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弁言

整理弁言

在楚辭學史上,胡濬源《楚辭新注求確》是一部相當重要的楚辭注本,以其獨特的編纂體例、獨到的研究方法,對楚辭研究做出可圈可點的學術貢獻。然而時至今日,學術界對胡濬源的生平履歷與著述大多語焉不詳,而對其《楚辭新注求確》的成書過程、著述體例、研究方法與學術成就也未做全面的、深入的專題論述,僅有幾篇概述性的提要或簡單引用其觀點的論文。我們在前人的研究基礎上,對此作了深入、系統的探究,以期能更爲準確地知其人、論其書。

一、胡濬源的生平履歷與著述

關於胡濬源的生平履歷與著述,學術界至今未做深入的考證和詳細的介紹。姜亮夫《楚辭書目五種》:“濬源,號乙燈。分寧人。”潘嘯龍、毛慶《楚辭著作提要》:“胡濬源,號乙燈,分寧(今江西省修水縣)人。具體生卒年不詳,以該書序文等材料考之,當生於乾隆中期,卒於道光初期,一生以教私塾爲業。”周建忠《五百種楚辭著作提要》:“胡濬源,號乙燈,分寧(今江西修水)人。”由此可見,前輩學者只是簡單提及胡濬源的號與籍貫。

事實上,關於胡濬源的生卒年、字號、籍貫、仕宦經歷、品行操守、著述等情況,皆有較爲詳實的文獻資料可供論考。經考證,有關胡濬源生平履歷與著述的記載主要有《光緒江西通志》卷三十四“選舉表”、卷一百四十“列傳”,《義寧州志》卷二十一“選舉志”、卷二十三“人物志”、卷二十五“人物志”,《銅鼓县志》卷二十八,以及《楚辭新注求確》中的序文等。

胡濬源,字甫淵,號乙燈,武鄉(今江西省銅鼓縣)帶溪人。生於乾隆十三年(1748)。幼年聰慧特異,十歲十三經成誦,十二歲應童試,二十歲補弟子員。當時文宗蔣時庵(按:蔣元益,字希元,一字漢卿,號時庵,乾隆十年進士)非常器重他。乾隆四十二年(1777),考中舉人,曾三舉鄉賓。乾隆四十五年(1780),會試薦元,因詩而落第,時論皆惜之。

乾隆五十二年(1787),會試,吏部大挑知縣,胡濬源中選,被分發河南,在部請假歸省。是年冬,他抵達河南,權署商水。任商水知縣期間,他處理案件,迅速果斷,公正清廉,深獲百姓愛戴。離任時,士民沿途護送竟至百里。隨後,他辭官歸家以終養父母。乾隆五十四年(1789),其父去世。他服喪期滿後,前往河南,權署考城。任考城知縣期間,他賑饑禦災,以恤民馴暴爲急務,蝗不入境。上司嘉其才能,提任他爲新鄭知縣。當時,“楚匪”滋事,徭役無虛日,胡濬源云:“甯毁家,毋累民。”京兵入民家,民情洶洶,親爲安撫,事定告病引退。

嘉慶三年(1798),告退還鄉,訂正家乘,修葺祠墓,培植後輩,讓其家鄉獲益匪淺。道光二年(1822),奉命修訂舊版《義寧州志》。道光四年(1824)冬,《義寧州志稿》撰成,胡濬源卻溘然長逝,享年七十七歲。

胡濬源父親名爲胡全霦,祖父名爲胡果玉。其祖父生平厚重樸實,慷慨好施,凡遇義舉無不解囊,凶年無不救濟,人稱世有陰德。胡濬源兄弟可考者有胡澄源、胡濟源,胡澄源乃胡友梅(曾任鉛山縣教諭)之父,胡濟源乃胡友蘭(曾中武舉)之父。胡濬源共有六子,即雲從、雲會、雲行、雲凌、雲翼、雲作,其中雲從、雲會爲庠生。

胡濬源平生秉性沖澹,以詩文書畫自娛,所著有《飲墨時藝》三卷、《斗酒篇》二卷、《楚辭新注求確》十卷、《霧海隨筆》十六卷、《隨遇草》二卷、《韓集五百家注旁參辟謬》四十卷、《雜文》十二卷、《豫小風》六卷、《秫田集》十四卷、《尚友集》十卷、《鐵拍集》一卷、《外集》六卷、《義寧州志稿》四卷、《遺忠錄》二卷、《歷代經籍注疏目錄》四卷。其中僅有《楚辭新注求確》、《霧海隨筆》兩部完整地保存在國家圖書館,《義寧州志稿》藏銅鼓縣誌辦。

二、《楚辭新注求確》之成書與版本

從胡濬源《楚辭新注求確·序》可知,該書完成於“嘉慶二十一年季春月哉生明”,即嘉慶二十一年(1816)農曆三月初三,時年胡濬源六十九歲。

胡濬源在《楚辭新注求確·序》中,指出他參閱過漢代以來各家注《楚辭》本,如王逸、蘇軾、洪炎、洪興祖、朱熹、吳仁傑、蔣驥、蕭雲從、林雲銘等人的注本,認爲“諸家詳賅,已無微不搜矣。然原文於經、史、子外,獨創一格,爲詩之變而賦之祖;字句承轉恍惚,未易確以跡求。後之讀者,以其恢奇奧衍,不得不乞靈於注。而注家或專疏其辭,或渾括其指,或牽於古而曲爲之說,遂致有累複扞格、齟齬不合、揆之情理不安不確者,如《離騷》之以女比君,《九歌》之爲主祭詞,《天問》之以後出書釋上世不傳之事,如此類俾千古奇文幾成怪文矣”。對前人注疏,他皆不甚滿意,“向耿於懷,未及辨也”。晚年,他家塾課暇,在注《韓集五百家注旁參》時,剛好見兒輩案頭,“又有近時王遜直同侄帶存所注《楚辭評注》十卷,因取閱之,隨閱隨批,不覺竟其卷”,故撰成足成一家之見的《楚辭新注求確》一書。該書卷一、卷二、卷三,各卷末有胡濬源之子雲會或雲從“按語”。

《楚辭新注求確》之版本,有清嘉慶二十五年(1820)長沙務本堂刊本,國家圖書館藏。該版本,經過其子雲從、雲會、雲行、雲凌、雲翼、雲作,侄兒友梅、友蘭,以及內侄張奉仁校訂後刊行。此後,影印該刊本的有1986年中國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楚辭彙編》影印本、2000年北京出版社《四庫未收書輯刊》影印本、2008年廣陵書社《楚辭文獻集成》影印本、2014年國家圖書館出版社《楚辭文獻叢刊》影印本。另外,日本早稻田大學圖書館藏有《楚辭新注求確》的和刻本。該刊本也題爲“清嘉慶二十五年(1820)長沙務本堂刊本”,然對照國內藏本,卻發現有不少出入。如,和刻本將《舊目錄序》移至《楚辭新注求確·目錄》前。又如,《離騷》題解“則《懷沙》‘畢命’即遷‘即死’”句中“遷”字,和刻本作“迓”字;《離騷》“飲余馬於咸池”句中“飲”字,和刻本作“入”字;《離騷》“吾令鴆爲媒兮”中“令”字,和刻本作“合”字。諸如此類,和刻本均誤。再如,《天問》“授殷天下,其位安施”句,和刻本注云“‘施’,葉拖”、“持以與人曰‘授’。‘施’,猶‘加’也。‘成’,謂成王。管、蔡以武庚叛周,是反成王也;名爲奉殷,其意實欲自爲之,故問:‘其位安施乎?’首倡逆謀,卒自殞滅,其罪依何等乎”,然和刻本此處所注與劉夢鵬《屈子章句》所注大體相同,疑爲誤抄劉夢鵬《屈子章句》所注。由此可見,和刻本存在不少錯誤,其價值實不如國內藏本。

三、胡濬源《楚辭新注求確》之體例

面對前人浩如煙海的《楚辭》研究成果,胡濬源在編著《楚辭新注求確》時,既有繼承,又有發展,正所謂“前修未密,後出轉精”。全書在箋注編纂方面頗費功夫,不論在解釋字詞、串講句意、引用典籍,還是在闡發旨意、點評文藝、印證作品上都自成體例,融入了胡濬源本人的編著理念和學術風格。

1.解釋字詞。胡濬源認爲,“讀者亦不必專泥音而忘義”。該書在解釋字詞方面,先“舊注”,後“濬按”;有時僅有“舊注”而無“濬按”,亦有時只有“濬按”而無“舊注”。所謂“舊注”,即王萌與其侄王遠所注《楚辭評注》,然有時全錄《楚辭評注》,亦有時節錄《楚辭評注》,偶爾穿插他人之注疏或自己之按語於其中。該書卷一、卷二、卷三,各卷末有胡浚源之子雲會或雲從“按語”。胡濬源在“濬按”中,或獨創新說,或批駁他說。獨創新說,如就《離騷》“恐美人之遲暮”中“美人”二字,云:“‘美人’,指君,亦不專指君,凡賢皆是。篇中‘內美’、‘保美’、‘信美’、‘蔽美’、‘兩美’、‘求美’、‘珵美’、‘委美’,又‘委美’,終以‘美政’,‘美’字公用也。”胡濬源將“美人”理解爲一切賢人,頗有新意,後來金開誠繼承和發揚此說,《楚辭選注》:“美人,泛指有德才和有作爲的人。”又如就《九章·抽思》“聊以自救”中“救”字,云:“‘救’字,猶‘遣’也,而味深。”或批駁舊說,如就《離騷》“委厥美以從俗兮”中“委厥美”三字,云:“此‘委美’,責眾賢自棄其美,從俗干進務入,而不成芳也。下‘委美’,乃君棄原美。……舊注非是,刪去。”又如就《離騷》“吾將上下而求索”中“求索”二字,云:“‘求索’,求可告訴之路也。舊注‘求君’、‘求賢’,皆非;若依舊注,則前‘眾不厭之求索’又求甚麼?”

2.串講句意。該書繼承了朱熹《楚辭集注》“四句一解”的注疏方式,串講句意,皆言簡意賅。如就《離騷》“紛吾既有此內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扈江離與辟芷兮,紉秋蘭以爲佩”四句,云:“此言己之質美而修潔也,被服於芳也。”又如就《離騷》“閨中既已邃遠兮,哲王又不寤。懷朕情而不發兮,余焉能忍而與此終古”四句,云:“‘閨中’,指女。‘哲王’,才指君。二句本自分明,將俗與君總一束。‘閨中’,即上虙妃等。‘哲王’,如上三后、堯、舜、禹、湯、周,及下巫咸所舉湯、禹、武丁、周文、齊桓。‘懷情不發’,與下自己‘曰’字緊應。舊注‘閨中’況列國,比濁世,皆謬,刪去。”再如就《天問》“水濱之木,得彼小子。夫何惡之,媵有莘之婦”四句,云:“‘小臣’、‘小子’,以其微時言耳。舊注云‘惡之’與屈子之本意無涉,舍本意不求而外索旁旨,孤負古人,坐此等繆注也。通篇大意,處處爲嬖女寵、親小人以致亡國寫其照。而本文尚難強解,況欲推之言外乎!”

3.引用典籍。胡濬源注釋《楚辭》時,非常注重典籍的運用,並據典籍進行論析。如就《離騷》“帝高陽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攝提貞於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四句,云:“屈子自序。開首世系,由初生年月日命名字,以迄終身,便居然與國同休戚之誼。先序家世,本《生民》、《玄鳥》二詩,遂爲遷、固以下作史諸人自敘之所始。”胡氏認爲,《離騷》開頭四句是屈子自序,其源頭是《詩經》中的《生民》、《玄鳥》兩篇,並影響後世史家的自敘。又如就《離騷》“恐美人之遲暮”句,云:“《詩》之‘西方美人’,亦非定是美女。惟‘美人’誤作‘女’解,遂致後‘求女’俱誤解矣。”胡氏用《詩經·簡兮》中“西方美人”句來解讀“美人”,認爲“美人”並不一定是指美女。再如就《離騷》“曰黃昏以爲期兮,羌中道而改路”二句,引用《禮記·昏義》孔穎達疏,來論證《離騷》中的“女”並非比君,云:“《禮·昏義》疏:‘壻曰婚,女曰姻。婿以昏時而來,女因之而往。’即此可知,以壻比君,以女自比。”但胡氏在引用典籍解讀《楚辭》時較爲謹慎,不會盲從,如就《天問》“雄虺九首,鯈忽焉在?何所不死?長人何守”四句,云:“《山海經》:‘不死之民,在交脛國東,其人黑色,不死,防風,長三丈。’疑未可爲注此典要。”

4.闡發旨意。胡濬源《楚辭新注求確》在闡發旨意方面,首爲解題,以下分章節加注。胡氏異於王逸以來將《九歌》各篇之大旨置於各篇篇末題目下方的慣例,而是於各篇篇首就注明各篇之大旨,首列“舊注”之評論,次列“濬按”之評語,其目的大概是開門見山、開宗明義,云:“王逸《章句》題皆在各歌後,本《三百篇》法也。茲先注篇旨於前者,以題有新解與歌旨合,欲讀者易曉也。”此外,胡氏認爲,以意逆志時要注意分寸,他特別反對學者隨意比附,误將各篇的旨意一一落實,這在解讀《九歌》時尤爲明顯,云:“《九歌》寄意君國,亦不可泥定篇篇比君。泥之,則《山鬼》既不可比君,《國殤》亦不倫,《湘君》、《夫人》終牽強。若必欲指實,惟《東皇》以比懷王,時王在秦,故末有‘樂康’句祝之也;《雲中》以比襄王,雲中,楚大澤也,有國之謂,二篇辭氣皆甚莊嚴;《湘君》、《夫人》比舊同氣宿賢,如《離騷》以女比賢之意,故多道情思;二《司命》比當國執政,有‘與君導帝九坑’句及‘夕宿帝郊’句,明當共忠於王也;《東君》以日比君,即以天狼比君側近嬖也;《河伯》遠隔江漢,比出使約縱之賢,行人當日國勢所賴;《山鬼》比用事者,如靳尚之徒;《國殤》、《禮魂》則明言將帥忠義之臣,兼以自比也。”在胡氏看來,《九歌》有寄託之意,但不可篇篇坐實爲比君。對此,毛慶予以高度評價,云:“如此處理,則比有些必作某解的注釋,要高明得多。”

5.點評文藝。胡濬源非常善於從文學的角度來分析作品,對於舊注 “不通節旨、脈絡之病”尤爲不滿,云:“注者不細審其輕重、虛實、死活之妙,專於呆句求之,則往往有前後比類、隨步換形者,遂疑爲迭複,又謂爲‘三致意’即此。此不通節旨、脈絡之病也。”胡氏或梳理文章脈絡,如就《離騷》“冀枝葉之峻茂兮,願竢時乎吾將刈。雖萎絶其亦何傷兮,哀眾芳之蕪穢”句,云:“恐眾賢之改節也,伏後‘時繽紛變易’數節。”或論評佳句妙字,如就《離騷》“忽臨睨夫舊鄉”句,云“‘忽臨睨’,‘忽’字始逼到盡處、結處,篇中凡七‘忽’字冠首句,自‘忽奔走’至此,皆有層次脈絡,猶文中用‘不意’、‘不覺’、‘詎知’等字法也。”或指明修辭技巧,如就《惜誦》“忘儇媚以背眾兮”句,云:“‘忘儇媚’,亦是以女自比。”

6.印證作品。胡濬源《楚辭新注求確》非常注重不同作品的相互印證,或引用楚辭作品來印證,或引用其他作家作品來印證,從而使其解讀更有說服力。引用楚辭作品來印證的,如就《離騷》“余焉能忍而此終古”中“終古”二字,云:“‘終古’,與《九歌·禮魂》篇‘終古’同,謂來日之無窮也。”又如《湘君》“將以遺兮下女”中“下女”二字,云:“‘下女’,與《離騷》篇‘下女’同。”引用其他作家作品來印證的,如解讀《湘君》、《湘夫人》,云:“二篇,皆以女巫媚女神,故情致纏綿,末皆有持贈語不嫌褻,然寓意諷色荒也。曹植作《雒神賦》以諷丕,仿此。”胡氏指出曹植《洛神賦》中的諷諫之意,正是模仿《湘君》、《湘夫人》二篇。又如就《招魂》“高堂邃宇,檻層軒些。層臺累榭,臨高山些。網戶朱綴,刻方連些。冬有穾廈,夏室寒些。川穀徑複,流潺湲些。光風轉蕙,泛崇蘭些。經堂入奧,朱塵筵些”段,云:“逐層鋪陳綺麗。此《兩京》、《三都賦》之祖也。”胡氏認爲,張衡《二京賦》、左思《三都賦》逐層鋪陳和風格綺麗就深受《招魂》啟發。

三、胡濬源楚辭研究的方法與成就

胡濬源主要生活在樸學之風盛行的乾嘉時期,學術功底深厚扎實,但在注疏楚辭時,並沒有刻意追求字句訓詁、名物考證,而是奉行以尋求“通節旨、脈絡”爲主的治學宗旨,採取了別具一格的楚辭研究方法,即“求楚辭於注家,不若求之於史傳;求之於史傳,不若求之於本辭爲確”,從而取得可喜的成就。我们在前人的研究基礎上,對胡濬源楚辭研究的方法與成就做深入、系統的探究。

(一)求楚辭於注家——學術家的眼光

所謂“求楚辭於注家”,就是指從過去的楚辭注中尋求正確解讀楚辭的方式。胡濬源雖堅持“求楚辭於注家,不若求之於史傳”觀點,但實際上,作爲一名博學多識的學者,他卻始終運用着“求楚辭於注家”的研究方法,體現出學術家的眼光。對於過去的楚辭注家,胡濬源既沒有一概地否定,也沒有一味地接受,而是加以獨立的思考和理性的分析。

1.體現在原文注疏上

首先,胡濬源充分肯定前人注疏楚辭的成就,如漢代以來各家注楚辭本,如王逸、蘇軾、洪炎、洪興祖、朱熹、吳仁傑、蔣驥、蕭雲從、林雲銘等,云:“楚辭注家,傳者自漢王逸《章句》後,宋有蘇軾校本、洪炎等十五家本、洪興祖《補注》、《考異》,朱子《集注》、《辨證》,吳仁傑《草木疏》,明以來各家說楚辭本,國朝蔣驥《山帶閣注》、蕭雲從《離騷圖》,此外又若林雲銘《楚辭燈》之類,雖多執滯,亦間有所長。諸家詳賅,已無微不搜矣。”事實上,《楚辭新注求確》一書就是胡濬源晚年家塾課暇,在批閱王萌《楚辭評注》的基礎上編撰而成的,云:“邇來謝病,家塾課暇,注《韓集五百家注旁參》,後見兒輩案又有近時王遜直同侄帶存所注《楚辭評注》十卷,因取閱之,隨閱隨批,不覺竟其卷。”因此,胡濬源在注疏楚辭原文時,就自然深受王萌及其侄王遠觀點的影響。他對於王氏叔侄雖時有批判,但也有所肯定。如,在注疏《九辯》、《惜誓》、《服賦》、《招隱士》等篇目時,胡濬源就基本照抄王萌及侄王遠《楚辭評注》的觀點,而不發表自己的觀點。又如,在注疏《離騷》、《天問》、《九歌》、《九章》等篇目時,胡濬源則部分接受王萌及侄王遠《楚辭評注》的觀點,並經常表達自己獨到的見解。比較而言,胡濬源肯定王萌的觀點遠甚於其侄王遠的觀點,如解讀“三后”,王萌及侄王遠《楚辭評注》:“‘三后’,禹、湯、文武也。……遠按:‘三后’,當是‘三皇’,在帝之上,其德純粹。”對此,胡濬源則認同王萌的觀點而反對王遠的觀點,即“三后”當指禹、湯、文武,而非指“三皇”,云:“‘三后’,指禹、湯、文武爲是。下陳詞重華,所舉皆三代事。若指‘三皇’,則終篇不相應矣。”

其次,胡濬源又明確指出前人注疏楚辭的不足,主要有“專疏其辭”、“渾括其指”、“牽於古而曲爲之說”三種缺點,云:“然原文於經、史、子外,獨創一格,爲詩之變而賦之祖;字句承轉恍惚,未易確以跡求。後之讀者,以其恢奇奧衍,不得不乞靈於注。而注家或專疏其辭,或渾括其指,或牽於古而曲爲之說,遂致有累複扞格、齟齬不合、揆之情理不安不確者,如《離騷》之以女比君,《九歌》之爲主祭詞,《天問》之以後出書釋上世不傳之事,如此類俾千古奇文幾成怪文矣。”如,對於當時比較盛行的林雲銘《楚辭燈》,胡濬源予以強烈的批判,指出該書存在“專疏其辭”而未能求得“文脈之貫通”的弊端,云:“讀楚辭,當於天晴日午明窗下,一目十行,靜心觀之。若黑夜暗室,索螢火之燈,逐字照去,照得一字而忘上下字,照得一句而忘上下句,照完一篇而忘他篇,便自以爲確解,謬矣。故注楚辭者有以‘燈’命名,殊大可笑也。”又如,對於注家“牽於古而曲爲之說”的缺點,胡濬源也從文獻例證出發,予以一針見血的批駁,云:“從來注楚辭者正坐迂板,又強作解人也;解必以證古書,但諸所引證《淮南》既系漢人書,《竹書》又晉太康時出,《山海經》亦小說之祖,並非禹、益書,其餘雜書益不可據以解屈。”再如,對於注家“渾括其指”的毛病,胡濬源予以客觀的辯駁,云:“《九歌》寄意君國,亦不可泥定篇篇比君。泥之,則《山鬼》既不可比君,《國殤》亦不倫,《湘君》、《夫人》終牽強。”

2.體現在篇目次第上

在楚辭篇目次第的編排上,不同的楚辭注家時常會取捨不同。如前所述,胡濬源《楚辭新注求確》在王萌及其侄王遠《楚辭評注》的基礎上批點而成,而王萌及其侄王遠《楚辭評注》又是在朱熹《楚辭集注》的基礎上批點而成。現將朱熹《楚辭集注》、王萌及其侄王遠《楚辭評注》、胡濬源《楚辭新注求確》三書的篇目次第臚列如下:

由此可見,《楚辭集注》、《楚辭評注》、《楚辭新注求確》在篇目次第的編排上存在差異。朱熹《楚辭集注》共分八卷,其中卷一至卷五皆爲屈原作品,即《離騷》、《九歌》(十一篇)、《天問》、《九章》(九篇)、《遠遊》、《卜居》、《漁父》,共計二十五篇;卷六至卷八皆非屈原作品,即《九辯》(九篇)、《招魂》、《大招》、《惜誓》、《吊屈原》、《服賦》、《哀時命》、《招隱士》,共計十六篇。王萌及其侄王遠《楚辭評注》共分十卷,其中卷一至卷七皆爲屈原作品,即《離騷》、《九歌》(十一篇)、《天問》、《九章》(九篇)、《遠遊》、《招魂》、《卜居》、《漁父》,共計二十六篇;卷八至卷十皆非屈原作品,即《九辯》(九篇)、《大招》、《惜誓》、《吊屈原》、《服賦》、《招隱士》,共計十四篇。胡濬源《楚辭新注求確》共分十卷,其中卷一至卷七皆爲屈原作品,即《離騷》、《九歌》(十一篇)、《天問》、《九章》(九篇)、《招魂》、《卜居》、《漁父》,共計二十五篇;卷八至卷十皆非屈原作品,即《九辯》(九篇)、《大招》、《遠遊》、《惜誓》、《吊屈原》、《服賦》、《招隱士》,共計十五篇。

很顯然,在屈原作品的總篇數認定上,胡濬源《楚辭新注求確》贊同朱熹的觀點而反對王萌的觀點,即認爲屈原作品應爲二十五篇而非二十六篇;但在屈原作品的篇目名稱認定上,他則贊同王萌將《招魂》視作屈原作品的做法,而反對朱熹、王萌將《遠遊》認定為屈原作品的觀點,云:“《史》明謂‘讀《招魂》、《哀郢》’,又謂‘作《懷沙》之賦’。《哀郢》、《懷沙》俱在《九章》內,則《招魂》與《九章》皆原作。計二十五篇之數,有《招魂》則無《遠遊》,有《遠遊》則無《招魂》。必去一篇,其數乃合。大抵《遠遊》之爲辭人所擬良是,細玩其辭意亦然;余辨另詳後《遠遊》篇。至《招魂》之確爲原作,亦詳後《招魂》篇。舊本列原作二十六篇,不合《漢志》二十五篇之數。今摘《遠遊》一篇列《大招》後,餘篇仍依舊本。”應該說,胡濬源從史料出發,將《遠遊》視爲非屈原作品確有相當的說服力。對此,晚清學者鄭知同《楚辭考辨》予以高度肯定和自覺繼承,云:“惟近世胡氏濬源審正二十五篇,如上所第,今從之。”

(二)求楚辭於史傳——史學家的精神

所謂“求楚辭於史傳”,就是指從過去的史料典籍中尋求正確解讀。胡濬源雖堅持“求楚辭於史傳,不若求之於本辭”觀點,但實際上,作爲一名嚴謹求實的學者,他卻始終運用着“求楚辭於史傳”的研究方法,體現出史學家的精神。對於過去可靠的史料典籍,胡濬源就堅持大膽運用,並據此進行理性的分析;反之,對於過去不可靠的史料典籍,他則反對隨意引用,並對此進行理性的批判。

1.堅持大膽運用史料典籍

歷代學者雖對楚辭作了大量的注疏和考論工作,但“由於時代的隔閡、事實的冥昧、文句的艱奧、詞旨的婉曲,導致了疑義紛紜,久訟莫斷。或囿於舊說,難脫藩籬;或游談臆說,羌無實據;或治絲愈紊,遂成死結。”對此,胡濬源不囿於舊說,而力圖從史料典籍出發,來破除楚辭學史上的諸多難題。在眾多史料典籍中,胡濬源認爲最爲可靠的史料典籍當屬史書,尤其漢代司馬遷的《史記》,正如毛慶所言:“胡氏十分重視《史記》,全部屈賦的注釋闡明可以說以此爲基礎。”

或借史料典籍來考查楚辭作品的創作時地,如胡濬源認定《離騷》創作於屈原被流放江南後,他根據《太史公自序》、《報任安書》、《漢書·藝文志》中的記載來推斷,云:“太史公《自序》固已明曰:‘屈原放逐,著《離騷》。’有《報任安書》曰:‘屈原放逐,乃賦《離騷》。’《漢志》:‘屈原被讒放流,作《離騷》諸賦,以自傷悼。’則《楚辭》皆既放後作也。”在胡濬源看來,過去的楚辭注家之所以誤認爲《離騷》作於屈原被疏於懷王時,皆因爲沒有正確解讀《史記·屈原列傳》,“泥《史記》文前後執而分之”,“不知《離騷》一篇,《史記》傳原於‘王之怒而疏’後,即接作此,重是篇也”。那麼,屈原到底是在哪一年被流放的呢?胡濬源在解讀《離騷》“寧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爲此態”句時,結合《史記·屈原列傳》“雖放流,眷顧楚國,系心懷王,不忘欲反”句,明確推斷出屈原於楚懷王三十年被流放,云:“‘溘死’、‘流亡’,便既放流,在懷王三十年。王放原後,乃入秦,正《惜往日》所謂‘遠遷臣而弗思’,《史》所謂‘雖放流’。”而《離騷》正創作於此次流放後,云:“即又曰‘雖放流,眷顧楚國’、‘一篇三致意’云云,作《騷》當在此時,史筆不過急所重而先之耳。”同時,他又進一步指出,《史記·屈原列傳》所謂“令尹子蘭聞之大怒”正是意指令尹子蘭聽說屈原創作《離騷》等篇章,由此也可再次佐證《離騷》創作於被懷王流放之後而被頃襄王遷謫之前,云:“《史》稱‘令尹子蘭聞之大怒’,聞其作《離騷》等篇也;‘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於頃襄王,頃襄怒而遷之’,則既放又遷之,使益遠耳。”

或借史料典籍來論析楚辭作品的創作意旨,如胡濬源認定《離騷》的大旨是“冀君之一悟,俗之一改”,而“冀君之一悟,俗之一改”句就來自司馬遷《史記·屈原列傳》,《楚辭新注求確》:“此篇大旨,史遷‘冀君之一悟,俗之一改’兩言盡之矣。有合說,有分說,總不外是。讀者見其文詞迷離恢詭,不尋其脈絡,遂駭其複,不知未嘗複也。”應該說,胡濬源選取《史記·屈原列傳》“冀君之一悟,俗之一改”句,來比較準確地概括出《離騷》的意旨,富有真知灼見。屈原創作《離騷》,其初衷是“冀君之一悟”,但悟君必先做到“俗之一改”,而改俗非賴賢臣不可,故篇中處處可見屈原力圖尋求賢臣;既然賢臣終不可求得,故俗終不能改、君終不能悟。對此,毛慶予以高度讚揚,云:“一般注家,多注意‘君之一悟’,而於俗之一改較爲忽略,而胡氏特別注意,據《史記》而看出《離騷》不單對楚王,亦對當時重臣發,可謂慧眼獨具。”又如,胡濬源解讀《離騷》“余雖好修姱以鞿羈兮,謇朝誶而夕替”句時,就運用《史記·屈原列傳》來注釋,云:“‘替’,即《史》所云‘絀’也。○‘鞿羈’,疏而未絀。‘夕替’,則齌怒而疏且絀矣,《史》所謂‘不復在位’。”再如胡濬源解讀《九章·惜往日》時,根據《史記·屈原列傳》所謂“王甚任之”、“王怒而疏”、“屈原放逐,乃賦《離騷》”、“繫心懷王,不忘欲反”句,來考定《九章·惜往日》中所記載的屈原不同人生階段,云:“此篇足考屈子疏、放,賦《騷》之前後。”

或借史料典籍來考辨楚辭作品的文體屬性,如胡濬源運用《尚書》、《左傳》、《詩經》、《晉書》、《齊書》、《周禮》等文獻來考辨《九歌》的文體屬性,云:“《九歌》是代女巫口氣,歌以媚神,如今世俗僧道巫覡香火科咒及演戲奉神戲曲,皆不隸樂府,非祭禮之雅樂也。……玩末章‘姱女倡’句,自知‘女倡’即‘巫’。若朝廷典禮,當有工祝,不當任之女巫。蓋女巫媚神,自上古歷夏商以來,久已成俗。《商書·伊訓》曰:‘敢有恆舞於宮,酣歌於室,時謂巫風。’周初大姬封陳,好巫覡歌舞,其民化之,故《陳風》有《宛邱》之章,其風只在民間,不惟楚沅、湘,而沅、湘尤甚且鄙。屈子特借其詞,文之以寄意耳,大要謂巫風足亡國,因之感觸。《晉書·夏統傳》:‘統從父敬甯祠先人,迎女巫章丹、陳珠二人,並有國色,莊服甚麗,善歌舞,又能隱形匿影。甲夜之初,撞鐘擊鼓,間以絲竹,丹、珠乃拔刀破舌,吞刀吐火,雲霧杳冥,流光電發。統諸從兄弟欲往觀之,紿統並往,入門,忽見丹、珠在中庭,輕步佪舞,靈談鬼笑,飛觸挑拌,酬酢翩翻。統驚愕而走。’是此俗至晉猶然。直迨元魏孝文延興二年,始詔孔廟不許女巫妖覡淫進鼓舞。又,《齊書·禮志》,何佟之議引《周禮·女巫》‘旱暵則舞雩’,鄭玄注‘使女巫舞旱祭’,鄭眾云‘求雨以女巫’。佟之又云‘今之女巫,並不習歌舞,方就教試,恐不應速’,則古女巫之有歌,歌有詞,《九歌》之爲歌詞也明矣”,“不知古者祭祀,用樂歌則工及瞽蒙職之,舞則伶人、國子任之,女巫惟舞雩及大災歌哭而請耳,豈有傳芭代舞爲典禮乎?楚雖蠻邦,《左傳》令尹子元欲蠱文夫人,振萬於王宮側,夫人聞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習戎備也。’春秋已然,不應至戰國而此風遂改”。由此可見,胡濬源充分利用史料典籍,考定《九歌》並非祭禮之雅樂,而是女巫媚神之歌詞,並進而把《九歌》看作“如今世俗僧道巫覡香火科咒及演戲奉神戲曲”,這爲後世探究《九歌》的文體屬性提供新材料和新觀點。或許,王國維所謂《九歌》“蓋後世戲劇之萌芽”的觀點正受胡濬源的啟發。

2.反對隨意引用史料典籍

學者倘若運用可靠的史料典籍來解讀楚辭,自然有助於準確地理解楚辭,但倘若隨意引用不可靠的史料典籍,不但無助於作品的解讀,反而會增加很多無謂的疑惑。對此,胡濬源有着清醒的認識,故他嚴厲批評舊注家隨意引用不可靠的史料典籍。

或反對隨意引用史料典籍來論析楚辭作品的創作意旨,如胡濬源認爲《天問》“大旨總爲楚懷嬖色、信讒、棄賢以致亡國辱身而發,而故雜引荒誕以亂之,似癡非癡,憤極、悲極也”,“題旨原是“屈子憤疾世上萬般不可解處,乃有此妙題”,而後世學者不懂《天問》通篇所引多爲戰國時野人語、縱橫家書、小說荒怪無稽之詞,竟然將其一一落實到各種史料典籍中去,不免顯得迂腐可笑,云:“《天問》題甚明,是設天以問人,非人問天也。篇中所引多是戰國時野人語,及橫議家書。經秦火燒盡,必對必強解,便是迂板先生。惟怪妄鑿空,方成古今奇書,方見屈子忠憤無聊之極。觀圖而作或是情理,但云‘見楚先王廟及公卿祠堂壁畫,呵而問之’,則廟與祠當在郢都,何云‘放逐,彷徨山澤’,豈廟、祠盡立於山澤間乎?大抵說古人書不過‘情理’二字,情理不易通者,不可強解。從來注楚辭者正坐迂板,又強作解人也;解必以證古書,但諸所引證《淮南》既系漢人書,《竹書》又晉太康時出,《山海經》亦小說之祖,並非禹、益書,其餘雜書益不可據以解屈。鄭康成以《王制》釋《周禮》,傅良猶議爲漢儒言,況此以荒唐解荒唐乎!又按:‘禹治水,通轘轅山,化熊,塗山女化石生啟’一段事,《淮南子》書並無此文,乃唐顏師古所引。若《列仙傳》,稱劉向撰,劉向七十七篇書並無《列仙傳》。《山海經》謂禹、益書,又何以知夏后開,且有成湯、文王墓,及漢時地名等語。《竹書汲塚》出於晉時,其大甲殺伊尹、交王殺季曆,既與《尚書》悖謬;即《師春》一篇,亦與杜預所稱全不符,幽王使虎食太子宜臼事,本書亦無,後人亦妄引之。至《拾遺記》本,姚秦王嘉所撰,尤多荒唐,諸書注家多援以釋《天問》,故再指出之。”正是基於此種認識,他將王萌及其侄王遠《楚辭評注》所逐段收錄的柳宗元《天對》全部刪除。

或反對隨意引用史料典籍來考辨楚辭作品的作者歸屬,如胡濬源認爲《遠遊》的作者當爲漢代人而非屈原,而後人竟然運用不可靠的《列仙傳》等仙佛文獻來解讀《遠遊》,以致錯誤地將《遠遊》視爲屈原的作品,云:“屈子一書,雖及周流四荒,乘雲上天,皆設想寓言,並無一句說神仙事。……何《遠遊》一篇,雜引王喬、赤松,且及秦始皇時之方士韓眾,則明系漢人所作可知。”“《遠遊》一篇,猶是《離騷》後半篇意,而文氣不及《離騷》深厚真實,疑漢人所擬。此亦如《招魂》之與《大招》,細玩卻有不同。○此篇若以賦遊仙,則深洞元旨,後世談修煉家言斷無能出其右。若道屈子心,似反達懷憂解憤釋矣。朱子病其直,非惟直也,病乃太認真。蓋《離騷》之遠逝,本非真心,不過無聊之極想;而茲篇太認真,轉成閒情逸致耳。”應該說,胡濬源並沒有像一些舊注家那樣借仙道思想來解讀《遠遊》,意圖以此探討屈原的仙道思想,而他卻從可靠的《史記》文獻來反駁不可靠的《列仙傳》文獻,並從創作主旨來進一步分析《遠遊》並不符合屈原思想,從而確定《遠遊》非屈原作品,這在學理上頗具說服力。

(三)求楚辭於本辭——文學家的意識

所謂“求楚辭於本辭”,就是指採用楚辭的本辭來正確解讀楚辭。跟“求楚辭於舊注”、“求楚辭於史傳”相比,胡濬源更傾向於“求楚辭於本辭”的研究方法,體現出文學家的意識。胡濬源在解讀楚辭時,或運用同一作品內部的語辭相互印證,或運用不同作品之間的語辭相互印證,從而對楚辭作品的創作時地、主旨大意、作者歸屬、詞句寓意、脈絡章法進行了新穎獨到的詮釋。

1.創作時地的詮釋

胡濬源從楚辭的同一作品內部和不同作品之間的相互印證中,詮釋作品的創作時地。如,胡濬源將屈原作品的創作時間進行排序,云:“既放三年,猶能往見太卜,是尚未絕跡故都也。下篇《漁父》,相與寒溫,識爲三閭大夫,是尚未禁錮人事耶。故猶有返國復用之望,情辭不極哀慟。作《九歌》,賦《離騷》,當在此後。至《九章》,則又經頃襄怒遷,憂極不可解矣。《天問》,當在其後。《招魂》,則披髮行吟,若狂若迷矣。《哀郢》、《懷沙》,即在其時。通玩各篇情辭氣調,便知之。《史記》首重《離騷》,大篇也,諸篇可該;中述《漁父》,實既放也,《卜居》可類;卒歸《懷沙》,要終也,《九章》可推;更舉《天問》、《招魂》、《哀郢》,悲其志也,《離騷》可並讀;惟《九歌》托諷,非實指,不及焉,要皆未詳分次序也。《漢志》二十五篇,亦未明列前後。自王逸注以來,篇次乃遂如今。以此二篇列於末,蓋相沿已古,因之。”由此可見,胡濬源不滿司馬遷、班固、王逸均未明確列出屈原作品的創作先後順序,他認爲屈原作品的創作先後順序可以大體推知,即創作於楚懷王時期的作品先有《卜居》、《漁父》,次有《九歌》、《離騷》;創作於楚襄王時期的作品先有《九章》(不包括《哀郢》、《懷沙》),次有《天問》,後有《招魂》、《哀郢》、《懷沙》。應該說,胡濬源從同一作品的內證出發,將《卜居》、《漁父》認定爲屈原創作於被楚懷王流放之後,並進而從不同作品的相互印證着手推知《九歌》、《離騷》創作於《卜居》、《漁父》之後,不同於以往注家,頗具有參考和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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