油色手提箱。她很快把两样检查了一遍,决定了哪个她想要,哪个就留给——或者至少——就留在医院里。太可惜了,她说,父亲根本没有穿几个星期前她买的那双有方便魔术贴的大号棕色便鞋。她把这些都带回了家,在我看来,这太莫名其妙了。她说,她怕人家问她想不想看看父亲的遗体。她告诉我,外公去世时,外婆“很没用”,只好让她料理所有的事情。除非在医院里,有些事情非得由妻子或隔代的人才能办,而且外婆坚持要看外公的遗体不可。我母亲极力劝阻她,但是她太执拗了。她们被带到太平间的观察区,外公的遗体在她们面前展露无遗。外婆转身面对女儿,说:“他样子是不是很难看?”
母亲死后,邻村的殡仪员问我们家人想不想看看遗体。我说好,我哥说不。事实上,当我打电话问他的时候,他的回答是:“老天爷,别!这点我很赞成柏拉图。”当时,我脑子不能立刻反应过来他在指什么。我问他:“柏拉图是怎么说的?”“他觉得不该见死人。”我孤身一人来到殡仪馆——那其实只是一家本地运输公司的扩建房——殡仪员满怀歉意地说:“恐怕现在她在后房里。”我疑惑地看着他,于是他补充道:“她在一辆推车上。”虽然我并不能猜出在这种场景下母亲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我还是回答说:“哦,她不拘礼法。”
母亲躺在一间狭小、干净的房间里,墙上挂着十字架。她的确是在一辆推车上,我进去时,她的后脑勺朝着我,这样也就不用立马面对面了。唉,她好像真的死了:双眼紧闭,嘴巴微张,而且嘴巴就像以前那样,左半边比右半边张得更开些,这是因为她过去总是用右嘴角叼着香烟,用嘴巴另一边说话,直到烟灰快要掉落下来。从医院搬到安老院几个星期后,她开始意识不清,我试图想象她在临终时刻可能清醒的样子。这一次她痴呆得很严重,而且是间发性痴呆:一会儿觉得自己还在管事,为了她臆想的过错斥责护工;一会儿又明白自己管不了了,这时她变得像个孩子,而她那些死去的亲人都回来了,她的母亲或者外婆刚刚说了很重要的事。在她痴呆以前,我发现自己经常在她极度自我的自说自话中走神;突然间,她又会变得极有意思。我忍不住想,这些东西都是哪儿来的,而大脑是怎样产生这些虚假的现实的呢?如今我也不会恼她了,她不过是想谈谈自己而已。
据说母亲死的时候,身边有两个护士,正忙着给她翻身,而她就在那个时候“悄悄走了”。我喜欢想象——因为那场景肯定很典型,而且,人们如何活着就该如何死去——母亲生前的最后念想是讲给自己听的,就像:哦,那就这样呗。这未免是有点多愁善感了——她当时究竟想要什么(或者说,我应该想让她怎样)——而且,如果她真在想什么的话,也许她想象自己又变成了孩子,发着讨厌的烧,两个早已过世的亲戚正给她翻身。
在殡仪馆,我数次轻抚她的面颊,还吻了她的发际线。她冰冷冷的,是因为停在冷藏间的缘故呢,还是死人本来就这么冰冷?而且,她那时的模样并不难看。妆化得并不过分,她一定很高兴她的头发被梳理得很齐整。(“我可真是从来没染过,”她曾这样向我嫂子炫耀,“纯天然的。”)我承认,我想看看她的遗容是出于作家的好奇心,而非孝心。不过,虽然我长期生她的气,但总得与她告个别。“干得好,妈。”我轻轻地告诉她。的确,她死得比我父亲“更优雅”一些。父亲数次中风,身体的衰竭经历了好多年;而母亲从第一次发病到死亡则更高效迅速。我从安老院(这个名字老让我想:不安老院会是什么样的呢?)取了她那袋衣服,感觉它比我想象的重多了。我先是发现了满满一瓶哈维斯芳醇雪利酒,然后,在一个方形纸板盒里,发现了一块没动过的生日蛋糕,那是在她最后一个,第八十二个生日那天,村里的朋友来看她时从商店里买来的。
父亲也是以同龄去世的。我一度以为,他的死对我而言会更加痛苦,因为我更爱他一些,而至于我妈,充其量只能说,我对她既爱又怨。然而,情形却截然相反:我以为不太会痛苦的那一场死亡,却更加复杂,危害更大。他的死只不过是他个人的死,而她的死却意味着他们俩的死去。而随后的房间清理成了对我们这家人的往事的发掘,我过了十三四岁后,我们这个家其实就不是个家了。现在,我第一次翻看了母亲的手提包。除了日常用品,里面有一张《卫报》的剪报,上面罗列了战后英国二十五名最佳击球手(不过她从不读《卫报》),还有一张狗的照片,那是一条金黄色寻回犬,名叫马克斯,是我们小时候养的。这张照片背面写着“马克西姆:狗[2]”这几个字,笔迹很陌生,一定是1950年代初我父亲的一个法国助手[78]P拍的,至少字是他写的。
P是科西嘉人,为人随和,我父母觉得他是典型的高卢人性格,因为他总是一拿到月薪就立刻挥霍一空。在找到地方住之前,他先来我们家住几晚,结果一住就是一整年。有一天早上,我哥进卫生间时撞见了这个陌生男人站在剃须镜前。“如果你走开,”这个满脸泡沫的小伙子告诉他,“我就给你讲个有关毕兹-威兹先生的故事。”我哥便离开了,后来发现P会讲一系列发生在毕兹-威兹先生身上的冒险故事,现在我一个也想不起来了。P还有点艺术天赋:他曾用几包脆玉米片造出了火车站;还有一次,他送了我父母两幅自己画的风景小画,也许是为了抵偿房租吧。我小时候,这两幅画一直被父母挂在墙上,它们让我很惊讶,技巧娴熟,简直难以想象;可是,话说回来,稍微有点表现力的东西都可以达到这个程度。
至于马克斯,在照片拍摄之后不久,它要么逃走了,要么——因为我们完全不能想象它想要背弃我们——被人偷走了。不过,无论它去了哪里,肯定在四十多年前就死了。虽然我爸或许会喜欢养狗,我妈估计是不会再养一只了。
* * *
既然出生在一个信仰淡薄,而且断然反对宗教的家庭,作为青春期叛逆的一种表现,我本该是个虔诚的教徒。然而,无论是父亲的不可知论,还是母亲的无神论,都从未得以充分表达,更别说成为模范态度了,所以我就没有理由对他们叛逆。如有可能的话,我想我也许会信仰犹太教。在我们学校的九百号男生中,大约有一百五十个是犹太人。总的来说,他们似乎在社交和着装上都比我们高级;他们穿的鞋比我们的好——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男生穿了一双鞋帮有松紧带的切尔西靴——他们对女生也很有一套;他们还有额外的假期,多么明显的优势啊。并且这有效地震撼了我的父母,他们有着属于他们年龄和阶层的轻微反犹情结。(当一部电视剧末尾的演职员名单中出现了类似阿伦森这样的名字,他们两人中的一个看到后会苦笑道:“又一个威尔士佬。”)这倒不是说他们对我的犹太朋友们另眼相看。其中一位朋友,人如其名,叫亚历克斯·布里连特[3],烟草商的儿子。他十六岁就开始读维特根斯坦,而且写起了诗,那诗就像心脏血管一般跃动着含糊的歧义——模棱两可,模棱三可,模棱四可。他英文比我好,拿到了剑桥的奖学金,后来我们失去了联系。之后的数年间,偶尔我会想象他在某个文科领域功成名就。直到我五十多岁了才发现,我为他编撰的传记不过是无聊的幻想。亚历克斯,在他快三十岁的时候,因为一个女人服药自杀了,那时我还很年轻。
所以,对于信仰这个东西,我已经失无所失,那只是对英式教育所需的仰仗上帝的温和局面的抵抗而已,感觉上这一抵抗比实际情况更为豪迈:《圣经》选读、晨祷与赞美诗、圣保罗大教堂一年一度的感恩礼拜。除了我上小学时在耶稣诞生剧里面扮演第二个牧羊人之外。仅此而已。我从没有受过洗礼,也没有被送到主日学校。在我有生之年,我从来没有做过正规的教堂礼拜。我是为别人主持洗礼、婚礼、葬礼。我经常去教堂,但目的是观赏建筑;说得更宽泛一点,是去感受英国曾经的风范。
哥哥比我多了一点点礼拜的经验。作为一名幼童军,他参加过几场正规的教堂礼拜。“我依稀记得我很困惑,好像一个小人类学家夹在一群食人族中。”当我问他是如何失去信仰的,他答道:“我没有失去过信仰,因为我从未有过信仰。但是,我真正意识到那些不过是一派胡言还是在1952年2月7日早上九点。当时,德文特湖小学校长埃贝茨先生宣布,国王去世了,他去往天堂与上帝共享永恒的荣耀与幸福了。我们则为此戴了一个月的黑臂章。我想里面有些东西不大对头,而我是多么正确啊。我不是恍然大悟,也没有失落感,更不觉得生命里有了落差,等等等等。我希望,”他补充说,“这是个真实的故事。这的确是一段清晰持久的记忆;但是你懂的,记忆这个东西嘛,呵呵。”
乔治六世去世的时候哥哥才九岁(我六岁,和他在同一所学校,但是我对埃贝茨先生的讲话和佩戴黑色臂章完全没有印象)。我最终完全放弃宗教信仰是在我又长大一些之后。正当青春期的我,在家里卫生间里弓身俯在一本书或杂志上,我常对自己说,上帝不可能存在,因为如果说他是眼睁睁看着我自慰,这就太荒谬了;更荒谬的是我死去的祖先们也会排成一溜儿这样看着我。我有其他一些更合乎情理的论证,不过,最适合他的是这一具有强烈说服力的情感——当然,也是一种蛮自私的情感。一想到外公和外婆在观察我干的勾当,我就会心绪不宁。
然而,此时此刻,在记录这番话的时候,我很纳闷为何当初自己没有想出更多的可能性。为何我认为上帝——如果他的确在看着我——一定不赞成我如此泼洒我的种子呢?为什么我没有想到,上天看到我乐此不疲地自渎却没有塌下来,这兴许是因为上天并没有判定它是罪孽?我也未曾想象,我已逝的祖先们同样也在微笑地看着我的所作所为:继续呀,孩子,你拥有的时候就尽情享受吧,一旦变成空洞的灵魂就无福消受了,所以,为了我们你再来一次吧。也许外公会把他在天国的烟斗从嘴边拿开,惺惺相惜地悄声说:“我曾经认识一个非常漂亮的妞儿,叫梅布尔。”
* * *
上小学的时候,我们做声音测试。一个接一个走上讲台,在全班同学面前,按照老师的伴奏唱一个简单的调子。然后我们被分为两组:高声部和低声部(音乐中的“世界其他地方”)。因为我们离变声还早,这些标签就成了亲切的委婉语;我记得,当我报告父母我被分到哪个小组时——仿佛这是一项伟大成就——他们都很宽宏大量。哥哥也分到了低声部;不过他不久后要面临一场更大的屈辱。到了下一个学校,我们又被测试了一次,并且——哥哥提醒的我——被“一个叫华莱士或威尔士的讨厌家伙”分成了A、B、C三个声部。“他专门为我开设了D声部。过了许多年我才不讨厌音乐。”难道这就是哥哥持续半个多世纪对他充满敌意的原因?
每天早上,伴随着雷鸣般的管风琴和荒唐的赞美诗,阵阵音乐从这所学校传了出来。“远方有座青山/没有城墙/上帝被钉在了那里的十字架上/他为拯救我们而亡。”调子不像往常那样沉闷;不过,谁会在青山周围筑城墙呢?后来,当我明白了“没有”[4]是“远离”的意思,我就把困惑的矛头转向了“青”字。有座青山?在巴勒斯坦?既然现在穿了长裤(如果你聪明的话,你就放弃了),我们不再学那么多地理了,但是连我都知道那里全是沙石。我并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夹在食人族之中的人类学家——我现在是个坚定的怀疑论者——但我明显感觉到我所熟悉的词语与其含义之间有一定的差距。
在一年一度的市长奖颁奖日,我们都要唱《耶路撒冷》改编的校歌。在调皮的男孩儿中有个传统,一群未经改良的低声部在特定时刻发出毫无特色、惹人厌恶的极强音:“把我的稍作停顿〗欲望之箭拿来!”我知道歌词出自威廉·布莱克吗?我深表怀疑。我也无意通过语言之美来宣扬宗教(或许,这被视为不言而喻)。我们有一位年长的拉丁语老师,他喜欢走神,抛开脚本,一下子独自沉思起来,不过现在我意识到,这是个精心策划的伎俩。刚开始他像个严肃持重的牧师,可后来他会小声嘀咕一些类似于“她只是一个阿拉伯人的女儿,但你本应该去看加沙地带”之类的话,就好像他刚想起来似的,这样的玩笑有伤风化,我都不好意思讲给同在学校教书的父母听。还有一次,他极尽讽刺之能事,对一本名为《作为文学而阅读的圣经》的荒谬书名大加鞭挞。我们和他一起哧哧窃笑,不过角度完全相反:《圣经》(枯燥乏味)显然不是当作文学(激动人心)来读的。
在我们这些名义上的基督徒中,有几个男孩很虔诚,但在人们的心目中他们稍稍有点怪异,罕见和怪异的程度堪比我们这位拉丁语老师,他戴着结婚戒指,却可以被弄到脸红(他也很虔诚)。在青春期后期,我曾有过一次灵魂出窍的经历,也许是两次:感觉在快到天花板的高处俯视自己没有灵魂的肉身。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我的家人,而是告诉了那个穿鞋帮有松紧带的切尔西靴的同学;虽然我发现这是一件略值得骄傲的事情(奇迹发生了!),但我并没有推断出什么重大意义,更不要说笃信宗教了。
兴许是亚历克斯·布里连特传达了尼采的论断,即上帝已正式死亡,这意味着我们可以更纵情地手淫了。你创造你自己的生活,不是吗?——这就是存在主义的本质。而我们那位年轻风趣的英文老师绝对是反宗教的。至少,他引用像是与《耶路撒冷》对立的布莱克的诗句:“天上的老家伙/放屁,打嗝,咳嗽。”上帝放屁!上帝打嗝!那就证明他不存在!(同样,我从来没想过拿这些人类特性作为上帝存在——事实上,是上帝同情性——的论据。)他也向我们转引了艾略特关于人生的惨淡总结:出生,交配,死亡。当这位英语老师自身的生命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像亚历克斯·布里连特那样,他和妻子用酒吞下药片,结伴自杀了。
我去了牛津。有人要我去拜访学校的牧师,他向我说明,我作为一位学者,是有权在小教堂阅读经文的。由于刚从虚伪的强制性礼拜仪式中解放出来,我断然回答道:“十分抱歉,我是个快乐的无神论者。”之后什么也没发生——没有雷鸣声,没有失去学者礼袍,也没有龇牙咧嘴的异议;我喝完雪利酒就离开了。过了一两天,船队队长来敲我家的门,问我想不想到河上一试身手。刚刚挫败了牧师,兴许我这次胆量更足了,我回答:“恐怕我是个美学家。”现在想想我的回答都后怕(当初去划船多好啊);但是又一次,平安无事。没有彪形大汉闯入我的房间,把并不属于我的青花瓷瓶摔个粉碎,也没人把我学究气十足的脑袋戳进马桶。
我能够阐明立场,只是太害羞不愿去争辩。我要是表达能力够强或者足够粗鄙,我本可以向牧师和船长解释无神论者和美学家是很相配的:就像基督教徒和体格健壮之于他们两人。(尽管体育运动也可以提供一个有用的类比:加缪不是说过吗,对无聊人生的恰当回应是创造游戏规则,正如我们的足球比赛那样?)我还可以继续在我的幻想中引用戈蒂埃的诗来反驳他们:“诸神已死/但是诗歌/比青铜更坚固/挺过了一切。”我可以解释宗教狂热何以早就让位给了审美狂热,而且,也许以对圣女特蕾莎嗤之以鼻而告终,嘲笑她显然没有在那尊著名的狂喜雕塑中窥见上帝,而是完全陶醉于某种更加有形的东西。
当我说自己是个快乐的无神论者时,这里的形容词仅用于修饰其后面的名词。我很高兴自己没有信仰上帝;我很高兴到目前为止已经学业有成;这就是全部的意义。我试图隐瞒自己的忧虑,却被其深深折磨。如果我智商达标(我怀疑自己不过是个考试机器),那么我的人际关系、情商和性事都还未成熟。同样,如果我为没有信仰“不存在的老爹爹”[5]而高兴,那么我对其后果也毫无忧虑。没有上帝,没有天堂,没有来世;故而死亡,不论多么遥远,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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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大学时,花了一年时间在法国布里特尼的一所天主教学校教书。和我住在一起的牧师像普通人一样个性鲜明,这使我大为惊异。一个养蜜蜂,另一个是德鲁伊教士;一个喜欢赌马,另一个是反犹分子;年轻的这个牧师跟学生谈论手淫,年长的那个沉迷于电视中播放的电影,尽管看完之后他喜欢高傲地来上一句“低俗乏味”。有些牧师聪明世故,另一些则愚蠢幼稚;有些看起来很虔诚,另一些持怀疑态度,几近亵渎。有一次在食堂饭桌上,当喜欢搞破坏的马莱神父开始嘲弄德鲁伊教士加尔福德,跟他聊谁的家乡更适合圣灵在五旬节降临,我记得自己吓坏了。也是在这里,我平生第一次看到尸体:卢梭神父——一位年轻的教导牧师——的尸体。他的尸体被放置在学校正门旁边的接待室里;校方希望孩子们和老师们去瞻仰他。我只是透过双门玻璃打量,告诉自己这样更得体;其实多半只是恐惧罢了。
牧师们对我挺和气的,带一点戏弄和难以理解的神情。“啊,”他们在走廊上拦住我,碰碰我的手臂并露出羞涩的微笑,“背信弃义的阿尔比恩。[6]”他们中有个叫休伯特·格斯白里安的神父,一个好心得有点笨的家伙,他那显赫的布列塔尼贵族头衔兴许是抽奖抽到的吧,在他身上那么不合适。他五十出头,肥胖,迟钝,又秃又聋。他人生的主要乐趣就是在吃饭时对学校干事——胆小怕事的娄玛先生——搞些恶作剧:暗中把餐具塞进他的口袋里,往他的脸上喷一口烟,挠他的脖子,把芥末瓶出其不意地放在他的鼻子下面。学校干事面对这些无聊的日常挑衅,表现出了一个真正的基督徒的忍耐。起初,休伯特神父常常戳我的肋骨,或者,每次从我身旁经过时扯一下我的头发,直到我开心地叫他坏蛋他才罢手。战争中,他的左屁股受了伤(“休伯特,快跑!”“不行啊,我们被包围了。”),于是出行买票能有优惠,人家还给订了一份《退伍军人》杂志。其他牧师无可奈何地纵容他。“穷鬼休伯特”是吃饭的时候最常听到的对他的称呼,无论是在旁边小声嘀咕还是当面对他喊。
格斯白里安刚刚庆祝了当牧师二十五周年,他的信仰很坦诚。当听到我和马莱神父的对话,发现我还没有接受洗礼时,他很震惊。这位“穷鬼休伯特”立即担心起我来,他向我详述严重的神学后果:不接受洗礼就无法升入天堂。也许,由于我是个弃儿,他有时会向我坦白牧师生活中遇到的种种挫败和限制。有一天,他小心翼翼地问我:“你不会认为如果最终没有天堂我就不会选择过这样的生活,是不是?”
当时,一方面,我被他的这种实际的想法所打动;另一方面,一个生命竟浪费在了这样的妄想上,这使我大为诧异。不过,格斯白里安神父的想法倒是有很深的渊源,我兴许会把它看作著名的帕斯卡尔之赌的一大翻版。帕斯卡尔之赌说起来十分简单。假定你相信上帝,而上帝最终是存在的,那你赢了;假定你相信上帝,而上帝最终并不存在,那你输了;但是,若你选择不信上帝,而死后却发现上帝确实存在,那你就输得更惨了。也许,这与其说是个论证,不如说是法国外交使团惯用的自利的外交姿态;尽管赌上帝存在同时还要依赖于另一种赌博,赌上帝的本性。要是上帝与人们想象的不一样怎么办?譬如,倘若他讨厌赌徒,尤其是那些抱着稳赚不赔的心态号称信仰他的赌徒,那可咋办呢?谁来定输赢?反正不是我们:或许,上帝也许宁可选择诚实的怀疑者而非拍马屁的投机分子。
帕斯卡尔之赌的回响绵延数个世纪,一向不乏下注者。这里有一个极端的实干家的例子。2006年6月,在基辅动物园,有个人借助绳索下到饲养狮子和老虎的岛上。他一边下降,一边向张嘴呆看他的人群大喊。一位目击者说他喊的是“狮子不会伤害相信上帝的人”;另一人说,他喊了句更具挑战性的话:“如果上帝存在,他会救我的。”这位形而上的挑战者[7]降落到地上,脱掉鞋子,向动物们走去;被激怒的母狮将他扑在地,咬断了他的颈动脉。这是不是证明:A.此人疯了;B.上帝不存在;C.上帝确然存在,但他绝不会被这种卑鄙伎俩所惑而公开现身;D.上帝确然存在,并且表明他是个讽刺家;E.以上皆非?
还有个赌博听起来倒不像在赌:“来吧,信仰吧!也没什么危害。”淡茶版,一个患形而上头痛病的人的烦人的絮叨,出自维特根斯坦的笔记。如果你是神,你可能会对这种不冷不热的说法无动于衷。然而有时候,有可能,当说到“也没什么危害”——除了不是真的——有人或许会觉得那是不可削减、难以接受的危害。
以例为证:维特根斯坦在写下这份笔记的二十多年前,曾在下奥地利州[8]的几个偏僻村庄里教书。当地人发现他是个刻板严肃的怪人,但对学生尽心尽责;尽管他对宗教持怀疑态度,但仍乐于以主祷文开始和结束每一天。在特拉滕巴哈教学期间,维特根斯坦带着小学生们到维也纳游学。最近的火车站是克罗格尼茨,离特拉滕巴哈十二英里远,于是,旅途以充满教益的徒步穿越森林作为开端,途中要求学生识别他们在课堂上学到的各种植物和石头。在维也纳,他们花了两天时间用同样的方法学习建筑和技术。之后他们坐火车返回克罗格尼茨。到达那里时已是夜幕低垂。他们开始了十二英里的徒步返程。维特根斯坦发现许多孩子畏葸不前,便走了过去,逐个问他们道:“害怕了?好,这样,心里只能想着上帝。”没错,他们确实身处漆黑的丛林。继续吧,请相信!绝没任何危害。大体上说,确实没有任何危害。一个并不存在的上帝,即使不能使你免受真实存在的野兽,比如狼、熊(还有母狮)的袭击,至少可以保护你摆脱小精灵、妖精和森林恶魔的骚扰。
一位研究维特根斯坦的学者提出,尽管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不是“一个信仰宗教的人”,但是他身上“在某种意义上存在宗教的可能性”;不过他的宗教观关涉的是罪恶感和对上帝最后审判的渴求而非对造物者的信仰。他认为“生活可以教人信仰上帝”——这是他最后的笔记中的一句话。他还想象自己被问到能否免于一死,他的回答是这可不好说:这倒不是出于你我可能给出的理由,而是因为“当我在说‘我没有停止存在’的时候,我可不清楚我到底在说什么”。除了基要派以自我牺牲期待十分具体的恩典之外,我想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不是很清楚。不过,它的本意而非它的言外之意,确定在我们掌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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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称二十岁的自己为无神论者,而称五六十岁的自己为不可知论者,这并不是因为我在这期间已经获得更多知识:仅是更多地意识到自己的无知。我们要有怎样足够的知识才能确认自己有知识呢?作为21世纪新达尔文唯物主义者,我们坚信生命的意义和机理自从1859年起就被充分揭示了,我们认为自己绝对比那些轻信的屈膝朝拜者聪明。就在不远的过去,他们相信神圣使命、有序世界、复活和末日审判。然而,虽然我们更有知识,我们未必更加进化,而且,显然不比他们高明。究竟是什么让我们确信我们的知识如此有决定性意义呢?
我母亲可能会说,而且的确说过,这是“我的年龄”在作祟——现在离尽头更近了,仿佛形而上的谨慎和惶恐正在削弱我的决心。不过她也许错了。早在十三四岁的时候,我就有了死亡意识。法国批评家夏尔·杜博斯,即伊迪丝·华顿的好友兼其作品译者,对眼下这种情况造出了一个很有用的词:le réveil mortel[9]。应该怎样翻译呢?“死亡闹铃”听起来有点像酒店叫醒服务。“死亡知识”“死亡觉醒”——太德国了。“意识到死亡”——但这表达的是一种状态而不是一记重击。在某种程度上,对杜博斯那个词的(第一个)糟糕译文却是好译文:确实像在一个陌生的酒店房间里,闹钟时间还是前一位房客设定的,在某个恼人的时刻,你突然从睡梦中惊醒,被重重地抛入黑暗、恐慌之中,残酷地意识到这是一个租住的世界。
我的朋友R最近问我,我多久一次想到死,在什么情况下想到的。每天醒来后至少一次,我回答,而且,到了夜间,死的念头也会间歇地袭来。当外部世界展现出明显的平行性时,“终有一死”就会常常闯入我的脑海:当夜幕降临,当白昼缩短,或者漫长一天的远足接近尾声时。也许更独特的是,我的这种叫醒电话经常在电视里体育比赛开始的时候尖叫,不知为什么,尤其在五国(现在是六国)橄榄球对抗赛时会这样。我将这些都告诉了R,并抱歉道,对这个话题啰唆这么多,是不是有点太自我了。他回答道:“你对死的想法看起来蛮健康。你可不像G那样病态。反过来讲,我的死亡观很病态。我一向是个行动派。霰弹枪搁嘴里。自从泰晤士谷警方从《荒岛唱片》中听说了我,把我那支十二口径的枪拿走之后,情况大为改善了。现在只有气枪。这枪没用。没子弹。所以我们会一起度过晚年。”
过去的人更乐意谈论死亡:不是死亡和来世,而是死亡和灭绝。20世纪20年代,西贝柳斯喜欢去赫尔辛基的坎贝餐馆,加入所谓的“柠檬桌子”:在中国人心目中,柠檬象征死亡。他和他的同桌——画家、实业家、医生和律师——不仅被允许,而且被要求谈论死亡。数十年前,在巴黎马尼的晚宴上,一个松散的作家团体——福楼拜、屠格涅夫、埃德蒙·德·龚古尔、都德和左拉——友好而不失条理地谈论这一话题。他们全是无神论者或者坚定的不可知论者;畏惧死亡但不逃避死亡。“像我们这样的人,”福楼拜写道,“应该有一种绝望的宗教。一个人和他的命运必须是平等的,也就是说,像命运一样漠然。‘就是这样!就是这样!’你口中念念有词,俯视着脚下幽幽的墓穴,以此保持镇静。”
我从未想要尝一尝把霰弹枪放进嘴巴的滋味。较之这个,我对死亡的恐惧是低强度、理性而现实的。此外,搞个新柠檬桌子或马尼晚宴来谈论这一话题,会遇到一个问题,即有些与会者可能会争论起来。为什么死亡就不能像车子、收入、女人、鸡巴大小一样,成为男人们吹牛的谈资呢?“半夜惊出一身汗,尖叫——哈!——这是上小学时候的事了。你等待着,直到你……”于是,我们内心的痛苦就会显得平庸而且乏力。我对死亡的恐惧比你的更厉害而且更频繁。
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有这样的情形,你会很高兴在这场男人的吹牛大会中输掉。死亡意识仅有的几种慰藉之一便是,总是——几乎总是——有人比你更倒霉。不仅仅是R,还有我们共同的朋友G。长期以来,他是死亡恐惧项目的金牌持有者,因为他四岁就已经被死亡闹铃[10]唤醒(四岁!你这个混蛋!)。这件事情对他影响至深,以至于他的童年一直在永恒的虚无和可怖的无限中度过。长大后,他依旧比我更惧死亡,因而也容易陷入更深的抑郁。判定重度抑郁症发作有九大基本标准(从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消极情绪到周期性想到死亡和周期性的自杀意志,并伴有失眠、觉得生活无意义等症状)。两个星期内满足五条就可以确诊为抑郁。而早在十年前,G就在九条都满足后不得不去住院了。他告诉我这件事时没有任何竞争的锋芒(我早就不和他竞争了),不过话音里带着一丝讨厌的扬扬得意。
每个恐惧死亡的人都需要有个倒霉鬼榜样,以求暂时的安慰。我有G,G有拉赫玛尼诺夫——一个既恐惧死亡,又恐惧死后复活的人,一个比其他任何人更多地将末日审判[11]渗入音乐的作曲家,一个会在放映《弗兰肯斯坦》开场的墓地一幕时语无伦次地逃出电影院的观众。拉赫玛尼诺夫不愿意谈论死亡才会让他的朋友感到吃惊。其中,一件代表性的事情是:1915年,他去拜访诗人玛丽埃塔·沙吉娘和她母亲。起初,他请她母亲用纸牌给他算命,(当然)希望能知道他还能活多久。之后他坐了下来,和诗人开始谈论死亡:那天他选了阿尔志跋绥夫的一篇短篇小说。在他手边有一碗咸开心果。拉赫玛尼诺夫吃了一口,谈论死亡,然后挪动椅子好离碗更近些,然后又吃了一口,接着再谈论死亡。突然,他停了下来,大笑道:“吃了开心果,让我的恐惧都消失了。你们知道它上哪儿去了?”诗人和她母亲都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可是,当拉赫玛尼诺夫要去莫斯科时,她们给他一整袋开心果让他路上吃,“好治愈他对死亡的恐惧”。
如果让我和G扮演俄罗斯作曲家,我会让他与肖斯塔科维奇——一位更伟大的作曲家,一位同样伟大的沉思死亡的人——匹配。“我们应该更多地思考死亡,”他说,“更习惯于考虑死亡。我们不能让对死亡的恐惧出其不意地冒出来。我们必须让自己熟悉这种恐惧,一个办法就是将它写下来。我并不认为思考和书写死亡只是老人的特征。我认为,如果一个人越早思考死亡,他就会越少犯愚蠢的错误。”
他还说:“恐惧死亡,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情感。我有时候想,没有比这更深沉的情感了。”这些观点并没有公开表达过。肖斯塔科维奇知道,死亡——除非是英雄般的殉道——并不合乎苏维埃艺术的主题,这种主题“和在客人面前用袖子擦鼻子差不多”。他不能让末日审判在乐谱中发光。他得让音乐藏而不露。但是渐渐地,这位谨慎的作曲家鼓足勇气,拿衣袖擦了擦鼻孔,尤其在他的室内乐中。他最后一批作品往往包含对死亡的悠长、缓慢而沉思的祈祷。有一次,他给贝多芬四重奏组的小提琴家这样一个建议:在演奏《第十五弦乐四重奏》第一乐章时,“要让苍蝇倒毙在半空中”。
当朋友R在《荒岛唱片》中谈到死亡时,警察缴了他的霰弹枪。当我这么做了,我则收到了一堆形形色色的信,信中说,假如我懂得内省、诚心笃信宗教、上教堂祷告,等等等等,我的恐惧症便可不治而愈。这是一碗神学的咸开心果。这些给我写信的人并非全然以恩人自居——有的善感,有的严厉——但看他们的意思,似乎这一解决方法对我来说很新鲜。好像我是某个丛林部落的成员(就算是,我也不能没有自己的一套宗教仪式和信仰啊),而不是一个在基督教即将从我们国家消亡的时刻出来说这些话的人,部分原因在于众多像我们这样的家庭已有一个多世纪不信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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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世纪几乎与我能追溯的我们的家族史一样久远。我默认成了我们家的档案管理员。在离我此刻写作的地方几码远的一只浅斗抽屉里装着全部文件资料:出生、结婚、死亡证明,遗嘱和遗嘱认证,专业证书、介绍信和推荐书,护照、配给卡、身份证(还有法国身份证);剪贴簿、笔记本和纪念品。这里有我父亲写的诙谐歌曲的原稿(唱这些歌要身着晚礼服,倚在钢琴旁,他在学校的同事或战友为他作慵懒的夜总会式的伴奏)、他签过字的账单、剧院节目单以及填了一半的板球得分卡。这里有我母亲的主妇笔记本、她的圣诞卡清单以及股票债券表。这里有他们之间来往的电报和战时无线电报(但是没有信函)。这里有他们两个儿子的学校成绩单和发育记录卡、他们颁奖日的活动安排表、游泳和运动证书——我看到自己1955年的跳远冠军和足球赛季军的证书,还有我哥哥和迪翁·夏勒搭档获得的手推车比赛亚军证书——以及我早已忘记的成绩证明,譬如,我小学某个学期的全勤证明。这里还有我外公的几枚一战勋章——充分证明他于1916年至1917年在法国服役,那是一段他从不愿提起的时光。
这个浅斗抽屉大得足够装下整个家庭的相册。盒子上有父亲手写的“我们”“两个儿子”和“古董”的标签。照片中,爸爸穿着教师长袍,或皇家空军制服,或戴着褐色领带,或者穿着远足短裤和白色板球服,总是手拿香烟或嘴叼烟斗。在这些照片中,妈妈穿着自家做的时尚衣服,或者身着不甚暴露的两件式泳衣,或穿着共济会晚宴用的豪华套装。这里面有那位法国助手,大概是他拍摄了马克西姆:狗,也就是后来帮忙将我父母的骨灰撒在法国西海岸的那位助手。在这些照片里,我和哥哥还处于尚有一头金发的年轻时光,在为一系列自家做的针织衫做模特,旁边是狗、沙滩球和儿童三轮车;这是我们在同一辆三轮车两旁的照片;这是我们随意拍的拼贴照,后来我们将它们装上硬纸框,取名为“雀巢儿童乐园纪念,1950年于奥林匹亚”。
这里也有外公的照片记录,一本红色的布面相册,名为“沿途风景”,这本相册是他1913年8月在科尔温湾买的。它记载了1912年到1917年的时光,此后,他似乎放下了相机。这是伯特和他的兄弟珀西,这是伯特和他的未婚妻内尔,然后这是他们婚礼上的照片:1914年8月4日,一战爆发的那天。这张,在那些褪成棕黑色的无法辨认的亲戚和老友照片中,居然被损坏了:照片上是一位穿着白衬衫的女人,她坐在折叠帆布躺椅上,下面标着日期1915年9月。日期旁的铅笔字迹——是名字?还是地点?——基本被擦除了。这个女人的脸被恶毒地连撕带抠,直到只能看到下巴和粗硬的像维他麦一样的头发。我很纳闷这是谁干的,为什么,对谁?
少年时代,我也有过一段时间爱摄影,有过一个简单的暗房:塑料显影池、橘黄色暗房灯和接触式晒印框。这段狂热期的某一天,我对一份杂志上的一则广告深感兴趣,那是一款廉价而神奇的产品,广告里保证它能把我那简陋的黑白照转换成色彩丰富、栩栩如生的彩照。我不记得我在邮购之前是否问过父母,也记不清当打了保票的一套工具原来只是一把小刷子和一些能粘在相纸上的彩色长条状颜料时,我有没有感到失望。但当时我立马干了起来,把我们家这些图像记录变得更生动,假如不是更真实的话。这张是爸爸穿着亮黄色灯芯绒裤子和绿毛衣,背景是黑白色的庭院;外公穿着同一种绿色的裤子,外婆穿着淡一点的绿色的衬衫。他们三人的手和脸都诡异地泛着潮红。
我哥哥质疑记忆的根本真实性,而我质疑我们渲染记忆的方式。我们都有自己的廉价邮购颜料盒以及喜欢的色调。因此,在前面几页我说我记得外婆“娇小而圆通”,而当我问起我哥,他拿出他的画刷,提出相反的意见,说她是“矮小而专横”。他的心灵相册里比我的装着更多1950年代早期祖孙三代赴伦迪岛出游的珍贵照片。对外婆来说,那基本上是她唯一一次离开不列颠陆块;对外公而言,这是他自1917年从法国回来后的第一次出行。那天,大海波涛汹涌,外婆不幸晕船。当我们到达伦迪岛时,却被告知因风浪太大不能下船。对此,我的记忆已经褪成棕黑色了,而我哥哥的却仍旧色彩鲜艳。他描绘外婆如何在甲板下度过整段旅程,如何呕吐到一个又一个塑料杯中。当时,外公拉下他的鸭舌帽,盖住眉毛,不厌其烦地接着每个吐得满满的杯子。他并没有把这些杯子扔掉,而是把它们放到架子上排成一列,好像故意要让她难堪。我认为,这一段是哥哥最中意的童年记忆。
是娇小还是矮小,是圆通还是专横?我们使用的不同形容词反映了对几近忘却的情感的零碎记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更喜欢外婆,或者为什么她更喜欢我。难道是我惧怕外公的专制(虽然他从未打过我),并且觉得他男性榜样比父亲的更粗粝?我喜欢外婆仅仅是因为她是女性?我们家族女性可真少见啊。虽然我和哥哥与外婆相处了二十年,我们却很难忆起她说过的话。我哥哥唯一能提供的两个例子,都发生在她激怒母亲的情况下,所以此时她说的话也许更多的是提供一种愉快的感觉而非内在的含义。第一个例子发生在冬夜,当时母亲坐在火炉旁取暖。外婆提醒道:“别坐得太近了,小心毁了你的腿。”第二个例子发生在几乎整整一代人之后。我哥哥的女儿C,当年大概才两岁,接过一块蛋糕但没有道谢。“说ta[12],亲爱的。”她的曾外祖母提醒道——闻此,“我们母亲对这种粗俗用词怒不可遏”。
这样的记忆碎片能更多地展现外婆、母亲或者我哥哥的性情吗?它们是否表明了某人的专断?我意识到,我自己关于外婆“圆通”的证据其实并不存在;但是,就这本身而言,也许是存在的。我搜肠刮肚,但怎么也想不起自己小时候喜爱的这个女人的只言片语;能记起的也许只有一句间接的话。外婆去世很久以后,妈妈跟我讲了一句外婆的格言。“她常说:‘世上如果没有坏女人,就不会有坏男人。’”外婆对夏娃之罪的确认就这样被不无鄙夷地转述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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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清理父母亲住的小屋时,发现了一小堆1930年代至1980年代的明信片。它们都是从国外寄来的;英国国内寄来的那些明信片,无论赠言多么风趣,在过去某个时候都已被扔掉了。这是我父亲1930年代写给他母亲的明信片(在寒冷的布鲁塞尔给您温暖的问候;到奥地利给您打电话!);我父亲从德国寄给在法国的母亲——那时只是他的女朋友?还是未婚妻?——(不知我从英格兰写给你的信你是不是都收到了。收到了吗?)父亲写给家中两个小儿子的(希望你们能听话,收听板球锦标赛广播),宣布他给我搞了些邮票,给哥哥弄了些火柴盒。(火柴盒我倒忘了,只记得哥哥收集橘皮书。)然后是我和哥哥充满少年戏谑意味的明信片。这是我从法国写给他的:“假期以五大教堂完美爆炸开始。明天打算一把火烧掉卢瓦尔城堡。”他在尚佩里给我写的,当时父亲带着他在那儿作学期旅行:“我们安全抵达。除了那些火腿三明治,我们对这趟旅程还算满意。”
我无法确定最早的那几张明信片是什么时候写的,邮票——连同邮戳——已用蒸气取了下来,无疑是给我收集的。不过我发现父亲在写给他母亲的明信片中用了不同的落款:从“伦纳德”,“你永远的,伦纳德”,直至“爱你的,伦纳德”,甚至“爱你吻你,伦纳德”。在给我母亲的明信片中,他用了“皮普”,“你的皮普”,“永远的,皮普”,“爱意浓浓,皮普”和“我的至爱,皮普”:从遥不可及的求爱期开始,直至我来到这世上,情爱日渐炽热,称呼在渐渐变化。我持续关注父亲更换名字的过程。他的教名是阿尔伯特·伦纳德,父母亲和兄弟姐妹称他为伦纳德。等他做了校长之后,阿尔伯特取代了伦纳德,在师生公共休息室他一直被称为“阿尔比”或“阿尔比老弟”,长达四十年之久——不过这可能是源于他名字的首字母缩写,A.L.B.——偶尔又以阿森纳防守后卫沃利·巴恩斯之名被戏称为“沃利”。我母亲并不喜欢这些教名(毫无疑问也不喜欢“沃利”),于是决定叫他“皮普”。此名取自《远大前程》?但他不是菲利普·皮利普,当然她也不是埃斯特拉。在战时,父亲所属的皇家空军驻扎在印度,此时他名字又变了。我有他的两支蘸水笔,当地一名工匠在笔杆上手绘了一幅图像。一轮血红色的太阳悬在光塔清真寺的上方,正缓缓下落,我父亲的名字也在太阳下方:“里奇·巴恩斯,1944年,阿拉哈巴德。”那里奇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又去往了何方?翌年,父亲回到英国,也变回了皮普。他身上的确有一丝孩子气,但是,随着他年龄增至六十、七十、八十,这个名字就越来越不合适了。
他从印度带回了各种各样的制品:黄铜盘、嵌饰烟盒、顶端雕着大象的象牙拆信刀,还有一对经常散架的折叠式墙边桌。然后就是一件我小时候非常想要的洋货:一个圆圆的皮坐垫。在阿克顿,还有谁能有这样一个印度皮坐垫呢?我那时常常跑着扑到垫子上;后来,当我们从近郊搬至远郊后,我就不再做这样孩子气的姿势了,而是把我血气方刚的体重压在坐垫上,带着一种霸道的爱意。气垫里面的空气从皮革接缝里挤了出来,发出隐约像放屁的声响。最后,接缝在我的虐待下渐渐裂开,我发现了精神分析学家兴许会感兴趣的东西。因为里奇·巴恩斯从阿拉哈巴德或者马德拉斯带回来的垫子当然并不是饱满的,而只是一个带装饰的皮套,他——现在又是皮普了——和妻子得填充它。
他们用求爱期和新婚时往来的书信填充它。那时我还是个充满理想的少年,在面对人生现实时很容易玩世不恭。我正处于那样的时刻。他们怎么能取出自己的情书(无疑由缎带束成一捆捆保存着),将它们撕成碎片,并且眼睁睁看着它们被坐在别人的肥屁股下呢?“他们”:我指的当然是我母亲,因为这样实用性的再利用符合我对她的解读,而不符合我判定的父亲那种多愁善感的性格。如何做的决策,场景是怎样的呢?他们是一起撕,还是她趁他上班的时候撕的?他们为这事争论过,意见一致,还是有一方暗自愤懑?假使他们一致同意,又是怎么实施的呢?真是一道纠结的选择题啊。你是想撕掉自己的爱情表白,还是你收到的表白?
如今,旁边有人时,我就轻轻地坐在垫子上;没有人时,就重重地坐下,于是垫子中排出的气体呼地喷出一小片蓝色航空信笺,那上面有我父母朝气蓬勃的手迹。如果这是一部小说,我也许会发现某个家族秘密——但没人知道这孩子不是你的,或者他们现在永远也找不到那把刀了,或者我一直希望朱是个女孩——然后我的整个人生就会迥然不同了。(实际上,我母亲的确希望我是个女孩,而且已经取好了约瑟芬这个名字,所以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或者——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也许只会发现父母的心中能找到的最美好的给对方的话,他们对忠诚和真情的最温柔的表达。根本就没有什么秘密。
这块破旧的垫子在某个时候终于被淘汰了。但它并没有被扔到垃圾箱,而是被抛在了花园外侧,它在那里经受风吹雨淋,渐渐失去了光泽。我偶尔经过时就会踢它一下,我那惠灵顿长靴会弹出更多的蓝色碎片。纸上的墨水已经洇开,蓝纸黑字的秘密泄露的可能性越来越渺茫。我这一脚来自一个伤心的浪漫主义者。这就是最终的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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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年后,我面对着父母最后的遗物。我和哥哥各自要了几样东西;侄女们也挑选了几件;随后,清理房子的人进来了。他是个体面而博学的人,一边拿着东西一边对着它们说话。我觉得,这一习惯最初肯定是想温和地让客户做好失望的准备,但慢慢地就变成了他和手中物品之间的交谈。他也明白,即将在他的店里被冷冷地讨价还价的东西,此时此地,最后一次,是曾被选中,之后一起生活,被擦拭、被掸刷、被磨光、被修复、被珍爱的东西。于是他得夸就夸:“这很漂亮——不值钱,但很漂亮”;或者“维多利亚风格的玻璃杯——这个越来越稀罕了——不值钱,但的确越来越稀罕了”。他小心而礼貌地对待现在已没有主人的物品,尽量避免批评或表现出不喜欢,更多的是惋惜或者长远的希望。对几只1920年代的梅尔巴玻璃杯(我觉得很丑),他说:“十年前还很流行呢,可现在已经没人要了。”对一个希尔牌绿白相间的棋盘式植物架,他说:“这个可能还要再等上四十年吧。”
他拿走几件还能卖的东西,留下一张五十镑的钞票就走了。接下来就是将物品装进后备箱,往本地回收站跑了几趟。作为我母亲的儿子,我买了几只厚重的绿色塑料口袋。当我拎着第一只袋子来到那个黄色废料桶旁边时,我突然意识到——现在更像我母亲的儿子了——这些袋子太有用了,可不能这么扔掉。于是,我没有把父母的遗物秘密地装袋,而是把连清理房子的人都不要的东西倒入废料桶中,留下了袋子。(这会是我母亲的意愿吗?)最后一批东西中有个傻里傻气的金属铃铛,那是父亲在尚佩里买的,在那次旅行中我哥哥抱怨火腿三明治很难吃。它叮叮当当地滑进废料桶。我看着那些东西堆在下面,心想这并没有什么冒犯甚至轻率的,只是稍稍觉得有点卑劣:仿佛我把父母葬在了一个纸袋子里,而不是一具像样的棺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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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带一提,这并不是“我的自传”,我也不是在“追忆父母”。我知道,为人子女既意味着让人生厌的熟悉感,又表明存在大片无知的禁区——至少从我家来判断是这样。虽然我依然不关心那坐垫里的文字内容,但我并不认为我父母有什么不寻常的秘密。我现在正在做的一部分事情——似乎毫无必要——就是弄清他们已消逝到何种程度。我父亲于1992年去世,母亲于1997年去世。就传宗接代而言,他们有了两个儿子、两个孙女以及两个曾孙女:这人口统计在条理上似乎有失体统。就故事而言,他们存活于我们的记忆中,某些人相信记忆,另一些人不太相信。我问哥哥我们家当时吃什么时,他首先表示了对这一机能的怀疑。他说吃的是粥、腊肉之类的,然后又说:
至少,在我记忆中是这么回事。但是,毫无疑问,你对它们的记忆是不同的,所以我并不怎么觉得记忆是追溯往事的向导。我第一次见到我的同事及好友雅克·布伦史维克是在1977年。那是在尚蒂伊的一个会议上。我坐过了站,到克雷泰伊才下车,从那里要了个出租车(很贵),很晚才到达会议地点,在那里雅克跟我打招呼。这一切我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在一次采访中(此采访收录在他的纪念文集中),雅克谈到了他的几位朋友。他描述他在1977年与我初遇于尚蒂伊的一个会议上:他到车站接我,我一下火车他就认出了我。这一切他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好吧,你也许会觉得这是专业哲学家们做的事:太专注于抽象推理而忽视了他们身处哪个车站,更不用说我们其他人生活的非抽象世界中发生的事情。法国作家儒勒·雷纳尔曾说:“也许,记忆力特好的人抽象不出一般概念。”倘若如此,我的哥哥记忆力不行,但概括力很强;而我呢,记性很好,长于具体叙述。
在浅斗抽屉里,我也有家族档案为我佐证。比如说,有我十五岁时参加O级考试的成绩单。我的记忆绝不会告诉我数学成绩最好,我考得最差的竟然是英语,太尴尬了:语言卷一百分得了七十七分,作文五十分得了丢脸的二十五分。
我考得第二差的是科学常识,这不奇怪。那份试卷的生物部分包括画出番茄的横截面和描述雄蕊和雌蕊接触时的受精过程。这几乎也与我们家中的情形一样:父母的羞于启齿[13]一如教学大纲的沉默。因此,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对身体的机能一无所知;我对性事的了解明显带着就读于男校没有姐妹的自学者的失衡;虽然中小学和大学我都靠自己的脑子取得了学业的不断进步,但我对这一器官是如何运作的却浑然不知。我想当然地以为,我们根本不必了解人的生理才能生活,就如同我们不必了解汽车的构造才可以驾驶一样。反正出了故障或毛病,总是可以上医院和修理厂的吧。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我步入了成年。
我记得,当我获知我身体的细胞并不是终生保用,而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自我更新(不过,你可以用备用零件重新组装一辆汽车,不是吗?)的时候,我很吃惊。我不清楚这种翻新的频率多高,但明白了细胞更新后主要也是开一下“她不再是他坠入爱河时认识的那个女人了”这样的玩笑而已。我倒没觉得这有什么可恐慌的:毕竟,我父母和外公外婆经历了至少一次(如果不是两次)这样的自我更新,也没见他们有什么严重分裂;事实上,他们依然坚定地保持了自我。我不记得自己将大脑当成身体的一部分,因此同样的准则也一定适用于此。假如我发现大脑的分子构造在必要情况下根本没有作细致的自我更新,而实际上是难以置信地动荡不定;脂肪和蛋白质在合成的同时也在不断分解;环绕在突触周围的每一个分子每小时都在更新,某些分子甚至每分钟都在更新,那我倒可能会有点惊慌。事实上,去年形成的大脑迄今已重塑了多次。
童年时代的记忆——至少,就我的记忆而言——一般不成问题。这不光是因为事件及其回忆之间的时间较为短暂,也是记忆的本性使然:对年轻大脑来说,这些记忆仿佛是对所发生的事情的精准影像,而不是经过加工和渲染的摹本。成年后就多了估测、善变和怀疑;为了驱逐怀疑,我们不断复述那熟悉的故事,以顿挫营造刻意的效果,假装叙述的可靠性能成为真相的证据。但是,孩童或者少年却很少质疑过去所拥有和赞颂的记忆那明亮而清晰的真实性和精确性。因此,在那一年龄段,认为我们的记忆就像储存于某一行李寄存处一般是合乎情理的,只要拿出票据,我们就能取回自己的行李;或者(也许这个比喻有点过时,让人想起蒸汽火车和女性专用车厢),就像放在自助寄存处的货物一样,如今却变成了纵横交错的道路。我们都知道人老了就会有些看似矛盾的东西,届时我们会开始回忆失落的少年时代的碎片,它们变得比中年时代的都更生动。然而,这似乎只是让我们确信一切真的在那儿,在某个有条不紊的大脑储物间中,无论我们能否取用。
我哥哥已经不记得半个多世纪前他与迪翁·夏勒在手推车比赛中名列第二,因此无法确定他们当中是谁当车子谁来推。他也不记得在去瑞士途中那难以下咽的火腿三明治。相反,他却记得那些在他明信片中没有提及的事:那是他第一次看见洋蓟,也是他第一次被“另一个小伙子追求”。他同时承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把这整趟旅程都张冠李戴到了法国:也许,我把不太为人知的瑞士尚佩里(牛颈铃的产地)与较为知名的法国尚佩里(餐前酒的产地)混淆了。我们谈论自己的记忆,但或许更应该谈论我们的遗忘,哪怕这是一项更高难度——或者在逻辑上不可能——的技能。
我或许应该告诫你(尤其假如你是哲学家、神学家或生物学家),本书中某些内容在你看来纯粹是外行写的DIY性质的东西。不过,在生活中,而且就生活本身而论,我们都是外行啊。当我们转入他人的专业领域,希望自己的一知半解能够大致投影于他们的知识图表;但我们可不能指望它。我也应该提醒你,接下来会有大量作家的名字出现在本书中。他们中的大部分都已故,而且有好几位是法国人。其中之一是儒勒·雷纳尔,他说:“只有在面对死亡时我们才会变得很迂腐。”我也会提及一些作曲家,其中一位是斯特拉文斯基,他曾说:“音乐是我们消化时间的最佳途径。”这样的艺术家——这样已故的艺术家——每天与我同伴相随,他们也是我的祖先。他们是我名副其实的血统(我相信我哥哥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也有同感)。这一血统并非直接的或是可以证明的——类似私生子之类的吧——尽管如此,我还是要攀亲。
我哥哥忘了火腿三明治,记得洋蓟和性骚扰,而且隐瞒了瑞士。你能感觉到某个理论呼之欲出了吗?也许,洋蓟那讨厌的刺与性骚扰的记忆相关。如此说来,这两者的联系或许在此后让他反感洋蓟(以及瑞士)。不过我哥哥倒是经常吃洋蓟,而且曾在日内瓦工作数年。啊哈——也许他欢迎这种骚扰?既无聊又有趣的问题,点开一封电子邮件便可得到答案。“根据我的记忆,我既不欢迎也不讨厌——只觉得有些怪异。从那之后,我在坐大都会(地铁)时经常采取几何家庭作业的策略。”
毫无疑问,他听上去比我要乐观和务实,想当初,在清晨拥挤不堪的地铁里,一位衣冠禽兽把他的大腿插在我两腿之间,仿佛那大腿真的没有其他地方可放似的。或者,当我坐在一节南区车厢里从橄榄球场回来时,爱德华(当然他并不叫爱德华),一个脸上长满脓包的老家伙,企图对我上下其手而不只是诱惑勾引。我觉得这样做很不讨喜,就算不是令人厌恶,也肯定引起警觉,我一直清楚记得自己在严拒他时所说的话。“能不能不这么性感,爱德华?”我说(虽然他并不叫爱德华)。这句话很管用,但是,我依然记得这句话倒并不是因为它很管用,而是因为即使很管用也让人觉得不大对头。他干的勾当——用手指快速戳了一下我裤裆内的睾丸——在我看来一点都不性感(性感首先得跟乳房有关吧),而且我觉得我的回应表明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
* * *
在牛津,我初读了蒙田。蒙田是我们现代人思考死亡的起点,是他将远古世界的睿智哲人与我们的企图——对那无可逃避的归宿找到现代的、成熟的、非宗教的认可——架起了一座桥梁。Philosopher, c'est apprendre à mourir. 思考哲学,就是学习死亡。蒙田是在引用西塞罗,西塞罗则借鉴了苏格拉底。他博学而著名的关于死亡的论著淡泊,书生气,多典故,善格言,慰藉人心(当然,是有意为之);它们也隐含紧迫。正如我母亲所言,从前的人还活不到现在的人一半的岁数。瘟疫肆虐,战争连连,医生也可能治死人,一个人能活到四十岁已经相当不错了。在蒙田那个时代,“年老力竭”而死是“罕见,特殊,不寻常的死亡”。如今,我们认为这是我们理所当然的权利。
菲利普·阿里耶斯认为,当死亡真正被人们畏惧之时,大家便不再谈论它了。人的寿命的延长也强化了这一点:既然此事似乎没那么迫在眉睫,再挑起这个话题已经成为病态的失礼了。我们极力拖延对死亡的思考的这种方式,倒让我想起珍珠保险的一则长广告,我和哥哥蛮喜欢相互引用这则广告的。养老保险,就像假牙和足病治疗师一样,离我们太遥远,遥远得都很滑稽了。对一个表情越来越焦虑的人的几幅蹩脚素描便可印证这一点。二十五岁时,这张脸春风得意:“他们告诉我这份工作没有养老保险。”到了三十五岁,脸上渐渐有了些许疑惑迷惘:“可惜,我的工作没有养老保险。”以此类推——每一次“养老保险”这一字眼均出现在充满警示意味的灰色长条形方格中——直至六十五岁:“没有养老保险,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是的,蒙田会说,你就该早点开始考虑死亡。
在他那个时代,这一问题一直摆在你面前——除非,如蒙田所说,你采用普通人的办法,即假装这一问题根本就不存在。但是,哲学家,以及在精神上好奇的人,则面向历史,回望古人,去寻求最佳死法。如今,我们的志向已变得愈发渺小。“勇气,”拉金在他那伟大的死亡之诗《晨歌》中写道,“本意是不吓唬别人。”[77]不,它没有回到过去。它更加意味深长:告诉别人怎样才能死得光荣、明智、坚贞。
蒙田举的一个关键例子便是西塞罗的一位长期通信者庞波尼乌斯·阿提库斯的故事。当阿提库斯病入膏肓,而试图延长他性命的医疗手段恰恰只能延长他的痛苦时,他当机立断,认定最好的办法莫过于饿死自己。在那一年代,人们无须请求法院宣判,举证不治之症已使你的“生活品质”每况愈下:阿提库斯这位古代自由之士,只是将他的意图通告了朋友和家人,然后便开始绝食,等待生命的终结。然而,他的希望落空了。不可思议的是,绝食竟然成了治疗他那(不知其名的)疾病的良方;不久,这位病人便逐渐痊愈了。人们欢天喜地,大摆宴席;也许医生们甚至撤回了账单。但阿提库斯打断了这场欢庆。他宣称,既然我们大家都有必死的一天,既然我已在这条路上迈出了稳健的步伐,我现在就不想转身了,只想再度重新启程。于是,在众人的惊愕和仰慕中,他继续绝食,走向他堪称楷模的死亡。
蒙田认为,既然我们不能击败死亡,那么,反击的最好形式莫过于时刻记挂它:无论是你的马被绊倒了,还是瓦片从屋顶上掉了下来,你都要想到死亡。你得品尝一下死亡的味道,让死亡这个名字时常挂在你的嘴上。如此提防死亡,你就可以脱离它的奴役:进而言之,如果你教导人们怎样死,那就等于在教导他们如何生。这样持续的死亡意识并没有让蒙田郁郁寡欢;恰恰相反,这使得他异想天开,耽于做梦和遐想。他希望,死亡,即他的同伴,他的老熟人,能在他做寻常事的时候来一次最后的拜访,比如说,在他种卷心菜的时候。
蒙田讲了一个富有教益的故事,说的是一个垂垂老矣的士兵去找罗马的恺撒。这位士兵曾在恺撒麾下服役,如今想请求恺撒恩准,让他结束自己不堪重负的生命。恺撒把这老哥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以将军的特有的那种粗鲁的机智问道:“是什么让你觉得你当下拥有的东西是生命呢?”在蒙田看来,英年早逝(常常是不经意间发生的)才是更痛苦的死亡;而我们习惯性称为“死亡”的不过是老年的死亡(在他那个时代四十岁左右,在我们这个时代七十岁以上)。从每况愈下的风烛残年一下跳到湮没无存,比从冒冒失失的青春悄然过渡到易怒又悔恨的老年要容易得多啊。
然而,蒙田是一位文笔简练的作家,如果这一论断不能让你信服,他还有很多其他的呢。譬如:假如你一生过得很好,活得很充实,你就会乐于就此放手;但是,如果你滥用了生命,觉得人生悲惨,你就不会为它的逝去而懊悔。(在我看来,这一论断似乎完全可以逆转:那些归属第一范畴的人也许希望自己的幸福生活无限持续下去,而归属第二范畴的却希望时来运转。)或者:如果你完完全全、真真切切地生活了一整天,那你就见识了一切。(不!)那么,好吧,如果你完完全全、真真切切地生活了一整年,你就见识了一切。(依然不。)不管怎样,你总应该为地球上其他人腾出空间吧,正如别人给你腾出了空间一样。(是的,但我可没叫他们这么做呀。)人人都会被剥夺,为什么剥夺了你的就要抱怨?想想同一天中有多少人像你一样死去。(是的,而且他们中有些人像我一样吓得屁滚尿流。)况且,归根到底,当你对死亡发牢骚的时候,你到底想要什么呢?在目前这样的条款和条件下,你还想有永生让你在这个世界挥霍吗?(这道理我懂,那么来一点点永生怎么样?一半?好吧,我就来个四分之一吧。)
* * *
哥哥说,第一个关于细胞更新的笑话是在公元前5世纪编出来的,这笑话说的是“一个家伙拒绝偿还债务,因为他已经不再是当时借钱的那个人了”。他进而指出,我误解了蒙田的格言:思考哲学,就是学习死亡。西塞罗的意思并不是说经常思考死亡会使人减少对它的恐惧,而是说哲学家在进行哲学思辨时,就是在为死亡做演练——他是在花时间与思想共处,而忽略了死亡必将湮灭的肉体。对于柏拉图学派的人而言,死后你就成了纯粹的灵魂,从肉体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因此能够更好地进行自由而清晰的思想。因此,哲学家在生前就得借助绝食和自我鞭挞这样的手段为这一死后的境况做准备。柏拉图学派的人相信,人死后一切开始好转。而伊壁鸠鲁派学者却认为,人死后一切皆无。很显然(我用“很显然”的意思是“我哥哥也是这样告诉我的”),西塞罗将这两大传统观点糅合成一个古老而乐观的非此即彼:“人死后要么感觉更好,要么毫无任何感觉。”
我问,数量众多的非哲学家在柏拉图式的阴世中该会怎样呢?很显然,一切被赋予灵魂的造物,包括兽类和鸟类——甚至包括植物——都以其在刚刚完结的生命中的表现来接受评判。那些没有达到标准的将返回世间进行另一场肉体轮回,可能在物种上有所升降(比如说,变成狐狸或变成鹅),或者是仅在某一物种内有所升降(比如,从雌性提升为雄性)。我哥哥解释说,哲学家们也不是自然而然地做到灵魂脱离肉体的:你还得做个好人才行。但是,如果他们当真做到了,那就比无数的非哲学家们领先了一步——更不用说百合花和蒲公英们了。当然了,凭借着更接近终极理想条件的优势,他们此生也会过得更好。“是的,”他继续说,“也许你会提出一些疑问(譬如,在一场没有终点的长跑中领先一步有什么意义?)。但是花费大量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是不值的——它(用专业的哲学黑话来说)完全是胡说八道。”
我要他详细阐述他为何觉得“我不信上帝,但我想念他”这句话“自作多情”。他承认,他不是真的确定该如何理解我这句话:“我想你要说的是‘我不相信有神,但我希望有吧(或者说:我希望我相信过)’。我知道有人会有类似的话(试试用‘渡渡鸟’或‘雪人’来代替‘神’),不过就我本人而言,我对事物的现状还是挺满意的。”你可以看出他是教哲学的,不是吗?当我问他一件具体的事情时,他就对这一命题进行逻辑解析,并且替换其中的一些名词来揭示其荒谬,或不堪一击,或自作多情。然而,他的回答对于我,正如我的问题对于他一样奇怪。我当时没有问他怎么看一个人想念渡渡鸟或雪人(或者甚至是小写的诸神),而不是想念上帝。
我问他有没有过宗教的情感或渴望。没有,绝对没有,他如是回答——“除非被《弥赛亚》或者邓恩的十四行圣诗感动过也算。”我在想,他这种言之凿凿是否也传给了他的两个女儿,她们现在都三十多岁了。“有过宗教情感、信仰和超自然的向往吗?”我问她们。“没有,从来没有,一点都没有,”小女儿答道,“除非在人行道不踩线也算作超自然的向往。”我们都同意那不算。她姐姐承认:“大概在十一岁时,我曾经很想信教,但只持续了很短一段时间。不过,那是因为我身边的朋友都这样想,是因为我想通过祈祷来得到些东西,也是因为是女童子军催促我做基督徒。而当我的祈祷没有得到回应时,这一切很快就过去了。我觉得我是个不可知论者,甚至是个无神论者。”
我很高兴她承继了我们家族的传统,那就是以琐碎的小事为理由放弃了宗教信仰。我哥哥是因为怀疑乔治六世根本没有进天堂;我是为了不想在手淫时心有旁骛;我的侄女是因为她所祈求的东西没有立刻送达。不过我倒觉得这样一些轻松怡情的不合逻辑也是正常的。这里,不妨以生物学家路易斯·沃尔珀特为例:“我过去是一个非常虔诚的孩子,每天晚上都做祷告,在各种场合祈求上帝的帮助。那似乎没什么用,于是在十六岁左右我就全部放弃,从此成了无神论者。”我们任何人后来都没有反思过假如上帝真的存在,他的主要工作也许不是搞青春咨询热线,送人东西,或者严惩手淫。都没有,我们把他赶走了,非常决绝。
在对宗教态度的调查中,常见的回应是这样说的:“我不上教堂,但我有自己对上帝的看法。”这样一种说法转而让我做出哲学家式的反应。太自作多情了,我喊道。你也许有自己对上帝的看法,可是上帝有他对你的看法吗?这才是关键所在。无论上帝是坐在天上的一位白胡子老头,一种生命力,一种无私的第一推动力,一位钟表匠,一个女人,一团模糊的道德力,还是彻底的虚无,重要的是他、她、它或虚无是如何看待你的,而不是你如何看待它们的。把神重新定义成为你办事的是很荒诞的想法。至于上帝是否公正、仁慈甚至明察——这方面的证据少得惊人——这些也无关紧要,除非他确然存在。
在我成长过程中认识的唯一一个白胡子老头就是我的曾祖父,我母亲的父亲的父亲:阿尔弗雷德·斯科尔托克,一个约克郡人,而且(照例)也是个校长。有一张照片,是我和哥哥一边一个跟他的合影,身后是如今已面目全非的后花园。我哥哥大概是七八岁,我四五岁,而曾祖父已经像山一样老了。他的胡须不像卡通片里的上帝那样又长又飘逸,而是剪得短短的,根根直立。(也不知道那胡子是否真的摩擦过我儿时的脸颊,或者只是我记忆中的忧惧。)我和哥哥聪明伶俐,面带微笑——我比他笑得更起劲儿——穿着妈妈熨得笔挺的短袖衬衫;我的短裤还有体面的折缝,他的却皱得不成样子。曾祖父没有笑,在我看来他隐约有些痛苦,似乎他意识到了这是在为他指日可待的后世做留念。我的一位朋友看着这张照片,戏称他为我的“中国祖先”,他身上还真有点孔夫子的气派呢。
至于他到底有多睿智,我没有什么印象。据我母亲说——她一向偏爱家族中的男性成员——他天赋很高,自学成才。照例要举两个例子:一个是说他曾经自学象棋,达到了很高水准;还有就是当我母亲在伯明翰大学读现代语言的时候,曾经去法国南锡做交流访问,曾祖父就拿一本书自学了法语,从而能够在两个姑娘回来时与她的笔友交谈。
哥哥见过曾祖父几次,但他的记忆就不那么讨好了,也许这解释了为何照片里他的笑容比我的拘谨。家族中的这位孔夫子“发出难闻的臭味”,而且陪伴他的是“他那终身未嫁的女儿(伊迪姑婆),她脑子有点糊涂,身患湿疹”。我哥哥不记得下象棋和说法语的事。在他的记忆中只有一种本领,就是一个方格也不用填,就能把《每日邮报》上的填字谜做出来。“午饭后他会打个盹,偶尔念叨着土豚或者瘤牛。”
* * *
“我不知道上帝是否存在,但是,为了他的声誉,他最好是不存在。”“上帝不信仰我们的上帝。”“是的,上帝是存在的,但他对此并不比我们知道得多。”这些都是我一个已故的、无血缘关系的法国远亲儒勒·雷纳尔的推想。他出生于1864年,在涅夫勒省长大,那是勃艮第北部罕有人至的乡村。他的父亲弗朗索瓦是建筑工人,后来一跃成了他们村——希特里莱米内——的村长。他生性沉默,反对教权,固执地追求真理。他的母亲安妮·罗萨是一个唠唠叨叨、小心眼、爱撒谎的人。第一个孩子的夭折令弗朗索瓦悲痛欲绝,以至于他对接踵而至的三个孩子——艾米丽、莫里斯和儒勒——几乎无心顾及。小儿子出生后,弗朗索瓦就不再与安妮·罗萨说话,而且在他三十年的余生中,再也没有跟她搭过一句话。在这场无声的战争中,儒勒——他的同情之心站在父亲这边——常常扮演了调停人和传话筒的角色:对孩子来说不是个讨喜的角色,但对未来的作家来说倒是有好处的。
这样的成长经历大部分都可在他最著名的作品《胡萝卜须》中找到用武之地。在希特里,很多人不喜欢这本关于真实生活的小说[14]。儒勒这个红头发乡下男孩去了巴黎,变得更老成,写了一部讲一个红头发乡下男孩的书,书中谴责他的母亲。更为重要的是,雷纳尔公然抨击并且帮助推翻整个多愁善感和雨果式的童年形象。书中,司空见惯的不公以及与生俱来的残忍成为常态;田园生活的甜蜜时刻则成了例外。雷纳尔从不让这个童年自我的化身沉湎于回忆性的自怜,这种情感(通常在青春期滋长,不过可能会持续一生)一再地导致童年的伪造。在雷纳尔看来,孩童是一个“小小的、不可缺少的动物,还不如猫通人性”。这个说法出自他的杰作,他从1887年起一直坚持写到1910年去世的《日记》。
尽管在大都会声名赫赫,他却扎根于涅夫勒省。在希特里以及邻村肖蒙——他成年后住在那儿——雷纳尔认识了一个个仍然以数百年来的生活方式生活的农民:“农民是唯一不喜欢农村也从不看它的人种。”在那儿,他研究鸟、兽、昆虫、树木,并亲眼见证了火车和汽车的到来,它们之间的东西将会改变一切。1904年,轮到他当选希特里的村长。他对社会活动乐此不疲——为学校颁奖,主持婚礼。“我的演讲让女人们落泪。新娘让我亲吻她的脸颊,甚至嘴唇;这花了我二十法郎。”政治上,他信奉社会主义,他是德雷福斯的捍卫者,极力反对教权主义。他写道:“作为一村之长,我有义务保养乡村道路。作为诗人,我更喜欢看着它们自生自灭。”
在巴黎,他认识了罗丹和莎拉·贝恩哈特[15],埃德蒙·罗斯坦[16]和纪德。伯纳德[17]和图卢兹-劳特累克都为他的《自然史》作了插图,而拉威尔将其中几首谱了曲。有一次,他在一场决斗中担任助手,而对方的助手便是高更。然而,在这样的场合,他本可以神情冷峻,不依不饶,像熊一样粗暴。他有一次对一向都对他很好的都德说:“我不知道我是爱你还是恨你,我亲爱的总管。”“爱恨交加呗。”都德不动声色地回答。巴黎社交界有时觉得他高深莫测。有高人形容他为“乡土密码”——就像流浪汉用粉笔写在外屋上的一个暗号,只有其他流浪汉才能破译。
似乎在小说完稿后,雷纳尔开始写起了散文,是时福楼拜、莫泊桑、龚古尔和左拉伟大的描述和分析工程已将世界写了个遍,小说已无可作为。雷纳尔断言,小说只有通过精简、评注和点画法[18]才有前途。在一次对《日记》隆重但却勉强的致敬中,萨特称赞了雷纳尔的两难处境,而非他的解决之道:“后来有许多抓住单个事物之本质的现代尝试,而他正处在源头”;“如果说他处于现代文学的发轫之地,那是因为他隐约感觉到存在一块领地,但禁止自己踏入其中。”纪德——他自己的《日记》与雷纳尔的有多年的重叠——抱怨(也许大有与之抗衡之势)说后者的日记“不是一条河,而是一座酿酒厂”;不过他随后承认,读它的时候自己“心醉神迷”。
你是想要一座酿酒厂,还是一条河?生命被熬成了几滴烈性酒呢,还是一升诺曼底苹果酒?读者能够做选择。作家几乎无法把握个人脾性,无法把握历史时刻,只能部分地掌控自己的审美。汲取精华既是雷纳尔对既往文学的回应,也是对他自己不善拓展的本性的表达。1898年,他写道:“也许可以这样说,几乎所有的文学作品都太长了。”这句话出现在长达千页的《日记》第四百页,要是当时雷纳尔的遗孀没有烧掉她不希望外界看到的那些书页的话,这部作品也许可以再短一半。
在《日记》中,他极其精准地专注于自然,带着冷静的赞赏描绘它。他以同样的精准关注人类世界,带着怀疑和反讽描绘它。但是,与许多人不同的是,他同样明白反讽的本质与功用。1899年12月26日,就在最需反讽的这个世纪即将开启之时,他写道:“反讽不会让青草枯萎。它只会烧掉杂草。”
* * *
雷纳尔的朋友特里斯坦·伯纳德,一位剧作家、才子,有一次挥手拦下一辆灵车,就好像那是一辆出租车。当车子停下时,他兴冲冲地问道:“是空车吗?”雷纳尔在四十六岁去世前曾多次与死亡近距离接触。下面是他最认真应对的几次:
1)1897年5月,他哥哥莫里斯以清洗为由将他们父亲的左轮手枪从床头桌上拿走,随即引发了一场家庭风波。弗朗索瓦·雷纳尔面对他儿子的行为和托词均不为所动,他说:“他在撒谎。他是怕我会自杀。但就算我想这样做,我也不会用这样的工具。它八成只会让我残废。”儒勒的妻子吓坏了。“别说这个了。”她抗议道。这位希特里村长却不依不饶:“不,我可不想磨蹭。我去拿我的猎枪。”儒勒嘲讽道:“吞下去灌肠岂不是更好。”
然而,弗朗索瓦·雷纳尔意识到或者是坚信自己患上不治之症。四周之后,他反锁上卧室门,拿起双管猎枪,用一根手杖扣动了扳机。为了保险,他成功发动了两支枪管。儒勒被叫来;他撞开门,烟味和火药味扑鼻而来。起初,他以为父亲一定是在开玩笑;后来他不得不相信眼前这个躺在地的身体,那茫然的眼睛,以及“腰上方那黑黑的一块,像一小团熄灭的火”。他抓起父亲的手;它们尚且温暖,尚且柔软。
弗朗索瓦·雷纳尔,一个反教权主义者,一个自杀者,是第一个不享受神职人员的特权而安葬于希特里公墓的人。儒勒说他父亲死得豪迈,表现出罗马人的德行。他写道:“总体而言,他的死增添了我的自豪感。”葬礼之后六周,他断言:“我父亲的死让我觉得自己仿佛写了一本美丽的书。”
2)1900年1月,莫里斯·雷纳尔,一位看上去健康的三十七岁公路部现场监工员,在他巴黎的办公室中突然晕倒。他最近老是抱怨办公大楼的蒸汽动力供热系统。有一条主管道就装在他书桌的后面,且温度常常升到二十度。“他们这套中央供热系统早晚会要了我的命。”这个乡村小伙预言道;可是,心绞痛才是更大的威胁。莫里斯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准备离开办公室,突然晕倒在书桌旁。人们将他从椅子里抬到一张长沙发上,他呼吸困难,一句话也没说,几分钟后就去世了。
儒勒当时正在巴黎,又一次被叫回来。他看到他的哥哥横躺在沙发上,一只膝盖弯曲着。那个疲惫的姿势让他想起了父亲死时的样子。这位作家不由自主地看到临时垫在他哥哥头下的东西:一本巴黎市电话号码簿。儒勒坐了下来,哭了。他的妻子过来抱住他,他感觉到她害怕下一个就轮到他了。他的目光被印在电话簿边缘的黑字广告吸引住了;隔着这么远,他想要读它。
那天晚上,儒勒和他的妻子守灵。儒勒不时地掀起盖在他哥哥脸上的手帕,看着他那半张开的嘴,期待它重新开始呼吸。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了,他的鼻子似乎变得更有肉了,而两只耳朵却像贝壳一样坚硬。莫里斯浑身僵硬冰凉。“他的生命已经钻进家具里,每当它发出细细的声响,我们就一阵战栗。”
三天之后,莫里斯在希特里下葬。牧师等着被邀请,但最终没邀请他。儒勒走在灵车后面,看着瑟瑟抖动的花圈,心里想,这匹马看上去好像一大早被涂了一层脏兮兮的黑漆。当他们缓缓放下棺材,放入那个深深的家族墓坑中时,他发现一只肥硕的虫子在墓穴边缘,俨然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如果虫子也会趾高气扬,那么这只虫子就是。”
儒勒最后说:“我只感到对死亡及其愚蠢把戏的愤怒。”
3)1909年8月,一个小男孩坐在希特里中心的一辆四轮马车上,他看到一个女人坐在村井的石沿上,然后突然向后倒了下去。那是雷纳尔的母亲,她在人生的最后几年精神失常了。儒勒第三次被叫回来。他一路跑过来,扔掉礼帽和手杖往井里望:他看到漂浮的衣服下摆和“溺死过动物的人很熟悉的那种悠悠的漩涡”。他想借助水桶下到井里;当他踏进水桶里,发现自己的靴子筒好像太长了,末端弯翘出来了,模样很滑稽,就像放在提桶里的鱼。然后有个人拿来一架梯子;儒勒从桶里出来,踩着梯子的横档下去,除了把脚弄湿外一无所获。是两个能干的村民下去把尸体打捞了上来;尸体身上没有一丝刮痕。
雷纳尔无法断定这到底是个意外事件还是又一场自杀;他称母亲的死“难以捉摸”。他说:“也许,上帝的不可理解便是他存在的最有力证明。”他最后说:“死神不是一位艺术家。”
* * *
在布里特尼和牧师们一起生活的日子,我得以接触到伟大的比利时创作型歌手贾克·布瑞尔的作品。早期的他由于爱说教而被称作“神父布瑞尔”;1958年,他录了一首《如果那是真的》。与其说是歌,不如说是一首在管风琴的轰鸣声中颤声吟诵出的祷诗。布瑞尔邀请我们想象,“如果那是真的”,一切将会怎样。如果耶稣的确降生在伯利恒的那个马槽里……如果福音书作者写的是真的……如果在迦南的那场婚礼上的确发生了那剧情突变[19]……或者,拉撒路真的死后复活……布瑞尔说,如果这些都是真的,那么我们会说“是呀”,因为如果一个人相信那是真的,那是多么美啊。
我现在觉得这是布瑞尔录过的最糟糕的歌之一;而这位歌手成熟后开始刻薄地反对宗教,一如他年轻时满脑子都是上帝。然而,这首早期作品,这首真诚得让人皱眉的歌,也不无道理。如果它是真的,那就很美;因为它美,所以就会更真;更真,则更美;如此循环。没错,但它不是真的啊笨蛋。我听见哥哥插了一句。这种不着调的话比你把那些假想的愿望归于我们死去的母亲还要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