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安放躁动之心

何处安放躁动之心

非里德学院不读

“我现在想起来真的觉得很羞愧。我当时太不懂事了,伤害了他们的感情,我应该表现得更好的。”

——在谈到自己非要上里德学院且不让父母送自己进校时,乔布斯如是说

1972年,17岁的乔布斯自霍姆斯泰德高中毕业了。毕业后,乔布斯就不想读书了,他后来回忆说:“当时我不想读书,而更想去闯荡纽约。”

但是乔布斯的养父母劝阻了他的这个决定,因为他们曾经答应过乔布斯的生母一定会让他上大学。迫于无奈,乔布斯答应了父母的这个要求。但是他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他要自己决定上哪所学校,保罗和克拉拉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因为他们一直都设有一笔专款用于乔布斯上大学,尽管这笔钱不是很多,但是让他上一个州立大学却是绰绰有余的。

在高中时期,乔布斯就经常一个人开车从硅谷到自己好友沃兹上大学的伯克利城,因为他喜欢那里浓厚的嬉皮士氛围。他经常在湾区散步,思考各种梦想实现的可能性。

在决定要上大学后,乔布斯就一个人对自己周围的学校进行了一番考察,他想找一个就像伯克利城那样嬉皮士氛围浓厚的学校以符合自己的气质,同时他还希望这个学校离家远一点,这样他就可以更自由一些。他转了一圈之后,认为伯克利大学虽然有巨大的阶梯教室,但却是个批量生产学位的地方;他也不想去斯坦福大学和加州大学在伯克利的分校,因为他觉得这两所学校离家太近了,同时他觉得去斯坦福读书的人都已经明确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而他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另外,他认为斯坦福大学一点艺术性都没有,他想找一所更有趣、更有艺术性的学校。最终,他找到了符合自己要求的学校,位于俄勒冈州波特兰市的里德学院。

听到儿子的选择后,保罗和克拉拉大吃一惊,这一方面是因为它离家非常远,他们不能经常看望儿子,另一方面是因为里德学院是一所私立大学,学费非常昂贵,它是全美学费最昂贵的学校之一,学费根本不是一般的蓝领家庭可以承担的。尽管他们为儿子准备有上学基金,但是那笔钱用来上里德学院是远远不够的。于是,他们跟乔布斯商量能不能换个学校,比如离家很近的斯坦福大学,它甚至还可以给乔布斯提供奖学金。但是乔布斯一口回绝了父母的提议,他就像当初让父母同意他转学那样,决绝地说:“如果不让我去里德学院上学,我就不上大学了。”保罗和克拉拉无奈之下同意了儿子的无理要求。

里德学院到底是一所什么样的学校呢,竟让乔布斯有了非它不可的想法?

里德学院成立于1908年,是一所私立文理学院,它以崇尚自由和培养优秀的人才而著称,当然了,昂贵的学费也是它著名的原因之一。校内建筑多为都铎-哥特式风格,这所学校最吸引乔布斯的地方在于这所学校是当时各种流行思想和叛逆行为的集散地,这非常对乔布斯这个嬉皮士的胃口。它当时的在校人数只有1000人左右,规模甚至不到乔布斯上高中的霍姆斯泰德的一半,它在20世纪70年代的退学率一度超过了1/3。它自由的氛围曾经吸引了众多精神领袖的到来。迷幻启蒙运动的发起人之一蒂莫西·利里就曾经来此举行“精神探索联盟”高校之旅,还在它的草地上喊出了“打开心扉、自问心源、脱离尘世(Turnon, Tunein, Dropout)”的伟大口号。即使在5年后,乔布斯来到里德学院的时候,还有很多人把这三句话奉为座右铭。这就是乔布斯即将踏入的学校。

尽管百般不愿,1972年9月,保罗和克拉拉还是开车将儿子送到了里德学院门口,他们本来想送儿子进学校的,但是乔布斯拒绝了,他拿着行李连头都没回就走进了里德学院,甚至连“再见”和“谢谢”也没有跟父母说。后来,每当回忆起这件事的时候,乔布斯都很愧疚,他说:“我现在想起来真的觉得很羞愧。我当时太不懂事了,伤害了他们的感情,我应该表现得更好的。他们为给我凑学费拼尽了全力,而我却不想让他们待在我身边。我当时甚至想让人们认为我是个孤儿,就像那些搭着火车四处流浪的人一样。我希望自己可以像浮萍一样,没有背景,没有根,也没有过去,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与任何人都没有联系。”这是当时正在探求人生意义的乔布斯的真实写照。

乔布斯上大学的那个年代,美国刚经历了思想大解放的洗礼,嬉皮士、垮掉的一代、迷幻药、先锋艺术等各种思潮正在大碰撞、大融合。随之,美国的校园生活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美国对越南战争的结束,让随之而来的征兵热潮逐渐平息,校园中政治激进主义的倾向逐渐消退,人们逐渐把目光投向了对于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上,而东方哲学则无疑给人们指明了道路。在里德学院,蒂莫西·利里、理查德·阿尔珀特、加里·斯奈德等在东方哲学上比较有见解的专家都受到了学生们的追捧。乔布斯也深受这种时代精神的影响,他看了很多关于精神和启蒙的书籍,其中对他影响最大的是一本介绍冥想及致幻剂美妙之处的书籍,名为《此时此地》(BeHereNow)。

在里德学院,乔布斯也想取得好成绩,但不是在学习方面,而是在个人能力方面,因此他在学校中用在学习上的时间要远少于用在其他方面的时间。

在里德学院,乔布斯身上的嬉皮士精神好像找到了生长的沃土,他像其他嬉皮士一样,听鲍姆·迪伦的民谣和披头士的摇滚,读“垮掉的诗人”艾伦·金斯堡的号叫主义诗篇,以嬉皮士教父蒂莫西·利里的名言为座右铭,他在学校里穿着满是破洞的衣服四处乱逛,结交些趣味相投的朋友,和男孩子们一起泡妞、酗酒,尝试迷幻剂等微毒品带来的邪恶快感……

1999年,有一部名为《硅谷传奇》(Pirates of Silicon Valley)的电影讲述了乔布斯和盖茨创业的历程。在这部电影的一开头,就是正在上中学的“乔布斯”和正在伯克利大学读书的“沃兹”在大学校园里亲历了学生们的示威游行和警察的干预与抓捕,乔布斯和沃兹两个人在混乱的人群中一边躲避拥挤的人群,一边兴奋地边跑边叫。尽管这部电影中有很多艺术加工的成分,但是它确实再现了当时的时代氛围。主人公之一的沃兹看过电影之后,评价说:“尽管里面的人物、时间、地点经常出错,但人物性格却很准确。当电影开头出现催泪瓦斯和混乱场面时,我不由惊叹:‘天啊,就是这样。’”

乔布斯和其他的嬉皮士们甚至找到了一处名为“苹果农场(Apple Orchard)”的地方,并将它建成了嬉皮士们的乐园。

弗里德兰

“看着一个朋友从精神至上变成彻底的金钱至上,真是五味杂陈,既痛心,又好笑,还很奇怪。”

——在谈到弗里德兰的时候,乔布斯如是说

在里德学院,乔布斯遇到了一个对于他个性中“现实扭曲力场”的形成有重要影响的人,他就是罗伯特·弗里德兰。

弗里德兰是一位非常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他父亲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有“死亡工厂”之称的奥斯维辛集中营7650名幸存者中的一个,后来在芝加哥成为了一名成功的建筑师。弗里德兰比乔布斯大4岁,但是当乔布斯来到里德学院的时候,他才刚读大二。这是因为本来是在缅因州的鲍登文理学院读书的他,在大二的时候,因被警察搜出携带价值125000美元的24000片迷幻药,而进了监狱。当报纸为这则丑闻拍摄照片时,他丝毫不觉得羞耻,还冲着镜头微笑,这在当地引起轰动。携带迷幻药让他在弗吉尼亚州的一座联邦监狱里度过了两年。1972年,当乔布斯进入里德学院时,刚获得假释的他也进入了这所学校继续大学学业。从携带迷幻药事件就可以看出弗里德兰不是一个甘于平凡的人,他进入里德学院做的第一件事更证明了这一点。当时刚获得假释的弗里德兰,一进入里德学院,就决定要竞选学生会主席,而且本来应该是生命中污点的两年监狱生活,却成为他竞选的优势,他宣称说自己竞选学生会主席就是要洗刷“司法不公”带给自己的耻辱,结果竟然有很多人支持他,于是他轻松当选。由此可见,弗里德兰是一位多么有魅力或者说蛊惑力的人。

乔布斯和弗里德兰的相识非常具有戏剧性。当时急需用钱的乔布斯决定卖掉自己的IBM电动打字机,而买家就是弗里德兰。那天,乔布斯走进要买打字机的弗里德兰的学生宿舍时,发现弗里德兰正在和女朋友云雨,于是很不好意思掉头就要离开。结果弗里德兰非常镇定地请乔布斯稍等一下。乔布斯后来回忆说:“我当时想:‘天啊,最离谱也不过如此了吧!’”乔布斯和弗里德兰就这样认识了。

弗里德兰的叔叔马塞尔·穆勒是一位百万富翁,他常年居住在瑞士,但是在波特兰西南40公里的地方却有一个约为220英亩的苹果园。穆勒知道弗里德兰在波特兰的里德学院上学后,就将苹果园交给了他管理。接手苹果园的管理后,痴迷东方宗教的弗里德兰很快就将果园改造成了公社,起名为团结农场(AllOneFarm)。乔布斯认识了弗里德兰之后,就经常和其他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到这里来过周末。苹果园里当时主要种植的是格拉文施泰因苹果(一种带有红纹的黄色大苹果)树,乔布斯和农场里的另一位成员负责给果树剪枝。弗里德兰回忆说:“我们当时负责生产有机苹果汁销售,而史蒂夫主要负责给苹果树剪枝,然后打扫果园。”

和乔布斯一样,弗里德兰也是一位禅宗爱好者,他曾经为了听《此时此地》一书的作者拉姆·达斯导师的一场演讲而专门跑到波士顿。他还在1973年的夏天,一个人去印度拜访了拉姆·达斯口中的精神导师——尼姆·卡罗里大师,他还有一个更为人所熟知的名字——马哈拉杰-吉(Maharaj-ji)。当年秋天,从印度回来之后,弗里德兰的形象更加独特了——一身印度长袍配凉鞋,他还向所有朋友声明:“从今天起,我新生了,请你们叫我……”说着,他说了一个长长的印度名字。为了便于禅修,他在校外租了一个位于车库顶上的房间,乔布斯经常去那里找他讨论禅宗的问题。弗里德兰追求自我启蒙的状态,并认为自己通过努力一定可以达到,这让乔布斯也受到了影响。乔布斯说:“他提升了我的觉悟,让我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

星期天的晚上,乔布斯经常和其他一些痴迷禅宗的人一起步行十几公里到波特兰西边的哈雷·克里希纳寺(HaraKrishna),享用美味的免费素食。丹尼尔·科特基是乔布斯大学时期认识的好友,他们都痴迷禅宗,两个人后来还一起进行了印度之旅,他说:“我们去那里主要是为了那里免费的美食。我们只要在那里待上一会儿,和他们一起唱唱歌,跳跳舞,就可以享用免费的美食。那感觉真是太棒了。”在那里他们会用尽一切力气唱歌跳舞。乔布斯大学时期的另一位好友伊丽萨白·霍姆斯说:“罗伯特会彻底地放纵自己,但是史蒂夫会相对平静一些,他似乎拒绝彻底放松,因为那让他觉得尴尬。”

弗兰德里对禅宗的痴迷,让团结农场非常欢迎其他禅宗爱好者的到来。每当团结农场里香气四溢的时候,就是因为它迎来了哈雷·克里希纳寺的僧侣和信徒们,他们会来为人们准备一顿丰盛的素食。霍姆斯说:“史蒂夫有一个很奇怪的习惯。他经常会在大吃特吃之后强迫自己吐出来,在团结农场的时候更是这样。这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怀疑他有贪食症。我们辛辛苦苦做好的食物,他刚吃进去就吐了出来,这让我们很郁闷。”

与弗里德兰的相识,褪去了乔布斯身上内向而羞涩的成分。科特基说:“我最初认识的史蒂夫,身上更多地显露出羞涩和谦逊,是一个内向的年轻人。我觉得他认识罗伯特后,从罗伯特身上学到了推销的技巧,与人交往的方法,同时学会了展示自我个性及掌控全局。”

很多人和乔布斯相处的时候都会陷入他制造的现实扭曲力场中,但是罗伯特却是少数几个能够蛊惑乔布斯的人之一,而且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还有一部分是从罗伯特身上学到的,甚至一度乔布斯把弗里德兰当作了自己的精神导师,直到后来他将弗里德兰看作了吹牛皮大王和诈骗高手,这一想法才改变。

科特基说:“罗伯特是一个极富个人魅力的人。他聪明自信,却也有一点独断专行。只要一走进一个房间,他立刻就能让别人注意到他。他拥有超强的意志力,可以让别人服从他,这一点史蒂夫非常佩服。史蒂夫刚来到里德学院的时候,和罗伯特几乎是刚好相反的。但和罗伯特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史蒂夫身上的羞涩就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像罗伯特那样的魅力。应该说是罗伯特教会了史蒂夫他身上后来被称为现实扭曲力场的东西。”

在乔布斯深受弗里德兰影响的同时,弗里德兰也觉得乔布斯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人。他后来回忆说:“我对他最初的印象是总喜欢光着脚走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对于某些事情的热情和执着。当谈论起这些东西的时候,他的热情就会超越理性,达到疯狂的极致状态。这集中地体现在他说服人的时候。他会采用紧迫盯人的战术,让你盯着他的眼睛给出答案,那对于被说服的人来说,真是一种精神折磨。”

乔布斯一直都是一个厌恶权威、反抗权威的人,这后来导致了他和弗里德兰之间的矛盾,因为他厌恶弗里德兰那种宗教首领般的行事风格。科特基说:“乔布斯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了弗里德兰的本质,所以他很快就开始厌恶弗里德兰。”团结农场最初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它让人们暂时地避开了物质主义的侵蚀,但是后来弗里德兰将它过多地商业化了,这让人们开始厌恶它。乔布斯后来回忆说,有一天他正在厨房的桌子下面睡觉,结果看过很多人不停地进出厨房,从冰箱里偷拿别人的食物,这让他感到很恶心,也充分地认识到团结农场再也不是那个世外桃源了。他说:“只有付出却没有回报,没有人能够长久地干下去,所以大家接二连三地离开了。”

弗里德兰从里德学院毕业后,去了印度学习梵文和佛教。后来他偶然间在加拿大的沃伊西湾发现了镍矿,就开始从事矿藏开采业,并成为了亿万富翁。有一次,弗里德兰公司经营的一处金矿在美国科罗拉多州的萨米特城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20多公里的河流被氰化物污染,这让他陷入了麻烦。而当时乔布斯在科技界的地位已经举足轻重,于是他向乔布斯打电话求救,希望他可以在当时担任美国总统的比尔·克林顿面前帮自己美言几句,但乔布斯没有理他。乔布斯提到这件事的时候,曾说:“一个宣扬精神至上的人,一旦越过了魅力的界限,就会成为欺骗,而罗伯特显然就是这样。”他接着说,“看着一个朋友从精神至上变成彻底的金钱至上,真是五味杂陈,既痛心,又好笑,还很奇怪。”

退学不离校

“退学是我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之一。我真正的大学教育是从退学后开始的。”

——在谈到退学时,乔布斯如是说

1972年,坚持非里德学院不上的乔布斯终于进入了里德学院,然而,仅一个学期,乔布斯就发现,这不是他想要的大学生活。他发现尽管里德学院里面有浓郁的嬉皮士氛围,但是却也有严格的课程要求,学生们必须按照大纲要求完成学业,必须读很多学校规定的书籍,必须修够一定的学分,这让乔布斯不胜其烦。有一次沃兹来拜访的时候,乔布斯挥舞着自己的课程表抱怨道:“天呀,这些课程真是太烦人了。”沃兹说:“是的,每个大学都会给学生们指定一些课程。”沃兹也不喜欢学校选定的课程,但是他选择了忍受:“我从不会逃必修课,因为我知道那是必须学的。”但是乔布斯则不是这样,他拒绝去上学校规定的必修课,而只上那些自己感兴趣的课程。正如沃兹所说:“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差别。”

对于必修课的厌恶与高昂的学费,让乔布斯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退学!他后来应邀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演讲时说:“里德学院的学费那么昂贵,父母为了这笔学费省吃俭用,而我却不知道自己上大学的目的是什么,也没有发现大学可以帮我搞清楚这个问题,所以我决定退学。”确定退学后的乔布斯甚至还从学校里要回了下半年的学费。

尽管决定要退学,但是乔布斯并不是真的讨厌里德学院,他只是不想上某些课程而已,所以退学后的乔布斯仍然待在了里德学院。而此时,里德学院也显出了它自由而博大的胸怀,校方容忍了乔布斯退学但是不离校的行为,在乔布斯停止交学费之后,学校还允许他旁听课程,并继续待在宿舍里和朋友们在一起。乔布斯甚至还和里德学院的教导主任杰克·达德曼成为了忘年交,达德曼这样评价乔布斯:“他是一个求知欲很强的孩子,从来都不会不加思考地接受任何事实,我很欣赏这一点。”

乔布斯后来说:“当决定要退学的时候,我很忐忑,不知道未来的路会怎样,但是现在想起来,那是我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之一。我真正的大学教育是从退学后开始的。”退学让乔布斯拥有了充分的自由,他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选择课程。而在他选修的所有课程中,书法课更是让他获益匪浅。他后来回忆起选修书法课的原因时说:“我发现学校里的海报都做得非常漂亮,所以就选修了书法课。我从书法课上学到了风格各异的字体,学会了调整字间距,以及如何设计完美的版面。这其中蕴含的美感、历史韵味和艺术的精妙之处是科学无法捕捉的,这让我深深地陶醉。”

乔布斯在无意间捡到宝了,因为当时里德学院教授的书法教育课程是全美国最好的。尽管当时乔布斯纯粹是从喜欢和欣赏的角度选修的书法,没有任何特殊的目的,但是这却让他后来在麦金塔电脑上预置了众多好看而好玩的字体,让平常人也得以体味字体的美妙之处,同时这门课程也提高了乔布斯的审美,让他后来一眼就可以看出产品上的不足。乔布斯对于这一点非常自豪,他曾经说:“幸好我上大学的时候选修了书法课,否则的话麦金塔电脑上就不会预置那么多漂亮的字体了。既然是Windows抄袭了Mac,那么按此推论,很有可能所有个人电脑上也不会有这些。”

尽管学校允许乔布斯在学校免费住宿和听课,但是乔布斯仍然过得很窘迫。他会捡汽水瓶卖钱,有时也会到心理学系的实验室里维护那些用于进行动物实验的电子设备。为了改善生活,他仍然会在周末的时候走十几公里的路去哈雷·克里希纳寺吃一顿免费的素食。但是乔布斯在回忆起那段生活的时候,一点都不觉得苦,他说:“当时,好奇心和直觉是我生活中仅有的两个向导,但事实证明,它们真是不错的向导,因为我在那段时间学到的后来都被证明是无价之宝。那才是我喜欢的生活。”

乔布斯自从退学后,彻底成了里德学院的边缘人员。他大多数时间里都光着脚走路,只有在下雪天的时候才会穿着凉鞋。后来,为了方便禅修,乔布斯从宿舍搬了出来,在校外以每月20美元的价格租下了一个没有供暖的车库房间。霍姆斯有时会来为他做饭,但是他挑剔的饮食习惯,经常会惹得霍姆斯非常生气。偶尔,乔布斯中学时的女朋友克里斯安·布伦南也会来乔布斯家做客,他们的关系时好时坏,但是乔布斯还是将主要精力都放了在对于心灵及个人觉悟的追求上。

是不是所有的天才都喜欢退学呢?乔布斯是退学生,比尔·盖茨是退学生,连后来和乔布斯一起创办了苹果的沃兹,也是退学生。答案是,与其说所有的天才都喜欢退学,不如说所有的天才都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1973年,当乔布斯在里德学院边参禅边学习的时候,沃兹在伯克利大学读完大三后,也决定退学。但是,他退学并不是因为受不了学校的制度,而是因为找到了他真正想干的工作——惠普的工程师。他负责为惠普公司设计计算器。惠普为沃兹提供了理想的工作环境:优美的办公环境、志同道合的同事、最酷的电子设备和最好的计算机,这让沃兹毫不犹豫地就选择了退学。

当乔布斯在学校里过着嬉皮士的生活时,沃兹已经成为标准的惠普工程师。他从来没有碰过毒品,甚至在30岁之前,都没有喝醉过。沃兹对嬉皮士从来都不感冒,但是,他却和一个嬉皮士成为了朋友,并且在3年后,和这个嬉皮士成立了一家公司。

乔布斯后来这样评价自己上大学时的那个时代:“那是一个只能用‘神奇’形容的时代,年轻人依靠虚幻的禅宗和堕落的迷幻药提升觉悟。吸食迷幻药对于我意义非凡,是不可磨灭的一段记忆。迷幻药刺激我看到了事物的另外一面。可能当药效退去之后,我会忘记自己具体看到了什么,但是我知道自己看到过。它让我更清醒地意识到了,金钱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我的目标是创造伟大的发明,改变世界。我所应该做的是把我的人生放在历史和人类思想的长河中。”

加盟雅达利

“不得到一份工作,我是不会离开的。”

——去雅达利公司应聘时,乔布斯如是说

自退学后,乔布斯在里德学院游荡了18个月。1974年2月,乔布斯决定回到父母居住的洛斯阿尔托斯,并找份工作。当时,经过第三次科技革命,科技公司遍地开花,对于科技人才的需求非常大。这从20世纪70年代,《圣何塞水星报》的分类广告版面上,科技类的招工广告最多的时候曾达到了60页,可见一斑。所以当时的乔布斯想要找一份工作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是乔布斯不喜欢那些古板而正统的公司,然后一家“个性”的公司进入了乔布斯的视野。

说这家公司个性,主要是因为在众多呆板而枯燥的招聘广告中,它的广告却做得新颖而活泼,一下子吸引了乔布斯的注意,它的广告语是这样的:“在享乐中赚钱!”这家公司就是雅达利(Atari)。

雅达利可以说是当时众多科技公司中杀出的一匹黑马,它创立于1972年,创立时的资本只有250美元,但是它推出的《乒乓》游戏,却开辟出了一个每年50亿美元的电视游戏产业,也为PC革命奠定了基础,这让它在当时的知名度甚至超过了惠普和英特尔。如果说威利·黑格波特海姆和拉尔·拜尔是“电子游戏之父”,那么雅达利公司的创始人诺兰·布什内尔就是真正将电子游戏带入大众生活的人。他出生于1943年2月5日,是一个高大健壮的大块头,他和乔布斯大学时的同学弗里德兰一样充满魅力而能说会道,也能通过人格魅力让别人屈从自己的意志,后来,乔布斯将他们两个人身上的特性糅合在一起,形成了自己的魅力——现实扭曲力场。布什内尔有很多和乔布斯相似的地方,他们都蔑视权威,行事出人意料,他经常会在浴缸里给员工们开会议,同时,他也吸毒,很喜欢开着自己的劳斯莱斯到处溜达。

布什内尔的成功离不开一个人的支持,他就是雅达利的首席工程师——阿尔·奥尔康。奥尔康是一个乐观而理性的人,他要负责帮布什内尔把关,确定什么样的事情可以做,什么样的事情不可以做。《乒乓》游戏就是由奥尔康研发的。其实在《乒乓》之前,雅达利公司还开发过一个游戏叫《电脑空间》,这是世界上第一台业务用投币式游戏机,它填补了电子游戏在商业市场的空白,但是因为这款游戏操作复杂,以失败而告终。意识到问题所在后,他们很快开发出了新游戏《乒乓》。《乒乓》操作起来非常简单,只要用屏幕上两根移动的光标充当球拍拦截充当兵乓球的小光点即可,在市场上大获成功。雅达利公司的第一台《乒乓》游戏机放在了森尼韦尔国王大道的一家酒吧里。几天之后,布什内尔接到电话说机器坏了。他派奥尔康去查看,发现原来是游戏机被硬币塞满了,由此可见这个游戏有多么受欢迎。

看到这么合自己口味的一家公司要招人,一身嬉皮士打扮的乔布斯就直接冲到了这个公司的大厅,对着前台人员说:“我是来应聘的,不得到一份工作,我是不会离开的。”这种类似威胁的应聘方式让接待人员很吃惊。他告诉乔布斯可以留下简历,如果合适的话会通知他过来参加面试。可是乔布斯坚持说:“不,我不要这样,我今天就要得到这份工作,得不到的话,我坚决不离开。”乔布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个性在此时展示得淋漓尽致。接待人员无奈之下,只好向奥尔康报告了这件事。奥尔康后来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我正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前台接待人员跑过来告诉我说,大厅里有一个嬉皮士一样的年轻人,坚持要得到我们公司的一份工作,如果得不到的话就不离开。他问我他是应该打电话报警还是应该让他进来。当时我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竟然会做出这么不合常理的事情。于是,我告诉接待人员说,让他进来,我要见见他。”就这样,乔布斯成功地获得了人生第一份正式工作,成为了雅达利公司最初的50名员工之一,他的职位是技术员,主要负责游戏机的调试和维修工作,时薪是5美元。尽管乔布斯没有接受过正规的电子学教育,但是小时候的耳濡目染再加上聪明的头脑,他竟然成功地胜任了这份工作。后来,布什内尔听说了这件事后,还专门抽空见了一下乔布斯,他非常喜欢乔布斯:“他非常具有哲学气质,这是他和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关于哲学,我们秉承不同的观点,我赞同宿命论,而他坚持自由意志论。我认为事情都是命中注定的,每个人都在按照既定计划前进,而乔布斯和我的观点刚好相反,他认为意志的力量可以改变现实。”乔布斯的这种观点,为他终生不懈的拼搏做出了注释,也奠定了他身上现实扭曲力场的基础。

奥尔康后来回忆说:“现在想想真是疯狂,天啊,我竟然雇用了一个大学仅上了一个学期的退学生。要知道,我们当时的招聘要求是要有在大公司工作过的经验。而据我所知,他根本不符合这个条件,他唯一的经验就是在惠普做过暑假工,但是他告诉我说,他曾参与惠普公司的计算器研发,那语气就好像他正在惠普工作一样。”但是接着奥尔康说出了他录用乔布斯的原因,“我录用他不是一时冲动,我在他身上看到了某些特质,他非常聪明,对科技充满了热情,还有超强的想象力,这些很重要。”

乔布斯刚开始的工作伙伴是一个名叫唐·朗的工程师,他思想非常保守,这就让乔布斯和他之间充满了矛盾。两个人刚合作了一天,朗就向奥尔康抱怨说:“乔布斯有体臭,我没有办法和他一起工作。”朗不是在无理取闹,乔布斯当时坚持只吃素食,他认为这样的话,自己就不会有体味,所以很少洗澡,也从不用香体剂,这让他身上总有一股怪味。他身上总有怪味这个问题后来在乔布斯创办苹果公司后也一直让和他一起工作的人非常困扰。

雅达利公司中没有人愿意和乔布斯一起工作,无奈之下,布什内尔决定让乔布斯上夜班,这样他就不用和同事们相处了。布什内尔说:“他的体味和嬉皮士的行为举止对我来说都不是问题,因为我本身也是个很乖张的人。他是有很多问题,但是我喜欢他。所以在别人都想赶他走的时候,我决定让他留下来上夜班。”就这样,乔布斯开始了别人上班他休息,别人休息他上班的“猫头鹰”式的生活。

在雅达利公司,乔布斯第一次展示出了他性格中类似恶魔的一面。他上夜班时,很少会需要和人交流,但是在偶尔需要和别人交流时,他会毫无顾忌地称别人为“笨蛋”“蠢货”“白痴”,这让他在雅达利公司成为了以粗暴而闻名的“名人”。乔布斯后来在回忆这段生活时说:“他们之所以讨厌我,是因为他们太差劲了,因此不能容忍我比他们优秀。”

乔布斯也并不是对所有的人都那么粗暴,他和公司的绘图员罗恩·韦恩成了好朋友,这个人后来还成为了苹果公司最早的三个创始人之一。韦恩有一个秘密从来没有告诉过公司里的任何人,但是他选择了告诉乔布斯。那是一个周末,乔布斯到韦恩的公寓讨论哲学问题。韦恩突然对乔布斯说有些事想告诉他。乔布斯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想告诉我你喜欢男人。”韦恩点了点头。乔布斯后来回忆说:“那是我第一次跟同性恋做朋友。我从他那里树立了关于同性恋的正确观点。”乔布斯对同性恋很好奇,就问韦恩:“你喜欢男人,那漂亮女人对于你来说像什么?”韦恩说:“她们对于我来说就好像一匹漂亮的马,我会欣赏它的美,但不会想和它上床。”后来说起为什么会把自己的性取向告诉乔布斯,韦恩说:“性取向是我的一个秘密,我很少告诉身边的人,但是史蒂夫给我的感觉是,告诉他,我们仍然会是好朋友,它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关系。”可能这句话也解释了为什么后来的苹果公司可以笼络住那么多的人才,因为乔布斯身上有一种包容的力量,当然这种包容也是有选择性的,对于工作上的不完美,乔布斯是丝毫也不会包容的。

乔布斯非常佩服韦恩,他说:“罗恩有丰富的人生经历,非常棒,他开过一个卖老虎机的公司,但是失败了。他是我生命中遇到的第一个跌倒了又爬起来的人。”乔布斯知道韦恩的经历后,向韦恩提议说他们可以合伙开公司,乔布斯甚至保证说自己可以借来50000美元,但是韦恩拒绝了,他说:“如果你想用最快的方法失去50000美元,那是最好的方法。但是我很佩服他,他事业心很强,迫切地想要成功。”

在雅达利公司,乔布斯收获良多。他开始注重产品的简洁性,韦恩说:“史蒂夫从雅达利公司的游戏中意识到了简洁性的重要性,他在产品设计的过程中一直坚持了这条原则。”他还从布什内尔身上学到了如何将魅力转化为说服力,奥尔康说:“诺兰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他不能容忍别人否定自己的决定,史蒂夫从诺兰身上学到了这一点。不过,史蒂夫的性格让他有时会失控地辱骂别人,而诺兰则从不这样。他们的共同之处是都有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强大到了让人害怕的程度,但它却让他们获得了成功。从这个角度来说,诺兰担得起‘史蒂夫的导师’的称号。”另外,乔布斯还从雅达利公司学到了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招聘方法,以及如何把产品设计得更有趣而人性化,这些无意间的积淀后来都成了苹果公司成功的秘诀。

痴迷禅与素食

“它改变了我和我的很多朋友!”

——在谈到禅宗时,乔布斯如是说

在乔布斯小时候,保罗夫妇为了让他受一点宗教教育,差不多每个星期天都会带他去路德教堂。乔布斯对于这一活动也并不排斥,但是13岁那年,他经历的一件事情彻底改变了他对于基督教的看法。

那是1968年的一天,乔布斯在自家订的《生活》杂志封面上看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比亚法拉(Republic of Biafra,尼日利亚东南部一个由分离主义者建立的短命国家,它自1967年5月30日成立,至1970年1月15日灭亡)一对饥饿的儿童,他非常震惊,就拿着那本杂志跑到了教堂,问牧师说:“在我举起一根手指之前上帝就知道我要举哪根手指吗?”牧师回答说:“是的,上帝无所不知。”于是,乔布斯拿出那本杂志,指着封面上的那张照片说:“那上帝知道这个国家发生的事吗?他知道那里的孩子快要饿死了吗?”牧师有些愕然,但是仍然说:“是的。史蒂夫,我知道你不能理解这些,但是上帝的确知道这些。”听到这样的答案,乔布斯当场就宣布:“我再也不崇敬这样一位上帝了。他什么都知道,但是什么都不做。”于是,从那之后,他再也不愿意去教堂。对于儿子的这一行为,保罗夫妇选择了尊重,因为他们本身也不是非常狂热的宗教支持者。

尽管对基督教中不能帮助别人的上帝非常失望,但是乔布斯对于追求自我存在意义及价值的禅宗却非常痴迷。

乔布斯进入大学时,人们开始把注意力投向自我价值的实现,而东方哲学无疑给人们指明了道路。乔布斯进入大学后读的第一本书就是被称为20世纪最受推崇的心灵导师拉姆·达斯的《此时此地》。乔布斯曾经回忆说:“这本书指导意义非常重大,它深刻地影响了我和我的很多朋友,重新塑造了我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大学期间,乔布斯花了很多时间研究并践行禅宗教义。乔布斯喜欢禅宗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他认为禅宗更注重精神体验,而不是一味地遵守教条。他曾经这样评价基督教和禅宗的区别:“基督教的精髓就在于以耶稣的方式生活或者从耶稣的角度看世界,当基督教为了让更多的人信仰,而放弃这些的时候,它就开始走上形式主义的道路了。”乔布斯对于宗教有自己的见解,他曾这样作比喻:“宗教最神秘的地方在于,不同的宗教尽管在某些方面会有不同,但是它们就好像是通往同一所房子的不同门,殊途同归。可是那个房子有时候我觉得它存在,有时候我又觉得它不存在。”

对于禅宗的喜欢,让乔布斯在大学期间交到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其中和他关系最密切的是丹尼尔·科特基。科特基来自于纽约的一个富人区,他非常聪明,但是和乔布斯暴躁的脾气不同,他非常温和。和乔布斯一样,他也喜欢禅宗、迷幻药和迪伦。科特基非常喜欢乔布斯的录音机。他说:“史蒂夫有一台TEAC牌录音机,还有迪伦几乎全部的磁带,这真是太酷了。”

乔布斯通过科特基认识了伊丽萨白·霍姆斯。她是他们的同学,同时也是科特基当时的女友,她也很痴迷禅宗。乔布斯第一次见到霍姆斯的时候,就表现出了性格中恶魔的一面,他羞辱霍姆斯说:“要多少钱你才愿意跟另一个男人上床?”尽管这样,霍姆斯并没有生气,依然和乔布斯成为了朋友。作为穷学生的他们,经常会搭乘别人的便车出去玩,或者一起探讨生命的意义,周末的时候为了吃顿好的,他们还会去哈雷·克里希纳寺品尝免费的素食。科特基后来回忆说:“这些活动对我们非常有意义,我们对于禅宗是非常认真的。”

自里德学院退学后,乔布斯有了大量的自由时间,他除了听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和与朋友们相处外,其他时间都泡在了图书馆里看书,这期间他读的大多数书籍都是禅宗方面的。也就是在这段时间,他看了铃木俊隆的《禅者的初心》,帕拉宏撒·尤迦南达的《一个瑜伽行者的自传》,理查德·莫里斯·比克的《宇宙的意识》,以及丘扬创巴的《突破精神唯物主义》等。在这些书籍中,《禅者的初心》一书对于乔布斯的影响最大,它的作者铃木俊隆是禅宗南五家之一的曹洞宗在日本的传人。他在1959年到达美国,立志在美国宣扬佛法,教美国人修习禅道,《禅者的初心》就是他为美国人写的禅宗的入门书籍。

霍姆斯当时没有住校,而是在外面租了一个房子,为了追寻禅宗之道,乔布斯他们就将霍姆斯房间的阁楼中改造成了冥想室,尽管房间很小,但是他们却尽可能地布置出了冥想需要的氛围,印度花布、一块手纺纱棉毯、蜡烛、熏香和冥想坐垫等应有尽有。乔布斯后来回忆说:“那里偶尔会成为我们吸食迷幻药的场所,但是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在里面冥想。”

1973年,乔布斯为了追寻禅宗之道,进行了一次印度精神之旅。但是他在印度并没有找到自己的精神导师,而是领悟到了体验的重要性。他回到洛斯阿尔托斯的家,开始通过各种途径追求精神启蒙。早上和晚上的时候,他会进行冥想和禅修,其他时间则去斯坦福大学旁听物理或者工程学的课程。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个多月后,乔布斯来到了雅达利公司上班。他偶然间发现《禅者的初心》的作者——铃木俊隆在旧金山有一个禅宗中心,并会在每周三晚上去那里开讲座,和一群禅宗爱好者一起冥想,于是乔布斯加入了他们。但是很快,乔布斯和其他的禅宗爱好者都觉得一周一次这样的活动根本满足不了他们对于禅宗的爱好,于是,铃木俊隆就让自己的助手乙川弘文开办了一家全天开放的禅宗中心。乔布斯和他当时的女友克里斯安·布伦南、科特基及霍姆斯等都经常去那家禅宗中心冥想和禅修。偶尔,乔布斯还会一个人去乙川弘文的另一处教学点塔萨加拉禅宗中心禅修。

科特基说:“跟乙川弘文禅修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他的英语口语很差,语速很慢,尾音拖得很长,因此,听他说话就好像在听吟诵,非常富有启发性。很多时候,我们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当时的状态很好。”霍姆斯则完全投入到了冥想的状态中:“在乙川弘文的禅宗中心里禅修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我们学会了如何摒除外界的打扰。我记得有一次,我们正在冥想,外面下起了大雨,乙川弘文就教导我们借助外界环境集中注意力的方法。”

科特基回忆说:“当乔布斯进入禅修状态的时候就会非常严肃,目空一切,非常难以相处。”乔布斯和乙川弘文的见面频率非常高,几乎每天都见面,他说:“和乙川弘文相处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我会争取尽可能多的时间和他在一起,这甚至影响了他的生活。他的妻子是斯坦福的护士,有时她下晚班回家了,我还待在他们家里没走,她就会轰我出门。有一段时间,我向乙川弘文询问,我是否应该放弃工作,完全投入到对于精神的追求中,但是他反对我这么做,他认为工作和修行并不冲突,我可以边工作边修行。”如果没有乙川弘文,可能世界上会多一个与世无争的禅师,但是却将少一个改变世界的乔布斯。

乔布斯经常跟乙川弘文交流禅宗或生活中的各种困惑,乙川弘文自此成为了乔布斯的精神导师。1991年,乔布斯结婚的时候,他邀请乙川弘文担任了主婚人。他们之间这种亦师亦友的关系一直持续到2002年乙川弘文去世——2002年7月26日,在瑞士海滨,乙川弘文5岁的女儿不慎落水,乙川弘文为救她,溺水身亡。

乔布斯为了追寻自我意识,曾经花费1000美元在一个叫“俄勒冈感觉中心”的地方参加过一个为期12周的原始尖叫疗法。这种疗法由洛杉矶的精神治疗师亚瑟·亚诺夫发明,他认为人的心理问题都是由童年时受到冷落或伤害造成的,受这种问题干扰的成年人可以通过再次经历那些痛苦时大声尖叫、打枕头或者往墙上打球等行为发泄那种痛苦,从而从那种痛苦中解脱出来。乔布斯认为这种疗法比谈话疗法要好,因为它让人直接抒发了感受和情感,而不仅仅是接受理性的分析。他说:“这种疗法更注重体验,而不是思考,所以你只要闭上眼睛,完全投入就可以了,它会激发人们获得更深刻的见解。”但是他认为这种方法并没有什么效果,“那是一种陈旧的解决方法,没有任何创新,太肤浅了,不能促使人们进行更深刻的自我省悟。”但是霍姆斯认为,原始尖叫疗法让乔布斯更自信了:“原始尖叫疗法部分地增强了乔布斯的自信心,削弱了他的自卑感,这让他在那段时间看上去很平静,而不再像原来那样粗暴。”

原始尖叫疗法后来也成为了乔布斯现实扭曲力场的一部分,它让乔布斯相信只要自己想,就可以让别人完成不可能的事。霍姆斯对于禅宗的完全痴迷,让她在与科特基分手后,曾经加入了一个邪教组织,这个组织要求成员断绝和所有朋友的联系。乔布斯对于这条禁令置若罔闻,有一天,他直接开车来到邪教的大本营拉着霍姆斯就走,要求霍姆斯和他一起去弗里德兰的团结农场,同时还要求霍姆斯也得开一段路程的车,可是霍姆斯根本不会开手动档的车。霍姆斯后来回忆说:“我告诉他说,我不会开手动档的车,他根本就不予理会。他将车开到大路上之后,就强迫我开车,刚开始的时候,他帮我换档,后来时速达到55英里后,他就放着迪伦的《路上的血迹》(Blood on the Tracks),把头枕在我的膝盖上就睡着了。对于他来说,他要你会什么,你就得会什么。他完全信任我,这让我做到了我以前从来没做到过的事情。”霍姆斯接着说,“史蒂夫是有魔力的。如果他认为你可以,那么你就可以。当他希望一件事情发生时,他就会千方百计地让这件事发生,这就是史蒂夫。”

乔布斯对于禅宗的信奉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和赶时髦,而是一种精神上的寄托,他终身都在追寻东方精神、佛教禅宗及个人启蒙,并且终生都遵循着禅宗的基本戒律,比如他非常重视经由集中精神而直观体验到的灵感和体悟。在很多年后的2011年,55岁的乔布斯发布了iPad2,他在自己的iPad2上下载了好几部电影,但是只下载了一部书,那就是他在里德学院时读过的《一个瑜伽行者的自传》。由此可见,乔布斯对于禅宗是多么痴迷。科特基说:“史蒂夫是禅宗的忠实拥护者,禅宗深刻地影响了乔布斯,正是禅宗促成了他极简主义的美学追求。”乔布斯也认为佛教对自己影响非常大:“是佛教让我意识到,有时候,直觉比理性思考更重要而有意义。”但是佛教只是在乔布斯身上留下了印记,却没有完全改变乔布斯,佛教讲究放下,讲究随缘而不执着于一点,但乔布斯始终没有做到这些。但也正是这种对于自我的坚持,让乔布斯独一无二,成为了不可复制的。

乔布斯童年时,受一位栽培有机作物的邻居影响,喜欢上了有机食物和蔬菜。上大学后,有一本书更深刻地改变了他的饮食习惯,这本书就是弗朗西丝·摩尔·拉佩编著的《一座小行星的新饮食方式》,这本书高度颂扬了素食主义,指出素食主义对于个人及人类居住的地球都有不可估量的好处,向人们提倡素食主义的生活方式,这种观点让乔布斯深信不疑,他后来回忆说:“那本书让我决定,为了自己也为了地球,再也不吃肉类了。”素食主义本无可厚非,但是这本书却将乔布斯引导到了一些极端的饮食习惯上,比如乔布斯会催吐、禁食或者是连续几个星期只吃同一种食物,这让周围的朋友们不能忍受。

乔布斯这种极端的饮食习惯自大一就开始了,受乔布斯影响,科特基也看了这本书,和乔布斯一样,在看过这本书后,他也成为了严格的素食主义者,但是,科特基这样评价乔布斯对于素食主义的态度:“他执行得特别彻底,有时候仅靠燕麦片维持生存。每隔一段时间,我们都会去农民合作社采购,他会一下子买上足够吃一星期的燕麦片,然后搭配点其他的散装食品,比如椰枣或者杏仁,以及胡萝卜。乔布斯对于胡萝卜的喜爱,源于他有一个冠军牌榨汁机,可以把胡萝卜榨成汁或做成沙拉。朋友们中间有个传闻说,史蒂夫因为吃了太多胡萝卜,皮肤呈现橘黄色,这可不是空穴来风的。”乔布斯对于胡萝卜汁的喜爱后来延伸到了苹果公司,公司提供免费的胡萝卜汁。乔布斯一生的对手兼好友比尔·盖茨就曾经开玩笑说:“我这一生喝过最贵的饮料是苹果公司的胡萝卜汁。”

如果说《一座小行星的新饮食方式》只是让乔布斯的饮食习惯变得极端,那么德国营养学狂热者阿诺德·埃雷特所著的《非黏液饮食治疗学》则让乔布斯的饮食习惯变得怪异。

埃雷特认为饮食中应该只有水果和不含淀粉的蔬菜,否则的话身体就会产生有害的黏液,他还认为人们应该定期地进行长时间的绝食从而清理身体。乔布斯看了这本书后,开始进行尝试。刚开始的时候,他尝试着只吃苹果,坚持了一个星期。然后,他开始试着绝食。从两天到一个星期,甚至更久,最后通过喝大量的水,进食少量的蔬菜而结束绝食。乔布斯后来回忆说:“当时我疯狂地迷恋那种饮食方法。那真的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在坚持绝食一周后,因为身体不用消化食物了,人就会获得更多活力。我当时觉得自己步行到旧金山去都没有问题。”

这种苛刻的饮食习惯也给乔布斯带来了一些问题,在弗里德兰的团结农场,乔布斯就曾经因为刚吃完就吐出去,而让很多人认为他有贪食症。后来,乔布斯罹患癌症后,这种苛刻的饮食习惯更成了他术后恢复的最大障碍。

印度之行

“我第一次意识到也许托马斯·爱迪生对世界的贡献比卡尔·马克思和尼姆·卡洛里·巴巴加起来还大。”

——谈起印度之行给自己的影响时,乔布斯如是说

1974年时,乔布斯之所以急切地想要进入雅达利公司是因为他想要攒钱进行一趟印度朝圣之旅。他的大学同学罗伯特·弗里德兰曾在1973年的夏天进行过一次这样的旅行,弗里德兰回来后兴高采烈地向乔布斯和科特基讲述了这次旅行的各种际遇,这让乔布斯和科特基心驰神往,他们决定也去印度进行一趟朝拜之旅,弗里德兰就给他们提供了一位高僧的联系方式和住宿地址。但是乔布斯和科特基没能立刻开始这趟旅行,因为他们没钱。

在雅达利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乔布斯攒够了旅行所需的费用。他来到奥尔康的办公室,没有任何铺垫地说:“我要辞职去印度寻找精神导师。”奥尔康后来回忆说:“他来到我的办公室,眼睛直视着我,突然宣布说:‘我要辞职去印度寻找我的精神导师了。’我以为他在开玩笑,就说:‘好的,代我向你的导师问好!’接着,他说,他希望我可以承担他来回的车费,我这才意识到他是说真的,他要辞职去印度,我说:‘做梦,不可能,我不会承担路费的。’”不过后来奥尔康想到公司里有一批零件需要运往慕尼黑,在那里组装完毕后由都灵(意大利的一个城市)的批发商负责配送出去。但是因为美国市场上的游戏是每秒60帧,而欧洲市场上的游戏是每秒50帧,所以在使用时需要进行一些调整。于是奥尔康把乔布斯叫来向他讲明了情况,希望他可以去押送这批货物到欧洲,并把这个问题解决,然后从那里去印度,因为从那里去印度要便宜一些。乔布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乔布斯离开奥尔康办公室的时候,奥尔康开玩笑似的说:“记得在两个小时内解决问题。”乔布斯到达慕尼黑后,真的在两个小时内解决了所有问题。

尽管只有短短两个小时的相处时间,乔布斯还是让德国那一群穿着西装的经理很不舒服。他们向奥尔康抱怨说:“他真的是你们公司的技术员吗?他看起来就像个流浪汉,身上的味道也和流浪汉差不多,而且行为粗鲁。”奥尔康对这样的抱怨充耳不闻,他问:“他帮你们解决问题了吗?”对方回答是的。他说:“那不就行了,下次你们再有什么问题,可以尽管给我打电话,我这里有很多他这样的人。”他们说:“不用了,下次我们宁愿自己解决,也不再和他那样的人打交道了。”奥尔康听后心里窃喜,没想到派乔布斯去还起到了这样独特的作用。在德国经理向奥尔康抱怨的同时,乔布斯也向奥尔康抱怨说:“他们只给我提供土豆和肉,他们甚至都不知道‘素食’这个词,真是太糟糕了。”

但是接下来的都灵之旅就让乔布斯感觉好多了,他对于意大利人的热情和好吃的意大利面印象深刻。他说:“都灵是一座生机勃勃的工业城市,我在那儿的几周真是美妙极了。都灵的那个批发商是个很好的人,他为了照顾我的口味,每天都带我去一个饭店吃饭。那家饭店最好的一个地方就在于它没有菜单,你想吃什么直接告诉他们,他们就能给你做出来。那个地方真是太棒了,意大利最有名的菲亚特汽车制造公司的董事长有时会去那里吃饭。那里只有八张桌子,却有一张是专门为他预留的。”

在解决了都灵批发商的问题之后,乔布斯去瑞士的卢加诺拜见了弗里德兰的叔叔,也就是团结农场的真正主人,然后就从瑞士直接搭飞机去了印度。

1974年初,一身嬉皮士打扮的乔布斯到达了印度,他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光着脚走出了新德里机场。他出机场后直接乘车来到了弗里德兰给他推荐的酒店,但是那家酒店客满了,他只有去了出租车司机极力推荐的另一家酒店。乔布斯每当回忆起这件事的时候,都会这样说:“那个人肯定拿了酒店的回扣,因为他带我去的那个酒店真是糟糕透顶,甚至水都没有过滤,可是老板骗我说过滤了,我就直接喝了。傻傻的我很快就因为饮用不卫生的水而患上了痢疾,高烧不退,身边也没一个人照顾,于是体重一个星期内就从160磅(约72.5千克)减到了120磅(约54.4千克),真是可怜极了。”

一个多星期后,乔布斯终于好了一点,他决定立刻离开新德里这个倒霉地。他去了印度北部城市赫尔德瓦尔,它是一个面积和帕洛奥图差不多大小的城市,靠近恒河的源头,乔布斯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它每三年就会举行一次盛大的宗教集会。而1974年恰逢每12年举行一次的最大规模的集会,称为“大壶节”(Kumbha Mela)。一下子这个当地居民不到10万的城市涌进了超过1000万人。乔布斯后来这样回忆大壶节的情形:“满眼看到的都是教徒,随便一个帐篷里都住着一个甚至几个导师级的人物。还有人骑着大象巡游,非常热闹,但是那不是我想追寻的,所以在那里呆了几天后,我决定离开。”

乔布斯决定去拜访弗里德兰曾经拜访过的尼姆·卡罗里大师。他先乘火车又转乘汽车来到了大师所在的村庄,结果遗憾地发现,尼姆·卡罗里大师已经去世了。没有了目标的乔布斯,在一户人家里租了个房间安顿下来。这户人家给他提供素食,并帮助他恢复了健康,乔布斯后来在提到这户人家的时候总是充满了感激。在这里他再次重读了《一个瑜伽行者的自传》,它是之前的一位旅行者落下的。乔布斯将这本书读了好几遍,因为在那里真的太无聊了。但是在那里他也交到了一个一辈子的好朋友——拉里·布里连特。他是一名流行病学家,当时在印度以根除天花为己任,后来主要负责帮助谷歌运营慈善机构,并负责管理斯科尔基金会。

正在无聊之时,乔布斯听到了一个消息,有位印度教的圣人要在一名富商位于喜马拉雅山脉的住处举办信徒聚会,乔布斯就赶了过去。在那里乔布斯经历的一件事,让他坚信自己是与众不同的。乔布斯回忆起当时参加那次聚会的目的时说:“我去印度的目的就是找到一位有灵性的人,而那里无疑给我提供了机会。同时,我好久都没有吃顿好的了,我想那里也许会有好吃的,所以我就赶了过去。事实证明,我猜对了,我刚走进房子的时候就闻到了食物的香味。”当乔布斯正在享用美食时,乔布斯希望遇到的那位圣人,突然就从人群中选中了他,拉着他疯了一样开始大笑。乔布斯说:“当时我正在吃东西,他突然穿过人群,来到我面前,拉着我说:‘你纯净得就像个孩子。’”然后那位圣人拉着乔布斯逃离人群,来到了一个小山丘上,那里有一口井和一个小池塘。他拉着乔布斯坐下,拿出一把剃刀和一块肥皂,并开始把肥皂打在乔布斯头发上,然后用剃刀把乔布斯的头发剃光了。乔布斯说:“他拿出剃刀的时候,吓了我一跳,我还以为他是个疯子。他边给我剃头边说这是在拯救我的健康。事实证明,他的剃头技术相当不错。”这个传奇经历,让乔布斯坚信自己是与众不同的,他认为世界上的有些人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是受到了上帝启示的,比如爱因斯坦、甘地等,而他自己也是其中之一,这种心理暗示对他独特人格的形成有重要的影响。

这件事之后没多久,乔布斯的好友科特基也来到了印度,乔布斯就返回新德里去见他。两人会合后,开始坐着公共汽车到处溜达。此时的乔布斯已经彻底地放弃了对于精神导师的寻找,而更多地转向了通过苦行体验、感官剥离和返璞归真寻求启蒙。

乔布斯和科特基后来晃荡到了靠近中国西藏的马纳里镇,在这里,科特基的睡袋连同旅行支票一起被偷走了。于是他们不得不返回新德里取消旅行支票,兑换现金。但是银行拒绝给他们兑换现金。这时,乔布斯的签证马上就要过期了,而科特基的签证则是延期的,而且机票是四个月往返,所以乔布斯就把自己所剩的总共150多美元都给了科特基,以便他可以在印度待到八月底。科特基回忆说:“他不但担负起了我的住宿和饮食开销,还把自己仅剩的钱都给了我。”

此时的乔布斯,对于印度已经没有什么眷恋了,他决定启程回家。在印度游荡了7个月后,1974年的秋天,乔布斯踏上了归程,在回家的途中,他又在伦敦逗留了几天,拜访了一位本来约在印度见面的朋友,然后就乘坐最便宜的一班飞机回到了奥克兰。在奥克兰机场,他打电话给自己的父母让他们来接他。保罗和克拉拉接到电话还犹豫了一下,电话那头真的是自己的儿子吗?他自从去印度后,只给自己写过几封简短的信,他真的回来了吗?保罗夫妇惊喜异常,他们立刻开车从洛斯阿尔托斯来到了奥克兰机场。乔布斯后来回忆起当时与父母见面时的情景时,总会不自禁地笑出声来:“当时我的头发被剃光了,身上穿着印度棉袍子,皮肤被晒得又黑又红,他们从我身边来来回回走了差不多5次,妈妈才终于走到我身边试探性地叫:‘史蒂夫?’我抬起头说:‘嗨,妈妈。’”

这次印度之行,尽管没能让乔布斯找到自己的精神导师,但是仍然给乔布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很多年后,乔布斯曾经这样总结印度之行对自己的影响:“从印度一下子到美国给我的文化冲击特别大。印度人做很多事都完全凭直觉,而我们则更多的时候依靠理性思维,所以印度人的直觉要比我们发达得多。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但是对我来说,直觉有时更重要,它对我的工作有很大的影响。理性思维是西方人后天习得的,它是西方文明的一项伟大成就。但是在印度,人们从来都不学习理性思维,他们学习直观和经验智慧,这些东西是和理性思维同样重要的。自印度回到美国后,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我更清醒地意识到了西方世界的喧嚣和理性思维的不足。如果你平心静气地审查自己的内心,就会发现它是多么浮躁。此时你越是想平静下来,就越是浮躁。要让心真正平静下来,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如果耐得住性子,等心真正平静下来了,你的直觉就会开始灵敏,会聆听到很多美妙的东西,会更清楚地看到事情的本质,也更真实地感受周围的现实环境。总之,当心静下来的时候,人的视界就会得到极大地延伸,也就能看到更深层的东西了。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修行,只有不断地练习,才能有所收获。”

这次印度之行,除了让乔布斯感受到东西方看待问题的不同角度外,还让他意识到了科技的重要性,他说:“看到印度当地原始的耕作工具,我第一次意识到也许托马斯·爱迪生对世界的贡献比卡尔·马克思和尼姆·卡洛里·巴巴加起来还大。”正是这个认识,让乔布斯在参禅和创造让人惊艳的产品中找到了平衡,迈开了他一边参禅一边改变世界的步伐。

《打砖块》游戏

“我不知道那些传言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拿到钱分一半给沃兹,一直都是这样的。”

——听到有人说自己私吞《打砖块》游戏的奖金时,乔布斯如是说

自印度归来后,乔布斯稍微休息了一段时间就重新回到了雅达利公司上班。

奥尔康回忆说,那是1975年初的一天,当时他正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乔布斯在雅达利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韦恩冲进了他的办公室喊道:“嘿,你猜谁回来了?是史蒂夫!”然后他就看到了当时的乔布斯:黑红的脸,怪异的橘黄色袍子,赤脚,手里还拿着一本《此时此地》,看起来和寺院里的僧人无异。乔布斯问奥尔康,自己可不可以回来上班,奥尔康说:“当然可以。”

和原来一样,乔布斯还是被安排上夜班,这样的安排无意间为乔布斯和他的好朋友沃兹提供了相处机会。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正在惠普上班的沃兹,一个偶然的机会在森尼韦尔的一家保龄球馆里玩了一次《乒乓》游戏,就迷上了。当他知道乔布斯在雅达利公司上夜班后,就经常在吃过晚饭后来找乔布斯免费玩游戏。对于这种揩油的行为,雅达利公司的老板布什内尔采取了纵容态度,这是因为,沃兹为了炫耀自己的本领,曾经将《乒乓》游戏利用很少的芯片改造成了可以在电视机上玩的版本,并向布什内尔进行了展示。布什内尔当时就对沃兹的设计赞不绝口,他想挖沃兹来雅达利公司上班,但是沃兹拒绝了,因为他喜欢惠普公司。

既然不能将沃兹挖到自己的公司,布什内尔想到了另外一个利用沃兹才能的方法,那就是通过乔布斯让沃兹为雅达利公司设计一款游戏。当时,雅达利公司在设计游戏时,动辄就需要用上百块芯片,这让成本急速上升,布什内尔决定改变这种现状,然后他就想到了沃兹。于是,1975年夏季的一天,布什内尔将乔布斯叫到了办公室说,公司打算设计一款新游戏,名字叫《打砖块》。这款游戏将一改原来《乒乓》游戏需要两个人才能玩的格局,而将采取一个人也可以玩的单机模式,玩家需要将球击向一面墙,每击中一块砖,这块砖就会消失,当玩家把这面墙上的所有砖块打完后,就可以逃出去了。他说:“史蒂夫,我打算让你设计这个游戏,而且用的芯片越少越好。如果你能完成的话,我就给你750美元的薪酬。除此之外,如果你用的芯片数少于50块,那么每少用一块,就有100美元的奖金。”乔布斯欣然接受了任务。

当晚他就将这件事告诉了来玩游戏的沃兹,并请沃兹和自己一起完成,他说:“我把酬劳分你一半,咱们一起完成吧!”沃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但是他在乎的并不是那一半的酬劳,而是因为他觉得可以设计出一款很多人都会喜欢的游戏非常酷,同时也可以展示自己的才能。布什内尔对于乔布斯请沃兹帮忙这件事,这样说:“我把这看作是买一送一,沃兹是个更加优秀的工程师。”乔布斯在沃兹答应帮忙后,才扔出了一枚他自己制造的重磅炸弹:“我忘了跟你说,我们只有四天时间。”沃兹一下子惊讶地睁大了双眼:“四天?通常情况下设计一个这样的游戏至少也要几个月吧?四天,就我们两个人怎么可能完成?”这时,乔布斯第一次在沃兹面前展示了现实扭曲力场,沃兹后来回忆说:“当时我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在四天内设计好这个游戏,但是史蒂夫让我做到了。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布什内尔曾经这样评价乔布斯:“当他想做某件事的时候,计划表都是按天和星期制定的,而不是按照月或年。”确实,当时布什内尔根本没有给乔布斯时间上的限制,只是乔布斯要在四天后去团结农场收苹果,所以他决定要在四天内完成所有设计。

对于这一情况毫不知情的沃兹,开始了夜以继日、不眠不休的设计工作。他会利用白天在惠普上班的间隙画出设计草图,晚上吃过饭后就赶到雅达利进行设计。沃兹在设计的时候,乔布斯就会在一边将芯片按照设计图排布在电路板上。沃兹说:“如果史蒂夫排布芯片的速度跟不上我设计的速度了,我就会在他摆弄芯片的时候,玩一会儿我最喜欢的《极速赛道10》游戏。”在两人的密切配合下,四天后,他们竟然真的完成了这项原本不可能的任务,而且仅用了45块芯片,这比布什内尔要求的足足少用了5块芯片。

第五天一大早,乔布斯就带着只用了45块芯片的《打砖块》游戏的电路板来到了布什内尔的办公室。布什内尔对于乔布斯的到来非常吃惊,他还以为乔布斯要放弃这个挑战了,就在他要开口询问的时候,乔布斯开口了:“游戏的电路板设计完成了,而且只用了45块电路板。”布什内尔吃惊地张大了嘴,暗想,天啊,这速度也太快了。于是,他爽快地付给了乔布斯750美元的薪酬和500美元的奖金。

乔布斯拿到钱后,将薪金平均分成了两份,并将其中的一份给了沃兹。但是关于那份奖金却成了乔布斯和沃兹之间一件没有定论的悬案,甚至就连当事人乔布斯和沃兹自己有时也搞不清楚事实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

那是在10年后的一天,沃兹在乘坐飞机时,偶然遇到了雅达利公司的首席工程师奥尔康,两个人在聊天时,奥尔康无意间透露当年沃兹和乔布斯设计的游戏除了拿到薪酬外,还有奖金。这让沃兹大吃一惊,因为乔布斯从来没有跟沃兹提到过有奖金这回事。

这让沃兹很受伤,他并不是在乎那笔钱,而是觉得乔布斯在感情上伤害了自己。他说:“我不明白史蒂夫为什么要骗我,他为什么不告诉我实话呢?如果他确实需要那笔钱,我会把钱给他的。他是我的朋友,朋友就应该互相帮助不是吗?对我来说诚实是很重要的,但我也知道,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他知道奖金的存在后,曾给乔布斯打电话询问这件事,乔布斯矢口否认,他说:“根本就没有这回事。我也绝对没有私吞奖金。”沃兹听后选择了相信乔布斯,他说:“如果做过,他应该会记得的。既然他说不记得,那就应该是没有做过。”沃兹始终是这样单纯的一个人。后来当再有人问题这件事的时候,他说:“我宁愿让这件事就这么过去,我不想因为这件事就去评价史蒂夫是个怎样的人。他本身就是个多面体,耍手段只是他得以成功的诸多特性中的阴暗面。为什么人们一定要执着于他的这一面呢?”

乔布斯曾经授权《时代》杂志前总编沃尔特·艾萨克森写一本关于自己的传记,因此,他成为了少数几个乔布斯愿意吐露心事的对象之一。他曾向乔布斯询问此事,乔布斯当时表现的反常地安静,很迟疑,他说:“我不知道那些传言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拿到钱分一半给沃兹,一直都是这样的。1978年之后沃兹就不再工作了,但他在苹果的股份还是和我一样多。”

尽管有这样的小插曲,但是沃兹从来都不掩饰他对于乔布斯的欣赏和赞叹,他说:“我坚信我人生中接受过的最棒的一次邀请就是史蒂夫邀请我一起设计《打砖块》游戏,是史蒂夫给了我机会,设计出了一款人人都喜欢的游戏。这太酷了。”

就像沃兹说的,不论事实怎样,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这件事只是增加了乔布斯身上的传奇色彩而已。

《打砖块》游戏可以说是乔布斯和沃兹创办公司前的一次试水,尽管中间也有波折,但是它却让乔布斯完成了商业和设计上的入门课,这为苹果公司的创立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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