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绩溪金坛初露锋芒
许弘纲到了绩溪,就任县令。
这一年是万历八年,万历皇帝18岁,年轻气盛,很想亲自执政,怎奈首辅(宰相)张居正就是不放心,李太后也不让年轻的万历皇帝亲政,李太后对万历皇帝说:“30岁前不要提亲政之事,一切听张先生的安排。”
张居正是明朝名相,竭尽心力,忠心耿耿效力于皇帝,他推行的“一条鞭法”已经八年。
所谓“一条鞭法”就是清丈全国土地,改革赋役制度,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这样的政策遏制了地方官员乱作为,减轻了农民负担,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因为抑制了豪强地主掠夺土地的欲望,因此得罪了官僚和地主阶层,他们以前从农民手中兼并掠夺的土地,实行“一条鞭法”清丈土地后,掠夺的土地退还给农民,不退还的,也得按全部占有土地定额缴税,赋税负担比以前增加了。因为触动了官僚地主阶层的利益,他们竭力抵制“一条鞭法”。
为了防止官员与地方豪强相互勾结,懒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张居正同时推行“考成法”。
“考成法”是考核地方官员一年成果的办法。例如,一位知府(五品),年初时就要写好一份计划,不能把目标成果写得太少,写好后自己留一份,上报张居正一份,如果计划成果过少,就要退回来重写。计划通过后,以后的一年里这位知府就要为完成计划而努力,达到目标成果,如果到了年末,考核后发现这位知府有什么事没有完成,那知府就会被贬,降职为知县。如果到了县里还是如此,那就一直降下去,直到官位都被削去,回家当老百姓为止。
“考成法”犹如“紧箍咒”,逼得官员必须有所作为。
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和“考成法”,史称“万历新政”,收到了一定的成果,使空虚的国库渐见充实。
许弘纲到绩溪任县令,第一件大事就是清丈土地。
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已经八年,绩溪县的土地还没有清丈,说明地主官僚阶层(乡绅)在这里的抵制十分猖獗,前几任县令不敢触碰当地豪强的利益,说什么“绩溪之土窄且硗,绩溪之民刚且尚气”,把责任归咎于“地硗人悍”,目标成果没有完成,一任又一任县令、官员,按“考成法”被罢免了。
“一条鞭法”对农民是个利好的政策,这样的好政策为什么会出现“绩溪之民刚且尚气”,把朝廷的好政策也给抵制了?
许弘纲调查后知道了,原来是县衙无能,有的甚至与土豪恶霸勾结,过去官吏豪绅侵占农民土地,骑马到田野,以马头所朝方向射箭,箭头落地方圆范围以内,不论田地山塘,尽被强夺,只剩山上不毛之地弃之,农民被迫别籍,或者离乡背井外出谋生,县衙征收税银对象仍是农民。清丈土地,其实就是清丈被乡绅隐瞒的,甚至是掠夺的土地,可是,天高皇帝远,农民连什么是“一条鞭法”都不知道。
按惯例,新官上任,当地豪绅设酒宴为许弘纲接风,酒宴上,许弘纲毫不隐晦清丈土地,乡绅提出许多绩溪“地险民谲,量度难施”的理由,许弘纲记下了,把朝廷清丈土地的政策和乡绅抵制的理由都写在告示上,正、反两面的意见贴在县衙门口,公之于众,民众看后,才知道朝廷清丈土地的政策,是把各种赋税劳役纳为一条总征税银,民众开始议论了,告示半月而收。再召乡绅聚会议事,乡绅对朝廷的清丈政策不敢非议,对绩溪的难以施行也只补充了寥寥数语,许弘纲再记再驳,形成公告,二贴县衙门口,民众醒悟了,都说富绅抵制清丈,不该把责任推在民众身上,此告示七日而收。收而第三次复议,议后三贴公告,民众看后愤怒了,纷纷到县衙表示,欢迎清丈土地,愿为县衙清丈土地充当向导,有的还举报了富绅以前隐瞒的土地,此告示五日收。许弘纲让乡绅再提“民刁地硗”的理由,众绅无话可说。
绩溪民众看了接二连三,正反两面内容的告示,告示动之于情,晓之于理,把朝廷的清丈政策反复宣传,还把这些内容刻成“华阳经”,公之于县衙门前,表示清丈的决心,警告乡绅不得诋毁朝廷的清丈政策。绩溪民众醒悟了,清丈土地的目的原来是清查被乡绅隐匿的土地,许弘纲还“约法二十四条与共守之”,承诺,实行“一条鞭法”后,所有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被土豪恶霸强占掠夺的土地,清丈后归还农民,以后农民依朝廷法规征收税银,官府不得随意加收农民赋税劳役。至此,农民放心了,踊跃协助县衙清丈土地。
绩溪没有县丞,连主簿也没有,许弘纲从百姓推荐的、老成公正的人选中挑选一人为清丈执事,配备弓手二人,计算二人,书记二人,与他们约法三章:不得作奸犯科,不得徇私舞弊,不得中途停止,违者罪无赦。安排了清丈的日程和每天清丈的范围,日暮则报县衙。
许弘纲自己不辞辛劳,身体力行,“大肆其力于履亩”, “崇山复岭,鸟道幽居,狐狸之所嗥,荆棘之所聚,足迹遍焉”。
清丈在万历九年,“时值严冬,万象凋落,或晨起履霜,坚冰满泽,涧水无声,重寒削肌,凛不可御;或昼临大泽,彤云若涂,四顾惨澹,顷之则大风蓬蓬起,尘砂蔽目,牧马悲嘶,众皆袖手停弓相对欲泪,已而,侍吏市酒进,分巵劳之,始有人色;或偶入谷中,日三四竿矣,川泽熏蒸,濛濛出气,沾衣袭人,咫尺如失,或曰是且近于瘴焉而卒,莫之避也!”
恶劣的自然环境没有让许弘纲退步,依然“以一二役自随,不扰村坞”, “芒鞋躬行于阡陌崎岖的山间小道,严令不许骚扰村民,遇有争讼,就地受理,为之剖理析疑,童叟众观,遂得平赋,乡民以手加额,手舞足蹈,欢声如雷”, “民间疾苦询访殆尽”。
经过三个月,终于“丈既竣”,重新丈量土地和清册工作顺利告罄,“大中丞孙公异之,召询所以,公具以对,孙公啧啧称善,隐然具公辅望矣。”
从此,“打门催税者,若一洗而去矣”,人民循规守矩,安居乐业,以前土地被强占而别籍的,饱受额外赋税劳役之苦而外逃他乡的村民,纷纷“踵相接”,回归绩溪,这些人结束了在外颠沛流离的生活,回到了祖居地,对许弘纲感激涕零,称许弘纲为“重生父母”。